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秋一听父母的决定,乐了。上学嘛,好办好办,就咱这水平,那绝对可以混得风生水起啊。前世有位童鞋说得好——混了这么多年,觉得还是幼儿园最好混啊。想到这,麦秋自是满口答应,显得相当兴奋。
麦子杰夫妻对女儿的反应也是十分高兴的,哪个孩子一提上学不是又哭又闹的,还是自家孩子最懂事啊,还如此好学。
于是,开学的第一天,麦秋背着新买的小书包,坐上麦爸爸的“大杠驴”雄纠纠气昂昂地出发了。
显然,现实永远是残酷的。整个上午,麦秋就在哭声、笑声、叫声等混杂噪音的荼毒下度过。午饭时间,麦秋咬了口包子,立刻缭乱了——包子馅居然是米饭!注意:此包不是烧卖,里面的米也不是糯米,就是普通的圆米,还有几根青菜叶子,那味道,别提多销魂了,麦秋不禁内牛满面:师傅,当年在大学食堂掌勺的就是您吧?下午自然又是一通群魔乱舞不说。
终于挨到放学时间,麦秋拖着饱受摧残的身躯回家。晚饭时,麦妈妈问起麦秋第一天上学的感受,麦同学双眼饱含着泪水,无比激动地感慨:“我恨小鬼!” 说完便埋头狂扒饭,以慰藉中午受伤的胃。
麦妈妈失笑,这是什么话?自己不也是个小鬼头嘛。
第二天早上,麦秋还是不情不愿地被自家老爸送到幼儿园,没办法,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万恶的教育制度啊!麦秋在心中呐喊。
几星期之后,麦秋终于适应了高分贝的环境,真是不容易啊!忽略掉噪音的问题,幼儿园的生活显得自在多了。作为一个以懒出名的女人,麦秋是低调到不能再低调,混在小孩堆里跟着嗯嗯啊啊,日子别提多逍遥了。
而再美好的生活里也会有瑕疵,这个瑕疵来源于麦秋的一个同班同学——于莎莎。此女家境不错,又被父母溺爱,成绩也很不错,由此形成十分乖张的性格。按说像麦秋这种不显眼的人物是不会和她发生冲突的,但是,俗话说的好:你不去惹事,自有事来招惹你。
这两人的矛盾还要追溯于几天前,那天,于莎莎正好穿了身粉色的纱裙来上课,自是吸引无数眼球,同学们羡慕之意让于莎莎很是得意。
但对麦秋这种重生人士来说,于莎莎这身行头是别指望能被给出多高的评价,简直是俗不可耐啊,那时代人的品位真不是一般的奇怪。
她环视了下四周,却发现麦秋并没有露出和其他人一样的表情,这让于莎莎觉得不爽,在她看来,大家都应该羡慕、嫉妒她才对。
于莎莎腾腾地走到麦秋桌前,骄傲地抬起小下巴道:“同学,我这身衣服很好看吧!”
正神游太空的麦秋这才回过神来,对她嚣张的语气微微皱了下眉头,但麦秋也不想惹事,敷衍地说了句:“不错。”
“你这是什么态度!”麦秋脸上明显的不在意自是惹怒了这位“大小姐”,
“就这态度,不喜欢找别人去!”还穿粉色纱裙,你当你是去“二婚”呐?麦秋虽不屑于欺负小鬼,但也不能让人家骑自己头上不是。
于莎莎涨红着小脸,半天憋出一句:“不跟你玩了!我还要去让其他人都不跟你玩!”
听到这句话,麦秋差点笑出来,这话太经典了,不知多少童鞋都说过。
“嗯嗯,去吧去吧,巴不得呢。”麦秋嫌弃地对她摆摆手。
至此,二人的梁子就这么结下了。
小孩子的报复方法不外乎是严密监视对方行动,有一点违纪现象立刻向老师打小报告。因此别指望于莎莎小同学能有啥创新精神。这种行为虽幼稚了些,但对麦秋也造成了些许困扰。
过惯了大学生活的麦同学对幼儿园的课堂纪律本就很不习惯,想想也是,你见过哪个大学生每天上课还双手被后面,腰挺得直直的,恨不得把老师盯出个洞来?不躺桌子上给你玩挺尸就不错了。
每当麦秋腰酸背痛偷偷扭几下时,就会听到某女尖锐的声音:“老师,麦秋同学不认真听课!”那语气激动的,跟打了鸡血似的。
在这就不得不提下麦秋的班主任杨芹芹了,用两个字形容——万恶。很多老师都有一个通病,喜欢成绩好的同学,这不算啥,但有些却是偏心偏得把肺叶都给挤没了。杨芹芹就是典型代表。
麦秋的档案中,麦家夫妻的职业都填的十分隐晦,再加上麦秋无比低调的成绩,自是无法同成绩好,家世优越的于莎莎比。天平偏向哪边,答案显而易见,麦秋挨训的次数越来越多。时间久了,某麦便成了大家眼中的坏孩子,被华丽丽地孤立了。
对这种结果麦秋无比乐意,天知道她多不喜欢和这群没长毛的孩子打交道。于莎莎也十分高兴,自以为出了口恶气,也就懒得再去挑她的毛病。麦小包的生活终于又一次回归平静。
没了于莎莎的针对,老师同学也对她爱理不理,麦秋过的更加自由。课没必要再听,某麦便顺了自家老爸的借书证,跑去图书馆借了本小巧的英汉字典,用以消磨无聊的课堂时间。
麦秋前世学得最烂的就是英语,原因很简单——懒得背单词。对于某麦来说,做一套数学或理综卷子都比背一篇课文来的轻松,因此在英语上吃了不少亏。有了前世的教训,麦秋自是不敢怠慢,语言这玩意,越早学越好,再说现在也有的是时间。
除了背单词,麦秋还缠着麦子杰给她买了个收音机,每天早上伴着号角声起床后,抱着收音机跑离家不远的小公园里呱唧呱唧一会儿,再洗漱、吃饭准备上学。生活变得充实多了。
后来,麦秋又多了项新的娱乐活动——弹吉他。话说那是个阳光明媚的早晨,麦秋像往常一样往公园走,忽闻一阵悦耳的吉他声,寻其源,只见一青年坐在台阶上,边弹边唱,无比沉醉。
听到熟悉的旋律,麦秋便坐在离他不远的椅子上,一边欣赏,一边不住点头:嗯,水平挺高,声音也挺有磁性,不错不错!要不要把他骗来教我捏?
“听得还满意?”
一个有些戏谑的声音打断了某麦的思索,抬起头,看到的便是张放大的俊脸。原来人家已经唱完,自己却天马行空不知跑哪去了。
“额,挺好。”麦秋差点咬到舌头,这哥们长得,真让人想失态啊。
“你能听懂?”语气里透着怀疑,甚至还有一丝轻视。
麦秋眯了眯眼睛,对其态度很是不爽,随即轻笑一声,说道:“Sealed With a Kiss,蝴蝶梦的主题曲,啧啧,居然被你糟蹋成这样。”
“哟,小丫头还真知道!”此男自动忽略掉最后一句话,抬起爪子摸摸麦秋毛茸茸的头顶。
麦秋本想拍掉他的爪,想了想却也没动,任他“roulin”了会自己的秀发,接着扯下他的衣角:“你教我弹吉他呗。”
麦秋一直对吉他很感兴趣,前世倒也学了一些,只是后来要做的事越来越多便渐渐荒废掉了。
“教你?有啥好处?”某男突然有了逗小孩的兴致。
“切!”麦秋翻个白眼,“头发都给你摸了,还要啥好处?”
“这也算?要不,叫声哥哥来听听。”
麦秋在心里谩骂几句,接着笑得无比纯洁道:“叔叔!”
某男黑线无比。。。
之后,此男便担任了教麦秋弹吉他的任务,时间定在每个周末的早晨。半大的孩子抱着把巨大的吉他,成为公园中一道惊悚的风景线。
经过相处,麦秋知道他名叫谢明伟,正值二九年华,在B市读军校,现在已经放假了。麦秋咂舌,这时大学放假就是早啊!
因为有基础,麦秋学得挺快,两星期后就能自弹自唱。有个如此“聪慧”的徒弟,谢明伟很是得意,对麦秋左一个“大叔”,右一个“沧桑”的也就不那么计较了。
上课背背英语,回家听听广播,周末弹弹吉他,欺负欺负谢明伟,跟着麦家夫妇去顾家串门还能逼问顾坤关于她家顾郎的情况。人生如此真是美好啊美好!麦秋不仅感慨。

作者有话要说:最近在卡文,对于才写这么点就开始卡某包表示很无奈
明天就要回家了,所以下次更新最早也要十号,见谅~~~~

 

搬家

三年的时间一晃而过,最后的一次考试,麦秋倒是不留余力,低调了这么久,怎么说也要画上个圆满的句号不是。
毫无疑问,麦秋这次拿了她的第一个双百。最后一次领成绩单,在杨芹芹无比诧异和于莎莎无比愤恨之时,造成这种小规模骚动的麦秋同学却喜滋滋地随麦家夫妇坐上开往B市的火车,举家迁移。原因,麦子杰同志升官了呗。
能够从大西北调职到繁华都市,麦家三人都很高兴,虽然麦秋很舍不得J市甜甜的哈密瓜和葡萄的说(你个吃货。。),但一想到另外一个原因,麦秋顿时觉得兴奋异常——B市~她家顾郎生活的地方。
两天两夜,在麦秋无聊得想挠墙时终于到达了B市。三人下了火车,便被两个小兵接进一辆吉普车,朝着军区大院呼啸而去。麦秋透过车窗欣赏着B市的风景,这座城市散发着古老的气息,比后期的现代化都市更多了分韵味。
能在这里定居,是麦秋从没想过的事情,她觉得重生后的生活就像一场美梦,这算是人品大爆发不?
麦秋靠在丁宁的怀里沉沉睡去,嘴角挂笑。再次醒来时已是傍晚,东西也收拾得差不多了。麦子杰的上司要为他们接风,麦秋便只能在出门前粗略地环顾下新家,心满意足,看上去比在J市的还要华丽丽些啊。
麦秋跟着父母走出门,那辆吉普车还停在外边。一家人上了车,往饭店驶去。
啧啧,专车接送,有官做待遇就是不一样啊,咱也当了回高干子弟哈,麦秋暗自得意。
汽车很快到达一家古色古香的酒店前,麦家人下了车,便在一位穿旗袍的服务员带领下进了一个包间。里面挺多人,麦子杰领着妻女走进去和大家寒暄着,麦秋在一旁恭恭敬敬地叔叔、伯伯、阿姨叫一遍,才在丁宁旁边坐下,恬静而不呆滞,自是获得无数好评。
麦秋在心里暗暗得意,装淑女,这可是她前世的绝活啊。
这时,服务员已经开始上冷盘了。大家坐定,继续聊着。
“哎,首长,令公子怎么没来?”麦子杰向坐在首位的军官问道。
“呵呵,他去参加比赛,一会儿就到了。”那男子笑呵呵地说到。
麦秋这才看清那位军官的长相,觉得有些眼熟,刚才一堆叔叔伯伯叫得头都快晕了,哪还记得谁和谁啊。
两人正说着,包间的门开了,男子看了一眼,笑道:“瞧瞧,这不到了吗。”
麦秋朝门口看去,倒吸一口凉气,那人是——顾朗!
没错,走进来的正是麦小包日思夜想的顾大帅。麦秋那个激动啊,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她还正愁着怎么找到顾朗经常去“偶遇偶遇”呢,这娃倒是自己送上门来了。
顾朗先是恭敬地对男子叫着声“爸爸”,又向在座的其他人问好。麦秋惊觉,原来他就是顾朗的父亲——顾森,怪不得觉得挺眼熟呢,别说,他和顾林感觉挺像的呢!
顾森脸上的线条变得更加柔和,对着顾朗说道:“小朗啊,来给你介绍下,这是你麦叔叔和丁阿姨,还有你的小妹妹麦秋。你就坐在麦秋旁边吧,好好相处,培养感情啊。”
顾朗听罢,和麦子杰夫妇问好,便坐在麦秋旁的椅子上。某麦同学那是一个激动啊,恨不得扑上去狠狠亲口顾森,顾大叔你真是太善解人意了,我会好好和我家顾郎培养JQ滴~~
麦秋平复下心情,转过脸对着顾朗露出一口小米牙,脆脆得叫了声:“顾朗哥哥好!”
顾大帅今天比赛赢了,因此心情很好,便笑眯眯地应了声,又摸了摸麦秋的头。
就这一小小动作,又搞得麦秋心情澎湃啊澎湃,顾朗居然摸她的头了!这不是在做梦吧?她可是清清楚楚记得在顾坤家的那段时间,顾朗对她是烦不胜烦的。
吃饭期间,麦秋乐呵呵地把麦妈妈夹来的食物往嘴里塞,思绪却早已飞向旁边那位身上,全然不知道自己往嘴里塞得是啥。
酒足饭饱之后,一群人走出包间,相互间又是一阵寒暄,握手言别。麦子杰三人正准备招出租车,便被顾森叫住:“子杰啊,坐我的车一块回去吧。”
“这。。。怎么好意思。”麦子杰有些犹豫。
“行了,跟我还客气啥,再说咱不都住一个大院?”
“那行,谢谢首长!”
“谢谢伯伯!”麦秋在一旁狗腿地说道,心里却是对顾森话中的某句激动无比,一个大院!一个大院啊!
顾森笑着摸摸麦秋的头,接着对麦子杰说道:“你嫂子今天单位有事没来,改天到我们家坐坐,让你嫂子给你们做些特色菜!”
正说着,一辆军绿色的吉普车“突突”地开来,一行人上了车,麦秋随麦子杰夫妇坐在后面。汽车在大道上快速行驶,麦秋透过车窗朝外看,B市夜景更美,比J市喧闹,比麦秋的老家繁华。
“小秋要上小学了吧,准备让她上哪里?”顾森突然开口。
“我要上军属小学!”麦秋抢先回答。她是不想再碰到像于莎莎那种极品了,军属小学的孩子好歹都是在军区长大的,不会那么矫情。
“这也不错,你顾朗哥哥也是上的军区小学呢!”
“那顾朗哥哥上几年级呢?”麦秋无比期待地问道。
“呵呵,你哥哥今年刚好毕业,开学就初一了。” 
麦秋听完后脸就跨下来了,不是吧,我小学他初中,我还在小学他高中,等我上初中他不就上大学了?NO!我的校园恋情啊~不带这样的!!!
沮丧,无比沮丧,这一路上麦秋便丧着张怨妇脸。
回到家时已经很晚了,麦秋在洗漱完毕后,丁宁便把她带到自己的小房间。当麦秋进入自己的房间时,脸上终于露出了些笑容。
麦家在J市的房子只有两室一厅,空间不是很大,所以麦秋虽有自己的小床,却还是要和父母一个房间,这让前世独立多年的麦秋很不习惯,而现在终于有了自己的房间,麦秋当然十分兴奋。
麦秋跳到床上,还是自己在J市那张硬硬的小床,麦秋睡得一直都是硬板床,软床不利于小孩的骨骼生长。床单和被子都是新换的,粉蓝色,上面画着小碎花,和窗帘是同一种样式。这时还没有卡通图案的布料,其实麦秋比较喜欢嘻哈猴的说。
床尾放着张写字桌,写字桌旁边是书架,上面摆着几本童话书。摆设很简单,却是有着那时家的淳朴味道。
第二天早上,正在睡梦中的麦秋被军号声叫醒。吃完早饭之后,麦秋便在丁宁的嘱咐下拿着从J市带回来的特产,到邻居家串门。在那个时期,搞好邻里关系是很重要的。丁宁在来之前就已经安排好工作,还是在军区的附属医院,因为今天要上班,这件事也就只能交给麦秋来做了。
麦秋跑到对门,按下门铃。开门的是个和自己差不多大的小女孩,圆圆的脸,水汪汪的大眼睛,长得倒是十分可爱。
她有些诧异看着眼前的麦秋:“你是。。。”
“你好,我是麦秋,住在你们家对面,昨天刚搬来的。”
“这样啊,我叫周晓楠,请进!”女孩听罢,对着麦秋笑笑,露出两个小酒窝。
“小楠啊,是谁来啦?” 一个女人从厨房走出来,问道。
“哦,妈妈,是对面新搬来的人家呢。”周晓楠笑眯眯地说道。
“阿姨好,我叫麦秋,昨天刚和父母搬过来的,”接着将特产递给她:“这是我们从J市带来的,希望您喜欢。”
“呵呵,谢谢你啦,真是个乖巧的孩子。”
“阿姨,我爸妈今天都要上班,所以不能亲自登门拜访,还请您见谅”
“哎呀,这有什么关系,瞧瞧这孩子多会说话!”周晓楠的妈妈显得十分高兴。
“阿姨,那我就先告辞了,刚来这,还想去转转熟悉下环境呢。”
“你自己一人去?要不让小楠陪你一起吧,正好午饭就在阿姨家吃吧,让你尝尝地道得东北菜,啊!”
麦秋这才了然,原来是东北人呢,怪不得这么直爽。抵不过周妈妈的热情招待,麦秋最后还是答应了,随周晓楠一同出去。
两人走出小区大门,麦秋扯了扯周晓楠的袖子:“小楠,你知道这附近有公园吗?”
麦秋想找个地方继续练她的英语,还有她的吉他。她现在已经有自己的吉他了,是听说她要走时谢明伟送的,麦秋突然想到,貌似谢明伟就是在B市上的大学,心情不爽时倒是可以找他来欺负欺负。
“公园?哦,过了这条马路就是了,走,我带你去!”
可能被周妈妈影响,周晓楠身上也带着这么一股豪爽劲儿,麦秋很喜欢眼前这个女生,这让她想起了自己在前世最要好的一个朋友——李雪。李雪是麦秋的初中同学,俩人从初一就开始交好,到麦秋前世结束,关系一直很铁。想到这,麦秋有些黯然,不知道这辈子能不能再遇到她了,毕竟她不会在老家定居了。
两人一起走在公园的林荫小道上,因为是早上,经常能看到一些晨练的人。
“诶,你看那个老爷爷。”周晓楠拉住麦秋,指着一位正在练太极的老人,悄悄说道:“那个啊,可是一名老将军哦,很有威望的。”
麦秋顺着周晓楠指的方向看去,只见一位身着白色衣服的老人,正认真地一招一式练着,瞧那力度,身子骨应该很硬朗。
两人站在路边看了一会儿,便往公园深处走去。经过勘察,麦秋选定了一处较为安静的地方。
周晓楠带着麦秋在军区周围逛了一上午,算是熟悉了下环境,两人也很快成为好朋友。
中午时,两人打道回府。刚走到门口,麦秋才想起来还没跟自家爸妈说要去周家吃饭这事,便和周晓楠交代声,自己先回趟家。
麦秋回到家里,丁宁都已经回来了,正在厨房做饭,麦秋说明了情况,丁宁便爽快地答应了。
麦秋正准备去周家,门铃响了。打开门,站在外边的正是周晓楠的妈妈,周妈妈走进来,看到丁宁在炒菜,连忙走过去说道:“哎呀,嫂子,快别做了,都到我们家吃吧,我可做了一大桌等着你们呢!我家周文斌和你家那口子是一个队的,还是他下属,现在两人都在我们家呢,你也去吧,啊!”
“那行,我先把这菜炒出来,待会一起端过去。”丁宁一听麦子杰也在那,便答应了。
“好咧,你快点过去啊。”周妈妈说完又风风火火地回去了。
“小秋,这就是你说得对门的那个阿姨吧?”丁宁问道。
麦秋点点头,丁宁笑了下,说道:“还真是个直爽的人。”
丁宁将炒好的菜装进盘子里,便带着麦秋去了周家。进了客厅,麦秋发现自家老爸正和周文斌“哥俩好“着呢。
周妈妈端过丁宁手中的盘子放桌上,又招呼大家坐下。麦秋扫了下餐桌,呵,别说,准备的还真不少,什么猪肉粉条、小鸡蘑菇、牛肉土豆的,都是东北特色菜。
下午还要去部队,两个男人都不能喝酒,但这顿饭还是吃得挺尽兴的。期间,麦秋知道了周晓楠比自己大一岁,却也要上一年级,都是准备上军区小学,说不定能分到一个班里,两人都显得挺兴奋。

作者有话要说:某包同学在家玩得太过乐不思蜀,偏偏又卡文,很就没更,对不起各位了
不知是JJ抽了还是电脑抽了,回复不了评论,纠结。。。

 

做客

麦子杰每天早出晚归,比在J市忙了很多,丁宁闲暇时便喜欢和周晓楠的妈妈一起聊聊天,逛逛街什么的。那时的市场上卖的东西样式也不是很多,两人却能逛得挺开心。
很多人都觉得军人之间的友谊是最坚固的,因为他们一起吃苦,一起生活,荣辱与共。其实军嫂之间的关系也是十分和谐,毕竟做军嫂的,就算是随军了也要忍受和丈夫的聚少离多,更何况那些呆在老家的,还要伺候好公婆,照顾好儿女。大家同病相怜,也就有了共同语言,自然不会有太多矛盾。
而麦秋则跟着周晓楠尝遍了当地各种地道的小吃,这倒是很合麦秋的意。在前世,麦秋就希望有一天可以尝遍各个地方的特色食品,在她看来,真正有味道的,还是那些小吃摊,既实惠又地道,对于酒店什么的就兴致缺缺了。
日子过得是挺滋润,麦秋也没忘了每天早上到公园去呱唧呱唧英语,隔两天再背把硕大的吉他文艺一番。麦秋不敢再唱些后来才出名的歌,怕惹出麻烦,但这个时期的很多歌曲都不是麦秋喜欢的风格,情意绵绵得让人浑身起鸡皮疙瘩。
英文老歌除了Yesterday Once More也没记住几个,就这首歌也是因为前世考英语时总是播放才记忆犹新,与考试有关的,就算是天籁也会变成一种噩梦。而当初谢明伟弹奏得那首,恰好是大学时期一位舍友顶喜欢的,算是凑巧。
仅会的几首翻来覆去的唱烦了,麦秋坐在小石凳上纠结着眉毛。微风轻轻拂过,吹得树叶沙沙作响,麦秋抬起头看着这些拂动的绿叶,这让麦秋想起了以前看的绿箭的广告,里面的那首歌倒是记得清清楚楚——Rhythm of The Rain,挺好听的一首歌,就唱这个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