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岁,我每天的工作是临摹字帖,这字帖是夜朝夕的大作。我把博大精深的汉字看到要吐为止,把字练得跟夜朝夕长得七八分像,而夏夏在帮我磨墨的过程中,也一并把字认全了,到现在说起这件事情,她还是会把夜朝夕的前后十八代都感恩过去。
三岁,我每天要阅读不同的书,并做上批注,然后第二天交给夜朝夕“检阅”。夜朝夕每次上课都提炼大量的典故,而所有典故的精神总结起来,就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他的孜孜不倦的教导中,“明德”与“仁爱”成了我那年常说的梦话。
四岁,夜朝夕好像一下子“觉悟”了,整天带着我“游山玩水”,这个山仅限于泰雅雪山,水,也就是半山腰的一处温泉,难得地滋养了一片绿地。我的任务就是随时随地对付他刁钻古怪的问题,随时随地跟他对句,夏夏这种时候就在一旁很悠闲地编草结,她的手真的很巧,飞禽走兽是手到擒来,让我很是自惭形秽。
我快要五岁的时候,个子还是处于八十厘米加减十厘米的状态,身材还是被冠以大土豆块的美名。
这一天坐在温泉边,夜朝夕搬出了一幅图画,铺展在我面前。
他微笑着看我,见我不明所以地望着他,轻轻敲了敲画卷,“看画啊,看我做什么,我脸上有字么!”
不看就不看,臭美什么!我恶狠狠地做了个大鬼脸,低头认真地看画,神仙姐姐,这是什么鬼画?
六尺的画卷,只有下方画着两只鸟,其中一只个子比较大,仰头九十度看向上方,原谅我匮乏的动物知识实在是看不出它的品种,另外一只身量较小的,只是微微抬起头。
“戚璟萱,你告诉我,这是什么?”夜朝夕修长的手指点了点画卷上方那一片空白,我几乎是脱口而出,“天空。”
他透明的眸忽然就紧紧地盯着我,嘴角上扬,“那你猜,那只大鸟在跟小鸟说什么。”
看见他很认真的表情,经验告诉我,绝对不能掉以轻心!我马上又低头盯着那只大鸟细看了看,它的眼睛并没有看那只小鸟,只是一门心思往上看,还一副展翅欲飞的样子。我想了想,答道,“它在说,你不知道我的志向。”
“哦?那你的志向是什么?”
“振翅高飞。”我很自然地回道。
答完我才发现,他问的是,你的志向,而不是鸟的志向。
我觉得自己答非所问,颇为尴尬,可夜朝夕并没有像以往一样仰天长笑,也并没有狠狠地打击我,他只是默默地收起了画卷,透明色的眼瞳一下子盛满了一种情绪,不再是捉弄,不再是嘲讽,不再像是一个大人俯瞰着小孩。
诡异的沉默之后,听到夏夏在大老远就喊,“夜公子,夜公子!山下来信了!”
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夜朝夕很快地赶赴了雪之琉璃宫,我跟夏夏则慢慢地走回去。这一带我们已经很熟悉了,而且泰雅雪山的特色就是沿着上山的道路散落着人家,都是圣雪族人,所以不用担心安全问题。唯一的安全问题会出现,那就是被年轻的姑娘们看到夜朝夕。
“小姐,你喜欢夜公子么?”路上,夏夏一边扶着我,一边突兀地问道。
“喜欢他就有鬼了!”我咬牙切齿地说。心想,这些年我受的苦还不够么,这个人简直就是来克我的,想我戚璟萱,天不怕地不怕,是雯姨嘴里的小魔王,偏偏给这个夜朝夕治得死死的。
但我也不得不承认,我已经渐渐用一种仰望的姿态看着夜朝夕,他临风而立的时候,折梅轻叹的时候,侃侃而谈的时候,静坐树梢的时候,独自吹笛的时候。那超凡脱俗的气质,以博学多才为依托,并随着年龄的增长,眉目的逐渐舒展,而有了一种风骨,烟云水气,简约云澹。
傍晚,我在梅园里找到了他。
他坐在离地十几米的树梢上,宽大的衣袍坠下树枝,月白的发带绑着后脑勺的一小搓头发,整个人简约素雅,随性自然,仿佛是天外来客。霞红落在他的身上,让他乌黑的发和素净的白衣也发出橙光,这橙光让我顷刻之间清醒,知道这是凡人,而不是误降落人间的仙人。我站在树下只能看到他举着笛子的细白手腕和纤长的指节,他的表情我看不见。
“这曲子悲伤,有什么烦心事么。”我仰头大声地问道。
闻声,他放下笛子,飞身下了树。他一步步向我走来,我这才发现,三年的时光,俊美的少年郎已经长大。
“笛子没学会,听力倒长进了不少。”他拿着笛子轻轻拍打于掌心,还不忘记挑我毛病。我咧开嘴笑了笑,尽量在笑的时候撑大眼睛,大概是这个表情太逗人,他乐得仰天大笑了起来。
“山下来的信,说些什么?”看着他的笑容,我干脆直奔重点,谁知道到了后面“土豆块”这个称呼是不是就冒出来了。
“丫头,我可能要走了。”
三年以来第一次,他把手放在我的头顶上,轻轻地揉了揉.他很少表现出亲昵的动作,哪怕是我主动拉住他衣摆的时候,他也是不动声色地抽回衣服,一脸厌嫌。
“为什么?!你不是要教导我到十五岁么?我还要帮你去胜那个陆弘熠呢!”我一着急,就抓住了他的袖子,忘记了他的“洁癖”,这是个连花瓣落在肩头都要皱眉的男人啊。
这一次,他却没有生气,也没有抽走衣服,而是在我的面前蹲下,与我平视。那双透明的眸子聚集着天地的灵气,我有些害怕与他对视,我更害怕这一别,此生就再也看不见这双眼睛,再也见不到“夜华”。
“还记得这三年我都教了你什么吗?活在物外,不能大喜大悲。如果不能用平常心面对,怎么能够冷静地处理事情呢?《心经》都是白抄的?”他的笑容是真诚的,温暖的,就像他是我相识了多年的好友一样。
“我不管,你答应要做我师傅的!”我的鼻子一酸,一把扑进了他的怀里,攥着他厚厚的衣襟,大声地哭了起来。
他的手轻拍着我的背,默默地抱着我,听我哭泣。
这难得的温柔让我哭得更大声了。他虽然严厉,却真的是一个好师傅,三年的时光,原以为只是自己一厢情愿地与他建立了深厚的感情,现在看来,他也是喜欢我的,至少是师傅对徒弟的那种喜欢。
“你的资质很高,更是志存高远,跟着我,你最多成为一个风流名士,要想‘振翅高飞’的话,就需要另一个人的教导了。所以,”他按着我的肩膀,直直地盯着我的眼睛,“不是我不教你了,而是教不了你了。”
“我不要‘振翅高飞’了好不好?你不要走好不好?”我趴在他的肩头,趁机鼻涕眼泪全糊了上去,策划了三年都没成功的污染计划,居然在此刻这么地轻而易举。
“傻丫头,不要浪费了你的天赋,你能一眼看出那幅画的真意,说明你心志奇高,纵观天下,有几人能与你比肩?更不要说你才是个五岁的小丫头。如此,为师对你的期望甚高。”为师?你一个二十岁的年轻人讲话干嘛跟个老头一样啊!我一边猛擦着眼泪一边在心里嫌弃他,虽然心中有着强烈的不舍,可是我也知道,离别已在所难免。
“丫头,你想下山么?”他忽然凑近我的脸,停在离鼻尖一点点的地方,邪邪地笑。
我点了点头,五年的山上生活,我甚至不知道山下是怎样的世界,不知道这个时空的四季是什么样的。我做梦都想下山,去看看这个世界。
“那么,最后,我送你一件礼物。”
说完,他笑着侧头,在我的脸颊上,轻轻地落下了一个吻。
真的礼物
离别的宫门前,飘满了梅花,那梅花就像是眼泪一样,落在我们的眼前,增添了离愁别绪。
夏夏跟一众宫女堵塞了石路,她们早就哭成了泪人,恨不得冲上去抱着夜朝夕哭上三天三夜,因为太突然,短短几天的时间,就要从朝夕相伴,变成相隔天涯。
我拉着雯姨的手,默默地低着头,看着落在鞋尖上的梅花。夜朝夕穿着与来时几乎无异的装扮,与娘闲闲淡淡地说着话。
“阿宝,师傅要走了,怎么也不说点什么?”雯姨扯了扯我的手,把我往夜朝夕那边推,但是由于我的体积太过于“庞大”,重心不稳,所以结果就是,我“扑向”夜朝夕,他也很自然地伸手接住了我。
在外人看起来,这是个非常亲密的动作,所以引得众人一阵低呼。
“族长,有些话,我不知道当讲不当讲。”夜朝夕拍着我的脑袋,淡淡地开口。娘点了点头,“你教导阿宝三年,劳苦功高,若是有任何需要,尽管开口,我圣雪族定当全力相助。”
夜朝夕俯身,在我的惊呼声中,把我抱了起来,“这丫头是个不可多得的好苗子,不知道您打算不打算继续请人教习她?”
“当然是准备的。可普天之下,能跟夜朝夕相提并论的人毕竟不多,我怕阿宝有了你这样的师傅以后,别人再看不上了。”娘伸手怜爱地摸了摸我的头,口气里面有着深深的惋惜。我不知道她是在惋惜夜朝夕的离开,还是惋惜,从此以后,再没有人能够管得住我这个魔王。
“如此,”夜朝夕忽然扯开了非常善良无害的笑容,我的直觉就是背后刮过一阵冷风,“我有一个人选。”
“是谁?”雯姨比娘性子急,一听到还有能当我师傅的人,一下子来了精神。
娘却像有所顾虑一样,缓缓地开口,“夜公子,若是昊天王朝中的人怕是不妥。”
哦,我知道了!夜朝夕该不会是想把我卖给那个他想挑战的陆弘熠吧?
“不,不是昊天王朝的人。此人七岁成名,风姿举世独立,学富五车,谋略过人。虽然这几年我在山上,山下的事鲜少耳闻,可他声明鹊起,已成为了北边惧怕的一股力量。”夜朝夕在说到这个人的时候,神采飞扬,这种表情,以往,他说到陆弘熠的时候才有。
这么神奇的人,我怎么都不知道?
夏夏站了出来,行了个礼,表情还有些羞涩,“如果说七岁成名,风姿举世独立的话,奴婢大胆猜测是与夜公子齐名的“聂风”聂明烨公子,近几年在西地,聂家声威很旺,聂公子年仅十五岁,更是被传有天龙之象,不知道奴婢说的对不对。”
“对,完全正确。”夜朝夕赞赏地点了点头。
我这才正视了一个问题,夏夏似乎真的有一些天赋异禀,这些年不论说到谁,她都如数家珍,似乎这天下没有她不知道的名人,没有她不知道的名人的特征和背景,真真是相当强悍。
“聂明烨啊…”娘和雯姨对看了一眼,又同时把目光放到了我的身上,她们眼里的精光,让我预感到,我的克星二号,就要横空出世了。
“只是这聂府远在西地的丽都,聂明烨要掌管偌大的聂府,无暇抽身,若想请他做老师,怕族长您要忍痛送这丫头去丽都了。”
“夜公子你就放心吧,我一定会劝小姐把阿宝送去学习的,毕竟再不舍得也不能耽误了阿宝的教育!”雯姨目光灼灼地望着我,向夜朝夕拍着胸脯下保证。
“好了,时间不早了,我也该走了。”夜朝夕把我放回地上,附在我耳边,用只有我俩才能听到的声音说,“这才是我要送你的礼物,下了山,见了聂明烨,你就知道,为师对你有多好了。好了,我真的要走了,别忘了我们的十年之约,我等着你振翅高飞。”
说完,他又揉了揉我的头,扬起了明媚的笑容,“三年来,多谢大家的照顾了,夜朝夕在此别过。”说完,他俯身鞠了个漂亮好看的躬,引得侍女们再度嚎啕大哭起来。
他转身,在梅花雨中,往来时的路退了回去。我望着他的背影,看着那雪白的大氅落满花瓣,看着他的袍服下摆被风翻起,那背影那么潇洒,那枕在脑后的双手举起了一只轻轻地挥了挥。离别于他,似乎只是扑面微风,只是夜朝夕,你不要骗人了,我知道你是故作潇洒,不然那天的那首曲子,不会显露伤悲。
我疾跑了几步,手收拢在嘴边,冲着他的背影大声喊道,“师傅——谢谢你——谢谢你!”
泪水沿着脸颊滑落,滚入嘴角,苦苦涩涩的。这是我在这个时空,第一次经历别离,这个如风一样的男子,突兀地闯入我的生命里面,然后潇洒地离开,留下了重重的一笔。
只是,我的人生,还要继续。我等着打开他送我的礼物,继续奔赴我的人生旅程。
别了泰雅
接下来的一个月,我居然奇迹般地很闲,没事就拉着夏夏纵情山水。娘跟山下的信件来往得很频繁,丽都在西地,快马加鞭来回需要几天,可是每天吃晚饭的时候,我看到娘越来越明亮的脸色,就知道,丽都之行已经是势在必行了。
而我的五岁也在这样的等待中悄然而至。
这天晚饭,我刚踏进屋内,雯姨就迎了上来,亲昵地抱起我,还亲了我好几下,表情是欲言又止。夏夏显然也被雯姨的举动吓到,不安地看了看我,好像我是屁股上被盖了戳的肥猪,随时会被抬去卖。吃饭的时候,娘夹了我爱吃的鸡腿放在我的碗里,柔声说道,“阿宝,你多吃一点,以后娘就不能在你身边照顾你了。”
“呜呜呜呜呜…”对面的雯姨大声地抽泣了起来。
“七天以后,聂家会派人来泰雅雪山接你去丽都,从今往后的十年,你都要在聂府长大了。”娘已经落泪,可嘴角还挂着笑容,“阿宝,不要怪娘,娘也舍不得你,可是为了不浪费你的天赋,为了你的将来,娘不得不出此下策…”
好端端的一个大美人,一下子泪水连连,让我心疼不已。我忙抓着娘的手,轻摇了摇,“娘,不要紧,不就是去丽都十年么,很快就过去了,我会常常给娘写信的。”
“阿宝啊!”雯姨已经泣不成声了。
“雯姨,你也别难过,我一定时时刻刻都想着你的。”我展开最灿烂的笑脸,一心想要宽慰雯姨。
雯姨睁着红红的眼睛望着我,不断地拿帕子擦脸,“小姐你放心,我都安排好了。夏夏那丫头跟去,东西也都派人收拾好了。如果您实在舍不得,也可以送送阿宝。好好的一个孩子,就这么寄养在别人家里,也不知道会不会受苦啊…”雯姨说着说着,就又哭了起来。我就纳闷了,当初是谁跟夜朝希一拍即合要把我送去丽都的?这会儿又这么不舍,反倒像是别人硬逼着要把我送走似的。
娘也用手绢拭了拭眼角,然后把我拉到身边,“阿宝,你这几天跟娘一起睡可好?娘好久都没有跟你一起睡了。”
“好。”我乖巧地点了点头,离别在即,她叫我做什么,我就做什么吧,只要能让她好受一点。
七天很快就过去了,这一天天气很好,阳光照的人暖暖的。虽然还是很冷,但比起下大雪,真的是好太多了。
娘把我送到宫门前,聂家的人已经等在那里,因为千层阶必须徒步攀爬,所以马车只能停在阶下。聂府来了个做事严谨的老头,全身用皮裘包得严实,只露出一双很精明的眼睛。乍看到我的形象,他估计吓了一大跳,随即转移了目光。倒是他身后的那个小厮“哈哈”大笑了起来。
“哇哈哈哈,不是说圣雪族盛产美女么?圣雪族的少主怎么长这么丑!”
我还没说话,夏夏已经冲到我的前头,一副母鸡护小鸡的模样,冲着那个小厮喊,“喂!你说什么!这是在我们圣雪族!我们少主可不是好欺负的,你居然敢嘲笑我们家少主,你就不怕出不了泰雅雪山吗!”
夏夏的话音一落,宫里的几个侍女就成圆圈状,把这老头和小厮,外带一个车夫包围在正中间,她们一个个双手叉腰,面相凶狠,那气势活像是要围剿匪类。
老头忙俯身赔礼,“族长请不要见怪,聂府是带着极大的诚意来的。这小厮刚来,规矩还没教全,加上年幼,所以请您高抬贵手,不要与他计较。”说完,他朝后使了一个眼色,厉声道,“还不道歉?”
那小厮像是极不情愿,但碍于情势,只得不冷不热地赔礼道歉。
雯姨和侍女们把行李搬上了马车,这么多行李,已经是精简又精简过的结果,我跟娘拥抱完,又抱了抱雯姨,一步三回头地步上了千层阶。
这个生活了五年的地方,这两个给予我无微不至关怀的女人,暂别了。
“阿宝,你要好好照顾自己,娘等你回来。”一直没见过娘的情绪有太大的起伏,而这一次,她却泪雨滂沱。雯姨追着跑了几步,用力地挥了挥手,“阿宝,阿宝!一定要健健康康的!”
我用力地点了点头,最后看了一眼那座美丽的宫殿,记住她的轮廓,记住她的光辉,把她的圣洁深深地映入脑海里面。此后十年,再也不能相见,就让我留下清晰的影像想念吧。
我闭了闭眼,拉着夏夏,头也不回地向千层阶下走去。
别了雪之琉璃宫,别了泰雅,别了,我的亲人们。
丽都聂风
在我来到这个时空的第五年,终于离开了泰雅的皑皑白雪,离开了泰雅满山的松柏,梅花,闻到了人间的气息。
聂府来接人的老伯,是聂府的管家,与他同来的车夫和小厮都喊他陈伯。
我和夏夏一路兴高采烈地观赏马车外的景色。这就是山下的夏天,有很盛的日头,有穿着清凉裙装的姑娘,有吆喝着卖西瓜的瓜农,有结伴在树下乘凉的人群,摇着大蒲扇。
那日那个无礼的小厮跟我们一同坐在马车内,陈伯和车夫在外头赶马。
当他拆了那一身厚实的行头之后我才发现,他是一个长得非常英俊的少年,十岁出头,眼睛炯炯有神,只那浓浓的眉毛长得像两团毛毛虫。
听夏夏说,我们要去的丽都,是个很有名的地方。因为四季花常开不败,青山绿水环绕,城中绿树成荫,湖泊众多,家家户户遍植草木,风景如画而得名。
“小姐,小姐,丽都城郊有个蝴蝶谷,风景很美,传说能在蝴蝶谷中找到璟萱花的话,就可以有情人终成眷属呢。”
璟萱花?这不是泰雅的特产?说实话,我一直怀疑她的存在。雯姨曾告诉我,璟萱开在峭壁苦寒之地,花开一年,花落一年,花叶永不相见。这么悲伤的花拿来当定情信物太古怪了吧?何况,在气候这么温和的丽都,能长出璟萱花?
像是知道我想什么一样,坐在对面的那个小厮轻哼了一声,“璟萱开花的条件是很苛刻,但蝴蝶谷中的花都受雪水滋养,花又是开在峭壁上,不是不可能。这么多年,从没人见过那花长什么样,情人大都去蝴蝶谷求一个同甘共苦寻花的寓意罢了。”
我跟夏夏了然地点点头,小厮看向窗外,再不说话。
马车驶进了丽都,我撩起帘子向外看去,川流不息的人群与一般的大城市无异,只是夹道都种着树木,每间隔几棵树就有一方小小的花圃,不论是店铺或人家,家家户户都有花,门前都摆着盆景,一片绿意。马车行过了很多桥,我仔细数了数,有七八座,流水自桥下淌过,有船家摇着橹,朝岸边吆喝。
这情景让我联想起了,前世的江南小镇。
当然丽都可不是小镇,繁华和安逸她兼有之,人杰地灵她皆占尽。
终于,马车停了下来,少年一把掀开车帘就跳下了车,不一会儿,就传来了他欢快的声音,“哥,我回来了!”
“磬儿,有没有照顾好圣雪族的客人?”那声音畅丽得像是清泉流响,我想连夜莺都会妒忌他。我有些紧张,不太敢去掀车帘,因为这声音带给我的震撼太大,虽然我不应该因为声音而对一个人的长相抱太大的希望,可实在不忍见到一副配不上这么清明嗓音的面容。
车帘忽被掀起,强光射入,我举着手挡在额前。陈伯一本正经地说,“小姐,请下车。”
仲夏,已经五年没有经历高温的我扶着夏夏有些腿软地下了车。烈日如火,额头瞬间就密布了汗,我一直低着头,不知道那些“啪啪”落下的汗珠是因为心慌还是炎热。视野里黑压压的一片靴子,让我呼吸不畅,像有一只兔子在心口蹦跶一样。
聂明烨素有“聂风”之称,今年也只是个十五岁的少年。少年也就是还没长开,说不定青涩得就像根小黄瓜,我一定会失望的。这样想着,我的头埋得更低了,丝毫不敢抬头,去人群中寻找这位享誉天下的美男子。
“欢迎你,我可爱的客人。”一双黑色的靴子朝我跟夏夏靠近,我缩了缩身子紧紧攥着夏夏的手,想要往后退去,我怕生,怕陌生的男子,更担心这个人的脸配不起这样的声音。但是夏夏拉着我不让我往后退。她惊叹了一声,扯了扯我,“小姐,快看啊,快!”
在她的催促声中,我终于鼓起勇气,抬起了头。
那人自光影之中而来,我以为见过了夜朝夕的华光,我对于男人应该有了些免疫,可我错了,见到他的第一眼,我小小的眼瞳里就再也装不下其它。
他的眼角微微弯起,整个人的轮廓和煦得犹如阳春三月。眉毛并不像别的男人一样形状刚毅,他的眉温柔得就像是一道墨痕。那双漆黑的眸子就像晴夜里的天幕,甚至比那黑更沉更纯,那是我一辈子所见过的最为干净纯澈的黑。他的装束很简单,一身长衫,身形却在简单的布料下显露了山峰般的颀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