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叉着腰哈哈大笑:“我是天才!”

  穿着初中部校服的女孩们将球场围了个水泄不通,大声地为顾辛烈加油。他笑着举起手臂,同队友们一一击掌。

  那一瞬间,我忽然有些恍惚,如果我没有遇见江海,如果我愿意选择一条平庸的道路,那么现在我也应该是他们中的一员,肆意地享受青春,头顶没有那么多的光环,也不必体会揠苗助长的痛。

  我站在五月的微风中,同平行世界的自己说了一句“再见”。

  然后我背着画板,蹦蹦跳跳地回到属于我的世界。已经是放学时间,教室里空空荡荡的,我惊讶地发现江海还在座位上:“你怎么没走?”

  “嗯,”他平淡地说,然后合上手中的书,“请你吃烧烤啊。”

  “你在等我?”

  “嗯。”

  我这才想起下午打球前我那句开玩笑的“我赢了要请我吃烧烤噢”,可是我明明输了呀。

  我笑了笑,放下画板:“好啊。”

  我所选择的那一条道路,看起来又独孤又曲折,没有那么多阳光和雨露,没有那么多欢声和笑语。可是,我侧过头看着与我并肩而行的江海,他的刘海跌入眼睛,像跌碎的月亮。

  可是,我还是比较喜欢现在的自己。

  04

  我奔赴美国的前一天,是个一如既往的炎热的夏日。两个三十寸的行李箱已经收拾整齐,装得满满当当,靠在墙边,又大又寂寞的样子。

  我心中有种忐忑的期待,又有一种难以言状的伤感,我用透明的皮筋将刘海扎起来,看起来像是多啦A梦的竹蜻蜓。夏天的衣服都已经打包好,我翻箱倒柜才找到一件蓝白条纹的吊带衫和居家短裤。我坐在地板上,毫无形象地啃着西瓜,老爸在一边又劈开一个递给我,心疼地说:“多吃点,去了美国可就没得吃了。”

  我一边机关枪一样吐着西瓜籽,一边回答我爸:“得了吧,美国要没西瓜,那怎么来的watermelon(西瓜)?”

  我爸瞪我一眼:“少贫嘴,美国的西瓜哪有我们这里的好吃?”

  “爸,那里可是加州,四季如夏,阳光充足,水果是出了名的好吃,加州甜橙您听说过没?车厘子您没吃过吧,又名美国大樱桃,2.99刀一大袋呢!”

  听到这儿,正在对照着行李清单检查的我妈猛然抬头:“坏了,那加州有冬天吗?我还给你塞了好几件羽绒服呢!”

  “有,还是没有呢?”我眼珠子转了转,然后放下手中的西瓜,顺手在衣服上擦了擦,“等等,我问问啊。”

  老妈又开始骂我:“让你不准往身上擦手,女孩子家家的,像什么话!”

  我吐了吐舌头,拿起电话拨打江海家的电话号码。这八个数字,对我而言烂熟于心都不足以形容,我可以完全不加思考地用它们做几百种数字排列,在电话嘟了三声后,我又猛地挂了电话。

  我要是问他“加州有没有冬天”,一定会被他认为笨死了。

  于是我咬着指甲,自作主张地告诉我妈:“不用了,加州没有冬天的。”

  我妈半信半疑地打开行李箱,从里面拿出两件羽绒服,又不放心地塞回去:“还是带着吧,以防万一。”

  我看着那鼓鼓的两个行李箱,叹了口气:“妈,不用带这么多的。你看看你都塞了些什么,擀面杖、衣架子……还不如两瓶老干妈来得实在。”

  “都带着吧,万一呢,那边东西多贵啊……”

  “哪有什么万一,什么买不到啊,飞机是有限重的,一件行李二十三公斤,超了要罚钱的。”

  我妈这才不情不愿地把什么毛裤、热水袋拿出来,我爸还在一旁怂恿我:“来,再吃一牙。”

  这天和以往我家的每一天一样,好像并没有什么区别。

  直到我妈忽然一惊一乍地站起来,跑到楼下去装了一袋子泥土回来,小心翼翼地封好:“丫头,我跟你说,等你到了美国把这泥拿一点出来冲水喝,就不会水土不服了。”

  “妈,你知道这里面有多少细菌吗?喝了我才会水土不服呢。”

  “还贫。”我妈伸手过来打我的头。

  “妈,你别打我的头,打笨了可怎么……”我赶忙拿双手捂住头,最后一个“办”字卡在嘴边,说不出来了。

  因为我看见我妈的眼泪猝不及防地落下来,一滴一滴,倾诉的全是她不曾说出口的爱与不舍。

  这就是家,由两个人的宣誓开始,却随着孩子的离去而瓦解。

  我爸一声不吭地抓了一包烟去了阳台。

  我一看我妈哭,眼圈也一下子红了。我仰着头,沙哑着声音说:“妈,你哭什么,再哭就不美了。”

  我妈捂着嘴哭:“美国啊,美国实在是太远了,坐飞机都要十几个小时,你一个人在那边,万一出点事,我和你爸该怎么办啊……”

  我木讷地抱着我妈,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妈哭了一会儿,也渐渐缓和下来。我能去美国念书,我妈其实是最高兴的人了,她一辈子连省城都没出过,美国从来只在新闻联播里听过。可是直到今天我才明白,她一定独自一人哭过好多好多次。

  我就是在这样伤感而沉重的气氛中听到了顾辛烈这个二缺的声音。

  顾辛烈这个人,从来都是只长身高不长脑袋的,他竟然还和小学我们坐同桌那会儿一样,拿一个扩音喇叭在我家楼下大喊:“姜河,姜河!”

  我没好气地踩着拖鞋冲到楼下,在我爸笑眯眯的目光中,一手夺过他手中的喇叭,一手捂住他的嘴,恶狠狠地瞪他:“你发什么羊痫风!”

  他笑嘻嘻地冲站在阳台上的我爸和我妈挥挥手,我这才发现,他身后停了一辆大红色的哈雷,简直拉风到没朋友。我嘴角抽了抽:“你的?”

  他回过头看着我,不说话,我被他的眼神看得毛骨悚然,于是缩了缩脖子:“干吗?”

  “你怎么穿成这样?”他哭笑不得。

  我不在意地扯了扯衣摆,然后问他:“你找我有什么事?”

  “带你去个地方。”

  我挑挑眉,跨上他的摩托车,只听到“突”的一声,我们就像是风一样飞了出去。我下意识地抓住顾辛烈腰间的衣服,他身材精瘦,皮肤被晒成健康的小麦色,这样近的距离,我甚至能看清他耳朵上有一颗痣。我隐约想到,好像好几年前我就一直知道他有这颗痣,可是因为时间太久了,我早已忘记。

  路上人烟稀少,他突然加快速度,我不得不使劲抱住他的腰。我和他贴得很近,我甚至能感觉到他身体散发出来的热气,他刺猬一样的头发扎在我的脸上,有点疼,又有点痒。

  我在他耳边大声叫:“停下来!停下来!顾辛烈!顾——辛——烈——”

  他恍若未闻。熟悉的街景在我眼前飞速后退,一帧一帧的,像是一台高速运转的机器,我干脆闭上眼睛,在脑海里翻出一道相遇的问题:A地的火车以45km/h的时速,B地的火车以30km/h的时速,一只鸟以10km/m的速度……

  当我已经在心底算完三道应用题后,顾辛烈驾驶着摩托车终于在郊外的湖边停下来。

  他替我摘下头盔,已是黄昏时分,天边的火烧云翻滚着,一层一层,灿烂得像是在燃烧。我翻了翻嘴皮,正准备骂他,他却先开口了:“姜河,你觉得刚刚的速度快吗?”

  “你说呢,小鸟还没来得及掉头就撞火车头上了……”我语无伦次地回答。

  “可是,对我来说,和你相比,这样的速度什么也算不上。”

  我不明白地抬眼看他。

  他看着我的眼睛,自顾自地说下去:“姜河,为什么你总是这样?你离开从来不说一句再见,你要去的地方,我永远都无法追上。”

  我脑子“嗡”的一声,愣愣地看着他,难得地发现自己反应太慢,慢到我只能看清楚,原来顾辛烈的瞳孔是深棕色的,和江海漆黑得犹如黑夜的眼睛不同,他的眸子清澈得像是一汪湖水。

  晚霞照下来,站在我对面的少年像是被镀上了一层柔光,可是他难过的表情让我毕生难忘。他说:“姜河,为什么你从来不肯等一等我?”

  明明知道追不上,为什么小鸟还是要拼了命地往前飞。

  夏天的蝉鸣啊,不肯停歇地叫了一整晚,而孤独的月光远远挂在天边,和所有年少的心事一般不肯睡去。

  05

  第二天,我爸比平常早起一个小时,连早饭都没吃就去上班了。我妈嚷嚷着要打扫卫生走不开,于是江海来接我的时候,我一个人站在自家楼下,左右各一个大行李箱,显得特别凄凉。

  江海诧异地看了我一眼,帮我把箱子搬上车,没说话。

  见我拘束地坐在后座上,江海的母亲从包里掏出一盒巧克力递给我,笑着说:“吃一点吧,舒缓心情的。”

  江海的母亲是一位美丽的贵妇,她将黑色的头发盘起来,看起来既温柔又优雅。我曾在家长会上见到过她几次,每次看到她,我仿佛也能想象出江海穿着裁剪得体的黑西服风度翩翩的样子。

  众人皆道我同江海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可其实他们都错了,我是夸父,他是我追逐一生的烈日。

  “我以前去英国留学,我父母也从来不送我,那时候我在心里埋怨他们,后来我自己也为人父母了,才知道,他们的不送,正是因为对我的不舍。”江海的母亲宽慰我道。

  大概是为了照顾我的情绪,江海的母亲到了机场也就稍微叮嘱了他几句,还说了句“照顾好你同学”,便走了。

  站在人来人往的机场大厅,灯光强烈得仿佛永远是白昼,我正有些低落地想着我妈现在肯定在家把枕头都哭湿了,忽然有人从背后拍了拍我的肩膀。

  我转过头去,看到气喘吁吁的顾辛烈。

  “你……”

  “这是我的手机号码,今天早上才去营业厅办的。这是我家的地址,这是我的电子邮箱,雅虎的,应该能收到国外的邮件,但是我听说你们国外都用E-mail,我今天再去申请一个。这是我妈的号码,这是我爸的,这是我爸公司的地址……”我还没来得及反应,顾辛烈就递给我一个皮套本子,一页一页地向我介绍里面写着的信息。

  江海就站在我们身边,他大概不认识顾辛烈,可是我心中却莫名地想起一首歌——《爱我的人和我爱的人》,然后我就开始自顾自地脸红起来,根本就忘了顾辛烈在唠唠叨叨些什么。

  “姜,河!”顾辛烈咬牙切齿地叫我,将我的思绪拉了回来。

  我发现很多时候,顾辛烈面对我都只有咬牙切齿这一种表情。

  “算了,”他一副败给你了的表情,然后将手插入裤兜,他穿着一件宝蓝色的运动背心和一条沙滩裤,看起来吊儿郎当。他低着头,看着机场光洁的地板,“你要是有什么事,就给我打电话,我大概会在,十三,十五……嗯,反正会在二十四小时内赶到的。”

  “你没美国签证,会被当成非法入境的。”我善意地提醒他。

  “可恶,姜河你很烦呢。”他瞪着眼睛,冲我挥了挥拳头。

  我吐了吐舌头,认真地将记事本放入登机的书包里,诚恳地对他说:“谢谢你。”

  顾辛烈被我这样郑重的表情吓了一跳,憋红了脸,大概忘了要说什么。然后他烦躁地揉了揉自己的刺头,看了我一眼:“那我走啦,拜拜咯,一路平安。”

  我还没回过神,他人就已经走出了机场。正午的太阳明晃晃的,特别刺眼。

  我抬头看了江海一眼,他依然没有什么表情。周围送别的人换了一批又一批,人人都是再三说着珍重,我在一旁隐约听着。我想,大概是因为江海在我的身边,所以我什么都不怕。

  飞机准点起飞,上升的速度让我开始耳鸣。我身旁的江海帮我向空姐要来一杯水。我没想到他竟然还记得我晕机这件事。

  当时我们一起去北京参加物理奥林匹克决赛,那是我第一次坐飞机。我晕机很严重,一直低着头,想吐又吐不出来,吵到了坐在我身边的江海。

  他沉思了片刻,看了我一眼,然后开口问:“姜河,你知道通古斯大爆炸吗?”

  我不明就里,但还是点点头。

  然后他一边想一边缓缓开口:“我看过一则报道,有人猜想这是因为特斯拉的无线电能传输试验引起的。”

  我哈哈大笑:“怎么可能?特斯拉的粒子武器根本没有实现,而且沃登克里弗塔的电能根本就没有办法传达到通古斯,太远了。”

  江海赞同地点点头:“但是这个想法很有趣。还有,有一次,爱因斯坦在排练弦乐四重奏的时候被大提琴手训斥,说艾尔伯特,你什么都好,就是不会数数。”

  “你知道吗,我一点也不喜欢爱因斯坦,虽然他的相对论改变了整个物理界,你知道为什么吗?”

  江海想了想:“因为他辜负了他的第一任妻子,米列娃·玛丽克。”

  我义愤填膺:“他是个渣男。”

  “那你应该很喜欢阿基米德。”

  “因为他将他的一生都献给了数学?”我反问。

  江海点点头,我和他便这样聊起天来。我喜欢我和江海之间的默契,那是一种无法同旁人言说的愉悦。江海的语速很慢,语气也很平淡,偶尔还会顿一顿,大概是在回忆一些细节,我却被他那样面无表情的样子逗乐了。

  “谢谢你。”我被他感动。

  他又点点头,看了看我,确认我已经被分散了注意力没有再晕机后,又重新戴上眼罩继续睡过去。

  没有想到,我们第二次一起乘飞机的机会来得这样快。我们在上海转机,从上海到旧金山,需要飞行整整十三个小时。我们将途径俄罗斯上空,跨越太平洋,然后在那座充满传奇色彩的城市降落。

  我提前吃过晕机药,上飞机后换上拖鞋,搭上毛毯,拿出MP3开始听柔和的轻音乐,准备一睡到底。

  我煞有介事地咳嗽了一声,问一旁的江海:“我可以靠在你的肩膀上吗?”

  江海睁开眼睛,看了我一眼,没有说话,却像是作为回答一般调整了身体的高度,肩膀落下来,正好是我能枕到的位置。

  “谢谢。”我在心底说。

  然后我扯下右耳的耳机,闭上眼睛,安心地靠在了身边的少年的肩膀上。

  断断续续的睡眠之后,我们终于抵达了目的地。

  广播里传来空姐的声音:“Welcome to beautiful beautiful San Francisco(欢迎来到最最美丽的旧金山)。”

  随着这道温柔的声音,我猛然转头望向窗外,透过机窗第一眼看到的,是旧金山那蔚蓝色的绵延海岸。整座城市安静地沉睡在海岸线之中,我听到自己怦怦的心跳声。它是如此夺目璀璨、金光闪闪,美得让人无法呼吸。

  而后的岁月,无论我多少次离开旧金山,又多少次回到这座城市,每一次俯瞰它,都会有一种如初恋般无法自拔的感觉。

  我回过头看向身边的江海,他也正好抬起头看向我,金色阳光落在他的脸颊上,好看得像是一幅画。那一瞬间,我凝视他漆黑的双眸,差点落下泪来。

  我仰起头,努力微笑起来,伸出手,和江海在空中默契而漂亮地击掌。

  你好,旧金山。

  那时的我不知道,这座城市,将会埋葬我此生所有的爱恨情仇。


第二章 曾经共舞,是我毕生最快乐的记忆

  无论是旧金山还是爱情,它们都只是我们心中的一个梦。

  01

  旧金山同中国相距大约一万五千公里,八月还在实行夏令(每年四月的第一个星期日凌晨两点到十月最后一个星期日凌晨两点)时,与中国时差十三个小时。

  我同江海提前一个星期抵达学校,我花了三天时间来倒时差。每天一觉睡到下午四五点,穿着Hello Kitty的粉红睡裙含着牙刷在镜子前“左三圈右三圈,脖子扭扭屁股扭扭”,然后趴在地毯上看漫画,电脑音箱开到最大——“If you come to San Francisco.(如果你要来旧金山。)”

  漫画里男女主角趴在课桌上,一人戴一个耳机,侧着头看向对方,眼角眉梢都是笑,身旁的窗台上开了一簇不认识的花。

  我昼夜颠倒,夜越深越有精神,肚子饿了就轻手轻脚地溜到客厅,打开冰箱门,翻出昨天吃剩的比萨,都懒得加热,配着冷牛奶一起吃。我正蹲在地上吃得正香,忽然听到一阵开门声。

  我抬起头,正好看到推门而入的赵一玫。

  我赶忙吞下嘴里的比萨,举着手里一加仑的大罐牛奶瓶子,冲她挥挥手:“嗨。”

  为了学生的安全以及让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美国大部分学校都要求新生在第一年必须住学校的公寓,我在选择住宿条件时要求室友均为中国女生,所以最后我被分入了这间3B2B(three bedroom two bathroom)的寝室。

  赵一玫是我的室友之一。她的房间就在我的对面,是这间屋子里最大的房间,卧室自带卫生间,租金高出我一百二十刀。她是个非常漂亮的北京女孩,身材高挑,深酒红的长发,她主修西班牙语。她比我早来几天,当我第一次看到戴着Prada墨镜,背着土黄色MCM双肩包的她时,觉得双眼都快被闪瞎了。

  她到美国的第一件事是买了一辆全新的雷克萨斯双排小跑车,她简直就是个购物狂,每天都在外面游荡,三天来我和她只说过几句话,至今也只知道她的名字。

  “嗨,”她走到我面前,看到我面前那盒寒酸的比萨,挑挑眉毛,“没吃晚饭?”

  “我生物钟乱了,也不知道这算不算晚饭。”我不好意思地说。

  “别喝这个牛奶,”赵一玫瞟了我手中的牛奶一眼,打开冰箱,从里面拿出她那盒有机牛奶,“美国的食物激素太多了,别的不说,牛奶和鸡蛋一定要选有机的,不然不仅会发胖,还会长体毛。”

  我吐吐舌头,接过她的牛奶:“谢谢。怪不得我昨天喝了牛奶,今天脸上就爆痘呢。”

  “不过,”她手撑在桌子上,撑着脸,似笑非笑地打量我,“你才十六吧?吃点激素也好,说不定你的A杯还能有救。”

  我震惊地张大了嘴巴,鼓着眼睛看着她:“胸不平何以平天下。”

  她哈哈大笑起来,眉眼斜飞上挑,在夜里有一种放肆张扬的美。

  那一刻,我有一种感觉,我想我们一定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我想她大概也有这种感觉,因为她问我:“我明天去宜家买东西,你要不要一起去?”

  我想了想我那间空荡荡的卧室,点点头:“好啊。”

  第二天出门前我给江海打电话,我们之前一起合办了一个家庭套餐,这是留学生之间最常用的手机套餐,相互之间通话免费。一般四五个人比较划算,但我和江海都没有提过要加别的人。

  江海的电话打不通,我有些沮丧,赵一玫丢了一支防晒霜给我。她的皮肤是小麦色,是美国人最喜欢的肤色,在阳光下看起来十分迷人。

  美国的东西大多比国内大一号,就连宜家也不例外。中规中矩的家具和国内相比一点情调也没有,可尽管如此,我还是忍不住买了各式各样的餐具和日用品,所有的东西都是两套。

  然后我站在一对情侣杯前犹豫不决,杯子上面印着梵高的星空。我想要买来和江海一人一个,但是又怕被他发现这是情侣杯。

  赵一玫瞟了我一眼,打趣道:“哟,还未成年就情窦初开了?”

  “没有,我就是觉得这个杯子好看。”

  “那你干吗不买?喏,还是促销呢。”

  “买,买,买就买!”

  于是,在赵一玫戏谑的目光下,我硬着头皮拿起那对情侣水杯。沉甸甸的杯子握在手中,我的手指摸过光滑的杯面,想象着每天清晨江海用它喝咖啡的样子,他会不会知道,我是在用这样的方式同他说早安?

  赵一玫买了一个巨大的衣柜和化妆桌,她一边用铅笔抄写货号一边对我说:“我曾经有一个愿望,就是能和我喜欢的男孩一起逛宜家。”

  “为什么?”

  “之子于归,宜室宜家。我一直觉得,IKEA的中文译名实在是太贴切了,让人一瞬间想到了家。”

  其实我想问她的是,为什么是曾经。但看着赵一玫的样子,我没有再问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