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挨到七点,锦衣夜行正式营业,我吩咐两个服务生把卷门全部推上去,再将帘子掀起来,哪知,帘子刚掀,我便见到了林丹青。
林丹青穿着一套清爽的T恤、牛仔裤,看上去阳光迫人,与这里格格不入。
我双臂抱胸,冷冷地看着他。
林丹青也乖巧,并不搭理我,而是很自发地坐在我旁边,抬头向酒保说:“这里有多少蓝花,就给我多少打啤酒。”他显然已经看见了我贴在门口的促销广告。
酒保犹豫地看着我,我耸肩,“林公子有钱,随他,不过,我们酒吧的规律,除非喝倒了,否则,绝对不允许浪费酒。你买多少就得喝多少。”说完,我又正儿八经地加了一句,“我最恨浪费酒的。”
也最恨把钱不当钱用的,尤其那钱还不是他自个儿挣的。
林丹青抿着嘴,一副委屈且倔强的表情,很孩子气,也很动人,他端起面前的一扎啤酒,一声不吭地喝了下去。
我本以为他会很快喝倒,哪知,今天他的酒量突然变得奇大,三杯扎啤下肚,除了脸色红了一些,眼睛更加水润漂亮外,并无其他异状。
我也懒得继续看他了,正要转身离开,招呼其他客人,本应该在后堂的小爱‘器宇轩昂’地走了出来。他穿着一件淡粉色的衬衣,前面两粒扣子故意敞开,头发凌乱,凤眼乜斜,表情简直就是一骚包!
可就是这幅尊荣,匍一出场,竟然引起尖叫一片。
便连刚才对‘中世纪吸血帅哥’流口水的酒保小妹,也啜着红艳艳的嘴唇吹口哨,一脸激动癫狂。
我抹汗。
难道果然是我的审美观出问题了么?
我怎么觉得这个时候的小爱很欠揍啊。
正想着,小爱已经走到了我身后,手很自然地环上我的腰,还对面前那些冒星星眼的女生送了一个飞吻,眯了眯眼,溜了几个横波。
老天啊,我不认识这只丢人现眼的猫。
“嗨,林公子,好巧,又见面了,怎么,又来见我的亲爱的?”小爱一面说,一面低下头,在我的脸颊边亲了一下。
我一头黑线,压低声音问:“你丫没吃老鼠吧?”
他很受伤,“像我这样尊贵的血统,从来不吃老鼠。再说了,老鼠是用来玩的,不是用来吃的。”
我抬头望天。
小爱则趁机上下其手,极不安分地将我搂过来搂过去,脸上欠揍的笑容也越来越浓,“啧啧,林公子这幅醉美人的模样实在诱人,这等姿色,不去跳脱衣舞真是可惜。”
“你是跳脱衣舞的?”林丹青脸涨得通红,盯着小爱问。
“是啊,我这位可是本店最红的脱衣舞男,没办法,我就喜欢这样妖娆的男人啊,林公子太清汤白水了,实在不是我要的型。”我一狠心,也凑了过去,冲着小爱的脸颊,‘啪嗒’亲了一下。
小爱怔住。
我暗暗地掐了小爱一下,他这才回神,对林丹青稍显客气地笑了笑,“这里实在不是林公子该来的地方。或者,等会我还有一场表演,林公子欣赏完了再走?”
小爱本是想气他,哪知,林丹青沉默了一会,突然从高脚椅上滑了下来,一言不发地走上了大厅中间的T型舞台。
我眨眨眼,扭头看向小爱,“他不会是想……”
“应该是吧。”小爱笃定地点点头,兴致盎然地往吧台上一倚,“哇,真想看看那个小身板脱光后是什么样子。期待啊期待。”
一脸的色迷迷。
“瞧瞧你这个样子,太可耻了。”我极富正义感地训了小爱一句,也往吧台上一倚,还不忘回头吩咐服务生,“叫他们把舞台的灯调亮一点!”
小爱无语地转向我,然后,凝视数秒后,我们相视一笑,怎么看怎么像狼狈为奸。
身后的调酒小妹抬手擦了擦汗,急退三步,冲着其他客人,指着我和小爱,坚定地宣布,“我不认识他们。”
无论如何,林丹青上台了。
一脸青涩,长相俊秀,气质美好,打扮阳光的林丹青,走到了不停摆动的镁光灯下。
他接过司仪手中的话筒,低着头,涨红着脸,嗫嚅道:“下面,我要为大家表演一段脱衣舞”。声音渐小,若不是耳力够好,根本就听不清他后面的三个字是什么。
全场顿时一片寂静,随即,便是满场的尖叫声和叫好声。
看来,大家都和我们一样期待啊。
所谓独乐乐不如众乐乐——这么害羞的孩子,且看他能撑几分钟。
我慢条斯理地端起水,正要继续喝,劲爆的音乐已经炸响,林丹青先是傻子一样呆站在舞台中央,等大家嘘声渐起的时候,他突然抬起头,笔直地看向我,然后——
我的水喷了出来。
走眼了,真的走眼了,简直走眼走大发了。
林丹青不但会跳舞,而且,是相当之能跳,那种混合了爵士、拉丁、街舞,外加一点钢管舞成分的奇异舞姿,夹杂着他清秀得近乎透明的容色,给人一种很奇怪的反差感,既纯洁又妖娆,好似堕落凡间的天使,但又褪不去那一身的仙尘,电力太足了,他如果真的在这里跳舞,我会晚晚爆棚,彻底发达的。
说好了是脱衣舞,当然不可能继续穿着衣服,林丹青的手划过蜿蜒如蛇般的腰,一狠心,终于掀起了T恤,露出了紧窄结实的腰身,还有白皙却并不羸弱的胸膛。
一阵阵刺耳的尖叫海浪般连绵不绝。
小爱则撇撇嘴,拿了一张纸巾,放在我面前扬了扬,“喏,擦擦你的口水,还有鼻血。”
说完,他扯开剩下的几粒扣子,也大步走了上去。
我又眨了眨眼,望着小爱在更鼎盛的欢呼声走上了台。修长的、近乎透明的手指极优雅地掀开衣领,在万人瞩目中,脱掉了衬衣,那一刻,全场诡异地窒息了——小爱比林丹青高,比起林丹青的单薄纯粹,他更像一尊绝美的维纳斯雕塑,匍一出场,便夺去了他的全部光芒。
也难怪,人怎么能跟妖比。
我为林丹青叫屈啊。
可这个状况没有维持太久,在看见小爱上台后,林丹青有了短短一瞬的黯淡,继而,也不知道是不是情绪作祟,他突然激昂起来,被夺走的光芒,也一点点地回温,不同于小爱的光彩夺目,他的光环,如遥远的星光,纯正而洁白。镁光等下,是两具绝对魅惑的躯体,在刀光剑影、幻世迷离的气场中,跳起了贴面舞。
我赶紧回头找纸巾,却发现满场的纸巾都已告罄——男人女人统统鼻血长流不止。
“继续脱——”
“继续脱——”
“继续脱——”
不知道是谁嚷嚷了一句,顿时,这个从心底发出的要求,如雷声轰鸣般爆满全场,我不得不捂住耳朵,才避免了耳膜震破的厄运。
此时,台上那两个如花似玉、俊美绝伦的小男生,赤着上身,肢体摩擦,小爱娇嫩欲滴的唇,几次都快贴上林丹青晕红的耳垂。眼神在灯光的闪烁下,更是妖媚得造孽,似幻似真,不分男女。
让人不激动都不行。
我汗了汗,虽然有心停止这场闹剧,可看看场内的情况,如果我以老板的身份出面制止,估计会被气急败坏的色男色女们疯狂砸场。
也在这时,我又察觉到那丝森冷。
目光从台上慢慢地顺着冷气移了过去,只见方才进后堂的‘世界级帅哥’,正戴着墨镜,安静地走了出来。
我看了他一眼,心口登时一跳,暗道了一声‘不好’,也顾不上其它,赶紧朝他跑了去。
后面的调酒小妹不满地说:“看老板猴急的样子……”
可我不得不急啊,两个冤家死对头见面,不是你死就是我亡,林丹青白纸一样的人,虽然担了‘林’这个姓,却没有一点自保能力。
如果这位‘客人’对林丹青发难,他就死定了。
果然,‘世界级帅哥’刚刚走到人群中,便似有所悟地停住脚步,他的目光刚刚转过来,我已经气喘吁吁地闪到了他前面,“这位客人,既然货款两清,那就——慢走不送了,请,请。”
我下逐客令。
可惜,他还是发现了林丹青。
“林家的人?”他的声音不似刚才那样温和优良,简直是杀机四溢。
“是林家最微末的旁亲,和普通人一样,你不要轻忽妄动。”我满头大汗,脸上却努力保持矜持沉静的笑,证明自己没有说谎。
“不,他是林氏宗亲,甚至于,是嫡亲。”他摘掉墨镜,幽蓝的眼眸翻涌着炙热的血红,“抱歉,为了防止行踪暴露,我必须杀了他。”
我又温和地笑了笑,紧接着,脚跟一转,瞬间移到了林丹青面前,抓着他的手腕,“跑啊!笨蛋!”
“小爱,拦住他!”一面跑,还一面不忘吩咐在台上傻站的小爱,场内其他人也被这突然的变故惊得一怔,然后,便是一片欲求不满、骂爹问候娘的喧闹。
混乱中,我已经拉着林丹青跑到了滨江大道上。
“怎么了?”林丹青虽然很乖地跟着我跑了出来,但仍然一副大惑不解的模样。
我脚步未缓,转头恶狠狠地解释道:“就当我被高利贷追杀,行不行?!难道你不肯与我同甘共苦?!”
哎,只能用这个狗血的理由了。
不然,难道让我对林丹青说“亲爱的,后面有一个血族的要追杀你哦,就因为你姓林”?
且不论他信还是不信吧,我可不想也被搅进去。
不过,那个狗血的理由,林丹青相信了,不仅相信了,他还一面跟着跑,一面很认真地说:“锦夜,你欠了他们多少,我帮你还……”
我一头黑线。
是了,我忘记了林家有的是钱。
说话间,我们已经跑到了滨江大道尽头的跨江大桥上,我终于顿住脚步,扭头朝后面看了一眼。
在凡眼难极的远处,一个黑色幻影闪电般穿过毫无知觉的人群,正朝这边光速而来。
我跑不过他,更何况,我还拉着林丹青这个累赘呢。
“没办法,只能跳江了。”目光从远处移了过来,心知躲不过,只能用险招搏一搏了。
“不用跳江的,我能帮你还……”林丹青连连摆手,还在那里重复着自己的好意与殷勤。
“闭嘴!”眼见着幻影越来越近,我不客气地打断他,“跳还是不跳?!”
林丹青怔了片刻,然后,静静地看着我,目光纯正而坚定,“你跳我就跳。”
“你还以为在拍泰坦尼克号啊!”我瞪了他一眼,人已经翻过了栏杆,“如果你真的如你所说的那样非我不可,就马上给我跳下去!”不过,我才不会傻到陪着他跳呢。
再这样罗里八嗦的,就要被人追上了。
林丹青闻言,几乎毫不犹豫地从栏杆那边翻了过来,在松开手,从高桥上落下的那一瞬间,他才说道:“锦夜,我——不——会——游——泳——”
最后一个音符传来时,他已经快砸到水面了。
我怔了怔,低声咒骂了一声,“白痴!”只得松手,随他一起跳了下去。
——四月的天气,江水还是很凉很凉吧。
——看这黑糊糊的江面,污染还没有完全治理好吧。
等我全身哆嗦,吐着臭得作呕的江水,将已经呛水不止的林丹青捞上来的时候,心中只有一个想法:
遇到林丹青,我真是倒了八辈子血霉!
林丹青喝了不少水,但也无甚大碍,他趴在江边上,翻江倒海地吐了一通后,苍白的脸上终于有了一点生气。
我则拧了拧湿漉漉的头发,冲着江边的围观群众,指着林丹青,无辜地说:“这孩子轻生。”然后,指着自己,“我是救人的,不是轻生的。”
众人‘哦哦’了一阵,恍若未闻,继续围观。
我决定尽快闪人。
哪知,刚走了几步,手腕便被林丹青拉住了,“锦夜。”
“啊?”我回头看他:他喘着气,刘海兀自滴着水,淌过瓷白的,百合般美好脆弱的脸庞,丰润的唇没有血色。
林丹青正望着我,依旧是纯正而坚定的目光,亮晶晶的,“这次,你相信我了吗?”
“不知道你说什么……”我努力地想抽回手,一面不忘继续对围观群众解释,“我压根就不认识他啊。”
众人眼神暧昧,分明在说:又是一对闲着无聊,闹分手闹殉情的小青年。
我最烦这种场景,本打算一走了之不管林丹青的,见状,只得反手拉住他,憋着气道:“你先跟我过来一下。”
好容易绕到了桥墩的拐角后面,终于将那些无聊人士的追随目光给挡住了,我甩开林丹青,没甚好气地撂下一句,“我们已经脱险了,现在大路朝西,各走一边,以后也老死不相往来,再见。”说完,就要先行离开。
“如果你连信都不肯信,又怎么能再次拥有呢?”刚走了没两步,林丹青在身后,冷不丁地说道。
我脚步一滞。
“锦夜,有一个人,他早已经将心交到了你手里,因为你而痛了很久很久,你知不知道。”他的声音很低,但清晰干净,清润如泉溅松林。
我深吸了一口气,微微抬起头,手举起,随意地扬了扬,“小朋友,你文艺片看得太多,想象力太丰富了。没空陪你演琼瑶剧,我们后会无期。”
我没有回头看他,所以不知道他的表情。
但我知道,此时挂在我脸上的那轮笑容,一定不如声音那般活泼灿烂。
第三章 眼睛可能会骗人,美男可能很危险
该用什么词语,去形容一种动人心魄的温暖呢?
当镜头挪到他的脸上时,我只觉得太阳从未像今天这样明亮过,那种缱绻的热度,从我的指尖,一点点蔓延到心底。
顺着江堤走上来没多久,便遇到了小爱。他正一脸焦急地在人群中搜寻着,见到我,他脸上划过狂喜,冲上前后,却换上一副痞痞的不屑,双臂抱胸,斜眼看着我,“那个小白脸呢?又是私奔,又是英雄救美的,怎么,好不好玩?”
“还好意思说,你也不帮着我挡一挡那人?”我瞪了他一眼,只一句,便反客为主了。
小爱的脑袋立刻耷拉下来,弱弱的辩解道:“不是不拦,是他的速度太快了。”
我朝他的额头敲了一记,“让你天天睡大觉不肯修习。”
小爱抬头望天,装作没听见。
就这样无惊无险地回到家,我冲了澡,把那身湿漉漉脏兮兮的衣服换下来。
从洗手间走出来时,只见小爱站在沙发前,侧对着我,向着窗户的方向,一副如临大敌的表情。
我一面用毛巾擦着头发,一面叫他,“小爱……”
话音还未落呢,小爱已经闪电般冲了过来,煞有介事地挡在我前面。
——这个速度,似乎比平时有进步啊。
“怎么了?”我刚刚问完,便看到了屋里凭空出现的另一个人:笔挺的西装,墨镜,淡金的发色,俊朗如希腊雕塑般的下巴与鼻梁。
正是店里原先的客人,来自血族的“吸血公爵阁下”。
本以为他已经走了,没想到他会来找我。
难怪小爱紧张成这样。
我将手放在小爱的胳膊边,让他绷紧的身体稍微放松一些,然后换上一轮标准的商业笑容,友好而热情地问:“你又是来买饮料的吗?”
好像全然忘记了刚刚的那场追捕戏。
他拿下墨镜,碧蓝而深邃的眼睛,笔直地望向我,“为什么要帮林家的人?”
我心中暗叹:这个问题比较难啊……
为什么要帮林丹青呢?
“因为锦夜是个色女,而林丹青刚好又有点姿色。”小爱在旁边很理所当然地为我回答道,“哎,人类有句俗话,叫做色令智昏。她就是典型!”
我想了想:难道果然是因为这个理由?
林丹青确实有点姿色,如果被吸干了,成为一副干瘪瘪的躯体,真的还蛮可惜的。
“是这样吗?”森冷幽蓝的眼眸探寻地转向我。
我立刻小鸡啄米般狂点头。
小爱撇撇嘴,向我投来一缕绝对是鄙视的目光。
我只当没有看见,神色如常。
‘公爵’无言了片刻,缓缓地朝我伸出手来,“我叫安穆。”
“锦夜。”我怔了怔,很自然走上前,握住了他的手,作势摇了摇。
可是,一挨到他的手,我便发现自己上当了。
每个血族成员从出生那日开始,都有自己独特的本领,而这位叫做安穆的男子,很显然拥有神奇的感应能力。冰冷的手指,从接触到我手掌的那一刻,便不遗余力地阅读着这副皮相后的本我,电流带着一阵铺天盖地的空白,刹那贯穿过全身,只可惜——
我勾唇,不动声色地笑了笑,然后松开他,非常礼貌客气地问:“不知道安先生来G市,是观光旅游呢,还是公干?”
他的脸上一片惊疑,“你到底是什么?”
是啊,可惜他什么都感应不到。
我耸肩,“我就是我啰。”
“我明白了,你锁了自己的元神。”安穆显然见多识广,只稍做迟疑,便一脸了然,“可我听说,自锁元神与自杀无异,这会让你形如一个普通人,甚至更弱,你为何要这样做?”
我抬眸,似笑非笑地望着他,“安先生,原来你跑到G市是来查户口的?”
安穆歉意地看了我一眼,非常绅士地欠了欠身,“抱歉,这确实不是我该管的事情。”
我微笑。
平心而论,这位叫安穆的吸血鬼,其实并不讨厌,也不凶恶。
虽然他害我喝了一肚子严重污染后的江水,可那件事,归根结底,是我不懂规矩在先。
任何维护林家,或者与林家亲近的行为,都是犯了暗界的大忌。
无论俨然如暗界霸主的魔族,西方打酱油般的血族,还是已被魔族纳入版图的妖族,都可以凭此一条,将其诛杀。
安穆却因为小爱那个似是而非的理由,轻而易举的放过了我,可见——
安穆是个厚道人啊!
现在,厚道人安穆,回答了我最开始的那个问题。
他为何来G市的原因。
“我们得到的最新消息说,林家二十年一届的下任家主选拔要在近期举行,而呼声最高的两位继承人,此时都在G市。”
“所以,你们便来G市探情况,弄清楚下任继承人的习性,或者……”我挑眉,“直接解决掉他?”
安穆微笑,摇头,“既是呼声最高之人,自然不会那么容易被我们解决掉,只是来探底而已。”
“哦。”我应了声,顺口问:“那两位候选人是谁?”
既然现在都在G市,我也要好好地做做准备才行——恩,酒窖里的生意,还是先关一关,避避风头吧。
“其中一个,锦小姐应该有所耳闻。”安穆还是礼貌且绅士,平声道:“林子情,锦小姐听过没有?”
我脸色微变,小爱也下意识地缩了缩脖子。
林子情的名头真的很响。
虽然没有见过真人,但听‘客人们’说过无数次,说他的冷血无情,说他的神乎其技,他的天才,他的无懈可击,他如机器人般永不犯错的精准算计。
对于暗界人士而言,林子情便是近百年来,林家最让人闻风丧胆的战士。凡是被他盯上的,无论逃到哪里,最终都会被诛杀。
还有一个小妖,甚至逃到了魔界,祈望得到魔君的庇佑,结果,一样被林子情单枪匹马闯入魔界,将其断首在魔界入口,三生河畔。
这件事曾掀起轩然大波,后来虽然不了了之,可林子情的名声,却传得五湖四海,无妖不知,无魔不晓了。
如果他成为了下一届林家家主……
我吐吐舌头,没敢深想下去。
那种铁腕人物,还是敬而远之得好。
“那另一个是谁?”我问。
实在想不到,林家的小辈里,还有谁能与林子情一争高下的。
毕竟,林子情实在太耀眼,如冉冉升起的新星一样,遮蔽了同辈林氏子弟的所有光芒。
“不知道。”安穆眸色一沉,低声回答。
我张大嘴巴,“不知道?”
不会吧,既然能与林子情匹敌,那个人的名声一定也不小才对,就算比林子情逊色一些,至少也干过几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吧。
安穆如希腊雕塑般的面容,愈加阴冷起来,他用一种近乎敬畏的语气,缓缓地说:“正因为不知道,所以那个人才格外可怕,我们血族牺牲了足足十多人,才探知那个人的存在,可也仅仅知道他存在而已,他的姓名,他的容貌,他的实力,统统——不、知、道。”
我悚然。
“你们有什么打算?”等了一会,我又问。
“只能先关注林家近期的动向,从蛛丝马迹里慢慢把那个人找出来了。”安穆摇头,轻吟片刻,他转向我,若有所思道:“你锁了元神,也就是说,即便是林家的人,也察觉不出你的存在。”
我纯洁地眨眼。
“锦小姐……”
“我不管三界的事情很多年了。”我忙忙地打断他,“林家谁当家主,与我也没多大关系,只要不妨碍我赚钱就行了,我可不想搅合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