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慢着。”骆铃却肃然起来,端视张小愁,问:“你不会武功又不忍伤人,为什么要一齐去?”

张小愁简单地说:“我要报仇。”

“报仇?”

“他们害死了爸妈,污辱了我,杀了四幸!”

“不可以,”哈森高声说。“这是法治国家,不可私仇私了,不可以——”

话未说完,已成了咕哝不已。

温文自后掩住了他的,诞着笑腔,向张小愁说:

“我们欢迎你去——不过,很危险的噢!”

“我不怕危险。”张小愁轻声但坚定的说。

“你别逞强——”骆铃却为她感到不放心。

在骆铃心目中,总觉得张小愁是个美丽而柔弱的女子,冲锋陷阵,原应是她自己的事,张小愁这样的娇娇女是应该由她来保护才对的。

在小学的时候,骆铃在爱上男老师的同时,也爱着漂亮女同学。

她喜欢看一些清丽可人的女同学慢慢发育成长的胸脯,而她自己。则像是男孩子头,喜欢跟男同学混在一起,男孩子也没把她当女孩子看待。

她不发育则已,一旦“萌芽”,就蓓蕾怒张,鲜花盛放,美得令人窒息,以前的男朋友们(原当她是男孩子)全都不自然了,脸红了谁得对她刮目相看。

然而她却不知自己也是美女,她向来都喜欢欣赏美丽女子,她喜欢盾她们窈窈的身材、自首的皮肤、诱人的红唇、醉人的梨涡……而这些,她都嫌自己没有,却忘了自己所有的。

已足够“杀死人”。

所以较亲近的女友说嬉称她为“女色狼”,有的还在暗地里猜她是“同性恋者”。她可不知道自己有什么错——难道女人不可以比男人更加欣赏漂亮的女人吗?女人只有男人可以欣赏么!她可觉得只有女人才真正懂得欣赏女人!

她就是这般欣赏张小愁,时时生出一种要舍身保护她亦不惜的冲动。

她可不认为自己不对。

所以她虽希望张小愁坚强起来,但却不愿见到她冒险。

“我不是逞强,”张小愁说,“我只是一向都不敢去面对而已。以前。我是因为小的时候差点给人侮辱过,而不敢去开放自己。跟群众往来。后来,又有顾影、四幸、毛念行和哥哥保护我,使我更信赖他们,不能独立自主。之后,我弄清楚毛念行的卑劣行为,但四幸已意外身亡,顾影又失踪了,哥哥原来早已投靠了毛氏集团,这使我更加认清:一切都得要靠自己,靠自己救哥哥,靠自己帮四幸报仇。靠自己为养父养母复仇。”

她随即拭去眼角的泪,“四幸死前,奸污了我,我因为这个耻辱,怕有辱他生前的情誉,以致不敢说明实况,又一次不敢面对。但听陈先生和你们的分析:黑火既然可以是假的,德叔和阿蒂亦死不能复生,极有可能那不是四幸干的事。哥哥知道这事之后,表现失常;若不是哥哥应合,四幸的车不会在郊外死火,我的手帕也不致给人下药。这完全是一个布局,连哥哥也怕是给人摆布的,所以我要去面对、去查个水落石出。”

骆铃为之瞠目,嗫嚅道:“……你既然有此决心,我——我支持你!你做对了,你应该从感情的囹圄中挣脱出来。我们女子,若通不过爱情的考验,就跟男人通不过战斗的磨练,下场是一样。”

温文听了直拍手掌:“哗,女中豪杰,你威风。”

骆铃却伸了伸舌头,补充了一句“不过,这话可不是我先说的,是平时大肥鸭一贯挂在嘴边的。小愁,你有这个面对的决心,当然很好,但可不一定要去冒险啊。我们大可逮回毛念行三兄弟约你打个三五十巴掌子,可好?”

“不,哥哥安危,我不能袖手不理。”张小愁柔静而坚决的说:

“再说,这次的事,他们奸辱了我,杀害了父母,哥哥也难过死了。他说,他为了修练‘蓝牙’,四幸为了追查‘绿发’,落得这样子,实在不值……我怕他会冲动的做出什么事情来……”

“蓝牙?绿发?”骆铃疑惑了一下,指指地上的尸首:“——是他们这把头发发!?”

“不是的。”张小愁说,“绿发是一种特殊的晶体,一种罕见的石英。通常我们觅得的针晶、发晶和束晶有极大的放射和磁场转移功能,但多是茶色、橙色、啡色、褐色、赭色或米色、乳色的,且来源多自巴西、南非或中国十一处偏远之地,已十分昂员,列为珍品,而这绿色发晶极为罕有,且有凝聚念力、放大离子的功能……这些,我们到车上再说好不好,现在是救人要紧啊!”

“啊!”

温文就这样应了一声,因为他正听得入港也入了神。

“啊,”骆铃这也就警省了过来,好,我们这就去吧。”

并对哈森甜甜一笑说:“这儿、这些人。就交给你了,等我们来宵夜吧!”

“还宵夜!”哈森苦恼着,额纹全皱成一张沙皮狗的脸了,“过两三个小时就快天亮了。”

“哈,你这就有所不知了。”骆铃欢喜得仿佛是去参加一次愉快的远行,而不是去跟敌人舍死忘生的去拼搏一样。

“咱们‘六人帮’有一个共同特色:都睡得晚,而且喜欢宵夜,少吃早餐。所以,但凡出征、遇险时,都喜欢交待一句:“‘等我回来宵夜吧!’意思就跟:“等我们胜利归来’差不多一样,知未?”

说着,指示温文先过去开动货车,她拖着张小愁的小手,笑说:

“欢迎你加入我们为人为己、打抱不平的行列。”

哈森看着风火中的这一对女子,正往围观拢聚过来的人反方向奔去,发襟飞扬,腰身婷婷,十分好看,不禁喃喃自语:

“哗,她们当是去野餐露营呢!”

他望着自己日渐渐突挺的小腹,又感到那格斗时遗留下来的伤痛,分外刺骨深明。

稿于一九九三年三月二十七日,温某,无敌小宝宝,亚其哥,梁胡撒粉、梁淑仪、吴仲更加荣,陈念团、于晴、周湘珏、伍经纬、廖超怡、陈心怡、警察叔叔、何家和万事兴、韦利、陈三旋转、余老铭、孙益叔等,聚于金屋出版《伤心小箭》,大会;公布江苏文艺出版社出版《武侠天地》;与双灵、心台、汉威及“四大名捕”先聚议于“东宝”,余金名提供今日中国出版社以“台龙”名义盗印《惊艳一枪》;任命孙、詹、心怡小妹妹各出任要务/二十八日:“六人帮”庆祝《箭》出版,于“城市花园酒店”;影展观赏系列告一段落;傻倩慧读完《一怒拔剑》四集,浙江一厂长望与我合办“瑞安图书有限公司”,盛意拳拳,诚心可感,欲写《说英雄·谁是英雄》续传第五部《朝天一棍》系列,查播婆正式从“文盲”

转为“书虫”;怡六小时内看罢细读《伤心小箭》四集二遍;有辉函感人;余电传。

校于三月十九日成柏宁顿会员,邹信有倩;家婆破延后返马,太空飞猪首次梦游,张炭、鹿其、淑仪电或电传佳/三十日:汉立师来北推护备至,《箭》销路大捷,悼母图文寄至;麒仔荣仔入电奋斗中;傻猪获批延迟回马;卅一日,接新信用咭,“七大寇”赴BIC俱乐部欣叶御膳阁大宴并开筹办“说英雄大会”会议,湖北文联中鹏股资部来电约出版事宜;四月一日,又一良友从此退出江湖。

 

 

后 记

 

侠就是于在所必为

与在所不为中做抉择

侠:就是从“在所不为”与何在所必为”中作抉择。

写“六人帮传奇”,当然并非要宣扬迷信、肯定邪法,而旨在制造异境,刻画实情,扣人心弦,发人深省。007、蝙蝠快、女黑侠、超人式的故事非我所要处理的素材,“六人帮”故事并不集中兴起于超科技秘密武器、世界搜奇、领牌杀手或鬼话连篇破案实录,而在于试炼古代侠者精神,是否能适用于现代,一些奇术诸如气功、术数、五遁、蛊术、符箓,咒语、五行、相学、易理……透过现代智慧与知识的处理与运用,能够产生什么效果与影响?我走的虽然不一定是正咱,但我只要走一条不踩在别人身上但能够达到我目的地的路。

不管我走的是什么路,能够继续前行就是一条路。

向来,“扒逆水”已成习惯。过去十年,武侠潮流(包括电影与写作、出版)全面沉寂,我却足足孜孜的写了10年古代武侠;而今古代背景(当然是十分现代精神)的武侠电影又大行其道,我反而来写现代武侠。真是牛脾气,没办法。

没关系。反正,先走人50步和慢人50步,都一个样子,分别不大,不是你踏着别人的脚步,就是别人踏在你走过的路上;只要看破、放下,使自在了。

以前年少气盛,做事说明为名为利,众皆哗然。而今已不争这个,争朝夕者,只得朝夕。争万年者。终得年迈。我也不争百世,不如逍遥。落得自在,日日快活过神仙。

稿于一九九二年十一月九日与正文先生上海通电悉各地读者反应良佳/康复/接电洽谈买电影版权事。

校于九二年十一月十一日第三届温派开侠评议之首轮“改组合议”并交稿《六人帮》第四集合/神像大移奉/与陈勇订约。

 

 

附 录

 

轻生一剑知

——为曹正文“中国侠文化史”序

我在很小的时候,就开始读武侠小说。那时候,我仍未曾上学。也就是说,我在还没正式在学校上课念书识字之前,已在看武侠小说。别忘了,我是生长在服中国大陆本土有一段漫长海陆空距离的南洋(东南亚)的一个半岛上,而且,在那半岛(马来西亚——那时还只叫做“马来亚”)的一个相当荒僻的小镇(霹雳州美罗埠)的火车站(俗称美罗埠火车头—

—离美罗山城约3英哩半,当时只有百数十户人家)的我,能够感受得到中国传统文化、民族色彩熏陶,武侠小说,的确是一个重要的媒介,一重大的关键。

之后,我又陆陆续续、断断续续的读了许多武侠小说,年纪稍长之后,转而对纯文学(尤其是现代诗和文学理论)产生了极大的兴趣,所以对武侠小说的要求与鉴赏,也慢慢严格了起来。毕竟是“生有涯”,学海无涯,我不能每一本武侠小说都读遍、每一部都喜欢,所以就私下作了比较。为什么我喜欢?何以我不喜欢,喜欢的我就介绍给大家看,不喜欢的就忘掉它。

由于我在小学期间就办“期刊”,初中时已搞“文社”,到高中毕业前已发展成有十余分社“忝为当时当地”“人口”最多的民间纯文艺社团),办了数十种刊物,所以,也有不少人受我的观念所影响。我在学校里不同的班上也常常“代课——老师没来或告假的时候,我就选讲武侠小说,有时边讲边创,也有老师赏面,干脆邀我“主讲”,他们也三五成群,就在“台下”“听课”,使我的“不自量力”因受鼓励而变本加厉,终于也执笔写武侠小说,把同学的名字(当然我喜欢的就写成忠的、不喜欢就写成奸的)写成了小说内江湖中的武侠人物,起先只在班上传阅,慢慢变成了在香港的“武侠春秋”连载发表。

这段时期,在我内心里也不无疑惑。别忘了,我是在海外成长的华裔,我所受的教育,所遭遇的环境,并不常有机会接触到中国文化传统。我们的教育文凭里,中文决非必语)学程。中学时期,我曾转校到纯马来(即巫文:是当地的国语)学校去念书,说一句华语(或方言),给学校当局“抓到了”还得要罚款或罚站堂呢。我最先接触到的武侠小说,提供了我中国传统文化(文学)的根基(当然个中难免有些偏差),这是不可讳言,也不可抹煞的。它终于推动我走向参与中文文学创作的道路。试想,相距那么遥远的所在。而我只是一个小镇里的一个小兵,因为通过武侠小说。我终于衔接上中国文学博大精深的根。

我坚信我只是其中一个。相信有千千万万的人,他们在各处各地各个不同的时候。也蒙受过这“武侠文化”甘霖的滋润,乃至成长茁壮,终于血脉连接,发一分热,放一分光。

不过,当时我也同样有摄惑:人人都说武侠小说一味只知暴力,打打杀杀,无知幼稚,虚妄不实,决非文学——怎么大家对“武侠小说”的偏见如此之深,但它的流传又如此之广?致使骂他的人,也忍不住要看她;不肯看他的人,也决果不开她无所不在的影响力(例如:报章连载、电台广播、人们谈论得津津有味……)。既然任何作品(就算是打着“文学”旗号的作品)都有瑰宝与糟粕。那么,我们为什么没有评论家来正视这么多优秀作家写了那么多优秀的作品而影响了那么多优秀读者的这个事实呢?武侠的传统,其来何自?什么是好的武侠小说?什么是不成功的武侠作品?如果她有不良的杂质,我们是否能把她炼得更好?要是她已有优良的品质,为何我们不予以发扬光大?

那时候,武侠小说的精萃已影响了我做人处世的看法。我也尝试去建立一套自己的看法。“侠出自于伟大与同情”、“止戈为武”、“侠是知识分子从坐而言到起而行的指标”、“武者不为侠”、“知行合一、救人于难才是侠?”、“侠是重然诺、守信义、虽千万人吾往矣”……我也相信武侠小说是中国文学里的一种独特类型,而“侠义”亦是中国文化精神中的一种特色。

我深信不止是我,还有我身边的人(由我影响或非由我影响)乃至我不相识的人,都深受这些武侠小说所描述的情节和观念所吸引……”

可惜,可是,也可悲的是,一般人仍对她喘之以鼻,认为这类小说不登大雅之堂,甚至把阅读这类小说的人视为低级无聊,好像“看武侠小说”竟是一种“罪行”。大家一面读他,一面骂她,一面笑她,一面侮辱她,却并不愿意花时间去研究她,并歧视她的存在。

那段期间,正从童稚迈入少年的我,也从武侠的阅读者进创作者(包括口头讲述)。那约莫是60代初至末的事,金庸、卧龙生、诸葛青云、金童、金锋等人小说,已逐渐风靡华人世界。在新马亦已开始流行。

我把“绿洲文社”和“天狼星诗社”办至高峰期间,毅然放下一切。赴台进修。由于自己的不甘寂寞,而且确想为中国文学做点事,于是在大学课程的同时。也办文艺社团,大概花了五、六年的光景,成立了“神州诗社”八部六组,办了试创山庄。出版过十几种不同的期刊杂志,也成立过出版社,虽然出版诗刊、文学刊物是我们的理想和指标,但真正嫌钱的,足以维持我(们)生活费的,却是武侠小说的推出——包括《神州奇侠》、《血河车》等作品。

这段期限,我们由草创的六人。在短短三、四年间成了三、四百人以上的阵容。亦可算是当时仍在“戒严”时期的台湾纯民办有组织的文学社团中最具“声势”(许或只是“虚张”)。我因而接触不少年青朋友,当然,年长、年少的都有,而且每年、每月、每天如是。他们来自各个不同的阶层,在完全不同的行业里任事,他们大都爱看武侠小说。不过,他们也认为武侠小说非关文学,只是消遣,只算娱乐,甚至认为我从事武侠方面的创作,是对正统文学的一种“高经叛道”的行为。其中有不少本来对我“颇为看好”的师长,为我“误入歧途”(事实上,我仍保持大量“纯文学”:包括诗、散文、小说、评论的写作)而忧心、惋惜、唏嘘和指责。

说真的,我写武侠小说并非为了生活(在那时候,我正年轻。以当时“形势”——当然也是“虚张”的——我若为糊口,大可不必选择”笔耕”这条路子),而是想寄情和舒展自己多年来的抱负和信念。我也遇上好些志同道合者,他们开始正视武侠小说的特质与成就,也有些颇具慧眼与心得,但他们都“光说不练”,批评的多,理想大高,绝少人真正为“武侠是不是文学?可不可以是文学?能不能成为文学?”恳恳切切、踏踏实实地做些事。

不少大学生,乃至大学教授,甚至诗人、政客、社会名流,都迷上(或曾迷上过)武侠小说,但他们却照样看不起武侠小说,也不正视自己曾有这种“嗜好”。这时期,不少人都在写,但由于她是一种大众消费品,大家只忙着粗制滥造,以致武侠小说多如汗牛充栋,目不暇接。只能算是一种“谋生的工具”,而不是“理想的寄托。”然后认真悉心写好她的人,显得少之又少;杰作巨构,更万中无一。这更促成鄙薄她的人更振振有词,武侠更成为怪力乱神,暴力血腥(有时还加上妄诞变态色情)的代名词。在那年头,尽管古龙已崛起江湖,古龙式的电影辄风行亚洲各地,但她仍给视作“毒草”,“香花”从来不往她头上戴。

70年代初,我和我社里的友人。曾在我们的刊物上,(在74、75年间)召开过座谈会,讨论金庸(当时他的作品仍只能在“地下”传阅,仍未“正式登场”于台湾文坛,那当然是非关作品质素,而是其他敏感的政治因素之故)、古龙的作品,引起热烈也激烈的反应,几乎把我们文社也视作“毒害人心”的“黑道”。我的《四大名捕会京师》、《白衣方振眉》是在台湾最早以纯文学书籍包装、以“武侠文学”名目推出的武侠作品系列(由“长河出版社”约英在76、77年间出版),非常意外的得到好评,销量也好,许是因为在这之前,从没有这样做过,接着,古龙和金庸等的书,都纷纷以这个“以正视听”甚至更加华贵美观的方式推出,从此成了风气。

在这之前,台湾全省有上千家租书店,他们出租的大都是武侠小说。那种装订甚差、设计也不讲究、质素更十分低劣的薄薄小册,甚至连作者版权也从不予尊重,时常张冠李戴,颠三倒四,作品也良莠不齐,盗印翻版,不胜枚举。我不明白为什么那么有群众支持、消费价值、传统特质、文化菁华的一种文学特殊类型。却受到这样的贬待、歧视和忽略,虽然不知有多少高质素的读者仍为她疯狂入迷。

台湾那时候注重现代文学(正统文学当代化的一种统称)和乡土文学(台湾本土文学)

的抗争与对垒,对这种跨越界限、不分阶层的作品根本不予重视。我在歧路与迷途上继续创作和研究武侠小说,惹来不少诽谤号流言。我一直希望有学者从事这方面的批评、整理,甚至期待有人能深入探讨和整理中国“侠”的特质与历史,到最后,我盼望会有有心人出来为武侠说些话,做些事,然而除了一些作家(例如古龙)仍然为我们写些好小说之外,最多只有三数位名士学人,在片章残篇里偶然以高姿势为武侠说了几句“打抱不平”的话之余,我委实得不到什么支援的声音,只有孤军(幸好这种“孤军”在世界各地、海内海外都有呼应)作战到底。

那时候,武侠小说里的一些信念,仍影响了我和我好些朋友;我们相信“侠”是可以存在于现代的。侠不一定要拿刀子、见血光、出人命的。一个仗义执言、知行合一、秉着良心骨气做人作事的律师、教师、商人、警察、学生、记者乃至于屠夫、清道夫都在“行侠”,都是“侠者”。“侠”的定义其可贵性都不在于他武功高不高、武力强不强大,而是在他有没有具备一颗“侠义的心”。而文学不分类别,只要写得好,不管侦探、言情、武侠、神怪,俱可成为伟大的文学经典。武侠写的是极度情境中的人性。凡是为大众接受并可流传广远的作品,必有其深层价值。

那时候,我正从少年步入青年。也从武侠小说的爱好者进入研究者(包括敦促鼓励别人去探究),我在香港武侠世界连载“四大名捕系列”,并已写完了《神州奇侠》故事。那大的是70年代至末的事,古龙在台湾一纸风行,金庸的书在坊间以各种名目流播,台湾武侠各大名家的写作黄金时期,已开到荼靡。

恰好在新派武侠小说第二次高潮全面归于消租时期,我也“迫不得已”离开了我办文艺社团最巅峰(指”得心应手”)的台湾,经过一段岁月在海外流浪流亡之后,终于定居香江。

我说第二次新派武侠小说的巅峰期全面干寂,系指这段时期,武侠小说或任何通过武侠的形式或本质表达的作品、成品和消费品,已失去了焦点,没有了市场,甚至缺少了那原有的一股朝气蓬勃的原创(动)力。可不是吗?以中国功夫打出名堂扬威世界的“武神”李小龙,已在7O年代初期逝世。70年代起,金庸已不写新的武侠作品。不过,他的旧作却在这段期间经苦心删修后正式“登陆”台湾和中国大陆,引起风潮,风靡天下,独领风骚,极受注重,甚至兴起“金学研究”我也为研究他的作品写了几本专书。但他的作品是“推出”而不是写出新的著作来。他不写了,自然是读者和“武侠文坛”的一大损失。可是,其“后遗症”更是“可怕”:在港台文坛,都觉得好的武侠作品都给金庸写光了,再写,谁也写不过他,不如不写了;或是,武侠小说金庸写得最好,看他的,就够了,别的都不用看了;尤甚者根本认为金庸不写了,加上80年代的前段武侠文坛另一大师梁羽生也金盆洗手,而一代怪杰鬼才古龙也醉卧西天、武侠小说已经可以划上句号,余无足观,寿终寝了。

这种观念很有理很有力也很“名正言顺”的摧残的武侠小说可以承先启后的生机。新一代的武侠新秀,根本寂寞无人管,任其自生自灭。人赞金庸作品“空前绝后”:“空前”自是必然的,也是恰当的赞誉,但对一种文类的存在价值而言。“绝后”决非好事,甚至对金庸作品的评价也因而“略减颜色”。后人不一定要(能)超过金庸,但大可写出自己的特色来。有比较才能见出该种文类的恒存价值、不朽成分。假使李白之后,没有杜甫,没有白居易。没有李煜、晏殊、苏轼、黄庭坚,那么,唐诗宋词或许就不见得那么伟大。而李白的天才也难名因而逊色,虽然他们在诗词方面的成就并不见得能超越李白。可是,读武侠小说者难免都有“幕古倾向”,就是金庸作品也常透露出这种观念:上一代或已逝的一代往往比下一代的新锐更强,人格更完美,境界更高尚。这对古代的向往与道回,运作在现实层面上,很容易使会对正在撰写和努力尝试的作家生起漠视和冷待的反应。金庸作品,冠绝同侪,受到尊崇,理所当然,当之无愧;不过,这种现象无疑对武侠小说的发展生机,有所扼杀,恐怕是十分不妙的。

同时,武侠小说市场全面崩败,老一辈武侠前贤,多已辍笔不写,或者,仍在撰写的却写不出当年虎虎生风、凛凛神威来?现代人太忙碌了。报章杂志上的武侠长篇连载,已不适应社会节奏。这非关有没有好作品出现的问题,而且认真创作的武侠作家(不分老幼)根本生存不下去了。就算写得像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白羽、金庸、梁羽生……,这样出色而曾在报刊上连载风靡万千读者的作品,换作这时候在报上逐段刊登,只怕也不复盛况。别忘了,就算当时古龙名声如日中天,作品多为电影电视改编拍摄,但作连载发表时的反应,也远不如上列时期的武侠名家来得哄动,余者可想而知。人们娱乐更多了,花样多,选择也太多了;电影(港台中外都有)、电视(卫星电视有多种多国选择)、琳琅满目各式其式的杂志书报。资讯爆炸、电子游戏机纵横大街小巷……这都是前二代的武侠小说家不必面对的挑战,不需面临的危机。

在香港,这样一个急促节奏快皮应和经济挂帅的大都会里。从事写作(要是没有学院的支持),而又是认真的写作(且又没有兼营的正职),并且是认真的去写作通俗的作品,这是一件非常奢侈也十分冒险同时是相当孤寂的事。

这段时期,许是因为武侠素材的改编“盛极必衰,”致使70年代几10部电影有9部是“武侠片”的趋势,争遽直下,成了一年制作的电影里,居然连一部武侠电影也无,继续苦心悉力去写好这种文类的人愈来愈少,大家继续把注意力集中在武侠一代大宗师金庸身上,加上还珠楼主、平江不肖生的作品已多不为年轻一代所接受,梁羽生锋头为金庸所掩盖,古龙英年早逝,武侠小说潮流于是进入“一枝独秀,全面沉寂”的“冰河时期”。新秀们没受到培养、鼓励,他们既不敢写。也缺乏条件写,没有兴趣去写。

这时候,武侠小说已可以开始在中国大陆出版流传,造成高潮迭起,风靡一时。而且在台湾及香港各地。已展开了“金学研究”对武侠小说一代大师金庸的作品。提出多面性和多角度的金庸开快的精采意见,但都是以趣味性为主。台湾方面,叶洪生专事研究整理中国武侠名著,重新修订推出,确也保存和推动了不少佳作巨构。不过,除了中(象章培恒)、台(如龚鹏程)少数几位学者作家注意到武侠小说在中国文学的地位与特质,写下了为数并不多的(多是对前代或已给认定具有代表性作家的作品)评奖或研究之外,我几乎仍完全找不到在20年前苦苦追问的指引,什么是武侠传统?什么才是好的武侠小说?武侠小说能不能成为文学?“侠”的定义为何?武侠小说在现代能不能继续生存下去?

我在这时候,却似自己撰写的一部武侠小说:《逆水寒》的题名一样,足足“扒”了10年的“逆水”,专事写作。而且以武侠小说为主,并希望能够为“新派武侠小说”之后摸索一条“超新派”的路向。由于这条路向是雨生、多险阻、荆棘清途的,而我不仅个人冒险寻觅,也得要支持勉励好些志同道合的年轻一辈并请同行,所以价外战战兢兢,小心翼翼,但已箭在弩上,不得不发。

30年来,我仍在期待一本(甚至是大量的)对武侠小说传统、历史、文化取向。精神价值、文学评介作全商的研究比较的专业论著。这时候,大概是80年代初至末的期间,中国大陆的“武侠热潮”方兴未艾,海外侠坛,金庸文学地位已受全面肯定,日丽中天,众星消殒,百家沉寂。

90年代一开始,海内外“侠坛”有两大盛事;一是“武侠电影”的复生。过去的名家作品重新受到注意。争相翻拍;不过,值得注意的是;这跟六、七十年代改编武侠名著大为不同,这“改编”简直是“改头换面”,不再是影、视企图透过武侠小说来争取观众、吸收灵感、丰富题材,而却变作了一种反客为主、财大气粗、任意删改、曲解丑化的“牟利工具”或曰:一种“噱头”。故此,武侠热潮星再兴起,便后劲未必有力,而此水亦非前流,与其说这是对武侠作品的重视和尊重。不如说是利用武侠的剩余(甚或是残余)价值。来制造宣传、吸引注意(对电影、电视成品)。此等情形,别说已逝的大家如古龙者已抗议无从,就算使在、独尊的大师如金庸,他的作品也一样给改得面目全非、体无完肤。这“武侠热潮再生”,是悲是喜,是好是坏,那当真是见仁见智了。(况且。这股“武侠热潮”大有“来得快、去得也速”之势。)

一是中国大陆对武侠小说出版权的下放和开禁,以致群龙并起,可以自由争相推出武侠作品,不必再受禁制。我们甚至可以读到江苏文艺出版的“武侠天地”等高水准新风格的武侠杂志。这也连带起了“反效果”:由于失去了版权的约制,以致翻版、盗版、伪作、滥作充斥市场。造成销量上的“反弹”和伤害。另一个“副作用”却是:正式公开研究、讨论、整理、评介作为中国道俗小说的圭皋:武侠小说的论著,也开始发威;有心人开始可以从事武侠评论方面的著作了。这是可喜的现象,故而,在这进人90年代短短两三年间。有关武侠传统、侠义精神、武侠作品的论介和辑录(包括多本武侠辞典和作家专论)已纷纷面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