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就去吧,不就是混口饭吃,跟谁还不都一样。
阿财最近有些变了,连傻锅那傻得冒油的人都觉得不对劲,西街的人都大咧咧地在东街地头上横来横去,阿财竟然也不去动手揍人。
从前说得头头是道的混混大业似乎开始摇摇欲坠。
傻锅口齿不利索,就让胖兜去问。
胖兜本就不爱干那些个混混的事儿,反正阿财要不愿意干,他也不干,他们也渐渐长大,有了力气,大不了去码头给人干些体力活,也能挣几个钱。
于是胖兜也劝傻锅,码头干活就是扛扛抬抬的事儿,人家不在意他结巴。傻锅听了哼哼,算是答应了。
胖兜把他们的打算跟阿财一说,阿财不禁有些愕然。胖兜拍着胸脯保证能吃苦,虽然还只有十四岁,可他块头大,腰背厚实,体力活能干得来。傻锅在一边也点头。
行吧,这么着也总好过一辈子当混混。

既然兄弟有了着落,阿财便没有了顾忌,找到龟三爷,仰首挺胸在他面前一挥手!“从今以后东大街就归你了,大爷我不要了!”拍拍衣摆撇着八字腿一拐一拐从良去了。
那龟三爷呆若木鸡地仰望阿财的背影,半晌合不拢嘴。

阿财揣着墨玉玦来到独鹤楼,要见掌柜的,被那势利眼的伙计轰了好几回,实在闹得难看了,怕影响食客的情绪,掌柜的才出来,看了墨玉玦,捻着小胡子瞅着阿财上下打量,阿财挺了挺胸,微微昂首,笑得一脸真诚。
“月钱五十,干不干?”
“五十?五十!!!”阿财伸出大巴掌,张大嘴。
“怎么,嫌少?小子,胳膊没半两肉,你能干啥,先当学徒呗,你这是遇着贵人了,要不,我能收你?”
阿财捣蒜似的猛点头!“不少,不少!我干!”
果然是名满江北的独鹤楼,出手真阔气,前阵子临街的小三儿找了份药铺的差事,月钱三十就使劲臭屁来着,他阿财如今可是拿五十!五十!赶明儿得炫耀炫耀去!
哈,五十文钱,可以让阿娘看看大夫了。
阿财乐得手舞足蹈之际,掌柜可犯愁了,能让这小子干啥呢?跑堂的都是专业调教过的,厨房可不能让他进去捣乱,洗碗刷盘子人手太多……
“小子,你有啥本事没?”
“有!”阿财挥舞着胳膊,“我有劲,力气大!”
掌柜瞅着他那小细胳膊,不屑地“嘁”了一声,指着地上碗口粗的树杈,“掰得断么你,小小年纪就吹……呃……真牛”
人家阿财跨上一步,早就“喀嚓”拧鸭脖子似的把树杈扭断了,然后,柴房里从此多了个力大如牛的小子,劈柴像切豆腐似的。
没几天,混熟了,大伙儿都知道阿财人和气,也就不跟他客气了。
“阿财!来给我剁骨头!”
“阿财!搬大米嘞!”
“阿财,那头死猪扛厨房里去!”
“阿财——阿财——阿财!!!”
咱阿财可是独鹤楼的红人了,啥苦活、重活、脏活、累活,大伙儿都惦记着他。

可,半个月过去了,阿财呆在独鹤楼里唯一的心愿尚未达成,他忍不住就去墨迹掌柜的,“掌柜大爷,您可知道,呃,就是那个,那个让我来这儿的公子,他是谁?啥时候还会来呢?”
“欸,我说阿财,柴劈完了?那就上山砍去!有些事儿,不该知道的别问。”
“大叔……大爷……”阿财使劲摇他胳膊。
“别晃了!那也不该我知道,哎——哎——年纪大了不经这么晃的,行行行!”掌柜的凑近了,一声大吼!“给我干活去!不然扣月钱!”
说到钱,阿财只有就范,捂着嗡嗡作响的耳朵,跑后院继续劈柴火。
谁让他人缘好,还是给打听出来了,独鹤楼逢十五那天,整栋楼里就大厨得留下,其余人等一概在后院呆着,不得出来。
十五……阿财记得,上次遇见他也是十五。
捂着墨玉玦,他傻傻地笑。

十五那夜,快三更时分,猫在街角的阿财终于等到了朝思暮想的公子,他还是一身华贵的锦缎黑袍,嵌着丝丝银缕祥云暗纹,宽宽的袖袍在月光下散发暗色流光。阿财这阵子在独鹤楼里见的达官贵人多了,看人也长了见识,可这黑袍公子却很不同,他气度非凡,华贵超群,非一般寻常贵族可比拟。
“公子——”阿财小跑过去,装作偶遇,“好巧啊,很久不见。”
又是那个凶神恶煞的随从大叔,凶巴巴地挡在了阿财面前。
“阿财?”公子却回过头来略微诧异地望住他。
他记得我的名字……他竟然记得,阿财的小心肝儿快乐得就要蹦出胸口,“是我!是我,我是阿财啊,公子!”
公子微笑着走前来,“你怎么大半夜又在街上游荡?又想要摘那家的麻雀?”
阿财慌忙摆手,“不是的,不是的,我上次听得公子规劝,早就已经从良了,这会儿,嗯,散步……散步,看月亮来着,您看,今儿月亮多圆多美啊……”
公子哈哈一笑,朦胧月色将他光彩逼人的容貌点染出些许柔和,那笑声却恣意张扬,如暗夜的王者一般洒脱不羁。
阿财看得眼都直了。
“饿了么?要不要去吃东西?我记得你很能吃。”公子笑得捉狭。
“要,我——很饿!”阿财捣蒜似地点头。
公子又笑了,玉松提着灯走在前边,三人一道上了顶层台榭。

垂下竹帘,有琴姬抚琴,乐音悠扬如水,鲛纱随细风轻舞,美好得像在做梦。
阿财今儿特意找掌柜预支了工钱,买了身新衣裳,干干净净坐在了公子的面前,可没多会又自惭形秽了,人家那一举手一投足浑然天成的贵气,那是学也学不来的,就算他穿一身破烂衣裳,那也是风度翩翩得让人不敢逼视。
公子看着阿财的眼神柔和,看久了偶有失神,随意问了阿财的身世,得知他是跟着阿娘来的平城,眼中闪过几不可见的失望,又笑了笑,笑得苦涩难懂。
那是一双无悲无喜的眼,墨黑深邃教人琢磨不透,仿佛历尽千帆过后的风平浪静,在漫漫蹉跎年岁里勘透人生,瞧他年纪不过二十七、八,为何会流露如此沧桑的眼神?

公子话不多,吃得也不多,只是静静饮酒,似笑非笑聆听阿财说自个的趣事,他喜欢看阿财吃东西,他吃东西的摸样,很满足,让眼前的食物也变得极其可口起来,那神情,在脑海中重影……
“公子,难道你不知道独鹤楼的招牌菜是烤羔羊么?”
公子一摆手,不多会香喷喷的脆皮羔羊就摆在了阿财的面前。
眯着眼睛凑近,鼻尖几乎贴着脆皮滑过,深深吸了口香气四溢的烤羊肉,“唔……我就是爱吃烤肉,你可知道在这独鹤楼里干活,总闻这香味可就是吃不着,多磨人啊。”
公子垂下了眼帘,掩住情不自禁流露的情绪,独鹤楼里,原本是没有烤肉的,他无法忘记,她第一次来的时候,张口叫的也是烤肉,可中原没这样的食物,闹了笑话。如今,他让这儿有了她最爱吃的烤肉……
玉松俯身把羔羊切成了小块,阿财吃得津津有味,还用五指抓着吃,说是吃烤肉就得这么吃才香。抓起一块脆皮嫩肉递给公子,“你也试试,真的很香。”油乎乎的嘴咧开笑容,心无城府。
公子伸手接过阿财递来的烤肉,就着手食用,服侍侧旁的玉松眼珠子几乎掉落……
“真的很香,很好吃……”公子不像是敷衍,慢慢的品尝,吃完接过玉松捧来的帕子拭净了手。
吃饱喝足的阿财嗫嚅开口说道:“公子……呃,以后,我还能来这儿见你么?”
“行啊!你这小孩儿招人喜欢。”
3.阿财的烦恼
“行啊!你这小孩儿招人喜欢。”
这句话让阿财乐得飞上了天,好几天都在云端上兜着转着,落不下来。谁让他帮忙干活都屁颠屁颠的像是中了头彩,还主动去揽活儿,便是沉睡中还嘿嘿一个劲傻笑。
梦里反反复复都是那句话,“行啊!你这小孩儿招人喜欢。”
他也喜欢阿财!公子喜欢阿财——
阿财努力地干活,浑身像是有使不完的劲,精力充沛得像是山上的小猴子,干干净净的阿财模样儿也清秀,尽管那把厚实的刘海遮住了眼额,可他的笑脸任谁看了都打心底里舒服。
掌柜的也慢慢让阿财往前院里帮忙,端茶递水伺候人,他机灵嘴儿甜,模样讨人喜欢。许多熟客都爱使唤他,酒席间爱听他讲笑话,这小子荤笑话一箩筐,三流九教秘史顺手拈来,也不知道打哪听来的。连他微跛的脚,也教人忽略了去。
很快,阿财就成了独鹤楼头牌伙计……
工钱也涨到了六十,六十文钱啊!!!
在独鹤楼里干了将近五个月,埋在墙角的坛子里铜板越来越多,每天睡觉前都要把铜板仔细的擦擦、数数,然后眯着眼睛晃坛子,听着“哐啷哐啷”的声音,似天籁一般悦耳动听。

人红了就特别忙,而胖兜和傻锅在码头的活计不多,日子过得逍遥自在。阿财便每月拿出三十文钱交给胖兜,让他照顾阿娘,余下的钱存在坛子里,寻思着过得几年,存够了银两就能在城里租上一间小屋,一家四口在一起。
公子曾经问过阿财,以后想做什么,那么,这就是阿财想要做的事。
至于心里说不出口的那个愿望,已经实现了,每个月十五,能和公子见一面,阿财很满足,很满足了。
他还知道了公子名讳——四公子,听见玉松总管这么说过,阿财一直不敢问,他不敢问,问了怕是疏离了或是亵渎了似的,能言善道的阿财在四公子面前局促忐忑。
四公子待他极好,和气、很宠他,每次见面都记得他爱吃烤肉,也跟着阿财一道用手吃,还会用巾帕替阿财擦掉糊得满嘴的油。
阿财像是被雷电劈中了似的,张着嘴巴呆若木鸡,四公子便会笑着揉他额前的刘海,纷纷落落的拂动,阿财黑曜石一样惊艳的双眼就在发丝中若隐若现,满天星星碎落眼底,璀璨夺目。

原来,人心还是不知足的,阿财也在渐渐长大,渐渐长高,想的也越来越多,他不知足了。
他们认识近一年了,阿财除了最隐秘的秘密,什么都和四公子分享,可是,他依旧像一道谜,眼底,是万年永固的孤寂。
四公子,一定有不为人知的故事……
阿财在堂前听得酒客的故事多了,可是他就是知道,埋得越深的,就越是动人。
于是他旁敲侧击地询问,谁知——
四公子只是淡淡一笑,有问必答,他竟毫不隐瞒,他对阿财毫不隐瞒……
可却教阿财的心从天上跌落入泥尘之中。
很动人,很感人,很忧伤,四公子只是简短的话语,阿财却不争气地泪流满面,他明白了四公子的孤寂。
他的温和和宠溺是透过他看到了她,四公子深爱的女子,独鹤楼是他们记忆中永远不会忘记的地方,她也爱吃烤肉,她也爽朗爱笑,她精通音律,四公子最爱听她抚琴弄笛。
可是,他深爱的女子却已嫁作了他人妇……
于是,便有了独鹤楼的台榭,有了十余年逢十五的相思,有了盲眼琴姬十余年的琴音相伴,有了相思蚀骨意难忘。
阿财抹了把眼泪,竟然拍起了手,“公子你这是在编故事给我听吗?你瞧,把我都给感动成这样了,世间有这样的人么?那也太苦了啊,我不信,我不信!”
“傻孩子。”四公子又弯着嘴角笑,伸手揉阿财的头发。“一点也不苦,等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知道,她若是幸福,你就会很满足。”
阿财又想掉眼泪了,可他得忍住,还要笑,她爱笑,那阿财也笑,公子就会开心了吧。
等你真心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就知道,她若是幸福,你就会很满足……阿财有真心喜欢的人,可是他不幸福,那该如何是好呢?阿财浑身上下隐隐作痛。

浑水河西岸,绿草如茵,烟波浩渺,远处千帆相竞,纤夫吆喊声声雄厚,水浪一下一下拍打着河堤,声音如奏乐一般动听。
河岸树荫下,有纤瘦少年仰卧,双手交叠脑后,日光透过浓密树冠斑驳洒落在身上,粗布蓝衫,红唇齿白,光影辉映中肌肤透明无瑕,微风吹拂,长睫也随着微微抖动。
茵草上有长尾蓝雀,时而轻啄嫩叶,时而滑翔,时而雀跃蹦跳,跳着跳着就沿着衣摆跳上了少年的身上,啾啾吟鸣,啄一啄他的衣裳,又啄一啄他的脸。
一声叹息打破这自然静籁,少年拧起眉头,露出与年龄极不相符的忧愁。
他扬起一只手,摸摸在胸前跳跃的蓝雀,那蓝雀竟未惊飞,反而抖着翎毛在少年手心上磨蹭,啾啾叫了两声。
“小蓝,你当鸟的不懂啦,做人难啊,做不男不女的更难啦……”
蓝雀又啾啾两声。
“妈的,我要真是个爷们就不用烦这么多破事儿!”
蓝雀跳到他的头顶,用力啄了下少年的眉心。
“痛!“少年睁开眼睛,瞪了眼那只鸟,又无可奈何塌了脸,“好吧,好吧,我尽量不说粗话,小蓝,你没发现我都在克制了嘛。前几天,见公子的时候,不小心说漏嘴了,公子也不高兴瞪我来着,还说小孩儿怎能如此粗鲁。”
又一声长长的叹气……
“公子的心上人一定是个知书达理,才情横溢的女子,你不知道,公子说起她的时候,眼睛都会发光,看得我小心肝儿乱跳,连那个凶巴巴的玉松总管脸上的褶子都软了,我可拿什么跟人家比啊。”
蓝雀扑起了翅膀,啾啾在他头顶上盘旋。
“切!你这只笨鸟,我怎么可能变成公子心上人那样,那些个蝌蚪字认得我,我不认得它们,更别提什么音律了,我一跑堂小厮,劈劈柴火,搞怪逗趣取乐他人总还行,让我吟诗弄琴,还不如投河转世来得快。”
小蓝雀长鸣一声,俯冲下来叭啦叭啦翅膀扇在少年的脸上,又不屑地一扭身子,呼一下冲上树梢,不搭理他了。
“欸!小蓝,你回来!”少年一跃起身,拍拍屁股,仰头叉腰冲着树梢叫嚷,“你不能鄙视我,人家可就把心里话跟你这小破鸟说了,你不安慰我也就罢了,还摆起臭鸟脸,看我不拿弹弓打你下来,烤了吃去!”
小蓝雀非但没下来,还不知在哪儿叼了一颗小果,“啪”地砸在少年的脑门上,得意地振翅高歌——
“啊——”少年抓狂,弯身在地上抄起一把小石子,蓝雀一见不妙,扑棱棱飞逃,少年抡起石子就追,一人一鸟,在河岸边跑了个无影无踪。

独鹤楼,日间里忙乎得就没个停歇过,来来往往的食客,伶俐机敏的跑堂伙计,高举着托盘,脚底飞快地在桌案间穿梭,衣带当风,那双腿的抽动频率真叫人惊叹,那就是独鹤楼的跑堂伙计,效率、迅捷、周到,难怪人家生意好,不但味道好,服务质量也是一流的。
然而,最上乘的跑堂伙计都站到了独鹤楼四层以上,越往上的楼阁,装饰得就越发华贵精致,价格也不是一般人消受得起的,乃是名门贵族、官绅仕宦聚集之地。
当伙计的最高境界不过如此,就是站到独鹤楼六层,俯视芸芸众生的自豪感油然而生。当然跑堂的只能服侍那些个俯视众生的人物。
阿财自从跃升为跑堂头牌红人,站到六层,尝到了无尽的甜头以后,插科打诨就越发卖力了。
怎么说呢?那些个公子贵人们出手大方呀,服侍得周到了,荤段子让人乐了,打赏总是少不了的,虽然偶尔也得陪陪酒什么的,那可是小意思。酒足饭饱玩够了,丢下一锭银子不用找,阿财就发了。
记得第一回拿到银锭子的时候,手都是抖的。
一个月下来,打赏的钱比工钱都还多出好几倍,阿财自然就屁颠屁颠了,他娘有了钱医治,状况也一日比一日好,那间小破庙修修整整,也像那么回事了。
再存了点钱,给胖兜和傻锅置办了个货架子,就不用去码头给人搬货了,做点小买卖,虽然总是入不敷出,可做生意嘛,总得慢慢来,这也是为日后某个出路。小阿财总不能做跑堂做一辈子吧,等到老阿财的时候,说不准就能有一家杂货铺什么的,那就衣食无忧了。
钱是挣到了,可是贪财的阿财最近倒是蔫里吧唧的,为啥蔫了呢?这还用说嘛……

话说认得贵人多了,机会就这么来了。
那得从平城三公子说起,能论为京城的三大公子,当然是才情出众、相貌出众,凤毛麟角的人物。
三公子之首乃是当今北魏明元帝唯一的皇子拓跋蕤麟,人称公子麟。公子麟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不仅如此,其文采出众,一手绝世琴艺震惊四座,当之无愧的天才少年,更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这公子麟年方十四,天才就是天才,于是年纪最幼却当仁不让。
其二亦是皇室成员,明元帝唯一的幼弟,当今太后亲子,颐王拓跋元邺,公子邺孔武超群,一柄夺煞长柄战斧威震三关,年方二一,乃三公子最为年长者。
其三是太后贺兰家一族末枝偏房远亲里最不招人待见的少爷——贺兰珏。
说到这贺兰珏,那就有大把的辛酸史,虽说是贵族子弟,成长却颇为凄凉,本就是偏房远亲,其父在声名显赫的贺兰一族里却是唯唯诺诺,不成气候,在贺兰珏尚年幼之时便郁郁而终。
贺兰珏有一母一兄,贺兰一族当家的便将他们母子三人撵去京郊破败的别院,仅由一老管家看顾,不久其母亦病逝,留在别院的兄弟二人更是无人记起,相依为命,然而这贺兰珏像是命犯天煞,几年前唯一的兄长骑马不慎摔落,至今卧榻不醒。
幸而贺兰珏自小发奋,小小年纪诗词歌赋,琴棋书画冠绝京城,在民间诗会中大放异彩。其悲凉的身世更被民间百姓茶余饭后所谈说。贺兰一族面子上过不去了,方稍稍改善了他们两兄弟的处境,将贺兰珏送进贵族泰德书院就读。
皇上听闻贺兰珏才情出众,更令其为皇子伴读,从此贺兰珏咸鱼翻身,跃入龙门,人称公子珏。

便是这位十八年华风流倜傥,才情横溢的公子珏,没有皇室光环笼罩的贵公子,显得更为民间百姓所亲近,且性子随和,谈吐儒雅,无论士族庶族均是一视同仁,不拘小节。
用公子如玉来形容他一点都不过分,谦谦君子为众人所拥护。
泰德书院的学子们均是独鹤楼的熟客,公子珏也常来,与书院同窗一道在此以诗会友、言古论今,风头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三公子里阿财见得最多的便是公子珏,公子邺也偶有前来,却很闷骚,在众多贵族子弟的恭维中默不作声,似笑非笑,双眼如雄鹰般犀利,王族便是不同啊,浑然天成的王者气势教人望而却步。
公子珏就随和得多了,每逢他走进独鹤楼,阿财便屁颠屁颠地跟上。
他给的赏钱并不多,可阿财就爱伺候他,他看人的目光丝毫不带贫贱尊卑,也不会没事刁难伙计,灌酒行令,是个有格调的公子。
他喜欢听阿财说那些个街头巷尾的趣事,可不像某些贵宦公子,就爱听荤段子。
有一回,书院学子们玩得兴起了,怂恿公子珏与平城花魁白水仙以琴曲一较高下,那日的场面在独鹤楼里被人津津乐道月余,花魁白水仙输得心悦诚服。

阿财听曲如牛嚼牡丹,可也知道公子珏是个厉害角色,应该不比四公子的盲眼歌姬差到哪儿去。
正揣着小心思琢磨怎么能跟公子珏学上两手的时候,倒是公子珏自个找上门来了。
他弯弯的眉眼,总是含笑的嘴角也微微向上挑着,“阿财,我有个不情之请,不知你可否一听?”
“公子请说,别跟我阿财客气。”阿财最见不得人跟他客气,浑身蚂蚁乱爬似的不自在。
“阿财,我们认识也有些时日了,我觉得你人机灵,能吃苦,实在,可年纪尚幼,子曰:有教无类,你可有想过学识之?”
阿财哭丧着脸回答:“公子,您行行好,咱粗人,能不能说得粗浅些呢?”
公子珏莞尔一笑,“抱歉,抱歉,我是说,阿财,你可愿意做我的书僮?”
“啊——”这……这还真意外。
“我急需一名书僮,寻了许久,遇不上合意之人。阿财,你的品性我喜欢,且你年纪尚小,我也可以教你读书识字,如此可好?”公子珏垂了垂眼,“不过……还需……嗯……”听起来似乎还别有用意。
阿财仍作木鸡状,半晌没反应过来。
贺兰珏咬了咬嘴唇,道:“阿财,其实我听了你的笑话,觉得甚是有趣,吾有亲兄长,自幼相依为命,如今其卧榻不醒,听过你的笑话时有回去也转述与他,兄长唇角含笑,他定也喜欢听,所以你能不能……嗯……”
公子珏尚未说完,阿财一举手,说道:“行!我给公子当书僮,给公子兄长讲笑话,不过,我还有个条件。”
贺兰珏听到阿财答应,笑了,“阿财,你说,只要我力所能及的,都答应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