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林伯伯!”入思轻声打了声招呼,便在沈林的关切的目光中,食指在嘴边做了个噤声的动作,狡黠一笑,便迅速回房拿了衣服直奔浴室。
沈林了然地微笑,看向她的眼中满是慈爱。
待到入思洗完澡出来,云玲也做好了饭,沈林正帮忙着端菜,布碗筷。
“思思回来了?”云玲把最后一道冬瓜海蛎汤端到饭桌时,正好看到她从浴室出来,“今天很乖啊,居然这么早就把澡洗好了,果然是长大了一岁,就不一样了。”
“嗯,妈妈,今天的菜好香啊!” 入思心虚地说着,亲昵地搂了搂云玲的臂膀。
饭桌上摆着三菜一汤,清蒸鱼,菠萝排骨,虾酱地瓜叶,冬瓜海蛎汤,好不丰富。
“哎,你这孩子,刚洗干净,妈妈满身的油烟味,也不怕熏了你。”
“怎么会呢,下厨的妈妈是最具女人味,最美丽的,是不是啊,沈林伯伯?” 她狡黠地看着沈林,手已经迫不及待地取了块排骨往嘴里塞。
“嗯,思思说的很对!”沈林笑着回道,将刚盛的饭放到她面前。
“哼,你们这一大一小的,净是在言语上欺负我。”云玲哼了声,解了围裙,也坐了下来。
入思朝沈林吐吐舌头,样子非常的乖巧可爱。三人开始吃饭,沈林将已经挑了鱼刺的鱼肉夹到云玲和入思的碗里:“来,思思,你最爱的鱼。”
“谢谢沈林伯伯!”
云玲看着沈林眼里的这十几年来不变的宠溺,犹豫间,还是说了出口:“你呀,别太宠着她了,女儿还是自己的好,你都这岁数了,也该找个人了。”
妈妈又提沈林伯伯不喜的话题了,她心想,这个话题都不晓得提了多少回了,她听的耳朵都长茧了。她拿眼瞄了一眼沈林,沈林一如之前听到云玲提这个话题时,惯有的淡淡的表情:“我觉得这样挺好的。”说完,伸手摸了摸入思的头,继续低头吃饭。
一时间,谁都不说话,只听得筷子碰撞碗碟的声音,气氛沉默的有些微妙的尴尬,入思正想着要不要说点高兴的事情来缓解一下气氛。这时的云玲突然开口了:“思思,今天你去市里的书店买了什么书了?”
她闻言一惊,今天中午吃饭时跟云玲说下午要去市里的书店买书,其实不过是打个幌子,对于她一直在海边捡螺,母亲倒是不反对,但是却极不赞成她去挖沙虫,何况是那么热的天。脑子电光火石间,便脱口而出,“没有挑中钟意的书,但是倒买了颜料和画纸。”心里把沈珏感激了八百遍。
第四章 似情更是情
云玲听了,表情慎重地看着她:“思思,你喜爱画画,妈妈不反对,也从未有过异议,因为妈妈本身也是极爱画画,”云玲说到这里,顿了顿,似乎在斟酌恰当的用词,“但是你也看到,对于妈妈来说,画画技术再好,并未能够给我带来什么实际性的东西,现在我也只能教教小孩画画,所以,妈妈希望你不要一心只在画画上。当然,你的学习成绩向来一直都很好,并不需要我操心。妈妈只是希望你在将来,例如大学专业的选择上慎重一些。”
沈林深看了她一眼:“阿玲,画画是思思的爱好,你不该给她讲这些的,纵使将来她也似你这般只是教小孩画画,但是只要她开心,快乐,这不就够了么?”
“我只是不愿意她像我这样——”
“妈妈,沈林伯伯,我明白你们的意思,对于将来的专业选择我会慎重考虑的。”入思一脸认真地说到。
吃完饭,墙上挂钟指向八点一刻,沈林帮着云玲在厨房洗碗,入思迫不及待地去拆礼物盒子,正如心中所预料的,盒子里是个木制的四角抽拉油画架子,是专门用来置于室内画油画的架子。不用猜,知我者莫若沈林伯伯也,她欣喜不已。按着安装手册,不一会的功夫便将这个结构复杂的画架给安装好了。
这款画架设计的很是周到,有装画笔和颜料的盒子,画架俯仰角度可以调整,可最长申拉至1.6米,下面还有万向滚轮。这样一个画架,肯定价格不菲。她不禁朝厨房嚷,“沈林伯伯,你买的这个画架肯定特贵吧?”
“也不是很贵,我看你那个塑料画架已经用了多年,而且那种画架适宜外面写生,这种是专门置于室内的,也牢固。”沈林从厨房出来,在厨房门口挂着的擦手布上擦干了手,走过来,帮她把画架抬到她的房间放好。
虽然这十几年来,沈林做过诸如此类的照顾他们母女,尤其是女儿的事情已不计其数,加上刚才吃饭时,对沈林再一次重申那番话后,云玲自觉总是这么下去不是个办法,于是回房拿了钱,塞给沈林。沈林面露不悦,似乎为着云玲这般急于划清界线的态度有些微愤,把钱重新置于饭桌上,只是沉默不语地看着电视。
这时,院子的门铃响了起来,俩人谁也没有动,就这么僵持着。入思从房间里出来,看到的便是这气氛僵硬的一幕:她母亲在饭桌旁边站着,手里捏着钱,而沈林伯伯,则坐着不发一言。她顾不得深想,跑去院子里开门。
门外是沈珏,手里提着个袋子。入思跟他耳语一番后,俩人方进屋。
“阿珏来啦?”
云玲和沈林俩人异口同声。
“大伯、云姨。”沈珏忙打招呼。
气氛因沈珏的到来,缓和了下来,入思把沈珏提来的袋子提到房里。出来时,沈林已经把茶几上的蛋糕拆开,沈珏在插着蜡烛,云玲则在电视柜下方的抽屉里翻找着打火机。沈林不抽烟,自然是没有打火机的。而她们母女就更是跟这些东西不沾边了。翻找出来的这个打火机还是去年过生日时留下来的,还好,里面的液态丁烷还有,打了几回,才打着了火,沈林逐一把十五根蜡烛点上。摇曳的烛火,将粉色的奶油蛋糕点缀的如梦幻般的诱人。
入思虔诚地双手合十,闭着眼睛在许愿,黑而长的睫毛,在眼底投了淡淡的阴影。透过烛光,看着她那张莹莹生光的脸庞,沈珏脸上有着不符合十五岁这个年龄的温柔。
翌日天早上,入思是被闹钟吵醒的,这是少有的事情,平时一般是她清醒着等闹钟响起,才起床,大概是昨天的生日玩得太累了。按掉指针指向七点的闹钟,把闹钟再往后延,便又倒头入睡。当闹钟再一次响起,她才一个鲤鱼打挺坐起来,猛然想起来,七点半要去渔港送鱼,于是立刻慌手慌脚地换衣服。母亲云玲已经去了沈林的铺子,餐桌上有做好的稀饭和咸鱼干,这个时候吃早餐是不现实的了,洗簌完毕,胡乱套了件T恤和短裤,从冰箱里切了块昨天剩下的生日蛋糕,抓起挎包和钥匙,骑着自行车就往港口奔去。
外面的天空碧空如洗,早晨的阳光,并不热,晨风从脖子上灌下来,凉凉的、柔柔的,使人感觉十分舒服。因是旅游旺季,早晨的小镇,已经进入了忙碌的状态,路上人来人往。她到达小渔港时,那里已经是一番繁忙的景象。
这是一个规模很小的渔港,停靠着十几只小渔船,渔民和商贩在讨价还价,小孩子手里提着形状奇怪的鱼或螺,互相炫耀追逐着。每每见此情景,渔港旁小杂货店里的黄阿伯总是摇着扇子迷蒙着眼睛,不知是看向远处的海还是看向海的后面隐藏着的更遥远的一番景象,然后感叹般地说起当年这个小渔港是如何的繁华与喧闹,光是渔船就停泊了百来只。清末明初,这个渔港曾经是东海岸的水运要道和主要渔港,周边的市县的渔船出海后都会来此交易,后来,便逐渐的没落了下去,取而代之的是距离东渔镇东南方向十公里之外的东澜渔港。
这些个典故,入思耳熟能详,但总是没法相信眼前这个小的不能再小的渔港与黄阿伯口中那个能够停靠百来只渔船的大港口有何关联。她把自行车停在黄阿伯的铺子旁后,便向符伯的渔船跑去。符伯和一个小工正在忙着将捕捞到的各式海鱼分类装箱,撒冰块保鲜,符婶正将鱼过称,并与商贩谈价钱,算账。
她看着他们忙碌的样子,非常不好意思地向符伯道歉来晚了,年过五旬的符伯和蔼地笑道:“阿思来啦,没关系的,今早你沈林伯伯跟我打了招呼了,说昨天你生日,睡晚了,让你多睡一会。”说完,便吩咐旁边的小工与她一起将一箩筐的新鲜海鱼抬到旁边停着的摩托三轮车上,待车上码好了足有一成年人高的箩筐后,入思便跳上车,戴上头盔,发动车子,往镇上的饭店开去。
送鱼这份暑期活,因为是用摩托三轮车送货,并不会太劳累,这也是母亲云玲允许她打这份工的原因,而符伯、符婶也特别地照顾她,有时候会把一些卖剩下的鱼、虾送给她,所以,她对符伯、符婶是感激的,所以干活也十分的仔细与卖力。
几趟下来,她便将镇区附近指定的几家海鲜店的鱼送完了,最后一家海鲜店距离镇上有些距离,位于小镇道路与通往海边的柏油路交接口。这家店往往是她选择最后送的,因为送完后,她会去海边坐坐,吹吹海风,有时候会从包里拿出画笔与画纸,简单地画上几笔,或者是采摘路边的开着的黄色小野花回家插在屋里的水瓶里。
她很是喜爱这种不起眼的野花,一年四季都有盛开,盛开于绿油油的肥厚的叶子丛中。小小的,简单的单层花瓣,一点都不起眼,甚至那些个整天围绕着三角梅及扶桑花嗡嗡乱飞的蜜蜂对它们也极少投以青睐的目光,它们开在公路的两边,默默地,一大片一大片地繁殖着,生命力顽强。
她觉得她就似那开满路边的黄色小野花般,顽强、乐观地活着。即便小小年纪就学着分担家里的压力,似男孩子般,日晒雨淋地捡螺、挖沙虫,没有班上女同学常穿的漂亮裙子,没有她们青葱般干净白皙的手指,但是这样的生活让她觉得充实、有意义。
第五章 寻她千百度
随着七月下旬的走近,天气越发地炎热了起来,往常清凉无比的早晨如今不复存在,取而代之的是猛烈的阳光,即使这个沿海的小镇不时地有海风吹拂,但是能够给人凉爽而舒适的效果微乎其微。
这天,送完鱼,满身是汗的入思,趁着午饭时间未到,便如往常般,将车停靠一边,上了锁,走到海边那片椰林里纳凉。意外地,看到一个身着白色衬衣,卡其色休闲裤,修长挺直的背影,正神情专注地看着身前的画架,连身后有人也没察觉。她身子往前探了探,看到画架上夹着的是一张白纸。入思看他的肤色很白,应该不是本地人,大概是来旅游的外地人,能在旅途中仍坚持画画,确实很难得,也没打搅他。
她在不远处的一片平整的草地上躺了下来,用帽子盖着脸,将透过椰林缝隙的斑驳的阳光遮挡开来,脑子里盘算着,好几天都没挖沙虫了,今天下午三点会有落潮,思量着如何瞒过母亲再去挖沙虫,忽地又想起几天前丢失的沙虫以及蓝衣女孩那张讲到沙虫时满是厌恶的脸时,内心无比的愤愤。
不知躺了多久,感觉身上热烘烘地,使她醒了过来,原来已经是日上中天了,中午的太阳开始毒辣了起来,透过椰林照射到身上,久了便觉得热。入思站起来,看到不远处的背影仍然这么站着,似一尊活雕像。她实在按捺不住好奇,走了过去一看,画纸上仍是空空如也。
“嗨!”她忍不住打了声招呼。
“背影”闻言转身回过头,入思看着他的眼里有一丝惊艳,这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有着一张漂亮得有些过份的脸,正午的阳光从他头顶倾泻下来,透过他额前细碎的头发,投在微翘而长的眼睫毛上,眼珠如染墨了一般。年纪大约虽只比她大一点点,眉眼之间却有着淡淡的化不开的愁思,脸庞看起来有些似曾相识。
“背影”因她突然的打扰,脸上有一瞬间的错愕,继而俊俏清爽的笑容在脸上漾开,右脸颊有个深深的梨涡,朝她绅士般、礼貌地微微颌首,“你好!”,语调温和,开口时露出了很白的牙齿。这样恍如阳光般温暖的笑容,让入思觉得刚刚凝结在他眉宇间的愁绪只是她的错觉。
入思看着他握着画笔的手,洁白修长,指甲短而干净,“我看你在这站了好久了,画纸上怎么都没东西嘞?”
“背影”看了看他眼前的画架,再看看远处的海滩,“是啊,怎么还没落潮呢?”
风马牛不相及的回答,让入思一阵的莫名其妙,但还是好心回答了他,“今天的落潮时间是下午三点以后咯。”
“是吗?这我倒是不知,那我下午再来好了,谢谢你告诉我这个。”说着收拾画架,往椰林外走去。
入思正想着,还真是莫名其妙的人呢。那“背影”突然折了回来,“请问,你是这个镇子的人吗?”
“嗯,是的。”入思虽不知他问这个的用意,但还是如实回答。
“那你知不知道几天前的傍晚这里发生了溺水事件,一个女孩救了一个年轻人?”
她闻言心里一个咯噔,想起他似曾相识的脸,想来他应该是那救人的少年没错了。想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况且从小老师就教导她,做了好事不应留名,本着发扬雷锋的谦虚精神,于是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啊?是吗?这我倒没听说过嘞。”
他看着眼前的女孩,黑而瘦,说话有着当地浓重的口音,尾音习惯性带着“嘞、咯”。
“这样啊,”他眼里有着失望,“我还以为你是这个镇子上的人,应该听说的,我可以向你打听打听呢。”说完,便头也不回地走了。
入思看着他离去的背影,也没多想,骑着车也离开了椰林。
她去渔港把三轮车交还给符伯,便骑着自己的车子,往镇中心去,想着中午随便在哪家小店填饱肚子,这时候母亲在沈林伯伯的铺子看店,一般不回家吃饭,她一个人也懒得张罗。
在经过沈福贵的海鲜酒楼时,沈珏正好从店里走出来,看到她,叫住了她,然后快步地走到她跟前,“阿思,才从渔港回来吧?我打电话到你家,没人接,正想去渔港找你过来吃饭。”
她往店里瞧了瞧,大堂里热闹无比,服务员忙碌地穿梭其中,看来,富贵伯家的生意真是越来越红火了,“不用啦,我随便去吃碗粉就打发了。”
“那怎么行呢?我爸今天早上进了些正宗的野生石斑,留着一条自家蒸着吃,你也尝尝鲜嘛。”
听到清蒸石斑,她不自觉地咽了咽口水,眼睛都放光了。
沈珏看到她这副馋样,脸上的笑意荡开了,“来吧,鱼大概已经蒸好咯。” 说着,手已经接过她的车把,把车停靠在店门口,落了锁,拉着她往里走。
到底还是嘴馋的小孩,在美食诱惑下,将母亲的禁令抛到九霄外,跟着沈珏进了酒楼。在经过大堂时,她扫了一眼闹哄哄的大堂,不经意间看到了刚刚在椰林里遇到的“背影”,此时正坐在靠窗的位置上,正和他对面的一男一女聊着什么,因背对着她这边,看不清那对男女的正面。
“背影”此时也看到了她,表情淡淡地,继续聊着天。她收回目光,跟着沈珏穿过大堂,步入了大堂后面的院子。
“阿墨,你有打听到那天那女孩是谁吗?”问话的是坐在“背影”对面的谢之年。
“没有。”回答的正是那天入思下海相救的叫方池墨的少年。
他夹了块白切鸡放到嘴里,满嘴的白味,不禁皱了皱眉,这种当地的四大名菜之一,白水煮就,无盐无味,他实在是吃不惯。虽然从小在G市长大,G市的饮食和这里相差无几,其中菜肴当中也有这道菜,但是因为母亲是北方人的缘故,雇佣的保姆也是来自北方,做的饭菜偏北方口味,因此,他一直不习惯吃这道无盐无味的菜肴。
他将口里实在咽不下去的鸡肉,轻轻吐在装食物残渣的碟子里,动作优雅好看,“镇上的人似乎都不怎么知道那天有发生溺水事件,当时在场的大多数是游客,赶来救援的也是海滩边那家海鲜大排档的员工,他们都称不认识那女孩。”
“我那天倒是跟她有照面,但是当时天都黑了,还没容我看清她样子,她急匆匆的就走了。”谢之年把前面的酱料推到阿墨的跟前,提醒他,吃白切鸡应该要沾这种酱料。“对了,小梦,你不是把那女孩的什么桶给弄丢了么?你应该知道她的样子吧?”
方池墨听得他这么一说,停下筷子,看着对面的谢之梦。
“我,我,那天我看到墨哥哥跳到海里,我光顾着着急了,那女孩我倒真的没仔细瞧,好像是挺普通的一女孩,指不定见了她我能认出来。”谢之梦支吾着。
这边,入思跟着沈珏刚在后院的一颗杨桃树下的石桌前坐下,店里的服务员便把刚蒸好的鱼端了上来,顿时周遭香气四溢。她已经急不可待地拿起筷子,往她最喜欢的鱼尾巴上夹。沈珏则细心地把酱油、蒜末、香菜末、黄灯笼辣椒,倒到调料碟里,调好,滴入桔子汁,放到她跟前。
这张石桌是围着一颗杨桃树而打造,树干从石桌中间长,顶冠浓密。这个时节的杨桃已到开花的季节,满树的桃红色的小米粒似的花朵,长势奇怪,花朵居然是一捧一捧地从树的枝干冒出来的。风一过,便有零星的花朵掉落下来,落在桌上、俩人的头上,偶尔有落在餐盘里,他们也不以为意,用筷子夹出来,继续吃。
第六章 她在阑珊处
他们正吃着,服务员又将一盘炒好的辣椒长锥螺端了上来,是她极爱吃的菜。青的葱,红的辣椒,混在墨色的螺之间,颜色煞是好看。
沈珏把新端上来的盘子推到入思跟前,“阿思,你听说了吗?前几天有人在海里溺水,有一女孩下海去救人了,后来被救的人在镇上到处打听那女孩的名字。”
“是吗?我怎么没听说嘞?” 入思用手拿起一个长锥螺,嘴将尾端吸一下,再将头放到嘴里用力吸,将吸出来的螺肉嚼完后,淡淡应道。心想,多大个事啊,用得着满镇子寻人吗?我怎么感觉我就成了“通缉犯”了一样?
“我那天看到你满身是水,被雨淋了也不至于那么狼狈… …”
“哎,我说阿珏,难道你怀疑那人是我?” 入思打断他,语调微高,瞪圆了一双杏眼,盯着沈珏,“你又不是不了解我,要真是我救的人,我早就当时留名或者事后邀功,领报酬了,我那么缺钱,怎么可能放过这么好的寻求回报的机会。”
“嗯,说得也对。”沈珏深以为然地点头。转而一想,又担忧道,“阿思,你还是要继续去挖沙虫吗?我跟我爸提了,你可以来我们家店打工,工钱是你送鱼的两倍,你不用风吹日晒地捡螺,也不必煞费苦心地瞒着云姨去挖沙虫。”
“阿珏,这是我的事。”
又来了,沈珏以手扶额,深感无奈。每次只要一给她提建议,让她接受他的照顾,她总是以“阿珏,这是我的事。”来回绝他。
“阿思,你来店里打工,并不是我帮你,你也是靠自己的劳动挣钱的啊。”
“我觉得打一份工就行了,上午送鱼,下午捡螺、落潮时挖沙虫,空余时间在海边画画,我觉得这样的生活挺好。” 入思无比认真地看着他说,“况且,我妈也不会同意我到店里打工的。”
“那我陪你一起去捡螺、挖沙虫。”
“不用的,阿珏,你不须为了我这么做,店里生意这么好,你应该留在店里帮富贵伯。况且,你们家不需要卖那点螺,那点沙虫来过日子,阿珏,我们还是不一样的。”
沈珏知道她说的“不一样”指的是什么,在事实面前,他深感无奈,他是那么想时刻陪在她身边,就像小时候那般。他与她一起长大,他知道她无奈时喜欢翻白眼,笑得得意时左边眉毛角习惯性上扬。他知道她喜欢杨桃,她吃杨桃时从不直接咬,而是将其横切成一片片五角星的摸样,然后总是举起最中间最大的那一片五角星,仔细端详片刻,然后眉眼弯弯地说:“阿珏,你知道吗?杨桃是这世间最浪漫的水果了,在国外,它有一个梦幻般的美称‘Star fruit’——星梨。”
这十几年她在他生命里无时不刻的存在,因为她,他从未觉得这世间有哪个词语如 “两小无猜,青梅竹马”般使他感觉愉悦而欣喜。然而,青梅竹马的情感,如逆水推舟,不进则退。而这种阻止前进,往后拉的无形力量似乎便是两人日益悬殊的家世以及那些捕风捉影般地谣言,有时候他甚至恼恨于家里一日比一日好的境况。他父亲店里的生意是越来越红火,暑假期间,他也常在店里帮忙,很多时候都是忙到很晚才回到家,见她的机会也比以前少了。
她母亲云姨,在镇上小学教学生画画,由于是非正式的公办老师,收入微薄,尤其是她在生阿思的时候,落下了病根,腰不好,不能干重活。母女俩的生活费、阿思的学费、颜料纸笔费光是靠那份工资是难以为继的,大伯虽然一直都有照顾,但是也是杯水车薪。所以,从小,阿思就一直在海边捡螺去卖,或者去渔港捡渔民扔掉的小鱼小虾。长大了些,除了去渔港送鱼,便是在落潮时,去挖沙虫,她的挖沙虫的功夫还是他教的。
她一直是个乐观而对未来充满憧憬的女孩,勤奋、刻苦,一点也不娇气,面对南中国无比毒晒的阳光,她总能像向日葵般,跟着太阳转,时常观察着他桶里的成果,然后总是不时地笑眯眯地提醒着他,“阿珏,你又落后咯!”他无比怀念她总是在最后收工时,看着自己满桶的战利品时,一双杏眼无比藐视又无比愉悦地瞧着他,“阿珏,你看,古人的青出于蓝胜于蓝果真是为着千百年后用在你我身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