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你别放在心上啦,我妈还说过更难听的…”我干巴巴地想要唤回什么。
“可不是放不放在心上的问题。因为我觉得自己是有些心理变态诶。”
“哈…别搞笑啦。”
“你上一次谈恋爱是多久前?”汪岚冷不丁地问我。
“诶?…大概四五年了。”
“还不算远。”
“…会么…”我可是被章聿称为连接吻都忘了该用嘴唇的人。
剩者为王 一(12)
“我都快记不得恋爱是怎么回事了。你了解么?我的意思是,哪怕我看见不错的人、优秀的人,但已经没有以前的冲动了,我会欣赏敬佩,但没有心动,或许最初的确怀有好感,但它生长不下去,它就停留在那儿,那个一丁点儿的地方。什么是恋爱呢?这个问题是不是很傻?或许我能问出这个问题,便早已说明我确实完蛋了?”汪岚举起桌上的钢笔握在手里,只露出顶端一弯金色的盖顶,“那个功能像是消失了一样。像一个电波频率,接收不到了就是接收不到了,发送它的外星人坐着飞船走了。你说,这是不是说明,也许我确实出问题了?”
我身体很僵硬,汪岚手上那抹微小的金色令我无法愉快起来,“…也许你只是还没碰到真正合适的人。”
“可能吧,”她垂下肩膀,做了一个与无谓的声调背道而驰的动作,“我姐以前也这么说过,还有我父母,包括像你这样的朋友,很多人都这么说,所以听的次数多了,这话就不像事实,更像走投无路式的安慰了。我很明白,别人是找不到更有说服力、更有证据的言论,才把这最后一张牌反复地打。”
“…”我长长地吸了一口气,却还是找不到可以扭转局势的回答。
早在《泰坦尼克号》问世的时候,大众纷纷被剧中跨越了阶级和身材差异的爱情所打动。历经半年的持续上映,大约有几亿人都记住了凯特·温丝雷特的胸形,而十年过去,所有曾经哭红了眼的年轻人走出浪漫的黑暗大厅,迎接他们的是现实社会的七月烈日,毒花花晒得人一身食用盐。
我理解汪岚所说的那番陌生,我必须承认自己也感受着那份日渐可怕的健忘症正像病毒一样吞噬着温热的细胞,它们要被变质成硬的、黑色的部分,我会失去每一次被打动时的蠢样,上身汽化,下身液化,像根遭遇事故实验失败的不幸的香蕉,我会失去过往所有那些日剧也好电影也好,或者小说漫画等,它们在我内心引起连锁反应,最后让我在饭桌上地铁里旁若无人地突然乐着,一脸“咱们老百姓,真呀么真高兴”的病入膏肓,我会失去曾经被它深深打动的文字,好比一度滚瓜烂熟的王小波的名篇,他描写恋爱中的自己,是个傻乎乎的却无限可爱的少年,“我喜欢你爱我又喜欢我呢”。
“你要多出去走动走动呀,”章聿的世界里,男人们都是会从天而落的馅饼,“琐男们都知道去网上下载毛片,自寻出路。”
“我明白你的意思,不用你比喻了!…”没错,我也强不到哪儿去,我和汪岚压根儿属于同一级别的凄惨:两只老虎,跑得快,跑得快,一只没有尾巴,一只没有耳朵,真奇怪,真奇怪。
“诶对啦,说到这个,我交了个男友。”话筒那头突然蹦出一句。
“是么?”可我并不吃惊。
“之前在QQ群里认识的,搭了几句感觉还不错。”
“见过面了吗?”
“刚吃完饭回来,除了他喝啤酒时呛了一口让我稍感反胃之外,别的还行吧。”
“好啦,祝你成功。”我习惯性看眼墙上的挂历。
如果说常人的恋爱是马拉松,怎样也要折腾个百八十里,那么章聿的恋爱就是游泳,并且为蝶式,并且五十米,世界纪录保持在二十三秒之内,比“不要离开,马上回来”的广告插播更加简短。经常我登机前她还是个快乐的单身女,飞机降落后便收到她的短信汇报刚刚认领了新一任男友,而两个星期过去,灿烂在机场迎接通道尽头的,仍旧是章聿单身女的快乐笑容,正和身旁操着毛主席口音的大叔热络地聊天。
剩者为王 一(13)
她一边帮我将行李扔进后备箱,一边诉说自己是如何遭遇前男友的背叛:“他居然有脚臭。”
“…你以为你的脚有多香?”
“但不妨碍我嫌弃别人的臭啊。”
我被她的逻辑折服。事实上,这绝非章聿历史上最莫名的分手理由,“他居然两次约会都穿同一条牛仔裤”“他原来是金牛座,我最讨厌金牛”“他的聊天字体颜色太娘”“他脖子上有个黑肉球,你说倘若大一点儿就算了,偏偏那么丁点儿小,就跟不知谁弹了坨鼻屎在那儿一样”。
“可你到底想找个什么样的人呢?”有一次我实在按捺不住。
“说不上来,感觉对了就行。”
“能和你对上感觉的人种,大概早在白鳍豚之前就灭绝了。”
“你不觉得白鳍豚光溜溜的也挺恶心的么?就跟全身裹着个避孕套似的。”
“…我说你呀!快向国家保护动物道歉!”
然而章聿相信“广播种,精收粮”的方针,她拥有不屈不挠的意志,永远不会被那些花样百出的敌人击退。她宛如全副武装的斗士,誓将企图瓦解她、折损她的病毒全数摧毁。时常我陪伴章聿穿梭于各个服装专柜前,看她津津有味地挑选着新款的皮包或外套,转过头来征询“这个怎样,下次约会时穿”。那一刻,她在我眼里像只只能生活在卡通世界里的猫那样,快乐毛躁,能不知疲倦地在一百集、两百集、三百集里追逐那个怎么也抓不住的老鼠——我愿意认可那仍然是部让人愉快和轻松的动画。
到了下一个周末,我面临该不该回家拜见父母的难题。八成老妈也同我一样,怨气虽然消了,但治标不治本,我们就像是家奄奄一息的鞭炮厂,再也承受不起零星火花来做客。有鉴于此,我给老爸打去电话说明由于上级前来视察,这周便不回家吃饭了。
“一点儿时间也抽不出了么?”
“嗯,忙得都快失忆了。”
“我还特地买了你爱吃的螃蟹呢。”
“算了,没什么,你和妈吃了就行。”
“好吧。哦,我听她说了,你和她大吵一架。”因为与朋友出门,那次老爸并不在场,“我在这里偷偷跟你讲哦,其实这回我也不那么赞同她的做法。”
我得到大力支持,来了劲,“就是啊!你说她是不是疯了?她开什么玩笑?我没见过其他做妈的这么残忍,我到底是不是她亲生的?你是不是以前在插队落户的时候和当地某个傣族姑娘好过?你告诉我真相吧,我能承受住!”
老爸哈哈笑一阵,“是吗?那我回头查一查去。不过反过来,你也要理解你老妈。她真的病急乱投医,是为了你考虑。”
“…我不需要!”
“呵,你说归说,但心里也知道那是不可能的吧。你的婚姻是家里眼下最大的事,我和你妈可能真的说不管就不管了?”
“那也用不着什么人都往我身上扯啊!我就是气她那副恨不得拿我打个三折,放在菜市场去叫卖的样子。她把我当什么了?”
老爸在那头轻轻笑起来,“你们娘儿俩啊。”随后他变换了口气,话语间满是怜惜,“可是你听我说,也许一天天过去后,你会觉得自己越来越没法谈恋爱了。想要和以前那样——年轻人式的浪漫的恋爱——会变得越来越难。”
大学时代我并没有结交男友,偶尔有一两个也只在暧昧过后迅速完结。但大学校园里数量最多的不是梧桐树,而是随处可见的恋人们。
有一天我坐在操场旁的台阶上,这个看起来跟微缩版罗马竞技场似的地方,台阶有三层楼那么高,一圈椭圆形的红色跑道在我脚下,聚集了不少人在踢足球或嬉戏玩耍。很快,我的视线里,一个人影从跑道上飞奔而出,几秒后他撞上站在草地那头的一个姑娘——我几乎能听到从那个拥抱中发出的“嘭”一声。我几乎能听到这个温情而动人的声音。
大概有几分钟,我凝视着他们,并拢的膝盖中间夹着那本王小波的书,他写的每字每句宛如从印刷中站出了身体,一个个发着刺眼却鲜美的光,它们宛如天使,可以只管说令人害羞的话:“你不在我眼前时,我面前就好像是一个雾沉沉、阴暗的海,我知道你在前边的一个岛上,我就喊:‘爱!爱呵!’好像听见了你的回答:‘爱。’ 以前骑士们在交战之前要呼喊自己的战号。我既然是愁容骑士,哪能没有战号呢?我就傻气地喊一声:‘爱,爱呵。’你喜欢傻气的人吗?我喜欢你爱我又喜欢我呢。 ”
那也不过是十年前的事——可那竟然是十年前的事了,十年后,时间已经无可争议地把关键字一个个抹去,留在我脑海里的,满是空白的横线,一条条,一条条,蚕食了我曾经百般迷恋的世界里,最丰盛的那一些:“我____你____我又_____我呢。”
剩者为王 二(1)
说说我第一次买房时的事情。
手续远比想象中复杂得多,我不仅要准备户口簿、收入明细、纳税凭证,银行的工作人员还提出,“盛小姐是未婚对么?”见我点头,“那你得去民政局开张未婚证明来。”
“未婚还有证明?”我真觉得不解。从来只听说要对别人证明自己是什么,原来连自己不是什么,同样有被盖章认可的必要。
那个傍晚,我从公司请假提前出发,赶在民政局下班前匆匆抵达。我将车停靠在路边,走进从来只有耳闻的地方。这里最普遍的功用是为人办理结婚和离婚手续,当它们都离自己遥遥无期时——居然为了验证自己的“遥遥无期”,我也会出现在这里。
或许不是一个吉日,大厅里冷清得很,两三个人影,配上秋日里萧飒的暮色,室内俨然是一个灰蓝色的空墨水瓶。接待处有工作人员,听我说明来意便抽出一份表格,“这些地方,填完,别忘了最后签名。”她在空白的横线上草草地指,断句里有很强烈的指挥语气,把我引向一旁的空座。我在胶皮折凳上叠着腿,拿提包垫在下面小心地避免笔尖把纸张戳破。直到感受到右侧的人影,等我抬头,一对年轻男女把脸上的神色收拾得很可亲,他们征询我:
“可以往旁边让一个吗?”
我环视四周,自己正坐在三张空座中间那张,“哦。”我抬起身体。
“谢谢。”他们落座了,在我耳边响起细碎的说话声,很家常,女方问“我得补个唇膏,等会儿要照相吧”,她又抱怨“早知道昨天晚上去理个头啦”,男的说了什么我没注意,八成是劝慰吧,他惹来未婚妻的一阵不满,“怎么不要紧了?好歹是一辈子的一张照片。”
未婚证明的办理流程出乎意料地简单。甚至不用走动到其他楼层,只在接待的前台便结束了一切。工作人员把一页单纸递给我。上面用官方口吻寥寥地概括,“兹证明根据婚姻档案记录,未查到盛如曦女士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记录”“但不排除其在本辖区以外的其他地方登记的可能性”。
倘若仔细研究其中每字每句的关联,是会被它包含的荒诞意味逗笑的吧,很久很久以后的某天,当我挽着丈夫的手臂路过这里,继续用唧唧喳喳的声音对他亢奋地说:“这里,就是这里,你知道它怎么说我的吗?”这事放到多年后必然是句功效卓越的玩笑话,“你说滑稽不滑稽?是不是很滑稽?”我可以掐他一把,逼迫他说出附和的语言来,“是啊是啊,现在你算荣归故里报仇雪恨啦?”——我可以假想出一整个故事来,但在那个傍晚,我裹紧外套回到驾驶座里,定定地望着远处犹如战败的太阳,在每一个发动自己的念头之前,又一个阻止自己的念头打断了它们。胶着的状态在我的身上持续拉锯,即便当时还不足以启用“难过”之类的词语——我不难过,也自然没有悲哀,只是茫然着,茫然像晨雾般伪装了有限的意识,让某些暂时按兵不动的要素开始了酝酿,那么它迟早要在未来成为毁灭性的武器,它会狠狠地握住我的心脏,在里面攥出溃败的恨和痛来。
我已经快被章聿气晕了。而她居然还在宜家的取货柜台旁一脸阳光地冲我挥动胳膊,“曦曦,曦曦我在这里——”
我加快脚程,三步并作两步堵住她的肉麻,“你有人性吗?你是姓人名渣吗?”
此时她背后宛如被吊起的城门一般,四个黄色的纸箱从柜台后高高地矗立起来。我惊恐的目光犹如在瞻仰四大天王,而章聿自如地替我挽起袖管,“一张桌子,一把椅子,和两个书架罢了。”
剩者为王 二(2)
“谁允许你在这里用‘罢了’?谁允许的?”
“没关系啦,我特地挑选在下午一点半,就是为了让你吃饱了有力气。”
“…我才不会帮你搬!你让商场送货吧!”我的车里如果有一天真要塞进那么长的柜子,也只可能是她的棺材。
“最近假期呢,送货都排到十天后了。这十天我怎么办?十天里我不能总是在床上过日子吧?”章聿家赶上先前的暴雨,进水深及小腿,养几条鱼它们能在里面繁衍出下一代,而等水一退,不少家具干脆长出了金针菇,“我们只要想办法把它们塞进你车里就行啦。”
“你这鬼东西——”我人都到了现场,无功而返的话难免心疼油钱,只能和她两人合力推着沉重的家具,一路下到车库。我一边掏着车钥匙一边骂骂咧咧,“怎么不找你的男朋友来帮忙呢?男人这个时候不出力,还等什么时候?喝完酒打你的时候吗?”
“男朋友当然没有女朋友好了。”章聿扔给我又一个谬论,同时把身体垫在一个纸箱下面,她朝我拼命挥手,“女朋友就是脚底的口香糖,永远和你不分开。”
我真想给绿箭公司写封言辞激烈的批评信,控诉他们管教不严,污染环境。
“刚才电话里,你说你在医院,怎么跑去医院了?”章聿坐在副驾驶上,我们中间是贯穿了整个车厢,三八线似的家具纸箱,所以我原本有足够的理由,可以像朝鲜对待韩国那样忽略她说的每个字。
“这两天老是腿疼,膝盖里,”可我仍旧遏制不住地开口,“去检查了一下居然告诉我要作深度分析,让我过几天再去拿报告。”
“是吗?好啦,肯定没事的。”章聿将脸从所剩无几的空间里挤出来,眼睛像玩具上的纽扣那样漆黑,“你才不会有事呢。”这就是我喜欢她的地方。她是台风天里也会因为反折的雨伞而哈哈大笑的人,随手就能摘到闪光的树枝,从上面,一只只白色的雀鸟赠予优待的歌声。
“对了,你可别漏给我妈听。你这个大嘴巴。”我想起来。
“那当然,所有你妈从我那里听说的事情,都不是我无意泄露的,是我故意告诉她的。”
“…你系保险带了没?你千万别系。”
“啊?”
“因为我要急刹车了,我要让你从挡风玻璃中间穿出去。”
难怪没等我回过神,老妈已经听闻公司里来了一批新人,她在沙发上替我一片片地剥着橘子,姿势里充满了招安的引诱气息,同时仔细地询问我“有不错的人才吗”“年龄大概几岁”“身高如何”,一如当年的传统,“只要把名单交给皇军,保你往后日子大大地舒服”。我庆幸自己没有对章聿提及太多,故而她只来得及传播皮毛。可仅仅是皮毛也让人够呛,最后我不得不用“他们都是同性恋”来堵住老妈追问的口舌。
“别胡说了!”她快把手里的橘皮握出水来,“你又乱扯,我就不信没一个好的。”
“奇怪,谁说一定要有一个好的?我们公司的招聘,又不是给你女儿的比武招亲。你也太自我了吧。”
“你这小孩,就数伤害你爹妈最有一套!”
在我展开回击前,居然被她的用语转移了注意力。直到今天老妈依然习惯用“小孩”来称呼我。哪怕连我本身也早已接受了现实,公司里的同事们称我为“盛姐”,马路上的小孩叫着我“阿姨”,但老妈离奇地在某个关键点上脱了节,她像是一片陈旧的地板,却仍有拇指宽的地方,因为久久浸泡在日光里而松软地突起了。
剩者为王 二(3)
“盛姐。盛姐?”
“哦…你好。”我回过头。那个人跨走最后两级台阶,让他的步调看来带着跳跃感,而这份轻松又在上升的过程中被他身上的正装给吸收了,他用一副端正的神情停在我面前。
“我叫马赛。这次的新进员工——”
“嗯,”我当然记得他的名字,“怎么还穿西装?下午不是有野外拓展训练么?”
“啊,我去不了。”他朝我挥挥手,“就是这事,他们让我来向你报备一声。下午要带我妈去看病,所以想请假半天。”
“哦?要紧吗?”
“不是什么严重的事情,她腰不好,定期要去检查和换药罢了。”
“那行。”我打量他,突然难免唐突地问,“不是骗我的?”
“绝对不是,”他在最初一秒内恍了恍神,却很快打点好自己的神情,“真要骗人的话我会用要去解救掉进井口的小猫这种借口。”
我笑了。我的笑几乎不是由自己发动的,它们像来自外界的一捧水那样泼在脸上,“那就更要批准了诶。”
“我知道。”三个音节,他礼貌地点头,却依旧讲得驾轻就熟。
早在使用第一瓶冠名“美白面霜”的护肤品时,我便明白了什么叫理想与现实的差距——半个月后,我成功长出两枚灰指甲。
所以即便激动地敲击着键盘,对屏幕那端的章聿汇报“上门修空调的是个‘王力宏’”,两人你一言我一语地在虚拟世界中推动着剧本,直到我往身上泼着水同时呻吟“好热…”但在现实世界中,我啃着充当午饭的鸭梨,一边用熬夜后壮硕的毛孔和他对话:“120?太贵了!80行不行啊!”
又或者,我也曾经为横道线上经过的美少年走神片刻,趁着红灯的几分钟在脑海内模拟怎么把他一脚油门撞飞,免得落到其他女人手里的计划。而当绿灯亮起,理性回归后,唯一该做的便是用自己的丰田车将美少年的耐克鞋甩在身后,用尾气和他永别。
理想是理想,不能与现实混为一谈。
那些没事就抱着书本在走廊上被校树校草撞倒的女人,早年我羡慕她们的超级好运,眼下我纯粹认为她们只是缺钙。
所以我是作好了心理准备的吧,当马赛对我提问“盛姐的上司是汪经理吗”。
“对。”我莫名地站直了些,“怎么?”
“不,没什么。”
“你和汪岚认识?”
“谈不上的。啊,真的没什么。”很显然他拒绝了我的打听。马赛走到尽头的电梯口,站定了,脸上写出告别的字眼儿,“盛姐再见。”
我和汪岚的同事关系没用多久便进化成朋友。这个过程走得很平淡,有些顺理成章的味道。如果硬要说什么,硬要勾画出某件事、某个时间点,犹如一只从树枝上掉下的成熟的柿子,我只能回想起有年夏天,我和汪岚南下出差,那是一场非常消耗体力的展会,随后更是雪上加霜地请到了台风来帮忙。马路上打不到出租车,有人追着一去不返的帽子奔跑。汪岚把袖子卷起老高,公司寄来的要件在邮局躺了两天,再拖就糟了。最后她借了辆脚踏车决定亲自跑一次,可顶风骑了半分钟,反而离我越来越近。
“要不…我带你吧。”我实在看不下去了。
“行…”她气喘吁吁地回头。
也许有十年没有踩过自行车了,好在身体没有忘记这项技能,尽管狂风大作,可我还是出了一身的汗。汪岚很轻,有好多瞬间我会突然感觉不到她的重量,这让我神经质地以为她真的被吹走了吗,扭过头的时候,她迎上脸:
剩者为王 二(4)
“累吗?”
“哦…不,没。”我连忙否定。
“真是…”
“什么?”风吹得我听不清。
“真够不顺啊——什么都赶上了。”汪岚不得已扯开嗓子,虽然仍被削去了大半,可听着与以往还是不同。她平日很少用语气助词,那些“啊”呀“诶”的,汪岚在我看不见的地方活泼了起来。
“就是——而且,这台风也不起个厉害点儿的名字——”我动用了全部肺活量,“你说,要是叫‘龙王’啊、‘海神’啊还好点儿,却偏偏叫‘娜娜’——你想想,回去后,同事问‘情况怎么样’——回答‘我们让龙王袭击了’还像点儿样吧?——可‘我们让娜娜袭击了’——这叫什么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