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曜流泪。

  黑猫从元曜手中滑落,掉在柔软的被子上,它继续睡觉。

  元曜指望不上离奴,又不敢去打扰白姬,只好壮着胆子,踱回了大厅。大厅中月光如水,十分安静,青衣女鬼已经不见了。元曜在寝具上躺了一会儿,还是觉得害怕,他起身来到了里间,挨着黑猫一起睡下了。

  第二天早上,离奴醒来时,看见正在自己的被子里呼呼大睡,还流着口水的元曜,气得胡子发抖。它伸出锋利的爪子,狠狠地挠向小书生,“臭书呆子!你什么时候睡进来了?!别把口水滴在爷的被子上!!”

  吃过早饭之后,在店中闲来无事时,元曜向白姬说起了昨晚遇见女鬼的事情。

  白姬问道,“那女鬼长着什么模样?”

  元曜挠头,“长得很美,穿着一身青色的衣裳。”

  “青色的衣裳……”白姬的手拂过货架上的竹制臂搁(1),红唇挑起一抹诡笑,“轩之,你昨晚睡觉时,一定在想空和色的问题吧?”

  元曜奇怪,“咦,你怎么知道?”

  他昨晚确实在琢磨怀秀的墨宝。

  “咳咳,轩之,以人类的寿命算来,你的年纪也不小了,也到了该成亲的年纪了。不如,你就和昨晚见到的竹夫人成亲吧?她一定很喜欢你。”

  元曜的脸涨得通红,“不要胡说。小生怎么可以和女鬼成亲?”

  白姬笑眯眯地道,“你不喜欢女鬼,那就一定是有意中人了?说吧,轩之,你看中哪家的姑娘了。我去替你做媒,将她娶来缥缈阁。当然,聘礼得从你的工钱里扣。”

  元曜红着脸道:“不要胡说。小生哪有意中人。等等,白姬,你为什么突然这么热心地想给小生娶妻?”

  白姬掩唇诡笑,“嘻嘻,因为轩之你娶妻生子之后,我就会有许多小轩之可以使唤了,等小轩之们长大之后娶妻生子,我又有许多小小轩之可以使唤了……”

  离奴伸出粉红的舌头,舔了舔嘴唇,“小书呆子和小小书呆子一定比书呆子美味……”

  元曜一身恶寒,他暗暗发誓,宁愿出家为僧,也绝不让这两只妖怪的如意算盘打响。

  今天,缥缈阁中的生意又十分冷清。白姬在后院晒太阳,离奴倚在柜台后吃鱼干,元曜拿着鸡毛掸子给古董弹灰。突然,有人走进了缥缈阁,元曜侧头看去,原来是韦彦。韦彦还带着一名神骨秀逸的僧人,正是怀秀。

  韦彦看见元曜在弹灰,一展折扇,笑了,“轩之真勤劳。”

  注释(1):臂搁:臂搁是古代文人用来搁放手臂的文案用具。除了能够防止墨迹沾在衣袖上外,垫着臂搁书写的时候,也会使腕部感到非常舒服,特别是抄写小字体时。因此,臂搁也称腕枕。竹制的臂搁有“竹夫人”的雅称。

  离奴笑着迎了上去,“韦公子,您今天又想买什么宝物?”

  韦彦笑道:“今天不是我买东西,这位怀秀禅师想买一方好砚。白姬去哪里了?怎么不出来迎客?”

  离奴笑道:“主人在后院,我这就去请她来。韦公子和怀秀禅师请先随便看看。”

  离奴虽然这么说了,但自己却不动,只是对元曜使了一个眼色。元曜知道离奴懒得动,想使唤自己去请白姬,只能放下鸡毛掸子,进去请白姬。

  元曜走在走廊里,还没接近后院,就听见后院中有几个女人在笑。

  这个说,“嘻嘻,以后缥缈阁中真的会有许多小轩之和小小轩之吗?”

  那个说,“哈哈,一群小轩之蹦蹦跳跳,一定非常好玩,非常热闹。”

  “欸欸,一个书呆子已经很酸了,一群书呆子的话,缥缈阁中就会有更呛人的酸腐味了。”

  “噗哈哈——”大家一起笑了起来。

  元曜生气,撸起袖子,准备去后院和在背后说他酸腐的人理论。可是,他来到后院时,眼前只有一片碧草萋萋的庭院和白姬,并没有其他人。白姬白衣赤足,坐在草地上晒太阳,她脚边有三只长毛玉兔在吃草。

  欸?人到哪里去了?元曜吃惊。

  白姬微微睨目,望着元曜,“轩之,你怎么了?”

  “唔,没事。白姬,丹阳带着怀秀禅师来了,请你去前厅,怀秀禅师想买一方好砚。”元曜道。

  “怀秀?那个写‘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的和尚?”白姬站起身,穿上了木屐。

  “是,正是怀秀禅师。”

  “有趣。”白姬笑了。

  “什么有趣?”元曜不解。

  “怀秀和尚能踏进缥缈阁,这本身就很有趣啊!”白姬掩唇诡笑。

  002 心线

  白姬和元曜来到大厅时,韦彦和怀秀正在货架边看砚台。怀秀的目光盯着砚台边的竹制臂搁,久久没有移开。

  白姬看在眼里,她笑着走过去,“不知道怀秀禅师想要一方怎样的砚台?”

  怀秀回过神来,他双手合十,垂目道:“阿弥陀佛,贫僧想要一方能写出经文的砚台。”

  白姬笑了,“难道,怀秀禅师的砚台写不出字么?”

  怀秀道:“阿弥陀佛,贫僧在为七天后的无遮大会做准备,想抄写一份《妙法莲华经》供佛。可是,不知道为什么,贫僧无论用什么砚台来磨墨,总是写不出字。毛笔蘸上墨汁后,写在纸上,就变成了水,水干了之后,了无痕迹。大家都说这是妖魅在作祟,但是贫僧念经祓邪之后,还是写不出经文。眼看,无遮大会就要开始了,贫僧很着急。听韦施主说,缥缈阁中货卖各种奇珍异宝,贫僧就来寻一方能够写出经文的砚台。”

  白姬的笑容更深了,“一位高僧写不出经文,确实是一件麻烦的事情。”

  韦彦一展折扇,笑了,“白姬,快拿一方能够写出经文的砚台给怀秀禅师吧,他不会少了你的银子的。”

  “这倒不关砚台的事……”白姬轻声道。不过,随即,她又笑了,随手取下了柜台上的端砚,“怀秀禅师不如买这一方砚台,这是一方上好的端砚,质刚而柔,纹理绮丽,按上去像是抚摸少女的肌肤,温软而嫩滑。磨出墨汁来写字,黑色浮金,清香馥郁,写下的字永远都不会褪色。”

  韦彦笑道,“喂,白姬,什么少女的肌肤,怀秀禅师是出家人。再说,怀秀禅师要买的是能够写出字的砚,不是写出的字永不褪色的砚。”

  白姬笑了,道:“这端砚当然能够写出字,怀秀禅师可以先试一试。”

  怀秀道:“阿弥陀佛,那贫僧就先试一试吧。如果能够写出经文,贫僧就买下这方端砚了。”

  白姬笑了,“轩之,拿清水来。”

  里间,牡丹屏风旁。

  青玉案上,漆黑的端砚摆放在中央,端砚旁边放着一叠藤纸,一支紫毫。

  元曜将清水滴入砚台的凹下处,拿起墨锭,开始研磨。随着墨汁研开,空气中弥漫出一股淡淡的香味。

  怀秀坐在青玉案边,手持紫毫笔,浸饱墨汁,开始在藤纸上写字。

  “且慢。”白姬笑着制止。

  “怎么了?”怀秀奇道。

  “怀秀禅师请把右手伸出来,我想看一看您的手指。”白姬笑道。

  怀秀犹豫了一下,还是放下了笔,伸出了右手。

  元曜望向怀秀的右手。怀秀的右手手指修长,指甲干净,没有任何奇怪的地方。然而,随着白姬的手拂过怀秀的手,元曜看见了奇异的一幕。怀秀的手上缠满了头发一样透明的细线,细线将他的五根手指缠成了五个茧。元曜难以想象这样的手指能够写出字来。

  白姬的手再次拂过怀秀的手,她用小指的指甲割断了怀秀食指上的一根线,那根线仿佛有生命一般,它感知到了危险,以肉眼可见的速度退缩。

  转眼之间,五个大茧消失了,怀秀的手指恢复了原状。

  元曜目不转睛地盯着怀秀的手,他发现细线循着怀秀的手臂、肩膀、锁骨退缩,消失在了怀秀的胸口。

  怀秀、韦彦仿佛什么也没看见,浑然不觉。

  “好了,请怀秀禅师写字吧。”白姬笑道。

  “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身如琉璃,内外明澈,净无瑕秽。”怀秀提笔写下了一句《药师琉璃光如来本愿功德经》里的经文,字迹神秀,墨汁染金。怀秀非常吃惊,因为这是他近来首次能够写下经文。

  白姬笑了,“这块端砚,禅师满意吗?”

  怀秀回过神来,放下毛笔,双手合十,“阿弥陀佛,贫僧十分满意,这方端砚贫僧就买下了。”

  白姬笑道:“古语云,黄金有价,宝砚难求,这方端砚可是世间难得的珍品……”

  韦彦打断白姬,“怀秀禅师是出家人,你这奸诈的女人可不要宰得太狠了,当心佛祖让你下地狱。”

  白姬笑道,“哪里,哪里,这方端砚我不收怀秀禅师的银子。”

  韦彦吃惊,元曜更吃惊,这个奸商明明是宁愿下地狱也不做赔本买卖的魔鬼,怎么会突然化菩萨了?

  怀秀道:“这,这如何使得?这端砚值多少银两,贫僧必须付清。”

  白姬掩唇笑了,“我不收怀秀禅师的银子,只想求禅师写两张墨宝。以墨宝换宝墨,是一件雅事,何须金银这等俗物。”

  怀秀笑了,“那贫僧就写一幅经文赠与施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