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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笑了笑,笑得那么温柔,那么妩媚,道:“也许,你根本还不懂得女人,还不知道一个女人能给男人多么大的鼓舞。”孟星魂没有说话,他的喉头上下移动。

  他看着她。

  她站了起来,慢慢地站了起来,姿态是那么柔和优美。

  她的手放上衣纽,衣纽解开……

  忽然间,她就已完全赤裸,她的腰还很细,胸还很挺,腿依然修长而结实,皮肤依然像缎子般发光。

  她绝不像是个青春已逝去的女人。

  站在这熹微朦胧的晨光中,她看来依然像是个春天的女神。

  她在看着他。

  忽然间,他觉得一种无法形容的冲动,连咽喉都似已堵塞,在这一瞬间,他已忘却过去,忘却将来,甚至连现在都已忘却了。

  她慢慢地俯向他,声音温柔而遥远,轻轻地道:“你若懂得女人,就不会再厌倦,我要教你懂得……”

  她的呼吸温柔如春风,带着种令人心醉的香甜。

  她也许已醉了,但酒已化作了香甜。

  虽然青春已逝去,但她依然是个不可抗拒的女人。

  孟星魂在秋日已带着寒意的晨风中猛奔,就像是一只中了箭的野兽。

  他奔跑的时候,眼泪突然流落。

  他想,他要,可是他不能接受,无论谁都不知道他想得多么厉害,可是他不能接受。

  他第一次冲动是在十三岁的时候,那时他们还在流浪,有一天睡在别人的谷仓里,是夏天,谷仓里又闷又热,半夜他被热醒,无意中发现她正在角落里用冷水在冲洗。

  月光从谷仓顶上的小窗照下来,照着她赤裸裸的、发着光的胴体,她的手在自己的胸膛上轻揉,咽喉里发出一声声梦呓般的呻吟。

  然后她身子突然痉挛,整个人都似已虚脱。

  就在这时,他觉得自己小腹中像是燃起了一团火,他咬紧牙,闭起眼睛,汗水已湿透了衣服。

  自从那时开始,他每一次冲动的时候,都不由自主会想到她,想到她那只在胸膛上轻揉的手,想到她那痉挛发抖的腿。

  每次事后他都会有种犯罪的感觉,拼命禁止自己去想,他甚至在身上偷偷藏着根针,每次只要一想到,就用针刺自己的腿。

  他年纪越大,腿上的针眼越多,直到他真正有了女人的时候。

  但他只要一闭起眼睛,还是忍不住要将别的女人当作她。

  他永远想不到有一天能真正得到她。

  他的确想,的确要,可是他无论如何也不能接受。

  他从木屋中冲出来的时候,她脸上那种表情就如被人重重掴了一耳光,对一个女人来说,世界上简直没有比这更大的侮辱。

  他也知道她心里的感觉,但却非拒绝不可。

  她永远是他的姐姐,是他的母亲,也是他的朋友。他不能破坏她在他心目中的这种地位,因为这地位永远没有别人能代替。

  林中的树叶已开始凋落。

  他奔人树林,停下,紧紧拥抱着面前的一棵树,用粗糙的树皮摩擦自己的脸,只觉得脸是湿的,却不知是血还是泪?

  阳光已升起,林外的庭园美丽如画。三千里内,再也找不出第二个如此美丽的庭园,同时更不会找到比这里更迷人的地方。

  各种不同的人,从各种不同的地方到这里来,就像是苍蝇见到了肉上的血,就算在这里花光了最后一分银子,也不会觉得冤枉。

  因为这里是“快活林”。

  在这里,你不但可以买得到最醇的酒,最好的女人,还可以买到连你自己都认为永远无法实现的梦想。

  只要你够慷慨,在这里你甚至可以买到别人的命!

  这里绝没有钱买不到的东西,也绝没有不用钱就可以得到的东西,到这里来,就得准备花钱。

  没有人能例外,连孟星魂都不能例外。

  因为这里的主人就是高寄萍高老大。将近二十年艰苦、贫穷的流浪生活,教会了她一件事:“亲生子也不如手边钱”。世上绝没有任何事比钱更重要的。

  没有人能说她不对。因为她从贫穷中得到的教训,比刀割在自己的肉上还痛苦,还要真实。

  小桥旁的屋子里,正有几个人走出来,手捞着身旁少女的腰,一面打着呵欠,一面讨论着方才的战局。

  一场通宵达旦的豪赌,有时甚至比一场白刃相见的生死搏斗更刺激,更令人疲倦。

  孟星魂认得最先走出来的一个人姓秦,是鲁东最大世家的这一代主人,年纪已大得足够做他身旁少女的祖父。

  但他身体还是保养得很好,精力还是很充沛,所以每年秋天,他都要到这里来住一段日子。

  孟星魂忽然想:“要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是不是他?”

  要买人性命的代价当然很大,够资格买孙玉伯性命的人并不多,以前孟星魂杀人的时候,从不想知道买主是谁,但这次,他忽然有了好奇心。

  姓秦的这一夜显然颇有所获,笑的声音还很大,可是他的笑声突然间停顿了,因为小桥上正有个人从那边走了过去。

  这人的身材高大,很魁伟,穿着件淡青色的长袍,花白的头发挽了个发髻,手里叮当作响,像是握着两枚铁胆。

  孟星魂看不到他的脸,只能看到秦护花的脸。

  秦护花在武林中的地位并不低,已可与当代任何门派的掌门人分庭抗礼,但他看到了这个人,脸上的神色立刻变得很恭谨,闪身在桥畔躬身行礼。

  这人只点了点头,随意寒喧了两句,就昂然走了过去。

  孟星魂真想过去看看这人是谁,但却不能。

  在这里,他只不过是个永远不能见到天日的幽魂,既没有名,也没有姓,既不能去相识别人,也不能让别人认得他。

  因为高老大认为根本就不能让江湖中知道有他这么样一个人存在。

  他这一生就是为了杀人而活着,也必将为了杀人而死。

  他若想活得长些,就绝不能有情感,绝不能有朋友,也绝不能有自己的生活。

  他的生命根本就不属于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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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二回 枭雄之搏

  孟星魂忽然觉得连这棵树都比他强些,这棵树至少还有它自己的生命,至少还能自己站得很直。

  他推开树,站直,树上突然垂下了一只手,手里有酒一樽。

  一个低沉嘶哑的声音道:“这么早就清醒了,可不是件好事,赶快来喝一杯。” 

  孟星魂低着头,接着酒樽。

  他用不着抬头去看,也知道树上的人是谁,就算他听不出这已日渐嘶哑的声音,也可以认得出这只手。

  手很大,大而薄,表示他无论握什么都可以握得很紧,尤其是握剑的时候,任何人都休想将他掌中的剑击落。

  但这只手已有很久很久未曾握剑了。

  他手里的剑已被他自己击落。

  “叶翔杀人……永远不会失手……”

  高老大一直对他很有信心,他自己对自己也有信心,可是现在,他却仿佛连这只酒樽都握不住。

  他手臂上有条很长很深的创口,那是他最后一次去杀人的时候留下来的。

  那人叫杨玉麟,并不能算是个很了不起的人物,叶翔杀过的人,无论哪一个都比他厉害得多。

  高老大要他去杀这个人,只不过是想恢复他的信心,因为他已失败过两次。

  谁知他这次又失败了。

  杨玉麟几乎一刀砍断了他的手。

  从此以后,他没有再去杀过人。从此以后,他没有一天不喝得烂醉如泥。

  酒苦而辣,孟星魂只喝了一口,就不禁皱起了眉。

  叶翔道:“这不是好酒,我知道你喝不惯的,但无论多坏的酒,总比没有酒好。”

  他忽然笑了笑,道:“高老大还肯让我喝这样的酒,已经算很对得起我了,其实像我这样的人,现在只配喝马尿。”

  孟星魂没有说话,他不知道该说什么。

  叶翔已从树上滑了下来,倚着树干,带着微笑,瞧着孟星魂。

  孟星魂却不去瞧他。

  以前见过他的人,谁也想不到他会变得这么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