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剑一旦拔出,不沾满鲜血绝不回鞘。十一月,刘邦派雍齿守丰邑,乘胜进攻薛地(今山东省滕县东南)。此时薛地的守将是泗川郡守。哪知这位郡守也是不禁打的,刘邦还没怎么样他就弃城逃跑了。很不幸的是,路上他碰到了掌管军法的军官(左司马)曹无伤的刀口上,死了。
新年伊始,刘邦就打了两次胜战,开门大红,可喜可贺。而在此时,他的老家却发生了一件让人始料不及的事,把刘邦搞得晕头转向:驻守在丰邑的部下雍齿带头反了。
雍齿叛变主要是来自周福(巿)的压力。
周福原为陈胜属下的将领,魏国人。陈胜派他去攻打齐国,但是齐国的田儋用实战给他上了一堂军事课后,他灰溜溜地撤军回到了魏地。魏地的大多数城市都被他收了回来,周福却不知哪根筋出了问题,他告诉诸侯们,他很想立魏王的后代宁陵君魏咎为王。
正值乱世,诸侯反秦无非是争取王权的分配权。周福好不容易抢到了魏国的一块土地,却想当活雷锋把它还回原主,这算是哪门子主义呀。诸侯们想来想去就是想不通,于是他们还是执意要立周福为魏王。
周福摇头,对那些见利忘君的诸侯们说道:板荡识忠臣,现在天下共同反秦,理应把魏国主权物归原主。
只要是在这个领导圈子里混的人都认为,周福这是在作戏。既然过场戏总是要演的,那我们就陪着演一段吧,于是,他们只好再三请求他当王。
可是,三次四次都请求过了,周福仍然不肯就这个王位。这时,诸侯们才恍然大悟,看来周福不是在作秀表演,而是铁下心要立魏咎为王了。
此时,魏咎正在陈县陈胜那里藏身,周福就向陈胜要人。土地是陈胜王派人拿命抢回来的,如今却把它送还给一个亡命之徒,陈胜的心情当然是不爽。每当周福来要人,陈胜王总是哼哼哈哈地应付,迟迟不肯把魏咎送回老家。
想当忠臣的周福跟上司陈胜王做起了抢人游戏。好,你不给人是吧,那你就休想让我替你干活,天下这副烂摊子就留着给自己慢慢收拾去吧。
陈胜真无奈啊,他偏偏碰上这个既不开窍又耍无赖的主。随他去吧,天下大得很呢,难道还给不起一个王吗?
于是,陈胜只好故作潇洒地让周福把魏咎接回了魏地,魏咎成功地被拥立为魏王,定都临济(今河南省封丘县东)。周福拥护有功,被提为魏相,辅佐魏咎。
周福决定把忠臣贤相的好名声进行到底,帮助魏咎把原先失去的土地统统抢回来,于是,他派人告诉雍齿:丰邑过去是魏国国都迁来的地方,魏地平定的城市已有几十座了,如果你投降魏国,就封你为侯守丰邑。如果你不投降,就等着替全丰邑的百姓收尸吧。
雍齿可不是吓大的。大家一起出来混,我雍齿凭的是什么?一是利益,二是义气,三是勇气,四是痞气。如果后三者跟前一者冲突,请参照第一条。
按照第一条原则,雍齿必须抛弃刘邦。
天下不只是刘邦想当老大,我雍齿也真的很想尝尝当头的滋味。刘邦,你就尽管哭吧,别怪我太狠。平时我早看你不顺眼了,只是迫于形势才一直让着你,现在我不想再看着你对我指手画脚!
雍齿和刘邦是同乡关系,听说还是邻里关系,他如此舍得背后点火,下手也着实够狠。当刘邦听到雍齿背叛,真想立即杀回丰邑扒雍齿的皮。沛县也就鸟屎大一块地方,兄弟低头不见抬头见,你雍齿怎么连这等事也能做得出来呢?
太阴险了,实在太阴险了。雍齿,你要为你今天所做的一切负责。
于是,刘邦立即拨兵回丰邑攻城。但是刘邦以前的老本也就二三千人,现在至少有一半人守在城里跟他过不去,所以刘邦左打右打,攻了很久就是拿不下丰邑。
屋漏偏遭连阴雨,这时刘邦生病了。没办法了,留得长命在,不怕没仇报,刘邦只好咬牙切齿地撤兵回沛县养病去了。
【四、遇张良】
攻城失败后,丰邑成了刘邦心头永远的痛。对刘邦来说,他根本就不把丰邑放在眼里。因为丰邑太小了,小得他闭上眼都可以从脚步声听得出哪个是张三,哪个是李四。可问题是,丢城事小,耻辱事大。就算丰邑让秦军夺去了他也觉得无所谓,可为什么偏偏是被雍齿这个乡党夺了去,这口气教人如何吞得下?
是的,雍齿像一颗毒牙,一天不把它拔掉刘邦心里就不痛快。可恨啊可恨,可恨的只是手中无兵,如果再有几千兵,我不进城踩死那个姓雍的下辈子决不做人。
兵兵兵,去哪里找兵呢?突然,刘三脑袋里闪过一道灵光,兵少就借兵呀。钱都可以借,为什么兵不可以借呢?
对,我就找人借兵去。
秦末乱世,各路造反派除了打击共同的敌人秦兵外,都是今天你抢我地盘,明天我抄你老家。在这种情势下,找人借兵,无疑是要人老命。大家手里都不富裕,临时东拼西凑好不容易有那么点家当,借给你了,明天再有谁来抢我地盘,我向谁要去呀。
不过,还是有人愿意借的。这个人就是代理楚王景驹。陈胜王被车夫庄贾杀死后,没人敢立楚王,偏偏景驹挺不谦虚,他在秦嘉等几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家伙拥立下当上了楚王。管他真楚王假楚王,有兵就是娘。于是刘邦不管三七二十一地投奔景驹来了。
没想到,刘邦在投奔路上竟然捡到了一个价值连城的宝贝。
冯小刚的电影《天下无贼》中有一句经典的台词:你知道二十一世纪什么东西最贵吗?人才。在那个烽火连天的乱世,决胜千里的,不是天时地利兵多粮丰,恰恰是人才。刘邦捡到的这个宝贝就是个人才,他就是为汉朝立下了赫赫战功的帝王之师张良。
张良,出生年月不详,字子房,韩国贵族后裔。祖父两代当过韩国五个国王的国相,可谓家世显赫,门庭光耀。可惜这一切马上就过去了。公元前230年,秦始皇出兵灭韩。在六国中,韩是第一个被秦吃掉的国家。
秦灭韩是张良父亲死后二十年的事,当时张良因为年纪小还没有当上韩国的公务员。按理说,秦始皇灭韩是顺应历史趋势,而且又没有杀父之罪,该留给你的还是留给了你,彼此之间也没什么深仇大恨。只要你张良不干涉国家统一,还可以高枕无忧地酒照喝,舞照跳,贵族地主,照当不误。
然而,年纪轻轻的张良却发出这样一声震天怒吼:不,我绝不做无耻的亡国奴。我宁愿站着死,也不耻辱地跪着生。
张良是个读书人。读书人又怎么了?有仇不报非君子。报仇之前,张公子家里还有三百多个家仆,凑合起来至少有一个营的兵力。但如果仅把这三百多人拉成军队冲出去,无疑是飞蛾扑火自取灭亡。
于是张良想到了一个最简单最原始的办法:花钱找刺客行刺秦王。在敌我双方力量绝对悬殊的情况下,要想报仇,只有这一个不是办法的办法。
从此,张良踏上了寻找刺客的不归路。
刺客,刺客,不管山高水远,我一定要找到你。张良为了寻找传说中的刺客,弟弟死后也顾不上埋葬,倾家荡产浪迹天涯。时间一年一年地过去了,刺客依然没有着落。然而功夫不负有心人,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张良好不容易觅得了一个大力士。
在张良之前,曾有过荆轲刺秦失败的故事。荆轲就是张良的偶像,但张良不是荆轲,他没有任何企图靠近秦王的机会。
机会永远是属于善于创造机会的人。秦始皇不是喜欢东巡吗?那就在他东巡的路上袭击他。在冷兵器时代,没有炸药,不能搞人体炸弹。没有炸弹,我就搞锤弹。只要这个锤弹够猛,一样把你炸成肉饼。
经过论证,半路截击秦始皇是一种万全之策。不但能出奇制胜,还能保得长命百岁,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
博浪沙。伟大的时刻就要来临了。这一年,张良闻听秦始皇东游要经过博浪沙,他和大力士埋伏在其东游必经的道旁。一切都准备好了。
锤弹:一百二十斤;
发射手:大力士。经过无数次试验,准确率是没有疑问的;
指挥官,张良,秦末汉初最高级别参谋长。
看来,亡秦帝者也,非张良莫可。
一切都在意料和准备中,秦始皇向既定路线东巡。好了,发射,给我砸死这个狗日的。当秦始皇马车经过张良所埋伏的地点,张良一声令下,大力士立即把锤弹甩出去,中了。
甩出锤弹后,两人没有忘记逃跑。张良身体孱弱,但跑功还是一流的。当他们惊魂未定地跑到安全之所时,前方却传来一个消息:他们击中的是皇家的副车,而秦王当时正安然无恙地坐在主车内。
这是怎么回事?张良半天回不过神来。他想起了荆轲的副手,那个秦舞阳,貌似神武,临阵之时却双手颤抖。难道他倾家荡产购来的这个所谓的大力士,又是一个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蛮夫吗?要不然,难道是天助秦王耶?
秦始皇遇刺未亡,天威大怒,地毯式搜索天下。秦王这个网管封杀太严,张良只好改名换姓换个马甲跑到下邳躲了起来。
流亡下邳,张良遇到了两个人,两个男人。他们从此改变了张良的一生。
第一个人是一位老父。这天,张良终于躲过了秦王封杀的风声,难得有清闲工夫出来呼吸口新鲜空气,他无所事事,站在下邳桥上看风景。这时,有个穿着粗布衣裳的老人走到他跟前,故意把脚下的鞋丢下桥,对张良说道:小子,你下去给我把鞋捡上来。
呵,好大的口气,没事想找碴是吧。张良一时来气了,自己倾家荡产仗剑亡命天涯,从来没被人这么吆喝过,你算个什么东西?
张良卷起裤腿就想揍那个不识好歹的,可是他仔细一看,原来是一个风吹即倒的老头子。这般老头,我就不跟你计较了。打死你还得坏我名声呢。张良只好下桥去帮他把鞋拿上来。
这老头又没道理地说道:帮我把鞋穿上。
张良一愣。今天是什么日子,好不容易出来放风一趟,竟然碰上一个不要命还不讲道理的。算我运气背吧,张良就跪在地上帮他把鞋穿上。
老头子穿上鞋后,昂头长笑,然后像一阵清风飘去。
老人前后神情动作怪异,让张良心里暗觉奇怪,他若有所失地目送老头子离开。然而,老头子没走多远突然折身回来,走到张良面前说道:孺子可教也!五天后的早上你来这里等我,我有好事告诉你。
老头子的行为搞得张良如在云里雾里,他浪迹天涯阅人无数,见过种种奇怪的人,但却从没见过如此怪人。莫非老头子是隐居江湖的高人,要把什么绝世武功传于我身?如果是这样,那刺秦的愿望不是有望了吗?
如果按一般武侠小说的套路,主人公想得到绝世武功,一般有以下几种奇遇:
第一种:主人公表面上长得傻不拉叽的,实际上有着过目不忘的慧根。某日某夜,主公人无意中遇上武林两派决斗,他无意中帮助了其中被打伤的怪人。怪人本来一掌就能让他送命,一看这人挺厚道,就收之为徒,并且把绝世功夫传给了他;
第二种:主人公被仇家追杀,将之打落挂在悬崖上,当他醒来的时候,发现半山崖的山洞里藏着一本武功秘诀。主人公于是苦学苦练,终于练成了独步江湖的绝世功夫;
第三种:主人公主持武林公道,在山崖上跟邪道决斗,结果力不敌众被击落到山崖底下。没想到醒来时,发现自己被一个武林前辈的怪老头救活了。怪老头为了报仇,强收他为徒弟学习功夫,结果阴差阳错地成为了武林高手。
张良那个时代可能没有什么武侠小说,但是张良闯荡江湖,多多少少听说过些许江湖奇闻。隐隐约约中他感觉到肯定是遇上奇人了。所以,第五天的早上,张良还是如约来到了桥上。
当张良来到桥上时,发现老头子已站在了桥上。老头子很生气,不过后果还不是很严重。他说:你一个年轻人,让我这么一个老头子大老早地等着你,有意思吗?五天后再来。
要传授绝世功夫,没有十足的诚心是不行的。又一个五天后的早上,张良刚听到鸡打鸣,就爬起床匆匆忙忙地赶到桥上。傻了,老头子竟然又比他早到了。老头子生气了,说:怎么老迟到!再给你一次机会,五天后再来此地等我。
这下张良学精明了,到下一个五天,他觉都没睡,三更半夜就跑到桥上数星星。他等了好久,老头子终于来了。老头子一看到张良在桥上,就高兴地说道:年轻人就应该如此。
老头子说完,从怀里掏出一本书对张良说道:你把这本书拿回去读,十年之后肯定发迹,帝王之师非你莫属。老头子说完,一阵风似地头也不回地走了。
等到天亮,张良才看清楚了这本书的名字:《太公兵法》。
还以为是什么绝世武功秘诀,原来是本兵书。但是,张良之奇遇并非神话故事,事实上,中国古籍中还真有这么一本《太公兵法》。所谓太公,是指姜子牙,《太公兵法》全文是以姜子牙与周文王及周武王的对话录而写成的,所以称为《太公兵法》。
不管如何,书确确实实地落在了张良的手里,《太公兵法》从此改变了张良,让他从一个刺客走向了职业谋士的行列之中,从而也改变了刘邦及一个时代的命运!
张良遇上的第二个男人,是项伯。前面说过了,项伯曾经杀过人,很巧他是跟随张良躲藏起来的。大家都是亡命之徒,张良很讲义气,于是把项伯收留了下来。
从此,项伯欠下了张良一个人情。做人情就像用余钱投资,它终有一天会有用的,事实也是如此,后来的鸿门宴事件中,项伯不但救了张良一命,还把刘邦也救了过来。
那时,刘邦去留县(江苏省沛县东南)投奔楚王景驹,张良恰好也带着一百多名青年仔投奔景驹,于是他俩在半路上相遇了。
彼此三言两语之后,知道原来都是为复仇而来的。张良向刘邦讲《太公兵法》,刘邦听得津津有味,还采用了张良的计策。顿时,张良对刘邦有了一种相识恨晚的感觉,他不无感叹地对别人说道:我给很多人讲过《太公兵法》,都没人听得懂,没想到沛公真是天纵奇才啊。
因为沛公能听得懂《太公兵法》,张良决定放弃追随景驹而与刘邦为伍。刘邦也顺便给张良封了一个小官:厩将。这是一个管理马匹及骑兵的官名。如果你读过《西游记》那肯定对这个官名不会陌生,孙悟空就曾经在天宫中当过类似的官,只不过他的官名叫“弼马温”。
孙悟空因为这个芝麻小官远远配不上他,所以还发脾气大闹天宫。刘邦竟然好意思把这样的官名赐给一代奇士,真亏他想得出来。若换成是别人,可能连衣袖都不想挥,直接拿棒槌就朝刘叔叔砸过去了。
但是,张良还是心平气和地接受了。既来之,则安之,张良留在了刘邦的身边。或许苍天已作好了安排,刘邦,就是那个让张良实现人生价值的伟男人!
【五、复仇,复仇】
刘邦结识张良后,两人一起去见景驹请兵还攻丰邑。景驹果然是个爽快之人,立即拨了一批人马给刘邦。可恨的是,刘邦还来不及拨马回丰邑报仇,这时秦军却杀过来了。
章邯的部将司马夷血洗相县后,一直杀到了砀县。时势危急,楚王景驹命令刘邦一起带兵向西攻打秦军,收拾秦军后,怎么宰雍齿都是你的事。
拿人家手软,不打是不行的。再说了,砀山曾经是刘邦的活动中心,算是半个革命根据地,拿下砀山也等于给自己打扫一回后院。
于是刘邦立即带兵向西出发,在萧县(今安徽省萧县)西面跟秦军干了一架,没想到没打着秦军,还反过来被对方追着屁股一路赶回了留县。
二月。春暖乍寒。
前干不掉司马夷,后报复不了雍齿,刘邦火大了,他再次引兵从留地出发攻打砀山。丰邑已经丢了,如果砀县还要丢,那天下哪里还有我刘三的根据地?这次一定要打下砀县。
打下司马夷,下一个目标就是雍齿。所有从我手里丢去的,我统统都要收回来。
攻找砀县,刘邦只有三千兵。而砀县的秦军却有六千。守城容易攻城难,你要打下砀县,就得鼓励手下拿出以一当十的勇气和杀气。
事实上,刘三做到了。攻了三天三夜,终于打下了砀县。这场胜利连本带利全部还回来了,收编了秦军六千人,连上原来的三千人,总共有九千人。够了,三千都能打掉六千人,我不信我九千人打不掉你区区的丰邑?
三月,刘邦率军回到了丰邑。
丰邑城下,春意融融,芳草连绵。雍齿,我刘三又回来了。我说过,你要为你做过的事负责到底。你等着瞧吧,明年的今日就是你的祭日!
兵临丰邑城下,刘邦志在必得。小小的丰邑城,九千兵对一两千兵,就是不打死你也要踩死你。雍齿,让我一次打你个够吧。
开打。
然而,这场本以为没有悬念的战争却出乎刘邦意料之外。雍齿守城有术,使丰邑像一把熊熊烈火,而刘邦的九千兵却如一群群飞蛾扑火纷纷落在城下。不消几天,本来极壮观的军队却像一根被火力融化的冰棍,差不多就只剩下刘邦这个光杆司令了。
九千兵啊,少半是借来的,多半是抢来的,好不容易攒来的一批人,竟然又被雍齿打得溃不成军,对于刘邦来说这真是个天大的耻辱。
况且在攻打雍齿之前,刘邦可是一路上拔掉砀县和下邑,打了两场胜仗才过来的。两次磨刀实地演习还不能宰掉这豆腐块大的丰邑,这真是太叫人惊讶了。
刘邦抬头望着固若金汤的丰邑城,心里不禁涌起一股豪迈之气:不,我绝不能认输!终有一天,我一定会拿下丰邑。
战争就像残酷的赌博,只要有足够的资本就不怕翻不了本。尽管刘邦又输掉了老本,但他之前有过三千兵翻回两倍兵力的好成绩,所以还是非常有信心再次翻盘。
要想翻本,只能再次借兵。借兵,景驹当然是个好说话的人。然而,当刘邦回头向支持他的景驹老板再次借兵时,却悲哀地发现他输得比自己还惨:他已经死在了梁地。
景驹的死,一半是因为自己愚蠢无知,一半是因为自不量力。他愚蠢地自封为楚王,已成为秦朝一大攻击的敌人,却又不自量力地要屯军在彭城东拒绝项梁。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相反,如果连自己几斤几两都弄不清的人,肯定是必死无疑。
项梁早就想干掉景驹了。如今景驹自己要把脑袋提到战刀前,那是不得不砍了。项梁对属下军吏说道:陈胜王是第一个起事的人,如今活不见人死不见尸,秦嘉竟胆敢背叛陈王立景驹为王,这是大逆不道的行为,杀无赦!
景驹是必须死的。不死,项梁头顶上这个大将军的名衔怎么解释?他是以陈胜王的名义封的,又不是以你景驹王的名义封的。不过,景驹如果稍微了解一下项梁属下的部将,他也应该心满意足了。因为他不是败给别的什么人,而是输给了超公斤级的项家军。
项梁收编了秦嘉的军队,驻在胡陵,准备引兵向西。
这时,章邯的部队开过来了。对章邯来说,项梁灭掉景驹是一件值得庆祝的事。因为项梁让他少了一个对手,那么接下来打项梁就可省了不少麻烦。
章邯高兴得太早了。项梁的目标是咸阳,他根本就不把章邯放在眼里,既然你章邯胆敢挡道,那就让血肉开路吧!
于是,项梁把部队分成两路。一路以朱鸡石和馀樊君为将带兵迎战章邯的部队,一路是以项羽为将率军攻打襄城。他分别给两路军下了死命令,不拿掉秦军,就提着自己的人头回来挨刀。
军令如山,气壮江河。章邯,你尽管放马过河吧,你敢过来,不砍你个落花流水决不罢休。
项梁信心十足地等待着前方传来的好消息,然而他却马上等来了一个坏消息:秦军生猛,馀樊君战死,朱鸡石军败逃胡陵。
项梁火了,军令状之下岂容逃将?项梁闻听朱鸡石败逃,立即引兵奔入薛(今山东省滕县东南)地,一刀斩了朱鸡石。
这时,刘邦来了。饭要吃,仗要打。没了景驹王,还有项家军,刘邦只好厚着脸皮赶到薛地向项梁借兵。
项梁看着刘邦这可怜样真是哭笑不得。曾经九千人的将领,如今带着一百随从来投奔,你这打的是什么仗?不过,项梁马上向刘邦提出一个要求,借兵可以,但你必须听我的指挥。
事到如今,报仇雪恨事大,听谁的指挥都不重要了,刘邦同意了。那好吧。项梁立即拨给刘邦五千大兵,并且派了十名高级军官配合指导刘邦作战。
刘三,你这次不能再输了,项梁刚砍掉败逃的朱鸡石,想成功还是失败,你自己看着办吧。
刘邦心潮澎湃地带着几千个新家伙回到了丰邑。丰邑就像一块试金石,三番五次地试验着刘邦的忍耐力和斗志。然而,丰邑教会了他如何成长成一个著名的男人,在这几场战争中,他深深地懂得了,屡败屡战,永远都不能放弃战斗,是他生命中的唯一选择。
如果说,前两次刘邦是怀着十分的愤怒兵临丰邑城下的。那么,这次刘邦可是怀着无比的悲愤攻打雍齿。没有大死就没有大生,刘邦没有辜负项梁的期望,再加上生猛过人的项家军,这次他终于攻下了丰邑。
刘邦进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雍齿。然而善于守城的雍齿也练得一腿好跑功,早弃城投奔魏国去了。
刘邦站在城墙之上俯视着丰邑城的断垣残壁,心中不禁百感交集。今日之丰邑非昨日之丰邑,过去的丰邑懂得什么叫爱,如今的丰邑却教他懂得了什么叫恨。他恨雍齿,恨丰邑的父老乡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