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什么意思?”姑娘熟练地吐出烟圈,冷笑一声,“人不来,叫你送这些钱来干什么,分手费?”

  “不,他……”站在她面前的哨兵眼圈红了,哽咽着没有吧话说下去。只是固执地伸着手,递出那个装着不少帝国币的钱袋子。

  混迹花街多年的女孩先是不屑,慢慢露出疑惑,转而反应过来。

  她呆愣了好一会,抖着手好几次才把那只烟准确地放入口中,狠狠地吸了一口,有些慌乱地吐出烟雾来,迎着风雪昂起自己的脸,好像这样就能把眼中的泪意吹干。

  “他……那个人,有没有什么话留给我?”

  “有的,他说——希望你拿着这些钱,好好活,换个活法。”

  昏暗污浊的巷子,在这样的雪夜里显得分外寂静,

  只有一个女人蹲在地上,夹着烟的手捂住了漂亮的眉眼。

  “混蛋,那个混蛋。”她哭着咒骂。

  纯白的雪花纷纷扬扬从空中落下,抚慰一般,温柔地轻轻沾在她的肩头。

  破败的孤儿院里,一大车的过冬物资,满满当当地停在院门外。

  孩子们欢呼着出来,领取分发给他们的糖果。从来没有尝过这样多的甜,他们像过节一样的开心。

  但他们没有看见,往日里总笑盈盈的院长妈妈,此刻站在角落里,在一位陌生的老兵面前,低下了头,捂住脸泣不成声。

  ……

  一夜暴雨之后,阳光重新灿烂起来。

  林苑坐在曹芸芸家的客厅,看着她忙忙碌碌地给两个双胞胎喂晚餐。

  曹芸芸是她在向导学院时期唯一的朋友,年纪比她大两岁,早早和国家匹配的哨兵结成了夫妻,不用再需要履行向导的义务,只在家专心的相夫教子。

  客厅柜子上摆放的电视机,正播放着一条新闻。穿着礼服的克莱恩子爵,在阳光和鲜花中,给一些牺牲了的哨兵家属发放慰问品。

  那些被摆放在荧屏前的士兵家属,穿得整整齐齐,感激涕零地从侯爵手中接过礼物。

  慈泽众生,宾主尽欢,热闹非凡。

  整个世界沐浴在阳光下,衬着白塔圣洁的光辉,充满了爱和温柔。

  “都是做一些表面功夫。”曹芸芸打开烤箱,取出一块烤好的酱牛肉,把它们切开摆盘,放进丈夫的便当盒里,同时和林苑说话,

  “据我们那时候做过的调查,大部分死在污染区的哨兵几乎都得不到任何抚恤。他们的抚恤金经过层层克扣,最后落到家属手中的时候,微薄得令人发指。”

  在向导学院的时候,她是位行动利索,果敢干练的姑娘。撰写过不少敏感话题的调查报告。

  但现在,她已经离开了那个世界,目光只被允许放在家庭中,成为了一位温柔的妻子和母亲。

  她一边说着话,一边把两勺水果泥放进双胞胎的碗中,要求他们必须吃完。同时嘱咐家里的女仆去拿丈夫的晚宴上要穿的礼服。

  抽着间隙还挖了一大勺自己做的蓝莓果酱,涂抹在刚刚出炉的小蛋糕上,递到林苑的手中。

  她们家这些年的经济状况不好,又不得不维持着身为贵族的家庭在外行走的脸面,家里的一切费用都被尽量削减了。

  仅仅留下一位女仆,帮忙打理着贵族之间往来的琐碎事宜。

  林苑咬了一口蛋糕,蓝莓果酱有着丰富的层次感,蛋糕松软香甜,非常好吃。

  她其实十分地佩服曹芸芸这样的向导。

  能够在照顾好哨兵的同时,有条不紊地完成如此多琐碎繁杂的事情,还能够保持着情绪上的乐观温柔。

  如果换成自己,哪怕所有的触手都出来帮忙,大概也不可能做到。

  当然,那些家伙每一条都拥有小小的却不太好用的脑子,也是造成混乱的一大原因。

  “奥,亲爱的。你真的要去那些污染区吗?”曹芸芸终于在忙乱中精准地找出一丝空余时间,坐到了林苑的面前,“我的天,我简直不敢相信会有向导申请这样的工作。但又觉得不愧是你。”

  她们俩有着彼此不同的生活观念,但总是能互相理解和包容对方,因此能交好多年。

  “是的。我有必须去的理由。”林苑给她看自己的通行证,“而且,只要去了那边,就可以不用没完没了地参加这些宴会了不是。你知道的,我很不擅长应付这些。”

  身在白塔的向导,每年都有必须承担的义务。其中就包括着参加那些贵族们举办的,奢华到不可思议的宴会。

  毕竟,向导是帝国培养出来的最珍贵的鲜花,必须在必要的时候,用来摆盘上桌,妆点繁华。

  “对,宴会。”曹芸芸被她成功的转移话题,一拍手道,“今天的晚宴,你就打扮成这样吗?”

  林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鞋子,感觉没有发现什么问题,她穿了礼服,还踩着让自己走不动路的鞋子。

  “你要知道,晚上的时候,江阳朔那个混蛋也会来。”曹芸芸双手按住她的肩膀,一脸严肃,“越是这种时候,我们越要挺直了腰杆。不能让那些混蛋看低了去。”

  “小苑,这是战场。属于我们向导的战场。”

  战场……吗?

  虽然有些对不起关心自己的好友,林苑还是在曹芸芸激昂的言论中走了神。

  她想起了几天之前,自己在那片海底看到的记忆。

  被巨大的手指洞穿的身躯。

  被像泥一样随意涂抹在地上的血肉。

  那些在死亡以后,依旧绝望地不愿闭上的眼睛。

  那才是战场,芸芸,真正的战场是那样的。

  围绕着一个哨兵争夺,互相扯头发,也能算是战场吗?

第10章

  曹芸芸把双胞胎哄进卧室,给自己化好妆,换好礼服。

  从二楼下来的时候,看见林苑还保持原样坐在窗台,一副神游天外的模样。

  她看上去是个温驯又安静的向导,充其量不过是喜欢发呆多一点。

  但曹芸芸心里隐隐觉得,那不过是她的某种伪装,一种壳,让她勉强在表面上看起来像是个能够遵守这里“规则”的生物。

  活在这个世界的人,谁又没有一层壳呢,只是有没有破壳而出的勇气而已。曹芸芸心里想。

  “你这件礼服是从哪里来的,好像不太合身?”曹芸芸问。

  林苑平时总穿学院配发的白色礼服。今天大概是应为从家里过来的缘故,不知道从哪里翻了一身黑色的裙子。

  团坐在窗台,烟雾一样黑色的裙摆,倒是显得四肢修长,肌肤瓷白。

  只是太过凌厉,太过冷清,不像是向导该穿的衣服。

  “不知道,从家里翻出来的,大概是我妈妈的。”林苑回答。

  看吧,这家伙知道去晚宴需要穿礼服,

  对她来说,只要搞到礼服套上身就行。

  至于这衣服是不是合身,能不能衬托向导温柔的气质,她根本不关心。

  “太大了一点,我帮你修改一下吧。”曹芸芸叹了口气,拿来针线包,帮林苑收一下裙子的腰线和下摆。

  “你妈妈,好像是一位哨兵?”弯着腰的曹芸芸咬断线头,她知道一点关于林苑的身世。

  “嗯,”林苑伸手轻轻捋了捋裙摆,“她的个子很高,跑起来非常快,是个强大的人。”

  我前几天梦见她了,芸芸。

  裙子改好了,曹芸芸牵着林苑的手转了个圈。

  鸦色的外套,烟灰的衬裙,渐变色的裙摆,简洁利落别无其它装饰,只沿着腰肢处点缀了一溜向下延伸的水钻。

  林苑本就生性冷淡,被这样的裙子衬得,似那八染未识之体,九幽无间之物,几乎下一刻就要出尘而去了。

  曹芸芸被她的模样晃了了眼。隐约觉得即便是向导,这样也十分漂亮。

  她很快摇摇头,甩掉这种想法。

  不不,这是不合时宜的。

  她顺手帮林苑重新挽了头发,又拿起自己的化妆盒。

  林苑握着她的手腕谢绝了。

  “化妆也是为了取悦自己。”曹芸芸心里觉得很好笑,“在这种宴席上,连那些男性的向导,甚至哨兵们都会打扮得漂漂亮亮的呢。”

  “如果是为了取悦自己的话,首先要自己想要。”林苑连连摇头,她不喜欢脸上糊着东西感觉,触手们更不喜欢。

  触手们一个个抬起头,张了张大大小小的吸盘,点头表示不喜欢。

  曹芸芸拿出一支口红哄她,“至少涂点口红吧,这是我自己做的,加了蜜蜡和玫瑰精油,很香,还有点甜甜的。”

  林苑听到说甜甜的,舔了舔嘴唇,表示同意了。

  两个姑娘打扮好自己,提着裙子往外走。

  时间有点赶,她们几乎是小跑起来。

  曹芸芸家的花园很漂亮,有许多层层叠叠的花枝,香槟色的玫瑰在这个季节开了满园。

  两个人挽着手跑着穿过那些沾着晚间露水的花,彼此感到对方皮肤冰凉滑腻的触感。

  一只雪雁跟随着俩人飞了出,那是曹芸芸的精神体。

  纯白的鸟儿掠过高高低低的花枝,清鸣一声,小小的身影冲上云霄,遥遥盘旋在天空。

  曹芸芸心想,也不知道为什么,这些年来,这只鸟儿很少这样展翅高飞了。

  她看见走在前方的林苑回头看来,踩着烟色的裙子,隐隐有精神体们在林间花下的阴影中涌动。

  朦胧的夜色中,那双点了色的双唇微微弯起,好像要笑起来的样子。

  认识了这么多年,曹芸芸几乎没见过林苑笑。

  她就要离开这里了,去过她自己想要的日子。

  这个念头突然从曹芸芸心底掠过,让她莫名感到有些心惊和不舍。

  ……

  伯爵府的休息室内,哨兵们忙乱着熨烫服装,打理发头,还有些人对着镜子往自己脸上补粉底。

  不会化得太夸张,涂一点粉,画一下眉毛,染一点唇色还是常见的。

  晚上这里会举行一场奢侈豪华到令人惊叹的晚宴,大量的贵族,王公重臣乃至皇室成员都会出席。

  宴会的安保尤为重要,他们身为首都治安厅的哨兵,必须严阵以待。

  帝国的首都被白塔的圣光守护,永远没有恐怖的污染物会靠近。

  生活在这里,堂堂的仪表和帅气的容貌,比起战斗能力,更能成为哨兵们拿得出手的东西。

  虽然他们只是负责宴会上的治安巡逻。但谁又愿意在那种贵人云集的地方丢了形象。

  打扮是很重要的事情,大家都是如此认为。

  万一被哪位贵人看中,人生或许就此不同了。

  “倪哥,我帮你打理一下吧?”说话的哨兵名叫宋元思。是当年在哨兵学院的时候,倪霁带过的学弟。

  倪霁坐在椅子上,驾着一双长腿,伸手握住了他的手腕,摇摇头。

  宋元思左右看看。

  其他人都忙着梳妆打扮,没人注意这里。

  “我就稍微给你整理一下,学长。”他小声劝说,“你看,大家都这样。”

  他知道自从前几天倪霁回到这里之后,这里的人对他都很冷漠。不是因为倪霁离开久了,大家都忘记了他。而是因为校长对倪霁的态度还处在模棱两可中。

  但他宋元思始终没有忘记,自己刚刚进入哨兵学院的时候,是个总被人欺负的哭包。

  当时,是已经声名赫赫的倪霁伸出手,拦住了那些霸凌他的人。把他从备受欺凌的深渊里捞了出来。

  他压低声音说了句,“老师,他喜欢我们这样的。”

  倪霁紧紧握着他的手腕,盯着他看了好一会,慢慢松开了手。

  宋元思很高兴,他的手很巧,审美也在线,很擅长这种事。

  也是因为有了这个手艺,才被当年的校长,现在的治安厅长官曹俊民顺便提携来了这里。

  打扮自己,化上妆。

  他知道这对倪霁这样,从战场上下来的哨兵来说,会觉得是一件屈辱的事。

  但又能怎么办呢,想活在这个都城,在这个奢华到可耻,鲜花和美酒都用来浪费的地方,想留下来,活下去,就得服从这里的规则。

  弯下自己的脊背,给自己脸上涂抹东西,把自己当做贵族老爷们宴会上的一种点缀。

  他很高兴倪霁能听自己的。

  这样软和一点,能让他心中永远的学长过得好一点。

  他知道学长这些年,或许遇到了很不好的事。

  什么样难过的遭遇,才会让从前阳光爱笑的人,变得如此的沉默寡言。

  他把倪霁的刘海吹上去,弄了一个清爽的发型,鬓角修得很利索,还在脸上薄薄地盖了一点调和肤色的粉底液。

  倪霁背靠着椅子,闭着眼,任凭他摆弄。直到他拿来唇彩,想往倪霁唇上点的时候。

  倪霁才睁开眼睛,摇了摇头,伸手制止了他。

  倪霁揭掉理发的围衬,站起身来的时候,休息室内所有的目光都被他吸引了。

  他本来就长得很高,哪怕在哨兵群里,也一样鹤立鸡群。一下站起来的时候,清瘦笔挺的身躯透着股这里哨兵都没有的东西。

  不论是行走、站立还是目光扫过来的模样。

  都比其他人更稳,更凌厉,带着点浸透在骨子里的,沙场上血染出来的味道。

  从前,只觉得他凶悍,但这会,他经过宋思哲的打理,柔和了几分杀气。让他精致的眉眼骤然被人发现。

  原来这位凶名在外的帝国之刃,居然有着一张堪称俊秀的容颜。

  那具美艳和强悍的混合体站起身来,扣紧了风纪扣,目光像那冰冷的海,从所有人的身上掠过一遍。

  他伸手戴上黑色的手套,别上配枪,迈开长腿出去了。

  曹俊民正在给谭树几人嘱咐晚上的任务。

  当然,做为治安厅的长官,其实不用他安排具体的细节。

  他有很多得力的亲信,一切只要吩咐下去,再在最关键的地方指导几句,彰显权威就行。

  曹俊民有一个选人的标准,所有在他身边,一手提拔上来的哨兵,首要条件是容貌俊美,身形提拔。

  不论男女。

  他心里知道,想要混迹在那个纸醉金迷的上层世界,所有的一切必须符合上面那些人的兴趣爱好。

  这是他处事的技巧,也是一路从学院的校长晋升到如今的地位的秘诀之一。

  就在这时候,他看见了走进来的倪霁。

  在场的所有人,都避免不了去看那位漂亮的哨兵。

  罕见姿容和沉默的气质,宽肩窄腰,双腿修长,迈着军人特有的步子走到曹俊民的桌前,低头喊老师。

  曹俊民就坐在那里抬头看他。

  看到倪霁那被精心打理过的头发,修饰过的容颜,他就笑了。

  他带了那么多年的哨兵,眼前的这位,是最优秀的一个天才。

  当年,耀眼得就和太阳一样,掩都掩不住他的光。

  只是太倨傲了,清高,野性难驯,不听话。

  曹俊民记得那时候,好多次倪霁给他拿回来哨兵学院联赛的单兵王,很多人都想见见他。

  曹俊民让倪霁打扮打扮,收拾漂亮点,随自己参加宴会,那些普通人削尖脑袋都进不去的高端酒宴。

  倪霁却总是不识相的拒绝了。

  每一次,让他梳个头,换件礼服,都和要了他的命一样。

  那个不服管教的学生,总是关键时候,不管不顾就消失了。

  完全不顾及自己的面子,怎么罚他都不顶用。

  最终,因为一些忍无可忍的事。师生俩彻底闹僵了。

  他其实是喜欢倪霁的。

  倪霁是一把好刀,既凶又悍,关键的时候,非常好用。

  但他想要的,是一柄刀,一条狗,不是一个总和自己做对的年轻人。

  当年再怎么傲骨嶙峋又能怎么样呢,曹俊民心底想。

  谁没有年轻过,谁没有倨傲过。只是又有谁能在这样的世界里,清清白白地活下去?

  没有。

  所以,当他看见倪霁像其他人一样,乖乖打扮好自己,低头站在了他的面前。打从心底地觉得舒服起来,仿佛全身毛孔都舒畅了。

  对待这样识时务又有能力的孩子,他从来都是一位宽容的长辈。

  于是,他特意从桌案后站起身,走到倪霁身边,伸手拍拍他的肩膀,露出慈和的笑容,

  “小霁回来好几天了。今天晚上伯爵府的晚宴,就由你和谭树两个,跟在我的身边。”

第11章

  夜幕垂降,城市里的许多人,早早进入了梦乡。

  辛苦了整整一天,却依旧填不饱肚子男主人,只能早早躺下抵御饥饿。因为米缸见底,不知道明天一家伙食在哪里的女主人辗转反侧。在梦中呢喃的孩子,做梦都渴望着能吃到一个干瘪的小苹果。

  而在那远离贫民区的地方,城市的中心,真正的夜生活才刚刚开始。

  伯爵府的宴会厅被布置得灯火辉煌。

  涂着奶油和糖浆的甜点不要钱似地摆满宴会的各个角落,到处都是最新鲜的水果和枝头上刚刚摘下来的花枝,还有煎得恰到好处的羊小排和正在被厨师撬开壳的生蚝。

  各种酒的香气流淌在人群中。平民区里再也见不到的三维投影,在这里被肆意投放得到处都是。

  觥筹交错,灯红酒绿。

  所有的宾客都穿着精美的礼服,往来之间彬彬有礼。仿佛这个世界本就是如此的物资充沛,繁华如梦。根本不存在那些遍布荒野的污染区,也没有那些会吃人的畸变生物。

  所有人举杯前,都会说一句“感谢白塔。”

  是白塔庇护着座城市,为人类圈出了这片最后的庇护所,唯一的伊甸园。白塔的圣光永远笼罩大地,驱除污秽,守护着帝国的荣光。

  这里不像那些边远地区的哨岗,人人活在随时被污染区吞噬的危险中,过着危机四伏,朝不保夕的日子。

  只要生活在白塔周围,世界便还是安全的,可靠的,是可以醉生梦死,肆意享受的。

  曹俊民领着两个哨兵,穿行在人群中。一路举着酒杯和他相熟的同僚、上司们互相打招呼,笑吟吟地聊上几句。

  “女王陛下有好一阵没有露面了,真希望能有机会恭听她老人家的垂询啊。”

  “5号污染区好像有新发现的旧日遗迹。伯爵夫人表示对里面的东西很感兴趣呢。”

  互相说着一些诸如此类不太会出错,又显得亲近的话语。

  曹俊民出身于一落魄的贵族家庭,一路从基层的哨兵,做哨兵学院校长,乃至治安厅长官。

  如今年逾五十,依旧保持着良好的身材,身上既有哨兵的特质,又有长年担任校长的儒雅,风度翩翩,气势不凡。一路行走,身后跟随着两位俊美高挑的护卫,很惹人注目。

  不少人上来,刻意和他攀谈。

  伯爵夫人提着裙摆,领着一众女眷从这边路过,羽扇遮面,浓密的睫毛若有似无的朝着这边轻轻掠了一下。

  曹俊民便不动声色地放下手里的酒杯,笑着和身边的人解释,

  “恕我失陪,我想我还是该去四处巡查一下。伯爵大人的酒宴,不容得半点闪失。”

  大家纷纷称赞他的尽职尽责,也表示理解。

  毕竟所有人都知道,眼前这位治安厅长官是靠着詹姆斯伯爵的一路提携,才走到如今的位置上的。

  伯爵的宴会厅占地很大,主厅外还有花园、栈道、池塘和无数布置精美的休息室。毕竟,在这样的夜晚,在大量酒精和迷人灯光作用下,总会发生点大家都心照不宣的事情。

  治安厅长官做为伯爵的亲信,甚至有一间他的专属休息室。

  休息室内有精美的沙发,一张舒服的床,还有衣柜和酒架。

  曹俊民从酒架上挑选了两个酒杯,握在手中把玩。

  谭树熟门熟路地拉开一处抽屉,取出一点秘制的调香,放进熏香炉里点燃。

  屋子里的空气中,顿时游荡起一股若有若无的幽幽甜香。

  倪霁站在那里,不动声色地微微皱起眉头。

  他是哨兵,他们三个都。哨兵的五感敏锐,嗅觉首当其冲。屋子里点燃的这股味道从鼻子里一路钻进身体深处,像能腐朽骨头和神经一般,让他感觉十分不适。

  谭树拉了他一把,把他带出那件卧室,守在门外,还冲他挤挤眼睛。

  做了一个你迟早会适应的神色。

  过了没多久,尊贵的伯爵夫人用羽扇遮着脸,独自一人款款而来。

  谭树急忙低低地弯下腰,给她拉开门。

  伯爵夫人一言不发,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进去了。

  谭树关上门,保持鞠躬的姿态,在门外静立了好一会。确定里面的人没有任何新的吩咐,才直起要,吁了一口气。把倪霁拉到门边配套的茶水间里休息。

  “不用总崩得那么紧,倪霁,放松一点。”谭树一屁股坐进茶水间唯一的沙发椅中,把双腿架上桌面,“你看你,总站得那么直干什么。在这里,可不吃军队里的那一套了。”

  想在这种地方混得好,最重要的是能够像他一样,弯得下腰,随时随地把自己顶头上司的一切私事照顾好。

  “如今你可得听我的,我会慢慢教你的,毕竟以前我们的交情那么好。”

  他觉得倪霁很可笑,这个男人还像个边哨军人一样,任何时候都板板正正地跨立着,戴着黑色手套的双手交握在身前。像一根绷紧了的弦。

  “不是什么大事,这在他们这些人中很常见。伯爵大人也有自己的情人。老师与其说是依靠伯爵的提携,不如说倚仗得是夫人的裙摆。”

  “这会,我们可以泡泡茶,休息一会,睡一觉都行。”谭树笑了笑,用下巴指了指卧室那道紧闭的,隔音效果绝佳的大门,向倪霁展示他才是最了解曹俊民一切的亲信之人。

  “他们要待很长时间,一到两个小时。你知道夫人的裙子有多少层吗?还要品香,哦,对那香是极品,你肯定没有体验过。那种香味会让人沉醉,忘记一切烦恼,时间在那里过得无比的快。有机会你也该好好体验一下。”

  他坐在椅子上,驾着脚,说这些话的时候眼睛看着倪霁。

  倪霁听了他的话,果然动了。他走到茶几边上,用那双带着黑色手套手拿出烫着金边的陶瓷茶杯,认真泡了一杯红茶,还加了奶和糖块,端到谭树的面前。

  这人呐,骨头一旦被打断了,爬下去的真是快啊。谭树这样想。

  从前,只有他讨好地跟在倪霁的背后,给倪霁端茶倒水的份。

  让倪霁乖乖给自己泡茶,低头端到自己眼前,是他想都不曾敢想过的事。

  谭树坐在那里,看着端到眼前的红茶杯子。

  戴着黑色手套的修长手指,稳稳端着那精美易碎的陶瓷杯子,低三下四地等待自己伸手接过去。

  他心满意足地接过杯子,慢悠悠品了一口。

  茶香醇厚,甜美中微微带着点涩。

  杯子里,茶水的面上飘着一点白色的奶雾,倒映出倪霁和自己两个人的面容。

  谭树在那一点红茶散发出来的虚无雾气中,依稀回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

  年轻的倪霁戴着黑色手套的手指扣住墙砖,一拧腰,三两下就翻上了哨兵学院高耸的围墙。

  那是个离经叛道的兵王,他蹲在墙头,低头看自己,笑了起来,“快一点,谭树,你到底来不来?”

  那时候的倪霁啊,是天空中可望不可及的明月。

  只要他想,就什么都敢做。他敢违背校规把一个企图调戏女同学的败类揍一顿。敢忤逆老师,在战场上去捞一个受伤得到同伴。他甚至连校长都不怕。

  那样的性格,是所有学生心中的神话。

  也许是红茶的温暖,也许是倪霁的顺服,让谭树有些放松下来。

  不知道为什么,就慢慢打起了盹,眼皮越来越重,怎么也睁不开了。

  朦胧间,他看见有一双黑色的手套,接住了他手中的杯子。

  把那个精美的,易碎的茶杯,轻轻接走,放入水池清洗。

  这家伙,不会还和从前一样,想干点什么事情吧?

  陷入彻底的昏睡前,谭树心中莫名地这样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