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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她的屋子,屋子里所有的一切,全都是她的。而这屋子,只不过是她财产中极小极小的一部分。

  这几人不是家财万贯的富商巨贾,就是声名显赫的武林豪杰,本来甚至连瞧都不会瞧她一眼,现在却全都是她的朋友。

  她知道她只要开口,他们就会去为她做任何事,因为他们也同样有求于她,她也随时准备答应他们各种奇怪的要求。

  迎门坐着的一个留着短髭、穿着锦袍的中年人,就是鲁东第一豪族秦家的第六代主人。

  有一天他带着酒意说,他什么都吃过,就是没吃过一整只烤熟了的骆驼,第二天,他刚张开眼,就看到四条大汉抬着他的早点进来。

  他的早点就是一整只烤熟的骆驼。

  在她这里,你甚至可以提出比这更荒唐的要求,在她这里你无论要什么,都绝不会失望。

  但就在十几年前,她还一无所有,连一套完整的衣服都没有,只能让一些无赖贪婪的眼睛在她身上裸露的部分搜索。

  那时无论谁只要给她一套衣服,就可以在她身上得到一切。

  现在她却已几乎拥有一切。

  她眼睛越亮的时候,酒意越浓。

  骰子声不停地响,赌注越来越大,脸上的汗也越来越多。

  看着他们的脸,她忽然觉得很可笑,这些平日道貌岸然的男人遇到赌和女人,就变成一群狗,一群猪,一群猪和狗的混种。

  她想吐。

  那边有人在喊:“这次我坐庄,老板娘要不要过来押一注?”

  她过去,随随便便押了张银票。坐庄的人是个镖局的镖主,还开着几家饭庄,平时总喜欢在她面前卖弄他那又粗又壮的身体,和手上那块汉玉戒指,表示他不但有钱,还有人。

  她当然知道他在打她的主意。

  庄家掷出的点子是“十一”,他笑了露出了满嘴饿狗般的黄板牙。

  她随随便便地拈起骰子,一掷,掷了一个“四红”。

  庄家虽然笑得已有点勉强,却还在笑,可是当他看到她押下的银票上写着“五万两整”的时候,他的脸就变得比牙齿更黄更黑了。

  她笑了笑,道:“这是闹着玩的,算不得认真,宋三爷身上若是不方便就学两声狗叫,让大家乐一乐,这次赌的就算是狗叫。”

  为了五万两银子,相信很多人都愿意学狗叫。

  但她已轻轻推开门,悄悄溜了出去,她生怕自己会当场吐出来。

  曙色已临,广大的园林,在曙光中显得更加神秘。

  她沿着小径走,走出了这一片美丽的园林,就到了山脚下的木屋,推开门,就看到了半醉的孟星魂。

  她悄悄走过去,向他伸出了手……

  孟星魂并没有睡着,也没有醉,他只是不愿意太清楚。

  听到脚步声,他张开眼,就看到了她的手。

  无论谁都不能不承认这是双极美丽的手,只不过略嫌太大了些,正显示出这双手的主人那种倔强的性格。

  现在看到这双手的人,绝不会相信这双手曾经在结了霜的地下挖过番薯,在几十尺深的废矿穴下挖过煤。

  她凝视着他,轻轻拿起了他胸膛上的酒樽,道:“你不该喝酒的。”

  她的声音虽温柔,却带着种命令的方式。

  她的确可以命令他。

  “高老大”并不是大哥,是大姐。他的生命就是这双手给他的,在当时说来,那块又冷又硬的馒头实在比世上所有的黄金都珍贵。

  那时正是战乱饥灾最严重的时候,你随时可以在路旁看到饿死的人。饿死人并不奇怪,能活下来才真是怪事。

  没有家,没有父母,什么都没有,一个六岁大的孩子居然活了下去,不仅是怪事,而是奇迹。

  奇迹就是高老大造成的。

  她造了四个奇迹——有四个孩子跟着她,最小的才五岁,而她自己,也不过只是十三岁的孩子罢了。

  为了养活这四个孩子,为了养活她自己,她几乎做过任何事情。

  她偷,她抢,她骗,她甚至出卖过自己。

  她十四岁的时候就被一个屠夫用两斤肥肉换去了童贞,她始终没有忘记那张压在她脸上淌着口水的脸。

  十五年后,她找到那屠夫,将一柄三尺长的刀从他嘴里刺了下去。

  初升的阳光温柔地洒满了窗纸。

  她走过去,拉起窗帘。她不喜欢阳光,因为在阳光下已可看到她眼角的皱纹。

  孟星魂忽然道:“你是来催我的?”

  高大姐笑了笑,道:“你从来用不着我催,也从来没有让我失望。”

  孟星魂道:“但这次……”

  高大姐道:“这次怎么样?”

  孟星魂道:“这次我不去行不行?”

  高大姐猝然转身,盯着他,道:“为什么?你怕孙玉伯?”

  孟星魂没有回答,因为他自己也不知道如何回答,他得先问自己:“我是不是怕?不是。”

  一个人若连死都不怕,还怕什么!

  那只是一种厌倦,一种已深入骨髓、渗透血液的厌倦,厌倦了杀人,厌倦了流血,厌倦了这种永远见不到阳光的生活。

  这种生活岂非正如妓女一样?

  他前面只有一条路,后面却有条鞭子。过了很久,他才回答道:“我只是不想去。”

  高大姐美丽的笑容忽然凝结成冰,道:“不行,你非去不可。”

  她走得更近了些,又道:“你知道,石群在西北,小何人了京,暂时都回不来。何况,这件事只有你能做,只有你才能对付孙玉伯。”

  孟星魂道:“叶翔呢?”

  高大姐冷笑道:“叶翔?他现在只能抱抱孩子。”

  孟星魂道:“他以前做过的。”

  高大姐道:“以前是以前。”

  她脸色渐渐和缓下来,柔声道:“我已经给过他三次机会,我不能再让他令我失望一次。” 

  孟星魂脸上没有表情,一点表情也没有,但他右边的眼角却在不停地跳动,每次他感觉到伤心和愤怒时,就会这样。

  他和石群、小何、叶翔,都是被高大姐养大的孩子。叶翔本是他们中的领袖,他不但年纪最大,也最聪明,最坚强!

  但现在……

  高大姐叹息了一声,忽然在他身旁坐下,躺下,道:“不要跟我争了,我已经累得很……”

  她的手慢慢地伸过去,握着了他的手,缓缓接着道:“我知道你也累得很,但生活就是这样子的,我们要活下去,就不能停下来。”

  活下去?谁能在乎活下去!

  但人生中总有些事是你不能不在乎的。

  孟星魂闭起眼睛,道:“你若一定要我去,我就去。”

  高大姐的手握得更紧,道:“我知道你绝不会令我失望。”

  她的手柔软而温暖。从他六岁开始,这双手就常常握着他的手。她是他的朋友,他的长姐,也是他的母亲。

  但现在,他忽然发觉了这只手带来了另一种完全不同的情感。

  他张开眼,瞧着她的手,然后慢慢地从手上向上移动,终于看到了她的面庞,她的眼睛。

  她的眼睛清澈而明亮,但她的脸,却是呆呆痴痴的。阳光已被厚厚的帘子隔在窗外,灯光也已熄灭。

  他忽然觉得她就像是个陌生人,一个陌生而美丽的女人。

  她也在看着他,过了很久,才轻轻叹息,道:“你已经不是个孩子了。”

  他不是,他十三岁的时候已不再是个孩子。

  高大姐道:“我知道你找过很多女人呢!”

  孟星魂道:“很多。”

  高大姐道:“你有没有喜欢过她们?”

  孟星魂道:“没有。”

  高大姐道:“你若不喜欢她们,她们就无法令你满足,一个人若永远不能满足就会觉得厌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