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马佣,大雁塔看的人太多,就不说了。
来西安之前,朋友就叮嘱要带些皮影回去。很多民间艺术几乎都处于失传的边缘。记得很久以前,还能看到皮影戏。一些鬼魅般的幽暗侧影有动作和说话,感觉极为诡异。在西安见到有卖的地方不多。店里做了装帧的价钱就会很贵。但是还是搜罗了一些。颜色艳丽,雕刻生动,充满人性。骑在麒麟背上插大旗的武士,留着黑色的长胡须,威风凛凛。也有小丑和相公,骑着驴或摇着扇子。而古代千金小姐的皮影是最精美的。细细地刻画她们裙子和鞋子的图案。一小朵一小朵地镂空。每一个皮影都有描得鲜红的嘴唇和似笑非笑的眼睛。我觉得有一个词能恰当地表达它们给我的感觉。凄艳。没有见过比它们更凄艳的道具。始终以侧面示人。无法面对。也无法倾诉。带回家以后,朋友们分走了好几个。剩下的收了起来放在衣橱里。不想把它们挂在墙壁上。因为始终觉得它们似乎有灵魂。
这是除了南京以外,安妮喜欢的另一个城市。古老的城市看过去都是沉静的。黄昏的时候,散步到钟楼旁边的广场,看到暮色迷离的天空中淡淡的云朵。在钟楼的檐角边,总是有一群夜鸟在盘旋。一圈又一圈。这是使它们感觉安全的地方。有时候一些深刻的思绪,总是会失去语言。走在大街上的时候。观望着行人的时候。心里忍不住就会想起,它曾经有的繁华。它无处可逃的时光深处的荒凉。在生命的轮回中,永远都是物是人非。
边走边唱
安妮宝贝
一直不喜欢国内的流行音乐。因为不喜欢没有个性的矫情和媚俗。除了黄磊。是个炎热的夏天下午,是在公车上。很无心地,听到那首边走边唱。是男人年轻而温柔的声音,带着一点点的怅惘和怜惜。
已经很习惯从风里向南方眺望隔过山越过海是否有你等待的眼光有一点点难过突然觉得心慌意乱冷风吹痛了脸庞,让泪水浸湿了眼眶
看过黄磊拍的电影。一张俊美的脸,有敏感的眼神。那种眼神,能让人感觉到爱的轻易和无常。但是对他没有太深印象。只是在一个空荡荡的车厢里,偶然听到他唱的一首歌。听着他很平静地唱着,爱情边走边唱,唱不完一段天久地长,心中抱着希望,只看到失望。不如一切就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谁都害怕复杂。一个人简单点不好吗。一个人简单点生活吧。平静中有些许轻轻的疼痛和不舍。却是自由的。
记得自己是去找过他的。在音像店里问老板有没有黄磊的歌。手里已经挑了一大堆爱尔兰和欧美音乐的CD.但是我还想听听一个男孩用普通话唱些漫不经心的纯粹的歌。老板说,黄磊是谁。好象有点奇怪。于是也就算了。
偶然吃饭时又听到那个温柔怅惘的声音。跑到电视面前一看,果然是他。齐肩的黑发,在风中轻轻地半掩住脸,光着脚坐在树下,在抽一支烟。这次唱的是啦啦歌。很随便地在那里哼着。我欣赏自己虽然很平凡,我试着活得一无所有。穿着非常简单的黑色T恤。他不是我喜欢的男人类型。我喜欢的男人,头发不会这么长。也不应该看过去如此脆弱敏感。他应该是剃干净的平头。稍微有些冷酷。但是喜欢这个男人脆弱敏感的声音。感觉那颗心似乎会很轻易地陷入爱情。会送100朵玫瑰给心爱的女孩。会流泪。
那时相隔也近一年。放手了那段挣扎了很久的痴缠。过一个人的简单生活。边走边唱的爱情是孤单,也是快乐的。心里没有希望,于是也无所谓失望。只是无边的空旷和寂静。突然是有些感谢黄磊的。因为听过他唱不如一些就这样吧。你和我就算了吧。在这个世界上,感觉它和我们的梦想不相符合的人,不止一个。但是我们笑笑。让生活继续。
不要去找,要等
安妮宝贝
那天从图书馆出来,经过一家独特的店铺,里面专卖一些外销到日本的棉布衣服。有一条长长的裙子,宽松的,很简单的款式,缀着细细的刺绣出来的蕾丝,看过去颓靡而雅致。
是喜欢的颜色,陈旧而黯淡的藏蓝。
试穿的时候,柔软的棉布顺着赤裸的小腿轻轻滑下来,心里有淡淡的喜悦。
一整个冬天,穿的是旧牛仔裤,黑毛衣和宽大的男式棉布衬衣。头发缠着两条松松散散的麻花辫,有时胡乱地别上几枚暗色的银发夹。妈妈看到了总是要抱怨,20多岁的女孩子了,却象个孩子一样,不会把自己打扮得耀眼一点。现在这条看过去又旧又过时,而且要价还很贵的裙子,碰到我这个怪怪的不合潮流的人。一眼看中,并且心甘情愿带它回家。
看得出它是寂寞的。放在角落里已经染上些许轻尘。只等着能看得到它的美丽的人。
爱情不要去找,要等。
这是喜欢的一句话。
沧海蝴蝶
安妮宝贝
王菲又出新专辑。只爱陌生人。过了一段时间才去买。因为知道自己会喜欢,所以有从容的心情。直到一个清冷的黄昏,走到熟悉的音像店里。没有看别的CD,只是对老板指一指墙上的那个穿黑衣服的女人。拿在手里,看到一些美丽的歌名。开到荼蘼。过眼云烟。百年孤寂。守望麦田。催眠。还有蝴蝶。开到荼蘼是亦舒的。是亦舒典型的用平淡凸显疼痛的小说。马尔克斯的百年孤寂和塞林格的麦田守望者也很好。她把它们的题目用来唱歌。
一整夜都放着那首蝴蝶。
嘴唇还没张开来,已经互相伤害。约会不曾定下来,就不想期待。电话还没挂起来,感情已经腐坏。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给我一双手,对你依赖。给我一双眼,看你离开。就象蝴蝶飞不过沧海,没有谁忍心责怪。给我一刹那,对你宠爱。给我一辈子,送你离开。等不到天亮,美梦醒来我们都自由自在。
林夕的歌词写得完美无缺。让人的心恻然。看透风景的人,原来只有了一双冷漠的眼睛。王菲用她一贯慵懒散漫的声音,唱着爱情的空洞。爱情一只脆弱华丽的蝴蝶。
用国语唱歌的人,也只剩下一个王菲可以听。偶尔买的几张中文CD,始终只有这张无所适从的脸。不太漂亮的脸。但因为那一点点自我的神情。那一点点冷漠。所以是美丽的。暗涌和约定是她的一个高峰。蝴蝶又翻越了一重山。她的歌越来越显得人性剔透。也越来越冷淡。一些杜绝语言的厌倦。一些失去期待的绝然。没有人可以爱。也不想爱上任何人。不相信爱情的人。只是因为曾经沧海的心情。已经不是常人能够体会。
刚好那天去参加婚礼。一个久不曾见面的女孩,告诉我,她已和相处多年的男友分手,决定和另一个男人在一起。那个男人有自己的公司和大套的房子。当然外表远没有以前男孩的高大英俊。但是,生活是很现实的。她对我无奈地笑笑。安,我们只能接受现实。和她一起等在暮色迷离的大街上。少年的朋友,彼此目睹过爱情上的起落和反复。终于,人大了。心,也平静了。我对她说,你的选择是对的。如果没有爱情。有物质的生活也是好的。就象喜宝说的,想有许多许多的爱。如果没有,就想有许多许多的钱。
不是不想为一个爱的人,陪着他同甘共苦。如果有一个男人值得深爱,为他抵上命也是幸福的。只是没有那个人。没有任何一个男人值得。所以就好好打算自己的生活。所以王菲唱,回忆还没变黑白,已经置身事外。承诺不曾说出来,关系已不再,眼泪还没掉下来,已经忘记感慨。原来,真的没有什么东西,完美得值得我们用生命坚持。
第一次写王菲,也是在参加完一次婚礼的时候。写了风中樱花。又见王菲,不曾刻意。却又经历了一次朋友的婚礼。很多人急急忙忙的结婚。原来大家的心都是害怕寂寞的。想有个人陪在身边。想在深夜的时候,有温暖的手可以抚摸。想把自己对生活的厌倦寄托在另一个厌倦着的人身上。想改变自己的贫乏。
我有时也会感觉寂寞。但觉得有个孩子,会比有个男人,更能让自己快乐。男人你是没有办法改变他的。对于一些男人的缺点,比如平庸的外表或者内心,没有人可以强迫你去接受。你也没有必要让自己几十年如一日,对着一个比生活更容易让人厌倦的男人。有个孩子却是好的。那个男人必须聪明英俊。你不要他的任何诺言,也不需要未来。因为一个聪明英俊的男人,他会和你一样容易厌倦。优秀的人都容易对比他逊色的事物厌倦。所以你们注定已经无法拥有平淡的长久。象那么多匆促结婚的人,白头到老。但是可以有一个孩子。如果是个女孩,你可以看着她从一个芳香柔软的BABY长成冰雪聪明的大女孩。如果是个男孩,他会具有优秀男人的基因,你看着他一天天的变得高大和英俊。所以朱迪福斯特拒绝透露孩子父亲的名字。在沉默的羔羊里面,她是这样面容沉静的女子。带着淡淡的忧郁。某些时候,我能理解一切似乎反常于人性的现象。因为明白它无法被世人接受的苦衷,正是因为人性的表露到了极致。比如有婚外恋的男人或女人,也许仅仅是害怕那种被生活沉沦的恐惧。虽然我不熟悉婚姻,却可以触摸它的本质。它是人为制定的制度。它和人性是冲突的。王菲离婚后,会带着她的女儿过自由的生活。也许会有情人。但不会太快有婚姻。我想她也已经是厌倦的女子。
恨不得你是一只蝴蝶,来得快也去得快。因为如果停留太久,对你我来说,其实都已经是一种消耗。我们可以各自去更远的地方,看看陌生的风景。因为已经有过一刹那,感受到的深情和宠爱,就可以用一辈子的时间,送你离开。因为等到天一亮,我们的美梦就要醒过来,发现自己依然自由自在,也依然孤独。因为彼此都无法再有任何责怪。因为我们同样都飞不过沧海。
风中樱花
安妮宝贝
有时候我喜欢王菲。她的歌好听的不多,如果有就是绝美。比如暗涌。约定。暗昧。棋子。或者红豆。粤语歌感觉是奇怪的。但是王菲的不同。王菲的粤语歌,似乎仅仅感受她宛转忧郁的声线就以足够,而不用去了解她在唱着些什么。
看过她演唱会的VCD.眼睛下面粘着两行碎钻拼成的眼泪。是我喜欢的。很多时候,她的脸上是一种自我的表情。带一点点孤寂。似乎和这个世界保持着一段只有她自己才知道的距离。最近看报纸,说她和窦唯离婚。是意料中的事情。一个注重自我的女子,即使在爱情中,也是孤独的。她的心情,可以了解。
有些感觉是很难形容的。比如和朋友在DISCO.烟草和音乐的喧嚣中,人会有点麻木。但是我喜欢看到一个表情冷淡的女子。红唇,黑发。似乎可以随时跟你走。但是她的灵魂离你很遥远。我也喜欢看到酷的男人。他们有非常英俊的五官。但愿他们是可以随时制造爱情的机器。因为有很多时候,爱情象空气中漂浮的香水味道。颓败迷离,留不下痕迹。
王菲唱着,你的衣服我今天仍然在穿,没有留住你,却依然是温暖的。她还唱,街灯下你的轮廓太好看,我凝住眼泪才敢细看。然后她唱,我相信一切都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可是我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直到风景都看透。如此种种,让人黯然而温柔。
不觉得她是漂亮的女子。但是她的声音是美的。她的孤独也是美的。很多时候,世间的男人并不懂得去欣赏一个女子的声音或孤独。所以喜欢王菲的女人比男人多。因为很多女人都是自恋的。男人喜欢看一张漂亮的脸。也许有时候他们对女人的灵魂并没有太多要求。又或者,爱情本来就应该是简单而原始的。
下雨的日子。整个城市象个潮湿阴郁的狭小盒子。让人窒息。模糊地想起一些往事。想起自己在华山的绝顶上看到的灰紫色的天空。落日象一滴凝固的鲜血。整片山峦沉寂得只听到风声。人在瞬间感受的自然,无限贴近灵魂深处的梦想。也许对漫长的压抑的现实来说,这些短短的瞬间,就已足够。
所以我也不相信爱情。不相信长久。不相信诺言。但是相信一段痴切缠绵的感情,足以耗尽我们的深情和眼泪。十年和十个小时,并没有区别。
朋友结婚的时候,去参加她的婚宴。看见她穿着鲜红的旗袍,在宾客中穿梭。洁白的百合。艳丽的浓妆。心里想起的,却是20岁的时候,陪她一起去北京。那时她失恋。夜行的列车上,躺在卧铺上听她的倾诉。温暖的眼泪是没有声音的。漂泊的旅程,走得再远,也走不出对爱情的失望。嫁一个人也许是安全的。很多时候,我们会仅仅因为寂寞或脆弱,而选择一个人。
在报上看到某些报道,比如某个成功的女人,一生未嫁。感觉总是有些萧瑟。我喜欢王菲的选择。嫁个男人,给他生孩子,倒痰盂(报上报道,曾有记者在北京的四合院里拍下王菲早起的照片,蓬着头发在倒痰盂)。然后感觉不爱了,就离开他。
春天最喜欢的花是樱花。常常在一夜之间,迅猛地开放。突如其来,势不可挡。然后在风中坠落。没有任何留恋。日本人称之为花吹雪。黄昏时散步,经过那一片樱花树林,看见粉白的花瓣还是不断地在飘扬。突然想到,这是最尽情的花朵。因为它早死。就象某些一夜的爱情。没有机会变坏。所以留下一生的回想。也许悲凉。却是美的。
扑鼻全是你的气味。明明沉沦窒息即将致死,我也懒得出气。这是王菲的原谅自己。我喜欢这种激烈的感情。越激烈的东西越是冷酷。因为已经无路可走。放肆。纵容。自私。疯狂。只有沉沦和堕落过,才知道自己付出的是什么。
真希望天气能晴朗起来。我想着我能够爬到高山顶上,再看看纯蓝的天空和大海。然后看看远方我能够爱的人。
画漫画的男人
安妮宝贝
不是很喜欢漫画的人。一度蔡志忠非常流行,但是我没有看完整过他的任何一本漫画书。
也许人更可爱一点。看过一篇关于他的专访。记者问他,如何看待幸福。他说,一个真正得道的人是无所谓幸福的,因为他本身一直处于一种安详的状态。只要有画可画,而且自己想画什么就画什么,在完成自我的过程中没有什么阻碍,这就是最大的幸福。
一个男人说出这样的话来,觉得很不错。
上海的新民晚报上面以前有一个喜欢的专栏,叫智慧快餐。登的是郑辛狰遥的漫画作品。
比如他会说,一个懂得解决问题的人,效率比不上一个懂得如何避开问题的人。诸如次类,带着旁观者的嘲讽和清醒的口吻,常常使人会心地一笑。
从没有在书店里找到过他的书。现在书店里媚俗无聊的明星自传倒是泛滥得令人厌恶。商业和精神总是有它们不相容的地方。所以只好一幅幅地把他的漫画剪下来。那份烦琐的报纸为此而吸引了我一段时间。
感觉中画漫画的男人有他们非常酷的一面。用简单的方式表现着锐利。
我始终觉得一个可爱的男人,他应该有三分野性的放纵不羁,三分孩子气的天真烂漫,再加上四分的聪明。
香港的欧阳应霁,一套三本的漫画书,书名是MYOWNPRIVATEHEAVEN.先是看了他写的一小段序:脚下有山有海,有九龙半岛有香港岛有新界,有新建的桥,有楼房街道,有船有车,有不怎样看得到的人和影,而抬起头,有同一个天空。这一切是看不完写不完画不完的,我明白。所以可以放松一点,转过身去,转左一点,又转右一点,再看,大抵又会有另外的什么出现。
我相信这是某一种安排。
一段短短的文字,感觉得到他内心的平静。是一个沉浸在自我的精神世界里的纯美的人。
书上是他手写的英文,简单的句子,歪歪斜斜的,似乎是信手涂鸦。也有照片,是模糊的黑白照片。一个人坐在街边,拿着笔低头在本子上涂抹。很短的平头,戴老式的黑边框近视眼睛,穿白色衬衣。
然后这个男人写的是这样的文字。
MissessomeonewhomshenevermeetsCallsanumberwhichwill
nevergetthroughDatessomeonewhoneverappearsPlantsaflower
whichwillneverwither这组漫画的题目是绝。EDGE.
我感觉他是颓废的。
即使他用的是一种非常漫不经心的平淡的方式。
例如可乐。整个早上没有炸弹爆炸,过了下午四时也闻不到毒气,看来地震是遥遥无期了,只好闷闷地喝完一罐又一罐的可乐。
去死。一大清早起来想去死,然后想想死之前最后该做些什么,想来想去竟然没有什么东西值得做,看看手表又到了上班的时间。
反应。一有空坐下来他就细想接下来应该做些什么,一看见小孩子他就对未来充满希望,一看见绿色他就感叹大自然的可爱和伟大,一看电视就呕吐大作。
缺。她永远得不到他的全部,偶尔得到左手,或者右脚,得到心却又欠了肝。
终于。终于拿到了她的电话号码,终于知道她的名字,终于知道她的地址,终于没有结果。
一般。她只是一个平凡女人,他只是一个简单男人,他只是一个普通小孩,它只是一头友善的狗。
很简单的句子。真的非常简单。
看着看着,突然觉得自己真的也是非常的颓废。
也突然觉得这个世界还是可爱的。
因为有一些和自己一样颓废无聊,无药可救的人。
写字,画画,感受,并且思考。
锦衣夜行
安妮宝贝
谈到另类,先让人想起的是一些时尚的东西。
王菲唱游的大幅海报,那张淡漠的脸上一抹绯红的胭脂,让人迷离。
在酒店的DISCO里看见束着棒妆卷卷头的女孩,眼睛涂着上翘的粗黑眼线,睫毛上粘满金粉。
麦当娜生一个不需要父亲的孩子。那个男人在她和孩子的世界里没有任何地位。
一个歌星说他想到西藏去举行婚礼。
很多人都想随心所欲的生活。很多人想感觉自己的重要。
那天听到一首歌,一个女孩唱的,大意是我是这样的美,却没有人发现。跑到电视面前一看,是个女孩一个人在空空的走廊里晃荡。噘着嘴,是不高兴的。
想起以前读大学的时候,在图书馆里看了三遍的小说,名字叫锦衣夜行。
很喜欢这个词的意境。一个美丽的人在黑暗中行走。那种孤独的感觉。
在现实的束缚中,让灵魂保持着这样的心情,是有一些疲惫的。
就象感觉写字是很累的事情。但是无法放弃。
这些敏锐的感觉,因为自己的没有放弃,而感觉到与别人的不同。
也许就是灵魂的一件锦衣。即使是走在黑暗里。
所以有些人注定是自恋的。笑。
整个夏天,只穿纯棉布的裙子。尤其喜欢那种有点发黄的旧旧的白色纯棉布。
这样走在喧嚣的尘烟里,就把自己与人群隔绝。
清凉和安静的内心。象夏天最后的一朵白色茉莉。
可是知道有个人在风中会闻到我的清香。会一路寻找过来。
去年夏天去陕西华山的时候,看见一个加拿大男人。独自登山,背着非常庞大的登山包。穿粗布裤子。
微笑着在山顶和当地人讨价还价,然后用矿泉水灌满他的军用大水壶,继续前行。
没有人能体会一个独行者的心情。艰苦,自由,快乐。这些可贵的体验,是代价也是补偿。
如果一个人的内心是有力量的。他就可以承担和感受到比一般人更多的东西。
做一个另类有时是身不由己。因为它的呼唤来自灵魂深处,你根本无处抵挡。
曾阅读过余纯顺的徒步旅行手记。他说,我感到我正处在一个巨大而凝重的时空点上,此时次地所面对的那种特有的感觉,绝非人类传统的生息之地所能有。
然后他死了。
那种孤独的感觉。
蔷薇岛屿
安妮宝贝
在6月写作时候,我有连续的几个夜晚,陷入失眠。
这种失眠非常可怕。在将近12个小时里面,处于一种极端清醒的状态,根本没有办法闭上眼睛。
从夜晚7点10分到凌晨2点43分,一直在工作。因为长时间面对显示器的眼睛干涩和疼痛,关上了电脑。在厨房,拉开冰箱,找出在超市买的核桃酥。小狗乖被我吵醒,于是走进厨房里来看我。坐在吃饭的木桌子旁边,吃东西。看到卧室的小蓝格子布窗帘高高地飘起来。清凉的风大片大片地灌进房间来。
在北京,一年里面搬了三次家。最近一次,是搬到亚运村附近的寓所里。
很幽静的居住区。红砖墙面,老式的旧公寓楼。有大片花园和树林。草坪很家常,能够让小狗和孩子在上面嬉戏。槐树搭出一条绿荫浓密的走廊,阳光从翠绿的树叶间渗透下来。石榴,桃,苹果,包括不知道名字的开黄色小花的树。树都长得茁壮。常有老人在树下支一个小板凳,坐在那里剥豆子或乘凉。
洗了床单,也可以放到花园里去晒。阳光把棉布晒得香喷喷的。似乎又回到了童年时住在大院落里的日子。一切都变得可亲近。
租下的房间,有干净的木地板和贴着碎花瓷砖的小厨房。推开窗,就能闻到风中树叶和蔷薇的清香。
花园里种满了蔷薇。大蓬大蓬的艳红,粉白的小花,一枝能开上近50朵花。让我想起故乡的院子墙头,一到夏天就探出来的大簇花枝。还有人种月季。枝茎粗壮,开出的花有碗口大。这些花开得轰轰烈烈,此起彼伏。如同一场盛大的演出。
找到这样的房子,是为了写作。生活中唯一没有变化的事情,只是写作。
有时候写上10个小时。有时候只写5分钟,就关上电脑开始出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