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嗯。”

“什么时候开学?”

“后天,老师说住校的话每学期要交三百元的住宿费,走读的话要家长过去签字才可以。”

她上一世高一就是走读生,一学期可以省下三百块钱的住宿费,对于节俭惯了孟母来说,住宿要钱,必须走读的,大不了她以后每天早上起来早点去上学。

“从家到十四中最少要坐四十分钟的公交车吧?每天早上还要上早读,高中的课程又繁重,给姐住校得了,每周回家一次多好,走读太累了!”孟瑞推开家门听到谈话一边发表自己的看法一边脱鞋。

他脱下鞋子光着脚就往洗手间里走,孟母受不了地捏着鼻子:“快快快,把你鞋子放走廊去,臭死了,大夏天穿什么运动鞋,一天到晚蹦啊跳的打什么球,读书要有这么积极就好了!”她拿起碗筷打开电视,边吃边说:“要签字让你爸去签,我忙死了哪有时间?”

8、进空间提笔写作 ...

8、

孟父坐到桌前开始吃饭,“行,明天有时间的话我去签了,你安心上课,最好能考上C大!”说到C大,孟父顿时笑的跟朵花似的,“有志气是好事,但要付出行动,要是不努力可就被你妈看笑话了!”

孟母闻言气呼呼地说:“我笑话,我笑话什么?她考上也好考不上也好以后都是她的事,她念书难道还给我念了?又没念到我肚子里来!”

孟醒孟瑞坐一旁吃饭没出声,孟父孟母斗了一辈子的嘴,一天不斗都闲的慌,这样吵吵闹闹的,或许也是这对夫妻相处的一种方式吧,可她永远受不了这种吵架似的相处方式,耳边仿佛随时爆炸着火药一样,鼻间充斥的都是浓郁的硝烟味。

见父母还在吵,她放下碗筷,抱着衣服走进浴室,冲了凉水澡之后顺手将衣服给洗了,已经用惯了洗衣间,现在突然手洗没一会儿就热的一头汗,心里也因为外面的吵架声而越发的烦躁,只想快点逃离这个地方。

她将衣服都晾了之后,就连忙回到房间,拉上窗帘,回到空间里。

刚刚洗衣服又洗了一头汗,到空间里之后顿时感到一种难以言喻的舒适,清凉舒爽的风吹过来,欢喜的她甩掉脚下的拖鞋跳到池子里,开始构思她这一世的第一部作品。

前世她写了不少,也出版了几本,但没有一个作者能将自己写过的东西再从头到尾重新再背出来的,对她来说那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想的当然都是新的构思。

好在前世别的都没做尽看书了,不论什么题材只要是好看的她都爱看,而那些题材现在都还没出来,她也可以提前写,不过这只是想想而已,她还是打算写她所擅长的,毕竟同一个题材,无数个作者跟风,但大红的就那么几篇而已,就好比你看过古龙全部的书籍,你再模仿也不会成为下个古龙,因为天赋和才气并不是你看了他几本书就能模仿来的。

前世一个作者说过一句话她觉得很对:写文是需要悟性的。

她或许不是天才,但比谁都不弱于对写作的喜爱和从来不间断的努力,是上天赋予她最好的天赋吧,上一世工作那么忙她都能做到每天码六千字再睡,这辈子有个空间可以空出十倍的时间来,这是上天赋予的她第二个厚爱,可以有时间尽情的写自己想写的文字。

这个时候正是青春校园文学和疼痛文学风靡的时候,而青春校园一直都属于最好出版的那一类,她现在什么的都不想,只想先写出一部来,拿到稿费之后能买上电脑,对于后世离不开电脑的人来说,没有电脑对她来说实在是很痛苦的事情。

她打开作文格式的格子本,想到后世方舟子质疑韩寒代笔的那件事,嗤笑一声,将脑中构思出来的主线和大纲写下来,只有大纲写好之后,才可以更好的填血肉埋伏笔,很久都没用过笔来写作了,还挺不习惯,空间里的灵气让她不会感到疲倦,趴在桌上就这样写着几个小时就已经过去,她伸伸懒腰,摘了一些草莓放入池子的源头清洗,一边吃草莓一边继续写作。

这个时候,真怀念电脑啊,字写错了直接删除就可以了,哪像这样,还要划掉重写。

当一个构思出来的时候,一鼓作气写下去,就一气呵成的完成了,她拿着大纲看了一会儿,坐在石凳上双手撑着下巴,眼神呆滞木然地望着前方,大脑慢慢地运转,构思作品的血和肉。

每篇文的前三千字和前三万字最为关键,最好开头就能吸引读者,这样才能吸引人看下去,尤其现在投稿的人那么多,又是手稿,若是开头没开好的话,编辑每天要审那么多文,对于新人很可能就会忽略过去。

对于写文她早已驾轻就熟,稍微想了一些就开始动笔写第一章。

这样的作文格一张纸大约是八百字,三千字的话需要四张这样的作文纸,她估计一下一章字数差不多时就在关键处停下开始下一章,就这样不知不觉间就写了快二十章纸,算算下来也有两万字了。

她将稿子收起,放到带进空间的方便面纸箱子里,还有一支笔和几根笔芯,整整齐齐的,珍之又珍的放好。

站起身活动了下脖子,转转肩膀踢踢腿,想了想,自己喊起号子做广播体操来。

因为热爱写作,写了好些年,久而久之不仅眼睛近视,还会造成鼠标手、肩肌劳损、腰椎、颈椎不舒服等等,前世她就因为不注意,后来等到想改时已经有了这些毛病,现在身体这么年轻健康,一定要好好保养。

一套体操做下来,身体热了些,她才停下,仔细打量这个空间,看到树尖和草尖会轻轻摆动,才意外发现这里面竟是有风的,刚进空间时就察觉到了,只是没有注意,现在想想,这里面空气竟然是流通的,真是一个奇妙的地方。

她以水池为圆心,向四周探索,发现里面除了很多果树之外,还生长着很多她没见过的不知名果树和花草,这些她也都不认识,不知如何使用。

奇怪的是,在里面走了很长一段路,都没有见到任何动物,她怕走到树林深处会遇到一些没见过的凶猛野兽,不安全,也就没再往里面走。

可走了这么长一段路,又是吸着个拖鞋,还真不想走了,脑中冒出一个念头,如果能有辆车直接开过去就好了,但她知道不可能,脑子才想到水池那里的风景,她就踉跄着摔了一跤,待稳住身子时惊住了,居然回到了石桌旁。

难道在这里面的空间是可以随着她的心念移动的吗?

为了试验,她又开始想回到刚刚走的最远的地方,眼前一花,人就到了,她又没站稳,‘哎哟’一声,一屁股坐在地上,手撑着地站了起来,四周望了望,开始继续向前走,探寻这个奇妙的地方,若是有危险,她直接变回到原地就可以了。

这里面就像是传说中的灵境,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带着独有的灵气,让人见之不忍破坏。大约又走了六七里的路程,眼前豁然开朗,竟在树林尽头看到一大片湖泊,湖水湛蓝清澈见底,甚至可以看到湖底的鱼灵动地扭着身体,在湖底懒洋洋的游着。

她目测这片湖泊,就跟小时候去外婆家门前不远处的天鹅湖差不多大面积,抬头眺望,不远处的浅滩居然还种植着池塘大小面积的荷花,荷花开的正艳,被风吹的身姿摇曳像一群穿着绿色衣裙的舞娘掀起裙摆翩翩起舞,人间仙境一样,端的十分美丽。

不知有没有结莲蓬。

她想着,脚趾动了动,夹紧了人字拖,就往那边跑去。

湖中的鱼受到她脚步声的惊动,纷纷摆尾慢悠悠地向远处游去。

孟醒走到荷花池旁,看到这里是大湖泊的一处浅滩,水清的可以看到里面各色的鱼儿,那粉色的荷花也开的好看,像年华正好的小姑娘温水洗浴之后出了水来,红扑扑的惹人怜爱,几颗莲蓬长的格外鲜嫩欲滴,外界的莲蓬看上去枯老没有水分,而眼前的只是看着就能想象出它的好滋味,必定清甜的如喝了一汪甘泉。只是眼馋,她却不敢下水采摘,也不知这水里会有什么不知名的危险,只能眼巴巴地看着咽口水。

可实不甘心就这样离开,四处看看了,见湖泊不远处的地方一排排柳树长的如碧玉雕成,不由快步跑了过去,摘了几支柳条编成一个圆圆的圈,再用其它柳条编成软绳,系在柳圈上套莲蓬,辛苦试了几次,终于摘到几颗莲蓬,心满意足地找了个石头盘腿而坐,悠然自得地吃莲蓬,味道比她想象中还要清甜几分,入口即化,那股清凉的滋味顺着她喉咙就划进了她身体里,仿佛五脏六腑都被滋润了似的,感觉自己如同一汪清泉裹着,从里到外地被清透着。

她欣喜地笑,眸光流转间,眼里仿佛盛了一汪清澈的水,随时都能溢出来似的,只是她自己不知道看不见,也不知道这种转变。

她满足地感叹,这里也不知是什么地方,自己怎么就进了这么一处仙境,里面一花一草一树一木都仿佛天材地宝般,可惜自己不是研究植物的,除了一些常见的花草,其它根本不认识,也不敢碰,这奇妙的境遇被她遇上,倒是挺浪费的,她想,只是她专属写作的地和冬日过冬夏日乘凉的地方,真是浪费的很。

虽不知这里究竟是什么地方,可她有的是时间探索,现在当务之急的是先挣钱买一台电脑是正经,还有好好学习,不能再让自己有遗憾,想到这,她起身将手中的几根柳条都插到湖泊岸边靠水的泥土里,转瞬回到温泉池旁,采摘了一些水果,又趴在石桌上开始自己的创作,累了就趴着睡,醒了又继续写,不知不觉得竟写了有十万字了。

从创作的思绪中出来时,她霍然一惊,这里面的时间虽是外面十倍之余,可自己在里面一呆就忘了时间,也不知外面怎么样了,明天可是开学第一天,班主任本来对这个班的同学就不大满意,如果再迟到的话印象肯定好不了,她连忙起身将东西都整整齐齐地收拾好放在纸箱里,拿着之前摘好的水果心念一转,回到房间。

出来空间,回到床上,看到床头几块钱一个的小塑料闹钟上的指针刚好指向六点,掀开窗帘,夏天的太阳已经升的高了,出门看到孟父孟母都快出门了,孟母看到她只说了一句:“太阳都多大了才起床?就你这么懒还想考C大?靠不住!”

孟醒心里烦躁的同时感到酸涩,一大早的听到这样的话相信谁的心情都不会好到哪里去,她连忙刷牙洗脸,装作没听见孟母的话,可心里还是十分的难受。

实际上她十分爱自己的家人,不然上辈子也不会被孟母伤了一次又一次还继续被伤,哪怕他们偏心偏的一次次寒心的想哭,真受不了母亲老是这样说话挤兑她,好在明白母亲没恶意,就是一张嘴巴坏,好话到了她嘴里成了坏的,一辈子亏都亏在这张嘴上了,只能想着什么时候能搬到学校里住去,来个耳不听心不烦。

9、见老友泪如雨下 ...

9、

到班级的时候上课铃还未响起,班里同学已经到了一半。

她站在讲台上向下扫视了一圈,在看到垂着头羞答答地坐在后排眼睛不时瞟向一个方向的女孩时,她视线稍微顿了顿,差点没控制住自己的情绪,连忙转移视线,不用想也知道她在看哪里,只是前世自己瞎了狗眼,神经大条又缺心眼就没看出她的心思,硬是跟她做了十一年的好友,现在回到青春年少时期,她的心思竟一眼就看了透彻,原来她对他的情愫从这时候就萌芽了,她当年怎么就会没察觉呢?她后来一直粘着她做朋友也是为了他吧?

她在心里讥讽地笑了一下,都是自己蠢,只要是被自己接受了的人,从来不去防备,才会引狼入室。

想到这里,她心仍然揪住了似的疼。

她恨他,更恨她。

眼睛淡淡一扫,就看到第一组靠窗的位置还空着,拎着沉重的书包向那里走过去。这里的两张课桌都还空着,上面积了一层薄薄的灰尘。

她四下张望了一番,去讲台的抽屉里拿出一条干净的毛巾,她知道这条毛巾就是班里以后的抹布。

将桌子椅子也里里外外上上下下都擦了一遍之后,将书包塞进抽屉里。

正准备将抹布送到原来的位置里去,新进来的一位同学就朝她喊道:“喂,那谁,抹布我用下!”

孟醒闻声望去,就见到一个圆脸盘子,皮肤黝黑却很光洁的女孩撅着小嘴朝她叫,眼里有几分理所当然的跋扈,眼神还不时向某处害羞地飘着。

她仔细一想,终于想到这女孩是谁,笑了笑也没说什么,将抹布扔过去。

那女孩接到抹布也没说谢谢,就开始唧唧呱呱地跟自己前后的人说起话来,尚未变声的她嗓子像在敲锣钹,又尖又细,高亢的吓人,整个教室里都是她的说话声和笑声。

过了一会儿,就又听她叫道:“呶,抹布,谢谢你!”她话音刚落,抹布就已经砸到了孟醒的桌子上,烟尘飞扬。

孟醒连忙用手扇了扇,十分不悦地瞪着那女孩,就见她很开心地咯咯咯地笑着,声音清脆地说:“喂,我叫刘芸,你叫什么名字?”

“孟醒!”孟醒眉头微蹙,“这是班级的抹布,用完放回到讲台就行了,扔我这做什么?都是灰!”

“这是班级的抹布啊?我不知道呀,早知道就不谢你了,白谢了,班费我也交了,这抹布也有我的份!”她说完就没再看孟醒,坐回到座位上,又和前面的新同学咯咯咯地笑着说话,眼神不时地望着某个角落,而那个角落的座位基本上都已经被人坐满了,而别的地方还空着一大片。

孟醒将桌子上的灰重新擦了擦,淡淡地扫了刘芸一眼。

这刘芸没记错的话是班里的团支书,从小就被惯坏了,是个以自我为中心地球都是围着她转的一个小姑娘,在升到高二时,班里基本上已经没有几个人再愿意搭理她了。

她将眼神投向后面坐着的那个害羞的女孩,除了她,她永远都是一副圣女的姿态出现在人前的。

见刘芸在那里聊得开心,把抹布扔给她当成理所当然的姿态,她冷笑一声,将抹布扔回到刘芸桌上,“刘芸,自己用过的自己送讲台去。”

刘芸一愣,像被人打了脸似的,黑黝黝的脸顿时涨的通红很气愤地将抹布扔了回来,尖叫道:“这抹布是你从讲台上拿下来的,凭什么让我送?”

刘芸皮肤随黑,脸也圆,实际上却是个长的挺漂亮的小姑娘,绝对符合古代富态好生养的标准,宽额头,肉嘟嘟的脸,圆润的下巴,无关生的非常秀气,尤其一张嘴,长的棱角分明,唇角天然的上翘,好像时刻都在笑一般,笑的时候两只乌黑的眼睛呈月牙儿型,十分讨喜,只是这性子就实在不讨喜了,没几个人能受得了她。

对于刘芸这种拎不清的人,孟醒只有用无语来形容,这种人只能晾着她像前世一样离得越远越好,只要你不把她当根葱,她就蹦跶不起来了。

就在她打定主意以后离一些人远点的功夫,班里陆陆续续新进来几位同学,让刘芸那锣钹似的嗓子奇异地停止了片刻。

孟醒一愣,像感应到什么似的,回头一看,就见班级门口走进来一位极为年轻帅气的男孩,身高接近一米八的样子,往那一站就将门口的光都挡住了,恰好他目光也往孟醒这望来,看到她之后眼里迸发出一抹光亮,极其轻佻地吹了声口哨:“哟!美女!”

也不看班里其他人,长腿三两步一跨就来到了她旁边的位子上坐下,头伸过来笑的见牙不见眼:“我叫沈济洲,你叫我济洲或洲哥都行,美女怎么称呼?”

孟醒见他还是这德行,真是忍俊不禁,忍着笑说:“孟醒!”

“哟!阿醒!”他把书包往桌上一放,腾出手来就迫不及待地握住她的手:“你好你好你好,从今天起我们就是同桌了,十年修得同船渡,百年修得同桌缘,我们这是百年修出来的缘份啊!”

孟醒看到他这么稚嫩的面庞一时间感慨万千,他说的没错,她和他确实是同桌,她是年级倒数第二名,他中考时却因为缺考两门没达到十四中的分数线,靠关系进来,送进十四中,可一个月之后,学校的第一次摸底考试他就考了全年级前十,这个成绩学校当然不会再让他待在十班,他却用明恋她这个同桌来当挡箭牌,拒绝去十班。

开始众人只当开玩笑,因为刚进高中时的孟醒实在很不起眼,长长的刘海和碎发遮住了大半张脸,每天除了校服就洗的发旧变形的T恤牛仔,成绩在全校倒数,谁都不会认为十四中的校草会真的喜欢这样一个普通的女孩,谁知道他这口号一喊就是十年,而在看到孟醒毕业后整个人仿佛丑小鸭转向白天鹅似的蜕变之后,才都惊觉沈济洲是认真的,只是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认真,是不是在喊这口号后自我催眠地爱上她都不得知,只是每每提到她和沈济洲时都唏嘘不已,不明白她为什么放着沈济洲这样富几代不要,偏偏选择除了长相之外样样都不如他的人。

孟醒当初拒绝他的理由也从来没变过,他太有钱了,他家大业大她配不起!她跟那个人才是同一个世界的人!

当然,开始时因为这个原因,到后来,两人相处久了,就真的爱上了,真的因为爱了。

“哟!小丫头片子年龄不大,看上去装的挺深沉啊!”

见她一直盯着他看不说话,他挑眉,摸着光滑的下巴,“阿醒姑娘不是对本少一见钟情了吧?难道我的魅力有增加了?”

孟醒噗嗤一声就笑了,“是是是,小女子对沈少一见钟情,谁让你沈少长的这么粉嫩诱人呢?”

沈济洲听前面时还略显惊讶地自得,再听到后面的‘粉嫩诱人’时,顿时炸毛了,“喂喂喂,小丫头片子不会用词别瞎用啊?本少这是英俊魁梧好不好?”他掳起衣袖,展示着胳膊上的肌肉:“你看你看,怎么样?怎~么样?瞧瞧这是什么?”

孟醒表情严肃地盯着那块鼓出来的坚实的肌肉看,还伸手戳了戳,硬的跟铁块似的,她好奇地问:“这是什么?里脊肉?”

沈济洲的脸黑了,“你有没有常识啊?这是里脊肉?这是肌肉,肌肉懂吗?”

孟醒一本正经地点头,“懂啊,鸡肉嘛,我最喜欢吃鸡肉炖蘑菇了,可香了。”

沈济洲盯着她看了半响,“算了,我跟你没共同话题,没见识。”默默转身,很淡定地拿出一本小说,闷头看,还没翻两页,又忍不住转过身强调,“我说小丫头片子,今天本少就帮你科普科普,什么叫肌肉,省的你下次闹笑话,文盲实在太可怕了!”他秀着自己身上精瘦的肌肉块,“看到了吗?肌肉!施瓦辛格一样的肌肉!月几肌,懂了吗?”他抓起她的手就往自己胳膊上的肌肉快上捏,“你捏捏看,这里面暗藏的是爆发力!”

两人靠的很近,近的能闻到对方身上好闻的香气。

沈济洲抓着她的手突然就不动了,跟被点了穴似的,怔怔地盯着她看,心怦怦跳着,越跳越快,越跳越响。

他突然像触了电似的猛地甩开她的手,脸跟火烧似的,一下子红到了耳后根,那红晕还在向下蔓延。

孟醒被他的动作吓了一跳,再看到他脸上的红晕时忍不住笑喷了,趴在桌上笑的特别欢乐,这都多久没见过这厚脸皮的家伙脸红了?

不对,是这家伙什么时候脸红过了?

见到她在笑,沈济洲整个人都快成红烧大虾了,恼羞成怒地转过头凶恶地说:“笑什么笑?有什么好笑的……”越是说到后面声音越低,目光又直了,呆呆地看着她忘了说话,脸涨的像红番茄,孟醒都怀疑他头发是不是都能烧着了,越发地笑着不可收拾,笑着笑着就停了下来,整个人都被一种名叫悲伤的东西淹没,神情复杂地看着他。

他追了她十年,她一直只当他是朋友,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拒绝,不明白自己到底有什么地方吸引他,让他一直坚持,像个傻子。

就因为他的傻行为,让她负担不起,她感动,却只能更加严肃地拒绝和划清关系,不想给他无谓的希望,更不想伤害另一个她深爱的男人。

她就这么看着他,眼泪突然就涌了出来。

她那样深爱的人啊,最后还是出轨了,还是跟她,三人十多年的交情啊,是谁不好,为什么是她呢?

她将脸整个埋进手心里,悲伤的抑制不住地无声哭着。

从知道那件事的那一刻,她就冷静的像个冷血动物一样看着他们,像平常一样工作,看文、写文、审文,和读者朋友们若无其事地聊天,调戏手下的作者朋友们,直到此时,遇到了他,她才终于忍不住将心底最脆弱的部分不知不觉地展现出来。

沈济洲顿时就慌了手脚,两只手在她身体周围无意识地摆动,又不敢碰她,慌乱地说:“哎哎哎,你怎么哭了?我,我做错了什么吗?你别哭啊,我错了,都是我错了,你别哭了行不行?你想怎么样你说,是不是我的肌肉吓到你了?女孩子就弱,这样就吓到了!哎哎哎,我开玩笑的,你,你别哭啊!”

孟醒被他这样哄着,眼泪掉的更凶,像是一直以来压抑的委屈,找到了纾解的对象似的,一发不可收拾的奔涌而出。

她本是无声流泪,不注意她这边的人根本不知道她在哭,可沈济洲是个大嗓门,几句话一喊,全班都知道她哭了,全部朝他们看过来。孟醒知道这样不行,连忙朝他摆摆手,擦着眼泪抬起头来笑着说:“我早上可能是没吃早饭,胃突然疼起来,疼的狠了,不关你的事。”

“胃疼啊?你早说啊!等着!”他话音一落,根本不等她回答,长腿几步就迈了出去,飞快地向外跑去,没一会儿就碰来一杯热奶茶和一袋小笼包,塞到她手里,笑容依然那么灿烂,干净的像夏日的天空一样,没有一丝阴霾。

“以后你的早餐哥包了!”他豪气地拍拍胸膛,孟醒不知怎么突然就想到义薄云天这个词。

她知道他家庭不一般,虽说上面还有三个哥哥,家业却是由他继承的,就他这样的性格,如何在尔虞我诈的商场里混呢?他干净的就像一潭清泉,一眼就能望到底。

她喝了一口奶茶,忍不住笑了,据她所知,直到她被人沉江,她都没见他继承过家业,一直背着行囊开着车全世界的旅行,每到一个地方都会拍下很多照片传给她,还给她寄来很多她见都没见过的小吃和特产,虽然她一直拒绝,却架不住他十年如一日的坚持。

10、为电脑新文签约 ...

10、

孟醒突然想到什么,问道:“你怎么坐这了?”她记得他明明是坐在最后面的,她那时候因成绩差自卑,也坐到了最后面,现在自己做到窗户边来了,这厮怎么也坐到这里?

沈济洲闻言好笑地问:“我怎么就不能坐在这里?”

孟醒自知失言,解释道:“你个子这么高,会挡着后面的同学吧?”

沈济洲老脸一红,“多事。”

孟醒觉得自己确实挺多事的,这并不是最终的座位,过些天还是会调的,便不再说话。

这么会儿工夫,来到十四中的第一节课的上课铃就响了,班里的吵闹声渐渐寂静了下去,门口缓慢地走进来一个身材高大体型肥硕的中年男老师,手里拿了一本书和一本点名册。

他先是在门口停了一秒钟,硕大的金鱼眼平淡却仿佛带着实质的杀气扫过全班,班里顿时鸦雀无声,这样的情景似乎让他挺满意,又慢吞吞地走到讲台前,将教科书和点名册放到讲台上,缓缓开口:“大家都到了啊,我自我介绍一下,我姓邢。”他转身在黑板上写下龙飞凤舞的三个大字:邢可义。“从今天起我就是你们班主任了,下面我来点名,点到的同学举个手,让大家都认识一下。”

他打开点名册,用不高不低的语调缓缓点名,点完之后,他合上点名册,“既然大家都到了,也都认识了,那么我现在暂时分布一下班级的班干部情况,班长沈济洲,站起来跟大家认识一下。”

班主任话音刚落,就见刘芸举手站了起来,气冲冲地质问道:“班主任,我有问题!为什么我们班最高分是杨晋,班长却是由靠关系进来的沈济洲当?我不服!”

孟醒一听,顿时抚额,也难怪这姑娘最后把全班人都得罪了,这脾气,一点眼力见都没有,真把自己当根葱,第一堂课就敢给班主任下马威。

或许她不是下马威,只是单纯的把自己当根葱了,班主任岂是小小年纪的她所能拿捏的。

果然,班主任邢可义目光恍若刀子一般刷一下就向她射过去,手中的点名册啪一声砸在讲台上,发出巨大的声响,震得全班半点声音也无。

他就那么用一双牛眼看着刘芸,直把刘芸看的惴惴地坐了下去。

他轻声却满含火气地问:“要不这个班主任让你来当!”

刘芸只是撅着嘴红着眼眶不服气地看着班主任,嘴硬道:“凭什么靠关系进来的人能当班长……”

班主任顿时火了,他从来就是个火爆的脾气,很火地怒道:“就凭他数理化全部满分!”

他话音一落,全班皆哗然,一双双带着惊叹的目光全部投向沈济洲。

沈济洲丝毫不怯场,站起身向武侠电视剧里的大侠一样抱拳笑道:“同志们好,我是沈济洲,承蒙老班看得起当了班长,惭愧惭愧,中考时出了点事有两门课没考,没想到居然引起了刘芸同学的不满,看来这位子不好做,不过以后都是同学了,还请大家多多关照!多多关照!”

沈济洲一张嘴依然很贫,脸上笑嘻嘻的,连黑面杀神班主任看他时面色都不由缓和了几分,加上他俊朗的外表,顿时让班里同学都接受了他,刘芸回过身瞪了他一眼,又略为脸红地望了坐在角落里那个酷酷的男生,嘴巴一瘪,趴在桌上就呜呜地哭起来,任她同桌怎么劝还是哭,班主任邢老师根本就不离她,继续任命。

“副班长,杨晋。”

随着班主任的话,所有人的目光都朝某个角落看去,一个身材高大健硕神色冰冷的男生站了起来,用正在变声器的低沉嗓音说,“大家好,我是杨晋。”

“原来他叫杨晋,我们班的第一名……”女同学们轻声地叽叽喳喳看着他,两眼放光。

“长的好帅啊!”

“好酷,你看他眼神好冷,好酷啊!”

“他在看我,他在往我们这边看了!”

孟醒垂着头听着耳边叽叽喳喳的声音,觉得这一幕非常的熟悉。

尼玛这不是现在当红的一部偶像剧里常出现的桥段吗?这群孩子偶像剧中毒太深了吧!好吧她承认自己当年也被这部红遍大江南北的偶像剧给震的死去活来,各大学校出现过无数模仿的声音,现在回过头来看,深深的觉得格格不入啊!

自己一个二十六岁的老女人,混在一群花季雨季的小姑娘当中,压力好大啊飙泪!

他目光扫了报名那天看到的女孩,却见她垂着头不知在想什么,根本没有在看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