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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眼睛阿义也罢,牛二也罢,欺负人时,是巴望有围观者的。倘无,他们过后自己也会津津乐道地讲给人听,那对于他们是扬名的事迹,是做地头蛇的资本。有人围观,可收获现场宣传的效果。无人围观,由自己津津乐道,等于后续宣传。

当下之中国的红眼睛阿义们、牛二们,早已号准了当下之中国看客们的脉象,清楚当下之中国看客中,义士是极少的,多是纯粹的看客,围着白相白相罢了。故他们既需要看客捧场,内心里也是瞧不大起看客的,众目睽睽之下,将泼皮“风彩”发扬光大。

由于当下之中国社会矛盾重重,郁闷者多多,当下中国看客,对不平之事的正义冲动,一番番被酱缸似的不良现实所腌沤,异变为两种极端的表现——麻木不仁已无冲动可言,人性上沦为纯粹看客;或胸中终日无名业火暗燃,不定什么时候,便火冒三丈,起哄架秧子,唯恐天下不乱。

那麻木不仁已无冲动可言的看客,像极了郑老栓。去往有“热闹”处,一心只想的是少花钱,快办成自己的事,成功地得到蘸了人血的馒头,好治肺痨儿子的病。至于蘸的是何人的血,那人何以被砍头,冤枉不冤枉,他是漠不关心的。即使明知那人被杀害,是为了替他这样的一些人创建一个好社会,他也绝不惋惜那样的人之被杀害。悠悠万事,唯将馒头淋淋漓漓地蘸了那人的血为大。斯事是他眼前之最大利益。至于将来,他是不考虑的。也根本不相信,有人会为了许多别人的将来而宁可掉自己的脑袋。

那唯恐天下不乱的,围观时,“很像久饿的人见食物一般,眼里闪出一种攫取的光”。——在《药》中,他们倒卖血馒头,如同稀货贩子在鬼市兜售稀货。那是天下将乱倘未乱时,他们所获的一种好处。

比之于纯粹的看客,他们“凑热闹”、“看热闹”的心理很不纯粹。倘有什么骚乱发生,他们便会像阿Q一样,趁火打劫,抢掠些财物。然后装出不曾参与的样子,看参与了或被冤枉了的人遭到追捕、杀头,侥幸而且同样的幸灾乐祸,连点儿兔死狐悲也全然没有,只不过又当成一种“热闹”罢了。

从鲁迅那个时代到“文革”再到电脑普及前,中国之看客一茬茬繁殖,从没怎么少过。“文革”时期反而更多了起来。因为那一时期,想不当看客都不行。可以这么说,几代中国人是看那种“热闹”看过来的。

虽然“文革”已成历史,中国人爱看“热闹”一点却早已成习。

仅仅翻阅一下八十年代十年中的报纸便不难发现这样的报道——女子当街遭到轮奸而围观者众!

却不像古代的时候有义士出现。

连就待在不远处的什么机关、什么单位的传达室里的人,守着电话机,耳听着呼救之声凄惨,都懒得以举手之劳抓起电话报警。

至于有人要跳楼,围观者不耐烦地催促其跳的事,更是接二连三。

中国之看客,可谓世界之最。

最令心理正常的人嫌恶。

如今情况好多了,一由于城市管理水平大大提高;二由于电脑的普及,看客们都转移到网络上去了。

三、人类是地球上最爱看“热闹”的物种

人类出现以前,地球上本无“热闹”。如果人类至今仍未出现,地球上便还是没有“热闹”可言。

除了猴子和猩猩,地球上的一概动物,从巨大到渺小,从一个“纪”到下一个“纪”到现在,皆无看“热闹”的习性。

我们没见到什么大动物围得里三圈外三圈的,看一群蚂蚁怎么样将一条毛扎扎的大肉虫制伏并拖入蚁穴的情形;即使两窝蚂蚁大混战它们也是没那份闲心观看的。尽管其场面放大了惊心动魄,尽管某些动物的视力比人还强。

我们也没见过两头狮子争夺地盘,而另外一些狮子以及三五成群的猎豹、鬣狗什么的蹲在不远处,边看边叫,发出人类那种类似起哄的声音。

掠食猛兽从食草类动物群中扑倒了一只,躲得远了的食草类动物群倾刻恢复平静,又若无其事地吃草——那是由于天性的麻木,但却并不围观同类之被撕碎。它们那种麻木,人类身上也经常表现出来的;但人类身上还经常表现出来的对同类陷于惨境的“热闹”看得乐在其中的情形,却从未在任何动物身上发生过。

不错,狮子们争食一头角马、鬣狗、秃鹫什么的也围着看。那时的鬣狗、秃鹫们,眼中也确乎地露出“想要攫取到什么”的目光。

它们要攫取到剩尸而已,与看“热闹”是两码事。

自从人类出现以后,以人的眼看,这世界种种的“热闹”多了起来,对于人类大有看头——包括另外一些人陷于悲惨。倘某一阵子这世界上缺少“热闹”,人类便会制造出来。

人类对于人类犯下的罪恶,是地球上任何动物从不曾对别的动物,更不曾对自己的同类犯下过的。人类不但残害同类,还挖空心思“研发”许多种方法折磨同类,或为逼供,或为解恨,或只为取乐。

以此点而言,“兽性大发”一词,实在是对动物的诬蔑。若反过来说动物之凶残是凶残的人性体现,倒是有根据的形容。

人类为什么会那样呢?

这要从人吃人的历史说起。

我们都知道的,我们的祖先曾经互吃,这是不争的事实。动物也有互吃的时候,但往往是在特定情况下,不经常。而古人类的互吃,曾是一件很经常的事。

一个部落的古人类抓住了另一部落中的一个,准备着要吃后者了。于是围着火堆蹦蹦踏踏,拍手齐叫,那是开吃时本能的快乐。之后,开始操刀肢解了,像今天的厨子剖鱼或剁鸡块。而小崽子们,瞪着他们的小眼睛看,鲜血四溅,哀号声声,他们也绝不会捂上眼睛和耳朵。

那是他们习以为常了的,也是他们最初所惯看的“热闹”。后来小崽子们长大了,一个个凶残无比。看惯了吃同类之“热闹”的他们,并且也很爱吃,长大后能不比野兽更凶残吗?他们的小崽子又不同了,“进化”了些,无师自通,居然虐待起被缚住并即将被吃的同类来,用木棍挑出可悲的后者们的眼,或用石刀割下后者们的鼻子、耳朵。在哀号中获得了乐趣、快感。那是他们“创造”的乐子,也带给包括父母在内的全部族一种乐子,于是受到鼓励。大人还相帮着那么干,又于是营造出“热闹”的气象。

后来,人吃人不那么容易了。因为有的部落壮大了,有的部落几乎被吃光了、消亡了。互相也特戒备,抓住一两个,不够分吃。

于是被抓住的人,就有了另一种用途——作为祭品。

祭是仪式。源于人类对某种图腾的敬畏之心,也源于祈祷之愿。

现代的我们,写下或读到某人、某些人因某种“原因”成为某事件过程中的“祭品”时,细一寻思,短短一行字,意味着多么血腥的不幸和多么巨大的恐怖啊!

再后来,那是几多的一千年后,人类不再以同类的头和心来祭祀了,代之以牲畜了——遂成习俗,沿袭至今。然欧洲已不如此,亚洲故之。中国的农村,尤其不改。杀牲宰畜,便仍是农村孩子们所惯看的“热闹”。

毕竟,以牲畜为祭品,较之以同类,是人道主义的初级体现。所谓“向前一小步,文明一大步”。尽管,那时“人道”还未成“主义”。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伟大”的进步呢?

当归功于那时的某些大祭司。按如今说法,他们是那时祭祀的主持人。却又不仅仅是主持人,还兼着类似大法师的身份。为什么某些他们主张废除祭人而代之以祭畜,这是解释不大清楚的。人性提升体现于他们的先知先觉的迹象,使他们具有“上帝”播向人间的最初的宗教种子的意味。那时宗教自然还未成教,他们是体现宗教思想的种子。他们是大祭司中的某些,而非全体。另外一些,依然热衷于祭人,乐此不疲。

也要归功于那时的文艺。祭祀的仪式完毕以后,人们还没热闹够,意犹未尽,于是续之以节目。因为是祭祀活动的组成部分,所以须保持庄严特色。因为祭祀源于人类的敬畏心,敬畏心使人类对自己的命运产生难以克服的恓惶感,所以那些节目的内容往往是悲剧性的,并且具有警戒性。结果大抵是违背所崇拜之“神”的人类受到惩罚。

他们年复一年地创作那类节目,好比我们的“春晚”导演们为吸引眼球,年复一年地挖空心思推陈出新。

于是早期悲剧逐渐形成。

而他们是人类后来的戏剧家们的先师。

由祭祀词而衍生出诗歌来。

诗歌使早期悲剧的台词具有诗性。

而戏剧、诗歌又嫁接成文字形式的史诗——至近代,三者互补,诞生了电影、电视剧,此后话也。

还说很古远很古远的当时——祭祀节目之“演出”也告一段落了,人们仍不愿四散,并觉那种节目看得不过瘾,都有将热闹继续下去的亢奋冲动,于是以自发的即兴的节目续之。这类节目以使聚集气氛更“热”、更“闹”为最大能事。一言以蔽之,以自娱自乐为前提。

于是,所谓喜剧、闹剧便也诞生。自然,起初还不能算是戏或剧,各尽逗乐子、搞笑的擅长罢了。

悲剧起初是投贵族所好的。喜剧起初是适合民间趣味的。

正剧起初是为了能使贵族与民间大众一同看的。故至今仍无严格意义的正剧。曰正剧,少不了悲剧的元素或喜剧桥段的。

综上所述,人类爱看热闹的习性,实际上发扬光大了。祭人显得老套了,没多大看头了。节目更有看头了,戏剧更有看头了。祭祀仪式的内容几乎是一成不变的,出新的是节目,是戏剧。人类盼望祭祀活动之举行,更是为了满足看热闹的心理了。而节目中一旦升华出戏剧,一部分人类爱看热闹的心理,也就自然而然地嬗变为欣赏的精神需求了。

故对人类的进化,文艺也是功不可没的。仅仅认为劳动使人类文明起来了是偏面的。

但是,人类爱从看热闹过程中获得刺激享受的恶劣的基因(我认为是比动物性更恶劣的),仍在人类的习性中作祟着,并不是什么悲剧、喜剧、正剧所能完全抵消的。

所以便有了罗马角斗场。

类似罗马角斗场上的血腥“节目”,在中国的古代也同样上演过,比如商纣王在寻开心时,往往便命武士于宴间决斗,以助酒兴。且在行宫中建了肉林酒池,动辄令百对以上年轻的祼男祼女滥交于肉林下、酒池畔,觉得是神仙才配一看的高级“热闹”。

在当时的罗马也罢,在当时的商朝也罢,文艺已经相当艺术了,商朝不但有了宫廷乐队,供养着当时水平一流的乐师,歌舞伎们的表演,也是足以称得上美轮美奂、赏心悦目的。而罗马,诗人们的朗诵会已蔚然成风,戏剧演出也很经常。

但是人类的基因决定了,只欣赏是不行的,看一般的“热闹”也是不行的。那基因会不时地怂恿人类的眼球寻找刺激。当时的罗马与当时的商朝的区别仅仅在于——罗马统治集团的成员们、宫廷人员们以及富人们,是与平民们一起享受刺激的,或曰“与民同乐”。那时的罗国,已有了初级民主,他们需要平民的拥戴。并且,他们“与民同乐”是带亲眷的。而极其腐败荒淫的纣王,却更喜欢独乐,或由妃们陪乐。

多么不可思议啊,一方面其文明已贴近民主;另一方面,其文化的野蛮恶习不改。

想想吧,当看台上所有的人类全体站起,亢奋地跺脚,皆大拇指朝下,千万条喉咙喊出一个字“死!死!死!”时,那是多么邪狞的场面啊!

于是另一个或另一些人类,在那喊声中,被长予刺胸,被利斧砍颈而亡。

再想想那些地位高贵的夫人,那些名门望族的小姐,她们一个个都很美貌。是夫人的都气质优雅,是小姐的都特淑女。也许,她们刚刚听哲学家们阐述过哲学,与文艺家们讨论过文艺。她们大拇指朝下的手,一小时前还握过写在精制羊皮上的诗卷。

但那时的她们,难道不是都很邪狞吗?

还有那些平民男女以及他们的孩子们,因能与贵族与富人们同乐,内心里感到无比荣光。他们有的换上了体面的衣裳,有的穿着破衣烂衫就去了。他们宁肯少吃几餐也高兴买到一张门票。男人们手拿肉排,或酒囊;女人们有的怀里还奶着婴儿,旁边或膝上坐着大点儿的鼻涕拉瞎的孩子。她们唯恐大点儿的孩子错过刺激居然没看到,每指着嚷嚷:“快看!快看!那个人就要被杀死啦!……”

那些平民的社会地位,仅比被迫成为角斗士的战俘奴隶高那么一点点,但他们观后者们以血和命“表演”的“热闹”,看得心安理得。

至今,我们人类的基因中,仍遗传着那种邪狞的成分。

而那些贵妇和小姐,散场后又该去写几句甜蜜的情书,或与情人幽会了;而那些平民妇人,一如既往地操持家务、相夫教子,勉励孩子将来要有出息……

罗马帝国后来自然是灭亡了,它不灭亡不就很奇怪了吗?

在中国,商自然也被周取代了。

又过了几千年,到了雨果完成《巴黎圣母院》的时间背景的年代,雨果笔下,加西莫多在广场上被鞭笞时,围观者可谓人山人海。以至于骑警唯恐引起骚乱,喝马以臀撞开人群,却不起作用,只得用军刀的刀背砍人们的肩、背。

在《法国革命史》中,路易十四国王及王后即将被斩首,成为巴黎诸革命“热闹”最大的看点。那种空前盛况究竟与庆祝胜利的喜悦联系多一些,还是与人类古老的看“热闹”习性联系多一些,恐怕是连弗洛伊德也分析不清的。

而在《双城记》中,在《红字》中,人类看“热闹”的场面,也都描写得能给读者留下极深印象。当然,须是对人性善与恶反应敏感的读者。

在欧?亨利的短篇作品中,有一篇写的就是几乎“专业”的“看客”——讲的是两位同住一城的中产阶级绅士,以看本城的一概热闹或古怪之事为日常消遣。那时当然已有报了,但仅从报上得知而未亲眼目睹,是他们引以为憾的。那时虽已有报,却还没有电话,更没手机。若A绅士听说了什么热闹或古怪之事,便及时派仆人去向B绅士通告。于是两位穿上了正装也就是燕尾服,戴礼帽、白手套,颈前扎领花并各拄“文明棍”的绅士,相会在一处地点,结伴前往。车祸中的死者已被运走,两位绅士会蹲将下去,俯视石砖缝隙中的血迹,像谍报员一心要破译密码。

良久,A绅士说——我知道有一个修鞋匠的喉结特大,你还没看到过他。

B绅士立刻说——快陪我去看!

于是两位衣冠楚楚的绅士,这才起身去看一个喉结特大的修鞋匠,身后跟着他们的两名仆人。

中国人讨论“看客”现象,大约是在鲁迅的《药》发表以后。不错,《阿Q正传》中也写到了“看客”。阿Q在供状上画押时,他是将持板子随时准备听令打他的衙役们当成“看客”的。因他招得老实,没挨打。这大约使他产生了一种错觉,以为彼们只不过是拄着板子列于两旁在看他,所以他才力求将那圈卷儿画得较圆。若没有衙役们看,估计他对自己没那种高标准、严要求。待其被五花大绑、后脑插了令箭、游街示众地押往刑场时,他对于小市民是有贡献的,那就是——他们得以又看到很刺激的热闹了。所以见他们兴趣盎然,阿Q起初是并不害怕的,反觉荣耀、自豪,体会了一把类似检阅般的好感觉,及至离刑场近了,这才从检阅般的幻觉中猛醒,明白不是被夹道欢送往理发店去剃头,而是将被砍头,便顿时怕极了……

的确,一个国家喜欢看极刺激的或俗不可耐的“热闹”的人若远远多于欣赏文艺的人,这国家的文明是堪忧的,进步也将是迟缓的。

四、“文革”培养了大批“看客”

使中国人留下了“看客后遗症”

“文革”中所谓“路线斗争”、“阶级斗争”风云变幻,异常吊诡,从党政军要人到著名的或普通的知识分子再到平民百姓,三番五次地要“站队”、“紧跟”。

党政军要人一旦被那么定性了,不仅自己遭殃,全家及部下全都难逃一劫,轻则隔离审查,挨批挨斗;重则入狱,甚至死得不明不白。正是:假作真时真亦假,雾里看花看花眼。即使明智地认了那“顺者昌,逆者亡”的时代狠劲,每每的都不知道究竟该顺什么、该逆什么。

知识分子如果并非知识界官员,一般还没资格上什么“船”。即使有心攀上一条绝对红的“红船”,却只能是“有时梦里还去”。因为它不在现实中,而在历史中。

但知识分子也得学会看,曰“看风向”。不善于看的,经常表错了态、说错了话自己还不晓得,而那也会祸从天降。

那个时代,消灭一个知识分子,如民间所说,“比按死一只臭虫还容易”。总体的,知识分子已经背上了“臭”字。

至于平民百姓,只要出身好,站错了队一般也不要紧。但若据理力争,坚持认为自己没错,并且还由而大发质疑的话,那么便是不识趣——不识政治之趣了。

《五一六通知》中是这样说的:

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斗争,无产阶级对资产阶级专政……在这些基本问题上,难道允许有什么平等吗?……绝对不是什么平等的关系,例如所谓仁义道德关系,等等。

“绝对不是什么平等的关系”就等于绝对不讲平等。

“所谓仁义道德”就等于彻底否认仁义道德。

那么稍有平等意识的人,要求自己总还是多少要讲一点儿仁义道德的人,还有什么话可说呢?

仁义道德几千年以来是民间原则。

这个原则被彻底否定了,平民百姓也只有权作“文革”看客,成心令自己失明失智,装二百五,看政治如何指鹿为马、火上弄冰。像看情节起伏跌宕的电视连续剧。

我的一名学生曾不解地问我:老师,当年为什么几天前还全国都唱“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就是好”,几天后竟全国欢庆粉碎“四人帮”?

我回答:早已在看而已。边看边唱,边唱边看。

又问:为什么会那样?

答:除了那样,别无他法。所以一粉碎“四人帮”,除了少数“文革”既得利益者,绝大多数中国人都拍手称快,有种“终于他妈的结束了”的解脱感。

见学生仍一脸困惑,反问:联想到了鲁讯小说中的看客?

学生点头。

想想,安慰道:也不全是看客。“四五”运动能证明不全是看客。

学生说:那只不过是少数人的抗争。除此之外,都是大多数的沉默。

答:但代表了多数人的愿望。有总比完全没有强。就是目前也仍不能指望中国的斗士比看客还多。人类的看客史太悠久了。中国人口多,看客便也多……

我希望自己能用短短的几句话解惑,却意识到,也许适得其反,正应了那么一种说法——“以其昏昏,使人昏昏”。

只得借故抽身而去……

五、如今看客在网上

虽然我不上网,但对网上情况并非一无所知。

我知道网上颇有一些文学感觉很好、品位也很高的写家。我称他们为写家,而非作家,绝不包含丝毫轻视的意思,只不过强调他(她)们与我这样的作家的不同。对于我这样的作家,写作起初是职业,后来渐成主要的生活内容。而他(她)们则不如此。他(她)们的职业或许也与写有关,但文学写作大抵不是职业。最大的区别是,他(她)们不会也愿使写作居然成了自己主要的生活内容。他(她)们无疑是喜欢写作这一件事的,像喜欢一切带给自己愉快的事那样。我经常从报刊上读到一些散文、小品文、杂文,能看出他(她)们写的很沉浸、很享受,甚至可以说很考究。分明地,他(她)们是些写作方面的完美主义者。题目起得很别致,遣词用句也细细打磨。仿佛首饰师傅做一枚够得上是精品的首饰,而且不是为卖,是为自我欣赏。报刊往往这样注明——“摘自某某网站”或“摘自某人博客”。看他(她)们的作品,我往往也很享受,像生吃刚从地里拔出的蔬菜,能嚼出水洗不尽的泥土的味道。而那味道与蔬菜本身的味道同时入口,能嚼出别样的清爽的汁来。有的文章写得很时尚,不合我的品位。行文新潮,也是我一向不以为然的。却情真意切,每也能使我怦然心动一下。特别是,有人将国外生活或工作的经历、见闻,以思想性见长或趣味性见长的风格写出,使我间接开阔了眼界。那些文章,以对比之法,将中外文化形态之不同、人们思维方式与生活方式、价值追求的不同,写得深入浅出,令我获益匪浅,也每令我汗颜。我从报刊上读到的摘自网上的小说极少,多是散文、小品文、杂文、随笔。故我所言网上写家,也多是以上文体的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