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碍,只是告诉您这小徒弟不要小瞧任何人,免得将来自己吃亏都不知道缘由。”沈霁禹瞟了一眼那个小伙计说道。
“呵呵,来里屋谈,让老妇看看你要卖的是什么药材?你称我齐掌柜就行。”说着带着沈霁禹向里屋踱去。
“到也没什么,就是山上采的一些甘草。”沈霁禹递了过去。
“成色倒不错,这些给你一百五十钱,老妇可是不打诳语的。”齐掌柜说着自己乐了。
沈霁禹沉吟了一下,道:“成,以后我应该还会采些药材,希望还能有机会和齐掌柜合作。”
“自然,自然。”齐掌柜让人取了钱付给了沈霁禹。
沈霁禹出了里屋,正与齐掌柜告别之际,瞟到了一个瘦削的身影,正与济善堂的伙计说着什么,那伙计很是不耐烦的打发着什么。齐掌柜顺着沈霁禹的目光看了过去,出声问道:“出了什么事?”
正文 第六章 再相逢
一双大大的眼睛祈求似地看过来,沈霁禹想起来那人就是昨天在河边碰到的,昨天没有看得清楚,苍白的脸没有什么血色,嘴唇由于干涩已经泛起了死皮,甚至透着血丝。挽起的发髻上插着一根简单的木簪子。虽然穿得破旧,可是却给人一种清爽利落的感觉。
“齐掌柜我都和这人说了,最近药材价钱涨了些,他今天带的钱只够抓两付药的,这人偏求我通融通融,再抓一副药,说差的钱下次补上。他不来我哪找他去?岂不最后我自己得掏腰包补上?”小伙计抱怨道。
“我一定会还回来的,只是家离得远,过来一趟着实不易。家里还有很多活计没有做完,实在脱不开身,下次过来我一定把药钱补上。”叶初晴心里很是着急,爹爹这两天病得又重了些,今天终于抽出时间来镇上给爹爹抓药。一会走着回去有得一个来时辰,秦大夫说了,爹爹得吃三
副药才能见好,自己手里的钱实在不多,又恰巧赶上药材涨了价钱。
沈霁禹的感觉就是这人的声音很好听,温温和和的听起来很舒服,凭他的识人经验这人不像贫苦人家教养出来的,更像是受过细心教养的人。
齐掌柜沉吟了一下,“这样吧,你告诉我你家的住哪,如果你不来,我也好知道你在哪?”齐掌柜还是很愿意相信这个人的,不然如果有人编个住的地方谁也不知道。
“我,我…”袖口的拳头攥得紧紧的,狠狠地咬着下嘴唇却不肯多说一个字。他不能说,娘是非常要脸面的人,不能让人知道他作为叶家的人竟然在外面付不起药钱。他不能因为几文钱丢了娘的脸面,这就是他受得再多的委屈也不肯放下的最后的坚持。
“齐掌柜,你看看,就这样谁知道他是不是什么占小便宜的人。”小伙计想这人果真有古怪,幸好自己没有答应这人的要求,刚才还为自己不通融有些过意不去,现在看来自己真是有先见之明。
“我,我不是…”又有几个好事的人向这边看来,叶初晴不知是被羞得还是急得,半天说不出话来,脸憋得红红的,身形显得更单薄了,仿佛一阵风吹来就能将他吹散开。
沈霁禹莫名的为这人感到心疼,可能因为自己曾经也苦过吧,“还差多少药钱?”
“差十五文钱,怎么,你要发善心吗?”说话的小伙计挑了挑眉毛斜着眼睛看着沈霁禹,秀气的脸上彰显的世故,实在不协调。
叶初晴这时才注意到还有沈霁禹在,抬眼正对上沈霁禹的眼睛,惊慌的避开了目光,心咚咚的跳了几下,他认出了这人是那个洒脱地人。而那人的家应该离自己家很近,估计是附近某个村子的,更不能让他们知道自己是叶家的人。
沈霁禹也懒得费口舌,从衣服的布袋里摸出了十五个铜板,递了过去。叶初晴垂下了眼眸,冲着沈霁禹福了福身,却不接过钱,匆匆拿过已经包好的两副草药转身出了济善堂。沈霁禹悬空的手心还躺着钱币,不由得好笑,每次都是那人匆匆的逃掉,摸了摸自己额头的痂,自己没那么可怕吧。
小伙计倒是很开心地挖苦道:“人家小男子怎么能无缘无故的接受一个女人的钱财,若让人说道了去,以后很难找到好人家的。就算定了亲,让婆家知晓了,将来的日子也会叫人拿捏,难不成你要娶了那人?十几文钱换一个小夫郎倒是划算的很,你这如意算盘打得真好。”
“不劳这位费心,沈某人已经定亲,既然要娶亲,定是要许未来夫郎一生。愿得一心人,白首不相离。”说完自己也会心的笑了。
叶初晴刚刚走得有些急,忘了把提过来的篮子拿走,又返了回来,恰巧听到沈霁禹的话,定定地站在门口,紧紧地闭了会眼睛,却终究抵不过一蜿清水滑落。咸咸苦苦的,失魂落魄的走了,这个世界上还是有人能懂自己的,那人的夫郎一定会是个幸福的人吧。至于自己就这样吧,苟且的活着,残喘一世。
沈霁禹自是不知一时与他人的口舌争论竟然给别人造成了如此大的震撼,这当然也是她的真实想法,她最受不得的就是感情的背叛,当然现在生活的世界以三夫四侍为荣,想想她都会冷汗淋淋。
傍晌午集市上的人渐渐少了,剩下的那只野鸡也被张猎户帮忙卖了八十五文钱。沈霁禹数了数小金库,今天的收入加上她爹给的一共四百七十八文,这是她这一世第一桶金,虽然少了点,沈霁禹的心却非常激动。沈霁禹暗暗决定回家交给他爹二百文,一会在街上逛逛买点东西回去,虽然上一世为了注意保养,特意去粗粮馆吃些山野菜和粗粮,但架不住总这么吃,自己都快变成粗粮色了。
沈霁禹花了三十文钱割了二斤肉,又给她娘买了一坛十斤的酒,给她爹买了个桃木簪子,跑到书摊花了十文钱租了一本律例的书籍,一本史籍。沈霁禹是梨树镇的名人,一向是文人不与匪斗,更何况沈霁禹还给了十文钱,所以书没费什么事就借到了,以至于书摊的老板接过钱的时候很是惶恐。杂七杂八的又买了些调料什么的,数了数还剩下三百六十八文,细心揣起来,沈霁禹很久都没有过钱如此重要的感觉了。
从张猎户的驴车上将东西卸下来,沈霁禹匆匆和张猎户作别,兴冲冲的搬着东西进了家门。少不了沈夫郎说道沈霁禹不会过日子乱花钱,但沈霁禹却看到她爹拿着那把桃木簪子时眼睛红了,背过身去偷偷试了试眼角。
沈霁禹撒娇似的说:“爹,戴上让我们看看,等禹儿赚大钱给你买金簪子。”
“你这孩子竟说胡话,爹哪有那种福气。”
沈霁禹置气似的说:“我说能就能,你不相信老闺女。”
“信,爹当然相信。”
晚上沈夫郎做了一桌好的,沈婆子喝着沈霁禹买的酒,喝得那叫一个理所当然。不过这一顿饭沈婆子的话多了很多,看沈霁禹也顺眼多了,话里话外透出的她是我女儿的自豪感,也不像以前张嘴闭嘴都是“孽障,小畜生”喊沈霁禹了。
沈霁禹赔她娘喝了一盅酒,连她爹都跟着喝了一口。她很满足,望着窗外的一轮满月,她早已放下了对前一世家人的埋怨,希望他们能在某一刻想起曾经有个自己。想想今后的生活,沈霁禹有些期待有些兴奋,费了颇多的心神才睡着。同样一轮明月之下,也有一个人失眠了,却怀着不一样的心情。
正文 第七章 再议婚事(上)
“爹,药我已经煎好了,趁热喝了吧。”叶初晴将药碗端放到木桌上,俯身轻轻的将他爹扶起来,靠坐在床头。
“咳,咳咳,费那钱做什么?唉~我这把老骨头,别费这心思了。我留在这世上也是个累赘,咳,咳咳。”其实叶爹爹尚不到四十岁,头发却花白了很多,加之近些年又患了哮喘,入春时节病情都会有所加重。人看上去面色灰白,骨瘦如柴,颧骨突出,面颊下陷,一双大眼睛显得更加突兀,只是失了生的气息。
叶初晴鼻子酸酸的,生生的将眼中聚集的水汽压了下去。娘生死不明,就连爹爹也要弃他而去吗,他只有爹爹了。
“爹,娘会回来的,你不想见见娘吗?爹要快些好起来,还要亲手为晴儿穿上嫁衣。”叶初晴将药端到他爹面前,喂她爹喝了下去。
“晴儿,听爹的话,不用抓这劳什子的药了,爹的病自己清楚,死不了人的,挺过这些时日,自是会好。留些钱傍身,总归是好的,咳咳。没有嫁妆的人,在婆家又怎生立得住脚。”
叶初晴的爹爹和娘是青梅竹马,两家本来也有生意往来,由于长辈走的近,两个孩子的感情自是深厚,两家也都看好了这段姻缘。可人算不如天算,叶初晴的外婆做生意贪大,资金短缺,生意尽毁,自来锦上添花者多,雪中送炭者少。悲愤之下撒手人寰,叶初晴的外公那时正怀有七个月的身孕,受了这样的打击,导致早产,一尸两命也随着妻主去了。当时叶爹爹只有十二岁,叶初晴的奶奶将叶爹爹领回自己家中抚养,也算是尽了姐妹情谊,也想着等这孩子行了笄礼,就娶来做女婿,看着长大的孩子人品相貌自是信得过,况且贵在两个孩子的感情好。后来叶初晴他娘中了举人,被有权势的乡绅看中了,想着将自家的小儿子嫁给叶初晴她娘,正赶上叶初晴奶奶的生意出了问题,只有那乡绅能帮忙疏通疏通,起初叶初晴她娘抵死不从。却架不住爹娘相求,无奈娶了那人之子,也就是叶家的当家主夫。叶爹爹终是放不下叶初晴她娘,即便是做侍夫也没有嫁与他人。叶初晴她娘终归是觉得亏欠叶爹爹,平日里对叶爹爹照顾颇多,连带着也更疼一些叶初晴,即便是正室所出的叶初阳也稍逊一筹。正室终归是正室,加之出身要比叶爹爹好很多,不像叶爹爹连娘家的靠山也没有,所以平日里没少给叶爹爹小鞋穿,但碍于叶初晴她娘的面子倒也没有做出太出格的事来。叶初晴的奶奶、爷爷相继去世,他娘也杳无音讯,而他娘的生死不明叶初晴更是脱不了干系,导致正室更是对二人看不过眼,叶初晴爷俩的日子就越发的难过了。若不是为了维护个好名声,早在几年前叶家主夫就将二人撵出了宅院。
“爹,晴儿心里有计较,不要挂心,安心养病就好。”叶初晴抚了抚叶爹爹得背,又搀扶着叶爹爹缓缓的躺下。
院里传来了细碎的脚步声,幽暗的光亮映着窗纸透了进来。平日里他们住的屋子是鲜有人来的,上屋的人不屑于来,下人们又多少有些避讳。
“弟弟可是休息了?”话音未落,屋门就被推了开。叶初晴一看是主夫和叶初阳带着两个使唤进了屋,来人三十几岁,身材富态,面泛红光,一身绫罗,叶初阳与此人有七分相像。
“是主夫大人过来了,青岚招待不周,晴儿快些给主夫侍奉些水,咳咳。”叶爹爹本名叫楚青岚,叶初晴的名字其实是冠继了他爹名字的谐音,可见她娘对他爹的情谊。
“初晴见过父亲大人。”见过礼,叶初晴起身就想为主夫续上热水。
“弟弟好福气呀,这么早就得以休息。哪像我这做哥哥的,哪能比得上弟弟这等福气,我就是劳累的命,家大业大的,哪都得顾得上眼,一点差池都出不得。”叶家主夫转着手上的玉扳指,幽幽地说着风凉话。
“初晴啊,别忙活了,过来让父亲看看。我们家初晴出落的越来越秀气了,倒是便宜了沈家那丫头。”叶家主夫拍着叶初晴的手说,一副慈父样。
“哼,真好笑。”叶初阳撇撇嘴。
“父亲大人过奖了,讲求好样貌,还得数出阳弟弟,初晴是上不了台面的。”叶初晴答道。
“这还用你说,和我相提并论也不看看自己的德行。”叶初阳嗤笑一声。
“初阳,不得无礼。眼看着再有两个月,就到了初晴的婚事,咱家虽说看起来富足,其中的亏空只有咱自家人知道。初晴腿这毛病,弟弟你也清楚,初晴年岁又过了适嫁的年龄。为了初晴的婚事哥哥我是操碎了心,说不准还要让人戳脊梁骨。唉,好人自是难为啊。咱们也不要人家的聘礼,倒也没必要徒劳的搭上什么嫁妆,若那人贪了初晴的嫁妆,咱们不就是白白地吃了亏,况且咱们家今非昔比,妻主若是在咱们叶家也不能走到这份田地。”说着,抬起袖口拭了拭眼角。
叶爹爹得眼角也红了,引得一阵咳嗽,叶初晴赶快帮着他爹顺了顺气息,叶初晴他娘永远都是叶爹爹的软肋。
“瞧瞧我都老糊涂了,提这伤心事作甚,徒劳的伤了心神。不过再苦咱不能苦了孩子不是,哥哥我今天特意叫人在布装订了这红色缎面。好拿来让初晴缝制嫁衣,父亲没什么好东西,送给你一对银镯子当做贺礼,初晴可不能嫌少。”说着给侍从递了个眼色,那人就将两个用红布包好的镯子递给了叶初晴。
叶初晴接过,说道:“谢过父亲大人。”
“嗯,好孩子。如何做人夫的事你爹都会讲与你听,我就不多言了。你嫁过去好歹是做主夫,记住,夫和侍永远都是不一样的,夫就是夫,侍就是侍。放心父亲是不会害了你的。”他这话看似是讲给叶初晴听,实则是念叨给叶爹爹听的。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走了,弟弟好生休息。”
“让主夫大人费心了,初晴送送主夫大人,咳咳。”
叶家主夫带着一干人等风风火火的撤离了屋子。
正文 第八章 再议婚事(下)
叶家正夫哪是过来关心的,纯是为了给叶初晴爷俩添堵来的。
叶爹爹这几日不知道从谁的口中得知,叶初晴将所嫁非人,急火攻心所以病情才越发的重了,经正夫这么一闹,今天的药算是白服了。
叶初晴进屋的时候,叶爹爹正蜷缩着身子,面朝里床躺着,肩膀一耸一耸的,隐隐约约传来一阵阵压抑的咳嗽声混杂着的隐忍的呜咽声。叶初晴定定地立在门口处,任料峭的春风侵袭着自己单薄的身躯。薄云笼月,形单影只,夜风吹过,青丝拂面,更显得清冷。叶初晴忽感一股寒气从脚底直窜头顶,他觉得自己是那么的孤独无助,仿佛掉入了冰冷的深渊,任是如何挣扎都逃不开,谁又是他的救赎。他感到自已与爹爹隔得是那么的远,他不敢上前去安慰爹爹。叶初晴张了张嘴,薄薄的嘴唇颤抖了几下,却发不出任何声音,一股撕心裂肺的痛撕扯着自己。眼神飘到了那匹布上,仿佛那热烈的赤红灼伤了双眼,大颗的泪珠一颗颗的滚落,溅湿了衣襟。其实比起对那人的怨,他更恨自己,是他亲手毁了这个家的幸福。嫁衣,多么讽刺啊,莫不是因为婚事,一切都不应该是如今的情境,如果可以选择,他宁愿终生不嫁。
生活依旧要继续,命运的齿轮也不会因为假设而错开。叶初晴用水净了面,深深地吸了一口气,调整好情绪抱着布匹,向他爹讨教如何绣嫁衣。他知道,因为夜幕会添了人心的慌乱,而寂静更甚了孤独,所以他要陪着爹爹,值得庆幸的是他还有爹爹可以陪伴。
叶爹爹身体不好,说不了太久的话就会感到疲累,于是便躺下休息了。面对儿子即将嫁为人夫,他有太多的舍不得,更何况那人风评又是那般,自己的身体也不争气,若不是自己的身体这般不堪,晴儿也不能屈就于正夫的安排。本想了断残生,看总是抱着妻主还健在的念想,总想着能再看到她一眼。更何况如果自己去了,晴儿更是无依无靠。爹娘走的那会他就想,哪怕身负重债,哪怕爹娘卧病,自己可以照顾他们,也不想他们舍自己而去,徒留自己一人无所倚仗。所以即使留着一口气,苟延残喘他也不能留下晴儿一人,更何况是在晴儿终生所托非人的情况下。
叶初晴听过别人对沈霁禹的议论,嫁给那样的人也不错,至少不需要感情的付出,也不会再受了伤害。抚摸着那对老式的银镯子,这就是自己的嫁妆啊,过往一幕幕浮现在眼前。
那天自己看见娘亲过来看爹爹,一时玩心大起,就偷偷的躲在门后,想着趁娘亲不备跳出来吓一吓娘亲,却听到了娘亲和爹爹谈起了自己婚事。
“青岚,这是我给咱家晴儿准备的嫁妆清单,你这做爹也过过目。”叶初晴的娘乐兴奋的将单子递给叶爹爹,看起来更像是邀功。
“但凭妻主做主就好。”叶爹爹放下手里的绣活接过单子。
“当然还是要经过你这做爹的眼,很多细微处我不如你们男儿家心细。”其实,叶初晴她娘还是信心满满的。
“这,妻主这是不是太厚重了些。”叶爹爹接过清单疑虑地看着自家妻主,清单上所列之物在郡里面都算得上丰厚的嫁妆,虽然他们也算家底丰厚,可这嫁妆仍是多了些,虽然知道妻主疼晴儿,可是晴儿终究是庶出,正夫那里多少是说不过去的。
“我叶枫的爱子出嫁自是不能让人看轻了去。”叶枫摆了摆手止住了楚青岚的话,一起生活了这么多年,她当然知道青岚担心的是什么。
“我想好了,叶家也不是什么嫌贫爱富之家,等着魏晨那丫头进京赶考回来,管她有没有考中,都为他们操办了婚事。难不成还让晴儿等着她高就,我家晴儿可是等不起的,她若是敢不从,老娘就绑了她让她做上门媳妇,哈哈。”楚青岚也被妻主逗乐了,魏晨是个心高气傲的人,若不是她与晴儿两小无猜,楚青岚是不会将晴儿嫁给这样复杂的人的,因为从一个男子的直觉来看,魏晨有太多的想法,而她也会为此而舍弃很多。
叶初晴的怀里像揣着一只小鹿一样咚咚的跳着,原本白皙的小脸红扑扑的,躲在门后腿都麻了,却不敢挪出来,若是让他娘看到了,少不得一翻说笑。叶初晴心理愤愤的抱怨着:“娘真讨厌,都没有问一下自己的意愿,就要将自己嫁人。”可是又想到再有半个月的时日魏晨姐就赴京赶考归来,自己就要成为她的夫郎,脸似乎都快燃烧起来,双手用力的捂着脸想降降温,却发觉脸更热了。亏得后来铺子里的掌柜有事来找,叶枫匆匆离开了前去商铺处理事情,叶初晴才得以脱身,楚青岚好笑的看着叶初晴偷偷的溜走,也不点破,这小男儿家的心思,他是最清楚不过的。
后来叶初晴有看过那张清单,白银百两,宅院一套,商铺两间,良田四十亩,玉器数件,绫罗绸缎数匹。叶初晴看到清单时也很震撼,他没想到娘竟然给他备了如此丰厚的嫁妆,即便是大富大贵的人家对待嫡子也不会如此舍得,毕竟儿子嫁了就是别人家的人了。
“咳咳,咳。”叶爹爹即使睡着了也难以止住咳声,咳嗽声碎了叶初晴的梦,将他拉回了现实。叶初晴看着手中孤零零的镯子,是那么的可笑,掂量一下两个镯子应该也会有二两多吧,这回爹爹的药钱可是有了着落。可是想想自己要开这个家了,心里空落落的,爹爹又怎么办呢。爹爹身体不好,又没有人在跟前顾着,唉,但愿成亲前爹的病能有所起色,眉头紧锁着,不禁忧心忡忡。
正文 第九章 忙春耕
沈霁禹这半月来忙得不可开交,每天早早的就爬起来,和她娘下地耕作。古代农耕是纯劳力,她们这些贫苦人家不比大户人家,还有得牲口可以使用,可她们就是牲口的活也得人干。沈霁禹怕她娘累到,什么脏活累活都抢着干,左右她家的地也不是特别多。每每快到晌午的时候,村里有些年岁的老太太都会出来溜溜弯,给家里做活的晚辈送送水,而这些人在村里多少都是有些声望的,这时候她娘都会收了手里的活,点上老烟袋砸吧几口,和老太太们闲着没事磕磕牙。
“沈婆子你今年倒是偷得清闲?”张家老太问道。
“这不老丫头在地里忙着呢,我这刚做些活计她就让我歇一歇,索性我就过来和老姐姐们聊聊。”沈婆子说着嘿嘿一笑,用力地抽了一口。
沈家的情况,杏花村的人都比较了解。每年一到春忙时节,沈霁禹都会溜到镇里闲逛,连人影都抓不到。就沈婆子这么一把老骨头忙活,总是在人家忙完了,她家还没有忙完。经常还需要儿子带着儿媳来帮忙,惹得婆家多少有些不乐意。今年看到沈霁禹下地忙里忙外,大家都新奇得很,不过大家都只是好奇也没人敢做什么评论,万一惹到了沈霸王,吃亏得很。大家对沈霁禹下田的事多少都抱着看笑话的心理,沈霸王什么时候竟然吃得了这份辛苦,说不定哪天这人就懒得过来了。
这些天沈霁禹的确累得要死,就是前世也没吃过这样的辛苦,毕竟家里对待女孩都会心疼些,但现在自己境遇毕竟不同。虽然每晚累得腰都有些直不起来,不过她却感到很充实。皮肤被晒得泛着些微的小麦色,原本沈霁禹这人长得就不难看,这样一来反倒衬得人更加的俊朗,人也充满了精神头。
趁着中午大家都休息的时候,飞快地扒拉一口她爹送来的午饭,就找到一棵树墩子上坐下,翻看手里借来的书,这些古体字大多她都认得,就是书写起来有些麻烦。晚上她爹是不会舍得点太久油灯的,所以沈霁禹每天中午都会抓紧时间看一阵书。其实沈霁禹原主小时候很喜欢念书的,在她三四岁的时候就拿着小板凳到村里的教书先生那旁听,当时大家还说笑将来沈家定是要出一个状元郎。
可任谁都没想到,沈霁禹到了该入学的时候却厌起学来。用沈婆子的话就是:“这小犊子,算是没治了,你越让她做什么她就越和你唱反调调。”起初沈夫郎刚将沈霁禹送进学堂的门,她就从窗户跳了出去。书本本就是金贵之物,她却不知道丢了几本,跑出去就是上山捉雀下河摸鱼。等到晚上偷偷溜回家,伸长脖子趴在床下往屋里瞧,就见沈婆子坐在炕沿上,手里执着鸡毛掸子等着她,单单鸡毛掸子都不知道打飞了多少,沈夫郎一边拦着一边哭,沈婆子气得摔了东西不管了。后来家里也不指望能出个秀才了,加之也实在没有那个闲工夫管她,也就放任了。沈婆子都想好了,就那么一个闺女,将来家里的地就给沈霁禹种,混个温饱也不成问题。只是没有想到自从沈霁禹结识了陈乔,就和大牙、椿子几个发小结成了小帮派,越混越没个人样。不说田里的活不会侍弄,就是那惹事生非的劲,说不准哪天惹了不该惹得人,落不得个好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