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是,有学者提出反驳意见:一是王曾(978~1038)虽比丁谓(966~1037)晚生十一年,但他的《笔录》成书却早于《谈录》。《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说:“《丁晋公谈录》一卷,不着撰人姓名,皆述丁谓所谈当代故事。晁公武《读书志》以其出于洪州潘延之家,疑即延之所作。延之,谓甥也。今观所记谓事,皆溢美,而叙澶渊之盟事,归之于天象,一字不及寇准。又载准挟嫌私改冯拯转官文字事,皆颠倒是非,有乖公论。即未必延之所作,其出于谓之余党,更无疑义也。”可见所谓丁谓的《谈录》,其实并非丁氏亲撰,有可能是其外甥或余党对丁氏谈话的追述,其成书要晚于王曾的《笔录》,所以不应以晚出的《谈录》来否定早出的《笔录》中的相关内容。再从丁谓的履历和人品两方面而言,我们虽不应以人废言,但《谈录》的史料价值决不会在《笔录》之上,这一点前人也早有定评,如《四库提要》。
二是皇太后的丧期问题。《宋史·礼志》载:“建隆二年六月二日,皇太后杜氏崩……准故事,合随皇帝以日易月之制,二十五日释服。”所谓“以日易月”,即以一天等于一月丧期,三年丧即为二十四天。所以到二十五日即可脱去丧服,当然此后还有“葬安陵”、“附太庙”诸事,整个丧期要到十一月才告结束,而不是“六月初到七月初”。然而,在严格意义的丧期内,即前24天,要禁止作乐、宴饮;脱去丧服后,除特别隆重的国宴以外,已不禁止一般的宴饮和娱乐。如《宋会要辑稿·礼》中就有当年“七月十九日……宴群臣于广政殿”的记载,所以像“杯酒释兵权”那样的君臣叙旧私宴,又有何不可呢?
由此,说“杯酒释兵权”经历了一个从简到详的发展过程,也许是可以成立的,或者对说某些细节的夸张和渲染,是肯定存在的。但说它经历了一个从无(《谈录》中无)到有(《笔录》中有)的编造过程,则是不能成立的。
当然,也有学者认为没有必要纠缠于那个酒酣耳热的小说性传闻故事,即尽可以忽略“杯酒”之细节,而关注“释兵权”之本质。太祖收兵权可分为两部分:一是朝内罢去典领禁兵的宿将,二是朝外罢去拥兵自重的藩镇。由此,“释兵权”作为宋初建国的一件大事,不但存在,而且确为当时一项重要的国策。收众将兵权后逐渐形成了宋代猜忌和抑制武将的所谓祖宗家法,因而北宋一代,武将以保身全名为大幸,太宗以后几无名将,确实影响了军队的素质和战斗力。在其后与西夏、女真、蒙古诸外族的较量中,在面对北方少数民族的凌厉攻势前,宋军在军事上绝无优势可言,与此也不无关系。但不能以此来全面否定宋初太祖削夺兵权、改革兵制的必要性,因为这是当时稳固统治所必需的一项措施。尤其是它较好地解决了皇帝与开国功臣之间的矛盾问题,选择了一种较为理性和文明的方式,将双方可能激化的矛盾化解在一种较为宽缓、平和的气氛之中,当有利于国家的政治生活向着相对宽松和平稳的方向发展。其对宋代军事方面产生的不利影响,似乎更应该追究其继任者,没有进一步完善太祖着手的兵制改革,反而在加强专制集权的过程中更增加了其中的弊端。所以认为一些有见识的大臣会将宋代军事上的积弱,都一股脑儿责怪于宋太祖建国初期“释兵权”这项改革措施之上,从而演绎和杜撰出这个戏剧性的传闻故事,看来也是很难成立的。
宋廷优待士大夫一位开国皇帝在太庙里立下誓碑,命令子孙为皇帝者,要优待前朝宗室之后裔,且不得滥杀士大夫与上书言事之人,否则天必讨灭之。反映出这位统治者胸怀之宽厚,执政之仁慈,这在中国五千年历史中几乎是空前绝后的。宋太祖会做这件事吗?如果太祖没有做过,那么又是谁精心编造了这个“太祖誓碑”的故事呢?
据宋叶梦得《避暑漫抄》记载,宋太祖于建隆三年(962)曾密镌一碑,立于太庙寝殿之夹室,谓之誓碑。平时门钥封闭甚严,誓碑用销金黄幔遮蔽,任何人不得入观。规定太庙之门于四季祭奠和新皇帝即位时方可打开,皇帝谒庙礼毕,必须进入夹室恭读碑上的誓词。届时只有一名不识字的小黄门跟随,其余人员皆远立于庙庭中,不敢窥视。皇帝行至碑前再拜,跪瞻默诵,然后再拜而出,群臣及近侍都不知所誓何事。北宋各代皇帝皆如此相承行事,按时礼谒,恭读在心,没有泄漏。直到北宋末的靖康之变,宋廷罹难,京城被劫,太庙中祭器都被金人席卷而去,大门洞开,人们方得一睹此碑尊颜。誓碑高约七八尺,阔四尺余,上刻誓词三条:一为“柴氏(后周宗室)子孙有罪不得加刑,纵犯谋逆,止于狱中赐尽,不得市曹行戮,亦不得连坐支属”。二为“不得杀士大夫,及上书言事人。”三为“子孙有渝此誓者,天必殛之”。
《宋史·曹勋传》载,靖康末(1126),北宋为金所灭,武义大夫曹勋随徽宗北迁,被扣留在金国的日子里,徽宗嘱托曹勋日后若有可能回南方,让他转告高宗说:“艺祖(宋太祖)有誓约藏之太庙,不杀大臣及言事官,违者不祥。”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四也载:徽宗“又言艺祖有誓约藏之太庙,誓不杀大臣及言事官,违者不祥。”王明清《挥麈后录》卷一也有相同记载。
首先,宋太祖的为人应与此誓碑的内容真实性有很大关系。太祖虽出身行武,却酷爱读书。他随周世宗打淮南时,有人揭发他私载货物达数车之多,检查下来,主要是书籍数千卷,这应是他比较重视读书人及文官的原因之一。当然宋代重文抑武的主要目的是出于对武将防范的需要,他曾对赵普说:“五代方镇残虐,人民深受其害。我让选干练的儒臣百余人,分治大藩,即便都是贪浊,也抵不上一个武将。”因为文臣不会很大地危及政权,而对其宽大仁厚可收买人心,这实在是他能进一步巩固统治的英明之处。同时,太祖在平定南方各政权的过程中,坚持不杀降王,如平定后蜀,召其国君孟昶入京,有大臣密奏,请擒杀其君臣,以防生变。太祖批道:“汝好雀儿肚肠!”清赵翼《廿二史札记》有“宋初降王子弟布满中外”记载此事颇详,这在历代开国皇帝中是少见的。宰相赵普好几次在太祖面前说起以前不善待自己的人,意欲加害。太祖却回答:“倘若在凡俗尘世都能认出日后的天子宰相,那人人都去寻找了。”其后,赵普再也不敢在太祖面前提起类似话题。还据说,太祖即位之初,见一宫嫔抱一小儿,经问知是周世宗之子。太祖问左右大臣如何处置,赵普等主张处死,潘仁美在旁独不语。太祖说:“即人之位,杀人之子,朕不忍为。”潘仁美才说:“我与陛下曾同为周世宗之臣,劝陛下杀之,是负世宗;劝陛下不杀,陛下必定怀疑我。”太祖当即判给潘仁美为养子,后不再过问。宋太祖似乎可谓宽厚之君主,其豁达和自信,往往高人一筹。
其次,还应考察太祖誓碑的内容与宋代所执行国策之间的关系,从中也能透露出有关情况的可靠性如何。赵翼《廿二史札记》有“宋待周后之厚”谈到,宋太祖登极,迁周恭帝母子于西京,易号郑王,造周六庙于西京,命周宗正以时祭享。并派官员祭拜周太祖、周世宗之陵。建隆三年(962),迁郑王至房州。开宝六年(973),郑王过世,此距禅位已14年,而宋太祖仍素服发哀,辍朝十日,谥号恭帝,葬周世宗陵之侧,曰顺陵。宋仁宗时,诏取柴氏谱系,于诸房中推最长者一人,岁时奉周祀。寻录周世宗从孙柴元亨为三班奉职,又诏每郊祀录周世宗子孙一人。至和四年(1057),遂封柴泳为崇义公,给田十顷,奉周室祀,子可袭封,并给西京周庙祭享器服。宋神宗时,又录周世宗从曾孙柴思恭等为三班奉职。宋徽宗时,诏柴氏后已封崇义公,再官恭帝后为宣教郎,监周陵庙,世为三恪。南宋时,高宗、理宗诸朝也时有封柴氏袭崇义公之爵。可见,柴氏之受封赏几与宋朝相始终,宋廷如此优待亡国之后裔,这在其他朝代是少有可比的。
一般认为,宋太祖及其后继者,确实比较严格地遵守着不杀大臣和言官这条誓言,对臣下较为宽容,和各朝相比,诛杀很少。庆历三年(1043),范仲淹曾由衷地赞叹道:“祖宗以来,未尝轻杀一臣下,此盛德之事”(《范仲淹年谱》)。由此,长期以来史学界对上述誓碑的记载深信不疑。对个别皇帝屠戮大臣之事,往往以违背“祖宗誓约”之语评论之。还有学者认为,北宋出现的冗官现象,也与誓碑规定的优待士大夫政策有关。
1986年,学者杜文玉发表《太祖誓碑质疑》一文,经过详尽考证后认为,关于“誓碑”之事纯属子虚乌有,是根本不存在的。首先,叶梦得的有关记载证据不足。靖康之变时,他不在京城,誓碑之内容并非他亲眼所见。建炎元年(1127)七月,曹勋自金国返回南京,数月后叶梦得才调任京官,他应该是从曹勋处得到这个相关消息,再加上社会传闻,遂撰成上述故事。其余诸书中,《挥麈后录》成书最早,其在记录誓碑内容后,进一步指出:“太祖誓言得之曹勋,云从徽宗在燕山面喻云,尔勋南归奏知思陵(宋高宗)。”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的记载应来自此书,《宋史》编纂时则参详《系年要录》。可以说,凡关于此事的记载,莫不在曹勋南归之后,此前竟无一点蛛丝马迹。如果说北宋百余年誓碑内容由于保密严格而没被泄漏,那么靖康之变后太庙“门皆洞开,人得纵观”,此事的消息来源就不应只是单方面的。然而事实正相反,曹勋南归为此消息的惟一来源,而在《续资治通鉴长编》、《宋史·太祖本纪》等重要史料及相关文人笔记中都毫无踪影。
再从史实方面看,誓碑规定优待柴氏子孙。太祖刚即位,就把周恭帝母子迁往西京洛阳,洛阳经五代战乱时已残破萧条。而在立碑那年更是将其母子由洛阳迁往房州,房州位于今湖北房县,地处大巴山区,不但远离东京开封,且偏僻荒凉人烟稀少。到开宝六年,周恭帝柴宗训正值二十岁之青春年华,就突然不明不白地死去了。
太祖要子孙“不杀大臣及言事官”,理应身体力行。然而查阅《宋史·太祖本纪》、《续资治通鉴长编》等的记载,其在位十几年中并不少杀大臣,总计有八十八人之多。其中,谋反罪二十二人,坐赃罪二十五人,失职罪三十三人,其他八人,上至枢密直学士、殿前都虞侯、州刺史,下至监察御史、县令等,皆有被杀者,太祖是北宋诸帝中杀臣子最多者。
另外,誓碑的收藏方式也过于奇特,这种能平抑舆论、安定人心而有利于巩固统治的誓约内容完全可以公开,以显示统治者的仁德宽厚,达到收买人心的效果,让士大夫们感恩戴德,忠心维护赵氏的江山,这样的好事何必隐藏得如此神秘?宋徽宗北迁金国,备受蹂躏和屈辱之后。却还牢牢记得誓碑中不杀大臣和言事官的内容,千方百计地要人转告远在千里之外的高宗,这也实在有点违背常理。
高宗如真的通过曹勋了解此事,就应该遵守祖宗遗命,然而事实并非如此。建炎元年七月,腰斩右谏议大夫宋齐愈;八月,杀太学生陈东和上书人欧阳澈。建炎三年四月,斩中军统制吴湛;七月,杀御营军官范琼。绍兴年间,共诛杀大臣十人,最丧心病狂的,莫过于杀害岳飞父子之案。如此大开杀戒,哪里谈得上半点祖宗“誓约”的约束。那么,此事是如何作伪的呢?杜文玉推测,当时国家残破,人心浮动,为了改变这种离心离德的紊乱局面,获取士大夫们的拥戴,高宗出于此笼络人心的政治需要,协同曹勋特别构思杜撰了这一故事。其冠以祖宗遗命的外衣,宣传赵氏的深恩厚泽,以进一步迷惑士大夫。最后,高宗确实通过这一手段,拉拢到主和派、主战派众大臣,取得大批士大夫的拥戴,初步稳定了局势。
也有学者反对将其全盘否定,认为誓碑的有无虽然没有更多的史料可以证明,但也没有完全否定的依据。宋廷礼遇后周宗室后裔应大致不差。北宋优待士大夫,不轻易诛杀大臣也是事实。太祖在位时主要因谋反和贪污受贿罪处死过一批官吏,这是开国初期整顿吏治所必需的。《宋史·太祖本纪》记载当时严加惩治贪官污吏,赞他:“绳赃吏重法,以塞浊乱之源。”赵翼《廿二史札记》中“宋初严惩赃吏”条也谓:“宋以忠厚开国,凡罪罚悉从轻减,独于治赃吏最严。盖宋祖亲见五代时贪吏恣横,民不聊生,故御极以后,用重法治之,所以塞浊乱之源也。”
宋代重文抑武,以文臣驾驭武将的国策是毋庸怀疑的,这就反映出其存在重用且优待文臣的一些祖宗家法,并被历朝皇帝所认真执行。上引范仲淹在庆历年间的言论,《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就应如何处置一大臣之事而起,范仲淹主张免死而宽宥之,富弼不同意,所以范质问道:“祖宗以来,未尝轻杀臣下,此盛德之事,奈何欲轻坏之?”侯延庆《退斋笔录》载,在神宗陕西用兵失利,准备斩一漕臣之时,宰相蔡确说:“祖宗以来,未尝杀士人,臣等不欲自陛下始。”《宋史·吕大防传》也载,哲宗朝,宰相吕大防说:“自三代以后,惟本朝百二十年中外无事,盖由祖宗所立家法最善,臣请举其略……前代多深于用刑,大者诛戮,小者远窜。惟本朝用法最轻,臣下有罪,止于罢黜,此宽仁之法也。”此外,《长编》卷四九五,大臣曾布有类似言论;《宋史·章悖传》,宋哲宗也有类似说法。这一祖宗家法,一方面激发着文臣士大夫的爱国热忱,一方面也使一些掌权的文臣无所顾忌,有的甚至横行不法。当国家和君主利益受到威胁及损害时,统治者是可以将家法放在一边而开杀戒,因为家法“不杀”不等于绝对不能杀,然而诛杀大臣确实不是北宋统治国策的主流。因此,即使没有太祖誓碑。与碑文类似的祖宗家法的有关誓约,看来还是存在的。
以上面分析而言,不同意见的双方都能拿出一定的理由,但又都没有确凿的证据。对待宋代政治史上这件举足轻重的大事,只有取审慎的态度,做进一步的研究。
宋初皇位的继承宋初太祖去世,为什么不是其成年的儿子继位,而是由弟弟太宗继统大业?是否其母亲杜太后有临终遗嘱?这遗嘱是书面的盟约,还是只有口头形式?甚或是宰相赵普为达到自己的政治目的而完全假造的故事?这一系列疑问,确实已很难搞清楚。
据《宋史·杜太后传》和《续资治通鉴》诸书的记载,建隆二年(961),杜太后病重,宋太祖服侍药饵不离左右。太后自知已病入膏肓,召宰相赵普入宫接受宋太祖遗命。太后先问匡胤:“你登上皇位已一年有余,可清楚之所以得天下的原因?”太祖呜咽抽泣着不能言对,太后坚持要儿子回答,匡胤随口答道:“儿臣之所以能得天下,完全是依赖祖上和母后的积德余庆。”太后摇摇头,认真地说:“不对,这实在是由于周世宗让幼儿做皇帝、主宰天下,使群心不附之缘故啊。倘若周朝有年长之君主,天下哪里会轮到你的手中。”太祖点头称是,太后又语重心长地嘱咐道:“你百岁之后,当传位给弟弟光义。四海之广,亿万之众,国有年长之君主乃社稷之福,你当牢记。”太祖泣不成声地回答:“一定听从母后的教诲。”太后回头看着赵普说:“你当同记我的话,不可违反。”接着,太后要赵普于榻前记下此遗嘱,作为给子孙的约誓书,赵普在纸尾签上“臣普书”三字,太祖手封其书,收藏于金匮之中,命可靠宫人谨密掌管。这就是历史上称之为“金匮之盟”的故事。
在此后漫长的古代社会中,很少有人怀疑宋初“金匮之盟”的真实性,将其作为宋初皇位继统出现兄终弟及故事的依据。直到清代,古文学家恽敬对它提出怀疑,认为此盟约内容是虚饰之说。近代学者进一步对它进行仔细分析,许多人认为此故事是由于当时朝廷政治斗争需要而假造的。
张荫麟《宋太宗继统考实》一文对此事分析得最为透彻,指出“金匮之盟”存在五大不可解释的破绽:一、杜太后死时,太祖才三十五岁,其子德昭十一岁,太后怎能预知太祖死时,德昭仍是儿童?事实上,太祖去世时,德昭已二十六岁,完全成年。二、太祖既然坦荡无私地谨遵母命,又何必将盟约深藏封固?至少太宗即位之初,就应有人提出或公布盟约内容,以正太宗继统之名,然而却无人提及此事,其缘由如何解释?三、要直至五年之后的太平兴国六年(981),才由已罢相多年的赵普密奏朝廷,太宗发金匮得誓书,这才将其盟约公之于世。赵普既是参与盟约之人,太祖在世时不敢泄露尚可理解,为什么在太宗即位后还要蹉跎多年,不马上疏奏和宣布盟约的内容,而坐失尽快讨得太宗欢心的良机呢?四、从史源上考证,太宗时修的《太祖实录》,没有记载“金匮之盟”之事,直到真宗咸平二年(999)重修的《太祖实录》才加进此事,记载中且说盟约时太宗也在场。这更是自相矛盾的说法,因为太宗如果预闻,那在其登位之初就应实时公布,何须五年后等赵普上书,发之金匮?五、“金匮之盟”可谓王室密约;藏之金匮,命可靠宫人谨密掌管,当是朝廷秘密文件;后来赵普上书又是密奏。为什么此事需如此的保密?理由可能只有一个:即与此秘密相关者有四人,其中太后与太祖都已死无对证,惟剩下知情者太宗与赵普,两人可以随心所欲地解释其事,而其他人根本不知道“金匮之盟”的真相。这些疑点已充分说明,“金匮之盟”故事是伪造的,出现的时间应在太平兴国六年。
那么,作伪的人是谁呢?许多学者都认为,从种种迹象分析,作伪者主要为赵普。宰相赵普识见过人,眷恋权力,又贪利好财,利用权势展建宅居,常常干些受贿营利的勾当,时还庇护违法谋利的属下官吏。在太祖后期,有人上告赵普及其属下许多不法之事,太祖震怒,欲拟旨严办,在太子太师王溥等的营救下,方得免除重惩,其属下官吏送御史台治罪,赵普被贬官,以同平章事出任河阳三城节度使。太宗即位之初,赵普上表请求入京参加太祖入陵葬仪,太宗准他回京,顺势罢其使相和地方之职,改授太子太保这一虚衔。因为赵普于太祖在位时曾阻挠太宗继统而受到冷遇,居京数年,郁郁不得志,尝够了失去权势后的世态炎凉。且在新任宰相卢多逊的排挤打击下,身家性命都岌岌可危。这时,卢多逊与皇弟赵廷美相交甚密,引起太宗猜忌,想借赵普这位元老重臣,打击政敌,巩固皇位。
太宗便召见了赵普,赵普看准时机,当即表示“愿备枢轴,以察奸变”。退朝以后,赵普立即上了份密奏,打出“金匮之盟”这张王牌,使太宗的继承皇位得到名正言顺的依据。果然很快又受到太宗的召见,太宗甚至当面道歉说:“人谁无过,朕不到五十,已尽知四十九年非。”接着就日后皇位继承问题试探赵普,赵普回答说:“自夏禹至今,只有传子的公例,太祖已误,陛下岂容再误邪!”一语正中太宗下怀,连连颔首,两人又密谈许久。于是,赵普次日就恢复了相位,且兼领侍中和拜梁国公,这是宋初德高望重宰相的加衔。这样,太宗与赵普为了各自的目标走到一起,“金匮之盟”便是两人政治勾结的产物,是一件伪造的政治赝品。至此,经过这样逻辑的分析,似乎已拨开了疑云谜雾,窥见了历史的真相。
其实,问题并不这样简单。如果说这一事情是彻头彻尾的伪造,那么为什么太祖始终不立自己儿子为皇储?其长子与第三子早夭。次子德昭已二十六岁,第四子德芳也已十八岁,不闻其兄弟有失德之处,都可以做皇帝。而太祖一开始就让弟弟光义担任最有权势的开封府尹,听其网罗大批幕僚,主持京师政务达十三年,后又进封光义为晋王。位居宰相之上。五代时期,亲王尹京隐然已有继位人的地位,进封晋王更是确认其皇储的地位,如后周世宗即位前就是晋王兼开封尹。而太宗即位后,也让弟弟赵廷美为开封尹兼中书令,封齐王,后改秦王,表明沿用太祖时皇弟尹京的旧制,廷美也基本获得准皇储的地位。宋初这一贯的做法,不会无缘无故发生吧。
同时,赵普曾在这问题上提醒过太祖,且有过阻止赵光义继统的蛛丝马迹,从而得罪了太宗。如太宗曾对赵普说:“朕几欲诛卿!”何事使太宗如此不能释怀呢?据《丁晋公谈录》载,太宗继位后不久,曾漏出过一句话:“倘若还是赵普在中书,朕也不得此位!”赵普在其罢相后的奏章里也谈到:“外人谓臣轻议皇弟开封尹,皇弟忠孝全德,岂有间然。”这肯定是此地无银三百两,但为了将来的身家性命考虑,赵普不得不作此说明。后来赵普投向太宗怀抱,取得太宗信任后曾坦言:“先帝若听臣言,则今日不睹圣明矣。”所以赵普死后,太宗还耿耿于怀地声明:“赵普一向与朕有不足,众人所知。”可见,赵普曾在皇位继承人问题上给过太祖许多忠告,但太祖终不听。且赵普罢相才一个月,就进封光义为晋王,位屠宰相之上,光义隐然已定为皇储。太祖为何如此听不进赵普之忠言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