侍卫似乎没听明白叶思蕊在说何事,两人依旧呈面瘫状傻在原地,其中一人撞了另一人肩膀:“吱吱的疯病又加重了吧?”而另一名的态度则是肯定的:“据说席师爷给闺女换了新药引,看来是适得其反哟。”
叶思蕊别的没听到,但听到席师爷三字:“席师爷是谁?”
两名侍卫如释重负地互相击掌:“咱就说吱吱疯得不轻吧,不过这句话算正常了,哈哈。”
另一名侍卫见叶思蕊脸色愠怒,急忙解惑:“席师爷席子恒就是你爹啊。”
叶思蕊这下算整明白了,“吱吱”的爹是衙门里的师爷,虽然师爷不算朝廷官员,但师爷一职举足轻重,与衙门里的最高领导是挚友,出谋划策的工作。
所以她疯疯癫癫到处闯祸没人敢管,就像纨绔子弟家的子女四处惹是生非,再用钱用势摆平的道理一样。叶思蕊生怕最痛恨这种狐假虎威的小人,可偏偏穿越后的这副身体就是此类人!那她所谓的爹,任由闺女仗势欺人,也不是什么好鸟。
“别扯闲篇了,这人你们到底要不要?”叶思蕊已然不耐烦。如果运气好能拿到三百两赏银,她再也不回原本的家。
此刻,衙门内走出一名捕快,捕快曾追捕过黑毛,所以一眼便认出木车上的人是通缉犯,他三两步走上前察看,无视叶思蕊的存在,速问向侍卫:“谁将此人抓获的?!”
叶思蕊趾高气昂地走到捕快面前:“我,趁着犯人还有一口气,能不能快到给银子啊?”
“吱吱?”捕快似乎有些难以置信,但却从侍卫口中得知,黑毛的确是吱吱推来的。
此刻无人相信瘦小的疯丫头能抓到黑毛,但有缉捕文书为证,缉拿要犯就是功臣,捕快命侍卫将淫贼黑毛押入大牢,随后给了答复:“三百两纹银会交给席师爷,一两不会少。”
“凭什么给他啊,人是我抓的好么。”叶思蕊此刻真有心放了那淫贼,这叫什么事啊,她豁出命抓的人却不给钱。
城中谁不知疯丫头撒泼打欢的“功力”,捕快自然也不愿多费唇舌。叶思蕊见他一语不发,气得火冒三丈,刚欲揪起捕快衣领教训教训,身后便传来一声制止……
“吱吱,你方才跑去何处了?为父快急死了!”
叶思蕊手指一顿,这浑厚的声音中透着焦急,而且是那么地熟悉与亲切……她缓慢地转过身,眼前的男子虽身着古代衣裳,留着长长的发髻,但那英俊斯文的容貌丝毫未变。叶思蕊见到朝思暮想的人,不由百感交集,她猛跑几步扑倒在席师爷怀里:“哥……哥!呜呜,我终于找到你了,太好了太好了!——”
“……”席子恒神色平静,一扬手命捕快去忙,不错不错,今日吱吱未唤他“三姑”。
叶思蕊的眼泪只展现给最亲近的人,在亲哥面前她总是这般不堪一击,哥哥是挡风遮雨的避风港,无论出门在外有多勇猛无畏,回到家,她只想做个爱撒娇耍赖的小女孩。
席子恒蹲在她面前,温柔地替她拭去泪滴,随后牵起她的小手向家宅走去,叶思蕊则像乖宝宝似的跟随,腻在哥哥的手臂上,这种真实的触感,令她不禁喜极而泣。
席子恒领着叶思蕊走到卖糖葫芦的摊位前,摊主对席子恒很热情,未等席子恒拿银子便率先递上一串糖葫芦:“席师爷,带吱吱回家吃饭呀?”
“正是。”席子恒接过糖葫芦,取下竹签上的一个糖山楂递到叶思蕊嘴边,虽然此举像哄小孩,可叶思蕊一点都不介意,还笑眯眯地张大嘴要叼走,可山楂刚沾到嘴边,席子恒又将山楂高高举起:“吱吱今日又无调皮捣蛋呀?”
“……”叶思蕊听他说话的口气好像幼儿园阿姨,而她就是三岁大的小屁孩。
“当然没有,我还抓了一个罪犯。”叶思蕊平静如水的回应,她不想配合哥哥幼稚的问话。
席子恒温柔一笑,将红艳艳的糖山楂送到叶思蕊嘴边,随手顺了顺她的发帘:“这么乖,那爹今晚给你做些好吃的,呵呵……”
叶思蕊来不及咀嚼,把糖山楂推到腮帮里,脸颊一边鼓囊囊隆起,席子恒见状抿唇浅笑,还用手指摸了摸她脸蛋的“鼓包”,神色中充满疼爱之意。她不由上下打量亲哥一番。看这岁数也就二十六、七,跟她哥的年龄相差不大,再看自己怎么也超过十五岁吧?就说古代人婚配早,但也没早到这份上吧?难道灵魂乱转,她真成了亲哥的女儿?……叶思蕊打个哆嗦,显然接受不了这事实,她含糊不清问道:“哥,你真变成我爹了?”
席子恒笑而不语,将整串糖葫芦递到叶思蕊手中:“拿好了,如若再掉地上,明日爹可不给吱吱买喽……”
叶思蕊木讷地注视那串糖葫芦,顿感天降乌云电闪雷鸣,整个人在崩溃的边缘徘徊惆怅,天呐天呐……一转眼,亲哥变亲爹,这消息也太震撼了啊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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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疯女者,斩立决。

席子恒的家宅并没有叶思蕊想象的那般奢华,简单的小宅院里只有一名老厨娘在忙碌。院里几间木屋,一间客厅,一间较大的里外套房是席子恒与“闺女吱吱”的卧房。屋内摆设古朴简约,不过能放东西的家具上堆满了书卷,三面墙由书架构成,瓷瓶里插着纸卷。可以说,他们住在图书馆里。
叶思蕊穿过外屋走入属于她的小卧室,她拥有一张偌大的木板床,床上有两个枕头,两床被褥,床上散落这一些布玩偶,除此之外,睡房中基本没有其它家具了。
叶思蕊又看了看外屋的摆设,父女睡在一张床上?这也太诡异了。
“哥,我曾经是疯子吗?”她跑到院中,席子恒正在浇花。
“不疯,吱吱是孩童。”席子恒回答得很自然。
叶思蕊感觉他们的对话很奇怪,好似席子恒尽量护着自家闺女,一点都不嫌弃闺女神志不清的真相。她趴在席子恒肩膀上,亲密地蹭了蹭:“可是外面的老百姓都叫我疯丫头。哥,你跟我说实话吧……”
席子恒轻声一笑,拖住她大腿背在身后,随后在院中缓缓踱步:“吱吱还未长大呢,等成了大人自然会懂事。”
叶思蕊很怀念这种感觉,温暖又熟悉。她记得小时候,哥哥叶思浩也时常这样背着她到处走,她替哥哥擦汗,哥哥总是笑得很灿烂,夸她是好妹妹。
叶思蕊又想哭了,她的眼泪总是在哥哥面前泛滥……回忆抽疼了她的心。2010年X月X日,她永远记得那一天,当日她执行完任务急急赶回警局复命,因为今晚要她与哥哥共进晚餐,可等待她的,却是一具冰冷的尸体……叶思浩安详的躺在停尸间内,胸口中枪当场毙命,那一天,也是她的生日,哥哥冰凉的掌心中,握着一条水晶项链。她跪倒在哥的遗体旁,懊悔与痛楚将她整个人撕成碎片。就在几个小时前,她曾收到哥哥的短信,哥故作神秘的问她喜欢什么颜色的水晶,叶思蕊因在执行任务而关掉了手机,哥哥当时应该正在为自己挑选生日礼物,却被劫持珠宝行的抢匪乱枪射死,还没来得及回复哥哥最后留言,人就这么没了。叶思蕊在医院里昏迷了三天,一股强大的复仇力量使她从悲痛中站起,而她的余生,就是为了亲手杀了那名劫匪,替哥哥报仇,其他事,她想都没想过。
“哥……我好想你……”再次见到一条鲜活的生命,她开心得无以复加。虽然此人不再是叶思浩,但她依旧能感到那份亲情的暖流在彼此间涌动,她真是很幸运。
席子恒早已习惯吱吱瞬息万变的个性,拍了拍她手背,将她放回地面,牵起她的小手向饭厅走去:“今日眼泪太多,为父不愿见吱吱总哭。”
叶思蕊立刻擦掉眼泪,即刻转换话题:“那我今年多大了?”
“十六。”
“……”还要多大才算大?
“那,爹呢?”
席子恒伸出十指:“比吱吱大十岁,呵。”
叶思蕊一怔:“那不对啊,你十岁就有我了?”隐晦台词她没说,你有这么“彪悍”吗?
席子恒发现闺女今日的思路格外清晰,但必然是一时清醒罢了:“对呀,爹向来神勇,否则哪管得了吱吱呢?”
叶思蕊挑起眉:“我有大名吗?为什么叫吱吱?”
这问题可难住了席子恒,闺女疯癫的十几年里,从未关注过这件事。回想当初,唤她“吱吱”只因为她一到半夜三更就躲在墙角学老鼠叫,“吱吱吱吱”的闹不停,所以席子恒便随意给她取了这名字,怎知这一叫,就是十年。
叶思蕊得不到席子恒的正面回答,凭她敏锐的分析力,她断定自己并非席子恒亲生女儿。不过叶思蕊也没再追问其他,但席子恒为什么会收养她,她究竟是谁的孩子还有待细查。此刻,既然所有人都认定她是疯子,她现在提出什么问题都不会有人认真回答。
现在最重要是,她又可以和哥哥的前世坐在一起吃饭,太幸福了。
叶思蕊笑眯眯地注视席子恒,席子恒夹起一口菜送到她嘴边,她就大口吃掉,享受着席子恒无微不至的照料……不能说席子恒和亲哥长得一模一样,但眉宇之间有九分酷似,或许是因为古装的扮相,席子恒看起来更儒雅更温柔。
席子恒虽不明所以,却深感欣慰,只因吱吱今日格外听话。何况厨娘好似已受够了“凌 辱”,特别向席子恒正面警告:若他的宝贝闺女再打翻饭碗或将饭菜洒在地上,家中唯一的厨娘决定辞工不干了。
饭后,叶思蕊主动收拾碗筷,此举更令席子恒惊讶不已:“放着吧,厨娘自会收拾。”
“我闲着也没事做,哥去忙吧。”叶思蕊手捧一摞碗碟向厨房走去,边走边道出她观察到的一件事:“今年有科考,我看好你哦……”
“……”席子恒瞠目结舌地凝望吱吱背影,吱吱的癫狂症莫非再次加重了?
叶思蕊走入厨房,厨娘惊见疯丫头手持碗筷,大叫一声急忙接过,随后极不耐烦道:“这是家中最后几个碗碟,你莫乱碰可否?!”
叶思蕊能感到厨娘并不喜欢她,但她无所谓,因为曾经疯癫的吱吱从此人间蒸发。她叶思蕊!是聪明能干的女刑警,谁不服?谁不服打谁!
她为打探关于席子恒的过往,主动帮厨娘刷碗:“大娘,我今天不抽风,真的。”
话说吱吱已经叫了厨娘五六年“大母猪”,若非席子恒为人谦和有礼,就凭这无礼的称谓,她也该打包袱走人。此刻,一句“大娘”险些令厨娘晕过去。
“我疯了多久?席子恒不是我亲爹对吧?”叶思蕊趁厨娘迷糊时,追问道。
厨娘晕乎乎地应声:“正是,你这丫头疯癫了十几年,若并非席公子收留你,你早被打死在街上了。”
“就因为席子恒是师爷所以没人敢管我吗?”
“哈哈,非也非也,知府请席公子做师爷,正是为预防你去官衙搅局。”厨娘拖着肥胖的身躯坐下身,她不指望吱吱能听懂,有点自言自语的意思:“这事说来也奇了,说你疯癫吧,混起来不管不顾的,可偏偏不敢对席公子大呼小叫,这或许也是一种缘分吧。”
如此说来,她上边还有人罩着?……叶思蕊怔了怔:“我难道真认识皇上?”
“何止认识……”当厨娘即刻揭开真相时,忽然警觉地斜了叶思蕊一眼:“你今日正常得令我心慌意乱,快出去出去,别砸坏东西啊!”
叶思蕊一翻白眼:“我真不疯了,要不我给您背诵个三字经?”她也就会前二句,看能不能糊弄过去:“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
厨娘神色震撼,急忙在围裙上揉干了手,随后将肥胖的手指贴在叶思蕊额头上:“你这丫头今日这是怎了啊?”
厨娘这一掌盖上她多半张脸,她腾出嘴角:“正式宣布,我不、疯、了!”
厨娘自然不信,若吱吱打不还手,那真可能治愈了疯病?……“啪!”厨娘以迅雷不及掩耳抽了她一个小嘴巴,等待奇迹的发生……
“……”叶思蕊莫名其妙的挨一嘴巴,揉了揉脸蛋发飙道:“这位大娘!您脑子才不正常吧?即便您不能判断我话语真假,也不该用这招吧?不疯的也得还手啊!”
厨娘抬起眼皮琢磨琢磨……嗯,有道理。
叶思蕊懒得跟她计较,这胖老太太真是傻得可气:“不提这事了,您还是告诉我,皇帝跟我什么关系吧,时间有限,快快。”
厨娘憨憨一笑:“看在你今日懂礼的份上,大娘自当给你讲故事了,坐下坐下。”
终于转入正题,叶思蕊坐在小板凳上,聚精会神的等着听身世……
“此事要追溯到十年前,你是这条街上的小乞丐,六岁大的孩子即便疯癫也捅不出大娄子,自不会引起旁人的注意,但挨打挨骂受欺负避免不了。就在那一年,正赶上年仅十二岁的荣光帝登基大典,按本朝规矩,新皇帝继位需游示全城。正当荣光帝乘坐皇家马车巡游到这条街时,你的疯病又犯了,趴在道中间撒泼打滚,拦住荣光帝出行的龙轿大哭大闹。荣光帝年纪尚轻,见你浑身泥泞血迹,非但未责罚你,还觉得你这丫头疯癫痴傻挺可怜……所以荣光帝一时兴起,当即颁布一道圣旨——此疯女持终身免罪金环,如若有人胆敢欺辱此女便是与皇帝作对,无论地位权势高低,斩立决。而后,荣光帝此乃宅心仁厚之举,赢得百姓对十二岁小皇帝的刮目相看,当时啊,还成为百姓们津津乐道的佳话呢……”
厨娘重重叹口气,指向叶思蕊脖颈上的金色锁环:“要说荣光帝做事还真是细腻,居然想到免罪金牌不适合疯子用,所以命人特意为你打造了独一无二的金锁环,有了免罪金环,你也算是京城家喻户晓的名人了。自此之后,无论你去哪家捣乱折腾都无人敢管教,更无人敢打骂于你,久而久之,你便成了这条街上最无法无天的小恶霸。十年过去,曾经年幼的荣光帝哪预料到后果会如此不堪唉……啧啧,真是助纣为虐哟。”
“……”叶思蕊下意识摸了摸脖颈的金环,这小皇帝真是顾前不顾后的主,怪不得所有人都知道她是疯子,舅舅个礼帽的!根本是把疯子两字写在脸上。
“那这事怎么牵连上席子恒的?”
厨娘无奈地嘘口气:“席公子当时也在场,他一介书生进京赶考,若不是席子恒冲上去帮你挡下朝廷官兵的一棍子,也不会引起荣光帝的注意,荣光帝见此情形,又是一道口谕发给席公子,命席子恒必须照料你的饮食起居。就这样,年仅十六岁的席公子就成了你这世间唯一的亲人……这事要说啊,席公子找谁招惹了,进京赶考的学子,却无端端成了疯子的爹。苦读寒窗十余载,但皇命不可违,席子恒为了照料你,误了十年一回的科考,你若真不疯了,好好报答席公子就对了……”
叶思蕊认真听完,已感动得一塌糊涂。她迫不及待冲出厨房。而此刻,席子恒正在屋中读书,只见叶思蕊一下扑到自己怀里,不等他开口,叶思蕊紧紧搂住他脖颈扑簌簌落泪:“无论今生来世,我只为哥而活,无论轮回千百遍,咱们永远心连心……”
席子恒怔了怔,这丫头今日不同往日,虽依旧疯言疯语,但感到她的话语又是那么真挚,他温柔地将吱吱搂入怀里:“嗯,心连心,任凭灵魂百转千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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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你帮我洗澡!

暮色降至,席子恒在外屋掌灯阅书。叶思蕊在里屋终于翻找出一只小铜镜,她只是着急看看这脖子上的金锁环,不知什么原因就是取不下。
叶思蕊使劲抬着头,从铜镜里看向脖子……一条实心金项圈严丝合缝地套住脖子一圈,项圈最前端有一个龙纹雕刻的金牌,有点像长命锁之类的东西,龙形象征皇权,这点可以理解。可金牌上雕刻着四个惹眼的大字——疯女免罪。这就太变态了。
叶思蕊横看竖看这东西都觉得碍眼,她想转动金环寻找合扣,可不知这玩意是什么金属打造的,转也转不动,一拉便扯得皮肉生疼,难道她六岁时脖子就这么粗了?或者说这玩意随着身体的长大已牢牢镶嵌在肉里?就像老太太们手指上戴了几十年的金戒指,想取下来已不可能……叶思蕊无力望天,看来想洗脱疯子的头衔着实不容易。
“哥,你能帮我把这项圈摘下来吗?”叶思蕊蹲在席子恒身前。
席子恒放下手中书卷,看向她红肿的脖颈:“脖子疼?”
“嗯,呼吸困难。”叶思蕊随口一应,她刚才拽得太使劲,现在还真有点疼。
席子恒拉过油灯仔细端详一番,随后自言自语道:“此环乃皇上亲手设计,巧妙绝伦,合扣在金牌内,需有钥匙才能打开,大概是防止你疯癫时随意取下。”
叶思蕊气得脸都绿了,怪不得她摸了一圈没找到链接口,皇帝老儿对她真是太好了,不对,真是心思缜密、未雨绸缪啊!
她暂时放弃了,起身坐在席子恒旁边:“哥,我能见到皇帝吗?”
“今日为何一直唤为父是哥?”席子恒更好奇这点。
叶思蕊舔了舔嘴唇,她与亲哥哥叶思浩从来都是没大没小的,一般直接叫名字,叫声哥算是超有礼貌了:“你才比我大十岁,当爹好意思么?”
席子恒在这种问题上无法与吱吱探讨,说深说浅她都不明白,总比唤自己三姑六婆强,他淡然一笑:“随你,好歹是男子的称谓,呵呵。”
“哥,你娶妻了吗?”叶思蕊起身为席子恒按揉肩膀,“死而复生”的亲哥令她亲近不够。
提起这事,着实让席子恒郁闷了一下,要说他今年也二十有六,娶妻生子人之常情,但因他必须带着吱吱过日子,所以无人愿意嫁给他活受罪。席子恒拍了拍叶思蕊手背,眸中泛起宠溺的爱意:“为父有你就够了。”
叶思蕊一听这话可乐了,她根本不希望席子恒温柔的目光看向除自己之外的女人,她趴在席子恒后背上,半开玩道:“那我嫁给哥吧,咱们永远都不用分开了,多好呀……”
在席子恒眼中,吱吱就是孩子,孩子对父母说这番话不足为奇,他将吱吱搂坐在腿上,刮了下她的小鼻梁:“好呀,咱家吱吱这般漂亮,爹可有福气喽。”
“……”好奇怪的对话,席子恒真把她当三岁孩子了,叶思蕊本想再说点什么,可席子恒却起身带她走出卧房。两人走入一间小木屋,叶思蕊见屋中热气滚滚,原来是间小澡堂。
席子恒自顾自褪去长袍马褂,随手将外衣挂在屏风上,只穿白色衬衣衬裤,而后挽起袖口试了试水温,因为他要如往常那般帮闺女洗澡。话说吱吱最不喜欢洗澡,每次在洗澡问题上都要折腾很久。他回眸一笑:“你看你一身泥土,今日吱吱是否会给为父一个惊喜呢?”
叶思蕊一怔:“什么惊喜?”
“自己脱衣裳呀。”
“……”叶思蕊生前已是二十三的成年人,无论心理还是生理都已接受不了,就说不是亲哥胜似亲哥吧,可她都这么大了,这也太尴尬了吧?
“我自己可以洗,哥去忙吧……”
席子恒笑而不语,吱吱每逢洗澡都会找各种借口推脱,虽然她今日话语中只存在少许疯言,但凭他多年的经验,才不会再上当。
他走上前,欲帮吱吱解开衣衫时,却发现她领口的纽扣被扯掉了。席子恒的目光落在她锁骨处的淤青上,眸中顿时大惊,不由分说之下便解开闺女衣裳察看,叶思蕊难为情地双手护胸,她不断提醒自己,这是亲哥、这是亲人,万不可以出手伤人!……
席子恒神色中透着不安,将她翻过来掉过去检查,这才发现她身上不止一处淤青,后背还有摩痕,胸口旁还有一只暗红的指印,他眸中燃起怒火:“今日谁碰过你?!”
“嗯?……”叶思蕊不明所以地低头看了看,原来席子恒为她身上的淤青生气,话说受伤对她早已是家常便饭,为了抓住通缉犯,被占几下便宜在所难免,叶思蕊不以为然道:“哦,就是那个通缉犯黑毛……”她话还没说完,席子恒已怒气冲冲地走出浴房:“无耻淫贼,死有余辜!”
叶思蕊看他那架势是要去官府说理,急忙穿起衣服,边追边解释:“哥我没事!那臭流氓没占到我便宜!——”
“你个小孩子懂何事?岂有此理!”席子恒早已意识到吱吱除了头脑之外,身体不再是孩童,他倒希望吱吱是又丑又胖的傻姑,可她一日一日长大,出落得越发亭亭玉立,席子恒真的是,怕何事偏偏来何事。
“我说的都是真话啊,黑毛确实想对我那啥来着,不过叫我一脚踢中了命根子,而且我不止踢了他一脚,现在人都废了,哈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