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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时我才十八、九岁,写的第一本小说叫《苍穹神剑》。那是本破书,内容支离破碎,写得残缺不全,因为那时候我并没有把这件事当做一件正事。

  如果连写作的人自己都不重视自己的作品,还有谁会重视它?

  写了十年之后,我才渐渐开始对武侠小说有了一些新的观念、新的认识,因为直到那时候,我才能接触到它内涵的精神。一种“有所必为”的男子汉精袖,一种永不屈服的意志和斗志,一种百折不回的决心。

  一种“虽千万人吾往矣”的战斗精神。

  这些精神只有让人振作向上,让人奋发图强,绝不会让人颓废消沉,让人看了之后想去自杀。

  于是我也开始变了,开始正视我写的这一类小说的型态,也希望别人对它有正确的看法。

  武侠小说也是小说的一种,它能够存在至今,当然有它存在的价值。

  最近几年来,海外的学者已经渐渐开始承认它的存在,渐渐开始对它的文字结构思想和其中那种人性的冲突,有了一种比较公正客观的批评。

  近两年来,台湾的读者对它的看法也渐渐改变了,这当然是武侠小说作者们共同努力的结果。可是武侠小说之遭人非议,也不是完全没有原因的,其中有些太荒谬的情节,太陈旧老套的故事,太神化的人物,太散漫的结构,太轻率的文笔,都是我们应该改进之处。

  要让武侠小说得到它应有的地位,还需要我们大家共同努力。

  从《苍穹神剑》到《离别钩》,已经经过了一个漫长而艰苦的过程,一个十八、九岁的少年,已经从多次痛苦的经验中得到宝贵的教训。

  可是现在想起来这些都是值得的,无论付出多大的代价都是值得的。

  因为我们已经在苦难中成长。

  一个人只要能活着,就是件愉快的事,何况还在继续不断的成长。

  所以我们得到的每一次教训,都同样值得我们珍惜。都可以使人奋发振作,自强不息。

  一个人如果能时常这样去想,他的心里怎么会有让他伤心失望、痛苦悔恨的回忆?

  古龙

  六七、六、廿一夜

  第一回 不爱名马非英雄

  “此间无他物,唯有美酒盈樽,名驹千骑,君若有暇,尽兴乎来。”

  这是关东落日马场的二总管裘行健代表金大老板发出的请帖,为的是落日马场第一次在关内举办的春郊试骑卖马盛会,地点在洛阳巨富“花开富贵”花四爷的避暑山庄,日期是三月月圆时。

  这样的请帖一共只发出十几张,值得裘总管邀请的对象并不多。

  被邀请的当然都是江湖大豪,一方雄杰。不爱名马非英雄,来的都是英雄,都骑过落日马场的名驹。

  ——只要有日落处,就有落日马场的健马在奔驰。

  这是马场主人金大老板的豪语,也是事实。

  三月,洛阳,春。

  十七夜的月仍圆。夜已深,风中充满了花香。山坡后的健马轻嘶,隐约可闻,人声却已静了。月光从窗外斜照进来,把独立在窗前的裘行健高大魁伟的影子,长长地投在地上。他的浓眉大眼、高颧、鹰鼻、虬髯,在月光下看来更显得轮廓明显而突出。

  他是条好汉,关外一等一的好汉,现在却仿佛有点焦躁不安。

  这是他第一次独担重任,他一定要做得尽善尽美。从十五开始,这三天来的成绩虽然不错,最大的一圈马也已被中原镖局的王总镖头以高价买去,可是他一直在期待着的两位大买主,至今还没有来。

  他本来就不该期望他们来的。

  威镇江湖的河朔大侠万君武,自从三年前金盆洗手退隐林下后,就没有再踏出庄门一步。

  视富贵功名如粪土的世袭一等侯狄青麟,多年来一直浪迹天涯,也许根本就没收到他的请帖。

  他希望他们来,只因为他认为由他远自关外带来的一批好马中,最好的一匹只有他们才识货。

  只有识货的人才会出高价。

  他不愿委屈这匹好马,更不愿把他带回关东。

  现在已经是第三天的深夜了,他正开始觉得失望时,庄院外忽然有人声传来,三年未出庄门的“威镇河朔”万大侠,已轻骑简从连夜赶到了牡丹山庄。

  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未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河朔大侠。

  他的生肖属“鼠”,今年才四十六岁,年纪远比别人想像中小得多。

  这次他没有带他的刀来。

  因为他已厌倦江湖,当着天下英雄好汉的面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他另外带来了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

  一个像他这样的人,手边如果没有刀,就好像没有穿衣服一样,是决不会随便走出房门的。

  但是他相信这三个人的三把刀。

  无论谁身边有了这三把刀,都已足够应付任何紧急局面。

  洛阳三月,花如锦。

  “牡丹山庄”后面的山坡上,开遍了牡丹。山坡下刚用木栏围成的马圈里,处处都有马在腾跃。

  马不懂欣赏牡丹;牡丹也不会欣赏马。但它们却同样是值得人们欣赏的。

  牡丹的端庄富贵,美丽大方,如名门淑女;马的矫健生猛,灵活雄骏,如江湖好汉。

  山坡上下都挤满了人,有的人在欣赏牡丹的柔美富态,有的人在欣赏马的英姿焕发,可是让大多数人最感兴趣的还是一个人。

  万君武却好像对什么事都不感兴趣了,半闭着眼,斜倚在一张用柔支编成的软椅上。

  他太累。

  无论谁在一夜间连换三次快马,赶了九百三十三里路之后,都会觉得很累的。

  他的师兄、弟子、死党,一直都在他身边,寸步不离。一群群好马被带到他面前的木栏里,被人用高价买去,他的眼睛都是半闭着的。

  直到最后有匹很特别的马,单独被带进马栏时,他的眼睛才睁开。

  这匹马是裘总管亲手牵进来的,全身毛色如墨,只有鼻尖一点雪白。

  人群中立刻发出了惊叹声,谁都看得出这是千中选一的好马。

  裘行健轻拍马头,脸上也露出欣喜骄傲之色。

  “它叫神箭,万大侠今日之伯乐,当然看得出这是匹好马。”

  万君武却懒洋洋地摇了摇头。

  “我不是伯乐,这匹马也不是好马。”他说:“只听这名字就知道不好。”

  “为什么?”裘行健问。

  “箭不能及远,而且先急后缓,后劲一定不足。”万君武忽然改变话题,“我少年时有个朋友,作风也跟裘总管一样。有次他请我吃了只鸡,却是没有腿的。”

  他忽然说起少年时的朋友和一只没腿的鸡,谁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裘行健也不懂,忍不住问:

  “鸡怎么没有腿?”

  “因为那只鸡的两只腿,都已经先被他切下来留给自己吃。”万君武淡淡的说,“裘总管岂非也跟他一样,总是要把好的马藏起来留给自己。”

  裘行健立刻否认:“万大侠法眼无双,在万大侠面前,我怎么会做那种事?”

  万君武眼睛忽然射出了刀锋般的光:“那么裘总管为什么要把那匹马藏起来?”

  他眼睛盯着最后面一个马栏,马栏中只有十几匹被人挑剩下的瘦马,其中有一匹毛色黄中带褐,身子瘦如弓背,独立在马栏一角,懒懒的提不起精神,却和别的马都保持着一段距离,就好像不屑和它们为伍似的。

  裘行健皱了皱眉。

  “万大侠说的难道是那一匹?”

  “就是它。”

  裘行健苦笑:“那匹马是个酒鬼,万大侠怎么会看上它呢?”

  万君武的眼睛更亮。

  “酒鬼?它是不是一定要先喝点酒才有精神?”

  “就是这样子的。”裘行健叹息道,“如果马料里没有羼酒,它连一口也不肯吃。”

  “它叫什么名字?”

  “叫老酒。”

  万君武霍然长身而起,大步走过去,目光炯炯,盯着这匹马,忽然仰面大笑。

  “老酒,好!好极了。”他大笑道,“老酒才有劲,而且越往后面越有劲。我敢打赌,神箭若是跟它共驰五百里,前面百里神箭必定领先,可是跑毕全程后,它必定可以超前两百里。”

  他盯着裘行健:“你敢不敢跟我赌?”

  裘行健沉默了半天,忽然也大笑,大笑着挑起了一根大拇指。

  “万大侠果然好眼力,果然什么事都瞒不过万大侠的法眼。”

  人群中又发出赞叹声,不但佩服万君武的眼力,对这匹看来毫不起眼的瘦马也立刻刮目相看了,甚至有人在抢着要出价竞争,就算明知争不过他,能够和河朔大侠争一争,败了也有光彩。

  最高价喊出的是“九千五百两”,这已经是很大的数字。

  万君武只慢慢地伸出了三根手指,比了个手势,裘总管立刻大声宣布:“万大侠出价三万两,还有没有人出价更高的?”

  没有了。每个人都闭上了嘴。万君武意气飞扬,正准备亲自人栏牵马,忽然听见有个人说:“我出三万零三两。”

  万君武的脸色立刻沉了下去,喃喃的说:“我早就知道这小子一定会来捣乱的。”

  裘行健却喜形于色,大笑道:“想不到狄小侯终于还是及时赶来了!”

  人丛立刻分开,大家都想瞧瞧这位世袭一等侯,当今天下第一风流侠少的风采。

  一身雪白的衣裳,一尘不染;一张苍白清秀的脸上,总是显得冷冷淡淡的,带着种似笑非笑的表情。身边总是带着个风姿绰约的绝代佳人,而且每次出现时,带的人又都不同。

  这就是视功名富贵如尘土,却把名马美人视如生命的狄小侯爷狄青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