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我才发现这件事只不过是场序曲。我们真正变成莫逆之交是在十二月的第二个星期——因为我们亲眼目睹一个比血红色眼睛更令人不安难受的情景。
如今,十五年过后,我以为自己玩这种探险游戏已经嫌老,况且也无法像十三岁的小男孩那样心安理得地任意潜越别人的土地。然而,我现在却在这里,踏着层层的尤加利枯叶小心翼翼地前进,再度将我的脸凑近那扇命运之窗。
百叶窗虽然年久泛黄,但显然还是多年前巴比与我从空隙中偷窥的那一个。此时百叶窗的叶片被调整到一个角度,但是叶片之间的空隙宽度足以让我看清整个焚化室内的一动一静——这回我的身
高已经够高,不需要内院那张长凳子的协助。
桑第。寇克和他的助手在“动力派克二号”焚化系统旁边忙碌。
他们戴着外科医生用的口罩、橡皮手套和可抛弃式的塑胶围裙。
窗口附近的担架台车上放着一只不透明的尼龙尸袋,拉链已经拉下,里面躺着一个死人,显然是那个即将替代我父亲被火化的流浪汉。他约莫五尺十寸高,一百六十磅重。由于他被严重打伤,我无法估计他的年龄,他整张脸都被打烂了。
起初我以为他的眼睛被凝固的血块覆盖住,后来我才发现他的两只眼睛都不见了,原来我看到的是他眼睛的窟窿。
我想起那个眼睛出血的老人,对巴比和我而言那已经够恐怖了,但和这相比根本不算什么。当年那意味的是自然的无情,而今这意味的是人心的险恶。
多年以前的那个十月和十一月里,巴比。海洛威和我偶尔还会回到焚化场的窗户进偷看。我们穿过阴森森的黑夜,小心翼翼怕被地面上的长春藤绊倒,我们的肺里充满了四周尤加利树散发出的芳香,直到今日我一直把这种香味和死亡联想在一起。
在那两个月之前,法兰克总共举办了十四场丧礼,但当中仅有三位死者的遗体被火化。其他全用涂防腐剂的方式以配合传统的土葬。
巴比和我老是慨叹防腐室没有窗户供我们使用,那个至高神圣的场所——套用巴比的话说,就是“他们干湿活的地方”——位于地下室内,不让我们这些大胆的间谍有机可乘。
私底下,我其实很庆幸我们仅能观察法兰克。寇克的“干活”,我猜巴比也一定松了一口气,虽然他假装一副很失望的模样。
从正面的角度来看,我猜想法兰克通常在白天做防腐的工作,把遗体火化一律在夜晚进行,这让我们根本就不可能参与。
当年那个笨重的焚化炉比桑第现在使用的“动力派克二号”原始得多,虽然它能以相当高的温度处理遗骸,而且号称有排气管制装置,但仍免不了让袅袅的烟雾从烟囱窜出来。法兰克选择在夜晚进行遗体火化主要是出于对死者家属和亲友的尊敬。白天里,他们若是从山脚下的城里朝山丘顶上的殡仪馆遥望,很可能会看见他们心爱的家人或朋友变成一缕灰朦朦的轻烟散人天空中。
对我们十分方便的是,巴比的爸爸安森刚巧在月光湾公报担任主编。巴比可以轻而易举的运用他的关系以及对报社的熟悉,提供我们最新的意外和自然死亡的消息。
只要法兰克一有新鲜的尸体,我们马上就会知道,但是我们无法确定他到底要进行防腐还是火化。只要太阳一下山,我们便迫不及待地骑着单车前往邻近的殡仪馆,然后偷偷摸摸潜入馆方的私有土地,在焚化室的窗口守候,直到火化的手续展开或我们确定这一个不会被火化为止。
葛尔斯先生,国家第一银行六十岁的总裁,在十月底因心脏病过世。我们看着他被推进火炉。
十一月的时候,有位名叫亨利。埃姆斯的木匠从屋顶上失足摔断颈椎。虽然埃姆斯最后也被火化,但巴比和我并没有目睹这个过程,因为法兰克。寇克或他的助手这次记得把百叶窗的叶片关上。
然而,十二月的第二个礼拜当我们跑去看萝贝佳。爱琪兰的遗体被火化时,百叶窗则是敞开着的。她嫁给一位名叫汤姆。爱琪兰的初中数学老师,巴比曾在那所初中上过学,但我没有,爱棋兰女士是市立图书馆的馆员,她只有三十岁,育有一名五岁的儿子名叫戴伟霖。
爱政兰女上静静地躺在担架台车上,全身从预子以下都覆盖着床单。她看起来是如此的美丽,在我们的眼里,她的脸庞不仅如梦似幻,也在我们心中占有相当的份量。我们几乎无法呼吸。
找猜我们都理解到她是一名美丽的女人,不过我们对她从本产生任何非分之想。毕竟她是图书馆员,而且也已为人母,况且我们在十三岁的时候其实还不懂得欣赏这种如银河洒落的星光般沉静,和如雨水般清澈的美。扑克牌上那种火辣辣的裸女才够吸引我们的注
意力。在那日之前,我们虽然常常看见爱琪兰女士,但我们从来没好好注意过她。
死亡并没有在她脸上留下痕迹,因为她走得很快。据说是由于脑动脉血管壁的缺陷造成,无疑是先天性的,只是一直没有被发现;肿胀到最后终于在某日午后突然破裂。没有几个小时之后她就死了。
她躺在担架台车上的时候,双眼是阖着的。她的五官看起来是如此安详,仿佛正在睡梦中一般;事实上,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像是正在做一场美梦。
当两名负责火化的人员将床单掀开以便将爱政兰女士放入纸箱中的时候,巴比和我看见她纤细的躯体,细致而匀称,她的可人无法用言语来形容。那种美远超越肉欲的吸引力。我们带着赞叹的眼光看着她,不带有一丝杂念。
她看起来是这么的年轻。她看起米永远不老。
殡仪馆人员将她推入火炉的动作显得非比司常地温柔和充满敬畏。当火炉的门在她身后关上,法兰克。寇克立即将橡皮手套接下,并用一手的手背轻轻擦拭三眼的眼角,然后又擦拭有限。他拭去的不是汗水。
以往在遗体火化的过程当中,法兰克和他的助手几乎从头到尾部在轻松地闲话家常,虽然我们听不清楚他们说话的内容。但是今天晚上,他们几乎一句话也没交谈。
巴比利我也无言以对。我们将长凳子搬回内院,悄然离开寇克殡仪馆。
在重新取回脚踏车之后,我们骑着车沿着最阴暗的街道横越月光湾。
我们去到海边。在这个时间,这个季节,整个宽广的沙滩露出水面,看起来一片荒芜。在我们背后,城市里的灯光就像凤凰缤纷的羽毛般在山丘和枝叶间闪闪烁烁;在我们面前,则是辽阔的太平洋和它如墨水似的浪潮。
今夜的海浪很平缓,浪和浪之间的距离拉得颇远。平缓的碎浪滑上岸边,懒洋洋地激起闪着粼光的浪头,然后自右向左地崩塌,就像一层白色的皮从海水黑色的肉上剥落。
坐在沙滩上凝望着海浪,我心想再过两个礼拜便是圣诞节,我不想去想圣诞节的事,但它却一直在我脑海里叮当作响。
我不知道巴比心里在想些什么,我不想问,也不想说话。他也一样。
我想到小戴伟霖,不知道失去母亲之后的他要如何度过今年的圣诞节。或许他的年纪还小,根本不懂死亡是什么。
不过她的丈夫,汤姆。爱琪兰一定知道什么是死亡。无论如何,他应该还是会替小戴伟霖布置一棵圣诞树吧。他哪里还有心力把金银丝绕在树枝上?
从我们看见尸布从爱琪兰女士身上掀开到此刻,巴比首次打破沉默:“找们去游泳吧!”
今天的天气虽然相当温和,但终究仍是十二月天,况且今年没有圣婴潮从南半球携来温暖的潮水。海水的温度相当不宜人,而且风有点凉。
巴比褪去衣衫,为了避免衣服沾到沙,他把衣服叠好堆在一团干燥纠结的昆布上,这些昆布白天被海水冲上岸,随后就被太阳晒干了。我把自己的衣服放在他的旁边。
我们赤裸着身子涉入漆黑的海水,然后逆着潮流往外游,游到离岸边好远的地方。
随后我们掉头往北,顺着与海滩平行的方向流。拨浪很轻松,打水电几乎不费力气,我们熟练地乘着退潮的海浪前进,游了相当危险的一段距离。
我们两个都是游泳好手——不过现在却显得有点大意。
通常游泳的人在泡在水中一阵子之后,会逐渐减轻对冷水的不适感;随着体温的降低,体温和水温之间的差距便会慢慢拉近。除此
之外,肢体的运动会让人产生身体发热的错觉,这种容易让人大意的错误讯息极可能导致危险。
可是现在,冰冷的水温一直随着我们体温的降低愈受愈冷,我们始终没有达到令人感到舒适的温度,不管温度是真的上升还是假的上升。
要是我们当时有点常识的话,游到这么北之后,我们就应该游到岸边,然后沿着海滩往回走到放衣服的位置。我们并没有这么做,反而只在原处稍稍停顿。我们不停踩水,一边吸气,一边直打哆降,吸入的空气冷得足以把我们珍贵的体热从咽喉冲刷得一干二净。然后,我们便不约而同地同时转身沿着原路南游,当时离岸边还很远。
我感觉到自己的四肢愈来愈沉重,胃部也十分吓人地抽筋。光是我顶着波浪的深重心跳就足以将我推入海底深处。
虽然迎面而来的浪潮和来时其实一样平缓,但感觉上却汹涌得多,仿佛它们不断用那冰冷涂牙般的白沫撕咬着我们。我们并肩前进。小心翼翼不让对方离开自己的视线。冬日里夜空无法提供任何安慰,都市的灯火就像星光一般遥不可及,连大海也心怀不轨。我们唯一拥有的是彼此的友谊,我们心里都很明白,无论遇到什么样的危险,我们都会奋不顾身地拯救对方。
当我们回到原先的出发点时,几乎连走出海水的力气都没有。
我们把苦涩的海水味吐掉,整个人精疲力竭、恶心反胃,浑身剧烈地发抖,脸色比沙滩上的沙还苍白c 我们被冻得连焚化炉的火有多热都回想不起来。即使后来把衣服穿上,还是觉得冻得要命。那种感觉真不错。
我们推着脚踏车离开沙滩,穿过沙滩外缘的公园草皮,走上最近的街道。
巴比骑上单车,骂了一句:“狗屎。”
“骂得好。”我说。
然后我们便骑车各自返家。
虽然觉得不太舒服,我们还是一回家倒头就睡。沉睡,作梦,生活就这样继续。
那次之后,我们没有再去过焚化场的窗口,也没有再提起爱琪兰女士。
经过了这么多年,巴比和我依然是毫不犹豫愿为对方肝脑涂地的至交好友。
这个世界是多么奇妙啊!那些我们可以用感官起初体验的东西——像是巧夺天工的女体结构、自己的骨头和肉、冰冷的海水和天上的星光等等——反而比我们碰不到、尝不到、嗅不到或看不到的事物还要不真实。脚踏车和骑脚踏车的小男孩或许并不如我们内心的想象般真实,也不如爱、友谊和孤独这些比世界更持久的情感实在。
在这个三月夜里,焚化场的窗户和里面的景象比我料想的还要真实。竟然有人凶残地把一个搭便车的人活活打死,而且还挖掉他的双目。
即使杀人的动机是为了和我父亲的尸体掉包,可是为什么一定要挖去他的眼睛呢?有什么理由非得要这个可怜的家伙连眼睛都没有就被送人火坑?难道毁尸的动机纯粹只为了追求卑鄙下流的刺激?
找想起那位理光头、戴着一只珍珠耳环的彪形大汉,他宽大粗犷的脸,还有他那双冷面杀手的眼睛,又黑又镇定。他说话的声音就像铁一样冷冰冰,还带点铁刀生锈的刺耳。
他这种人的确有可能以别人的痛苦为乐,在人肉上划刀就跟在野地里随意攀折树枝一样泰然自若。
焚化室里,桑第和他的助手正将担架车前往火炉的方向推,这时电话铃声突然响起。
我满怀罪恶感地赶紧从窗口闪避,好象是我不小心触动警铃一般。
当我再度靠近窗口时,我看见桑第扯下口罩,并从墙上拿起电话
筒。他说话的语调听起来先是充满疑惑,然后是警觉,最后变成勃然大怒。由于双层玻璃的阻隔,我无法听见他说话的内容。
桑第把话筒用力捧回去,几乎要把整个电话机都从墙上砸落。
不管电话的另一端是谁,这一声巨响想必把他的耳朵清得一干二净。
桑第一边把橡皮手套脱下,一边用着急的口吻和他的助手说了些话。我觉得好象听见他们提到我的名字——听起来不像欣赏或关爱。
他的助手杰西卡恩有着灰狗般消瘦的脸颊,红头发和赤褐色的眼睛。他单薄的嘴唇总是抿着,平思开始将尸袋的拉链拉上,掩住流浪汉的尸体。
桑第的西装外套挂在右边门上的一个挂钩上。当他把衣服从挂钩取下的时候,我发现他外套下面居然挂着一条肩挂式手枪皮套,因着手枪的重量而下垂。
看着平恩还在笨手笨脚地摸弄尸袋,桑第开始对他大呼小叫——并对着窗户比手划脚。
我猜自己应该没有被看到。
不过,别忘了我是个超级乐观主义者,乐观是我的自动反应。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听从比较悲观的直觉莫再逗留才是明智之举。我沿着车库后墙和尤加利树丛之间的缝隙仓惶前进,穿过弥漫着死亡香味的空气,朝后院逃逸。
在我脚下,枯叶像被踩碎蜗牛壳发出清脆的响声,还好有晚风吹动头顶上树枝的声音作为掩护。飘洋过海的晚风带着大海空茫的声音吹拂着,掩盖了我的行迹,同样也会掩盖跟踪者的脚步声。
我敢确定那通电话是其中一个医院杂役打来的。他们一定是在勘验过手提箱的内容,发现父亲的皮夹之后,断定我一定到过医院的车库并亲眼目睹交换尸体一事。
听到这个消息之后,桑第才理解到原来我出现在他家门口的动机并不如他想象般单纯。他和杰西。平思一定会马上跑出来看我是否还在附近张望。
我来到后院,修整过的草皮此时似乎比印象中宽阔许多。我没有胆量穿过砖造的内院。事实上,我已经决定不在房子和车道附近逗留,走原路回去的风险实在太大了。
我用最快的速度跑过草坪,来到殡仪馆后方的玫瑰花圃。在我面前是一片拾级而下的梯台,上面布满了交错的格子围篱,像隧道一样的藤架,和迷宫般蜿蜒崎岖的小径。
在这个气候温和的沿海地区,春天丝毫不会为了配合节气放慢开春的脚步,此时花圃里的玫瑰花早已盛开。红色和其他深色的花朵在月光下看起来变成黑色,像是为这充满罪恶的祭坛而栽种的玫瑰。不过,除此之外,还有许多白色的花,大小就跟婴儿的头颅一样,在微风演奏的摇蓝曲中摇头晃脑打着瞌睡。
这时突然有人声从我身边传来;他们讲话的声音被风吹得稀稀疏疏、断断续续。我沿着一排高耸的格子围篱爬行,沿路不停从白色木条交叉处的方格空隙回头探视,并小心地将纠结的蔓草推到一旁。
两道手电筒的强光从车库附近放射出来,将灌木丛逼出阴影,连鬼魂都吓得往高处的树枝弹跳,光线继续横扫过玻璃窗折射出刺眼的光芒。
桑第。寇克在握着一把手电筒,身上必定携带着我先前看到的那把手枪。杰西。平恩手里可能也握有武器。从前的时代,殡仪馆业者和他们的助手是不携带武器的。今晚以前,我一直都以为自己还生存在那个年代里。
我很讶异地看见第三支手电筒的光线在房舍远端的另一个角落出现。接着我看见第四个,第五个,第六个。
我完全不知道这些新加入的搜索人员是何方神圣,也不知道他们到底从哪里冒出来,可以这么快加入搜索的阵容。他们一字排开,下意识地穿过后院,内院,游泳池,拿着手电筒四处探视,他们的身影就像梦魇中没有固定形状的恶魔般,一路朝玫瑰花圃逼近。
梦魇中分不清脸孔的追逐者和找不到出路的迷宫,此刻竟活生生地出现在眼前。
山坡上的花圃由上而下形成五层阶梯式的平台。虽然沿路大多是平地,而且平台和平台之间的斜坡也还算平缓,但是由于下坡的速度太快,我担心自己一不留神就会失足跌倒或摔断腿骨。
矗立在四面八方的花棚以及格子状围篱,看起来愈来愈像被掏空的废墟。玫瑰花棚和围篱的低处攀满了带刺的蔓草,当我从旁仓惶跑过时,它们似乎具有动物生命力似的突然扭动。
整个夜晚严然已成为一场清醒时分的梦魔。
我的心噗通噗通猛跳,连天上的星星都跟着摇摇晃晃。
我觉得整个天顶即将朝我扬下来,就像雪崩一样速度愈来愈快。
好不容易冲到花园的尽头,我可以看见矗立前方约莫有七尺高的铁栏杆,它光亮的黑色油漆在月光下闪耀。我用脚跟嵌入地上松软的泥土紧急刹车,可是依然控上坚固的栏杆,不过撞得不是很用力,所以并没有受伤。
我几乎没有制造出任何噪音。由于栏杆上竖着的尖矛非常坚固地焊接在横杆上,所以铁栏杆在我的冲撞之下并未发出声响,只是稍微震动了一下。
我整个人背靠着铁栏杆往下蹲。
我的嘴里有一股说不出的苦涩味,可是我已经干渴得什么也吐不出来。
我右边的太阳穴也隐隐刺痛。我伸手触摸自己的脸,发现有三根荆刺插在肉里。我把它们通通拔出来。
想必是逃下山坡的途中不小心被岔出来的玫瑰花荆刮到,不过我自己一点印象也没有。
或许是我冲得太快太猛,此刻连玫瑰花浓郁的芳香都变成刺鼻的腐臭。我甚至可以闻到自己防晒油的味道,就和刚涂抹时的味道一样浓——只不过现在还混杂了些许汗酸味——想必是出汗时又把防晒油的香气蒸发出来。
我忽然有种荒诞的想法,觉得那六名猎捕我的杀手可以像猎犬一样凭嗅觉闻出我的行踪。不过,我目前暂时不会有危险,因为我处的位置是在他们的下风处。
我抓着铁栏杆,栏杆的震动沿着我的手一直传到骨子里。我趁这个机会往上坡的方向张望。整个搜索队伍正要从最顶端的梯台爬到第二层梯台。
六道镰刀似的强光在玫瑰花丛中挥来划去,被灯光扭曲的篱笆看起来像是恐龙的白骨。
这座花园里可以藏身的角落远比上方的草皮多,因此搜捕人员要检查的地方也大幅增加,但是他们的动作似乎有愈来愈快的趋势。
我小心地越过栏杆,以免夹克的口袋或牛仔裤的裤管被栏杆顶上的尖矛钩到。一片宽阔的土地呈现在我面前,幽暗的山谷,绵延高起的山坡,和分散各处却看不太清楚的黑橡树。
山上的野草在经历近来丰沛的冬雨之后长得特别茂盛。我从栏杆上跃下来的时候,草的高度大约在我膝盖附近。我可以嗅到新鲜的青草汁从我鞋底下压扁的草叶挤出来的气味。
我确信桑第一伙人绝对不会放过这附近的每一寸土地,于是连跑带跳地逃离殡仪馆。我必须在他们抵达铁栏杆之前,逃到手电筒照射的范围之外。
我愈跑离市区愈远,这不是个好征兆,在野地里我完全无法寻求任何协助。每向东跑一步,我就愈向孤立靠近一步,我单独一个人的时候,就跟任何人一样脆弱,或许比大多数的人都还脆弱。
我的运气好正巧遇上这个季节,若是在燠热的夏天,这些长高的
草就会变得金黄、干燥,那么我走过的地方势必会留下一道草杆被践踏的轨迹。
我恨不得这些新长出来的嫩草能在我走过之后自动弹回原处,将我走过的足迹掩盖。否则,只要是稍具观察力的搜寻人员都能看出我的去向。
在大约离铁栏杆两公尺处的斜坡底端,原先的草坪紧接着浓密的灌木丛。五尺高的芒草丛混杂着一簇簇的羊须草;形成室碍难行的障碍。
我急忙费劲地杀出丛林,来到一处宽约十英尺的天然排水道。
这里没有长什么植物,因为被前一场暴风雨冲刷之后,山脚下这个地方露出一条长条形的岩床。加上两个星期没降雨,整条岩脉都是干的。
我停下来让自己喘口气,并倾身将芒草微微向两侧拨开;勘测对方的人马目前抵达花园的什么位置。
他们当中有四个人正在爬铁栏杆。当他们从铁栏杆爬上去再翻下来的时候,手电筒的光线时而像镰刀一样划过夜空,时而在篱笆间晃动闪烁,有时则毫无目标地刺人地面。
看到他们的动作如此快速敏捷,不禁令人提心吊胆。
他们是否都和桑第。寇克一样携带着武器?
不过,想到他们如动物般敏锐的直觉、速度和锲而不舍的斗志,我想他们大概不需要配戴武器。要是他们逮到我;大概会活生生用手把我撕成碎片。
我怀疑他们会不会也将我的眼睛挖掉。
那条宽敞的排水斜坡——上坡可通东北方,下坡则直通东南方。
由于我目前已经被逼到城市的东北极点,若再继续往东北走对我十分不利。
于是我决定往东南,沿着草丛中的岩石水道走,一个只想尽快回到人口密集的市区。
柔和的月光洒在前方略呈杯状的排水道上,看起来就像冬日池塘上薄薄的一层白冰,朦朦胧胧地呈现在我眼前。两侧高大银白色的茫草显然被霜冻得僵直。
我按栋住内心的恐惧,不顾一切地将自己完全托付给黑夜,就让黑夜像风推帆船一般推着我前进。我沿着缓坡一路往下跳,几乎没有脚触地的感觉,仿佛在冰冻的岩石上溜冰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