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羽皱着眉头,恍惚地想起来,这是姚小同最喜欢的曲子。那时候她总是坐在他的自行车后座上,一边荡着腿一边轻轻地哼:“可能在我左右,你才追求,孤独的自由……”

连羽关了电台,揉揉太阳穴,强迫自己停止胡思乱想,拔掉车钥匙回家。关门的时候,鬼使神差地,他回头望了一眼对面的防盗门,明亮的灯光下,屋门紧闭。

门铃响起来的时候,连羽正好洗完澡,拿着浴巾在擦头发。“叮咚——叮咚——”他停下手中的动作,看着紧闭的防盗门,猜到了来人是谁。连羽站在原地一动不动,可是门铃声一直没停,他不得不走上去,给姚小同开门。

果然,门外他的新邻居正端着一碗刚刚煲好的汤笑得一脸谄媚:“快尝尝,我第一次做呢。”

“姚小同!”连羽冷冷地瞪着她。

姚小同一副浑然没听到他的警告的样子:“快点端一下,我端不动了,要掉下去了,快点快点,好烫好烫。”

连羽只得伸手接住她手中的瓷锅。只见姚小同狡黠一笑,大功告成般拍了拍手,伸了个懒腰:“哎呀,这下你可要端好了,我走了。”然后一溜烟跑回对面屋子将门砰的一声关上,留连羽一个人站在原地,哭笑不得。

连羽莫名其妙地盯着手中热气腾腾的鸡汤,瓷锅也隔不了热,手柄很烫,他只能回屋走到厨房里先将汤放下。

连羽抬了抬手正准备将汤倒掉,最上面铺了一层金灿灿的油,鸡汤的香味随着他的动作若有若无地散出来。连羽不知为何突然停下来,叹了口气,又将瓷锅重新端回桌子上,拿起勺子一口一口喝起来。

暖橘色的吊灯从头顶落下光线,照得一室清冷,只听见汤匙轻轻的声音。

连羽觉得有点像是在做梦,昨天,昨天的昨天,昨天以前的几百上千个夜晚,他都是一个人,和着夜色自顾自地工作,从来也没有想过什么孤单落寞一类的词语。

这种表面的平静,姚小同只用了一碗鸡汤就打破了。

味道倒是不差,连羽想。换成别人可能还不知道,但是他连羽是最清楚不过的了,姚小同是真的含着金钥匙出生,十指不沾阳春水,笨手笨脚的,能做出这样一锅像样的鸡汤,大概是真的下了功夫。

连羽含着口中的汤,一时觉得有点盛情难却。她真是,一点都没变。头发上的水还未干,有水珠顺着连羽的发丝,经过他修长的脖子,慢慢滑下,晶莹剔透。

而他的对面,北京城的高楼大厦灯光璀璨,映得黑夜都成了白昼。这样大的城市,这么多人,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地生活着,忘记过往,不知今夕是何年。夜夜不眠。

?

3.

姚小同就这样在连羽的对面住了下来。

这个公寓的位置和她的工作室南辕北辙,每天天还没亮就要爬起来开车上班,好在姚小同甘之如饴,而且孙大年从来不打她的卡。

没活干的时候,姚小同就和孙大年两个人在工作室嗑瓜子,看偶像剧。孙大年是设计专业出身,接活其实很挑,他的梦想是一年策划一场婚礼,一场梦中的婚礼。

“那剩下的时间呢?”姚小同问他。

“养我的多肉啊。”

“你无聊不无聊?每天就对着你的多肉拍照。”

“你懂什么,”孙大年苦口婆心劝她,“生活多美好,不要沉迷爱情。”

而姚小同带给他的关于庄蝶婚礼的真相,让他差点用剪刀将他的多肉剪成两半。

“什么?没有新郎?”

“她说的,”姚小同吞了吞口水,“她的爱情,一生一次,一次一生,所以要一场盛大的葬礼。”

一场告白,一场告别。

孙大年沉默半晌:“我突然觉得你们两个,还真有那么一点像。”

“她也这么说,”姚小同翻了个白眼,“脸皮真是够厚。”

孙大年将设计稿从电脑里调出来,重新看了一遍,忽然笑起来:“我发现一件有意思的事。”

“什么?”

“我本来以为,少一个新郎,设计稿会大改,但是发现其实基本上没有影响。可能婚礼,原本就是献给女人的一场仪式。”

“既然这样,臣妾可以告退了吗?”

孙大年的工作室叫“柒夏婚礼工作室”,目前手中最大的单子就是庄蝶这一桩,但是筹备时间还有大半个月,初步的沟通也已经完成。姚小同写了封言辞诚恳真切的报告信,申请没活的时候就不坐班了。开始一心一意守在连羽家对面,虎视眈眈。

这不,连羽才刚刚回家,门铃声又响起来了。他十分恼怒,可是不开门又不行,因为姚小同从来不知道放弃两个字如何写,她会一直锲而不舍,让他不得安宁。

连羽刚一打开门,一个黄色的身影就向自己猛地扑来,连羽措手不及,倒退两步,看清楚挂在自己身上的生物后,终于笑了。

这是一只体形肥胖的金毛,眼睛又圆又亮,像是天上的星星,看到连羽,它很是兴奋,一直不停地摇动尾巴。

“西西?”

连羽笑着将它从自己身上扒下来,蹲下身,和它齐平,不停地挠它的下巴。

楼道的阳光星星点点落下来,罩在一人一狗身上,站在一旁一直沉默的姚小同忽然鼻子一酸,开口说:“你终于笑了。”

连羽这才将目光转到她身上,和眼前的金毛嬉戏的动作也停了下来,他伸手环抱住大狗的脖子,顿了一下,才说:“它一直在你那里?”

姚小同轻轻地“嗯”了一声,也跟着蹲下来,顺着这只叫西西的金毛狗的毛,眼睛却直直地看着连羽:“你走了之后,我在你家找到了它,它孤零零地守在门口,不吃不喝,一直在等你回来。”

连羽喉结微动,不自觉搂紧了怀中的大狗,低声说:“对不起。”

他的对不起不是说给她听的,他从未有过对不起她的地方,反而是她,亏欠他良多。

姚小同看着他的眼睛,缓缓地重复道:“它一直,一直,在等你回来。”

时光在这一刻,仿佛被无限拉长,连羽垂下眼睛,避开了姚小同的目光。

明亮的走廊上,安静得只听见西西不停吐着舌头的声音,它开心得“汪汪”叫着,尾巴一甩一甩,这才是久别重逢。“西西”谐音“习习”,把连羽的“羽”字拆开来,这个名字,自然是姚小同取的。

那年他们还是十六岁的少年,穿一件T恤,外面罩一件羽绒服就能硬着脖子扛下一整个漫漫寒冬,年轻得让人羡慕。

连羽五岁就开始学美术,请的都是国内知名画家给他当老师。不过连羽自己也很有天赋,从小到大,拿奖拿到手软。有年冬天,他想去故宫边上写生,大雪中的故宫,白雪与红墙青瓦交映生辉,是谁都不愿错过的美景。

那时候姚小同就和现在一样了,整天跟在连羽屁股身后,恨不得化身成八脚章鱼,贴在他的背上。连羽拗不过她,只得带她一起出去。

说是在大冬天写生,条件却完全不艰苦,他们坐在故宫里的休息室里,室内的暖气开着,哪管外面天寒地冻,雪花乱舞。姚小同其实也是懂事的,连羽画画啊,干正经事的时候她从来不去打扰,自己趴在窗户上,睁大了眼睛欣赏外面的景色。远处白茫茫一片,故宫内一片寂静,让人觉得好似时光流转,回到了千百年前,岁月静好,现世安稳。

连羽一直画到黄昏,雪渐渐小了,连羽和姚小同在休息室里随便吃了点晚餐,姚小同还要了一份冰淇淋,冷得她直打哆嗦。吃完饭,姚小同不想那么早回家,便央求连羽:“我们在外面走会儿好不好?就当饭后散步了。”

他们都是少年,都不想一天到晚被关在家里,再加上连羽也舍不得这样美的景色,便难得地同意了。路灯一盏一盏亮起来,两人都不知道走了多久,忽然听到一阵细细的“呜呜”声,姚小同问他:“这是什么声音?”

“估计是被抛弃的流浪猫狗。”

最后是连羽先发现了被丢弃在树丛边的小狗,才出生没多久,巴掌大小,裹着泥土和雪,可怜兮兮地呻吟,已经是奄奄一息了。

姚小同“啊”地轻呼了一声。

连羽脱下自己的外套,将小狗裹起来,小狗的声音断断续续,两人赶忙跑回去。一屋子的服务员经验比他们丰富,赶忙放了热水,先给小狗洗个澡。甚至还赶忙打电话,也不管是晚上还是下雪,叫来兽医,给它打了一针,情况才慢慢好转。

剩下的问题,就是这只小狗要怎么办。连羽和姚小同家的司机都在外面等着,连羽轻轻摸了摸小狗的头:“金毛是吧?反正家里空,我来养吧。”

连羽说到做到,每天带着它遛弯散步,好吃好喝地伺候着,他这人本来有点洁癖,却也允许西西爬上他的床和他一起睡。

“连羽,”姚小同的爱意和仰慕全部写在了脸上,“你真是个善良的人!”

连羽一身恶寒,使唤着自家金毛:“西西,咬她!”

西西却不动,歪着头看连羽。西西向来最听连羽的话了,但是它比谁都记得清楚,那天夜晚救了它的,其实是两个人。

见西西反抗连羽的指令,姚小同乐得眼睛都笑没了,蹲下身在西西额头上“吧唧”一口,笑嘻嘻地抬头对连羽说:“连羽,你看,你的狗都认我当主人了……”

再后来,连羽走后,姚小同收养了西西,有些时候和它玩累了,她就抱着它发呆,轻轻地对它说:“西西,你可不要认我当主人啊。”

你可不要,忘记他啊。

?

4.

自从姚小同使出了西西这个撒手锏,连羽开始彻底拿她没辙。她每天晚上吃过饭要带西西去遛弯前,都会跑来敲他的门,问他去不去。

连羽很头疼,直接告诉她:“姚小同,你这样会打扰到我。”

“你在工作?”姚小同这才回过神来。

“对。”他面无表情地点点头。

姚小同一下子来了兴致:“我可以参观一下你的房间吗?听丹丹说你在做艺术品修复的工作?听起来好帅!”

连羽站在门口,他个头很高,体形清瘦颀长,挡在门口,摆明了是拒绝的意思。

姚小同被他拒绝得都习惯了,也不沮丧,伸出手,抬头真诚地对他说:“连羽,恭喜你!”

连羽愣住。

“你以前说过啊,你的梦想,想要从事和艺术有关的行业,”姚小同笑起来,两眼弯弯,“恭喜你,梦想成真!”

连羽神色复杂地看着眼前的女孩,七年了,她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将他的生活搞得一团糟,却永远是这副模样,什么都不懂,笑得一脸灿烂。

她的外貌和七年前其实差别很大,以前她留中长发,大大咧咧的,模样顶多算得上是清秀,但是她喜欢穿宽松的运动装,很少有人会把她往女人的方向靠。

而现在,她终于让那一头杂草般的枯发整齐顺滑,每次见面,她都精心化了淡妆,衬得眉目更加精致,笑容中有一种难以形容的落寞。

连羽看着七年后的姚小同,忽然觉得心头一阵莫名的难受。

最艰难的时候,不是没有想过放弃的,在夜里买醉的时候,不是没有恨过的。究竟是什么,支撑他走到了今天?

姚小同见连羽不说话,以为自己有戏,拉了拉他的衣角,连羽回过神来,垂头瞪了她一眼。

“就一眼?”姚小同讨价还价。

连羽面无表情地关了门。任她在门外大吵大闹。连羽径直走到自己的工作间里,换了衣服,戴上手套,扭开灯,坐在工作台前,有些失神地望着自己眼前碎成两块的瓷碗。上色用的是珐琅彩,这也是连羽最钟爱的釉上彩之一,简单大气,庶民弗得一窥。而此时,这件价值连城的古物静静地躺在自己眼前,好似仙女失去了霓裳羽衣。

碎了的东西,再拼起来,又有什么用呢。

姚小同再见到连羽是在三天后。

他出门去超市买点生活用品,冰箱已经空空荡荡了。姚小同听到动静,赶紧开门飞奔出去,脚趾头踢到了防盗门,疼得她眼泪水哗啦直掉。

连羽看着姚小同眼泪汪汪的样子,实在忍不住了,说她:“你一个女孩子,成天跟踪我,像什么话!”

姚小同一下子不哭了,眼睛亮晶晶的:“你关心我呢?”

连羽彻底没辙了。其实像姚小同这样的出身,工不工作确实没什么太大区别,这样想着,连羽便也觉得好笑,自己替她操什么心。

两个人正僵持着,姚小同忽然开口,说起了另外一个话题:“我看了东吴的书。”

还不是一本,姚小同心想,我真是闲得没事做,竟然马不停蹄地熬夜把她的书全部看完了。在东吴的书中,姚小同知道了那个叫周嘉梧的男人。东吴自幼父母双亡,是被他收养的,把她接来了北京。那一年,东吴十五岁,周嘉梧二十岁,家大业大,只用安心当个纨绔子弟。他居无定所,四处漂泊,名字写在一个户口本上的两个人,一年也见不得几次面。

所以东吴的人生几乎只有一件事,那就是等周嘉梧回家。她的处女作,写了一名舞蹈演员,一生未婚,在四十岁时死去,在俄罗斯的风雪中穿着黑色的芭蕾舞衣不停地跳舞。书名叫《略大于整个宇宙》。书中的最后一句话是,她死于孤独。

东吴和周嘉梧之间,师生说不上,他没教过她什么,朋友说不上,他们其实对彼此的生活知之甚少,父女更说不上,两个人唯一的一次亲近,是有一次在香港的太平山顶,她扭伤了脚,他背她去坐缆车。

东吴毕生想要的,恰恰是周嘉梧唯一不能给她的,强烈的爱。

姚小同用的是“东吴”,连羽便知道她知道了真相,其实一开始他也并没有打算骗她,不过庄蝶似乎对姚小同很有兴趣。连羽没有多加阻拦,也算是默认,将此当作了一个拒绝姚小同的挡箭牌。

姚小同灿烂一笑,歪着头,打量连羽:“她跟我说过一句话,觉得我和她的性情有一点相似,虽然我不太想承认。所以连羽,我很好奇的是,你为什么会和她成为朋友……是因为我吗?”

“你……”连羽蹙起眉头,不可思议地看着姚小同,“为什么可以如此自作多情?”

“连羽!”姚小同冲着他的背影大声说,“你还没有回答我的问题,是还是不是!”

他始终没有回答。

?

接下来的几天,姚小同都没有再见到连羽,不仅见不到,对面的一点动静也听不到。她心中忐忑,上一次她不小心弄丢了他,一找就是七年,这次又要多久?她情急之下,想起来庄蝶给她的照片,从抽屉里摸出来,在导航里输入位置,发现离自己家并不太远。

姚小同心下立刻有了主意,开着车子,去找这家修理厂。北京的交通已经堵得一塌糊涂,她这天耐心十分缺乏,不停地按喇叭,看见一路的红灯,只想拿炸药包去把它给炸了。

姚小同把车开到汽修厂门口,这几日秋老虎厉害得很,天气闷热,脸上的妆全花了,涂了防晒也白搭。她从车上下来,还来不及好好打量这个丢满了废铜烂铁的汽修厂,旁边一辆卡车底下钻出一个人来,穿着灰不溜秋的制服,打量了一眼姚小同的车,问:“做什么的?”

“找人,”姚小同低头又看了一眼照片,问,“连羽在这里吗?”

“哦,连老板啊,”对方用帕子抹了抹身上的汗水,“就在那边。”

姚小同顺着他的手指望过去,偌大的充满废气的厂房里,黑压压一片的卡车。

“连老板!有人找!”

工人冲着一辆黄色的挂车大喊。姚小同眯起眼睛望过去,看到一道黑色的人影从车顶跳下来,他站在挂车的后部,远远地向姚小同看来。

兴许是太热了,姚小同用手指掐自己的人中,让自己站稳脚。

她看到他大步走过来,他穿着黑色的背心和黑色工装长裤,一双厚重的马丁靴,看起来气势十足,线条硬朗,给把枪就能上战场。

一旁的工人抹了把汗,继续干活去了,留下连羽和姚小同两个人。连羽没想到姚小同会在这里,他定了定神,十分火大地皱起眉头。

姚小同却还没回过神来,她呆呆地看着眼前大汗淋漓的男人。想起当年院子里一堆少年郎闹翻了天,他靠在树下打盹。他穿着干干净净的白衬衫,阳光透过树叶罅隙落在他脸上,看起来像是从少女漫画里走出来的美少年。

那时候姚小同背得最滚瓜烂熟的一句诗词就是,陌上人如玉,公子世无双。如今看来,才真正是恍若隔世。

连羽没问姚小同怎么知道这里的,和姚小同重逢以后,他就预料到了,迟早有一天,她会这样大张旗鼓地跑过来。

“什么事?”他手里拿着一个扳手,冷冷地问。

“修车。”姚小同说。

连羽冷淡地“哧”了一声,掀了掀眼皮看了一眼姚小同身后的MINI Cooper,和这满目的重型机车比起来,简直像是微型玩具。

“找4S店去。”

姚小同不依不饶:“你还没问什么故障呢。”

连羽面无表情,张口就想说:“是多严重的故障才能劳驾姚大小姐千里迢迢,从城北开车到城南,是爆胎了还是没油了?需要返厂重造吗?”

可是他一抬眼,看到姚小同满头的汗水,一路流进脖子。她穿了一件浅色的T恤,已经被汗水打湿了一半,也不知道这天是怎么回事,热成这副模样。

话到嘴边,连羽顿了顿,冷淡地问:“什么故障?”

姚小同:“……爆胎。”

——就在几分钟前,她自己扎的。

连羽这下连看都懒得看她,打了个电话,让同事拿了一个千斤顶和新轮胎来,三下五除二就换好了轮胎。

姚小同已经热得没力气找话说了,她打开钱包,递了一千块钱给他。连羽抽了五百,没等姚小同说谢谢,他转过身,去到一旁的杂货铺里。没多久,他走出来,拎了两瓶冰冻的矿泉水和一个冰淇淋,丢给姚小同。

冰淇淋是娃娃头,姚小同小时候最喜欢吃这个,现在已经换了新包装。

“谢谢。”姚小同说。

姚小同小心翼翼地沿着中间的线撕开包装,把冰淇淋拿出来,包装纸上沾满了糖水,她也不嫌脏,把那张包装纸认认真真地叠好,在手心揣着。连羽蹲在地上,收好工具,然后指了指垃圾桶的位置。姚小同低头吃冰淇淋,没有动身。

“你留着这干吗。”

“习惯了。”她说。

连羽沉默。他站起身,再没有看姚小同一眼,转过头朝厂房里面走了。他回到刚才那辆挂车前,双手撑在铁板上,用力向上一跳,翻身上去。

姚小同在厂房门口的烈日底下站着吃完冰淇淋,实在扛不住,躲进了车里,开着空调烧钱。姚小同随身带了电脑,打开PS,开始做婚礼的场地设计。

一直等到日落时分,连羽才忙完,他跳进挂车的驾驶室里,姚小同听到汽车发动的转动声,十几吨的挂车,颤巍巍地开了出去。检查好车辆没问题后,连羽才把它倒回去,从车上熟门熟路地跳下来。

姚小同看到他走到一旁的平房里,半个多小时才出来,估计是洗了个澡。

他还是穿着黑色的背心,不过显然不是刚才的那一件,头发半干。姚小同赶忙从车上跳下来,挡在他面前。

连羽看到姚小同,眉头又不由自主地皱起来。姚小同还真是他肚子里的蛔虫,她的每一个举动,都能轻而易举地惹毛他。

“连羽,”她问,“为什么?”

为什么他会出现在这里,为什么他要做这样的工作。姚小同倒不是说看不起底层技术工人,只是那个人是连羽。让她如何去接受,他那样一双手,沾满了脏污的黑色汽油,拿着螺旋刀,长满了老茧的样子。

“和你无关。”他说。

连羽准备继续往前走,却看见姚小同张开了手臂,让他寸步难行。

她死死盯着连羽:“把手伸出来。”

然后她又重复了一遍,她双眼通红:“把你的手伸出来。”

连羽站着没动。

“伸出来。”姚小同咬着牙,颤抖着声音说。

连羽看到她死命盯着自己的样子,被她闹得十分心烦,便伸出右手,摊开来。姚小同一手抓住他的手指,一手轻轻抚摸上面的纹路。

她想起自己曾经给他看手相。修长的一双手翻开来,白皙柔软的掌心上三条线,爱情线、事业线、生命线……她的手指放在上面,跟着一路轻轻走下去。

她嘴里还念念有词:“生命线真长,你一定会长命百岁的!”

“事业线不太好,从这里断了,不过没关系,”姚小同想了想,随手拿起一旁的中性笔,轻轻在上面画了一笔,“我帮你连上去!”

“呀,你看你的爱情线,一条直到底,没有枝丫分节,纹路这么深,说明你的爱情运很好,从一而终,至死不渝,看,和我的一模一样!”

她在阳光下,眯着眼睛对他明晃晃地笑。趁着连羽没注意,姚小同偷偷用手指扣上他的手,触碰到他的手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