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锷一抖辔头:“没错。”

于小计道:“锷哥,那你以后打算怎么办?”

他不好问得更深,只能这么含含糊糊地问及一句。

韩锷道:“先歇一歇,教教你功夫,以后再抽暇了结你姐姐遗托的大事。”

“然后,与人无爱亦无嗔,就是那句,与人无爱亦无嗔吧。”

小计还赖在他的马上。韩锷勉强笑道:“去骑你的驴儿。你不疼这马儿,我还疼呢。”

于小计一翻身,听话地下了马,骑到驴背上。他却忽“呀”了一声。他指了指韩锷的身后。韩锷一回身,却见马鞍下露出了杏黄色的一角。他一奇,抽出一看,然后心里如受重击。那是一方丝帕。那帕子丝质娇软,是个半旧的,上面隐隐抽丝成就个凤尾图案。方柠、方柠…你什么时候来了?还趁我在酒肆中,于众人无觉处在马鞍下放上了这个?

帕上却没有一句话,想来方柠虽至,却终于也是无话可说。韩锷脸上苦苦一笑:你还要以一缕情思缚我多久呢?难道,我前生欠你的,这一生还得还不够吗?那些忧愁孤苦,那些竟夜无眠,还来得不够吗?

他心里千回百转,猛地一抖手,那幅丝帕已在他手中碎裂开来,飘落于地,然后,他一抖缰,已驱马在前疾驰起来。

他们却没注意到远远身后的林中发出了一声轻轻的叹息。叹息声落良久,林中才驶出一辆油壁七香车,轻尘细细,向那洛阳城中折返而去。

小计驱驴在韩锷身后疾追着,他想着锷哥脸上的神情,想着他的那一句:与人无爱亦无嗔。他做得到吗?他能做得到吗?尢其他是这么一个血性的男儿。

小计忽一摆头,一张灰尘扑扑的小脸上露出一种坚决的表情:不管怎样,不管那个女子怎么纠缠,不管锷哥又是怎么沮丧,但,还有明天。他,要让锷哥从此快乐起来——对!是的,他要他、快乐起来!

第二卷 陇头行(上)

第一章 人生何处不离群

薄薄的暮,依约的山。山势尽处,一座城池便远远地座落在那里了。引颈向上望去,关中之地的天宇是极寥阔幽肃的。自从入了潼关以来,地势初狭后阔,如同一个锁了口的布囊。据传,只要锁住了这布囊的口,坐于那布囊中央的人,就可以内圣外王,称雄天下了。

天一直阴阴的,铅沉沉的颜色似乎郁结着历代以来堆积的王气。偶尔有一两颗大大的雨滴砸落下来,砸得人脖颈心口冷灰灰的。小计抬眼向前望去,远远的那个城池渐渐清晰了。他要细看看这个长安——与洛阳城同称为东西二都的长安,他曾无数次悬想遥念过的长安,也是锷哥出生长大的地方长安——这个长安究竟是什么样的呢?

座下的黑驴忽打了个很响的响鼻,一蓬水汽从它鼻口喷出,混入这薄凉的暮色,那暮霭沾上了些牲口的气息,也略略显出一点活泛来。

可远远的那个城市,依旧冷冷无语地浅灰着。

韩锷似乎看出了小计眼中的失望,口里笑着:“今天天气不好。要是平时,这个城市可不是这样的。”他伸手向南一指:“现在是看不到了。如果赶上个好晴天,从这里往南望去,你就可以见到终南山了。眼力好的话,还可以见到太乙峰…那是我从小习技的地方。”

小计勉力睁大眼向南望去,却什么也见不着。他的脑中却在这一天冥灰中幻想起来:太乙峰,多好听的名字!听上去就有一种嘹唳的银灰色的味道,好象锷哥的名号‘太白剑客’,也好象‘长庚’——‘太白’星不是又叫‘长庚’吗?难怪锷哥的长剑会叫做‘长庚’,一拨出又是那么银亮亮的一抹光色。

只听韩锷道:“长安城一带其实是很好玩的。城里也不比洛阳冷清。最好玩的还是城外了。每到春天,三月三,曲江池边,你就会看到好多穿着漂亮的游人仕女——长安城女子的装束却与洛阳不大相同,洛阳那儿我见的一个个女子都宽衣广袖,长安城的女子却还有些前朝人喜爱胡服的遗风,衿袖狭窄,腰身束细。她们还喜欢在后腰上佩些饰物,或珠或玉,稳当当地压在凹进去的身段里,让人看着就觉得袅袅婷婷。”

他说时面上含着笑,似想起当日方柠一时好奇,也学样扮做长安女子时下的装扮,那样的腰,微微凹进,天生就是该一只瘦硬的手放上去的吧?

他的心头紧了紧,摇摇头,似乎想把那偶然间的暇思甩开:“乐游原上最好玩的季节却不是春天,而是初冬。乐游原的初冬是苍白的——从苍苍的露变成了白白的霜,光阴暗换。天气渐冷,马蹄儿踏上去,原野静静的,你会听到秋后露水儿在马蹄儿下爆裂的声音已渐渐换做了冬来后薄霜在马蹄下咯吱吱、几不可闻的轻响。但你不用担心颜色太过寡素,早上起来,那霜枯的草上也会有光晕的,黄晕晕的一层,因为天边会有金红的、咸蛋黄样的太阳,照着你,遥遥的温暖与口边的呵气…”

韩锷还在时断时续地说着。他难得一下子讲这么长的一篇话,说着如何射鹰,如何盘马,如何打猎…说起的都是长安城边的赏心乐事,一意要逗于小计开起心来。

于小计先开始听着,还觉高兴,倒不为那话里的内容,而是为锷哥那难得的兴致——为了自己,锷哥居然肯强装出一份高兴来。

可听着听着,于小计却感到一种悲凉来:在锷哥所有的描述中,居然、居然没有朋友。没有人、没有人和他一起玩…他习艺习得想来也好辛苦,怪不得他一遇到方柠,一成知己,一生情怀,便如此的难忘难抛了。

于小计想起自己的童年,不管怎么说,哪怕父母双亡也罢,从记事起,他都是有打有闹、有说有笑地过过来的。只要在人间,哪怕烟熏火燎,那也是幸福的吧?他忽然抬头看了眼冷灰的暮色中有些显得苍白的韩锷的脸,心里道:锷哥那一身绝技,一支长庚,真的就是那么值得羡慕吗?

一个小男孩总是在对一个他还能有所仰慕的男人的阅读中长大的。小计看了眼远处浅灰色的长安城,那个长安是灰色的——但锷哥不信这个长安城是灰色的。就算于小计从小远居洛阳,可在人们口中,在市井俚语里,感到的那个长安,位居中国权利中心的长安,那里面的人生活与争斗都是灰色的。可锷哥不信——什么人什么脾气吧?小计唇角一撇、有些好玩地想:锷哥可能就是这样,他无视那灰灰的真实,偏要在心中眼中把他生之长之的长安打扮出一种银亮的光彩来。哪怕他话里的底色其实是那么黯淡。但他爱这样,又有什么呢?

于小计脑中转着,脸上却没什么思量的表情。他年纪不大,没满十四。只因为幼经苦难,身量偏小,但他的心思可不小。好多事,大人以为他还不明了的其实他早已明白了。他只是在不该说的时候绝对不说。他一拉韩锷的辔头,笑吟吟地道:“锷哥,咱们现在就要去你小时住过的太乙峰吗?”

韩锷摇摇头:“不,咱们——进城。”

“进城?”

韩锷的面色宁静下来,他伸出中指:“去找一找这个的主人。”

他的中指上戴着一枚银戒,那戒指的内侧刻的有两个字:紫宸。韩锷道:“这是你姐姐临终前交托给我的事,如果不办好,我始终觉得心里不安。我只知道轮回巷的事跟这个东西大有干联,所以,我们要进城。”

他提及于婕时口气里总有一种很轻很柔的味道,就象他提及别的女孩:方柠、阿姝…这都是于小计从他口里听来的名字,也常常这样。那味道让于小计觉得,锷哥真的是…好喜欢女人,喜欢那些他总傻傻的以为还没有完全为尘俗污渍垢染尽的女人。这种喜欢里有一种年轻男子好傻好傻的念头,可…于小计张了张口,却什么话也没说出来。

只要再稍微晚一点点,他们可能就要进不了城门了。于小计听着店外不远处城门口关门的声音。韩锷在灯下却掏出一幅丝绢来,那还是那日他在轮回巷里余家旧宅的小楼上得的。绢很旧了,但丝质很好。但再怎么好,总是陈丝如乱草。这些日子里忙忙乱乱,心绪不静,以至韩锷一直还没有拿出来细看。帕上的墨迹很枯瘠,只有两行字,要仔细辨别才能认得出了:

储嗣祸、灭门至,

轮回巷、不可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