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围响起了一阵哄笑。

  男生自顾自地磨粉,又被人唤了一声,他这才慢吞吞地走到球桌旁。

  啪!啪!啪!

  暴力低杆,直接清台。

  女孩子们围了过来,夸赞着他的技术,眼里涌动强烈的爱慕。

  你看,我也有人爱的。

  我不是非要追在你的屁股后头不可。

  我是卑微,但我不贱。

  “唰!”

  他的后领被人勾住了,大小姐的语气喜怒难辨,“回去。”

  回去?

  回去哪里?回到那个施舍他的地狱吗?

  假惺惺的为他好。

  呵。

  嘭的一声,男生把绯红砸在了墙上,他单膝曲起,顶住了她的身体,阴影交叠下去,将背后的灯管余光遮得半点不剩,他支起锋利的骨头,眼里是一座沉寂的、满是骸骨的岛,黑水早就浸过了头顶。

  他看着她,喘息着笑了,像一朵艳丽的、腐烂的、又湿软的花。

  戚厌低下了头,双唇若即若离贴着她的耳朵,“你们金家,好手段啊,老的,老烂货,不声不响,送我的爸妈下了地狱,小的,也是揣着明白装糊涂的小畜生,你从小到大,对我这么好,我生病你陪床,我喝药你送糖,我那么迷恋你,把你敬得跟神一样,你很得意了吧?”

  “那么大小姐,这么殷勤讨好我,想从我这里要到什么?”

  “我所有的一切,都被你们金家夺走了,只有这一具身体,养得不错,还没坏呢。”他眼底泛着粼粼的光,却在疯狂顶压她,“不如剖了我的心肠,给大小姐做大肠发绳好不好啊?”

  绯红被撞得摇晃,她平静地说,“戚厌,你压疼我了。”

  “哈……我压疼大小姐了,原来大小姐不是石头做的,也会疼的呢。”

  他笑着道歉,带着一点歇斯底里的疯狂,身体支起了部分,但手掌牢牢抓住她的腕骨,扯得她一个踉跄。

  男生的瞳孔陷落着异样的情绪,很快被拉扯着,消失不见。

  “既然是大小姐亲自来请,怎么能不给面子呢?我这就回去,功课哪里做不行呢?”

  他手指勾着她的校服下摆,指尖灵活,声色缱绻。

  “球桌能做,床上也能做,你说是不是呢,大小姐?”

  她看了他一眼。

  优等生长出了堕落的反骨,黑发和长睫毛湿得很诱惑。

  “没兴趣。”

  “哦?没兴趣?”

  戚厌倏忽变脸,那妖蛊般的笑容消失得无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野蛮的戾气,他一脚踹飞了旁边的红色劣质的塑料凳子。

  “不想做你就滚啊!”

  “你他妈装什么纯情大小姐!!!”

  他剧烈喘息,眼睛红得似鸽血。

  四周寂静无声。

  “嗤。”

  她笑得很轻。

  大小姐捡起那一张破烂的塑料凳子,嘭的一声,干脆利落砸了他一身,碎块四溅。她还一脚踩在戚厌的膝窝上,只听见咔嚓一声,男生仰面躺倒。

  台球桌瞬间清空。

  妈的,这是初中生吗,怎么像刚出狱的大佬,他们这种混社会的,都怕死了!!!

  “要,要报警吗?”

  混社会的纹身大哥怯怯地问,他柔弱又无助。

  戚厌的视野里是明灭的灯管,随后她的面孔出了镜。

  她俯瞰着他。

  “如你所愿,戚厌,救赎剧本,结束了。你就把你的骨头,泡在堕落的夜里,让它,彻彻底底烂着,脏着,发出最恶心的恶臭。”她的鞋尖在他的胸膛碾了一下,玷污了那件干净的白衬衫,她语气似怜悯,又薄凉至极,“像蛆虫一样活着吧,垃圾。”

  啪。

  一根鲜红的积木被她随手扔到男生的脸上。

  “想摆脱我这个小畜生还不容易?”她说,“喏,这是神庙许愿积木,你把它折了,烧了,随便你怎么做,它坏了之后,我保证,在这个世上,你再也不会见到我,这样你高兴了吧?”

  系统抓狂不已。

  ‘宿主,我求求你,那是救赎文的核心,毁了世界就崩溃了!!!’

  是谁,说玩腻了虐文,想换个口味的?

  是谁,还说要当一个正直善良的女主,与过去的疯批告别?

  是你,是你,还是你!

  系统怒道,‘你放屁!答应得好好的,没几天就原形毕露了!’

  大小姐任性无比,她耸了耸肩,“去他妈的救赎,世界毁灭关我什么事?让他烂着吧。”

  偷听到对话的世界意志:‘……’

  我很无辜,真的,别毁灭我,我觉得男主还能救。

  绯红扔完了积木,转身就走。

  “……别走。”

  身后传来压抑的哭腔。

  绯红走得更快了。

  她最爱的一家麻辣烫是一名退休的社畜开的,在十一点准时关门,营业多一分一秒都不行,所以她得走快点,赶上最后一趟。

  “别走!我让你他妈别走啊你听不懂人话吗!”

  戚厌刚学粗话,翻来覆去就这么一句,对绯红来说,根本没有震慑力。她的脊骨被人狠狠撞得向前,两只手臂又从后头伸出来,紧紧箍住她的肩膀,他喉咙仿佛含着玻璃碎片,“……救赎,什么意思,你说清楚,你说清楚啊!”

  大小姐偏头,那半边轮廓被霓虹光淹没,错乱又诡异。

  “戚厌,你想知道真相吗?”

  她靠近他。

  戚厌脸色发白。

  “真相就是——”

  她引诱着她,坠入更深的黑暗。

  “未来的你,付出了代价让我回到过去,所以关心你,保护你,都是我装的!怎么样,真相刺激不刺激哈哈哈!”

  他后退一步,额头冒出了细密的汗,如同遇见了洪水猛兽。

  “我,我不明白你说什么……”

  “你不用明白。”大小姐环着胸,与他拉开了三米的距离,“你只需要知道,恭喜,你非常棒,你让我非常爽,还用完了我的耐心。从今以后,你爱怎么鬼混,爱怎么堕落,请便,我不会再管你了。”

  她毫不留恋,抽身而去。

  从这一天起,她消失在他的世界里。

  彻彻底底的。

  起先他以为这只是大小姐的欲擒故纵。

  对,欲擒故纵。

  大小姐是年级第一,双商至高,比他聪明多了,她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如鱼得水般从容。她一定是想拿捏他,钓着,冷着,然后等着鱼儿受不住诱饵,主动咬钩,朝着她游过去。她就是这样的人,主动权从不离手。

  又或者说,她是在惩罚他,惩罚他不去上课,惩罚她不听她的话。

  戚厌自欺欺人地想着,她也许是想冷一冷他,教他认到错处,她就会回来的。

  她喜欢乖的男孩,是不是?

  那他就变乖。

  戚厌又重新把衬衫洗干净,纽扣端端正正地系到顶端,把规矩与严谨刻到骨子里。他会如她所愿,把每一根反骨都碾碎,把每一根血刺都藏好,他会叫她看见一个干净完美、斯文得体的男孩,哪怕是装,他也会装得最像。

  大小姐消失的第一年,正是戚厌的初三,他回到学校,备战中考,成绩出来后,轰动一时。

  戚厌以中考第一名的实力,考进了省重点高中,并且拿到了全额奖学金。

  他开始崭露头角。

  他不再是人们眼中那一丛阴暗的、潮湿的荆棘,他长成了一株高大挺拔的桦树,表象洁白优美,没有一丝缺陷,人们都说这个少年聪明、漂亮、正直、富有同情心,是造物主的天生偏爱。唯有戚厌明白,树木的内部早就被腐蚀一空,满地狼狈的粉屑。

  但他掩饰得很好,没有人发现。

  他得到了世人的称赞,是优秀的,乖巧的,赏心悦目的生物。

  她应该会喜欢的。

  他等她回来。

  她怎么还不回来?

  戚厌从初三等到了高三,他不耐烦了,渐渐走进了一个狭窄偏僻的世界。

  高三下学期,金家爆出丑闻,宣布破产,金父因偷税坐牢三年。这个曾经意气风发的男人满脸沧桑,自女儿失踪之后,他就把戚厌看成了自己的接班人,非常注重栽培他的成长,几乎可以说是,在他身上投注了所有的心血。

  戚厌是他最得意的作品。

  他被押走的那一天,金父将一些提早转移走的资产都交给了戚厌,言明等他出狱之后,父子俩东山再起。

  “父子?”

  那漂亮高大的少年不知为何,反复咀嚼着这个词语。

  金父热切地说,“你好好读书,不要受这点影响,等我从那里出来,咱爷俩就好好聚一聚,到时候请一些亲人,正式把你认了,你日后就是我金茂的儿子了。”

  少年清冷犀利,罕见笑了一下,他依然穿着纤尘不染的衬衫,光影落到他的脚边,似镀了一层金边,斯文又稳重。

  他清晰咬字,“可是怎么办,我只想当你的女婿。”

  金父愣了一下。

  戚厌压着低沉的语调,像是一部阴森的鬼片,“真可惜,她消失了,不然我就能当着您的面,把她欺负哭了。毕竟当年,我爸不也是这样被您这样的禽兽逼入绝境的?你们金家,都欠我的,父债女偿,天经地义不是么?”

  金父脸色惨白,转而大怒,“这一切都是你计划好的?你个小兔崽子,你竟然算计老子!”

  戚厌被提着领子,打得鼻青脸肿,他只是无所谓扬了扬眉,甚至恶劣地说,“恭喜,您又能多蹲几天了。”

  金父被戚厌亲手送进了监狱。

  他顶着满脸的血,开心地笑了。

  这下她总该回来了吧?

  戚厌等了又等,等到金父入狱了半年,也没见到人。

  他一点也没有大仇得报的痛快。

  他开始永无止境地惶恐。

  她是不是真的走了?再也回不来了?救赎,她不是要救赎他吗,为什么要半途而废?戚厌把那积木系了绳子,挂在自己的脖子上,日日摩挲得都掉了色,像是一件经年的古物。

  戚厌又一次生病了,双眼熬红,上吐下泻,吃的东西全都吐了出来,肠胃空荡荡地绞着,而房间里只有他一个人。他在被单上翻滚着,头痛欲裂,又冷又热,从身到心都凌迟着,哭也哭不出来,难受极了。

  嘴里是苦的。

  他颤抖着手,翻开了铁盒,连带着糖衣,把那颗水果糖迫不及待含进去。

  不甜,不够甜。

  他使劲咬着,咬破了糖衣,唇肉也裂了,黏黏的糖渗进了一股血腥味。

  很快只剩下了半颗。

  戚厌放缓了咀嚼的速度,他用舌尖爱惜般顶着这一颗糖,让它在口腔的温度里缓慢地自然地融化。

  深夜,戚厌打着出租车,跌跌撞撞跑向了陵园。

  那么沉,那么暗,没有一丝的光。

  油茶花早就不开了,它被铲了,换了新的更漂亮的树木。

  他嘴里只剩下一层被咬破的、吮吸到一点味道也没有的褶皱糖衣。

  不甜了。

  这人间怎么,怎么这么,没有意思啊。

  他边跑边想,太冷了,他一点也不想在这里待着,要是他从来没来过,就好了。

  少年跑着,越跑越快。

  球鞋的系带开了,沾着潮湿的泥土,他的脚踝被尖锐的利器划过,血淋淋的一片,浸湿了内里的白厚袜子。周围没有人,就连风也安静地睡着,只剩下他越来越重、越来越尖锐的呼吸,胸口撕裂般疼痛。

  他的世界成了一个坍塌的、老旧的墓场,所有的,都死了一般,全是黑白色调。

  “妈妈……天好黑,你等等我……”

  我找不到她了,妈妈,我是不是很没有用,很没出息?

  对不起,妈妈,我喜欢上了仇人的女儿。

  我真淫荡下贱是不是?

  妈妈,我辜负了您,我没能讨这人间喜欢,我难受,您抱抱我,抱抱我就好。

第307章 救赎·玻璃樱桃(3)

  戚厌大病一场后,活了下来。

  他像是把所有的情绪都丢掉了,好的,坏的,甜的,苦的,对他而言,都已经失去了意义。

  他的人生只剩下了成绩。

  这是他唯一能拿得出手,来取悦别人的东西。

  戚厌跳级读完了大学,他如所有人期待的那样,成为了一名正直、严谨、对病患负责的医生。他的个人履历是机器都挑不出错处的完美,骨科主任医师,最年轻的博导,感情经历更是干净得像是一场雪,没有任何痕迹的存在。

  追他的人很多,有的是病人,有的是病人家属,他都一一礼貌谢绝。

  他有正常的生理反应,从科学的角度来讲,就算不是她,只要氛围到位,也可以硬的起来。

  但那有什么意思?

  他最浓烈的情意早就封存冰原之下,日日夜夜的哀求早已变得麻木,没有回应之后,他不再期待她回来了。他站在白厚的玻璃城堡里,冷眼疏离看着这个世界,也许时间到了,他就能离开了。

  生灵的消亡,只是一瞬间的事情,他得体而冷静地等待着那个瞬间。

  这日,他照常上班,挂号名不断更新,在十点二十六分的时候,出现了一个新的姓名。

  金绯红。

  他撩开了眼皮,心如止水,按部就班。

  直到她进来。

  密匝匝的黑发被缠在一条铜绿色发带里,她戴着一次性的淡蓝色口罩,不规则的珍珠耳环晃荡起灿亮的水波。

  十年后的重逢。

  她成熟且美丽。

  没有意外,他也不感到任何惊奇。

  他们少年时便是天赋异禀,成年之后,都成了这个社会评价中令人羡慕的精英阶层,她是他想象中的成年模样,意志强大,眉梢张扬着炽烈的艳光,那些细枝末节的习惯,跟他料想得分毫不差。

  他像对待陌生人一样,从容对待她的到来,平静地问,“哪里痛?”

  没有激动,没有哭泣,更没有歇斯底里的宣泄,当等待这件事变得足够漫长,消耗了他所有热情。

  她回不回应,他都不在意了。

  “跳舞,脚踝扭了。”

  “能抬起来吗?放上来,我看看。”

  她单手支着桌子,倾着腰身,很自然将脚踝架在他的膝盖上。

  医生垂下头颈,双手被一次性橡胶薄手套包裹,捏着脚踝骨块的活动,专业而熟练,不含任何情欲。很快他放开了她,给她开了检查项目,声音清晰却疏离,“应该是软骨损伤,你去拍个片,仔细检查一下,看看有没有水肿。”

  他又陆续地给出他的意见。

  她笑了一声。

  “没想到你正经起来是这个样子。”

  医生输入电脑的动作一顿,他略微转过头,瞳孔漆黑,没有落点。

  “这还是要谢谢你,让我知道了生命的可贵,哀求是没有意义的,珍惜自己才是最重要的,我现在很喜欢这份工作给我带来的价值。”

  他重复道,“谢谢。”

  随后,医生将写好的纸条递了过去。

  “下面有自助机,交钱再上二楼的检查大厅,他们会告诉你流程。”

  绯红唔了一声,“难得在这里见到你,中午你有事吗?一起吃饭?我请?”

  “不必了。”

  他的语气平稳,“我不觉得我们有什么话可谈,也不觉得我们之间还能当朋友,你爸爸的事情,是我做的,走的是正规的检举流程,我没有污蔑他一丝一毫,所有报应,都是他应得的。如果你想要为父报仇,那么随时欢迎。下一位,袁来春。”

  她弹了一下纸张,转身离开,“既然是这样,那我就不打扰你了,再见。”

  医生垂下眼皮,情绪寡淡。

  中午,戚厌收到了他名下博士生的“贿赂”,自家做的猪蹄。

  “……”

  博士生特别热情,“这可是我爸妈店里卖得最好一款了,叫伤心猪蹄,分手的男女都爱啃它,软软弹弹,超级治愈的!现在它身价倍增,回头客想吃我家的伤心猪蹄,都要提前一天预约!教授,来,啃一个?”

  “……”

  “谢谢,但不必了,你留着自己吃,你出差多,更需要。”

  博士生:“?”

  他感觉博导今天过分毒舌,是他的错觉吗?

  博士生显然醉翁之意不在酒,他挠了一下头,“猪蹄,嗯,这个不重要,重要的是,哥,我听说你今天接客了!”

  戚厌撂了他一眼。

  “啊,对不起,哥你这么贵,人家也嫖不起。”博士生打诨插科,活跃气氛,“哥,你是不是见到了金首席啊,检查室的护士们都传疯了,是不是真的?我的天,她可是我的梦中情舞!你看了那个叫《惊鸿》的舞蹈综艺了没?金首席跳了朝天子,看了之后都永生难忘……”

  博士生流露出憧憬的目光,“要说首席她可真是强者啊,她家破产之后,还能坚持学业,去国外进修,再涅槃重生……”

  戚厌淡淡道,“你知道她是什么人?越是光鲜亮丽,内里越龌蹉污秽,见不得人。”

  博士生讪讪一笑。

  博导好像对这位顶级舞者有很重的偏见啊。

  戚厌断断续续见了绯红几面,每次都是很短暂的治疗时间,三个月后,她的伤势彻底复原,并没有再来医院。戚厌按时规律地工作、学习、生活、锻炼,像之前一样,作息精准到分秒,没有掀起一丝波澜。

  她的出现并没有打乱他的任何人生。

  年少能懂什么爱?不过是青春热血,贪图大小姐的美色。

  他并没有那么喜欢她。

  周六,首都剧场,国家首席开了一场单人古典舞,大圣乐。

  台下掌声经久不绝。

  女伴软软靠在绯红的肩头,将她的手放在自己的胸口上,激动得脸颊通红,“首席,你摸摸,我心脏是不是不跳了?每次你一上台,我都要死上好几次,真的太绝了好吗!我要是皇帝,我也不上朝,给你当个昏君!”

  暴君笑而不语。

  女伴认真地问,“首席考虑一下找女朋友吗?我的活肯定不比小哥哥差!”

  正说话间,工作人员又送上数捧鲜花,说是观众的馈赠。

  绯红笑着接过。

  她去了剧场后台的休息室,换下了自己的服装,发现自己的一条虹雨霓风的披帛扯了口子,露了线头,她伸手一抛,扔进垃圾桶。

  首都医院,工作日,人满为患。

  “哥,你真的不去看表演吗?”

  午休时间,博士生奋地说,“首都剧场最近的表演很精彩啊,还有首席原创独舞都出圈了——”

  “不去。”

  医生翻着病历,“我很忙,没时间看表演,而且,我对舞蹈不感兴趣,以后不用跟我说这方面的东西。”

  “……噢。”

  戚厌这天准时下班,他在医院食堂解决了晚饭,就开车回到自己的小区,每天都是两点一线。

  “戚主任回来了?今天真早啊。”

  “主任,我家包了饺子,给您留着,放您门口了啊!”

  “医生,你来看看,我家泼猴非要爬树,给摔了,哎哟喂,真是个祖宗!”

  戚厌在小区风评很好,邻里对他热情恭敬,主要是医生话不多,事儿办得是真好,从不拖延,他们感觉只要有戚医生在,整个小区都有安全保障。

  人们并不知——

  他戴着精英医生的面具,完美融入这人间里。

  戚厌高效解决了所有邻里事情,回到了自己的房间,他有些心不在焉,连门也忘记了锁。戚厌率先冲了冷水澡,他擦着湿漉漉的头发到了客厅,脚跟顿了一下,他弯下腰,从电视柜里拿出一条金粉闪烁的披帛。

  医生抿着唇,模样清冷,如同进行什么朝圣仪式,将披帛一圈又一圈,缠在自己的腕骨上,又放到腰胯之下。

  他低着头,发梢沾了水,柔顺乖巧地贴在峭拔的颈骨,皮肤偏向象牙白的冷,被灯光一照,水珠剔透,在雪地里开始短暂的流浪,直到坠毁在锋利的骨块。

  医生的睫毛湿了,似蝶翅般轻轻颤动,水滴滚落,和一两声压抑的喘,同时碎在了木质地板上。

  玻璃珠的眼睛在濒死之后,出于保护自己的本能,迅速蒙起一层朝露,让世界变得模糊不清。

  仿佛这样,他就能说服自己,这只是一场臆想。

  他怎么还会对她抱有爱意?

  都是虚假的。

  戚厌后颈烧了起来,如同波澜壮阔的霞海,他绷紧脚趾,小兽般呜咽了一声,“……大小姐!”

  “……嗯?”

  身后一声笑。

  “戚医生,你在叫我吗?”

  男人的身体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僵化了。

  医生石化成了一尊雕像。

  好久,戚厌缓缓拧头,眼尾还是红的,里面漾着破碎的水波,偏偏他的五官是清峻冷漠的,性冷淡得很,于是动情之后,身体与脸庞就形成了极为鲜明的反差。

  他双眼当场寂灭,就像是宇宙爆炸,万物都死去多年,而他微微抽搐的额头青筋告诉绯红,这位医生绝望至极。

  “你,怎么在这里?”

  戚厌想死。

  他麻木地想,现在毁尸灭迹还来得及吗?

  来不及了吧。

  还是他死了算了。

  “噢。”绯红忍笑,“我爸爸又不见了,他自从被你打击之后,四海为家,我又找不着他了,想问问你,知不知道他经常去哪里?对不起,你门没关好,我以为你在,所以冒昧进来,打扰到你的兴致,真不好意思。”

  戚厌喉嘶哑着,莫名起了一些火气,“他是你爸爸,又不是我爸爸,你问我有用吗?门没关,你就不会敲门的吗?!”

  “我下次注意。”

  绯红视线下滑,以一种热心市民的口吻,建议他,“为了舞台效果,这披帛上面撒了很多金粉,摩擦的话会很疼,嗯……我家里还有一些柔软轻薄的,您要是需要,我可以都给您送来。又或者说——”

  她关上了门,上了锁,走到他身后,下颌抵住他的肩膀。

  “大小姐亲自帮你料理?”

  她言笑晏晏,没有一丝阴霾,但那些模糊的、痛苦的记忆又一次撞击他的脑海。

  她怎么能这样,无视过去的伤痛,轻描淡写跟他好?

  “别碰我!!!”

  戚厌严重应激,他猛地推开她,自己也呼吸困难,一阵天旋地转后,瘫软在地上。

  糖。

  他要吃糖。

  戚厌颤抖着,拖着双腿,在地上爬行,一分钟后,他艰难攀上茶几,抓起果盘里的水果糖,一把又一把往嘴里塞,喉咙异物感严重,令他几欲作呕。

  难受,好难受啊。

  他怎么能这么狼狈?他还在她面前,像怪物般发病了。

  是不是很丑?肯定吓到她了。

  他真没用,真没出息。

  戚厌厌弃感更重,眉宇笼罩着沉沉的哀色。

  恍惚之间,她坐在他的身后,两条腿绕过来,将他温暖盘在其中。

  “好了,别紧张,张嘴。”

  他死死闭着嘴,嘴唇被咬烂。

  “听话,张嘴,塑料糖衣都没剥,谁叫你这样吃的?”

  她一手抚摸他的背脊,像是撸猫一样轻柔,随后她低下头,轻轻吻他的后颈跟耳朵。

  “嫣嫣,听话。”

  怪物缓缓松开了牙齿,淌出丑陋的涎水,她却丝毫没有嫌弃,将他嘴里的水果一颗又一颗拿出来,又将最后一颗剥了糖纸,抵着唇,送进他的嘴里。

  柑橘味的。

  他渐渐安定下来,虚脱般倒在她的怀里。

  戚厌瞳孔漆黑,从下往上望着她,“大小姐这一次,又想怎样玩我呢?觉得我没有像蛆虫一样,烂在泥潭里,您不爽了是吗?”

  绯红没有理他,她伸手,摸遍他全身。

  戚厌脸庞惨白,颈后又着了火,气息急促,“你,你干什么。”

  “积木呢?”

  他嘴硬,“扔了,烧了。”

  绯红似笑非笑,“所以我为什么还在这里?”

  戚厌偏了偏头,“我不知道。”

  绯红把他放下,满屋子转了一圈,最后在他的枕头下找到了那一枚褪色的积木,从鲜红色变成了淡红色,没有之前鲜艳夺目,却被磨得圆润细腻。

  “喏。”

  她手掌一扬,指尖缠着红绳,那枚积木就坠在了戚厌的眼前。

  “破例给你个机会,再许一次愿,声望,财富,地位,爱情,什么都行。戚厌,你想要什么?”

  戚厌嘴角凝固着血迹,破碎得很凄美,眼神却很凶。

  “这些,我都不要。”他说,“我要,神,留在我身边,直到我死为止。”

  绯红挑眉。

  “人类真贪心。”

  “不准?”

  她低下脸,与他额头相抵,“神说准了。”

  戚厌紧紧抓着她的衣角,表情冷淡,声音带着细颤,“那你这次……不走了?”

  不会再抛下我了吧?

  绯红百无禁忌,懒懒道,“等你死得烟消云散了,我再走,这可以了吧?”

  戚厌心中石头落地,他像是死而复生,大口大口喘着气,泪珠不断淌落。

  他冲着她,露出重逢之后第一个笑容。

  活泼的,牙齿雪白。

  “……好!我明天上班带养生壶,泡枸杞!”

  没过多久,首都医院都知道,他们最年轻的骨科主任不但升了副院长,还破天荒谈起了恋爱。与此同时,国家首席的资料更新,配偶一栏有了男主人,热搜爆出之后,粉丝哀嚎一片,哭天喊地辱骂姐夫。

  绯红工作结束,到医院探班,在独立休息室里,首席姐夫的桌前果然多了一个超大号的养生壶,里面泡着参片、枸杞和红枣。

  “麻辣烫,不辣的,你应该能吃。”

  绯红放下塑料盒,拆了筷子,熟练挟起一枚牛肉丸。

  戚厌拆了手套,很自然张嘴,接受投喂。

  她癖好很多,再奇怪的他都经历过了,不差这一件。

  “滋味好吗?”绯红还说,“还记不记得那天,你非要揪着我要真相,其实我当时赶着去买这家的麻辣烫,去晚了就没有。”

  医生男友:“……”

  牛肉丸哽在喉咙。

  医生男友夺过她的筷子,残忍没收了她今天的福利,“我自己吃。”

  斯文的家伙硬是吃出了嚼她血肉的血腥风格。

  绯红笑得乐不可支。

  她坏心眼伸出腿,撩他敏感的脚踝,还钻进了裤管里。

  她遗憾地说,“你毛,不多啊,都夹不了。”

  戚厌的嘴唇猝不及防被汤水打湿,他瞪了她一眼。

  “来了!猪蹄来了!”

  博士生吆喝着进来,相当热情,把一盒卤猪蹄递到绯红面前,“这可是好东西啊,师娘,您得尝尝!”

  抱大腿第N步,贿赂博导的女朋友!

  绯红瞧他,微微一笑。

  “姓皇甫的?”

  这社畜小秘书,跟男主倒是天定缘分。

  系统:‘……’

  宿主,请不要滥用词语。

  博士生瞪大了眼,夸张捧场叫道,“神了,神了,您第一次见我,怎么知道,难道您主业是跳舞,副业是看相的不成?”

  “学了点,怎么,要看吗?让我摸摸骨。”

  绯红说着就要上手,

  余光里伸出一只雪白的手掌,医生拦住了她,吃醋吃得很没道理,“不许摸他,你今天还没摸我。”

  博士生害怕自己抱大腿不成,反而酿成家暴祸事,放下猪蹄赶紧跑了。他边跑边撂话,“有空您常来诶!下次给您整个养颜猪蹄诶!保证吃了容貌回春赛过十八少女诶!”

  绯红嫌弃:“这么闹的家伙,你怎么收了他?一静一动,干活不累?”

  戚厌:“……胡说什么。”

  他若无其事转脸,腰身板得很正,“我只被你干。”

  绯红笑了一下,他耳根更红了。

  半个小时后,戚厌继续工作,来了一个彪形大汉,戴着金链子,纹着凶悍纹身,他一脸纯良地说在外头走着路,脚被从天而降的砖头砸了。他说完病情之后,又仔细瞅了眼主治医生,惊得头皮发麻,讪讪地说,“我,我走错了……”

  要说大哥也是在江湖里混过的,红刀子进白刀子出,那眼睛都不带眨一眨的,奈何大哥记忆力过目不忘,一眼就认出眼前坐着的医生,是当年一起混的小子。

  而且他不混之后,隔一段时间就出现在天才类的报道里,那冷冰冰的面孔,跟失恋多年的怨种一样,让人印象十分深刻,大哥想忘也忘不了。

  大哥的冷汗顿时就下来了。

  “你没走错,这是骨科,坐。”

  听你这话,大哥感觉我自己要完啊!

  大哥扭扭捏捏地坐下,还使劲扯着衣服,遮住自己胳膊的纹身。

  检查结束后,大哥松一口气,正要开溜,被医生叫住。

  戚厌:“坤哥,没吃饭吧?”

  坤哥:“!!!”卧槽俺还是被认出来了!

  戚厌:“这盘猪蹄送你,吃完不再伤心。”

  坤哥:“???”啥意思?

  戚厌:“不用谢,我们在一起了。”

  坤哥:“……呃?恭喜?”

  坤哥晕乎乎从医院里出来,手里提着一盒卤猪脚,小弟惊讶无比,“医院还搞送猪脚的活动吗?我也要去看病!”

  坤哥惆怅,“现在的年轻人,真了不起啊。”

  玩得是真刺激。

  半年之后,医生跟舞者的感情稳步升温,戚厌还在香蝶湖全款购了一套婚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