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脸怎么回事?”

  而应戮仙看到绯红的第一眼,就分外在意她半边脸的伤口。

  “托你们的福。”绯红低低一笑,“让我知道喂食恶鬼是什么滋味的。”

  医者冰凉的眼神落在了F-3344的身上,“你对她出手了?”

  F-3344顿觉压力大增。

  因为任务紧迫,他跟其他任务者联手了,这其中自然也包括猎杀宗政绯红的人,他本来是想取到目标任务的血,给少观主重新造一个傀儡出来糊弄他,可是M-1283那帮人,还不等他过去主持局面,就把人给放跑了,让他都不好交代!

  绯红拨开唇边的一丝头发,含着缠绵悱恻的情意,“商观主,你当知道,顺我者昌,逆我者亡,现在孤再给你一次机会,杀了这些家伙,当做盗天观的投名状,过往一切,既往不咎。你还是孤的先生。”

  “先生?你当我是先生么?”医者望她,“宗政绯红,你在囚仙宫关过我一次,你以为我还会信你的鬼话?”

  “那没办法了。”

  绯红扬手,“汝等皆为谋逆,就地格杀!”

  她身边冲出了一道悍勇的身影,生生将对方的骏马掀翻。

  F-3344深吸一口气,“天生神力?这个世界还有这样的人物?”

  应戮仙神色微淡。

  “她就是个小畜生,连男人身边的小厮都不放过。”

  来者,正是双瞳幽绿的魏童,他被绯红三番四次的诱捕,最后一次落入她的陷阱中,不得不抛开原则,做了她最秘密的影子守卫。魏童携着乌金双刀,浴血奋战,为绯红劈开了一条路,绯红骑马飞跃而过。

  医者正要抽开丝线金针,冷不防一道冷光铺开,她的天子剑从天而降,刺中了马背。

  骏马受惊,驮着他疯狂乱跑起来。

  两马交错而过。

  她突然伸手,把他扯了过来,还抢了他的金针。

  她指尖轻捻细针,一番利落手法,重新封住他的筋脉,包括最隐秘之处。

  医者雪白的脸庞似骤然涨破的春水,“你、你干什么!”

  “有了功夫的男人,都不听话。”天子俯身,语气柔情似水,意思却让人不寒而栗,“我要废了你的武功,让你再也兴风作浪不了,先生,听话,你这双手,还是用来救人为好。又或者,同我快活快活?”

  应戮仙被她折摆在身前,发间的葡萄花穗垂在绯红的腿边,如同被悍匪抢来的压寨夫人。

  她的腰肢贴着他,令他心悸又慌乱。

  “盗天观,这么不安分,想盗走我这片天?痴人说梦!待孤平定这场祸事,把你捉上龙床,你看你师父会不会气得从棺材里爬出来!噢,不如这样,咱们去你师父的灵枢上……”

  她低语了几句,眉眼邪异。

  谪仙被她捅了心窝子,眼眸猩红。

  “宗政绯红,你丧尽天良,禽兽不如!!!”

  “哈哈哈骂吧!”

  绯红一夹马肚,绝尘而去。

  承露门,天子九门之一,往日这里最是兴盛繁华,今日却成了千军万马的围剿之地。

  “该死!他们怎么会来的这么快!法阵还没有完全启动!”

  “其他人都干什么去了?”

  “联络到他们了吗?”

  “没有!没有回应!”

  任务者们焦躁不安。

  而在他们的中央,正站着一道峭拔身影,鸦发,薄唇,肤如冷玉,狐裘大氅掩着织金红衫,一派华贵威仪之象,众人不自觉避着他,不敢碰他一分衣袖。

  这可是法则!

  他们从来都没有见过主神法则的真身,还以为祂就是一个有棱有角的魔方体,突然化作了真人,他们还有点水土不服。

  他们心里头还有些嘀咕,这不会是假的吧?

  主神无所不能,这一次却拿了美强惨的虐文男主剧本,被天子囚在深宫,怎么想都不太可能啊?

  “621,3977,好了吗?”

  任务者们挤在城楼之上,“我们快顶不住了!”

  还有人埋怨,“选这么个扎眼的地方,这不是给人当活靶子吗?”

  懂行的人回答,“没办法,就这道城门的众生气运最重,更容易集聚灵气,毕竟这只是一个古言小世界,别太强求!”

  人们动了动嘴,又考虑到主神还在旁边,将未完的话语咽了下去。

  “快了!快了!”

  一男一女应道,“这四象混元阵,通彻天地,只要它开启,我们就能沟通天道,被传送到另一个仙侠的世界!”

  还不得他们欣喜,城楼之下涌起一阵喧哗。

  “谁来了?”

  “是一匹马,一个趴着的男人,还有女人!”

  他们听着是没什么,但主神反应尤其强烈。

  “她来了!”

  魏殊恩往城楼下看,正好撞上她的幽深双眼,漫天的大雪也洗不净天子身上的血污。她翻身下马,手里没有任何的兵器,却如万重阴影,朝着城楼步步踏来。

  所有人都觉得呼吸发紧,仿佛胸口压下了一座雪山,冰冷彻骨。

  “好了,别玩了。”

  天子的声音柔情脉脉,“雪下得这么大,冻着你可怎么办?心肝,快下来,不要跟这些坏家伙顽了。”

  众任务者一言难尽。

  什么坏家伙?

  坏胚难道不是你自己吗?否则主神也不会发布救援的指令!

  魏殊恩哑着声,“杀了她,杀了宗政绯红!”

  任务者们对视一眼。

  为了搭救主神,他们已经付出了无数的积分跟道具,几乎把家当都清空了一遍,但在场的都是人精,在哭穷的同时也藏了几分,此时听得主神发布指令,他们想着要在法则面前卖好,纷纷使出了杀手锏。

  阴傀军队再度汹涌而至,底下又冒出无数白骨,哭嚎着,要将绯红拖进地底。

  “咯吱咯吱——”

  毛骨悚然的进食声音。

  然而天子什么都不在乎,她碾碎一具具白骨,当红莲业火焚烧了她的双足,也像感受不到一点疼似的。

  步步淌血。

  任务者终于露出惊骇的神色。

  “这是……怪物啊!”

  她杀不死!!!

  “四象混元阵,指引,开!”

  男女声同时响起,刹那之间,整座承露门都被淡金色的光芒包裹,绿琉璃瓦被折射得熠熠生辉。

  绯红玩味,“你们是在,叫我来玩么?”

  什么叫你?

  我们求的是天道指引!

  任务者正要发笑,而天穹里多了一张慈悲清典的水月观音像,它身披璎珞,眉间朱砂灼灼,竟然懒懒来了一句,“天道就在你们身边,你们不求她,求我作甚?我又干不过她。”

  这一刹那,绯红天道加身,红唇微动。

  “碎。”

  天之四灵发出了悲鸣,青龙被困于浅滩,朱雀被囚在冰棺,白虎死在烈火中,玄武哭于寂灭里。

  异象如血一样,纷纷坠落。

  而任务者被这破碎的异象砸落,一个个如同火桩,原地自焚起来。

  尖叫,哭泣,溃逃。

  这场声势浩大的救援行动,被她提的跟灯笼一样,轻易吹熄其中的烛火。

  “你看,没用的。”天子仰着脸,冲着魏殊恩笑,“不管来多少人,都会,一一死在你面前。他们不能从我手中夺走你。”

  他只觉齿冷、麻木、疲惫。

  遍体鳞伤。

  他不愿意活在这虚妄和骗局之中,被她玩弄着,连自己是谁也不知道。

  “放我走。”

  魏殊恩平静淡漠地说,“宗政绯红,你根本不爱我,你只是享受,玩弄神权的乐趣。如今你玩也玩了,一切该回到正轨了。”

  她眼波流转,“若我非要,强留你在这个世界呢?”

  “那你只能得到一具尸体!!!”

  便见城楼那一道身影,殷红的衣摆掠过墙面,一跃而下。似艳烈的蝶,穿过天光与混沌,疯狂坠落。

  [主神**试图登出本世界,您是否同意?]

  [主神**试图登出本世界,您是否同意?]

  [主神**试图登出本世界,您是否同意?]

  祂在赌。

  赌绯红的一丝心软。

  只要祂能登出这个世界,就能突破禁锢的规则,找到自己的一切。

  但天子的回应是——

  “否。”

  她从未心软。

  神,她的神,哪有逃离她的选择。

  祂就算死,也只能死在她的怀中!

  血蝶坠落到天子的膝上,他身下开出了一地的红,像那日的兔子花,艳丽又璀璨。

  祂看着她,没有笑,亦很冷,“是我……错了……没有心的……怪物……”

  而怪物只是低下头,爱惜不已,吻了吻他失了血色的唇。

  “放心,您不会死,我会将您的神魂与规则拘禁起来,睡在我的帝座之上!”

  “您永永远远,都是我最喜欢的战利品哈哈哈!!!”

  男主[魏殊恩(???)]虐心值100%。

  又一年春,天子率军百万,出征南溟奇甸,大胜而归。

  至此,江山定鼎,六合八荒,皆臣天子脚下。

  十二月二十四日,帝封禅天地,帝座之侧,伏着一具白骨,她不迎神,也不献礼,只是含着一抹笑,向天地风光敬了一爵酒。

  帝位孤独又何妨?

  一人独往不也风流?

  从此之后,日月为我而落,星辰为我而明,山川为我而重,万物为我而繁。

  我来,生而不群,宁为异类,不作平庸俗物。

  我来,便是风光处处,当令天下。

  我来,万古当为我而颂,往来见我皆寂寞!

  天子将烈酒一饮而尽,唇烈,心也烈,九万里风光匍匐在她红裙下。

  “贺我,万岁,万万岁!”

第305章 救赎·玻璃樱桃(1)

  盛夏,蝉鸣,初中生的周末。

  金家的大小姐在沙发上睡着。

  男孩不禁放轻了脚步,视线故作无意从她那乌黑的发旋晃过,那一枚山茶花马尾夹受了委屈,被大小姐压在了肩胛骨下,仅露出一小簇的清冷的白。

  也许是疲惫极了,她的芭蕾舞鞋都没拆下,就着那高低不平的枕头堆,一头扎进去沉沉睡着。

  室内没开空调,她额头、锁骨、后颈挂着一片汗珠。

  这样睡,脖子会落枕的。

  他走了过去,先是拿起遥控器,将空调开到适宜温度,又半跪在沙发旁,双臂伸出,手掌从她的脸颊擦过去,轻轻托起了她的后脑勺。

  她醒了。

  男孩苍白孱弱,眼睛却是漆黑平静,如同透明的玻璃珠,“你压着我的书了。”

  大小姐半张脸睡在他的掌心里,睫毛湿湿的,语调含糊不清,“……唔,是吗?抱歉,我没注意。”

  她支着颈,将脑袋往上抬,空出一块空间,足够他伸手进去拿书。

  男孩从枕头底下,抽出了那一本书,速度很快,但她还是清晰看到了封面。

  “……玻璃城堡?”

  男孩似乎没有跟她交谈的欲望,只是草草敷衍了句,随即起身离开,中途想起了什么,他顿了一顿,语气冷淡,“穿的少,就别在客厅睡。虽然我对你没兴趣,但作为男生,还是会很困扰的,希望你在这方面可以稍微注意一下。”

  “另外,在学校,可以的话,请别跟我搭话,我只想专心学习,不想被你卷入一些麻烦的事情里。”

  “明天我要写卷子,不去草莓园,你不用来敲我的门。”

  身后的年级第一困倦打了个呵欠,他甚至能想象到她像猫儿一样,半边身体懒散趴在沙发上,用那一双比猫瞳还漂亮、翻涌着水雾的眼睛望着他。

  “难得放松,干嘛不去?你在家里会闷坏的。”

  她软着嗓子,如同烈日下被烤化的樱桃蛋糕。

  “去嘛,嫣嫣,陪我一起。”

  男孩抿着唇,仍旧一副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厌世模样,“如果你是想我浪费一整天的时间,陪你做一些提篮子、当木头人、在太阳下暴晒的蠢事,那大可不必。还有,给别人起侮辱性的绰号,是一种校园言语欺凌,你最好停止这种无趣犯法的行为。”

  “啧。”

  他听见她舌尖一卷,发出了一种意味不明的哼声。

  像笑。

  又像是其他什么,想要更加捉弄他的意味。

  坏透了。

  他指尖不由自主蜷缩起来,但腰板依旧挺得硬直,看似镇静离开了她的视野。

  啪。

  他回到了自己的房间,尽量从容锁上了门孔。

  嘭!嘭!嘭!

  心跳声骤然鼓噪了起来,几乎要刺破耳膜。

  男孩如同一条濒死的鱼,黏在门板上,肩胛骨摩擦着上边的纹路,又缓缓滑落下来,他双腿岔开,手臂搭在膝盖上,头往后仰着,大口大口喘着气,眼尾沁出一点水,眼神还是一种失焦的茫然的状态。

  过了好一会儿,狂跳的心脏平复下来,他用手掌使劲压了压胸口。

  原来暗恋一个人,是跟她说一句话,事后都跟死上了无数次一样。

  他双臂抱起手里的书,在这个完全封闭、象征着安全堡垒的房间里,男孩不用再顾忌任何的规则。

  信徒朝圣般低下了头,脸颊埋在书页里,轻轻吸了一口气。

  西西里柑橘。

  跟她性格完全相反的清新小柑橘。

  星期天的晚上,戚厌骑着单车,率先回到学校的宿舍,他跟张扬肆意的大小姐不同,他只是金家里一个寄人篱下的小孩,他知道自己的身份跟地位,要不是金父收留他,想必他现在还被亲戚来回踢皮球,像头流浪的小犬儿,无家可归。

  正是因为如此,他才愈发明白,他跟大小姐,是两个世界的人。

  太阳之下,星辰黯淡无光。

  何况他是一粒连星辰都算不上的尘埃。

  于是,敏感多刺的初中男孩选择了住宿,并且与大小姐划清距离。

  无论哪一所学校,小卖铺永远是人气第一的地方,戚厌越过零食架,到了生活用品区。他弯下腰,眯了眯眼,从种类繁多的沐浴露中挑了一瓶柑橘果香的。

  喧哗之中,身旁经过一群校队的男生,他们刚打完篮球,撩着球服擦汗,女生们透过架子,偷偷瞄着,脸红心跳不已。

  “烨哥,你说这周末篮球赛,大小姐会来吗?”

  戚厌刚要离开,脚跟被死死钉在了原地。

  大小姐。

  跟他的阴沉冷淡不一样,大小姐自入学时起,就是学校论坛里不可动摇的传说,稳坐实验中学的头等门面,无论她走到哪里,都是众星拱月般热闹。

  那校队男孩是篮球小前锋,扎着一条橘红色的字母发带,脸庞棱角分明,长手长脚,格外瞩目,他的手指挠了一下后颈,没了在球场冲锋杀敌的锐气,羞涩地说,“嗯……我昨天在草莓园,问过大小姐了,她说会来为我们加油。”

  男孩们发出一阵山呼海啸般的尖叫,眼睛发亮,迸发极大的热情和干劲。

  戚厌捏着沐浴露的瓶子,指甲掐得发白。

  很快到了星期五,戚厌骑车回家,阿姨做好了热饭,但位置却是空荡荡的。他跟大小姐都在同一个班级,他对她的作息了若指掌,这个点儿她应该在饭桌的。

  “大小姐呢?”

  在班级里,他都是连名带姓喊她金绯红,将排斥与厌恶摆在面上,人人都觉得他不知好歹。没有人知道,他们同处一个屋檐下,在这个处处沾染了她的气息的家里,他愈发拘谨规矩,保守着有关于她的一切秘密。

  “大小姐在书房,说要写什么,加油横幅呢!”

  阿姨殷勤给他摆了碗筷,“大小姐说,不用等她,让少爷您先吃!”

  戚厌抬头,撩了一下眼皮。

  这个阿姨是新请的,面容和蔼,干活勤快,但她有一个毛病,有事没事就要窥探主人家的隐私,戚厌每次出门都要检查房门有没有锁好。她还有一个女儿,叫夏依依,时不时就跑过来,嘴上说是帮妈妈干活,但总爱乱翻别人的东西,俨然把金家当成了自己的后花园。

  主人没说什么,戚厌自然也不会过多生事。

  戚厌嗯了一声,坐下吃饭。

  阿姨双手擦了一下围裙,目光闪烁,“少爷,是这样的,我们家依依呢,功课不怎么好,您看能不能……”

  戚厌心思敏感,对旁人的情绪感知得很清晰,他淡淡道,“不好意思,我的时间都安排好了。”

  “不用太久,就那么一点……”

  “抱歉,一点时间都没有。”

  阿姨有点拉下脸了。

  这豪门里的小少爷,怎么这么不近人情呢?不就是随手帮个小忙吗?至于这么推三阻四的吗?

  戚厌不理会对方的脸色,他住在金家,在外人看来,金父无疑将他当成养子一样栽培,可他知道,他是没有根的,他迟早会离开金家。

  不管什么人打他的主意,根本回不了本。

  饭后,戚厌去了一趟客厅,拿他落下的书,隐约听见那阿姨跟她女儿打电话。

  “……依依,这小子跟个死人一样,油盐不进,怪不讨喜的,要不咱们换一个?”

  他目光没有一丝波澜,平静地上了楼。

  戚厌走进了自己的独立浴室,直接拧开了花洒,冷水俯冲下来,打湿了他的校服。足足冲洗了半个小时,他光着脚,湿淋淋地出来,将空调定到最低。

  他成功地感冒了。

  在大小姐出门之前,戚厌脚步虚浮,瘫软在了楼梯间。

  意识昏昏沉沉,有一双手摸上了他的额头,他费力撑开眼皮的一条缝隙。

  大小姐扎了一条马尾辫,发尾像一条细细小蛇,弯曲盘在了肩头,耳垂很薄,没有耳洞,楼窗投进日光,映得她耳朵都透了起来,覆着一层细腻的、散着金粉的小绒毛,里头的红血丝更像是玉中的鸽血。

  他呼吸一滞,心脏加速烧灼。

  更晕了。

  戚厌被大小姐搬回了自己的床,她叫来了家庭医生,还拆了新的体温计,两指扯开他的睡衣领口,插进了咯吱窝里。

  肩膀暴露在空气里,他感到莫名羞耻。

  好在生病是万能的借口,他的脸红并未为他招惹新的麻烦。

  “嗯……我家人生病了,不能到场加油了,祝你们旗开得胜!”

  他半梦半醒间,旁边有着一道影子笼罩他,他像是一头寻到归宿的怪物,在她没有察觉的时候,轻轻地,悄悄地,把他的脸藏进她的影子里,心头泛滥的情绪被止住了,他在她旁边安静地沉睡。

  药是大小姐亲手喂的。

  她捏着一粒胶囊,让他先含一口温水,她再托着他的下颌,把胶囊塞进他的唇缝。

  手指碰触的那一刹那,他如朽木触惊雷,乍然惊醒,嘭的一声,后脑勺撞上了床头的硬木。

  又是一阵兵荒马乱。

  “我……我自己会吃药。”

  他沙哑着,接过她手里的药,合着温水,全部咽进。

  苦死了。

  他最讨厌就是喝药。

  男孩紧皱着眉头,泄露了一丝不高兴,似乎想到了什么,他又端起了面孔,将所有的情绪收回,不让她轻易发现。

  “咦,我的口袋好像漏了。”

  大小姐低着头,似乎苦恼不已。

  “你摸一摸,这是不是破了?”

  戚厌还在病中,对外界的感知都是模糊的,他迷迷糊糊听从她的话,伸手探进了她的校服口袋,摸到了一颗水果糖,它被透明的糖纸包裹着,折射出一种澄澄晶晶的光彩。

  他一怔。

  戚厌正要塞回去,大小姐双手插进了兜里,歪着头看他,“怎样,我的兜兜是不是破了?”

  “……”

  戚厌眉梢微动。

  她的手插在衣兜里,他怎么敢伸进去,触碰她的肌肤?

  男孩把水果糖放到床头,硬邦邦地说,“我不喜欢吃糖。”

  这种奢侈的、漂亮的、像童话一样的东西,不是他能拥有的。

  但大小姐并没有回收这一颗水果糖,她仿佛遗忘了它,孤零零躺在他的床头。

  戚厌抿着唇,把它裹了一层保鲜膜,再小心翼翼放进自己的旧铁盒里,放在那一张泛黄的全家福的旁边。

  一场高烧之后,十四岁的男孩进入了变声期,低沉嘶哑的公鸭嗓。

  很难听。

  戚厌更不爱说话了,能不开口就不开口,在班级里的存在感急速缩小,同学觉得这年级第二的优等生很冷,很凶,就像是一丛暗沉的荆棘,刺刺的,不管怎么碰都要被扎得体无完肤。

  久而久之,钉子碰多了,没人愿意靠近他。

  与之相比,大小姐的人缘好到离谱,课桌里经常塞满了情书与礼物,不少还来自高年级的学姐。

  是的,高中部的学姐翻墙被抓也要来看她,毅力相当惊人。

  戚厌不止一次在升旗台下听到她们的当众忏悔——我们经过一番认真的检讨之后,决定洗心革面,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再也不被小学妹的美色所迷了!

  对,她们下次还敢。

  戚厌的青春期是自卑的,因为变声期,他经常穿长袖的校服,只为把拉链拉到最高,遮住他突然发育的喉结,突起的,锋利的,某种意识也随之觉醒,令他惶恐又不安。

  暑假的时候,他攒够了钱,去医院做了一次手术,整个人的魂都被抽没了。

  出到医院门口的花坛,他正好撞上了她,慌乱之下,他把卫衣的帽子翻过来,唰的一声拉了绳子,把脸挤得只剩下一条缝。

  她跟一个女同学从他旁边经过。

  女同学说,“刚才那个人有点眼熟。但我想不起来是谁。”

  他走得急,并没有听到大小姐的答复。

  回到金家,戚厌躲进了自己的安全堡垒,长长松了一口气,面上余热未散,烫得惊人。

  他咕咚喝了三大杯水。

  “叩叩叩——”

  房门被敲响。

  他迟疑着,打开了半扇门,还没说话,就被一堆精致的纸袋子淹没。

  “……这什么?”

  戚厌还没反应过来。

  “裙子。”大小姐似乎觉醒了某种变态的属性,她压住自己的心潮澎湃,言简意赅,“我穿过的,旧的,不要了,送你穿,一共有三十九条,你不够再叫我,我给你买新的!”

  戚厌:“???”

  戚厌:“!!!”

  男孩就像是被踩着了尾巴的猫儿,那毛嘭的一声就炸开了,他崩溃无比,音调尖利刺耳,“我不要!你休想让我穿你裙子!!!”

第306章 救赎·玻璃樱桃(2)

  半小时后,戚厌紧咬着唇,在浴室的镜子里摆弄着这一条素净的白棉布长裙,柔软的布料正贴着皮肤,摩擦也是温柔的。他都不需要仔细辨认,那一股清甜的柑橘就弥散开来,将他从头到尾包裹进来。

  很奇怪。

  太奇怪了。

  他怎么能穿她的裙子。

  镜子晕着一层水雾,他用手掌擦去之后,清晰地看见,自己的脸庞微微充血,像是夏日熟透的樱桃。如果是她的手,肯定能轻而易举掰开桃肉,看见这一颗幼嫩的、成长的暗恋桃核。

  期间,金家发生了一件事情。

  ——大小姐的舞鞋被偷了。

  当他回去的时候,房间被翻得乱七八糟,一个佣人略带得意提着那双芭蕾舞鞋。

  “不、不是我,我没有……”

  他浑身如坠冰窖,百口莫辩。

  他无助看向大小姐,眼尾泛着破碎的红,像是抓住最后一枚稻草。

  大小姐走了过来,少女发育快,比他长得高,因此居高临下看着他,“小野种,你喜欢我?你配吗?”

  你喜欢我?

  你配吗?

  溺水般的窒息堵塞口鼻,他哑了声息,什么都说不出来。原来桃核破开之后,是腐烂的蛆虫,让她看一眼都厌恶的吧?

  “你们是想听我对他说这句话,让我讨厌他,对吗?”

  她突然直起了腰,看向了角落里的少女。

  男孩微微抖着睫毛。

  大小姐坐回了沙发,双腿交叠,单手支腮,很狂放不羁的姿势,“很不巧,我呢,最近在收集拍摄素材,所以家里的每一个角落,都被我装上了摄像头,谁偷我的舞鞋,看一看不就清楚了?”

  角落里的少女不可置信抬头。

  最终是人赃并获。

  夏依依她妈被金家开除了,搬走前很是哭天喊地一通,但大小姐铁石心肠,手掌一挥,让她们卷铺盖走人,多待一分钟都要扣钱的那种。

  男孩的心脏一点点复温。

  然后,他想到了不对劲的地方。

  “……为什么你在我房间安装摄像头?”

  大小姐舔了下唇,那样子猖狂,很像法外狂徒,“噢,我想看你穿裙子的样子,你皮肤这么白,腰也细,肯定很漂亮。”

  她满脸可惜,“没拍到。”

  戚厌气得当着她的面,直接关了空调,还将遥控器锁进柜子里。

  热不死她!

  男孩逃回了房间,经过镜子时,不由得放慢了脚步。

  他指尖捏着校服的拉链头,缓缓滑了下去,那两排链牙宛若怪物的嘴,张开之后,暴露了它皮囊之下的贪婪与欲望,他碰了一下自己发育的喉结,那么嶙峋,那么丑,发出的声音也难听嘶哑。

  她会喜欢的吗?

  戚厌觉得这喉结他拯救不了,他将注意力转到其他方面。

  渐渐的,学生们都知道初中部有个男生特别奇怪,他只穿长袖校服,热的要死也不肯脱,吃得比女生还少,脸色白得跟鬼一样。

  运动会上,戚厌又一次被送进医务室。

  这是他第三次因为低血糖晕倒了。

  女医生恨铁不成钢地说,“你这个男生怎么回事呢?不好好吃饭,还学女孩子减肥呢?你不知道你的体重已经掉到……”

  剩下的话他没听清。

  帘子外站了一道窈窕的身影,他低下头,有些不敢看她,于是他的视角只在她的膝盖之下。

  她代替班级包揽了女生大部分的体育项目,鲜红的运动短裤下是一双匀称笔直的长腿,肌肉线条漂亮流畅,白厚运动袜粗硬圈住她的纤细脚踝,当她朝着他走来,脚踝青筋陡然拔起,像是某种蓬勃的、炙热的力量。

  “老师说你不吃早饭,低血糖晕倒了。”大小姐坐在床边,压迫感向他逼近,“说说,怎么回事。”

  戚厌没吭声。

  她却突然袭击,手指勾起他的校服衣摆,那半截冷白的细腰就暴露在她的眼皮下。

  病态的白,也病态的细。

  他呼吸发紧,连制止她的勇气都没有。

  “我改主意了。”大小姐慢条斯理地说,“我喜欢肌肉男孩,金刚芭比,还有动物园里的大猩猩,越狂野越喜欢。”

  啪。

  戚厌心里的气泡破了。

  他夺回自己的校服,欲盖弥彰似的,遮掩了那一处为她饲养的禁地,语气冷硬伤人,“你说话真奇怪,你喜欢什么,关我什么事。”

  戚厌又恢复了正常的饮食。

  他买了动物园的票,背着单肩包,在落日之前,一个人去看了大猩猩。

  都是毛。

  真丑。

  但戚厌的心理奇异平衡了,还好,他的毛没有那么多,也没有那么吓人。

  在班级里,他们照样是两条不相交的平行线,戚厌在角落里,看着她在跟其他同学谈笑风生。她总是那么光芒万丈、游刃有余,能融入任何一个圈子,并成为圈子里的焦点。

  她是太阳,并非他私有。

  而在梦里,他抱住了这一轮太阳,燃料耗尽,疯狂坠落到星辰海域里。

  十五岁,他从男孩成为了少年,心底诞生了新的秘密,连接着二百零六块骨头,身体与灵魂都为他保密。

  他永远也不会告诉她,太阳失落之后,会是怎样的一副靡艳的场景。

  但他想,妈妈应该知道。

  她走得那么快,那么急,满眼都是对这个人间的眷恋,对他的不舍,七岁那年,像星辰一样熄灭在他的轨道上。

  他要告诉妈妈,关于他成长的每一个秘密,包括他喜欢的女孩。

  他很好,向着阳,雪也不多。

  他很好地生长着,她不用担心。

  戚厌穿了一件干净郑重的衬衫,怀里抱着一束绸缎般柔软的剑兰,放学之后,他骑着脚踏车去了陵园,风兜满了少年的衣角,从一地雪白油茶花飞驰而过。他还折了一支,嵌在车头,或许大小姐会喜欢这种。

  他去迟了一步。

  双亲的墓碑前站了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他悔恨地承认,他被利益蒙蔽了双眼,害了他们。

  少年被装进了玻璃瓶里,他赖以生存的空气都被抽走了。

  他头重脚轻回到了别墅。

  他回到了杀人凶手的家里。

  这里的一切都让他觉得冰冷,无法呼吸。

  “是嫣嫣回来了吗?”

  大小姐的声音从楼梯间传了下来。

  久久没应。

  绯红走到外头,只有一支被踩碎的油茶花。

  戚厌消失了一个寒假。

  初三下学期开学,他连续缺席了一周。

  绯红是在一处地下台球室逮住的人。

  那生锈的灯管时好时坏,男生的白衬衫也被渲染得潦草暧昧,他扣子解得很开,胸膛骨块分明,如同冷白的玉髓。他握着杆头,擦着枪粉,修长的指节跳跃着明灭的光,似乎一点也没有注意到新的访客。

  “戚厌,我记得你已经断奶了,你是不是该回去上课了?”

  她单刀直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