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森怒道:“我还差点给你的斧头斫死!”

“放心!我计算过力道,至多只斫掉你一只左耳,顶多还在额上留一道疤,像我们的影星吕良伟那样。”骆铃笑嘻嘻的说:“保证斫不死你的。”

“斫不死也准给你吓死了,”哈森犹有余悸:“哪有什么可笑的!”

“我笑的是果然给大肥鸭说对了。”

“大肥鸭?”

哈森只觉四肢酸较,浑身骨痛,什么“大肥鸭”、“小瘦鸡”的,都不如“止痛丸”、“消炎针”、“跌打酒”等名词比较听得进耳。

骆铃却径自说了下去:

“大肥鸭教过我们,武功高强不是一切,打斗要以智慧取胜,还有时机与运气也十分重要。有些小事情、小动作,平时无关轻重,一旦在打斗的时候,却足以决定生死胜负。譬如脚板踩着了尖物,你在一痛失神间,可能已惨败不起;又如头发留得太长,一时垂挂遮目,虽只是瞬息之间,对手只要能把握时机,已足以将你击倒——”

哈森奇道:“你告诉我这些什么?你要开馆授徒不成?”

“说下去,”温文却听得兴致勃勃,“大肥鸭的说法。正是我的打法。好打不如擅于制造时机,好功夫不如掩眼法。刚才我留意了:其实这大块头就算硬吃你一针,也死不了。伤也不重。只吐针就能杀人,是武侠电影里的镜头罢了,但人总是习惯:别人一出手、扔一物,下意识便要跳避、闪躲或招架,结果,他格掉的只不过是一口无足轻重的细针,但人却烫像口烧猪似的!”

骆铃这回也奋悦了起来,像遇着了知音,却故意刁难了一句:“算你有见识!但要是我的飞针有毒,他不避岂不找死!?”

“绝对不可能。”温文斩钉截铁的说,“要是淬毒,你会把它含在口里?”

“得了得了。两位威风够了,”哈森只觉全身骨骼直散裂,“我们现在怎么回去?”

骆铃指了指不远处停泊着的货车:“你有车子,你先回去。”

“我!?”哈森叫了起来:“你们呢?”

“我们?”骆铃威风凛凛地说,“这正是反击的时候。”

“反击?”哈森怪叫起来,“你可不可以先回市区?先到警署?先把这些凶徒押回去、歇一歇再说?”

“这些琐务,”骆铃不屑地说,“你有手有脚,一人已足够应付。”

“什么!?”哈森这回几乎没尖叫起来,“琐务!?这些人穷凶极恶,何况,我们还受了伤!?”

“那可是你受伤,我没伤。”骆铃连忙澄清,”我如果没料错,毛念行原是企图染指小愁的。我问过小愁,毛念行确对小愁有非非之想,但仍未真正得到她。他连未得到手的女子都要杀之灭口,试想。假使失踪的顾影和甘玲未死,只要毛家大少知晓前来暗杀的人失手,这些人还能活过今晚吗?”

哈森愣住了。

他现在才发现他一向以为只娇生惯养的骆铃,原来不但在武斗上骁勇善战,而在斗智上也心细如发。

他已对骆铃刮目相看。

他望向张小愁。

张小愁那美丽的脸容也显现出一种极其坚毅的神色来:

“她说的对。我听哥哥说过:他们留住顾影不杀,是想借他找到修练‘绿发’的方法;甘玲也只是个遭淫辱的对象。他们的生存一旦会威胁到毛家争危时。这些丧心病狂的人,杀人决不会手软。”

“正好。”骆铃说,“我打击恶人也决不会手软。”

“手软也好,手硬也好,”哈森苦着脸说。“你们总得要依法行事。”

“等法律来制裁他们?那还不知要害死多少人、要让他们得逞多少时候!”骆铃不屑的笑了起来,“有时候,我真怀疑,你们所谓要守法的只是一种欺善怕恶的饰词而已!可不是吗?越是集权国家,要打击政敌时,也只是什么遵守‘宪法’、‘国法’、‘法制’来压制,当作生招牌。这玩意儿一亮出来,好像不遵守的全都成了罪犯、叛乱,一如有人拿‘民主’当招牌,也只不过在骨子里行的是你民我主的把戏罢了!”

“你可不能这么说,”哈森这时才挣扎起来,勉强挺着胸膛,说,“我毕竟是警务人员,刚才是被迫自卫,可以原谅,但要我知法犯法,不循法律途径办事,我是绝对不允可的。要知道,许多帮会、堂口、私会党徒,就利用‘私行执法’的名义壮大作恶,要是人人都执行的一套‘家法’、‘帮规’,那国家的法律还要来做什么?社会不是乱作一团?我承认在法律执行制裁罪犯时,有诸多漏洞,欠缺难免,但我在没有更好的法规对,就一定得依循它、遵照它。”

别看他平时“息事宁人”。一副“多作一事少作一事”、“多做多惜,不如不做不错”

的样子,而今争持起来,可是十分执拗不屈、坚定不移的。

骆铃斜瞥着他,一副另眼相看的样子。

3、烧夜

“啊哈!”骆铃斜乜着眼打量他。

“什么?”

哈森给骆铃看得浑身不自在。

“什么什么?”

“你别这样看我。”

“哦?警察不能给市民看个清楚的么?”驼铃笑得十分杏靥桃腮的说,“我以为你位居高官,得过且过,没想到你好像还是个守公守法的好警官。”

“你别小看我,”哈森的脸红了一红,幸因天色昏暗、火光掩映才没给人瞧出来,否则,驼铃要笑他老半天方休,“我年少的时候,好勇斗很,也赚警力不足以维持治安、济世助思,所以才老爱出头打不平,也犯过事。年长后得到长辈启导,说我既有心惩恶锄奸,何不索性献身于警队。我这一加了进去,混了些对日,才知道要彻底肃清罪恶。无疑异想天开;若要以恶制恶,只怕永无宁日。我办了几宗大案,火气也磨平了,知道虽有志在做些大事到头来也成不了几件事,所以就只求尽心尽力就好了。我会尽力维护法纪,尽可能不贪污,用尽方法手段来打击罪恶,已是最大心愿了。”

温文在这时候却老气横秋的插口说。“所以说,人的年纪愈大,志气愈小——要是这样了,我真得要拒绝变老了。”

哈森嗤然:“人哪有你拒绝者就不会老的事?要是可以,你不想死便可以永远不死了。

拒绝长大。其实多跟保持幼稚同义。”

温文伸了伸舌头:“我可不愿当老不死。”他喜欢跟人找碴说笑,但却没意思要与他辩个露筋粗脖的。

哈森游目看了看地上的死伤,“我现在只想早些押这些人回警署,再设法请检察官出控票、搜查令、逮捕令把这班人绳之以法。”

“他们有钱、有律师,法律制裁他们,罚多少?十万?百万?他们有。缓刑?多久?一年?五年?他们早已远走高飞,给他们害死的人尸骨早寒。”骆铃决然的说,“你当你的好警察,我不管,我做我的骆铃。别忘了。我是‘六人帮’的一员。‘六人帮’的人,谁都代表‘不平社’行事的。”

这时候,哈森和骆铃、温文,虽一面对话,但另一方面却并不闲着。

温文先去货车那儿“搜刮”了一趟,找到了支曲尺手枪,和一捆尼龙绳索(大概史斯和辜剑是用它来绑人的吧)。

这就很管用了。

原来,在张小愁手里,正抓着一支烫过但没被烧坏了的手枪。刚才就是她一枪在手,镇住了大局。

不过,一俟哈森解决了史斯,喘定过后,就把张小愁子上的枪,接了过来。

温文把那支在车上寻着的手枪,却交给了骆铃。

也就是说,哈森和骆铃,手上都有一把枪。

温文和哈森,已把狗屎、垃圾、及另一名给灼得重伤匪徒和辜剑,一共四人,捆绑起来,还各去试了试,是否绑紧捆实,才算放了心。

甘蔗林,仍是烧着。只不过,这一头已烧净烧尽了,就烧到那一头了。

公路上,已开始有汽车停了下来,往这儿张望,并逐渐聚合愈多。

人一旦多了,胆子就壮了,已经有人试图往蔗田这儿走来。探个究竟。

火,仍烧着。

夜,也给烧亮。

人呢?——至少,骆铃的斗志仍十分的盛。

哈森对火光中更显飞扬娇丽的华裔女子,不禁生起了一种奇特的感觉:

那就像看惯晚霞烧红了半壁天的人,忽然看到真的有一场大人烘红了半天。感受非但强烈得多了,而且还有一种真真实实的刺激。

哈森忽然想到了花地玛。

花地玛是他的妻子。

他以前在溪边洗沙龙时初遇上花地玛,那天停晚,晚霞烫红了西夭,也染红了花地玛的脸。

骆铃的双颊酸红,然而不是花地玛含羞,而是给火光映红或烘红的。

越是因为这种熟念感觉,所以他越不希望骆铃去冒险。

“你真的要去?”

骆铃望了望他手上的枪,嫣然笑道:

“你要阻止?”

哈森扬了扬他手上的枪,苦笑。

骆铃也把玩了一下她手上的枪:“别忘了,我也有枪。”

哈森望了望正好奇而步步为营的试图走近来看个究竟的人们。“你要去,我阻不了你。

这儿已有了围观者。很快救火车便会到,我一旦把他们押回警署落案,定必尽快派人支援你,你最好不要轻举妄动,毛锋这家人决不是好意的。”

驼铃用枪指了指自己秀慧丰润的鼻子:“我骆铃可也不是好惹的。”

“纵你有三头六臂,”哈森提醒她,“你一个人也决不是他们整个集团的对手。”

“谁说她一个人,”温文抗议,“我也去。”

“你去?”骆铃倒有点意外,然后故意吓他,“很危险的呢!?”

“你也不怕,”温文挺胸,一下子(他自己)感觉似高了三寸半,“我会怕?嘿,嘿!”

“嘿,嘿!”骆铃学着他的语音。“你要不怕死。那也由你。”

其实,骆大小姐心里可乐着呢:有人伴行,最好不过,何况,看来。这小呆瓜也不是完全没有用——看他三拳两脚,边叫救命边打滚的就把三名对手放倒,还真十分好使好用哩!

他芳心窃喜。只谈谈的说。“这儿。由你和小愁把人犯押回去,可应付得来吧?”

她一副“总司令”调度军马沙场秋点兵的样子。

“有民众帮忙,不难解决,”哈森回答,他仍是不知依依不舍还是不大放心,“你们还是不如等大伙来了之后,才一起去……”

“等大队来,不但顾影、甘玲早已死到不知中哪里去,只怕我哥哥也险了!”张小愁忽然开腔说话了:

“我也一起去。我可不要待在这儿。我再也不要呆在荒野上。”

她这么一说,大家都是一愕,随即省悟:“张小愁曾跟蔡四幸在荒野里逢上“黑火”肆威,吃过大亏。无怪她“见过鬼怕黑”了。

骆铃于是伸手在张小愁娇柔的肩上拍了拍,“你别怕,人越来越多了,待会儿警方大队就来保护你——”

张小愁却把身子约略一挣,坚决不疑的说,“不。我要跟你们一起去!”

“你?”

骆铃睁大了眼。

“你!”

哈森张大了口。

“你!?”温文第一个拍手叫好:“好哇!走!”

4、宵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