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到底,你仍是嫌我的公司小。”

“你是独资老板,公司对你来说不小了。但,任何一个有进取心的人都希望到大机构做事,你应该明白。”

“明白。”马立德叹口气,“但七年有二千多个日子,谁敢担保你或我七年内不会改变?”

“对!有什幺方法令两人都不变心?”

“结婚,婚后我是你的丈夫,你是马立德夫人。”

“你是说,一纸婚书可以维系两个人的爱情?七年之痒你听过没有?婚后七年,正好是夫妇的一个危机。”

“危机可以自我控制,起码你是有夫之妇,我是有妇之夫,少了外来诱惑。”

“一个男人喜欢一个女人,绝不会因为她有丈夫就罢手;相应,女人喜欢一个男人,情况会一样,只是程度上低些。所以,吸引力不会因已婚、未婚而增加、减少。”

“哪个男人或女人,破坏别人家庭,肯定不是好人。”

“好人坏人是另回事,事情会不会发生又是另外一回事。况且,坏人也可能是好情人。”

“你总是牙尖嘴利,大条道理。”马立德摇头叹气。

“嘴嘛是用来说活的,还有,”李甜甜转脸过去,擦擦马立德的鼻尖,嘴对嘴,“是用来接吻的。”

她轻吻他的唇,马立德双手抱着她不肯放。

“别嘛!大庭广众。”李甜甜笑着推开他,走回汽车去。

李甜甜到底仍很年轻,才二十一岁。

事业方面才能甚高,绝对胜任有余,但工作以外仍很孩子气,未成熟、爱玩、好动。

又可能童年到少年,读书、事业…都一帆风顺,少年得志。

不大清楚什幺叫忍让、体谅,犯上是时下年轻人的通病——想做就做,不顾后果。

她固然未有心理准备做人家太太,实在,她亦未有条件做一位贤妻。

她除了出得厅堂之外,入不得厨房,未上过床。

叫她管理一间公司,发挥其所学,没问题;但叫她管理一个家,照顾丈夫,做贤内助,带孩子,那简直是个笑话。

她是个不折不扣的年轻女强人,但另一面呢?

她下了班回家,便赤足在地毯上通屋走,吃东西、唱歌、嘻笑,晚上还要抱住个大毛毛公仔睡觉。

她也不懂人情世故,讨好翁姑。

比如难得陪马太太打一场卫生牌,人家都想陪老人家玩玩,逗逗她开心。李甜甜竟然一连两次,以“一番”的小牌截马太太的满贯。

老人家一直输,还未开过糊,有两次机会都给未来媳妇——李甜甜截去了。

她第一次不气,笑笑,第二次就忍不住了。

当然不会骂甜甜,但她不肯再玩了。

事后,马立德忍不住埋怨她:“今天早就跟你说好陪妈妈玩一天。”

“我不是来了?我又没溜。”

“她今天突然兴头来了,想打牌。她不是沉迷赌桌的赌徒,难得她有兴趣。”

“我知道,所以我陪她。”

“但我已早和你说好,牌是为她而打,主要是逗她开心,尽量令她糊牌。”

“但她的牌不好,她老拿一手烂牌,难道我把全部好牌过户给她?”

“她今天的确手气差,没摸到什幺好牌,但也总算有两次机会,既拿到好牌,大嫂又不停供给她好牌。”

“大嫂坐上家,当然能供给她要的牌,我坐她对家,怎样放牌给她”

“你是不能放牌,但也不应该截了妈妈的牌。她喊糊啦!你就不该翻牌。第二次我在你耳边叫你,你不听,还去把牌拿回来。”

“我是真的糊牌嘛!我坐了那幺久,就只糊了两次。”

“你没必要以一番牌去截妈妈的满贯,你拿的又不是大牌。”

“总之我糊呢!有得糊就好,管它一番还是十八番。”李甜甜顿着高跟鞋,“我到底犯了什幺罪?好啦!赢了的钱都给回她。”

“你以为我妈妈会计较那些小钱?她是一直糊不成牌,又被你截牌,气着。”

“打牌不是赢就是输,现在是她自己小家子气,不肯继续玩,若打下去可能她会赢呢!”

“陪长辈打牌,让她赢,是逗她开心。牌局开始之前我就跟你说好,你同意让她赢牌,逗她开心。”

“对呀!我是答应了你,但玩得性起,我什幺都记不住。而且一直没糊过牌,好闷,轮到自己糊牌,若不糊,我可忍不住。”李甜甜也觉得很委屈,“任何人玩游戏都应该遵守游戏规则,她不守规则,玩一半又不玩,是她没量度,你还来怪我?”

“她年纪那幺大了,我们忙事业少陪她,让她一次会死吗?”马立德被她弄火,老人家懂什幺游戏规则?

“我错了,怎样?有什幺莲子、鸡蛋、猪脚茶?我叩头向她道歉。”

“不可理喻。”

“你一家人才蛮不讲理!我早说过我不会搓麻将,你偏要我下场,又要我台底交易、出猫…早知道如此下场,我宁愿给她钱。”

“你不要侮辱我妈妈。”

“她不是输不起钱,翻脸离台吗?”

“你…”马立德指住她。

“怎样?”李甜甜叉住小腰,挺起胸膛,“输不起想打?哼!”

“你…你…嘿!”

两个人背对背,半小时之内,没人说过一句话。

还是马立德忍不住:“大嫂是大哥的太太,你看她多会善体亲心!老放牌给妈妈。”

“大嫂最会做好人,我承认。”

“妈妈本来最不喜欢大哥,但因为大嫂,她会对大哥改观。”

“那是好事,做父母不应该太偏心。”

“妈妈是最疼我,但你老与妈妈作对,妈妈会伤心,对我也会改观。”

“你还是坦白说,是不是我的存在会影响你母子感情?”

“我妈妈不难相处,你只要尊重她,她便疼你。老人家都喜欢受小辈尊重。”

“我怎样不尊重她?我只是不会奉承她,讨她欢心。我知道以前何百亿的孙女儿追求你,她很会走伯母路线,你妈妈很喜欢她。你做孝顺儿子,为什幺不就娶了何小姐算数?”

“不要拉扯别人,我喜欢她就不会和你在一起。”

“话不是这幺说,何小姐的祖父有财有势,可以助你发展事业;何小姐又会讨你妈妈欢心,将来马家的财产你起码占大多数。我无财无势,对你毫无帮助…”

“住嘴!你把我说成什幺人?”

“事实嘛!为什幺不可以说?你叫我住嘴我就住嘴,我还哪有颜面?”李甜甜的嘴巴一向不饶人,“你继续和我来往,继续令你妈妈失望,你妈一生气,将来分家产,一角钱也不分给你,你可就惨了。”

“我叫你对妈妈好些,是想分身家吗?如果你爱我,不应该对我妈妈好些幺?”

“我对她不好幺?从何说起?如果因为今天打牌不会诌媚她、截她糊,就嫌我不够听话。你不要我算了,去追一头狗,狗最听话,千依百顺。”

“你神经有问题,人追狗?”

“你骂我?刚才叫我死,现在又说我神经病…”

刚巧管家进来,礼貌地说:“太太请二少爷和李小姐去吃点心。”

“嘿!”李甜甜向他抿抿嘴。

“哼!”

就这样,一个晚上两个人没说过一句活。

李甜甜和大嫂、二姐嬉笑,甚至忘记打牌的事和马太太聊天,就是不睬马立德。

马立德也不理她,陪父亲下棋论兵、马。

后来还是二姐替他们打圆场。

后来又叫小弟送李甜甜回家。

他们总是三天好,两天吵。

李甜甜又总要赢,不认输。

喜欢驳嘴,常气得马立德跳脚。

不过并非没有可爱的时候。

比如这天,她突然打电话给马立德:“你到底喜欢什幺颜色?”

“为什幺问?”

“唔,你说不说?”

“你别弄什幺颜色喷发胶耍我!”

“我说正经的。”

“为什幺要知道?”

“我是你的女朋友,不可以知道吗?”

“送我玫瑰花?”

“你别管,快说呀。”

“白色。”

“白色?哗,还有呢?”

“蓝色。”

“都是冷色,热闹些的呢?”

“今年流行的草绿。热闹?唔,火红色。”

“差不多了。下班你不用接我了,我自己去俱乐部。”

“别是偷偷跟男人约会吧。”

“不用套口风,我不会告诉你,迟些你自然会知道。”

“知道什幺?”

“知道我伟大,知道我对你好,知道我除了做女强人,还会…不说,不中计。等会见啦!拜拜!”

以后几天,李甜甜总是忙着要回家。

一反她以前的性格——除非不出去,否则不到十二点不肯回家睡觉。

这引起了马立德的好奇。

“明天我要陪一班中东客,可能抽不出时间陪你了。”

“没问题。”李甜甜答得出奇的爽快。

“明天,你有公事应酬吗?”

李甜甜手托香腮想一想,搔搔头:“明天没有。”

“我请安莉陪你吃晚饭?”

“主意不错。啊!不行!安莉明天要和一个客户吃饭,她也没空。”

“那你一个人怎幺办。”

“回家!下班回家踢掉高跟鞋。”

“吃菲佣烧的垃圾上海菜?”

“叫她煮西餐,煎牛柳还不错。”李甜甜挥挥玉手,“一顿半顿委屈一下。”

“何必委屈?到二姐家吃饭。二姐刚换了个法国厨子,你还没有试过他的厨艺。我叫二姐派车去接你。

“不!下一次和你一起去。我下了班要回家,不想出去。”

“有事吗?”

“有啊!”她又忙尴尬地一笑,“也没有什幺事,只想下班回家休息。”

“你身体没事吧?”马立德一半关心,一半奇怪,“你一向精力充沛,跳来跳去,不是不喜欢在家里窝着的深闺女孩。”

“我很好。”李甜甜拍拍脸,“看我面色多好,刚才又吃了那幺多,我想回家不是因为疲倦,是因为…因为刚迷上一些…一些…”

“什幺?”马立德很紧张。

“咦!”李甜甜话题一转:“还没有推水果车出来。唔,玛瑙果我吃不惯,今晚还是吃蜜瓜和草莓。”

李甜甜已吃过菲佣的杰作:蜜糖豆扒牛柳和罗宋汤。

她洗过澡,换了件粉红色的娃娃装睡裙。

开了唱机,听经典名曲轻音乐,半靠在睡床上编织羊毛衫。_

织一行,又看看书,左对右对才织第二行。

慢是慢,但全神贯注。

就因为太集中精神,连马立德进了房间也不知道。

“甜甜。”

“呀!”她吓得跳起来,把书、毛线球、织针往身后塞,你怎会进来的?”

“莲达开门让我进来的,你没听到门铃声?”

“我不是问这些。”甜甜坐起来,双手放后,“你不是有应酬,要陪中东客?怎会来了这儿?”

“吃过晚饭,他们要去‘大班’,我不喜欢上那些地方,就叫我的助理陪他们。”马立德坐到她身边去,“刚才你埋头埋脑做些什幺?”

“听歌。”

“你手中拿着东西的。”

“啊!看书。”

“书在茶几上,你手里好象拿着长针…”马立德往她背后翻。

他今晚突然出现,其实是想解开心中的疑团:为什幺近日甜甜老爱跑回家?她家里有什幺?做些什幺?显然不是批阅文件,写报告书。

“毛线球,还有编织图案的书,还有…这是什幺?啊!你在编织?”

“唉!”甜甜见马立德把什幺都翻了出来,等于翻开了她的秘密,她放松地倒在睡椅里。

“你真的在忙编织?”

“不可以吗?以为我只会写公文、赚大钱做女强人?我不可以像普通女孩子一样编织?我念中学时已经会编织,不过最近忘了,原来拿笔比拿织针容易。”

马立德疑团尽释,心情开朗:“你真是个上得写字楼又会家政的神奇女人。”

“不!是女孩子。”甜甜更正他。

“对,你是个内外兼备的神奇处女。”

“不是吗?有什幺好笑?事实嘛!”甜甜用小脚踢他。

“笑是开心,不是笑你。”马立德捧起她两条腿放到他的膝上,“我现在明白你前几天问我喜欢什幺颜色的原因了。”

“你知道什幺?说来听听。”

“你想为自己织一件毛衣,颜色我喜欢的。”

“为什幺要你喜欢?”

“要我欣赏,讨好我。”

“嗤!臭美,门儿都没有。你根本表错情,这毛衣我根本不是为自已而编织。”

“那是为谁?”

“送人的礼物。”

“谁?安莉?”

“不是,安莉不用我为她那幺费神,她自己也会织毛线。”

“那是谁?男的?女的?”

“男的。不过,我不大清楚他是男孩子还是男人。”

“不可能是你爸爸和哥哥,他门都结了婚,是男人。”马立德紧张兮兮,“到底他是谁?”

“是不是告诉你,你就打他?”

“快说出来,我立刻去找他。”

甜甜咬咬下唇,瞟他一眼:“就怕你看见他,不敢动手。”

“我不敢动手?他抢我女朋友,我女朋友还为他织毛衣!”马立德放开她的腿,站起来,好激动。

“你敢打他?下得了手吗?”

“啊!老头子!”

“笨蛋,老头儿还是男孩子?以为他是和尚?”

“追求你的年轻情敌,为什幺下不了手?”他解开西装的钮扣,叉起腰,差点未站好马步。

“你会不会打?身手如何?”

“当然会打,身手敏捷,参加过校级柔道搏击。”

“那,你过来,我告诉你。”甜甜向他挥手。

马立德一个箭步过去,坐在甜甜身边。

“把头伸过来,唔,你小心听着了,”刮甜把嘴凑近他耳边,张大喉咙:“是你呀!傻猪。”

马立德弹起,拍拍耳朵,冉问一次:“毛衣是为我编织?那个男的就是我?”

“唔!啊!”甜甜点着头。

马立德突然扑过上,用十只手指搔她的腰:“你耍我,你耍我,吓…”

“别…别…停手,咳…玩玩嘛。”她又笑又叫。

“唬我?唬得我半死!玩了我一个晚上,好大胆…非要惩治你不可…”

“停手,咳…救命…哈…”甜甜翻来覆去缩起腰,笑得没了气,“莲达…救…命…”

马立德怕引进了菲佣,便停住,甜甜乘机想溜,马立德拦腰抱紧她:“别动!想溜,你这顽皮的小东西。”

“你…到底想我怎样…”甜甜踢他,又踢不到;想推他,气力又不够。

“你要说:‘打今,我错了,以后不敢,会乖乖的,都听你的。’”

“那幺多话,我不说。”

“好,我继续搔你。”

“不,不,我腰酸了,没气了。说少几句行不行?”

“不!罪大恶极!少说一句都不可以,快,否则我扔你出露台。”

“亲你一下算数?”

“不!你会咬破我的唇皮,我不会再上当。”

甜甜笑,立德也笑。

“亲你的鼻子总可以了吧?”

“你把我的鼻子咬下来怎幺办?嘿,你这个凶狠的处女…哈…”

甜甜笑得浑身抖。

“你再不说,我又来了。”

“不要,我说,对不起!我错了,打…今…”

“还有一切依我,听话。”

“我听话啦。”

“这才乖。”立德抱她坐在膝上,不让她走。

“我好心好意为你编织毛衣,你还折腾人。暴君!杀手!”

“好女孩应该受赏。”马立德吻吻她的面颊,吻吻她的发顶,“你忙了这此天,就织了这幺少?”

“一针一针织,又要依书看图,一点都不简单。”

“是嘛!你真伟大,百忙中还为我编毛衣。是毛衣吗?还是颈布?”

“温暖牌羊毛外套。”

“还是外套?”

“你不喜欢?”

“喜欢,但我身体这幺大,毛衣是加大码,你一针一针的织,要多少时候?”

“最快,一年半吧。”甜甜摇着两腿,“慢呢,可能要三、五年了,应该不会快。”

“五年?我都冷死了。”

“哼!不要算啦,织好了送给新男朋友。”

“要,我要。”

“你等不住嘛!”

“我等!五年等,五十年也等。”马立德掐她的面颊,“等到白发苍苍都等,因为它是你编织的第一件温暖牌。”

“是不是你的第一件?”甜甜趁他不在意转身。

“当然是我的第一件,其它女孩子送我,我都不要。”

“那幺一往情深吗?”两人面对面,甜甜伸手到他西装里,“现在轮到我搔你了。”

“不!好狠…救命…”


第2章
李甜甜今天真是精力过盛,变成为忙碌日。

有文件要送到另一个部门,CALL秘书没响应,一分钟后,才记起秘书比提家有要事,请假两小时。

甜甜决定自己走一趟。

近日冰淇淋吃得多,重了足足一千克,便放弃电梯不用,蹬着高跟鞋到十一楼,虽然两层楼梯不算多,是减肥妙法,但高跟鞋也令她有轻微倦意。到十一楼,又经过大办公室,才发觉自己拿的并非要送上来的文件,而是自己还未完成的计划书。

于是又沿楼梯走下去,一来一回四次,后来赶时间还要急步走。

完成工作,下班啦!这回非乘电梯不可,但步出电梯才发觉,手上拿着的是公文袋,手袋仍留在办公室。

去赴男朋友的约会,带公文袋干什幺?又没带身份证,于是,又转身回电梯,去拿手袋。

终于到了停车场,拿车匙,翻了整个手袋都找不到车匙,发脾气把东西扔回手袋,才记起今天早上上班,人未坐下便来了个长途电话,说得兴奋,车匙没放回手袋,随手便放在计算机机下。

好啦!开车啦!前往赴约地点啦!

突然一声爆响,车“吱”的一声前冲,就停住不动了。

她跳下车察看,果然车胎爆了。她用高跟鞋踢着车轮,随口说了句英文粗话。

车胎她不是没换过,她在美国高速公路就换过了,但当时穿牛仔裤、皮靴,今天呢?看看自己。

一件头连身膝上裙,彩蓝丝绸把身体包得紧紧的,一蹲下来,大概五分钟就爆棚走光,还有那要命的奶黄高跟鞋。唉!怎能去换车胎?

回到汽车里,打手提电话通知车房。嘿!倒霉,手提电话吱吱叫,没电啦!

她发了一会火,还是把手袋背上,拿了奶黄外衣,推开车门,也没看外面环境,拍上车门就走。

“吱!”

她抬头看见一辆汽车驶向她,好意外、惊骇…还来不及叫就坐在地上。

一个年轻人由车上下来,没骂她是不是赶着去拿出世纸,盲眼苍蝇般冲出马路去,只是紧张地问:“你没事吧?”

她不知所措,答不出话。年轻人又说:“可以起来吗?要不要我请救护车?”

她定一定神,想想,哪儿都不痛,叫什幺救护车?

再看一看:汽车在她身前约一尺处停下,还没碰到她身体,叫救护车自找麻烦?

“不。”

“我送你去医院验伤?”

她扶着站起来,年轻人也帮她一把,她终于站起来了。

手脚都没事,祖上积德。啊!屁股先下地呢!裙子爆开了?走光啦!

“小姐,你可能有伤,我送你去医院检查。”

裙子完好呢!当然不会走光了,真好运。有惊无险,一切都好。

“我送你去医院…”

“不用了!你的车根本没有碰倒我,是我受惊跌在地上罢了。”

“可能跌伤了呢?检查一下比较安全。”

“我自己知道没事,谢谢你。”她轻轻推开他,笑:这好心的年轻人。跟着,她走到他的汽车前。

“你做什幺?”

“召出租车,我赶着赴约。”

“我送你一程,如果你坐下后发觉有什幺不舒服,还可以送你去看医生。”

“不麻烦你啦!可能目的地不同。”

“不麻烦,而且我想确定你有没有受伤,请上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