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既是暗界中人,与这件事就脱不了干系。”安穆好整以暇地看着我,还是很礼貌很厚道的样子,“锦小姐可以不管,可如果林家真的换了一个强势的家主,把我们逼得没地儿走了,我们就只能来锦小姐的店里……”
“行了行了。”我一头黑线,“你说吧,需要我怎么配合?”
从现在开始,我郑重地收回刚才对安穆的评判:他哪里厚道了?分明就是阴险啊!
安穆微笑,又歉意地瞧了我一眼,回答的速度却一点都不慢,“明天林家会给一家孤儿院捐款,如不出意外,林家许多重要的成员都会参加捐款仪式,我们想知道与会的人都有谁,拿到名单后再一一排查。”
我哂然,用看乡巴佬一样的眼神看着安穆,“这还用我亲自出马吗?回头随便找一份晚报,上面不都有名单吗?”
“包括那些隐形的林家人。”安穆好脾气地驳了回去,“那些混在人群中、并不在主席台上的林家人。这些人的名单,晚报是提供不了的。”
我撇撇嘴,心不甘情不愿地‘哦’了一声。
——这可是一项大工程啊。
见我应承,安穆会心地笑笑,又极绅士地欠了欠身,“那就不打搅锦小姐休息了,明晚我再来拿名单。”
尾音还未落呢,屋里已经空空如也。
安穆消失了。
“神出鬼没……”小爱在那边不满地嘟哝道:“非奸即盗!”
我则擦了擦冷汗,转头对小爱说:“算了,我们还是乖一点吧,以他的实力,想杀死我们,就像捏死蚂蚁一样容易。”
小爱这次没有反驳。
这种云泥之别的差距,他也是有知觉的。
第二天,我挂着一个伪造的记者证,顶着晚报记者的身份,混进了这个G市名流富豪济济一堂的捐款仪式会场。仪式地址是城西的孤儿院,因为来人皆是位高权重之辈,孤儿院早早便开始清场了,除了媒体和工作人员,还有少许应景的群众外,再没有其它人。
为了不惹人怀疑,表现得像个真正的记者,我端着单反相机,装模作样地左拍拍、右拍拍。
平心而论,这间孤儿院还是蛮不错的,占地面积大,建筑有古罗马的遗风,基础设施和配套设施都很齐全,至少可以容纳一千多名孤儿。
不过,G市有那么多孤儿么?林家办这家孤儿院,该不会是为了培养战士的种子选手吧?
我不甚正经地想着一些古里古怪的问题,一边凌乱地抓拍着那些疑似林家人的来宾,偶尔,也会百无聊赖地抬起头,拍拍云,拍拍天,等拍够了鲜亮的蓝天白云后,我又将镜头缓缓摇了下来,准备继续做正事。
然后,我看到了他。
该用什么词语,去形容一种动人心魄的温暖呢?
当镜头挪到他的脸上时,我只觉得太阳从未像今天这样明亮过,那种缱绻的热度,从我的指尖,一点点蔓延到心底。
从来不知道,一个人的笑可以那么好看,唇角眼眸,都像镶了钻石一般,炫目神迷,暖得人心底发涩。
放在快门上的手指,不由自主地按个不停,恨不得将眼前的那一幕,一刻不落地留住。
他看上去大概二十六七吧,或许更小一些,穿着一套普通的休闲服,白色的衬衣,黑色笔挺的长裤,看不出品牌,但质地优良。合体的衣服将他的身形勾勒得素净挺拔,有种宛如军人般的严谨气质,可是并不太明显,弥漫在他周身的,更多的是月华般的光晕,清尘绝世,见而忘俗。
此刻,他正半蹲在我面前,将一个不小心摔倒的小孩扶起来,白皙修长的手柔和地拍打着小孩弄脏的裤腿,头微微扬起,英俊清秀的脸上是那轮炫目温暖至极的笑。
有那么一刻,我嫉妒那个摔倒的小孩。
嫉妒啊嫉妒。
只可惜,小破孩一点都不懂得惜福,摔倒了,被大哥哥扶起来了,也不过傻乎乎地笑了笑,又撒着脚丫跑开了。
他望着小孩的背影,脸上笑意未减,直到小孩跑远了,他才缓缓地直起身,拍拍手上的泥土,转身,目光堪堪迎向我。
我的手指还在卡擦卡擦地按个不停。
镜头里的他,却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终于变成了一个大大的脸部特写:很干净清秀的长相,淡淡的剑眉,眸子漆黑如墨,眼角微往上挑,鼻子高而挺直,唇却很薄,颜色如水粉般润泽。
与林丹青的清秀决然不同,他便好像一位从家教极好的高干家庭出来,又一直呆在军校里的高材生,举手投足里,有一种健康、蓬勃、青草般的气息。笑得那么明亮,那么温暖,像发光体一样。
这种温暖,对于长期处于夜生活中的我,是有致命吸引力的。
“晚报记者?”他终于停在了我的面前,隔着相机,望着我问。
我脸皮再厚,此时也不敢继续花痴了,讪讪地放下相机,我将那张伪造的记者证拿起来秀了秀,“是啊,记者。你是?”
“无名群众。”他微微一笑,和煦地回答道:“所以,记者小姐,你可不可以将刚才连拍的一百七十八张照片全部删掉?”
我眨眨眼。
一百七十八张?
厄……有这么多吗?
“这些照片不上报,我私人收藏好不好?”愣了一会,我涎着脸,笑眯眯地问。
怎么舍得删掉呢?
刚才那一幕,真的把我惊艳到只剩下心跳声,这样极品的帅哥,我要拿回去和小爱共赏之!
他并不回答,仍然和煦地望着我,可明明那么无害的目光,却有一种奇异的、绵里藏针的力量,那么坚定。
我讪讪,很不情愿地开始删照片,在删了一百二十多张后,我将相机往包里一塞,脸不红心不跳地说:“好了,删完了!”
“还剩下五十二张。”他的声音依旧好听,清越像最动听的管弦乐,眼角带笑。
我无语啊无语,这个人属狗的么?
耳力这么好!
“让我保存几张好不好,人家拍摄也是要耗电池的,电池是什么,那就是能源啊,这样拍了又删,那是无用功。你知不知道,现今社会最大的犯罪是什么?奸淫掳掠都得靠边站,最大的犯罪就是浪费!你知不知道这几百年来地球的能源损耗有多严重,你知不知道因为过渡开发导致了多少次地壳转移,让魔宫都搬了几次家——”
“魔宫?”他眉毛一剔,意味地瞧着我。
我嘿嘿傻笑,“当然啦,这个是我胡乱猜的。”
他垂眸,淡淡道:“小姐的想象力很丰富。”
我狂点头,后悔得恨不得将自己的舌头咬下来:在林家的地盘说魔宫,简直是嫌自己的命太长……虽然我确实嫌自己的命太长了……
“你知道,做媒体的如果没有想象力,这世界就没有新闻了。呵呵”画蛇添足地丢下一句话,我的目光已经迅疾地扫过全场。
在我高声提到‘魔宫’的时候,到底有多少人望过来么?
那一瞬的画面好似在我的脑子里定格,我可以慢慢地筛选哪些是知情的,哪些是纯粹看热闹的。
等筛选完后,我囧了。
心里只有一个想法:就算我和安穆的实力相差甚远,我也要跟他拼了。
阴人也不是这样阴的啊,他只说会有很多林家人到场,但也没说会有这么多啊!
那长廊中,屋檐下,水池侧,大树旁,几乎都是林家的人。
即便不是林家正宗的战士,也是为林家服务的“式神”。
我算是掉进狼窝里了。
汗颜完,我猝然回头,盯着面前的男子,问道:“你不会也是林家的人吧?”
这样一想,在我提到魔宫的时候,他的反应也很警惕。
可是,他身上没有林家的气场,甚至于……甚至于人气都显得淡淡的,唯有一副干净如薄荷的存在感,亦如他的本尊一样,剔透得让人心底发涩。
越是正宗的林家人,便越会有一种世人称之为‘正气’的气场,如天使的光晕,笼于全身,当然,普通人是看不到的。
所以,安穆能一眼认出林丹青。
“不是。”他浅浅地笑笑,很自然地说:“我只是被林家收养的,也是从这家孤儿院出来的,所以来看看。”
我‘哦’了一声,随即觉得不可思议:一个孤儿,怎么会有这么温暖的笑容呢?
两人正说着,捐款仪式已经宣布开始了,主持人在台上吸引着来宾的注意,我匆忙丢下一句,“我要去采访了”,然后捂紧相机包包,脚底抹油。
不然,这最后的五十几张,可都保不住了。
他似乎无意去追删其余的照片,看着我跑远,也不过笑了笑而已。
主持人的开场篇依旧冗长,无非是感谢林家为慈善事业做出的贡献,又说了一通孤儿院的现状,如此如此,这般那般。
我已经将所有在场的林家人全部拍了个遍,心里也默默地将他们筛选了一番,不过,始终没能找到符合安穆口中那位“超强超神秘”的候选人。
好容易挨到主持人说完,很快变成了自由活动时间,会场前面的大厅里已经摆满了自助餐,水果小食饮料之类,我本想赶紧撤退,可瞧瞧门口,似乎晚报的其他工作人员都还在,为了不引人注目,只能继续忍——反正,能免费吃上一顿貌似也不错。
就这样端着盘子到处晃荡着,我又看到了那个如同发光体的男人,他正端着一杯柠檬水,站在角落里,抱着左臂,面色沉静,一面浅浅地啜着,一面淡淡地看向全场。
看着很无害,似乎能与周围的景致融成一片,但也有种莫名的疏离感,仿佛与这片热闹格格不入。
我正犹豫着要不要走过去,低头一瞥,便瞧见了林丹青。
是啊,林丹青是林家的宗亲,这种场合,他没有理由不来。
我汗了一会,如果被林丹青揭穿身份,就只能吃不了兜着走了。
可是左看是晚报的人,右看也是一群记者围着一个中年人在采访,走到哪里都是穿帮,看了看去,最安全的角落,只有“发光体”那里了。
我举起采访本,半遮住脸,一摇三晃地走到了“发光体”那里。
为了应景,我今天特意穿上了一双高达七厘米的高跟鞋,一身利落休闲的深蓝色套装,头发盘了起来,与酒吧那种随意得近乎夸张的装束并不相同。
想必,林丹青应该认不出我吧。
发现我迎面走来,“发光体”也微微侧过身,目光依旧和煦,带着隐约的探寻,以及……以及奇怪的熟悉的欢愉。
“厄——”我停在他面前,很努力地为自己突兀的行为找到借口,踌躇了半天,才迸了一句,“嗨,好巧。”
“……会场就这么大。”他好心地提醒道。
也就是说,分明是我巴巴凑过去的,巧个屁。
我惭了。
好歹我也是一美女吧,啊?
被美女搭讪,是不是应该更积极一点?先生。
终于恼羞成怒,我叉着腰,一把将他手中的柠檬水抢了过来,仰头喝了一口,才惬意道:“好巧,原来最后一杯柠檬水在你这里啊!”
他愣了愣,下意识地看向饮料台那边:果然,供应柠檬水的地方空了。
“那个,我喝过。”他还算镇定,指着水杯,又非常和善好心地提醒了一句。
“怎么,你嫌弃?”我挑眉,恶声恶气地问。
我都没嫌弃他喝过,他倒嫌弃被我喝了?
丫简直找打!
“不是,怕你嫌弃。”没想到他脾气甚好,被我这样嚣张跋扈地盯着,竟还能笑得那么欢畅,那种钻石般的光芒又从眉梢眼角透出来,太蛊惑太妖孽了。
“放心,我不嫌弃你。”闻言,我的怒火终于歇了一些,笑眯眯地回了一句。
他莞尔,“躲人?”
“厄……”
好吧,他果然是属狗的。
这种洞察力,连我这个非人类都自愧不如。
“也不算躲,就是遇到了一个不想见面的熟人。”我也不掩饰,微笑道:“不介意我在这里呆一会吧?”
“小姐随意。”他礼貌地让了让,朝角落里走近了一些,华美的吊灯在这里晕成一圈圈光怪陆离的阴影,打在他脸上,一半明一半暗,像从暗夜走出的精灵,善恶难辨。
我有点懵懂,正呆着呢,便听见林丹青的声音在身后响起,“子情哥!”
我悚。
然后,面前那个温暖如阳光的男子越过我,轻快地走到林丹青面前,语气近乎宠爱地打着招呼,“丹青,你也来了?”
“是啊,爷爷来电话,让我一定要参加今天这个仪式。”林丹青有点无奈地嘀咕了一句,“好无聊。”
子情——林子情——天啦,杀了我吧——林子情微微一笑,并没有应声。
他们哥俩还在叙旧呢,我已经偷偷摸摸准备闪人了。
一面惦着脚尖侧向漂移,一面在心里默默地哀悼:小爱啊小爱,不是我愿意让你成为流浪猫,实在是运气太差,生不逢时啊。
我怎么知道,那个传说中最冷血无情最形如魔煞的林子情阁下,是这个模样!
还是俗话说的好,信啥也别信自己的眼睛……
三十六计,走始终是上上之计。
可是,我的偷溜计划显然没有成功。
好容易挪出了两米地,就听见林丹青清悦纯净的男中音,极惊喜地窜了起来,“锦夜,是你吗?!”
泪奔,泪奔。
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讨厌过自己的名字。
“锦夜是谁啊,不认识。”我抬头望天,也不转身,风轻云淡地丢下一句话,继续开溜。
“锦夜,真的是你啊!”林丹青雀跃地欢呼,甩开林子情,快步跑了过来。
我暴汗,只得无可奈何地停住脚步,脸上笑靥如花,目光却绝对可以杀人。
林丹青,你若是敢揭穿我,我就——
我就让安穆灭了你!
林丹青被我的目光震得脚步一滞,他困惑地看着我,目光慢慢地移到了我挂在脖子上的工作牌上,又慢慢地移到我的脸上。
然后,林丹青笑了笑。
哎,这样阳光清白的一个小男生,也有笑得如此意味深长的时候。
我的后背下意识地寒了一片。
果不其然,下一刻,林丹青已经走到了我旁边,低而快速地说:“三顿晚餐,一次游乐园。”
我愣了片刻,反应过来了。
NND,他这是在趁机要挟我呢。
“一顿午餐,不去游乐园。”我恨恨地回了一句。
“哎,子情哥,锦小姐是我的朋友,她在滨江大道上有……”林丹青突然抬高声音,对朝这边望过来的林子情介绍道。
我心如死灰,气愤地抛下两字,“成交。”
林丹青眼眸一闪,一副小人得志的快乐模样,几乎冲出口的话又及时改词了,“有一套房子。她是记者。”
林子情含着笑,冲着我轻轻地点点头,我也礼貌地点了回去。
“他是我——堂哥,林子情。”林丹青挠挠头,这样介绍道。
“久仰久仰。”我讪讪,小腿肚都要打颤了。
不怪我的担子太小,实在是林子情的名声确实太彪悍了,像我们这种邪魔外道,对他自然是要敬畏几分的。
“我极少在G市出现,锦小姐是如何久仰的?”林子情还是极疏淡的表情,眼梢带笑,唇角勾起,我突然发现,林子情的嘴型很特别,即便没有笑,也让人有一种微笑的错觉,看着那么亲和无害。
太……太……太欺世盗名了啊!
连这样讽刺人的话,说来也觉得悦耳好听,一点都不刺耳。
我呵呵傻笑,无语了。
短短两天,我走眼了三次。
一次是安穆:我以为他是厚道人,可是他不是。
一次是林子情:我以为他是谪落人间的天使,可他是冷血战士。
最后一次,便是林丹青了——
我原以为他是老实人、乖宝宝,竟然也会趁机阴我!
这杯具的眼光啊,难怪做生意这么久,总是发不了财。
“子情哥何必那么认真,锦夜只是客套而已。”还是林丹青见我笑得实在太傻,主动出面打圆场,说着,他已经信手拉起我的胳膊,很自然地将我带到了场内,“锦夜,我介绍其他人给你认识。”
如果是以前,我肯定甩开他了。
可现在……
好吧,只要能赶紧远离林子情,火海我都跳啊。
林丹青果然将我带到了林家人聚集的主席台前面,向众人一一介绍我,“这是我朋友,锦小姐。”
众人客气地朝我点头,我也客气地回以一笑。
他们表情各异,目光也不同,不过,那种意味深长的探寻与暧昧,却是一样的。
八成认为我是林丹青的女朋友!
这次真是跳进黄河都洗不清了。
不过,察觉到林子情的视线依旧若有所思地停在我的背上,我还得忍,继续忍,忍着和林家众人插科打诨,周旋敷衍,一直忍到了林子情转身离开。
他走后,我也松了口气,正琢磨着如何抽身呢,那边不知道是谁叫了林丹青一声,大概是想私下里逼问我的身份吧,林丹青朝我歉意地笑笑,腼腆道:“你在这里等一会,我先过去看看。”
“去吧去吧。”我笑吟吟地催促着他。
等你才怪。
林丹青终于走开了,我如释重负,看看会场:来宾已经渐渐开始散了,我也要趁机开溜才好。
脚底正在积极抹油呢,旁边一个不知道是林家哪门子的小丫头亲戚扯了扯我的衣角,仰起头,巴巴地问:“你是想嫁给丹青哥哥的灰姑娘吗?”
估计这丫头刚才从哪里听来了一些闲言碎语。
我弯下腰,很负责任地告诉小丫头,“我告诉你一个秘密,其实灰姑娘后来都没一个有好下场,我才不想当那个杯具的灰姑娘呢,所以,你放心,我肯定不会打你丹青哥哥的主意。”
灰姑娘真的没一个有好下场,我就是那个血淋淋的前车之鉴啊。
想当初——
哎,不提当初!
好汉不提当年勇。
还是解决当前的事吧。
现在退场的人很多,也没有人注意我,我心中庆幸,甩掉一脸迷惑的小丫头,前脚刚踏出院门呢,笑容还凝在脸上,一抬头,便见到一个修长挺拔的身影,手插在兜里,安静地靠在旁边的墙壁上。
白衣黑裤,面目俊朗,神色祥和,就好像在校门口等待小女友放学的高中生。
见到我,他和煦地笑笑,直起身,洒然地转向我,“锦小姐。”
阳光细碎地打在他身后,逆着光,我看不到他脸上的温暖,只看到了一片投下来的阴影。
脚步一滞,我抬头望天,抹汗道:“哎呀,时间还挺早的,我再进去坐坐。”
说着,也不理他怎么回答,赶紧转身,重新朝会场走了去。
“不用掩饰了。”他的我身后,轻声说。
我泪。
就算元神被封,全身上下都没有了一点妖气,可也没有什么人气。
其它人或许察觉不了,可林子情是谁啊?
死在他手下的小妖小怪,那是车载斗量!
就算凭直觉,也能把我给嗅出来。
我默默地,提前为自己念了一遍往生咒,又非常郑重地向小爱道了歉:小爱,以后没人养你了,你还是去当牛郎吧……话说,三文鱼很贵的……
再转身时,我的脸上已经挂了两条面条宽的泪,眼冒星星,眼巴巴地看着林子情,“大侠,高人,天师,神仙,我只是一个无足轻重混日子的小妖,从来没有干过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连做生意都是老老实实交税,不欺压顾客,不瞒骗政府,不卖假冒伪劣商品,酒也没掺过水——好吧,偶尔会掺一些——但总体来说,我是一个好人啊!”顿了顿,见他神色不动地瞧着我,我咬着牙,继续旁征博引,“你听过白娘子的故事吧?法海是不是很可恶?啊?难道你要当那个善恶不分的法海老秃驴不成?”
“我不是和尚,也不信神。”林子情听我说得有趣,不免笑了笑,依旧温暖亲和的模样,只是那种骨子里透出来的杀伐之气,便好像有无数妖界怨灵的呼啸与哀嚎,盘旋在他的眸底,随着他接下来的四个字,让我如陷身积雪,周身冰冷,“我是猎人。”
林家的战士,便是狩猎暗界妖魔的猎人。
既是猎人,根本无需理会猎物的好坏。
难道你会因为一头猪又善良又与世无争,而放弃吃猪肉吗?
此言一出,我也懒得装可爱或者可怜了,眼泪像合上开关的自来水管一样,猛地收住,事以至此,索性好整以暇地瞧着他,淡声问:“所以,你是无论如何都要杀我了?用我这样一个无足轻重的人,去增辉你第一战士的勋章?”
他摇头,心平气和地说:“我只想知道,你为什么会来这里?”
“我告诉你答案后,你会不会放我走?”我心中又燃起了一丝希望。
“取决于你的答案。”林子情笑得云淡风轻,可神色间,没有一点要大发慈悲的意思。
也就是说,无论我怎么花言巧语,狡辩加诡辩,都是没有作用的。
他肯定不会放过我!
既然如此,我又何必那么配合?
“抱歉,你的问题,我一个都不会回答。”主意打定,我双臂抱胸,头一扬,几乎挑衅地看着他,“你别忘了,这个院子里可还有很多媒体呢。难道你想把林家几百年来极力隐藏的秘密,现场直播出去?”我笑,“当然,这对提高收视率还是有贡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