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古龙《离别钩》

标题 <<旧雨楼·古龙《七种武器系列·离别钩》——离别钩>>

古龙《七种武器系列·离别钩》

  “我知道钩是种武器,在十八般兵器中名列第七。离别钩呢?”

  “离别钩也是种武器,也是钩。”

  “既然是钩,为什要叫作离别?”

  “因为这柄钩,无论钩住什么都会造成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手,你的手就要和腕离别;如果它钩住你的脚,你的脚就要和腿离别。”

  “如果它钩住我的咽喉,我就要和这个世界离别了?”

  “是的。”

  “你为什么要用如此残酷的武器?”

  “因为我不愿被人强迫跟我所爱的人离别。”  

  “我明白你的意思了。”

  “你真的明白?”

  “你用离别钩,只不过为了要相聚。”

  “是的。”

  问“剑”于古龙

  其实我问的不是剑,是钩;是“离别钩”。是即将在联合报上连载的“离别钩”。

  古龙在作品中常说:没有相聚,哪里有离别?可是古龙更强调,没有离别,又哪里来相聚?

  古龙已经有八个月没有推出作品了。

  古龙已经和读者离开八个月。

  在台湾、香港、泰国、印尼、新加坡和马来西亚这六个地方,一九七七年的十大卖座电影中,古龙的原著占了四部。这是一个空前的记录。

  新加坡的大洋出版公司,也已经和古龙订约,要购买古龙全部作品的英译版权。这也是中国作家的一个纪录。

  然而,这八个月中,古龙的心境并不是很愉快的。现在民生报连载的“七星龙王”中,有一段歌词,大概可以形容他的心境:

  喝不完的杯中酒,唱不完的别离歌。

  放不下的宝刀,上不得的高楼。

  流不尽的英雄血,杀不尽的敌人头。

  古龙在心境不好的情况下,开始思索。思索的结果,产生了“离别钩”。

  古龙说,“离别钩”以前的作品,可以说是他年轻时代的作品。那时,幻想力特别丰富,一有题材,就马上动笔,写到哪里,就连载到哪里。

  “离别钩”却是一个转变。

  因为“离别钩”还未开始连载,全书就已经写成了。

  “离别钩”代表了古龙步入壮年的阶段,开始对情节,先作整体的构思和组织;对文字的简炼和运用的技巧,也经过推敲、推理,变得更细腻;对年轻时不了解的事情,也有了新的体认;对人生的看法,更为深刻。

  古龙说,福楼拜认为,十九世纪以后就没有小说了,因为十九世纪出了太多伟大的作家,写尽了悲欢离合的七情六欲。然而,到了二十世纪,为什么依然有那么多小说出现呢?

  古龙说,因为福楼拜忽略了一点,就是人类的感情一直都在变。故事的曲折变化会有穷尽,人类感情的变化却是无穷的。所以,人类的思想感情,是写不尽的题材。尤其是利用不同的文学形式,可以描述出变化多端的感情思想。

  武侠小说是文学的一种形式。

  古龙认为,只要对人类有同情心,只要具有悲天悯人的胸怀,不管用什么形式创作,都应该可以列入文学的殿堂。

  古龙的作品,除了包含人类思想感情的变幻外,所宣泄出来的人生观,是非常积极的。古龙一直都描写光明的思想,磊落的行径,肯定邪不胜正,肯定苦练才能造就成功,讴歌朋友之义和大丈夫有所不为、有所必为的行径。

  古龙的作品,没有灰色的人生,决不让读者在看完后,会兴起人生乏味而想自杀的念头。古龙带给读者的,是积极,是进取,是努力,是奋斗。所以,离别了八个月之后,古龙又和读者相聚了。

  以他的“离别钩”。

  薛兴国

  不唱悲歌——《离别钩》序

  少年十五二十时

  这个世界上有很多种人,有的人喜欢追忆往事,有的人喜欢憧憬未来,但也有些人认为,老时光并不一定就是好时光,未来的事也不是任何人所能预测的,只有“现在”最真实,所以一定要好好把握。这种人并不是没有事值得回忆,只不过通常都不太愿意去想它而已。

  往事如烟,旧梦难寻,失去的已经失去了,做错的已经做错了,一个人已经应该从其中得到教训,又何必再去想?再想又有什么用?

  可是每当良朋快聚,在盈樽的美酒渐渐从瓶子里消失,少年的豪情渐渐从肚子里升起来的时候,他们也难免会提起一些往事,一些只要一想起就会让人觉得心里快乐得发疯的往事,每件事都值得他们浮三大白。

  让人伤心失望痛苦的事,他们是绝不会去想的。他们总是希望自己能为自己我的运气比较好,现在我还是可以时常见到很多很老很老的朋友。远在我还没有学会喝酒的时候,就已经认得他们。

  淡水之夜

  喝酒无疑是件很愉快的事,可是喝醉酒就完全是另一件事了。你大醉之后,第二天醒来时,通常都不在杨柳岸,也没有晓风残月。你大醉之后醒来时,通常都只会觉得你的脑袋比平常大了五、六倍,而且痛得要命,尤其是在第一次喝醉的时候更要命。我有过这种经验。

  那时候我在念淡江,在淡水,几个同学忽然提议要喝酒,于是大家就想法子去“找”了几瓶酒回来。大概有五、六个人,找来了七、八瓶酒,中国酒、外国酒、红露酒、乌梅酒、老米酒,杂七杂八的一大堆酒,买了一点鸭头、鸡脚、花生米、豆腐干,先制造一点欢愉,也希望别人同样快乐。

  在一个住在淡水的同学用一百二十块钱一个月租来的一间小破屋子里喝,喝到差不多了,阵地就转移到淡水海边的防波堤上去。不是杨柳岸,是防波堤。那天也没有月,只有星——繁星。

  大家提着酒瓶,躺在凉冰冰的水泥堤上,躺在亮晶晶的星光下,听海风吹动波浪,听海涛轻拍堤岸,你把酒瓶传给他,他喝一口,他把酒瓶递给我,我喝一口,又喝了一轮之后,大家就开始比赛放屁,谁放不出就要罚一大口。

  随时都能够把屁放出来绝不是件容易的事,身怀这种“绝技”的只有一个人,他说放就放,绝对没有一点拖泥带水的情况发生。所以他拼命放屁,我们只有拼命喝酒。那天大家真是喝得痛快得要命,所以第二天就难受得要命。可是现在想起来,难受的感觉已经连一点都没有了,那种欢乐和友情,那一夜的海浪和繁星,却好象已经被“小李”的“飞刀”刻在心里,刻得好深好深。

  不如意事常有八九,人生中的苦难已经够多了,为什么还要自寻烦恼?我很了解这种人的想法和心情,因为我就是这种人。现在我要说的这些事,每当我一想起,就会觉得好象是在一个零下八度的严冬之夜,冒着风雪回到了家,脱下了冷冰冰湿淋淋的衣服,钻进了一个热烘烘的热被窝。

  朋友和酒都是老的好。

  我也很了解这句话,我喜欢朋友,喜欢喝酒,陪一个二十多年的老朋友,喝一杯八十年陈年的白兰地,那种感觉有谁能形容得出?可惜在现代这种社会里,这种机会已经越来越小了。

  社会越进步,交通越发达,天涯如咫尺,今夜还在你家里跟你举杯话旧的朋友,明日很可能已远在天涯。

  太保与白痴

  我当然不是那位在《流星·蝴蝶·剑》上映之后,忽然由“金童”改名为“古龙”的名演员。可是我居然也演过戏。

  我演的当然不是电影而是话剧,演过三次,在学生时代学生剧团里演的那种话剧,当然没有什么了不起。可是那三次话剧约三位导演,却真是很了不起,每一位导演都非常了不起。——李行、丁衣、白景瑞,你说他们是不是很了不起?

  所以我常常喜欢吹牛,这三位大导演第一次导演的戏里面就有我。

  在这种情况下,这种牛皮我怎能不吹?我想不吹都不行。

  第一次演戏是在附中,那时候我是师范学院附属中学初中部第三十六班的学生,李行先生是我们的训育组长还在和他现在的夫人谈恋爱,爱的水深火热,我们早就知道他们是会白首偕老、永结连理的。

  那一次我演的角色叫“金娃”,是个白痴,演过之后,大家都认为我确实很像是个白痴。

  直到现在他们还有这种感觉。

  我自己也有。

  第二次演戏我演的那个角色也不比第一次好多少,那次我演的是个小太保,一个被父母宠坏了的小太保。那时候我在念“成功”,到复兴岗去受训,第一次由青年救国团主办的暑期战斗文化训练。我们的指挥老师就是丁衣先生。现在我还是时常见到丁衣先生。他脸上有两样东西是我永远都忘不了的。

  ——一副深度近视眼镜和一脸温和的笑。

  我也忘不了复兴岗。

  复兴岗的黄昏

  多么美丽的复兴岗,多么美丽的黄昏。

  复兴岗当然绝不是只有在黄昏时才美丽。早上、晚上、上午、中午、下午,每天每一个时候都一样美。

  早上起来,把军毯折成一块整整齐齐的豆腐干,吃两个减肥节食的人连碰都不能碰的白面大馒头,就开始升旗、早操、上课。

  中午吃饭,吃得比平时在家里最少多两倍。

  下午排戏,每个人都很认真,每一天每一个时候都过得认真而愉快。

  可是我最忘不了的还是黄昏,复兴岗的黄昏。

  “黄昏时,你言词优美,化做歌曲。”

  有一个年纪比我大一点的女孩子,有一对小小的眼睛,一个小小的鼻子,一张小小的嘴,在黄昏的时候,总是喜欢唱歌这只歌。

  她唱,我听。

  刚下了课,刚洗完澡,刚把一身臭汗洗掉,暑日的酷热刚刚过去,绚丽的晚霞刚刚升起,清凉的风刚刚从远山那边吹过来,风中还带着木叶的芬芳。我陪她走上复兴岗的小路上,我听她唱,轻轻的唱。她唱的不是一只歌,她唱的是一个使人永远忘不了的事。现在想起来,那好象已经是七、八十个世纪以前的事情却又好象是昨天的事。

  直到现在,我还不知道那时候我对她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感情,我只知道那时候我们都很快乐,我们在一起既没有目的,也没有要求,我们什么事都没有做,有时甚至连话都不说。

  可是我们彼此都知道对方心里很快乐。话剧演了三天,最后一天落幕后,台下的人都散了,台上的人也要散了。

  我们来自不同的学校,不同的地方,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五个星期,现在戏已散了,我们一排躺在舞台上,面对着台下一排排空座位。

  就在片刻前,这里还是个多么热闹的地方,可是忽然间就已曲终人散,我们大家也要各分东西。

  ——那天晚上跟我一起躺在舞台上的朋友们,那时你们心里是什么感觉?

  那时候连我们自己也许都不知道自己心里是什么感觉,可是自从那天晚上离别后,每个人都好象忽然长大了许多。

  第三次演戏是在“成功”,我们的训育组长是赵刚先生,演戏的导演却是从校外请来的,就是现在的“齐公子”小白。

  最佳读者

  白景瑞先生不但导过我的戏,还教过我图画,画的是一个小花瓶和一只大苹果,花瓶最后的下落不明,唯一可以确定的是,苹果绝没有被人吃进肚子,因为那是腊做的,吃不得。

  直到现在,我还是称白先生为“老师”,可见我们之间并没有代沟。我写第一本武侠小说的时候,他在自立晚报做记者,住在李敬洪先生家里,时常因为迟归而归不得,那时我住在他后面一栋危楼的一间斗室里,我第一本武侠小说刚写了两、三万字时,他忽然深夜来访,于是就顺理成章的做了我第一位读者。

  前两年他忽然又看起我的书来,前后距离达十八年之久,对一个写武侠小说的人来说,这样的读者只要有一个就已经应该觉得很愉快了。

  从图画到今夜

  没有写武侠小说之前,我也像倪匡和其它一些武侠作者一样,也是个武侠小说迷,而且也是从小人书看起的。“小人书”就是连环图画,大小大约和我现在的卡式录音带相同,一本大约有百余页,一套大约有二、三十本,内容包罗万象,应有尽有,其中有几位名家如赵宏本、赵三岛、陈光镒、钱笑佛,直到现在我想起来印象还是很鲜明。陈光镒喜欢画滑稽故事,从一只飞出笼子的鸡开始,画到鸡飞、蛋打、狗叫、人跳、碗破、汤泼,看得我们这些小孩几乎笑破肚子。

  钱笑佛专画警世说部,说因果报应,劝人向善。赵宏本和赵三岛画的就是正宗武侠了,《七侠五义》中的展昭和欧阳春,郑证因创作的鹰爪王和飞刀谈五,到了他们笔下,好象都变成活生生的人。那时候的小学生书包里,如果没有几本这样的小人书,简直是件不可思议的事。

  可是不知不觉小学生都已经长大了,小人书已经不能再满足我们,我们崇拜的偶像就从赵宏本转移到郑证因、朱贞木、白羽、王度庐和还珠楼主,在当时的武侠小说作者中,最受一般人喜爱的大概就是这五位。然后就是金庸。

  金庸小说结构精密,文字简练,从《红楼梦》的文字和西洋文学中溶化蜕变成另外一种新的型式,新的风格。如果我手边有十八本金庸的小说,只看了十七本半我是绝对睡不着觉的。于是我也开始写了。引起我写武侠小说最原始的动机并没有甚么冠冕堂皇的理由,而是为了赚钱吃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