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笑吟吟地要入墙,但临时警觉地缩回脚步,先是小心翼翼收伞,再沿著屋檐移到窗前观望。
仗著星光,他往窗内望去,不由得轻噫一声。
床上平坦,没有人睡在上头。
他迟疑一会儿,掌心贴著红墙,慢慢沉淀意念,随即,整副身子穿过墙面,进人房间里。
房内静悄悄的,似乎没有人在,怜君掩不住好奇来到床前。床是可容二人的宽度,被褥在七月未免带热了点,枕亦是双枕。明明南宫朗是独身一人,为何还要自找苦吃,彷佛枕边人仍在?秀眸短暂出现迷惑,他又往房内其他摆设看去。有桌有椅有柜什么都有,男人的衣衫挂在屏风上……
至少南宫朗还没有发疯,把春花的衣裙并放一块。
颈间凉凉,带点反光,让怜君的瞳眸缩了下,他直觉低头一看,立即大惊失色,脱口叫道:“杀人啊!”他一时腿软,身子晃动一下,不料剑刃如影随形。“那个,大侠饶命!”
“你是谁?”清冷到近乎妖异的男声自怜君身后响起。
“……大哥?”这声音他耳熟得紧,激动得差点掉眼泪。“我是怜君!怜君啊!你可别说你忘了我,在地府里我们可是结拜过,是好兄弟啊!”
“地府?”男声有著刹那的惊诧。
“大哥,你多老,这么快就忘了我?咱们也不过一个月没见面而已啊!”
闪闪发光到吓死人的长剑终于自怜君颈间收回。怜君暗吁口气,瞧见南宫朗从黑暗里无声无息的现身。
一身外衫穿在身上,但腰间长带未系,露出里头的中衣来,男色极为妖美些微暴露的精实身形,令人心荡神驰,意乱情迷。
天,这人不只有绝貌之色,也有令人心头乱跳、头晕脑胀的体态。还好,他心如止水,这种诱惑对他来说不管用……真的真的不管用。
怜君眼眶含泪,非常亲切喊道:“大哥!”
要比鬼气,他比不过这个南宫朗、行动比他还鬼魅,他这个地府小鬼,认了!
南宫朗盯著他清秀的脸蛋半天,才徐徐瞧向他一身的书生打扮。原来,他的梦非虚幻,这小书生的身形正是他梦中所见,只是外表年纪更小一点,约莫二十上下,生得稚嫩好看,但总嫌软气了些。
同时,他也察觉到小书生若隐若现,跟世上形容鬼魂的外形不一样。
“大哥?”
“你上来,是来告诉我,春花的下落么?”南宫朗平静地问。
怜君没有察觉他紧扣剑柄的手背青筋毕露,像是随时会出刺斩杀他这个书生小鬼。
“呃,恕小弟无能,正在努力中,努力中。”他陪笑著。
“那你上来做什么?”
“小弟有一事十分好奇……整整一个月了,实在熬不住,就来求教大哥,还望大哥指点一二。”
南宫朗又不说话了。长剑人鞘放回床上,他坐回床沿,一泓秋水直勾勾地锁著怜君,神色莫测,让人无法猜透他此刻的意图。
一回生二回熟,何况是三回呢?怜君早习惯他的冷面,讨好地问:“就是那个……送子娘娘的事,小弟百思不得其解。你说,你不让春花有子,可你又不是送子娘娘转世,如何能做出这样的事呢?”
邪美的黑眸轻眯,没料到这小书生会问出这种问题来。
“大哥,我一向有求知的精神,心里没有答案,就会成天烦著这事,无法专心为你寻春花啊!”
“你这是在威胁我么?”
怜君被他冷峻的语气吓得一抖。“不敢。”扁扁嘴。
南宫朗精锐的眸光在他脸上打了个转,只觉得这小书生像个孩子,喜怒哀乐都在薄薄的脸皮上。沉默一会儿,他才勉为其难道:
“你成亲过吗?”
怜君挺起胸膛,道:
“小弟年纪不小,生前自然是成过亲的。”
“圆过房?”
“……嗯。”他有点不好意思。
“你妻子有孕么?”
怜君挠挠头,坦白告知道:“送子娘娘不来,所以,我走时,妻子是没有身孕的。”
南宫朗闻言,瞥他一眼。“那自然是你无能,你妻子才无孕在身。”
怜君皱起好看秀气的眉头,环臂在胸,一脸思考喃道:
“我无能……原来是我无能……”
南宫朗不再理会他,翻身躺回床上。
怜君好奇地瞄瞄他,笑容可掬地来到床前。“大哥,我自地府请到回阳令,可在七月间待在阳间一阵,不知大哥能否收留我?”没有回应。没回应就是愿意了。怜君微微一笑,再道:
“我很好养,大哥不必顾我三餐,我也不食香火,别理会我就是了。”语毕,脱下鞋子,拉起垂地的衣摆爬上床。
南宫朗蓦地张眼,瞪著他爬进床的内侧,就这么与他面对面躺著。
怜君又是一脸腼腆的笑。
“鬼也要休息么?”
“哎,自然不需要,但我是特例。”怜君也不隐瞒,全数招供:“七月鬼门开,百鬼夜行回阳间,人间谁能看得到?偏偏我死时中途出了差错,似鬼非鬼,似人却又不是人,现下我跟著判官舅舅做事,只盼哪日功德圆满,便能真正成为合法差使,就此在地府定下。”
南宫朗对他的事毫无兴趣,遂合上眼目养神。
怜君乖乖地躺在他的对面,看著他衣衫微开,他再低头看看自己,自己是和衣而眠的。
二人共躺在一张床上,他似乎也没有什么特别的感觉,眼角一瞟,他的黑发不小心缠到南宫朗的发尾,怜君连忙拉回放妥,叹道:
“大哥,我曾告诉你,一过奈河桥,前世种种感情就此烟消云散,再无波澜,你可记得?”
南宫朗继续合著眼,睡他的觉。
“哎哎哎。”怜君连著三声叹。实在又忍不住,再问:“大哥,我思前想后,我不觉得我无能啊,行房这事我也按规矩来,很正常,没有无能之说。何况……妻子无孕就是我无能,那你的春花无孕,你不也无能?”
南宫朗倏地精眸暴张,凌厉地瞪著他。
怜君见状,委屈地嗫嚅著:“我这是实话实说,你可别见怪。你不跟我说清楚,我这心中总有个结,不解开它,我实在无法专心去寻春花的转世。”
“你真能寻到春花?”这话在怜君耳里听起来,明明就是很平静的问语,却暴露出这男人多疑的一天性与想抓住浮木的渴望。他抿抿嘴,点头柔声道:“小弟自当尽力而为。”
南宫朗闻言,细密的视线落在他的面容,过一会儿才闭眸道:“我希望她有孕时,心里是爱著我的。”
怜君瞪大眼。搞了半天,他的春花不爱他?必定是他不小心问了出来,南宫朗轻描淡写地回答他:
“她十五岁时,我娶了她,我心知她见过的人不多,只当我是兄长,在她危难时候,我偏是娶了她,要了她的身子。我总想,终有一天她会当我是丈夫般的爱著,那时,再让她生咱们的孩子,哪知…”说到此处,再也没有说下去了。
怜君还是瞪著一双黑白分明的眼儿。
这男人,轻描描说著,语气却隐隐痛著,隐隐恨著。
如果他有通天的本事,一定要上月老那里看看,看看这个男人的爱跟春花的爱,这二人的爱到底怎么回事?春花当他是兄长般的爱著,而南宫朗却把春花当成生命的爱著……他头好痛啊。真的好痛。
怜君苦著脸。他的爱就简单多了,真的很简单,简单到……
他张口欲言,想要告诉南宫朗,他的爱有多简单,但张了口,却吐不出半个字来。最后,他只能再叹著,低声:
“大哥,我的爱……竟然已经找不出话来形容了,因为我早过了奈河桥,忘记那种相许的感觉了。”顿了下,他又毫不在意地微笑:
“你的春花,跟我一样,早过奈河桥了。不管她对你是什么样的爱,都已经是昨日之事,你再思念再不舍,她终究是没有感觉了。来日你过奈河桥,亦是如此。人生总总,最后,不过是黄粱一梦而已。”
一觉醒来,房里只剩他一人。怜君睡意甚沉,秀眸懒洋洋一掀,忽然瞧见枕边的床位被阳光映照得十分明亮。他哇的一声,顿时清醒过来,连忙缩缩缩,缩到壁角,再从阴凉的壁角艰困地爬到床下,撑开他的黑伞遮住大兴皇朝的阳光。
南宫朗有没有良心啊!明知他是鬼,至少摇醒他一下嘛,万一他魂飞魄散怎么办?真狠真狠!怜君有点气恼,恨恨来回踱步。
七月是鬼门阴气大盛时,也正属人间天气极热之际,他是个鬼,能留在阳间过鬼月,但魂魄还是会耗损的。
如果不是为了解决南宫朗这棘手的事儿,他宁愿待在地府守著他的小书库也不想上来!他想了想,现下无人,劈里啪啦,把腰间一堆腰牌全拿出来数一数。
“还好,隐身令也有。”
地藏王菩萨立下宏愿,地狱不空誓不成佛,他怜君也有小宏愿,就是在地府要中规中矩,以免为判官舅舅惹上麻烦。所以他上阳间前申请许多权杖,有备无患嘛。
他抽出只能用一次的隐身令,其余继续挂在雪色腰带上。没多久,他的身形渐淡,终至隐没,他嘿嘿笑二声,穿墙而过,大摇大摆迈向昨晚闲人勿进的求春小寝楼。
白天烈阳高照,仆役来往频繁,但个个安静得吓人,怜君没有太注意这座园林的运作,兴匆匆地来到玉春楼。
他双臂环胸,打量著这楝只能看不能进的小寝楼。
再试一次。
他伸出手,贴在房墙上,试著穿墙强进,哪知他的掌心才碰到墙壁,立即又被弹飞出去。
这一次他有心理准备,随地一滚,正庆幸自己反应机灵,但滚一滚,竟然撞上假山,痛得他哀哀大叫
有没有搞错?他轻抚著额面,一脸委屈。
他忍痛起身,拉好垂地的腰带,扯下银冠,任著一头束起的黑发落地,然后狠狠地瞪著那扇门。
“哪有道理进不去的?愈是进不去愈有鬼!不对,我就是鬼,当然进得去!我就正大光明的进去。
这栋女子小寝楼里肯定有问题!说不定能解开他三年来的疑惑。他不再选择穿墙,直接来到门前,深吸口气,双掌贴门,要用力推开,壮烈成仁的惨叫声立即出自他的嘴巴里。
“哇哇!这是什么鬼啊!”掌心像烧灼一样,他痛得直跳著,门上金铃不停响著,搅得他心烦意乱,又是掩耳又是痛得跳来跳去。这样惹鬼心烦的铃声不曾停歇,没有多久就引人奔进院里四周张望。
“这是怎么回事?”来者是一男一女。
问话的是年轻的男人,约莫二十三左右,一身元色的衫子,虽然面白而讨喜,但眉眼有著超乎年龄的愤世忌俗,而尾随在后的女子就是昨晚那叫蓝蓝的美艳姑娘了
仆役迭声道:“六爷,小的不知小的真的不知道!”
“不是早就吩咐,只有五爷能进玉春楼吗?现在谁在里头你会不知?”
蓝蓝看了那门一眼,脸色蓦地发白,低声说:“六哥,钥匙只有五哥有。
这门根本没打开过。”那被称六哥的年轻男子,满面的杀气,一听见此话先是一怔,而后上前瞪著锁得死紧的门。
蓝蓝声调微颤道:“五哥说,如果是人,只能出不能进,如果是鬼想进门,符咒会让鬼铃遽响……我从不相信……我从不相信”
那男子面色一变。
她失神地喃道:“六哥,如果是里头动了门,天铃会响,刚才内外铃都响个不停,那就是除了有鬼要进去外,还有人要出来,你说会不会……会不会是……要出玉春楼了?”
“绝不可能!”他愠声斥道:“死了的人怎么会出来?你别胡思乱想!要出来早出来了,怎会等到现在?我归无道第一个不信!”
她目光低垂著,浑身颤抖。“那……鬼呢?真有鬼要进去了?谁的鬼?
“噢。这世上如果真有鬼,那七月百鬼横行此处也是有可能的,绝不可能是春花的魂魄!”归无道歉道:“蓝蓝,今天这事别跟百哥提,二哥把楚家庄的姑娘带回来了,也许从今天起,春花就能成为五哥真正的回忆了。”
蓝蓝轻声应著一声,深深看了那扇门一眼。
“你去把五哥房里整理整理,顺便放几件女人家的东西进去……”归无道撇开目光,低声说:“今晚就让楚姑娘住在五哥那里吧。”
“噢。”蓝蓝应著,轻轻笑道:“这法子早该用了,都三年多了,我不信五哥是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一生一世只碰春花一个女人。”
怜君就蹲在他俩之间,仰著脸托腮听著他们的计画。计画似乎不错,南宫朗房里床是双人床,枕也是双人枕,晚上多一个人,打理绝对不费功夫,但他要睡哪里?要他打地铺吗?这二人说著说著,就分头行事,一个回厅等二哥带人回来,一个去南宫朗房里收拾。
怜君看看玉春楼那扇门,决定他心里的谜团可以下回分解,于是,他尾随著蓝蓝离开。
蓝蓝自她房里捧了几件姑娘的衣衫,这些衣衫都十分轻盈淡雅,惹人心爱,同时她也收拾几件珍珠玉饰,回到南宫朗的房里。
怜君照样托著腮,站在房外,手肘靠窗槛看著她忙来忙去。
“都盛暑了,何必盖这么厚重的被……”蓝蓝喃喃著:“……再怎么相像,也决计不会跟春花一样怕冷。”语毕,收了棉被。
接著,她停在床前。怜君望著她的背影,她的背影还真的连动都不动,像是石雕美人一样。
那床他才睡过,知道上头根本没有什么好看的,她到底在看什么?过了一会儿,背影美人终于有了动作。她拾起床角的一本书,自言自语:“这种书生游历天下的书,五哥怎会看呢?多半是打玉春楼拿来的。”蓝蓝正要把书一块带出去,奴人在门外喊道:
“七小姐,六爷说楚家小姐来了,要你上厅里去见见人。”
蓝蓝立即转身,神色又是高兴又是紧张。“终于来了吗?我马上过去。”
随手放下书,匆匆出门离去。
怜君被他们这些人弄得也紧张兮兮,连忙跟著她,直往大厅去。
白天的园景跟半夜大不相同,粉墙碧瓦,雕梁画柱,长廊上还有串串玉珠成帘,遇风叮叮当当的,不扰人反而声声悦耳如天籁。
仆役忙里忙外,人人精神十足,笑声不断,这里跟玉春楼简直是天壤之别一边是热闹有余,那边却是死气沉沉,生人勿进。
怜君难得瞧见这样流动的阳世生活美景,一时人迷,不知不觉跟丢那叫蓝蓝的美人。
他站在原地,有点不知所措,不知该往哪条小径走。
真烦恼哪,他没见过什么世面,说穿了,就是小土包一个的无用小书生,这种大宅子对他如迷宫,生前是有逛过几回这种大宅,但路道早就忘光光了
快正午的阳气正旺,就算是隐身,他也有点吃不消了。
怜君只手遮阳,退避到廊上,成帘的串串玉珠带来阵阵凉气,他略松口气,正要想个办法到大厅去,廊腰转来一名十四、五岁的孩子。那孩子生得普通,带点土气,朴实的衣著应是这里的小仆,令怜君注意的不是这孩子的外表,而是那孩子的后头有……怜君秀眸大张,瞪著这孩子突然抚著胸口痛苦倒下,接著,黑白无常拖著铁链……吱——铁链曳地的声响格外刺耳。
“墨新,年十五,七月初二死于八风园……”阴声迷乱鬼魅,复诵著生死命数
怜君连忙背过身,掩耳不敢再听下去。
过了良久——“怜君。”不知是哪位无常大人开了口。
“……是。”怜君唯唯诺诺缩著身子,不想看勾魂那一幕。
“结束了,你可以转过来了。”
“大人…怜君、怜君……还是觉得这头的风比较清爽……”他很没用地说道
“怜君,你毕竟是要在地府做事的,再不习惯这种事情,会令判官难做人的。”
“怜君并非不习惯这种事,只是……如果二位大人能够再玉树临风一点,再跟潘安套点交情就好了……”身后一阵低气压,冷得令人发抖,他只是说实话而已嘛。怜君扁著嘴,问道:
“这位小兄弟他……
“阳寿已尽,这事你也经历过。可惜他孤身一人,无人送终,怜君,你此次上来,身负重任,盼你早日功德圆满,不辱判官之名。”
“是是是,怜君心中已有计较,绝对圆满达成。”
等到身后阴风渐远,怜君才以袖遮面,悄悄回头偷觎,果然廊上只剩一具少年尸首。
他注视著那少年尸身一阵,叹了口气:“不就说,都是黄粱一梦吗?”
他负手东张西望,没人路过发现这具尸首,也罢,人死后魂离,皮囊已无任何意义,他正要离开,哪知一抹黑影掠过,吓得他惊喘出声。
那黑影试著窜进少年尸首又弹震出去。
怜君第一次见到有小鬼冒著魂飞魄散的危险,想要借尸还魂。昨晚他见这园林里连个鬼都没有,这小鬼肯定是跟在黑白无常身后进来的。
“有没有搞错…”怜君喃喃:“没有还阳令,还敢借尸还魂?”还阳令还阳令,他低头又掏出大把权杖,一一数过,数到最后一块权杖──还阳令。他心头扑通跳著,不对,他哪来的心跳,最多是有点颤抖。还阳令耶,当初随便申请一堆权杖以备不时之须,现在有还阳令,他可以以人身进玉春楼,就算是破窗而人,也不会受符咒影响吧
愈想愈可行,怜君双手合十对著那少年尸首,诚心道:
“小兄弟,皮囊借我一用,我乃地府雇员,等我事情办妥后,定会将你的后事一并处理好,凡举棺木、坟地、寿衣都会为你想办法,你要有需要,我也会找人来哭坟……咦,别抢别抢别跟我抢啊!
见那小鬼又不知死活来借尸,怜君连忙握紧还阳令,抢先一步隐人墨新的躯壳里。
快吐了快吐了?——
“呕……”少年干呕难止。
“墨新,墨新!”一名黄衫婢女见少年蹲在地上呕著胆汁,掩鼻上前。“你是怎么了?”他怎么了?他是身体适应不良症啊!地府书上有写,借尸还魂,是借他人的尸,魂魄不合,必定浑身不适。
他头晕目眩,心脏发痛,四肢百骸如被地府索命铁链锁住似的,沉重到他都快沉进地面了。
现在的他,活生生像穿了件不合身的衣物,他临阵脱逃行不行?
“墨新?
原来这少年叫墨新。他记得这里的仆役姓都跟主子姓,而主子有六名,他姓墨,那就是二爷墨随华的人了
怜君又干呕一阵,只觉苦不堪言
还阳令只能使用一次,最多撑五天就得退出这身子,现在他退了,再进来就是违反地府法则。
只能忍!他抹抹嘴,可怜兮兮地抬脸,委屈地说道:
“我没事,可能是有点中暑了。黄莺姐姐,墨二爷要我上前厅找他,前厅往哪走?”
那叫黄莺的婢女一怔,傻傻望著他水汪汪的眼儿,直觉问道:“二爷找你这小子做什么?
“这个……”怜君见她端著食盘,很机灵地说:“中午了,二爷要我送午饭过去,我不小心迷路了。”他话才说完,黄莺用力打向他的后脑勺,泼辣骂道:“你这小子也敢骗人!明明你被二爷三令五申不得在他吃饭时候靠近,他会找你这小子送饭?你连我也敢骗!
再打!墨新,十五岁少年。
长相老实,甚至带点土气,没有家人,心脏有病,二年前以平民身分卖到这里做事。大兴皇朝里地位最低微的就是奴人,奴人之上即是平民。人口买卖里,奴人几乎与畜生地位相同,身有奴味额有奴印,价,也因此广受皇朝百姓富商欢迎,低价购人,用坏了丢了就是
甚至,奴人无坟,死后丢弃山野,官府也不会去追究。至于一般百姓卖身为奴仆则较为昂贵,除非体面贵族需要没有气味的家仆,否则在皇朝里一般平民直接卖身不易,须先转奴人再卖。墨新幸运,八风园是少数愿购人一般卖身百姓的地方,他唯一被指派做的事,就是照顾墨随华的爱驹。
兴许他对马儿有一套,墨随华不曾指派他做过其他杂事。吃睡都在马厩,成天与马为伍,身上随时沾染马味,因此有洁癖的墨随华拒绝让这小子在吃饭时接近。
现在的墨新,后脑还被打得发痛,两颊烙著五爪红印,捧著食盘,依著黄莺姐姐指的方向,一路往前厅走去
他这般倒楣…怜君用力吸吸鼻子,果然闻到一股马骚味。早知如此,刚才就多多考虑一下。
真臭真臭,他是一介文弱书生耶……怜君面色凄苦地来到大厅。他低头看看菜色,黄莺是个好姑娘,在把他揍到满面猪头后,认定他是想见楚家庄的绝色美人,便让他送菜来,不过,后果自理。
他送的这盘菜,是炒银芽,他用力闻,再闻热腾腾中带点新鲜的素色香味。四处无人,他捡了根银芽塞进嘴里,细细嚼著,随即吐了出来。地府书上忘记录上一条,借尸还魂吃下的东西,真是……难吃到极点。“墨新!原来菜在你这里,难怪少了一盘!”一名红衣女奴人刚从前厅出来,一见是他,就要接菜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