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报不对。

  长公主去了海市国之后,把海市王迷得神魂颠倒,又说愿意以自身为桥梁,建立两国之好,这才有了海市出使龙荒的事情,但这女性使臣只提取土,竟避开了最重要的两国结盟,让长公主的努力付之东流。

  这海叵罗……是跟蜃楼勾结上了吧?

  “原是如此。”绯红含笑,轻飘飘就掠过海市使臣那轻蔑的语气,继续温声道,“我那龙荒姑娘幸得海市王垂青,倒真是极好的归宿,我龙荒乐见其成。”

  她放低身段,有意无意捧起了海叵罗。

  这歌舞热着,烈酒煨着,绯红又击掌,让魏殊恩下场,给海市使者表演笛舞。

  魏殊恩倒酒的姿势一顿,眼底泛起细碎寒芒。

  系统:‘……’

  麻了。

  她还真把男主当成随意轻贱的男奴了,堂堂一国之君,中原之主,你让人家给你跳个舞?

  系统:‘你悠着点!我害怕你死于非命!’

  绯红:‘虽然是绝世好腰,也不知道他会不会扭?该给他报个舞姬速成班的!’

  系统闭嘴。

  海叵罗不忍绯红如此为难她顺眼的男人。

  “怀慈公子若是为难,倒也不必……”

  女王执着孔雀绿釉靶杯,酒的澄亮似月光一样,白亮的光斑晃在她的唇边,“怎么,给使臣跳个舞,是侮辱你那廉价的清高吗?这脸若是不肯赏,那就剥了罢!”

  魏殊恩垂首,“奴不敢。”

  很快,女婢鱼贯而入,奉上了不同种类的笛子,魏殊恩沉吟片刻,挑了一支暗红色的鹰骨笛。

  魏殊恩的笛舞实在称不上惊为天人,甚至笨拙得令人发笑,好在他长得足够赏心悦目,当他微微垂首,竖直俊俏的骨笛,随着手指轻盈飞舞,帐内流淌出明亮的音色。而落在海市使臣的耳朵里,那是幽邃,不得自由的忧郁。

  她顿时同情这一位被女王囚住的中原小白鹤。

  这就这样,龙荒女王还不满意,“你吹的是丧曲吗?晦气!没看贵客的眉头——”

  “好听!极好听的!”

  海叵罗为魏殊恩解围。

  绯红忍耐片刻,冷冷道,“还不快谢过贵客!”

  魏殊恩顺理成章坐到海叵罗的身边,这让她不由得心猿意马。她海市与世隔绝,还不曾见过这般俊俏雅致的中原公子,听说那些王孙公子,鲜衣怒马,很是风流惹眼,海叵罗现在是彻底信了,一个落难男奴都出色得无可挑剔。

  海叵罗有意卖弄,“你这骨笛拿的姿势不够端正……”

  那男奴的眼神似飞花一般,落在她身上,“还请海使者指教。”

  “这样,你右手往下托,对……这第一孔……”

  海叵罗身边的年轻男子不由得啧了一声。

  这群女人啊,不管坐到了什么高位,急色的毛病不也跟他们男人一样?龙荒女王是这样,海市使者也是这样,他免不了看轻几分。

  却见那男奴不堪其扰,微微侧过身,与年轻男子对上目光,又有些局促,哑声道,“是,是这样吗?”

  年轻男子饶有兴致看那海市使者调教男奴,也没有出手相助的念头,他现在的任务是代替蜃楼,拉拢海市,事情已经完成一半,等海叵罗忽悠完这个龙荒女王,两国就会正式结盟,反手把他们打得措手不及!

  他则是名留千史的重要人物,犯不着因为救一个男奴暴露他蜃楼使者的身份。

  正想着,那俊美男奴忽然道,“不对,骨笛的握法是这样的——”

  他眉眼乍开一抹刀锋。

  魏殊恩反抓住女性使臣的手腕,噗嗤一声,笛骨穿透年轻男子的胸膛。

  变故快得海市使者团没反应过来。

  海叵罗惊慌收回手,骇然大惊,“你疯了,这可是蜃楼——”

  “蜃楼的少将军是么?可惜呀,他年纪轻轻,怎么就想不开,要跟海叵罗大人抢男人,他高估了自己,被海叵罗大人一笛子刺死!”绯红摩挲着绿松石驱环,逗弄着蛇头,“听说这少将军可是蜃楼将军的独子,这下绝后了,蜃楼将军,会跟海叵罗大人不死不休吧?”

  “你含血喷人!”

  海叵罗陡然想到,自己已经掉入他人的陷阱。

  她反应极快,冲着绯红俯首帖耳,这回是正经的跪礼,“我海市愿与龙荒歃血为誓!”

  她纵然不甘心,但自己的后路被绯红切断,除了与龙荒联盟,再无别的选择!

  绯红哈哈大笑,“善!赐美酒!”

  魏殊恩拎着那一支染血的鹰骨笛,重新坐回绯红的身边,这回使臣再也不敢小觑这个以色侍人的男奴。

  等宴席撤下,海市使者被女婢们领着去各自的毡房。

  绯红丢开孔雀绿釉靶杯,换了一个更厚实的革囊,她咬着硬口,一边吞咽烈酒,一边带着魏殊恩去外头放风。

  “你今天表现不错,要本王如何赏你呢?”

  牛羊早已入睡,夜晚的草原稍显寂静,天穹披挂着零星的冷光。

  “那就把您口中那一口酒,赏了我。”

  魏殊恩抬起头,他提着一盏风灯,眉间镂印着火光。

  男主在反攻略她?

  她笑得像个坏胚,“好露骨啊你,才一天不同你玩,就这么想了吗。”

  魏殊恩本是低着头,这下直起了腰,仿佛被激发了什么血性,蛮横去夺她口中的酒。绯红被他扑进了一片质地柔软的酥油草里,蓬松得宛如云端,而那一支鹰骨笛从他腰间滑出,压在绯红的颈间。

  她艳得如烈焰繁花,蜜蜡般的肌肤泛着光,“这么着急要干掉我?”

  魏殊恩竟然笑了笑。

  “是呀,奴想您死,想得不得了呢!”

  他手掌用力,那骨笛就被他硬插进了绯红颈边的草甸里,如同尖刀。

  他像犬儿讨食般,急切拱着腰,同她热烈交缠。

  ——这坏胚最好永远都强大无匹,否则豺狼抓住机会,一定会将她活活咬死在王座上!

第274章 全族被灭文女主角(17)

  魏殊恩很少有意乱情迷的时候。

  或者说,根本没有。

  他虽然对自己的某些记忆记不清了,但也知晓自己这具身体是没有动过情的,哪怕玉雕被人细细把玩,他也是厌恶更甚于热烈。可是为了能够取信对方,加深自己在对方心中逐步沦陷的形象,他会做出一些符合常情的伪装。

  比如脸红,比如隐忍。

  简单点说,装的。

  魏殊恩厌恶一切不是自己主动的触碰,就跟自己不喜欢吃的菜似的,被人挟起来,强迫自己吃上两口。他城府深沉,落于险境当中,会非常迅速做出最有利的反应。

  但现在……是不是有些失控了?

  他一边恨不得这人暴毙横尸,一边又同这人在陌生国境的夜晚里翻云覆雨。

  他既冰冷抗拒,又声势俱烈地迎合她。

  或许这世间男子都如他这样,厌恶自己在一个女子的身下苟延残喘。

  风灯早被软草淹没,偶尔拨开,露出一片灿亮。她不知是起了什么奇怪的念头,越过他的腰,将那一盏风灯提过来,照得他面犯桃花,眼泛血腥。

  “您干什么?”

  魏殊恩一字一顿地说,“您是嫌这外面还不够热闹吗?”

  君王荒唐,自古皆有,偏偏魏殊恩就倒霉,遇到了最荒唐的一位主儿,这些时日他虽没侍寝,可也被她当成一头狸奴,从头到尾都要品个分明。他单知道男人会去销金窟里寻欢作乐不知日夜,但不知道这女人对他这么感兴趣,好似什么花招都要往他身上使干净似的。

  魏殊恩满怀讥诮,也许她就是这么荒唐浪荡,又记挂着她情郎哥哥的身体,不敢玩得开,可不就让他替上了。

  他甚至还想,她跟心上人一起,肯定会脱她那一堆约指,舍不得划伤他半分。

  他就不同了,他是一个低贱的兽奴,主人怎么会在意他伤不伤死不死的?

  “箭伤,好了。”她道,“就是留了疤。”

  魏殊恩见她低头,专注看着他腰腹的伤痕。

  灯火提在女王的手里,眉发皆幽艳。

  他略微转头,冷硬道,“没死,托您的福。”

  温润的双唇吻上了他的伤口,她耳边的乳白色云纹玉牌随之晃动。魏殊恩腰腹紧绷,手指抓住了身后的酥油草。

  “抱歉。”

  她语带遗憾,“当时我应该把你带回去的,也许伤势会复发,却不会让你落在朔漠王的手里,被他训成了一件兵器。”

  魏殊恩的眼底蒙了一层血衣,她现在说这些有什么用?他已经入了两次虎穴,再也不信这些权贵的虚言,他们嘴里的一句怜惜,真信了只会是粉身碎骨。

  果然,她这一刻还在怜爱他,下一刻就想到了她身在敌营的情郎哥哥,她冷笑一声,“蜃楼是千年古国,却是仗着天险,藏头露尾,还祭炼出了二十八件兵器,燃烧他的性命来成全一国安定!”

  又是那个病公子。

  众目睽睽之下,他身份暴露,骑马叛逃,本该是她的一桩耻辱,但她记在心上的,却是他的遭遇。

  君王的偏爱是不讲道理的。

  魏殊恩莫名起了火气,怎么,他替他顶罪,受了鞭打,入了羊圈那脏污之地还不算,现在连自己初次承宠,都要在对方缅怀前情郎的情况下进行吗?

  那病秧子是人,他不是?

  尽管魏殊恩的心气被绯红磨了不少,但提枪上阵,沙场酣战,还被人抢了风头,他实在咽不下这一口恶气。嘭的一声,绯红手头的气死风灯被他扔到一旁,半边灯屁股铲进了沙子里,而他也唰的一下,拽开自己的发带。

  “吃我,想他,您选一个。”

  说着,他将脖子系着的青金石玉牌项链咬进唇里,骨块凌厉,一览无余。年轻男人眼中的锋芒不加掩饰,剜着她的皮肉,又诱着她的恶欲。

  魏殊恩向来不是什么雅致端方的公子,他要一个人,就会不择手段占着,无论恨着,爱着,轻视着,都是他的影子。

  无可取代,不容分心。

  龙荒女王的指尖点在他的年轻腰线。

  她调笑了一句,“真给我呀?不给你那姑娘留着啦?”

  魏殊恩眼尾起了一笔火,又红又烈,他心道,装什么,你百般手段,都把我含进嘴里了,只差那最后一咽,差别很大吗?他现在极烦这些口蜜腹剑的家伙,明明心里想得狠了,嘴上还是那套那不好吧我横刀夺爱怎么行呢?

  “要做就做,老问,烦不烦!”

  魏殊恩第一次飙了脏话,他呸开嘴里的玉牌,凶狠咬上了绯红的颈脉。

  烈马于春夜里驰骋,直至精疲力尽,翻倒在一处荒野里,余烬猩红。

  隔日清晨,绯红跟她的男奴回营,顺带跟海市使臣一起用膳。

  众人心里都抽了一口冷气。

  海叵罗小心翼翼地问,“昨夜是不是有敌入侵?”

  龙荒女王满身挂彩,眼皮、唇角、耳尖,都有尖利的伤痕,而在她身边的男奴,伤得更重了,锁骨间一片血淋淋的,都被纱布透了出来,他的嘴唇破得更厉害,如同野兽啃噬一般,半边脸还有巴掌印,扇得极狠,肿了起来。

  那是魏殊恩这头豺狼,中途反攻,妄想从背后钻她,被绯红扇了一掌狠的。

  众人仔细看了之后,回过味儿来。

  他们表情古怪,又有点胆寒。

  这玩法是要命的吧?

  当事人很坦荡,他顶着这一个巴掌,给绯红奉茶割肉,动作娴熟美观,行云流水般自如,丝毫看不出他昨晚想要摁死绯红的狠劲。

  这一顿饭也不是好吃的。

  绯红将男主拆骨入腹,身体餍足了,精神还兴奋着呢,她亦像一头野兽,步步紧逼,与海市使臣敲定了会盟的时机。绯红得到了满意的答案,收起了獠牙,微微一笑,“那便这样决定,为表诚意,我会亲自前往海市,与海市王共讨天下,逐鹿中原!”

  海叵罗被逼得脸色不好,但她也只能赔笑,“能与龙荒并行,这是海市之幸!”

  她正想着要如何拖延,绯红却告诉她,兵马备齐,明日启程。

  这么快?

  赶着去投胎吗?

  海叵罗又是一口闷血喷出。

  她很怀疑对方早就布下了这一盘棋,不然她怎么能将这一切安排得如此紧凑,根本不给他们喘上一口气!

  海叵罗几乎是被绯红挟裹着回国,她沿途想要记录龙荒地图的暗计也腹死胎中。

  更过分的是,这龙荒女王还带上了她的贴身男奴!

  沙海,沟壑,荒原,草甸,每驻扎到一处,昼夜之间,总会有那么一场凌厉暴雨,来得急促,淋得众人天昏地暗,面红耳赤。

  海叵罗吃饼的时候,气得手都抖了起来。

  “欺人太甚!”

  她恨恨丢下了饼。

  手下顿时有些可惜,那可是擀得最好的一张饼呢!

  不过也怪不得他们使臣生气,本来那男奴,是使臣的囊中之物,谁知道是个黑心的,使臣被他一个摆弄,硬是沾了蜃楼少将军的血,不得已投靠龙荒。这也就罢了,那男奴分明知道使臣对他的心意,却跟女王日夜凶狠厮混,像一头怎么也索取不够的猛兽。

  可不就是把他们使臣的面子踩在脚下,反复轻贱!

  这天,龙荒女王提前结束暴雨,她整理了窄袖服,神采奕奕,缓步而出。

  “咦,海使者,你面色不好呀,怎这般疲惫?”

  众人欲言又止。

  这一路上都被你刺激的,能好才怪了!

  海叵罗已经不想说话了,要不是慑于对方的威严,她现在就要撂担子了,什么意思呀,天天吃肉,还嘲笑他们这些喝不到汤的,是吧?

  海叵罗扯了下嘴角,“无事,再有半日,我们就抵达天尺泽。”

  天尺泽是海市国的一道险峻屏障,正是因为它的存在,海市近乎与世隔绝,不与外人通商,偶尔流传出一两件珍宝,比如说轻薄如蝉翼的龙绡,引起世人头破血流的争抢。在这场诸国纷争里,海市是想置身事外的,但是架不住中原有一个疯子,他们域外也有一个疯子。

  他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要当天下共主。

  绯红虽然还没有入海市,但海市里到处都是她的传说。

  嗜血暴君、龙荒女妖、吃人不吐骨头的魔神……

  半日之后,龙荒兵马来到了一处大雾四起的海边,而海市百姓视为魔神的绯红,也将踏足这一方与世隔绝之地。

  海叵罗使用特殊的口哨,唤来了一艘大船,正好装得下绯红的人手。

  绯红跳上了甲板,还体贴伸手,要扶魏殊恩。

  这年轻兽奴睨了她一眼,也许是天天厮混的缘故,他越来越混,也越来越野,跟拴不住的烈马似的,还冲着绯红冷嘲热讽,“就那一两个时辰,您还害怕累着我的腰?您真是想得太多了。”说罢,他纵身跳落,衣摆轻飒。

  身后的海叵罗又是忍不住揉了揉胸口。

  嚣张,真是太嚣张了。

  大船开摆,没入浓雾深处,绯红隐约听见了一两道歌声,这便是海市传说的音煞了。

  “可惜是无福消受。”

  绯红朝着海叵罗一笑,拿出早就准备好的隔音耳塞,其余士兵也纷纷照做。

  海叵罗脸色微僵。

  魏殊恩也不疾不徐戴上,他这个做了双重防护,还防水的呢。

  绯红听不见声音,但不妨碍她谈话的兴致,她搂住男奴的细腰,深情款款地说,“这天尺泽有一个很出名的传说,只要有情人喝过这里的水,就会不离不弃,恩爱终老……来,我给你盛一捧。”

  她想,她可是真是一个合格的虐文女主,虽然她跟魏殊恩妖精打架的时候都是一堆粗暴的脏话,骂不死对方不罢休,但在床下,她就是情话满点的女王!

  海叵罗眼角抽搐。

  什么有情人的传说,她这个本国人都不知道!

  魏殊恩读懂唇语,眼梢宛若飞花,轻盈眨动。

  绯红兴致勃勃,让人舀了一捧海水,自己的指尖勾了点,涂抹在魏殊恩的唇上,他也很赏脸面,舔了舔她的指头。随后,魏殊恩同样伸出一截手指,沾着海水,点涂绯红的嘴角,他低声道,“不离不弃,恩爱终老。”

  她明明听不见,却默契无比应和。

  “不离不弃,恩爱终老。”

  此时海雾微白,他们笼罩其中,好似过了一场沧海桑田。

  魏殊恩微微捏紧她的手。

  “哗啦——”

  刀光剑影,变故突生。

  海叵罗一改之前的恭顺忍耐,持刀而立,她冷笑道,“龙荒祈红,你真以为你逼我杀了蜃楼少将军,断了我海市的后路,就可以拿捏我国吗?呵,一个来历不明的女人,还以为能把我王迷得团团转?女人当什么天子,还不如入我王的后宫,你们宗政姐妹共侍一夫,倒也是佳话!”

  她挥手下令,“今日便是你的死期!”

  海叵罗早有准备,一边困住绯红的人马,一边截杀绯红跟魏殊恩,转眼间两人面前尽是追兵。

  绯红骤然翻脸,前一刻还说着情话,后一脚把男主踢出去挡剑。

  “你不是要他吗?赏你了!”

  魏殊恩亦是冷笑,他一个滚地,把绯红的脚踝扯了一把,“我要弃暗投明,这女人就是我的投名状!”

  “下贱狗奴!”

  “无耻女王!”

  两人在甲板对骂起来,丝毫不见前一天晚上如胶似漆的缠绵情态。

  谢新桃赶来救驾,她一会拉这个,一会又拉那个,还没开口就被骂得狗血淋头,最终她忍无可忍,大声吼道,“船上不安全,你们去下面殉情!”

  殉情是谢新桃的口误,她只是想让他们进舱,然而她不过是轻轻一推,那俩人就跟滑溜泥丸似的,噗通一下,掉进海里了。

  谢新桃:“???!!!”

  等等,你们回来!

  只见浩荡烟海中,那两道人影就跟水鬼一样,游得一个比一个快,一个比一个狠。

  逃之夭夭,无影无踪。

第275章 全族被灭文女主角(18)

  绯红在天尺泽泡了两个时辰,总算游到了岸边。

  她双手一撑,爬上了最近的礁石,随后,她伸出一只脚,快准狠踩在一颗漆黑头颅上。

  魏殊恩:“……”

  绯红的体力消耗剧烈,胸脯起伏,轻微喘着,嘴里还含着一两缕乌黑发丝,如同引诱渔人的海妖,但她的动作一点儿也不妩媚,脚心拆着魏殊恩的脸跟肩膀,直把对方踹了回去,泛起一片水花。魏殊恩又换了个地方靠岸,无一例外被绯红踹翻。

  他冒出了个半身,顺便把踩脸的脚抬到肩膀上,“还请女王高抬贵脚,放奴一马。”

  绯红双手支在岩石上,似笑非笑,“现在是女王了?”

  魏殊恩的脸庞被海水泡得发白,唯有一点唇色不褪,殷红得惹眼,“当然——”

  他忽然暴起,驮着绯红的脚踝,蹿上了岩石。

  “嗯……”

  魏殊恩气息不稳,单手撑在石块上缓了一下。

  湿漓漓的乌发之下,女王被他困在胸膛,那搭在他肩上的脚踝也随之滑落,她自然且娴熟勾住他的腰身。俩人衣衫湿透,弥漫着一股咸腥的海水气味,又被猛烈的日光蒸发,他整个后背都是又热又疼,伤口崩裂之后,就像是爬上了一窝蚂蚁,咬得发麻。

  “瞧够了没?”

  绯红用膝盖顶他,“狗奴。”

  魏殊恩一个松手,整个人如山岳压了下去,嘴里还柔弱无比地嚷着,“奴不行了,奴晕了……”

  绯红柠了他翘臀一把。

  没用。

  于是她摸向自己的腰,抽出一把锋利的匕首,那寒意抵着小腹,他一骨碌翻了身,还将绯红扶了起来,整个过程衔接自然,“此地酷热,不宜久留,奴扶您去阴凉的地方歇着。”

  不消一会儿,岸边架起树枝细架,簇火燃起,两条小鱼随之翻滚。

  外衣早就铺开,晒在了一旁的树桩上。

  绯红穿了一件金线抹胸跟亵裤,皮肤是蜜色的,仿佛镀着一层乌油,而魏殊恩比她可克制多了,里外穿得齐整,就脱了一件外袍跟一对靴子,任凭自己被湿热闷得发晕,也绝对不在野外裸身。

  绯红斜了他一眼,“装得跟贞洁烈男似的。”

  贞洁烈男翻着烤鱼,声音沉稳,“奴是您的人,可不得把自己包裹得严实一点?万一被别人占了便宜,您就亏了。”虽然他跟绯红经常在外头放浪形骸,但骨子里那一丝的矜持庄重犹在,他偶尔也会捡起自己的操守,装得像个正经端庄的公子。

  绯红啧了声,“一股子唱戏的味道。”

  魏殊恩:“……”

  他沦落到今天的地步都怪谁?

  魏殊恩拆了树枝,故意递上熟鱼,烫了一下绯红的嘴唇,听到对方叫了,他这才装模作样用手扇风,“都是鱼不好,都烤熟了,还唱什么大戏呢。”

  这指桑骂槐的,绯红笑着踹他心窝一脚。

  “滚!”

  那脚掌放在石头上,也被烫得发热,魏殊恩摸了一下绯红的脚心,就往怀里揣。他的体质特殊,冬暖夏凉,越是燥热的天气,越是静得下来,因此绯红被他拢住了脚心一瞬,就微凉得舒适。

  他拆解了鱼肉,一小块一小块放到叶片上,待肉块稍凉,才递到绯红唇边。

  这些活儿魏殊恩原先也是不会的,但伺候得多了,他又是耳聪目明的,琢磨得更加精细,手段也愈发老辣。

  魏殊恩问,“您什么打算?”

  他原本想要趁乱离开,或是跳进海里,不知所踪,谁知道她也跟着跳下来了,这下魏殊恩又走不脱了。

  真是个麻烦。

  他这么想着,又见她嘴唇裂开了一道血丝,抬手碰了碰。

  “怎么伤了这么一条大口子?”

  魏殊恩连那一条千辛万苦抓来的鱼也不吃了,他赤着双足,饥肠辘辘,在边上采摘草药。

  绯红支着腮看他。

  魏殊恩随意扎起一束黑色马尾,那颗驰魂夺魄的泪痣点缀在眼尾,随着他的低头,被一丛丛斑斓野花淹没。

  没了帝王的权势加身,他也像是从枷锁中脱离出来,峻丽轻灵得像是邻家少年,举手投足还泛着一点辛辣的腥气,他将草药放在嘴里嚼碎,再涂到绯红的唇上,眉梢眼角晃过得意的笑影。

  也许是仗着绯红没有私军在手,魏殊恩的恶劣本性逐渐显露。

  “我年岁应当是比你大的,叫一声哥哥,不过分罢?”

  “我这胳膊又是劈柴又是搬石头,已经累得干不动活了,除非有人叫我哥哥。”

  “叫哥哥,今晚让你睡洞里头,一点风都吹不着。”

  “大哥哥。”

  魏殊恩正弯着腰,铺着干草,冷不防听见她那一声,双膝软得跪了下去,脸也贴在了草梢上。

  年轻男人就那样撅着屁股,不可置信看她。

  “叫我什么?”

  绯红将晒干的外袍收了进来,正束着金泥蹀躞带,含笑道,“大哥哥。”

  系统一阵窒息。

  它见惯了绯红强势镇压的姿态,突然冒出这么柔软一句,把它吓得不轻。

  显然,她的男奴也陷在了这一句离谱的称呼里,久久无法自拔。

  魏殊恩直起了腰,发现他的确生得比她高大,手长,腿也长,他的力劲也是远超于常人的,骑马狩猎不在话下,大概是这些时日,他习惯被对方压迫,竟然忽略了她稍显稚嫩的年龄,他年长于她,身量也凌驾于她之上。

  若她不是龙荒女王,手握重兵权势,她怎么能压得他一头?

  现在,他们在一处山洞里,没有美酒佳肴,亦没有尔虞我诈,像一对被追杀之后只能互相依偎的落难鸳鸯。

  魏殊恩不禁走近她,像是着了魔,手指嵌入她的蹀躞带里,“再唤。”

  龙荒女王权欲熏心,巧言令色,每一个经过她唇舌的字,魏殊恩都要抽丝剥茧,猜测里面的真正含义。唯独这个满含眷恋的称呼,他没听过。

  像是认识了很久。

  绯红说,“不唤。”

  他就去吻她的眼,她的唇,她的颈,“再叫一声大哥哥,我给你做牛做马。”

  他也不知是哪里涨破的春水,听见她叫大哥哥,就升起了一种隐秘的欢喜,好像雀儿归笼,落日归天。

  绯红就笑,“你本该给我做牛做马的。”

  “不一样的。”

  魏殊恩眼底勾缠丝光,“被迫做牛做马,跟心甘情愿做牛做马,滋味是不一样的。”

  绯红就问怎么不一样了呢?

  魏殊恩把她捞进自己的腿,“那你叫一声,不就知道了?”

  她就伏在他耳边,又唤了一声大哥哥。

  很熟悉,很欢喜。

  这个夜晚,魏殊恩使出了浑身解数来讨绯红欢心,竟然创造了一句脏话不骂的新纪录。

  魏殊恩把人捧在胸前,睡得半梦半醒,思绪如云水般荡开,隐约好像梦见了一面庄严肃穆的寺庙白墙,分明是戒律之地,却飘下了粉嫩的桃花,纷纷扬扬,似雪般落了一地。

  少年倚刀而坐,腿边卷着一条织锦披帛,露出两条小粉藕般的胳膊,少女趴着他腿间熟睡,眼角还有未干的泪痕,裙褶的柿蒂花又如流焰泛开。

  他看见少年低下头,手指卷走了那泪珠,放在唇间轻尝。

  那少年自言自语地说,“他们这般欺负我的小哭包,都是坏胚子,那就一个不留好了。”

  少年眸如春火燃遍,心里盘结的,却是恶鬼的歹毒。

  ——这世上只有我能欺负你。

  旁的,触逆鳞,即死。

  数日之后,两人走出了荒莽,来到了海市的一处偏僻小镇。绯红走得并不急,海市常年与世隔绝,她搜罗的情报并不多,这次故意落水,也是想要脱离海市使臣的监视,亲自来探查一番。

  而魏殊恩自那一句大哥哥之后,好似打通了什么任督二脉,以年长哥哥自居,还照顾起了绯红的衣食住行。

  于是就呈现了这样的情形——

  绯红混入世家大族时,魏殊恩正在成衣铺挑选她的冬装。

  绯红结交权贵子弟时,魏殊恩已经跟四邻建立起了良好的邦交,还学会了腌制咸菜。

  绯红借着自己的暗线,跟长公主取得密信时,魏殊恩手指灵巧,混在一群妇女当中,编起了百病节里的花灯,他学得又快又好,转眼间花灯成了形,是一盏精巧活泼的柿子灯笼。

  系统:‘……’

  该说是男主吗?这贤妻良母的劲儿真是令人害怕!

  绯红跟魏殊恩说,“今日百病节,我与长公主约见,你要谨慎注意周边的动向,发现异常,立即提醒我!”

  魏殊恩道,“没问题,这袜子穿得可还暖和?大哥哥织的,这海市的花样可真不少,我学了很多。”

  “很好。”

  绯红敷衍他,又仿佛想到了什么,“近日来你在周边可发现了什么可疑人物?”

  经过数个月的深入敌营,他们现在已经在海市的王城之中了,离权力命脉也不过是一墙之隔。

  魏殊恩想了想,回答说,“东边的陈夫人很喜欢我,想要为她的女儿招婿,我没有同意。西边的赵夫人也很喜欢我,想要我做她的情郎,她开价不够你高,我拒绝了她,并让她不要吃我这块天鹅肉,我贵,她吃不起。南边的钱小姐……”

  绯红深吸一口气,“我说的是可疑人物。”

  魏殊恩看她,“这些女人不单觊觎我,还觊觎你,我觉得非常可疑,你要上心点。”

  “……”

  绯红不欲与他纠缠,披起貂裘出门,临行前,她被人勾住了手腕。

  一盏流丽的柿子灯递了过来。

  “暗号?”

  “不是。”

  他俯身过来,吻在她睫根上。

  “告诉他们,你百病不侵,也是有主的。”

第276章 全族被灭文女主角(19)

  绯红定定看了魏殊恩一阵子。

  她忽然凑了过去。

  那双泛着葡萄色的褐瞳映出他此时此刻的脸庞。

  像个妒夫。

  嗯,美貌多情的妒夫。

  她两根手指挟着他的唇肉,似笑非笑,“前一句祝语,我收了,后一句……”

  她与他耳鬓厮磨。

  “你这盘荔枝白腰子,我喜欢吃,就多吃点,但天下能吃的,还有蟹酿橙、鸳鸯炸肚……”

  她一口妖气捎着他的心窝。

  “多着呢。”

  调子像是打了几个弯儿,摇摇晃晃坠落在他脚边。

  魏殊恩单手扶着垂花门,另一只手从她的手腕腾挪而上,自然寻到腰窝,他对待她的身体比自己还要熟悉,“可是外头的东西,来路不正,吃多了会闹肚子的,有损您的威仪不是?”他勾着她的脸尝了点,杏仁茶的香气自舌尖逸出。

  绯红一口咬住。

  他嘶的一声,收回了胡作非为的兵器,神情还流露出几分委屈。

  绯红瞥他,“出门。”

  当夜,火树银花,人声鼎沸,海市王与民同乐,在崇峻的城楼亲手放了一盏祈天灯,引起山呼海啸的响声。

  刹那,千灯如昼,红丝曼舞。

  而绯红身处一处茶楼,开了窗,正好与王城遥遥相对。

  “你看见了吗?”绯红语气玩味,“海市王颇为宠爱那龙荒女子呢,还搂在怀里,亲自放飞祈天灯。”帝王之爱,如繁花,也如雨露,就是不知道她的长公主,经不经受得住这一份浓烈又凉薄的厚爱了。

  魏殊恩手指架起一盘糕点,端过来,“要不咱们也放?”

  绯红回头,“我现在就想把你点着了,放到天上,浑身滚烫供我欣赏,你觉得如何?”

  魏殊恩低头摆弄甜糕,装听不见。

  人家是点灯祈愿,她是想点他亵玩呢!

  而另一边的宗政天香,卸下了华丽的步摇,坐上了出宫的轿子,谁知道里面早就坐了一个男人,她唬了一跳,“陛下,您怎么在这?”

  海市王微微一笑,“难得良宵佳节,爱妃出游,岂能不陪?”

  宗政天香涌起一股蜜意,依偎进了男人的怀中,忽然一霎凉风吹面而过,宗政天香冷不防想起了一张跟她略微相似的面孔,那是宗政绯红,她的三妹,如今的龙荒掌权者,她也是奉她之命,潜入海市。

  那信封里,装着海市王的女色弱点,也给宗政天香指明了上位的路子。

  她本就擅长欢场,又蓄意逢迎,很快就成了海市王的宠妃,再吹一吹枕头风,龙荒与海市的会盟就近在眼前。宗政天香原以为是顺利的,但天尺泽一事乍生波澜,宗政绯红跟贴身男奴坠海而亡,而谢新桃生怕追责,转而投了海市,如今还在严加看管,考验她的忠心。

  宗政天香觉得大势已去,都想留在这里当她千娇百媚的宠妃了,但是百病节前一日,她收到了一个灯笼,是含章形制的,里面暗藏玄机。

  宗政绯红绝对没死!

  宗政天香按耐住激动,仔细翻看了那灯笼,解出了见面的时间地点,因此才有了出宫看灯的借口。

  完了!

  海市王也跟着她出来了!

  宗政天香身体紧绷了一瞬,被海市王看出,调笑般说道,“爱妃今日的腰怎这般硬?”

  宗政天香的耳根又隐约发烫。

  饶是她见过无数男人,还是难以抵挡海市王的温柔成熟。

  进入天尺泽之前,她对神医求爱不成,心里头有了一处空泛之地,这些日子又被海市王填满。她不禁在想,要是自己不是含章的长公主就好了,只是一个身份清白、明丽飒爽的龙荒女子,她会跟他生儿育女,终老一生,没有那么多复杂的国仇家恨横在两人面前。

  可是宗政绯红不会放过她的,她对权势的渴望近乎走火入魔,海市国也是势在必得!

  任何敢拦她的,都会成为她的脚下亡魂!

  宗政天香有些心悸,她咬着唇,“陛下,要不,您先回去?外头人那么多,万一冲撞了您可如何是好?”

  “正因如此,寡人才要作陪,可不能让晦气冲撞我的娇娇。”

  宗政天香眸心微颤。

  宗政天香经过一处茶楼,崴了脚,海市王将她抱起,送进了包厢休息,宗政天香犹豫着说,“可是我还没走桥……”

  “这有何难。”

  海市王取了她鬓边的一朵簪花,捏在掌里,笑着道,“寡人替你走一回,愿我的爱妃百病全消,平安顺遂!”

  宗政天香芳心摇动。

  “长姐真这么喜欢这海市王,日后收了做面首便是!”

  “那怎么行,那会折辱他的!”

  宗政天香下意识回道。

  她突然回头,暗处走来一道人影,身后照着一轮月亮。

  绯红:“把你的灯给我放下。”

  魏殊恩:“好的。”

  他从善如流,那盏柿子灯从绯红的后臀转移到了左腰,宗政天香也看清了她旁边的年轻男人,鲜红发带,白绫衫,他提着灯,双袖泻出金砂流光,那样温柔专注,似春日花溪里升起了一抹热雾,凤眼秀丽,红唇姣薄。

  “嘭!”

  宗政天香吓得撞到桌边,顾不得后腰疼痛,魂魄就跟飞了似的,“他、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