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许吧,说不定它们能闻到海洋的味道,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可是,”少年怔怔地看着这些透明美丽的水母,冷静而残酷地说,“终其一生,它们都无法再回到大海。”
林向屿仰起头,说:“几年前,我爸爸曾经带我去美国的海洋公园。那里很大,有很多很多的海洋生物,我们走了一天,在傍晚要离开的时候,去了最后一个水族馆,鲨鱼馆。”
“在那些鲨鱼的面前,立了一个红色的电子警戒牌,上面写着,截至此刻,今日内已经有四十四万头鲨鱼被捕杀。”林向屿看着胡桃的眼睛,重复了一遍,“四十四万头,可那一天还没有结束。”
“我当时浑身颤抖,站在水族馆中央,哇哇大哭起来。”林向屿不好意思地笑,用手指揉了揉鼻子,“那可能是我这辈子做过最丢脸的事了。”
“不,”胡桃摇头,“没有。”
“那时候我就跟爸爸发誓,说我要成为一名海洋生物学家,我要保护它们。在我有生之年,尽我一切的能力,哪怕微不足道,哪怕一无所获,我仍甘愿为此献上自己的生命。”
还有一句话,林向屿没有说出来,但是胡桃觉得自己听见了。
听见他一字一顿,滚烫的闪闪发光的誓言:“那是我的梦想。”
过了一会儿,林向屿才说:“我并不知道要如何才算问心无愧地度过这一生,但是我想,努力去实现自己的梦想,总不会错的。胡桃,你有什么梦想吗?”
胡桃想了想,轻声说:“我就想要好好地读书,不让妈妈操心。希望大家都身体健康,平平安安。”
林向屿笑起来,拍了拍胡桃的头:“那不叫梦想,叫心愿。”
“那梦想是什么?”
“这个我也不知道,”他又恢复那副懒散的样子,不疾不徐,似乎天塌下来也和他无关,他透过蓝色的玻璃,像是看到了大海,目光深邃而温柔,他说,“但是我在书上看到过一句话,所谓成长,不过是一场又一场的告别,所谓梦想,就是舍到无可再弃之时,你所剩下的唯一。”
水族馆一片安静,玻璃后的水母一张一翕地游动,一墙之隔,却是两个互不相关的世界。淡蓝色的灯光落在少年的脸上,他像是从远古的海洋里走出来的神祇,悲天悯人,对人世有着深深的眷恋和热爱。
他向胡桃伸出了手。
那是她灰暗而孤独的人生里,唯一的一道光。
“胡桃,很高兴认识你。”
1999年,诺查丹玛斯曾预言的天灾并没有降临,地球仍然转动,每天都有人死亡,有人出生。
2000年,周杰伦出道,发行同名专辑,没有人会料到,这个吐字不清的小伙,会成为一代人的青春。
2001年,911恐怖袭击事件震惊世界,纽约世贸中心双子楼坍塌,死亡人数不明。
2002年,非典席卷全国,人人自危,病毒疯狂蔓延。
2003年,张国荣跳楼自杀,给所有人开了一个玩笑,此后数十年,也只得一个风华绝代。
那几年的夏天好长好长,蝉鸣声连绵不断,少男少女们穿着白色的校服,衣袖妥帖地挽起来,能闻到淡淡的洗衣粉的香气。
而未来还很远。

第二章 2004年,我的爱
1.
下课铃声响,高二四班的学生埋头倒下一半。
程可欣趴在桌子上转着自动铅笔,拿起桌子上的语文试卷:“作文!又是作文!我最恨写作文!八百字!凑不够啊!!”
正在埋头整理英语笔记的胡桃抬起头看了自己的同桌一眼,笑着问:“什么题目?”
“假如今天是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将如何度过?”
“这么深沉?”胡桃吐吐舌头。
“是啊!胡桃,你语文好,快给我说说,这要从何下手?”
“不知道,要想得高分的话,肯定得写点理想之类的。”
“那要是不想得高分呢,说认真的,你想怎么度过?”
“该怎么过就怎么过呗,我们的每一天都是平凡的,也都是最特别的。”
“有道理。”程可欣一知半解地点点头,铺开试卷,扭开钢笔帽,可是真要落笔了,又不知道写什么好。
“那,换一种问法,”程可欣又问胡桃,“在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有没有什么最想做的事?”
“有,”胡桃放下手中的笔,认真地点点头,“我特想让林向屿把他欠我的红烧猪蹄补上。”
“我跟你说正经的。”
说曹操,曹操到,刚准备过来找胡桃要作业的男生听到自己名字,挑了挑眉毛,语气阴森森的:“嗯?偷偷说我什么坏话呢?”
一听到他的声音,程可欣就绷紧了身子紧张得不敢再开口了,胡桃在心底偷偷笑她没出息:“身正不怕影子斜。”
然后胡桃正襟危坐,对着林向屿说:“说你坏话还需要偷偷的吗?”
“算了,你就这点爱好,我不剥夺。”林向屿一副“大人不记小人过”的样子,大气地摆摆手。
程可欣生怕林向屿误会自己也在说他的坏话,在桌子下面拉了拉胡桃的衣摆。胡桃一边将自己的作业本找出来一边开口:“林向屿,看见今天的语文作文了吗,假如今天是你生命的最后一天,你有没有什么不做就死不瞑目的事?”
“有,”林向屿也是斩钉截铁,看着胡桃的眼睛,毫不犹豫地脱口而出,“我特想让你把抢我的那盘周杰伦的磁带还我。”
“我的红烧猪蹄呢?!”胡桃瞪圆了眼睛。
“你还我磁带我就请!”林向屿慢悠悠地说,嘴角扬起底气十足的笑。
“不请就不还!”胡桃赖皮道。
“不还就不请!”林向屿依然不疾不徐,气定神闲地顶回去。
他身体晃动,脖子上的金链子跟着一闪一闪,简直亮瞎了胡桃的眼。
“所以说,你到底什么时候才肯把你的大金链子给取下来啊?”
林向屿无辜地眨眨眼睛:“等我满口金牙的时候吧。”
“到底有没有人能来拯救一下你的审美了?”
“我的审美有什么问题吗?”
“究竟有哪个十几岁的年轻人会像你这样酷爱金色啊?!现在五十岁的大妈都不流行戴金了!能不能有点气质?!”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吧。”林向屿一脸坚定。
周围人翻着“又来了”的白眼,见惯了胡桃和林向屿斗嘴,都捂着耳朵继续做题。
等上课了,程可欣还捂着嘴巴乐不可支地笑。
“有什么好笑的?”胡桃不好意思地用书挡住自己的脸。
“我觉得你们两个在一起真逗,芝麻大点的事也能吵得有板有眼的。其实我好羡慕你,可以随心所欲地和他说话。”
“因为我们只是好哥们儿嘛。”胡桃无所谓地耸耸肩。
可欣侧过头去看胡桃高高扎起的马尾,在风扇的吹动下一摆一摆,神采奕奕。胡桃是公认的美女,杏眼红唇,身材也玲珑有致。年级中流传一个笑话,当初学《诗经》“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一班的语文老师在课上说:“只有四班的胡桃担得起这样的赞美。”
“我真搞不懂他怎么想的啊,胡桃,我如果是男生,一定会喜欢上你的。”
胡桃抿嘴笑:“怎么,不是男生就不能喜欢我了?”
“不是不是,”可欣急忙摆手解释,“我是说,我会送你巧克力,给你买你喜欢的东西,保护你,把最好的都给你。”
“有我们的林大帅哥在,你怎么舍得把最好的给我?”胡桃揶揄她。
程可欣被胡桃说中了心事,红着脸害羞地拉了拉胡桃的校服衣袖,把手指放在嘴唇前比了一个“嘘”,急急忙忙向四周打量,生怕被人听到了。
胡桃被她逗乐:“我觉得你在考虑世界末日之前还是专心做完这份英语卷子吧。”
“英语差才能证明我爱国啊!”
“谁稀罕你证明?”胡桃撇嘴,“你啊,还是多做对两道,才能证明你爱你爸妈。”
提到她的父母,可欣就泄气了,她知道自己的成绩让他们很操心,便抓起笔铺开英语卷子做起来。
“哎,胡桃,这道题选什么?”
女生细细的声音传来:“这个是Therebe句型,就近原则,所以你要看后面这个名词……”
没多久,下课铃响了。这是周一的第二节课,紧跟着就是一周一次的升旗仪式。女生们赶紧跑到厕所里换上校服,像胡桃这样懒点的,直接躲在桌子下面,和程可欣互相挡挡就行了。
换完衣服,胡桃从书包里摸出小梳子,刮了两下自己的刘海。
程可欣很兴奋,推了推胡桃:“胡桃!加油!”
胡桃不好意思地摆摆手。
这是她和林向屿相识的第五年。
这五年里,他们从初中毕业,顺利升入了一中的高中部,从原本的校友变成了正儿八经的同班同学。新的学校里,胡桃和林向屿依然是好朋友,最好的朋友。一中的直升生很少,再加上大家都长大变得懂事,没有人记得他和她曾经遭受非议的过去。
新的班级里,同学们都很喜欢胡桃,人又漂亮成绩又好,当之无愧的女神,而林向屿更是一跃成为全校女生的梦中情人。
升旗仪式上有一个诗歌朗诵节目,每个年级轮流表演。胡桃和林向屿是他们这一级的代表。两个人往台上一站,就是万丈光芒。
这一次,他们选的是舒婷的《致橡树》,林向屿将胡桃朗读部分的中文翻译成英文。
胡桃和他正好相反,她把全诗在信纸上工工整整地誊了一遍。可是她刚刚走到话筒前,却被线给绊住了,她一个趔趄,手里的稿子慢悠悠地飘到了台下。
胡桃窘迫地站好身子,对着话筒大眼瞪小眼,声音都堵在喉咙里,紧张得一个字都吐不出来。
这时候,站在她身边的林向屿顺势拿起话筒:“我如果爱你,绝不学攀缘的凌霄花,借你的高枝炫耀自己——”
男生的声音低沉如大提琴,却又带着少年特有的明朗,让人怦然心动。他穿着熨烫得平平整整的白色衬衫,扣子解开两颗,能看到锁骨。
然后他把话筒递给胡桃,胡桃下意识张口就来:“我如果爱你,绝不学痴情的鸟儿,为绿荫重复单调的歌曲——”
“……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等胡桃背完全诗,林向屿把话筒收回来,用英文翻译:“IfIloveyou…”
林向屿的祖上是个败家子,一朝散尽千金。到了他爸爸那代,靠着挖煤矿,一夜暴富,是本市赫赫有名的暴发户。听说他爸第一次去奢侈品店,说的第一句话就是:“把你们这儿最贵的拿出来。”
标准的电影台词,引得众人暗自嘲笑。可能是因为自己没文化,小学都没上过几天,林向屿的爹对他很是用心,从小就给他重金聘请外籍老师,教他三门外语,励志将自己的儿子培育成才。
林向屿却天天插科打诨,变着法子地偷懒,在他爹面前,一张嘴就是标准的“Chglish(中式英文)”,只有胡桃才知道,他其实能讲一口流利的英式口语。
原本应该一句中文、一句英文的模式,被林向屿临时改动,却也没有人指责他,全场掌声如雷。胡桃侥幸完成任务,转过头去看林向屿,穿着白色衬衫的少年,挑着眉头,正似笑非笑地看着她。
上午九十点钟的太阳,明亮而温柔,落在他英俊的脸庞,胡桃慌忙地别过脸,在心底默念:“我必须是你近旁的一株木棉,作为树的形象和你站在一起。”
台下,程可欣给胡桃竖起大拇指。
程可欣和胡桃同桌两年了。作为青春期的少女,程可欣心中有个小秘密,为这,她每天都要拉着胡桃说悄悄话。胡桃很羡慕程可欣,她性格简单,从小被父母呵护着长大,没经历过什么挫折,每天最大的烦恼就是考试不及格,不过听说这件事在她父母心中根本不算事。程可欣每天最开心的事就是能见到林向屿,虽然林向屿到现在都还会把她和班上一个叫“程可颖”的女生弄混。
“可惜没带相机,不然真应该拍下来,”等胡桃从台上下来,程可欣一个劲儿给她鼓励,“特别美!”
胡桃不好意思地笑笑,目光穿越人群落在林向屿身上,他正在扭头和身边的白冬远说话。可是他的声音尤在她耳畔萦绕。
“Wepartakecoldtide,thunderstorm,firebolt;Togetherwesharebrume,flowingmist,rainbow;Asifweseparateallthetime,Actuallyweforeverrelyoneachother.(我们分担寒潮、风雷、霹雳;我们共享雾霭、流岚、虹霓;仿佛永远分离,却又终身相依。)”
“发什么呆呢,回去上课啦。”程可欣拉了拉胡桃的衣摆。
2.
回到教室,班主任老师占用了一点下堂课的时间,向大家宣布学校要组织奥林匹克竞赛的事情。
一中向来没有在奥赛得过奖,都给同市的四中独揽了。今年新换了校长,自己就是数学老师出身,决心好好抓这块,也弥补一下这所百年老校缺失的遗憾。
竞赛得奖的诱惑很诱人,能保送去重点大学,不用再经历地狱式的一轮二轮三轮考试。班主任一扔下这颗“炸弹”,全班立刻沸腾起来,大家都七嘴八舌地开始讨论。
“真想去。”
程可欣趴在桌子上,哀怨地叹了口气,她成绩太差,连报名的资格都没有。
胡桃瞟了一眼林向屿,他把课本立在桌面上,偷偷弯着身在看课外书,肯定是那本《海洋生物图鉴》。那是他十七岁的生日礼物,他爹专门飞去美国给他买了一套,一套十本,一本要三四百美元,折算成人民币要好几万元。
林向屿从小就喜欢看这类书,在初中的时候,别人都以为是没营养的课外书,害得他被举报他考试作弊。
胡桃看到许成给林向屿写字条,揉成一团从后面抛过去,也不知道林向屿是不是后脑勺长了眼睛,居然一把抓住了。
“林向屿肯定会去,他那么聪明,绝对是头号种子选手。”
“那也没什么,大家都是为了高考,只是形式不同而已,你不是说你妈妈让你恶补一下,去考美院吗?”
“唉,”程可欣再一次叹气,“真是嫉妒那些聪明的人,感觉和我呼吸的空气都不一样。”
果不其然,下课的时候,全班同学都蜂拥到了数学课代表林向屿的桌前,都想要报名试试。林向屿一个头两个大,他这个课代表当得本来就不称职,哪次不是主动发放作业给大家抄?也正是因为如此“贴心”,才会每一学期都连任啊!
“食堂抢饭也没见你们这么积极啊,一个一个来嘛,自己把名字写本子上。”
林向屿抱着头,从人群里钻了出来,看到胡桃坐在后面,用笔帽戳了戳她的背。
“你不报名?”
“我不去,”胡桃摇摇头,“这个太占用时间了,我妈妈怀了小baby,我得多陪陪她。而且我自己几斤几两还是清楚的,我属于不偏科、稳扎稳打型,和你们这种上课睡觉下课胡闹的天才型选手不一样,就不要去高攀奥林匹克了。”
“Takeiteasy.”林向屿竖起手指摇了摇,“不要凡事都急功近利。”
林向屿懒懒地将手臂搭上胡桃的肩膀,说得头头是道:“我觉得学习的过程,主要是学习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锻炼自己的逻辑和分析能力,尤其是理科。你去听点奥赛的课,可以收获很多新奇的思路,这些东西都是没法用分数衡量的。”
真不愧是林向屿,一句话让胡桃转变心意。
“那那那,那也给我报个名啊!”
胡桃晚上回家,正好胡叔叔带着她妈妈从医院做了检查回来。胡琳是第一个回家的,坐在沙发上,故意把遥控器摔在地上,借此大发脾气:“爸!遥控器又不好用了!看个电视都一堆破事!”
胡桃懒得搭理她,她按照惯例给妈妈做了会儿按摩,宝宝发育得很好,胡桃十分开心,隔着肚皮贴上去听里面的动静。又陪着妈妈听了会儿古典音乐,母女俩面对面地坐着,胡桃再摸摸自己的肚子,撇撇嘴:“晚上吃烧烤吃多了,现在肚子还火辣辣的。”
“活该,不知道节制。”胡母笑话她。
“没事,我晚上还要熬夜写作业呢。”
“年纪轻轻熬什么夜。”胡母不赞同地摇摇头。
“就是年纪轻才敢熬夜啊,我要努力读书,长大才能养你嘛。”胡桃一边说着,一边用钢笔帽把刘海别起来,摊开书就开始写作业。
胡母笑起来:“一眨眼,你都这么大了。”
“对啊,我把你的好时光都偷走了,对不起啊妈妈。不过你放心,我会陪你一辈子的。”
胡母早早睡去,到了夜里,胡桃戴上耳机听广播。主持人声音低沉悦耳,在和听众们聊着三毛,聊她的文字,她的梦想,她的流浪,她的爱情……
胡桃一不小心听入了迷,她用手撑着下巴,另一只手轻轻叩打桌面,她想,真想给妈妈说说林向屿,他是她见过的最优秀的男孩子,他的三分球百发百中,在半空画过一道漂亮的弧线。等高考结束吧,胡桃想。
可胡桃的美梦还没做完呢,她卧室的电源突然断掉,眼前一片漆黑。胡桃咬牙切齿,推开门走到走廊里另一间房门口:“胡琳,你干吗?”
“我要睡觉了。”里面传来一道傲慢的声音。
“你睡觉断我电干吗?”
“我开心,我乐意,你管得着吗?”胡琳顿了顿,用极其慢、极其冷的声音说,“这个家里,有什么是你管得着的吗?”
胡桃沉默。
胡琳说得并没有错,家中阿姨尚可管今晚饭桌菜肴,唯独她,什么也没有。
胡桃在原地站了许久,然后回到自己房间里,从抽屉里拿出几根蜡烛点燃,滴几滴烛泪在桌子上,立好蜡烛,就着烛光继续写作业。
那一刻,胡桃忽然想最好是有一场大风,把这排蜡烛统统吹倒,烧得这里寸草不生。
3.
第二天胡桃依然笑嘻嘻地去上学,早餐的时候她正在吃三明治,胡琳走下来,咬了一口,“呸呸呸”三声吐到地上:“这是喂猪吃的啊?”
胡桃装作没听见她的讽刺,慢悠悠地喝完一杯牛奶,背起书包,在胡琳面前顿了顿:“大小姐,还真说对了,整个家里,就您一个人长得跟猪最像。”
胡琳从小娇生惯养,是个小胖妞,被胡桃一句话堵得忍不住破口大骂。
胡桃耸耸肩,哼着小曲上学去了。
下午放了学,胡桃约着林向屿一起吃晚饭。两个人相识五年,彼此的口味都记得很清楚。林向屿嗜辣,胡桃不吃菇。饭店里放了一口滚烫的锅,胡桃拿两双筷子去烫,林向屿舀两碗汤。
多来过几次,老板闲的时候就跟他们聊天,冲胡桃挤眉弄眼的:“感情真好啊。”
“才不是!”胡桃赶忙吞下口中的饭,抬起头反驳道。
“慢慢吃,你急什么?”林向屿瞟了她一眼。
老板还是乐呵呵的,胡桃倒是想起一件事:“我妈最近在翻字典给小baby取名字,你快帮我想想有什么好听的。”
“胡啊?胡梨怎么样?”林向屿用筷子头在桌子上写了写。
“你才狐狸呢!”胡桃瞪他。
“不然怎么说你是文盲呢,”林向屿说,“我是说梨,梨子的梨,和你的桃子对应起来了嘛。而且你继父的女儿不是叫胡琳吗,也挺接近的,正好也不争宠。”
“你这样一说倒真的挺不错,不过我的桃不是桃子,是桃花的意思,”胡桃顿了顿,她转过头望向街头轻声地说,“我生父姓杨,我原名叫杨桃。”
林向屿没有说话。
胡桃看着街道行人的目光忽然间变得有些迷离:“舞低杨柳楼心月,歌尽桃花扇底风,这是我名字的出处。”
“真是一首好词。”他难得温柔地同她说话。
“那你知道接下来是什么吗?”胡桃转过头看向林向屿,一字一顿,她慢慢地说,“从别后、忆相逢,几度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
女孩面若桃花,字字珠玑。
真是不能背后说人。吃过饭后,林向屿送胡桃回家。快到胡桃家的社区时,前方迎面走来一个胖嘟嘟的小女孩,她个子不高,看起来有点黑,正拎着书包低着头在走路。
胡桃停下脚步叫她:“胡琳!”
胡琳抬起头,恶狠狠地剜了胡桃一眼。
这是林向屿第一次见到胡琳。胡桃尴尬地笑了笑,跟在胡琳后面,不想让林向屿看到自己和家里人关系这么恶劣,便找了个话题:“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司机没去接你?”
胡琳停下脚步,冲她翻了个大白眼:“烦死了你,话那么多,”然后又看了一眼胡桃身边的林向屿,冷嗤一声,“和你妈一样只知道勾引男人!”
胡桃怔住,气得浑身发抖,一时间失去了言语的能力。
她和胡琳向来不和,胡琳一张嘴尖酸刻薄。平时胡桃能忍则忍,可是这一次不一样,她心爱的男孩站在她的身边,胡琳字字诛心,甚至侮辱她的母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