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迷茫地看着我,摇摇头。
我自嘲地笑了笑,阿曼达,这个名字实在是太普通,说不定现在这栋楼里就有好多。
我失魂落魄地走下楼梯,正好遇见交完费的欧阳景。
他穿着绿色的花衬衫,正好挡在我面前。我的心一下子窒息,又开始不可思议的怦怦直跳,我大概是疯了,我问他:“你认识司徒难吗?司徒难。”
他一脸迷茫地看着我。
我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那你,来到这里多久了?”
他笑了笑:“已经七八年有余了。”
七八年前,我有些恍惚,那时候我和司徒难还同坐在一间教室里做试卷,他从来不屑于写古诗词填空,我从来做不对最后一道数学题。我用手当扇子,埋怨地说:“好热啊,风扇又坏掉了。”
他看了我一眼,将他桌子上的冰冻饮料递给我,却不忘恶声恶气:“胖子才怕热。”
“我哪里胖了!”
他没回答,笑嘻嘻的看着我的小肚腩。夏天的衣服穿的少,一坐下,肚子就会微微凸起。
我瞪他:“女生都会这样。”
他耸耸肩,一副我才不相信你的表情。气的我牙痒痒,用钢笔一个劲儿地戳他。
我回过神,对面前的欧阳景说:“抱歉,是我认错了人。”
“没有关系,”他说,“总会找到的。”
我欲言又止。
第二天,我不死心,又去找阿曼达。她和欧阳景一起布置着客栈的庭院。
她的瞳孔很漂亮,是栗色,又圆又大,像是晶莹的玻璃珠子。她会讲一点中文,甚至还会背一首诗:“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庄生梦晓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我十分佩服,但是又很不解:“为什么是这一首?”
她回过头去看欧阳景,男人也对她投以微笑,他们两人的感情让人看了就觉得宁静幸福。
她说:“因为他很喜欢。”
我望向欧阳景,他笑笑,却没有解释为什么喜欢这一首。
我神色复杂地看着眼前高大的男子,阳光落在他的脸上,他的笑容还停在脸上,让我再一次想到了司徒难。
司徒难一直偏科厉害,语文极少能上三位数,唯一能背下的诗,却正好是这首《锦瑟》。原因同阿曼达一样,因为我喜欢。
十几岁的小姑娘,其实未曾真正尝到感情的苦,背了许许多多的情诗,以为就会更懂的爱。
夏日蚊虫很多,光站着聊了一会儿,我身上就被叮了包,欧阳景笑着问我:“怎么全都咬陈小姐去了,你莫非是A型血?”
我认命的点点头,随口问:“那你呢?”
“我是O型血,阿曼达是AB型。”
我看着他明明和司徒难完全不一样的脸,久久挪不开眼睛。我突然想到,司徒难,也是O型。
我的余光无意中看到阿曼达,我发现她笑的十分勉强。
我心中无数疑惑,第二天向登记小妹打听到阿曼达以前就职的旅行社。我告诉他们我是为了寻找三年前在海啸中失散的爱人,他们告诉我很抱歉,旅行社的很多资料都在那场灾难中遗失。
我从包里摸出我和司徒难的合照,相片因为被我反反复复看过无数次,被泪水打湿过无数次,所以已经又旧又脆弱了。
那是我们20岁那年在西湖的断桥残雪边拍的照片,我靠在司徒难的肩膀上,笑的两眼弯弯。如今五年时光过去,我的青春已经结束,他却依然那样年轻、英俊。
我问旅行社的人:“请问你们见过照片里的这个人吗?”
他们对我摇头,可是我心中却又一种预感,他们一定见过司徒难。

(四)

因为心怀着别的目的,我经常去找阿曼达聊天,也不可避免地遇见欧阳景。
他们用英语交流,说得很快,我在一旁也只听得懂一半。
有一次他们做了晚饭邀请我一起吃,欧阳景将阿曼达不喜欢的菜夹到自己碗里,还仔细为她削了一个苹果。
我脱口而出:“真是羡慕你们。”
以前我生病了,司徒难也照顾过我。不过他照顾人的技术太差了,苹果削到最后坑坑洼洼不说,小到两口就吃光了。为了和我唱反调,他专挑我讨厌的蔬菜给我吃,不吃就抢我遥控器,我被气的要死,脑子一热,凑上去,吻住他的唇。
他都要炸掉了,呆呆地看着我。我吃干抹净,眯着眼睛对他说:“放心吧,我会对你负责的。”
后来我发现,这一招十分有效,遇上不想吃的东西,想看的漫画,只要我亲一下阿难,他就会面红耳赤地答应我任何要求。
我和司徒难在一起的时候,有许多女生找茬,指着我问司徒难看上我哪一点。我一点也不生气,我觉得我和司徒难之间是外人插不进去的,于是我洋洋得意地将手环抱在胸前,等着司徒难滔滔不绝地赞美我。
结果司徒难十分认真地想了许久,最后诚恳地看了我一眼:“抱歉,实在没找到有什么优点。”
我差点没抄人字拖砸他。
但是从来没有人问过我喜欢阿难哪一点,他英俊聪明,家室堂堂,好像我喜欢上他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情。阿难死后,我也认真地想了许久,却也不知道,我究竟喜欢阿难哪一点。
后来,有人对我说过一句话,说不出来的喜欢,就是爱。
想到这里,我忽然觉得心脏一抽一抽地疼,我放下筷子跑了出去。欧阳景看出我的不对劲,走出来找我,我站在走廊的窗边,迷茫地往下望。欧阳景立刻紧张起来,大声叫我:“陈小姐。”
我回过头看着他,一阵风过,将他的衬衫衣角吹得飞扬。他站在满目金光中,日光使他的面容变得模糊,那一刻,他又和我记忆中的阿难重合起来。
我忍不住开口:“阿难。”
他疑惑,看着我:“陈小姐?”
我看着他,不知道为什么,眼泪一下子涌出,我泣不成声:“阿难,阿难。”
他叹了口气,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陈小姐,节哀顺变。”

(五)

第二天,我在客栈公共休息处的桌子上发现一个皮夹,打开看才发现是欧阳景落下的驾驶证。
我正看着那张驾驶证,突然听到身后的脚步声,看到我,欧阳景松了一口气:“原来落在这了。”
我笑着将皮夹递给他:“你和证件照上看起来不太一样。”
“是吗?”他笑起来,脸颊的梨涡露出来,“那时候刚刚做完手术,面部还没有恢复。”
我怔住:“什么手术?”
“整容,”他指了指自己的脸,“其实我也曾在那场海啸中遇难,只是我幸运的活了下来,我那时候面部被毁,做过手术。”
我觉得五雷轰顶,很多片段在脑海中一闪而过,可是我什么都抓不住,我觉得自己好像漏掉了很重要的一点。
“除了毁容以外……”,“还有别的伤势吗……你的头部?”
他有些诧异:“你怎么知道?是的,我那时候头部受创,失去了记忆。”
我退后一步,整个人蹲在了地上。
“那你为什么……知道你叫欧阳景?”
“阿曼达这样告诉我的,她告诉我,我们在旅途中相爱了,我为了她留在了印度。”他柔和地说。
我双眼通红,呆呆地看着他,想要说什么,可是我发现我整个人已经不受控制,我甚至不知道该如何发声了。
我只能捂住嘴巴,泪如雨下。我伸出手,使劲拽住眼前这个叫欧阳景的男人的衣角。我的耳边一片嗡嗡声,下一秒,我晕倒过去。
离开客栈的前一天晚上,我在客栈的庭院里看到阿曼达。她正坐在吊绳上翻照片,看到我来,笑着冲我招招手:“陈小姐,你来看。”
那里面全是她和欧阳景的合照,他们似乎一起去过很多地方,在镜头前相拥微笑。
我看着照片里的那个男人,我看着他的笑容,这是我曾发了疯般渴望的东西。
我怔怔地抬起头,对阿曼达说:“我也曾有过一个未婚夫。我们相识近二十年,一起长大,一起经历了许多许多事。他来此地工作,出发时他同我说,等他回来,我们就结婚。”
阿曼达神色复杂地看着我。
我却不理她,自顾自地说:“我们连婚后的日子都说好了,他做饭,我洗碗。我们要养一只大狗,叫诺诺。卧室要刷成我喜欢的淡蓝色,床单要是星空的图案……”
我喋喋不休。
她忽然开始尖叫。
我看着她的眼睛,轻声说:“在这个世界上,除了外貌,还有很多方式来确定一个人的身份。我不想同你争论世界上是否真的有欧阳景这个人,我只想请你给我一个解释。”
她震惊地看着我,浑身颤抖,用英语结巴地说:“我爱他,我对他一见钟情……那场海啸太恐怖了,它无情地夺去了我的一切,我……我只想找到一个活下去的理由。”
活下去的理由,我看着她那张美丽的脸。
“那你可曾想过,在遥远的地方,”我字字诛心,心中仿佛有血渗出来,“有人因为失去了他,而失去了活下去的理由?”
她咬着嘴唇,不说话。
我情绪激动,大步上前使劲抓住她的肩膀,歇斯底里到:“凭什么!”
下一秒,突然有人一把打中我的手,欧阳景高大的身躯插入我们之中,他将阿曼达护在身后,盛怒地看着我:“陈小姐!你在干什么?”
我退后两步。
我看着这个人,他曾是世界上最爱我的人。他曾弯下腰将我背再背上,踩上被水漫过的道路,我趴在他的背上,觉得幸福不过如此。
他还活着,他没有死去。只是,这样一个人,这样爱我的一个人,此时却用愤怒而陌生的眼神看着我,将他的未婚妻护在身后。究竟怎样才算爱一个人?只要他平安无事,生活幸福就够了吗?
我捂住嘴,努力不让自己哭出声来,我不断摇头,一步步往后退,然后夺门而出。

(六)

欧阳景阿曼达结婚那日,我没有被邀请,却不死心地要去看一眼。他们在公园里举行婚礼,新娘穿着带金边的白色婚纱,用鲜花编织的花冠,美得宛若嫡仙。
要是叫司徒难看了,一定会不屑地说:“没关系,全天下也找不到比你男朋友更好看的人了,你就负责吃喝玩乐就是了。”
牧师诵读《圣经》,在新郎和新娘的肩头缠绕24圈白布,象征他们的结合。
我站在他看不见的地方,看着他,将戒指戴上新娘手指。
他笑的温柔而腼腆,凝视着怀中的爱人,深深吻了下去。
我痛苦的不能自持,弯下腰,直到呕吐出酸水。
站在阳光下,即将为人夫、为人父的那个英俊的男人,他是我的阿难啊!
那是我相识近二十年,爱了近二十年的阿难啊!
我却什么都做不了,眼睁睁看着这被众人祝福的一幕,仿佛我五脏六腑被挖了出来,狠狠地被捏碎了。
好友问我:“你为什么不告诉他真相。”
我只能轻声回答:“因为他不再记得了,他不再爱我了。”
对他来说,那只是一个不想干的人的过去了,一个叫司徒难的陌生人……
他曾用水彩笔在我的手臂上写,“司徒难爱陈许诺。”
我嘲笑他:“肉麻死了。”
他瞪我:“陈许诺,你嘴里吐不出一句好话?”
那一年天朗气清,我枕在他的腿上,沉沉睡去。
司徒难爱陈许诺。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原来这首诗,要用在这里才对。
我几日前就已经从他们客栈里搬出去,准备离开印度。出发的那天,我最后一次去他们客栈里吃早饭,竟然又碰到了欧阳景。他笑着将手中的酸奶递给我:“这是我妻子做的,你在路上品尝吧。”
我微笑地接过来。
“上次的事,我很抱歉。”
我笑着看他,他的五官已不复从前,只是那眉宇间的神色,依然像极了司徒难。
我怔怔地看着他,“阿难。”
他不明所以,只是说:“陈小姐,一路平安,祝你幸福。”
“为什么不回国看看?”我问他。
他笑,眼睛弯弯,嘴角有浅浅地梨涡,那是我的阿难。
他说“前尘往事,好梦如旧,我很喜欢现在的生活。”
不,我在心中难过大喊,要是让司徒难知道你这样欺负我,他一定会狠狠揍你。
只是,他永远不会知道了。
漫漫余生,没有了司徒难的陈许诺,也就不再是陈许诺了。
我提上行李箱:“可以陪我走走吗?”
客栈的庭院,植物花繁叶茂,大树参天,我怔怔地看着他们,忽然原谅了一切。
若没有阿曼达,他便真的丧生在惊天巨浪,异国他乡了。
我同身边的欧阳景说:“你运气真好。”
他立即反应过来我在说什么,腼腆地笑笑:“是啊,能遇见阿曼达,是我的运气。”
他同我聊阿曼达,聊他们的未来,以后生了孩子,等孩子长大,要送他去国外读书,他们也可以周游世界,穷一点没关系,和爱的人在一起就是一种幸福。
他的左手无名指戴着结婚戒指,金属的光泽在阳光上闪耀。
回去时,我依旧从曼谷转机。我来时这里阴雨绵绵,离开时,却也没有见到晴空万里。
飞机在印度洋上空遭遇洋流,机身严重颠簸,旅客在机舱忍不住尖叫。
我透过窗户,看见云层上空一片金光。在那片刺得让人流眼泪的金光中,我看到了我的阿难。
他还是二十来岁的年轻模样,第一次面试,穿好熨烫得笔直的西装,无赖地冲我招手:“许诺,快起床,帮我系领带。”
我不满地回答:“自己系啊!”
他说:“不管,以后都要你系。”
他站在云间,回头对我笑。
我多么想知道,三年前的海浪中,他闭上眼睛,所看到的最后一幕,说过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
我知道,那里一定有我。
我同司徒难,自六岁相识,到他二十三岁下落不明,中间的十七年光阴,我们彼此相爱,已经是我所拥有的全部了。
我不能说,因为他已经不是司徒难。他不再是我的司徒难。
七十二妖魔,三十六佛陀,我跪倒在恒河的彼岸,不断呼唤他的名字:“阿难!阿难——”
他说,陈许诺,你笨死了,牵好我的手,别走丢了。
他说,等我回来,我们就结婚。
飞机在空中下坠,供电设备故障,舱内电光闪烁,我听到女人和小孩恐惧的哭声。我露出一个难过的笑容。
司徒难,我终于还是等到了你。只是,你却没有能等到我。
我捂住眼睛,仰起头,不让泪水落下。
要是让他知道,我这样难过,他一定也会很难过很难过的。
我不要让他难过。
此生唯一遗憾,是那时候年少,总以为还有大把大把的未来可以挥霍,竟然忘了亲口告诉他我爱他。
以及,我愿意。
阿难。阿难。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