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俏皮甚多,便往往会流于油腔滑调,流于嘻哈。语言的嘻哈,也每是悦己悦人的,但有代价,便是态度和立场的郑重庄肃,于是大打折扣。

故我这个不上网的人,便有了一种忧虑——担心中国人在网上的表态,不久从方式到内容到风格,渐被嘻哈自我解构,流于娱乐;而态度和立场之声,被此泡沫所淹没,形同乌有了。

我们都知道的,一个人在表态时一味嘻哈,别人便往往不将他的表态当一回事。而自己嘻哈惯了,对别人不将自己的嘻哈式表态当成一回事,也会习惯于自己不怎么当成一回子事的。

日前听邱震海在凤凰台读报,调侃了几句后,话锋一转,遂正色曰:“刚才是开玩笑,现在我要严肃地谈谈我对以下几件事的观点……”

我认为,中国网民都要学学邱震海——有时郁闷之极,调侃、玩笑,往往也是某些事某些人只配获得的态度,而且是绅士态度。

但对另外一些事一些人,则需以极郑重极严肃之态度表达立场。这种时候,郑重和严肃是力量。既是每一个人的力量,也是集体的力量、自媒体的力量、大众话筒的力量。

语言还有另一种表态方式,即明白、确定、掷地有声、毫不“曲晦”的那一种表态方式。

网络自然有百般千种方便于人、服务于人、娱乐于人、满足于人的功用,但若偏偏没将提升我们中国人的公民权利意识和公民素质这一功用发挥好,据我看来,则便罔为“大众话筒”、“自媒体”了。

是谓中国人的遗憾。

也是中国的遗憾。

6.仅靠文化的反省不能抚平大众的愤怒

时下,民间和网上流行着一句话——羡慕嫉妒恨,往往从电视中也能听到这句话。

依我想来,此言只是半句话。大约因那后半句有些恐怖,顾及形象之人不愿由自己的嘴说出来。倘竟在电视里说了,若非直播,必定是会删去的。

后半句话应是——憎恨产生杀人的意念。确实令人身上发冷的话吧?我也断不至于在电视里说的。不吉祥,不和谐。写在纸上,印在书里,传播方式局限,恐怖“缩水”,故自以为无妨掰开了揉碎了与读者讨论。

羡慕、嫉妒、恨——在我看来,这三者的关系,犹如水汽、积雨云和雷电的关系。

人的羡慕心理,像水在日晒下蒸发水汽一样自然。从未羡慕别人的人是极少极少的,或者是高僧大德及圣贤,或者是不自然不正常的人。

羡慕到嫉妒的异变,是人大脑里发生了不良的化学反应。说不良,首先是指对他者开始心生嫉妒的人,往往是经历了心理痛苦的。那是一种折磨,文学作品中常形容为“像耗子啃心”。同时也是指被嫉妒的他者处境堪忧。倘被暗暗嫉妒却浑然不知,处境大不妙也。此时嫉妒者的意识宇宙仿佛形成着浓厚的积雨云了。而积雨云是带强大电荷的云,它随时可能产生闪电,接着霹雳骤响,下起倾盆大雨,夹着冰雹。想想吧,如果闪电、霹雳、大雨、冰雹全都是对着一个人发威的,而那人措手不及,下场将会多么的悲惨!

但羡慕并不必然升级为嫉妒。

正如水汽上升并不必然形成积雨云。水汽如果在上升的过程中遇到了风,风会将水汽吹散,使它聚不成积雨云。接连的好天气晴空万里,阳光明媚,也会使水汽在上升的过程中蒸发掉,还是形不成积雨云。

那么,当羡慕在人的意识宇宙中将要形成嫉妒的积雨云时,什么是使之终究没有形成的风或阳光呢?

文化。除了文化,还能是别的吗?

一个人的思想修养完全可以使自己对他者的羡慕止于羡慕,并消解于羡慕,而不在自己内心里变异为嫉妒。

一个人的思想修养是文化现象。

文化可以使一个人那样,也可以使一些人、许许多多的人那样。

但文化之风不可能临时招之即来。文化之风不是鼓风机吹出的那种风,文化之风对人的意识的影响是逐渐的。当一个社会普遍视嫉妒为人性劣点,祛妒之文化便蔚然成风。蔚然成风即无处不在,自然亦在人心。

劝一个人放弃嫉妒,这也是一种文化现象。劝一个人放弃嫉妒非是那么简单容易的事,没有点儿正面文化的储备难以成功。起码,得比嫉妒的人有些足以祛妒的文化。莫扎特常遭到一位宫廷乐师的强烈嫉妒,劝那么有文化的嫉妒者须具有比其更高的文化修养,而那位宫廷乐师无幸遇到那样一位善劝者,所以其心遭受嫉妒这只“耗子”的啃咬半生之久,直至莫扎特死了,他才获得了解脱,但没过几天他也一命呜呼了。

文化确能祛除嫉妒。但文化不能祛除一切人的嫉妒。正如风和阳光,不能吹散天空的每一堆积雨云。

美国南北战争时期,一名北军将领由于嫉妒另一位将领的军中威望,三天两头向林肯告对方的刁状。无奈的林肯终于想出了一个主意,某日对那名因妒而怒火中烧的将军说:“请你将那个使你如此愤怒的家伙的一切劣行都写给我看,丝毫也别放过,让我们来共同诅咒他。”

那家伙以为林肯成了自己同一战壕的战友,于是其后连续向总统呈交信件式檄文,每封信都满是攻讦和辱骂,而林肯看后,每请他到办公室,与他同骂。十几封信后,那名将军省悟了,不再写那样的信,他羞愧地向总统认错,并很快就动身到前线去了,还与自己的嫉妒对象配合得亲密无间了。

省悟也罢,羞愧也罢,说到底还是人心里的文化现象。那名将军能省悟,且羞愧,证明他的心不是一块石,而是心宇,所以才有文化之风和阳光。否则,林肯的高招将完全等同于对牛弹琴,甚至以怀化铁。但毕竟,林肯的做法,起到了一种智慧的文化方式的作用。

苏联音乐家协会某副主席,因嫉妒一位音乐家,也曾不断向勃列日涅夫告刁状。勃氏了解那无非是些鸡毛蒜皮的积怨,反感那其滋扰,于是召见他,不动声色地说:“你的痛苦理应得到同情,我决定将你调到作家协会去!”——那人听罢,立即跪了下去,着急地说自己的痛苦还不算太大,完全能够克服痛苦继续留在音协工作……因为,作家协会人际关系极为紧张复杂。

勃氏的方法,没什么文化成分,主要体现为权力解决法。而且,由于心有嫌恶,还体现为阴招。但也很奏效,那音协副主席以后再也不滋扰他了。然效果却不甚理想,因为嫉妒仍存在于那位的心里,并没有获得一点点释放,更没有被“风”吹走,亦没被“阳光”蒸发掉。而嫉妒在此种情况之下,通常总是注定会变为恨的——那位音协副主席同志不久疯了,成了精神病院的长住患者,他的疯语之一是:“我非杀了他不可!”

一个人的嫉妒一旦在心里形成了“积雨云”,那也还是有可能通过文化的“风”和“阳光”使之化为乌有的。只不过,善劝者定要对那人有足够的了解,制定显示大智慧的方法。而且,在嫉妒者心目中,善劝者须是被信任受尊敬的。

那么,嫉妒业已在一些人心里形成了“积雨云”将又如何呢?

文化之“风”和“阳光”仍能证明自己潜移默化的作用。但既曰潜移默化,当然便要假以时日了。

若嫉妒在许许多多成千上万的人心里形成了“积雨云”呢?

果而如此,文化即使再自觉,恐怕也力有不逮了。

成堆成堆的积雨云凝聚于天空,自然的风已无法将之吹散,只能将之吹走。但积雨云未散,电闪雷鸣注定要发生的,滂沱大雨和冰雹也总之是要下的。只不过不在此时此地,便在彼时彼地罢了。但也不是毫无办法了——最后的办法乃是向“积雨云”层发射驱云弹。而足够庞大的“积雨云”层即使被驱云弹炸散了,那也是一时的。往往上午炸开,下午又聚拢了,复遮天复蔽日了。

将以上自然界积雨云之现象比喻人类的社会,那么发射驱云弹便已不是什么文化的化解方法,而是非常手段了,如同是催泪弹、高压水龙或真枪实弹……

将嫉妒二字换成“郁闷”一词,以上每一行字之间的逻辑是成立的。

郁闷、愤懑、愤怒、怒火中烧——郁闷在人心中形成情绪“积雨云”的过程,无非耳耳。

郁闷是完全可以靠了文化的“风”和“阳光”来将之化解的,不论对于一个人的郁闷,还是成千上万人的郁闷。

但要看那造成人心郁闷的主因是什么。倘属自然灾难造成的,文化之“风”和“阳光”的作用一向是万应灵丹,并且一向无可取代。但若由于显然的社会不公、官吏腐败、政府无能造成的,则文化之“风”便须是劲吹的罡风,先对起因予以扫荡。而文化之“阳光”,也须是强烈的光,将一切阴暗角落一切丑恶行径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文化须有此种勇气,若无,以为仅靠了提供娱乐和营造暖意便足以化解民间成堆的郁闷,那是一种文化幻想。文化一旦开始这样自欺地进行幻想,便是异化的开始。异化了的文化,只能使事情变得更糟——因为它靠了粉饰太平而遮蔽真相,遮蔽真相便等于制造假象。也不能不制造假象。

那么,郁闷开始在假象中自然而然变向愤懑。

当愤懑成为愤怒时——情绪“积雨云”形成了。如果是千千万万人心里的愤怒,那么便是大堆大堆的“积雨云”在社会上空形成了。

此时,文化便只有望“怒”兴叹,徒唤奈何了。不论对于一个人一些人许许多多千千万万的人,由愤怒而怒不可遏而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往往是迅变过程,使文化来不及发挥理性作为。那么,便只有政治来采取非常手段予以解决了——斯时已不能用“化解”一词,唯有用“解决”二字了。众所周知,那方式,无非是向社会上空的“积雨云”发射“驱云弹”……

相对于社会情绪,文化有时体现为体恤、同情及抚慰;有时体现为批评和谴责;有时体现为闪耀理性之光的疏导;有时甚至也体现为振聋发聩的当头棒喝……但就是不能起到威慑作用。

正派的文化,也是从不对人民大众凶相毕露的。因为它洞察并明了,民众之所以由郁闷而愤懑而终于怒不可遏,那一定是社会本身积弊不改所导致。

集体的怒不可遏是郁闷的转折点。

而愤怒爆发之时,亦正是愤怒开始衰减之刻。正如电闪雷鸣一旦显现,狂风暴雨冰雹洪灾一旦发作,便意味着积雨云的能量终于释放了。于是,一切都将过去,都必然过去,不过时间长短罢了。

在大众情绪转折之前,文化一向发挥其守望社会稳定的自觉性。这一种自觉性是有前提的,即文化感觉到社会本身是在尽量匡正着种种积弊和陋制的;政治是在注意地倾听文化之预警的。反之,文化的希望也会随大众的希望一起破灭为失望,于是会一起郁闷,一起愤怒,更于是体现为推波助澜的能量。

在大众情绪转折之后,文化也一向发挥其抚平社会伤口、呼唤社会稳定的自觉性。但也有前提,便是全社会首先是政治亦在自觉地或较自觉地反省错误。文化往往先行反省。但文化的反省,从来没有能够代替过政治本身的反省。

文化却从不曾在民众之郁闷变异为愤怒而且怒不可遏的转折之际发生过什么遏止作用。那是文化做不到的。正如炸药的闪光业已显现,再神勇的拆弹部队也无法遏止强大气浪的膨胀。

文化对社会伤痛的记忆远比一般人心要长久,这正是一般人心的缺点,也是文化的优点。文化靠了这种不一般的记忆向社会提供反思的思想力。阻止文化保留此种记忆,文化于是也郁闷。而郁闷的文化会渐陷于自我麻醉、自我游戏、自我阉割、了无生气而又自适,最终完全彻底地放弃自身应有的一概自觉性,甘于一味在极端商业化的泥淖打滚或在官场周边争风吃醋……

反观1949年以后的中国,分明可以看到这样的情况——从前,哪怕仅仅几年没有什么政治的运动,文化都会抓住机遇,自觉而迫切地生长具有人文元素的枝叶,这是令后人起敬意的。

不能说当下的中国文化及文艺一团糟、一无是处。这不符合起码的事实。但我认为,似乎也不能说当下的中国文化是最好的时期。

与从前相比,方方面面都今非昔比。倘论到文化自觉,恐怕理应发挥的人文影响作用与已然发挥了的作用是存在大差异的。

与从前相比,政治对文化的开明程度也应说今非昔比了。但我认为,此种开明,往往主要体现在对文化人本人的包容方面。包容头脑中存在有“异质”文化思想的文化人固然是难能可贵的进步。但同样包容在某些人士看来有“异质”品相的文化本身更为重要。

我们当下某些文艺门类不要说人文元素少之又少,连当下人间的些微烟火也难以见到了。真烟火尤其难以见到。

倘最应该经常呈现人间烟火的艺术门类恰恰最稀有人间烟火,全然地不接地气,一味在社会天空的“积雨云”堆间放飞五彩缤纷的好看风筝,那么几乎就真的等于玩艺术了。

是以忧虑。

7.失地农民找到真理了么?

电影《列宁在十月》中有这样一段情节,按电影界的话来说是一场“戏”:一个“农民”的“代言人”从乡下来到莫斯科,竟得以进入克里姆林宫,要求见列宁一面,他有话要代表乡下的“农民”们对列宁说——他声称自己是代表“农民”们来寻找“属于农民的真理的”。

正巧,列宁那会儿没什么重要的革命工作,于是接见了他。

列宁客气地请他坐下。我们都知道的,伟大的列宁同志对于工农兵尤其是他们的代表人物,一向是平等而友善的。那“农民”的“代言人”却没坐。他多少有点儿局促,但绝对没有显出卑微的样子。那是个身材高大的“农民”,在身材矮小的列宁面前,他占尽着体格方面的优势。他之所以没坐,观众可以理解为是不屑于在不愿一坐的地方坐下去。从他的表情可以看得出,他对克里姆林宫这个已经变成了每天发出一道道革命指示的地方心怀着分明的敌意。

他开口便问:土地自古以来是属于谁的?是属于我们农民的,对吧?粮食是谁在地里种出来的?也是我们农民,对吧?没有粮食,我们农民就无法活!那么,就再也没有人来种地了!你们城里人会到乡下去种地吗?不会的!可现在呢,你们城里人却跑到乡下去,将土地从我们农民手中没收了!还一车车地拉走了我们刚刚打下的粮食!听说你是拥有真理的人,请问,这世界上还有属于我们农民的真理吗?如果革命是你们苏维埃的真理,那么我们农民的真理又是什么呢?

以前看过《列宁在十月》这一部电影的中国人,应当都记得那一个苏联国内革命时期的农民的振振有词。特别是穿插在他的话语中的“对吧”二字,被配音演员说得“中国味儿”十足,给人留下极深刻之印象。

然而列宁同志是头脑多么敏感的人!他没听几句就听出破绽来了。轮到列宁同志开口时,他照例将双手卡在西服背心的肩边那儿,以从容不迫而又洞察一切的口吻反问:我只知道这世界上有贫农、中农、富农和地主,不知道这世界上有什么你所谓的农民。请问你是你所谓的农民中的哪一种人?在列宁的追问之下,那寻找属于“农民”的“真理”的“农民”,不得不承认自己拥有多少多少亩土地。

而列宁按照阶级分析之法,立刻言之有据地将他划成了“富农”。

接着列宁同志以他那一向高亢的语调说:不错,土地应该属于农民!但是更应该属于所有的农民,而不是仅仅被少数地主和富农霸占着!我们苏维埃的革命,要完成的大事包括这一件事!我们把土地从你们手中没收过来,是因为你们地主富农对土地的占有那是没有什么道理的!如果你们反抗,我们就镇压你们!我们没收的也不是你们的劳动成果。粮食对于你们是不劳而获的东西!你们的粮仓满满的,吃都吃不完,而城里很多人却饿死,如果你们不愿意,我们就说服你们。如果你们还不愿意,我们就把本不属于你们的劳动成果抢夺过来!如果你们反抗,我们就要镇压你们……结果当然是,那个富农,并没有从列宁那儿寻找到什么“农民的真理”。他悻悻而去时嘟哝:“走着瞧!”

列宁冲他的背影大声说:“告诉那些派你来的人,苏维埃是不会怕你们的……”

往事如烟,苏联作为一个国家竟已不复存在。《列宁在十月》这一部电影,对于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乃至七十年代以后出生的中国人也无疑是“过气”了的经典。他们所能看到的依然和列宁这个名字连在一起的电影,大约只有德国人拍摄的《告别列宁》了。在这一部电影中,列宁的巨大铜像被吊车扯倒的画面,令人思索万千。

《告别列宁》这一部电影的光碟我也看过了。所以我这个本身虽不是“农民”的人,每每不由得作无聊人的乱想:就算这世上并没有什么“农民”,而只有地主、富农、中农和贫农吧,那么果真有过属于什么中农和贫农的“真理”吗?

进言之,如果将以上问题限定为一个中国或曰中国特色的问题,那么结论又应该是怎样的呢?众所周知,中国之革命,是农民的革命。确切地说,是虽生为农民却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的人们的革命。由于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所以1949年以前的中国“失地”农民也最多。由于中国近代的工业极为落后,所以大批“失地”的农民根本无法转变为能够在城镇里生存下去的城镇人口,革命遂成他们唯一的活路,革命遂成他们的“真理”。

“耕者有其田”——他们要的只不过就是这么一句话。

1949年以后,他们如愿以偿了。

无论在现实中,还是在文学作品中、戏剧中乃至绘画中——攥在地主富农手里的地契被烧毁了,在共和国以新政权的名义分到他们各自名下的土地的边界钉下木界牌了,那时的他们眼中流下的泪,趴在属于自己的土地上号啕大哭的情形,无疑是震撼人心的……此刻,似乎再巨大再惨重的代价都是值得付出的了。因为代价是那么的触目惊心,胜利后的报复遂成不争之事实。

然而土地归在他们名下的时间却不过是短短的两三年。紧接着一步步地又归在互助组、合作社、人民公社的“集体”的名下了。之所以将“集体”二字括上引号,并非质疑“集体”之性质的不真实,而是为了着意指出,对于中国“人民公社”的社员,他们实际上又成为了没有属于自己的土地,而仅仅拥有在集体的土地上从事农业劳动的权利的人罢了。计算他们劳动力价值的方式是工分,这仅仅是换取一点点微不足道的公平。为此,成千上万的他们的儿女前仆后继,虽肝脑涂地也在所不惜。

中国人都知道的,那时候农民获得的报酬是很低很低的。凭了工分记录,他们年终可以分到极少极少的钱。那点儿钱仅够他们买得起有限到最低程度的一般日常用品,比如盐、火柴,以及像城里人家一样凭票供应的布匹。

中国之许许多多地方的许许多多的农民,在改革开放以前,一年到头甚至尝不到几次酱油。穷得一家人合穿一条裤子的事,也绝然不是编造的。他们生存下去的口粮是每年秋季分到的没有加工过的粮食;加工之后,其实每人每月的定量,并不会比城市人口多到哪儿去。有时候,还会更少。他们的绝大部分劳动成果,都被作为公粮收缴走了。即使在灾荒年代,土地上所产的一点点粮食,也要本着“先公后私”的原则来分配。也就是说,公粮是必须先收缴的,农民吃什么过后再考虑。而实际情况往往是,收缴了公粮以后,农民亦即“人民公社”社员,通常只有拖儿带女去逃荒……

在列宁的那个年代,在列宁的眼里,世界上是从来没有过什么农民的,而只有地主、富农、中农和贫农。列宁在逻辑上是正确的,他的逻辑符合“马非马,白马为马”的哲学逻辑。正如世界上没有逻辑学上的“妇女”,而只有现实生活中形形色色的女人。苏维埃革命使世界上从此有了一种新的农民——自己并不实际拥有土地,但必须而且只能在土地上勤勤恳恳辛辛苦苦地劳动的农民。他们叫集体农庄之庄员。集体农庄之庄员也罢,人民公社之社员也罢,叫法不同,但本质上是一类人。于是,一个哲学逻辑上的悖论在世界上产生了——马即白马。这是一个由减法得出的结论——消灭了地主、富农;改造了中农;于是在原苏联和以前的中国,只剩下了一种农民——不实际拥有土地,但必须而且只能在土地上勤勤恳恳辛辛苦苦地劳动的农民。他们理论上绝对是土地的主人。但是他们在土地上收获的劳动成果,必须而且只能以世界上最低的价格卖给国家。一切不是卖给国家而进行的买卖,都被视为非法行为。有时制裁那样一种非法行为的刑律是很严很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