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大户、赵瞎子、许老大、宫素素,和我这个不争气的老公,都可能是杀死柳乘风的人。”老板娘对陆小风说:“今天你在沙大户的床上看到我,就因为我一直都想把他捉来问个清楚。”

  她叹了口气:“我相信你一定也明白,要捉沙大户这种人,只有先上他的床。”

  陆小凤本来是一点都不明白的,直到现在,才开始有一点点明白了。

  小叫化也开了口:“只要一上床,万事都风凉,连沙大户都上了当,何况这个老王八蛋?”

  他指了指宫素素和许煞。

  “我对付这两个老太婆的情况虽然有点不一样,多多少少还是用了一点美男计。”

  陆小凤笑了。

  就在他开始笑的时候,就已经笑不出,因为他忽然发现,有两件致命的武器已经往他身上两处要害打了过来,一样是老板娘的手,一样是宫萍的脚。

  老板娘十指纤纤,十指尖尖,每个指甲上都套着一种用薄铜打成的指套,锋利如剑。

  宫萍的脚上,穿的是箭靴,一脚踢出,碎石如粉。

  这两种武器都是女子独用的,就好像某些女人的心一样,又毒又狠,又难猜测。

  陆小凤如果不是陆小凤,这一次大概就死定了。

  ——陆小凤如果不是陆小凤,也不会等到今天才死了,等到今天,他至少已经死了三百七十八次。

  有很多人甚至认为陆小凤是死不了的。

  直到很久以后陆小凤还说:“老实说,我这一生经过的危险实在不少,有很多次的确是差一点就完蛋了,可是最危险的一次,还是那一次。”

  他说:“因为那时候我实在没想到宫萍和老板娘会杀我,更没有想到她们的出手居然那么狠毒。”陆小凤说:“如果现在你要我在江湖中例举几个武功最高最可怕的女人,我还是会把她们两个人算在里面,因为直到现在为止,江湖中能胜过她们的女人实在不多。”

  他说的是真话。

  那一次他能够逃过那两招致命的攻击,的确险过剃头。

  那一次比陆小凤更吃惊的是老板娘。

  她的功夫是经过苦练的,为了练功夫,她的手心和脚心都磨出了老茧。

  为了要漂亮,要让男人喜欢,她又花了很大的功夫把这些老茧用药水泡掉。

  她真是吃了不少苦,所以她对自己的出手很有信心,虽然她也知道陆小凤是个很难对付的人,却还是对自己很有把握。

  可是她立刻就发现自己错了。

  因为她这一击,本来是要去抓陆小凤的腰眼,用她手指上五个薄如利刃的指套,去抓陆小凤的笑腰穴。

  她抓到的却是宫萍的裤腰。

  陆小凤也不知道是用什么法子,忽然一下子就窜到五六尺之外去了。

  宫萍的裤腰已经被撕裂,露出了一双腿。

  一双修长结实充满了弹力的腿。

  一双男人只要看过一次就永远不会忘记的腿。

  陆小凤看过这双腿。

  在赵瞎子那个棺材铺的后院里,在那一条飞扬的紫色长裙下,他看见的就是这双腿,绝对错不了。

  他看呆了。

  每一个男人忽然间看到这么样一双腿,忽然从二条撕裂的裤子里露出来的时候,都会看得发一下呆的,只不过陆小凤这一次发呆的原因,和世界上其他大多数别的男人都有一点不一样,这一次他看得呆住,只因为他在和宫萍真正认识之后,就没有想到过那个从想杀他的紫裙老妪长裙下露出来的腿,竟然会是宫萍的腿。

  ——情感有时候就像是眼罩,常常都会把一个人的眼睛罩住,当然看不见他本来应该看见的事。

  幸好现在他看见了,不幸的也是他现在看见了。

  在幸与不幸之间,往往是一段空白。

  空白的时候,就会发呆。

  发呆的时候,就是别人的机会。

  忽然间,所有不该动的人,全都动了,明明已经被制住的沙大户、赵瞎子、王大眼、宫素素、许煞,居然在这一刹那之间全都动了,而且动得极快、极准、极狠。

  这种快、准与狠,都不是一个生长在这种荒僻小镇上的人所能够做得到的。

  一个人的出手,如果能够达到这么快、这么准、这么狠的程度,那么这个人无论在任何一种标准下,都无疑可以列名在江湖中五十高手之林。

  “五十”这个数字好像已经很多了,可是如果你算一算这个世界上有多少人混迹在江湖,有多少人想在江湖中挣扎奋斗成名,能够成名的人又有多少。

  在江湖中,每天每夜每时每刻,有多少人为了求生求名而做生死之决战,也不知有多少人生,有多少人败,有多少人死,有多少人胜。

  如果你能想到这一点,那么你就知道生死存亡胜败,是系于多么微妙的一刹那间。

  就在这一刹那间,陆小凤倒了下去。

  无论任何人在同一刹那间受到这么多绝顶高手蓄意已久的全力攻击,如果还能够不倒下去,那么这个世界上也就没有会倒下去的人了。

  对于一个在江湖中混了很多年,成名也很多年,交友不知其数,结仇也不知道有多少的人来说,倒下去的意思就是死。

  陆小凤怎么会死?

  没有人相信陆小凤会死,就算有人亲眼看见有个人拿一把刀砍在他的脖子上,也不相信这个死不了的陆小凤就会这么—命归西。

  可是陆小凤这一次居然真的就这么一命归西。

  这是怎么一回事呢?

 

  第十一回 巴山夜雨话神剑

  春夜、夜雨、巴山。

  春夜的夜雨总是令人愁,尤其是在巴山,落寞的山岭,倾斜的石径,泼墨般的苔痕,多少前辈名侠的凄惨往事都已被埋葬在苔痕下,多少春花尚未发,就已化作泥。

  春泥上有一行脚印,昨夜雨停后才留下的脚印。

  今夜又有雨。

  在苍茫的烟云夜雨间,在石径的尽头处,有一座道观,香火久绝,人迹亦绝,昔年的冲霄剑气,如今也已不知有多久未曾再见。

  自从昔年以“七七四十九手回风舞柳剑”名动天下的巴山剑客顾道人飘然隐去,不知仙踪之后,他的子弟们也已四散。

  这个曾经被醉心于剑的年轻人们奉为圣地的道观,也已渐渐荒冷没落,所剩下的,惟有一些神话般的传说,和台上的一道剑痕空留凭而已。

  可是近两年来,每当风清月白的夜晚,附近的樵户猎人们,往往可以看到道观里仿佛又缥缥缈缈的亮起一盏孤灯。

  有灯,就有人。

  是什么人又回到这里来了?为什么?

  今宵夜雨,孤灯又亮起。一个人独坐在灯下,既不是巴山门下的子弟,也不是道人。

  在这个寂寞无人的荒山道观里独居已两年的,居然是个和尚。

  一个经常都可以几天不吃饭,几个月不洗澡的邋遢和尚。

  这个和尚有时甚至可以经年不说话。

  就在这个晚上,这个道观里居然又有四个人来了。

  两个人的身材都相当的高,穿着同样的两件黑色斗篷,戴着同样的两顶黑色毡帽,帽沿极宽,戴得很低,掩住了面目。

  从倾斜的石径上走到这里来,践踏着不知有多少落花化成的春泥,其中有一个人,显得已经非常累了,另外一个人常常要停下来等着扶他。

  远在数十百丈之外,灯下的和尚就已经知道他们来了。

  可是和尚没有动。

  灯光虽然在闪动明灭,和尚却没有动静,甚至连一点反应都没有,直等到这两个人穿过道观前的院落,来到他这间小屋前的时候,这个和尚却连一点反应都没有,此僧不老,却已入定。

  敲门声也没有回应,两个冒雨越山而来的人,只有自己把门推开。

  灯光虽不亮,却还是把这两个人照亮了,也照亮了他们在帽沿阴影下的嘴与颔。

  两个人的下颔都很尖,线条却很柔和,嘴的轮廓更丰满柔美。

  只有女人才会有这么样的嘴。有这么样一张嘴的女人,无疑是个非常有吸引力的女人。

  两个美丽的女人,在夜雨中来访巴山,访一个已如老僧般入定的和尚。

  她们是不是疯了?是不是有什么毛病!

  如果她们既没有疯也没有毛病,就一定有一个非常好的理由,而且一定是为了一件非常严重的事。

  ——两个漂亮的女人冒雨越荒山来找一个邋遢和尚,会是为了什么事?

  ——两个女人来找一个和尚,会有什么事发生?

  还没有老的和尚仍如老僧入定。

  走得比较快、体力比较好,身材也比较高的女人伸出一只雪白的手,用一种几乎比舞蹈还要优美的姿势,脱下了她头上的毡帽,顺手一抡,帽上的雨珠洒出,在灯光下看来,就像是一串闪亮的珍珠。

  本来被束在她帽子里的长发,就像是雨水般流落下来。又掩住了她的半边面,却露出了她另外半边脸。漆黑修长的眉,明媚的眼,嘴角一抹浅笑,春天真的已到了人间。

  和尚眼观鼻,鼻观心,好像根本没有看见面前有这么样一个女人。

  可是她对这个和尚好像很熟悉,而且居然还用一种很亲热的态度对他说:“和尚,别人都说你老实,世上如果只有十万个人,最少有九万九千九百九十九个人都说你老实。”

  这个女人说:“可是呀,依我看,你这个和尚,可真是一点都不老实。”

  这个女人的体态修长而优雅,而且风姿绰约,每一个动作都温婉柔美,只有出身于非常有教养的高贵之家,才会有如此风采。

  可是她对这个又神秘又怪异的穷和尚说话的时候,却忽然变得好像是个整天在和尚庙里鬼混的小尼姑。

  和尚也终于忍不住开口:“我有哪点不老实?”

  “你告诉别人,你要到五台山去坐关,却偷偷摸摸的躲到道士观里来,我上天入地的找你,也找了一个多月才找到。”她说:“你说你有哪点老实?”

  和尚叹了口气。

  “你找和尚干什么?”他苦着脸说:“和尚又不吃牛肉汤。”

  这个女孩子居然就是近年来在江湖中以调皮捣蛋出名的牛小姐“牛肉汤。”

  “其实你心里一定也明白,我找你一定不会有什么好事的。”

  “阿弥陀佛,佛祖保佑,和尚只希望这次你找我的事不要太坏。”

  “非但不坏,而且好极了。”

  “哦?”

  “这次我找你,是为了成全你去做一件够朋友义气的事,也就是你们说的,去修一场大功德。”

  牛小姐说:“这种事多做两件,你迟早总会修成一个罗汉的!”

  “修成什么罗汉?找鸡罗汉?”

  牛小姐的大眼睛眨了眨,吃吃的笑了。

  “找鸡罗汉也不错呢!大小总也是个罗汉,也不比降龙伏虎差多少。”

  和尚苦笑:“牛小姐,你饶了我这一次行不行?你以为和尚真不知道你这次来找我是为了什么?”

  “你知道?”

  “我用屁股来想也能想得到,一定是你那位陆小鸡又不见了,所以你要和尚去找他。”

  和尚说:“只可惜和尚这次再也不会去做这种傻事了。”

  牛小姐的神色忽然变得沉重了起来,而且还仿佛带有种说不出的焦急和忧虑。

  “你没有猜错,陆小凤的确又不见了,只不过这一次和以往都不同。”

  “有什么不同?”

  “这一次他既没有跟我吵嘴斗气,也不是为了别的女人。”牛小姐说:“这一次他临走之前,还跟我见过一次面,说是为了他一个好朋友忽然失踪,要远赴边陲去找他,而且说不定也会有危险。”

  她的样子好像已经快要哭了出来:“我本来下定决心要跟他去的,想不到他竟偷偷溜了,一去就再也没有消息,你说急不急死人?”

  “不急,一点都不急。”和尚慢吞吞的说:“和尚替他算过命,他死不了的。”

  “不管怎么样,你都要去找他。”

  “为什么?”

  “因为你是他的好朋友。”牛小姐说:“江湖中谁不知道老实和尚是陆小鸡的好朋友,他有了危险,你不去找他,岂非笑死人了。”

  这个和尚居然就是佛门中第一游侠,名满天下的老实和尚。

  据说他一辈子都没有说过一句不老实的话,可是如果有人一定要逼他说老实话,那个人恐怕很快就再也没法子开口说话了。

  据说有一次他在黄河渡船上,遭到盗劫,他说囊空如洗,强盗也信他,等到群盗走后,他却又追上去,承认自己说谎,而把自己身上的一点银钱都交了出来,第二早上,那批水贼就忽然莫名其妙的死在他们的贼窝里。

  有关这位和尚的传闻轶事可真不少,而且都很有趣。只可惜我们这个故事要说的不是他。

  牛大小姐要说动一个人,真可以把死人都说成活的,老实和尚却好像连一个字都没听进去。

  “不管你怎么说都没有用的,反正和尚这次已经吃了秤铊,铁了心了,说不去,就不去。”

  “此话当真?”

  “当真。”

  “不假?”

  “不假。”

  牛小姐叹了口气:“这么样说来,我只好讲个故事给你听。”

  她讲的故事是这样子的:“从前有个和尚,别人都说他老实得要命,从来都不沾荤腥,更不近女色,碰到女人,他连看都不敢看一眼!”

  “他的确不敢看一眼,因为他一看起来,最少也要看个七八百眼。”

  “有一次他居然还跟一个女人谈起情说起爱来了,跟一个叫‘小豆’的小女孩子。”

  “这个小女孩身世很可怜,是在乐户里长大的,身子又弱,又有病,所以我们这位很老实的和尚就很同情她,可怜她。”

  “可怜不要紧,要紧的是,由怜生爱,一爱就爱得没完没了。”

  “惟一遗憾的是,他是个和尚,而且是个出名老实和尚,总不能去弄几千两银子来替一乐户女赎身,更不能明日张胆的把她从勾栏院里抢出来。”

  “所以这位多情的和尚只好悄然含恨而去,躲到一个他认为别人绝对找不到的地方,去苦苦相思,思情悔过。”

  说到这里,牛肉汤才停顿了一下,盯着老实和尚问:“你说这个故事好听不好听?”

  听到这里,老实和尚本来已经很憔悴的脸,几乎连一点血色都没有了,过了很久才回答:“不好听。”

  “我也觉得不好听,”牛小姐说:“像这么悲伤的故事,我也不喜欢听。”

  她叹了口气:“只不过这个故事却是真的,真有其人,真有其事。”

  “哦?”

  牛小姐又盯着和尚看了半天,忽然又问:“你知不知道这个故事里说的这个和尚是谁?”

  “我……我知道。”

  “你说出来呀。”

  老实和尚额上开始冒汗,却还是挣扎着回答:“这个故事里说的和尚就是我。”

  牛小姐微笑,叹息。

  “不管怎么样,老实和尚毕竟还是不愧为老实和尚,果然是从来不说谎的。”

  她忽然把另外一个穿黑披风的女孩拉到老实和尚面前,替她脱下毡帽,脱出了一张清秀瘦弱、楚楚动人的脸,脸颊上已有了泪痕。

  “你再看看她是谁?”

  老实和尚怔住。

  他当然知道她是谁,天荒地老,月殒星落,他都不会认不出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