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初语常常想周瑾峰也许恨死自己了,他爷爷奶奶骂他的时候,总会夸着她多么好。只是一开始,她也不喜欢他,她很不喜欢他的妈妈,他的妈妈特别喜欢显摆,显摆能生个儿子。聂初语从小就知道自己不被聂明全喜欢,只因为聂明全喜欢儿子,只想要儿子,于是她这个女儿便是多余的那个人,如果不是妈妈冯玉桥,她早就被聂明全送人了。她没有被送人,只是也没有户口,户口是留给她弟弟的,她这个多余的人,自然不能占领户口页,否则会被罚款,她家里也没有那么多钱来罚款。
后来周瑾峰的爸爸出事了,那时候聂初语还挺幸灾乐祸,看他妈妈还狂不狂得起来,只是她从不说罢了。他的母亲常常骄傲的表示找了个好男人,赚的钱都拿回来交给她,她自己又有本事,能生儿子,那日子过得比谁都好,他们家还是村里第一家在屋子外面贴墙砖的呢!只是周瑾峰的妈妈拿着钱逃走后,聂初语看到周瑾峰,又觉得他特别的可怜,然后觉得自己很可恶,怎么能够幸灾乐祸呢!
只是她的同情心也没有保存多久,她在割草的时候,他总会在不远处冲着她笑,特别的不怀好意。在她牵着牛出去让牛吃草时,他也在不远处,牛喝水时,他会在那里唱歌——妹妹在水那边也,哥哥在水这边。她觉得他无聊又可恶,只是她不擅长骂人,只能够不理会他。她从来都觉得他和自己属于两个世界的人,她要离开这里,离开得远远的,靠着学习。她成绩优秀,而他的成绩一塌糊涂。
在学校时,同学们都将学习改变命运那句话牢牢铭记于心,于是理所当然的认定,学习好的人就是未来有出息的人,学习差的人就是未来一事无成的那类人。聂初语代表的是前者,周瑾峰代表的是后者,就连聂初语自己都那么认为。
聂初语花了很长很长的一段时间,才终于明白了一个道理,她属于好高骛远自视甚高的那种人,她把自己和周瑾峰分成两类人,要到多年后才明白,他们才是一类人,甚至于她还不如他。
周瑾峰还在看着她,在等着她回答,他此刻还是有些紧张,真奇怪,他们认识了二十几年了,从小一起长大,他在面对着她时,还是会紧张,心跳还是会加速,他第一次知道女神那个词时,他就明白了,聂初语就是他的女神,无论她是什么样子,全都是他喜欢的。
“我不想在安川安定下来。”她终于开口,似乎也在坚定着自己内心的一些东西,这座城市原本对她来说应该是平平常常,但不一样,那个人也在这座城市,虽然他们没有见到面,甚至也许他早已经将她忘记,但只要他在这座城市里,就是不一样,真要脱离那个梦,就得远离。
周瑾峰的眼神快速黯然下来,他知道,这只是她的一种拒绝罢了,不明显的拒绝,就和过去一样,当他以为自己靠近她一点时,她又离他远了一些。
聂初语看到了他的表情,冲他安抚性的笑笑,“但我们可以去别的城市安定下来,一线城市消费太高,我们可以去三线的小城市。”只要不在安川市,其实都一样。
周瑾峰难以置信的看着她,她这是愿意和他在一起?他因为太激动,打翻了碗,油全都倒了出来,桌子有些惨不忍睹,周瑾峰立即拿着纸在那里擦着,一旁的服务员看到了,立即来处理这里的情况,同时换上碗。
聂初语看着他的态度,一时心口堵着,那些堵着的东西演变成无数的酸涩流淌在她全身。在经历了这么多以后,他明明知道她经历过的一切,她在他心中,仍旧是他喜欢的那个聂初语,似乎她什么样子,他都会接受,他以一种仰望的姿态,时刻仰望着她。她说不出自己是感动多一点,还是震撼多一点,但她很想哭。
他对她,是喜欢吧?
那个在教室里常常做出一副欺负她模样的周瑾峰,在黑板上写着“周瑾峰喜欢聂初语”忘记了擦,第二天被同学们看到后,他们被嘲笑了一番,周瑾峰直接和那个男生打架,然后被喊了家长。中学的时候,他会一直在他们的教学楼下面等着,直到她那个所谓的“尖子班”放学,然后他会做出一副“傻子才需要更多时间念书”的模样嘲笑着她,和她一起回家。高中的时候,他就和学校的一些不务学习的男生混在了一起,同学们都怕他们那个团伙,私底下喊他们是“混混帮”,连老师们也说他们是坏学生,让班上的同学与他们少接触。周瑾峰却会当着很多人的面喊她的名字,那时的聂初语只觉得生气,那种生气的来源是——他怎么能喊我的名字?他怎么配喊我的名字?就好像他不该也不配出现在自己身边,却忘记了,就是因为他主动接触自己,那个一直缠着她的男生,再也没有出现了。
往事一幕幕浮现在她的眼前,这个人的喜欢,不是一天两天,不是一个月两个月,甚至不是一年两年,她聂初语,何德何能能让他如此对待。
饭桌上的小插曲没有能打击到周瑾峰的积极性,他摸着自己的衣服口袋,终于摸出了他要拿出的东西,一张卡,银行卡,他递给她,“给你,你收好…”
聂初语愣了下,“你这是干什么?”
“钱啊,我的钱都放在里面,以后你都帮我放好…”
聂初语扫了几眼周围的桌子,发现有人正往这边看,焦急起来,“你快点收起来。”
“男人的钱不是都…”交给自己女人放着的吗?
“你再不收起来,我可生气了。”聂初语真的有些无语,她揉着自己的额头,再看向闷着脸的周瑾峰,又觉得这人怎么就那么可爱呢!
周瑾峰只好悻悻的收回卡,开始还挺不乐意,只是又想着不能这么逼她,他暗自掐了自己一下,怎么就又忘记了呢,得慢慢来,慢慢来,有耐心一点。
“那是你自己赚的钱,当然得你自己放好。而且…”她看了一下周围,“你怎么能在这么多人的时候说这种话,万一被人盯上了怎么办?”
“还是你想得周到。”
聂初语从汤锅里夹出一片冬瓜,放进碗里,让冬瓜在碗底过一遍,才夹起来,把油滴了,再放进嘴里,这时的冬瓜不仅不烫了,味道也正好,碗里的调料,多半都在碗底。
周瑾峰看着她吃,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他就喜欢看着她吃,默默的看着她,她的每一个动作,在他眼中似乎都很好很好。他见过她父亲骂她,他当时觉得很不可思议,她这么好的女生,为什么她的父亲还会骂她呢!渐渐的,村里的人都传开了,聂明全只喜欢小儿子,根本不喜欢大女儿,大女儿一直都没有上户口呢,家里有肉,聂初语都不能夹来吃,肉是给她弟弟准备好的,村里的人像聊八卦一样说哪一家,不知道谁在开口,如果能生出聂初语那样成绩好的女儿,砸锅卖铁都会供她念书…
在聂初语被聂明全骂的时候,她就站在那里,听着聂明全骂,聂明全骂累了,她便拿着家人的衣服去河边洗。他一直跟着她,发现她真的是在认真的洗着衣服,没有伤心,也没有哭,他不知道她是真的不在意,还是仅仅被骂习惯了。
他想她挺能改变自己的,因为她,爷爷奶奶再唠叨,他都不会反驳了,只是安静的听,不像过去,生气起来还会和爷爷大吵,他也学着心疼爷爷奶奶了。只是那时的他知道,她不会知道她改变了他,她也不会关心这个。
吃过饭,周瑾峰和她一起出去付账,一共吃了三百多,聂初语看到他拿出几张毛爷爷,还是小小的肉疼了一下,只是她也什么都不说,既然吃爽了,那就别去想不愉快的事,否则连快乐都会打了折扣,多不划算,毕竟钱已经花了。
外面有些冷,周瑾峰挡在她身前,他个子高,在她前面就跟一座山似的。
走到摩托车前时,他拉过她,从怀里掏出一张百元的钞票塞进她手里,“你别跟我坐摩托车了,风大,你拿着钱去那边打车。”
聂初语看着他,没接过钱,“周瑾峰,咱俩才开始呢,你就开始嫌弃我了?连送我回家都不愿意送了。”
“我…”他只是怕她吹冷风而已,但她眼中的坚定让他什么都没有说了,只是把帽子给她,“我开慢一点。”
“嗯。”她戴上帽子爬上车。
他开着摩托车,她坐在后面,还是缓缓的把脸贴到了他的后背。原来接受一个人,真不难,只需要这么近的距离,她闭上眼睛,这是她自己的选择,她从未如此的踏实,她想她这一次,是做了最好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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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瑾峰送着她小区楼下面,这小区的大门已经处于废旧状态,早没什么门卫之类的,只是还好,这种房子虽然称为老房子,但如今依旧不少人居住着,并不荒凉,离公路边不远,安全方面似乎也不用怎么担心。聂初语从摩托车上跳起来,取下帽子,双手揉了下冰凉凉的脸。周瑾峰安静的看着她,晕黄的路灯下,身边是寥寥几个走过去的人,他的眼里只看得到她,她似乎永远是他心底的那个聂初语,漂亮美好到随时让他心跳加速。
聂初语捕捉到他的目光,冲他笑了笑。
周瑾峰从摩托车上走下来,她真的同意当他的女人了吗?这个念头从他心底窜了起来,他觉得自己就跟踩在云层上面,飘飘渺渺的不真实。他走向她,先摸着她的脸,随后是她的头发。她虽然不解,但没有阻止,任由着他的动作。突然他的手不再动了,眼眸中有着深深的情绪,他的脸贴向她的脸。
她几乎在第一时间就知道他要做什么了,心里瞬间有过排斥的念头,被她深深的抑制住了,随后是她的大脑快速的滑过了一张脸,模糊之极,可她知道那是谁,她闭上眼睛,没有任何动作,即使心里已经有过万种情绪滑过。
周瑾峰的唇停留在她的额头,轻轻吻了下。他笑看着她,这种感觉如此美好,她真的是他的女朋友了,真的属于他了,这是活生生的她,是聂初语,是他想着念着的聂初语。
他终于确认到了什么,伸手挠了挠自己的头,“你先上去,我等会儿也回工地去。”
聂初语看着他,先是打量,随后是歪着头看,让周瑾峰觉得莫名其妙,却又什么都不敢多说,只能让她看着。聂初语是在看他的衣服,他的衣服真的不多,他属于有换着穿的衣服就行的人,要买衣服的时候,一定是因为上一件穿破了不能再穿了,但他去她公司找她时,他永远穿得正式,让她的同事一直问起他来。她一开始或许不明白,但后来知道了,他一直很节约,能吃最便宜的菜,绝对不吃多一毛钱的菜,但他却为了不让她丢人,为她充面子,去买一身还不错的衣服穿着陪她。不只是如此,她常想着,是不是只有和她在一起时,他才会舍得去吃火锅之类的“大餐”。
“你…上去坐坐吧!”她突然开口。
周瑾峰愣愣的,原本想拒绝,他明天还得上班,但又觉得她这是在邀请,她是女孩子,自己拒绝,她多没面子,于是把车推到一边,并与电杆系在一起,这才和聂初语一起上楼。这老房子的设计,挺怪异,楼梯也是左拐右拐才能拐到他们要进的那楼梯,楼梯很窄,也没有灯,只能用手机照明。
她这才想起,这还是她搬到这里来后,他第二次上去,第一次是他帮她搬东西,但他记得那么清楚,走在前面,还准确的停留在她房门前。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态度,别听他怎么说的,也别看他做的一些感天动地的事,只看很细小的地方,从细节之处,才能真正体现出这个人对你最真实的态度。
她在到安川市的第一份工作是在一家做鸡爪的工厂里,那里包吃包住,但工资很低,而且也没什么保障,每天很早就得起来,穿上工厂发的白色的衣服白色的帽子,戴着手套,她负责切鸡脚,把整个脚切散,这些鸡脚都是从很远的地方拉来,全都结了厚厚的冰,得敲散了切,夏天还没什么,到了冬天,很容易长些冻疮。而切鸡脚的刀非常锋利,很多人都被伤过,有些人甚至被切过手指头,但那份工作,她做了一年。或许那时候还小吧,找到了一个可以安定的地方,就没有换的想法,每天按部就班的工作吃饭睡觉。然后忍受着夏天时候同寝室的同事各种埋怨,有人不愿意开空调,那会多交电费,有人多占用了厕所也会被说闲话,各种麻烦事凑在了一起,纷纷扰扰。
遇到周瑾峰后,他才托人给她介绍了现在的工作,她抱着试一试的想法,离开了原来的那个厂。当时她还没有租到现在的房子,和一对情侣合租在一起,那对情侣没有工作,白天夜晚都开着暖气,而她下班回来后才使用暖气,并且在睡前就会关了。当月交电费时,电费的数额简直让她瞠目结舌,当时她的工作也不太顺,还是新人,也没有业务,别人没说什么,她自己也着急,她和那对情侣争执,对方气焰特别高,当初租房子的时候就说了什么都分摊,骂她她说晚上没用暖气就没用么,谁知道到底有没有用。聂初语差点气哭了,和周瑾峰提了之后,当天便搬走了,找到了现在的房子,周瑾峰陪着她搬过来的。
她到后来才知道,原来他是找的中介,房租的确是她自己给的,但给中介的费用,却是他替她给的。
聂初语拿钥匙开了门,打开灯,灯不是特别的亮,显得整个房间都有些暗沉。
周瑾峰进屋就看到了那灯,是吊灯,原本是三个灯,如今只有一个灯在亮,另外两个灯已经坏了,他看了一会儿,“我过几天来帮你看看,买个灯来换,应该没什么大问题。”
“不用,就这样挺好的,多一个灯还得多交电费。”
周瑾峰笑了笑,没多说什么,还是在想下次过来的时候还是把灯换了,这屋子的确太暗了。
他坐在沙发上,她则坐在床上,床挨着沙发,沙发挨着茶几,这屋子原本就很小。茶几上放着她昨天买的小橘子,她指了指,示意他去吃。他拿过一个,剥了皮,发现特别的甜,味道很好吃,冲着她点着头。
“我在超市里也看过这种橘子,好贵,我们家以前种的那些橘子,连几毛钱都卖不到。”周瑾峰摇摇头。
“这是不同的品种,而且不同地方的价格就不同。”
“嗯,以前我们村里的人都会把桃子梨子等等东西拉到城里去卖,那边的价格要高些。”
聂初语点点头,她也知道这事儿。
周瑾峰吃了两个橘子后,把皮放到一堆,然后认真的看着她,“你真的愿意跟着我?”这话说出来后,他心里舒坦了不少,他就怕自己没有说清楚,她理解错了自己的意思,他真正怕的是自己到时候空欢喜一场。
“你后悔了,不想要我了。”
“怎么可能?我周瑾峰永远不会不要你。”他在心里默默的附加一句——只要你不要我的可能。
“那以后就不要再问我这样的话了。”
周瑾峰点点头,“我只是觉得跟做梦似的…”
我只是觉得跟做梦似的——她微微有点恍然,她曾想过无数次这句话,却是对着另一个男人,如今有一个男人也对她说着这样的话。他们说上帝终究是公平的,拿走你一样东西,然后又给予你一样东西。她在想,周瑾峰是不是就是上苍给予她的港湾,而她得死死的抓住,因为这也是她自己最后的机会了。
“初语,你希望我们到时候去哪里?”周瑾峰开始考虑他们离开的可能了,她不喜欢这座城市,那他们就离开,找一座城市安定下来。
她还暂时没有想到这个,她也没有什么喜欢的城市。
周瑾峰则开始和她认真讲诉着,“我们先找一座城市安定下来,然后买房子,我现在存了二十几万,买一栋房子也许还不够,但我们可以先首付,再按揭,你放心,我会努力赚钱,不会供不起房子,这样你就不用奔波了,有了安定的住处也不用为房子着急…”
她只是对他说过,在一座城市,没有自己的房子,就和流浪差不多,他记得那么清楚。她的眼眶微微发红,她刚刚还在错愕他竟然存了这么大一笔钱,随后却感到理所当然,在夏天最热最热的时候,不少人走个路都中暑了,他却还在房顶上工作着,他的那些工友都回家了,他还是不停息,他说那个时候最差人,工资给得最高,他在那个时候走开,他会连自己都肉疼,那是人民币,不是别的东西…吃最便宜的,用最便宜的,他存下这样一笔钱,才是理所当然,她不会忘记那个被晒得如同个小黑人的他,不止黑,还那么瘦。
“那你呢,你喜欢那座城市?”她轻声问着他,心里却想着,离安川市远一点吧,随便哪里都无所谓。
“我去的地方少,也不知道哪里好。还是你来决定。”
“我觉得都可以,只要我们在一起,哪里都好。”
周瑾峰愣了愣,随即笑了起来,“我也是这样想的…那我们什么时候离开?我的工期差不多是年前的时候结束。”
之前她还是随口一说,这时候也在认真考虑了,还有接近两个月的时间就过年了,她认真思考了一下,“过了年再走吧,那时候我还有年终奖,不能便宜了公司,得了钱再离开。”
周瑾峰点点头,那个时间也好,就这样,两个人简单的商量了离开的时间。
几个小时就决定了他们人生的未来方向,好像很轻率,但人生似乎也就是如此了,做了决定,再行动起来。
当天周瑾峰没有离开,聂初语让他第二天再回去,他睡的沙发。聂初语看到他卷缩在沙发上的模样又有些后悔,他回工地睡觉肯定舒服得多,但天色晚了,这座城市又出了名的多雾,她还是让他留下来了。
晚上睡觉时,聂初语拿着手机,查找着那座城市不错。发现各说各的,似乎每座城市都有人说不错,而那些说不错的人,多半就是那个城市的人,家乡才最好,如此多的人用言行表达着。她却有些怅然,真奇怪,她却只想离她家乡远一点,从某种角度来说,她是个冷心肠的人。
哪座城市都一样,真的没有什么区别,活动范围永远有限,只是看被控制在什么地方而已。
她摔开手机,不再去看了,甚至想着,到时候就就近买两张票,她和周瑾峰坐到哪里就在哪里安定,如同她当年一样,就近了出发班次的车,于是一车到了安川,便在这里一呆就是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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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瑾峰醒来的时候,就已经听到厨房里的声音了,他原本在睡前还计划着第二天悄悄走,他上班的时间比她早一个半小时,她可以多睡很久。他快速的穿起外套,把被子放到一边,就去到厨房,她正在做着早餐。她把蛋敲在锅里,正煎着蛋。
他没有出声,只是站在厨房门口,看着那个忙碌的身影,她熟练的煎了三个鸡蛋,蛋的颜色黄嫩黄嫩的,一看就非常可口。他想到他过去的想法,在她挨骂时,他想他要对她好,一定不会骂她。在她因为切菜伤了手指时,他想他以后一定要让她过上好日子,所以他拼命的拼命的赚钱,希望有一天能够做到。他看着她的身影,如果这一刻可以停留该多好,也不用停留,她会是他的妻子,他们一起去一座城市,买房子,她找份悠闲的工作,然后在家为他做着饭,他则回来陪她吃饭,然后由他洗碗筷收拾厨房,那个画面,让他激动得几乎热血沸腾,他从未有过这样的感觉,希望时间过快一点,或者说赶快穿越到两个月后。
聂初语在舀水到锅里时,才发现他站在门口,“我正准备做面,时间有些紧,就只能下面了。”
“没关系,我不挑食。”
她反倒不好意思起来,“我忘记买叶子菜了,也没配菜,就只好用鸡蛋了。”
“鸡蛋也很好,嗯,比叶子菜好。”
“你喜欢就行。”
水很快就烧开了,聂初语把面抽进锅里,没一会儿后,锅里就沸腾着一层白白水泡。她拿出碗,开始放着调料,模样认真,周瑾峰一直看着她,好像永远都不会看腻。
面煮好后,很快就起锅了,他们两个端着面,在茶几上安静的吃着面。周瑾峰碗里的面比她多多了,却比她先吃完,而且连汤都一起喝光了。她见他是真的喜欢吃面,心情好了很多。吃饱了的周瑾峰,很快就离开了,他得早点赶回工地。
周瑾峰离开后,聂初语就处理碗筷,因为起来得早,她还有大把的时间,闲着无聊,她便开始化妆,依旧是淡妆,只是她画得认真,于是显得十分的精致。这屋子不大,但奇怪的是镜子特别多,洗手间衣柜厨房都有着镜子,她看着镜子中的自己,伸手摸着那个影像,原来自己还没有老,原来自己也可以算得上年轻漂亮,曾经很长一段时间,她都以为自己的内心如同一个老太婆了,原来都只是她的以为而已。
她拿着包,这次没有去坐公交车,而是向地铁走去。地铁离她住的地方较远,但今天她的时间充足,她可以去坐地铁了。她一直都喜欢地铁,里面即使拥挤,也仍旧干净,不像公交车,遇到不平的路面,会让人有种这车会随时散架的错觉。
她到公司的时候,不仅没有迟到,反而还提前了一些时间,她就坐在给客户准备的沙发上翻翻杂志,只是公司里的杂志全都和楼盘有关,并且加以美化了。她坐了好一会儿,才开始上班。她今天带王渝更加用心了,看到王渝脸上一闪而过的青涩时,她会想到曾经的自己。她觉得人很奇怪,一边不停的敲打着别人要成熟,要够聪明,当别人真变得成熟圆滑起来时,却又怀念那时的青涩和什么都不懂时的一尘不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