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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他的婚姻,我又能想听到什么呢?难道刚刚从一个女人的身体上爬起来就说我真的很幸福?或者说他的婚姻很不幸?两者都可能真实,不听也罢。

只有愚蠢的男人才会在新欢面前痛斥旧爱,他意识不到的是,被同时否定的,还有自己。

阮石还好,关于太太只字不提,只是看我时,眼睛闪闪烁烁的,总有一些疑问在飞翔。

阮石常常来,来了也不说话,在背后站在看我敲字,一直看到我的手指失去灵敏,停下来,对着屏幕,满脑飞絮。阮石的手开始到处游弋,我们在电脑桌上在地毯上在床上在卫生间里,在所有能够使用的地方做爱。

然后躺在一起,喘息,像两只刚刚逃脱劫难的动物,眼神苍白,望着彼此。

9

一次, 阮石说:万禧,你知道吗?男人看见你第一个想法是什么?

我摇头。

他把我抱在他身上:就这样,把你抱在怀里。

我笑:然后有性冲动?

不全是,就向抱抱你,然后疼爱你。

心下一酸,听很多人说过爱,但没有人在爱前面加一个疼字,眼睛酸酸的,有点疼,我喃喃说:阮石,答应我一件事。

说吧。

我想咬你。

阮石摊开四肢:你看哪里好咬就咬哪里吧。

第一次看见他健硕的肌肉时,便有过咬他的冲动,想他的肌肉叼在齿间,会是怎样的一种坚韧?

张开牙齿,叼住他的胸大肌,轻轻的用力,然后松开,我不能把自己的痕迹留在别人丈夫的身上。

我用手指摸着那圈微微的红色,摸不掉。

阮石一下子拥抱了我的脑袋,狠狠的说:万禧,我爱你!

我说:给你讲个故事吧。

我不管阮石是否在听,我开始讲一个叫喜郎的少年的故事,在平原小城,我们的家之间隔着一道低矮的墙,当晨曦铺满矮墙的草叶,喜郎毛茸茸的脸就会准时出现在墙上,他张望着院子喊:阿禧,不要吃掉牙膏啊。

他知道我是多么贪婪着水果型牙膏的清冽香气,总是忍不住的,挤进嘴巴,一点点品尝着吃掉,那时我家的牙膏用的特别快,而我消瘦得厉害,像随时都会被风掠跑的一片落叶,母亲说,我的消瘦是因为吞进肚子的牙膏涮净了原本供应给身体的养分。

所以,每个早晨,喜郎要趴在墙上监督我刷牙,以免我吃掉牙膏,在他的喊声里,我举着牙缸,跑到院子里,对着晨曦满头的他刷牙,然后给他看我刷干净的牙齿:喜郎,你看我没吃掉牙膏。

阮石抽掉了三支香烟,我的故事尚且停留在开始。

我问他:阮石,你相信孩子有爱情吗?

他捏捏我的手指:后来,他怎么样了?

他七岁的时候,离开了平原小城,我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阮石盯着我,忽然笑:你看,我是不是你的喜郎?

是么,你还记不记得走前跟我说过什么?

等我长大了回来娶你。

我愕然地张大嘴巴,阮石说对了,仅仅凭着男人的直觉而已,他不是喜郎,我笑了笑:你怎么娶了别人?

阮石眼里灼灼的光彩,暗淡下去。

阮石从不在我的床上过夜,车过楼下时,会上来看看,或者在凌晨带着一身应酬的酒气,不声不响的开门,钻进床上,不声不响地开始爱抚,一直爱抚到我在梦里浮起来,看见他满眼的柔情,那时,我多想,在他的眼眸里融化掉,他不会知道,我给予他的感觉,不是爱而是需要。

他走后,我在黑暗里咬自己的手腕,尖利的疼刺穿身体。

我原以为,他拿走的只是身体,和心灵没有关系,而我终是渐渐的明白,心灵是装在身体里的,我不可能把它们完全剥离。

失眠的夜里,我蜷曲在床上,头抵着膝盖,流泪,然后对自己说:万禧,我爱你。

第二章寂静花开

1

陆陆续续的,我写完了阮石的书,透过文字,我解读了这个男人,普通的城市平民,六岁时,母亲是虔诚的天主教徒,信奉上帝大半辈子,上帝却最终没有赐福给她,四十几岁患肝癌撒手而去,刚刚踏进大学校门的阮石,便就此笃定,手就是自己的上帝。

关于婚姻,他不提只字,是一道谜语,对于我,充满惶惑的诱惑,我说过不想知道,所以他不说,因为说过,我便不能再问,我害怕一开口便推倒了自尊。

交完稿,主编给了我半个月的休假,我可以腻在家里看影碟,听听熟悉了千万遍的老歌,让自己泪流满面,这些抑郁的伤感,总被楼下的一对夫妇的争吵切割得支离破碎,他们不停地吵,男的高亢,女的尖利,他们的语言带着寒冷的光芒扎向对方,间或着皮肉撞击拍打的声音,在夜阑宁静的时候,分外刺耳。开始,我恐慌他们会不会在激怒之下谋杀了另一个,这样的婚姻不知道他们维系下来有什么意义?日子久了,我终于发现,错了的,是我。

没事的时候,我会坐在阳台上,拉开窗子,静静的看一本书,或者喝茶,偶尔会看见楼下的那对夫妇,很利落干净的休闲装,相互攥着手走出楼道口的样子,如同昨夜争吵撕打的不是他们。下午五点多的时候,楼下的男人开始在楼下喊女人的名字,有人应了他便上楼,没人应,便坐在花圃的矮墙上,点上一支香烟,很是安逸地等待,不久就会看见女人拎着小菜回来,男人笑吟吟迎上去,哪怕是一根小黄瓜亦要接在手里,让女人走在前面。

每每看到这里,我会摇头,然后笑,然后不得其解,或许,争吵亦是另一种幸福的秘密。观看别人的生活,我们始终是局外的看客,谁有能指点得了谁呢?

2

粟米最近找我很勤,要么嘬着一杯酒说李莫的太太,一次,她说到她身上的脂肪,一定要找个最最形象的东西比照给我看,找了半天没找到,就拎起包,蹭蹭地跑下楼去,也不说做什么,一会兴冲冲回来,扬着手里的东西说:我去超市买了点果冻。

手脚利落地打开包装,是大碗装,用勺子挖来吃的,粟米掀开上面的封塑,用手拿来用力晃。指着颤抖摇晃的果冻说:看见了吧,李莫老婆身上的脂肪,只要一走路,就这德行。

我说:粟米,你跑下去买果冻,就是为了让我看看李莫老婆身上的脂肪是怎样颤抖的?

这样多形象!粟米斜了我一眼,塞给我一把勺子:吃掉这个婆娘的脂肪。

粟米大口大口地吃果冻,恨恨的嚼,如同咬着愤恨,看来,李莫太太最近伤到了她,粟米心底豁朗,轻易不肯生气。

凭粟米的脾气,即使原本她和李莫没什么,被李莫太太这一闹,怕也是要闹出点什么的。

我给粟米出点子,让她随便拽上一个情人,就跟李莫太太说是未婚夫,她不就放心了么。

粟米瞪我一眼:你以为我没用过这招啊,简直偷鸡不成佘把米的愚蠢,那家伙答应的好好的,只做表面文章,后来竟想来个假戏真做,让我开除了。

粟米气的是李莫太太倒不担心抢走丈夫,而是担心李莫和粟米偶尔的红杏出墙,关于粟米艳闻纠葛,她不可能没听过,倒像是恐慌李莫和粟米怎么样了就会给她传染上什么羞于启齿的疾病。

两年前,在粟米的生日聚会上我见过李莫和太太,一个内敛的男人,眼睛里张着兵法的女子,很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粟米是憋不住怨气的,总要骂出来才叫舒服,用她的话讲,是排泄精神大便,排泄完毕就痛快了。

粟米即气又舍不得撤资,在经济方面,脑袋拎得绝对清爽,李莫这般善于经营的人,不是可以轻易遇到的。

3

有时,阮石来,会遇上粟米,很快大家就稔熟了,阮石不是很喜欢粟米,从他的眼神便能看出来,粟米也能,却不在在意,照样把脚丫子蹬在茶几上吃零食,不停地调换电视频道,全然不顾阮石眼里火焰纷飞。

粟米走后,阮石悄悄说:这样的女人谁敢娶呢?

结婚已经让她悔青肠子了。

阮石就不再提粟米,我的眼睛盯着阮石,一直盯,盯得他眼里有了毛骨悚然,伸手挡在我眼上,他的手指纹理清晰,一个念头突兀地就冲上来:假如,粟米在阮石面前脱掉了衣服,他会不会拒绝?在赤裸裸的诱惑面前,男人控制得了欲望么?

阮石的手在我眼前晃来晃去:小脑袋里在想什么?

阮石,你不喜欢的女人赤裸裸站在面前,你能不能拒绝?

阮石想了想,说:只要有可能,好象所有的男人都不会拒绝。

他没有撒谎,我们总是打着爱情的幌子接近肉体,当肉体相互碰撞时爱情是不在现场的,它只是一个过期的道具,被丢在一侧。

假期很快过去,我回杂志社上班,粟米的问题无法解决,一直尴尬地悬着,为了多多地赚钱,她还要忍下这口气,忍着李莫太太哆嗦着果冻一样的脂肪,在眼前晃来晃去。

而我越来越恍惚的是,我和阮石之间,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关系?一种偷情,一种孤寂状态下的心理依恋,在阳光安好的午后,或者夜阑静好的时刻,我们相互思念,相互使用彼此的身体,我只有他一个男人,却不是源于爱情的忠贞,而是因为,我是个性情懒惰的女人,懒得寻觅懒得改变,或许,这就是为什么我能够思念七岁时就离开的少年有这么久的原因。

阮石的生命中曾经有过多少个女人,我不知道也不想知道,对于我,他是一对耳朵,和一张嘴巴,在我需要的时候,他来,帮我打跑寂寞。

我从没认为他是爱我的,只是男人的天性罢了,男人对于女人的欲望,用得陇望蜀来比喻是生生形象到家的,即使一个模范版本的男人,他定然不是因了爱情的忠贞而专一,而是看穿了这个周而复始的过程毫无意义而已。男人与不同的女人重复同样的过程,追逐,热烈,平淡,厌弃…所谓爱情,不过是性的前奏。

渐渐深下来的冬天里,我习惯了在深夜里假寐,倾听着楼梯上有蹑手蹑脚的脚步声,门上轻轻响着钥匙的转动,一瞬间,心是暖的。

然后,从背后环着他的腰,不让他走,让他一根一根地掰开我的手指,然后离开。

慢慢地明了,很多时候,对某个人的依恋,不是爱情,而是习惯,阮石成了我的习惯。

书出来后,杂志社留了一部分样书,其余的,送到金楚公司,这些文字,除了能够给杂志社带来一些经济效益外,对于任何人毫无意义,20万文字密密麻麻纵横交错,我和阮石就此相识,开始一些故事,便是着它们全部的意义所在。

4

事先没有给阮石打电话,径直就带着车过去了,冬天的郊区显得有些苍凉了,金楚公司几个镀金大字,寒光闪烁在苍茫的楼顶上。

在三楼走廊里遇到抱着一大堆文件急匆匆走过的茉莉,这一次,我仔细地看她,算不上年轻了,套在靴子里的脚踝,走路的时候有了一些笨拙,是岁月的重量,所有女人门都在恐慌着的东西。

在抬头之间,茉莉看见我,怔了片刻,说:万小姐。她眼神里噙着一些隐忍,这样的女子,是聪明的。

阮总在么?

哦,他出去了,你等他一下么?

不了,我来送书,能不能找几个人帮着把书搬上来?

从走廊的窗子,茉莉张望了一下,把我带进办公室,递上一瓶纯净水后,打内线电话张罗人搬书。对我做了一个歉意的表情就忙去了,我不想一个人呆在别人的写字间,遂出来走走,路过我曾经呆过的写字间时,腾然间便想进去看一眼。

正要敲门,门却开了,一个高高的男子望着我举着的手指,有一丝惊诧:小姐,你找人吗?

没呢,只是想进来看看,我曾在这间房子呆过。

他拉开门,很绅士地做了一个欢迎的手势:欢迎故地重游。

他像一截高高的电线杆,树立在房间中央,锐利的眼神里透着一丝顽皮,模糊着隐约的熟悉,它致命地在脑袋里钻来钻去,但是,我想不起…

房间的摆设换掉了,完全的男人是男人的颜色,电脑桌连着写字桌,是阔大的,像半张床,金属灰色的联想电脑。

我的那张电脑桌上堆积着一些资料。

他依着桌沿,双臂抱在胸前,眼睛跟着我的视线走,

我摊摊手:都说物是人非,这里是物非人也非了。

有苍凉感吗?

没有,本不是我的地方,暂时借用而已。

他笑了笑,递给我一杯水,我们依在桌子沿上聊天,想多年的街坊,蓦然间相逢,一种稔熟的感觉在彼此间穿梭。

他叫罗念庄,在英国留学,刚回国,阮石是他父亲的至交,他来是见习一下市场的,并不属于阮石公司的员工。

我们东一下西一下地扯,从伦敦的绅士扯到我的朋友去英国留学,与英国男孩子同居后误以为就是恋爱了,结果,某天男孩子收拾起行李很是平常地跟她说再见时,她张着嘴巴说不出话,只会哗啦哗啦地流眼泪,差点把英国男孩给淹死。

罗念庄托着杯子乐:后来怎样了?

后来吗,我的朋友用眼泪把英国男孩冲掉了。

包里的手机响了,是杂志社司机,告诉我书已经搬完了,问我是不是现在回去。

我说好吧,我马上下去。

合上手机,看见罗念庄的眼里有一些恋恋的,似乎聊得未曾尽兴。我说:楼下车在等我呢。

罗念庄做了个表示理解的表情,冲过拉门时塞给我一张名片:跟你聊天很愉快,能把你的电话留下吗?

我喜欢这个眼神干净的男子,我从不使用杂志社同意印刷的名片,在一长串的单位地址后面加上自己名字,活脱脱就像在一件衣服上打上品牌标签,而这些标签,除了张扬一些人的虚荣之外,什么都不是,我宁愿不厌其烦地撕本子,在上面写下自己的名字,虽然我的字,很丑陋,但,它是仅仅属于我的痕迹,罗念庄捏过去那张写着我的名字和电话的纸条,一字一句地念:万禧,3875178。

车转弯时,看见罗念庄跨在走廊的窗户上,朝这边摆手。

回办公室不久,主编过来问有没有拿支票?

我莫名其妙:跟谁拿支票?

主编的脸刷拉沉下来:你怎么连这点常识都没有,送书的同时结算最后一笔赞助费嘛,阮总也没提?

我委屈:你又没跟我说还需要我去拿支票,阮总不在公司。

主编的灼灼气焰消下去一点,可能感觉自己态度不太好,转而找台阶下,自言自语说:哦,我没跟你说拿支票的事,我糊涂了。

其实,我知道,主编的心,现在是七上八下的几只桶正直晃荡呢,以往,杂志社撞到过几次这样的事,杂志出来后,赞助商千般挑刺万般找毛病地拒绝付剩余款项,杂志社只能哑巴吃黄连。

我到阳台上偷偷给阮石打电话:剩下的款你再不拨过来,我们主编的心脏病就犯了啊。

阮石说他正在市里开行业会议,晚上可能要统一住酒店,问是不是可以改天?

我说:这事跟我无关,我纯粹是多管闲事,看你的方便吧。

本想跟主编说一下的,拿起内线电话,拨完号码又放下了,吃文化饭的人,个个都是是非篓子,场面上冠冕堂皇,背地里满肚子男盗女娼的也是为数不少。

无事还生非呢,何况已是有事,飞言流语更是便当。

大半个下午,没有事做,跑到阳台上看还有没有柿子,阳台的外面,有一棵高大的柿子树,站在阳台上伸手就可摘到红彤彤的柿子。

柿子树枝光秃秃的,红彤彤的小玩意早被别人先下手为强了,惟有两个挂着的,在树的最顶端,没人搂地着,即使搂着了也是落在地上变成泥巴的份,所以,没有人枉费力气。

我望着它们,叹气。想,别人对它们的心态,是不是就如我对阮石?知道是摘不到的,才不去爱?

无所事事,恹恹地给粟米打电话,她的声音,却让我大吃一惊,有点话剧的表演色彩:亲爱的,今天晚上去哪里吃饭?去香格里拉得了。

我说:粟米,你吃错药了?你埋单我就去香格里拉。

粟米不管不顾:什么?不必来接我了,我打车去行了。然后我听见粟米咯咯地笑着,转到另一个方向:李太太,晚上一起去怎么样?

我乐了一下,明白了粟米,又在演戏给李太太看,虽然人家未必相信,但她演得真切而乐此不疲。

想想粟米,也够她辛苦的,即要打点时装公司的管理事务,还要时不时被李太太防贼一样地盯着。李太太是有闲阶级,和牌友门搓完麻将,第一件事就是到店里晃悠一趟,算是无言的示威吧。

黄昏,出了杂志社,街上开始熙熙攘攘起来,我穿梭在车流中,给粟米打手机。这次是她恹恹的,我乐着说:李太太走了吧?

滚了。

一起吃晚饭吧?

来吧,我在香格里拉。

我说粟米。我知道粟米赚了不少银子,但到香格里拉点菜谋杀钞票有点冤,两个人一餐香格里拉大约需要我半月的薪水。

你来不来?不来我自己吃,喝醉了就到大堂歪着,随便哪个男人看好了带进房间去。

问了几号桌,我拦了辆车,蹭蹭地赶过去。

大厅里灯火摇曳,华贵的曼妙轻轻流淌,粟米远远招手,菜她已经点好了,我扫了一眼,精致漂亮,知道都是价格不菲的,我低声说:粟米,你疯了?你不是咬牙切齿要攒钱过清闲的下半辈子么?

粟米递给我一杯酒:喏,女人么,要学会善待自己款待自己。

粟米端起酒杯碰了碰我的杯沿:喝完这杯酒,我告诉你件事。

有什么事值得你如此隆重,还要跑到香格里拉来喝杯酒再说。

粟米眯起长长的睫毛:我刚烫过的,美么?

不烫都有人拿刀架在你脖子上逼你结婚了,你捣腾成这样打算勾搭谁去?

粟米一直喜欢比自己年轻的健朗的帅哥,两年前,她在健身俱乐部认识了一个血气方刚的男孩子,心动之下,传授了人家男女之道,结果这个男孩子迷上她了,一定要跟她结婚,粟米当然不干,为了让男孩子死心粟米马上换情人,男孩子知道后,提着刀子把粟米和新情人堵在床上,新情人吓坏了,抱着裤子就跑出去了,男孩子把刀子架在粟米的脖子上,让她发誓以后不再跟其他男人来往,发誓一定嫁给她,男孩子才21岁哦,粟米整整大他七岁,最后把巡警都给招来了,直到现在,粟米的脖子上还有一条细细的伤疤,像一根银色的丝线绕颈大半圈,粟米说这是引诱良家少年的报应,偶尔粟米说起那个男孩子时,很黯然,因为这次事故,他入狱一年半,粟米常常张着手掌说:好好的一个孩子,毁在我手里。

粟米抿了一下红唇:我把他做了。

谁呀?

李莫!

我看着她,在她眼前晃晃手:没疯吧?李太太紧盯慢盯还是被你找到了漏洞?

粟米哼哼冷笑:原先,我是只打算跟李莫合伙赚银子,李太太非要诬陷我要偷她的老公,没办法啦,我干脆成全了她,大家心里都爽利,还免得我枉顶贼帽子。

粟米滔滔不绝的说,我默默地听,凭我对李太太的印象以及对粟米的了解,倘若这件事被李太太知道了,粟米是周旋不过李太太的,她天性不懂得隐藏自己,所有的软肋都暴露无遗。

5

从粟米得意洋洋的描述里我大体知道了今天下午的事情,她接完我的电话,李太太去学校接儿子放学了,因为区域性断电,员工都提前收工,粟米一个人对着灰暗的房间发呆,光线暗淡里,粟米的心情糟糕透了,恰巧李莫回来撞上,憋了一肚子的火没处发,她开始冲李莫大喊大嚷,以后让他太太少来店里折腾。

李莫讷讷着不知该怎么说,粟米更是恼火,一气之下冲到李莫面前,刷拉掀开衣服:李莫,她是不是被嫉妒烧昏头了?把我当成假想敌,也忒抬举自己点了吧?回去告诉她,我的胸比她的又大又挺,皮肤好过她千百倍,腰也比她的细。

粟米说,那一瞬间她像疯了,而李莫,却是傻了。

后来的一切,梦寐般的不真实。

我静静地看着,慢慢地嚼着一点东西,看粟米,栗色的头发,像水波纹,从额间一直泻落到肩上,眉眼轻扬,性感的红唇,微微翘起,眼波轻转之间,男人的心就飞掉了,若是我的男子,断断也不敢放在粟米身边的,总在河边走,没有不湿鞋的道理,何况这条河流无处不在地张扬着诱惑。

从粟米眉飞色舞的讲述中,我已明白,粟米是喜欢李莫的,默默喜欢一个人这么久而不动声色,在于别人,或许简单,在于粟米就多了一些崇尚的敬畏成分。

李莫是唯一的一个,让她用心去爱的男子。

粟米的嘴巴整整一个晚上没闲着,不是吃,而是不停地说啊说,那些陈年的往事,一一的被她重新提起,包括她的前夫小武,是那么地爱她,没有任何理由地爱,就想娶回家去,好好地疼她爱她。

粟米嫁他却不是为爱情,仅仅为摆脱部队大院的约束而已。

嫁给小武之前,早早的,粟米就不再是女孩子,小武不在乎。粟米转过来问我:万禧,你知道小武说什么吗?

我摇头。

他说没办法,谁让你漂亮呢。粟米的眼睛里含满碎玻璃一样的泪花:我不爱他,却不能不被他感动。那段被疼被宠的日子很快成为了往事,婚后半年,小武被捕入狱时,粟米才知道他不仅血气方刚酷爱打架,而且贩毒。

粟米去看过他,小武用剃得青光光的脑门对着她,粟米说:小武,我们离婚吧。

小武猛然抬起头,一句话不说,大颗大颗的眼泪笔直地坠落下来。

粟米说:我离开时,小武说这十年你可以做任何事,我不会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