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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只知道他的爸爸,原来也是一名武林高手,不过癖性却很怪:

——他娶妻九次,杀掉其中六个,剩下的只有阿里妈妈和‘另外一个’,不舍得杀。

最后一个,却‘收服’了他。

阿里妈妈似乎对他所杀的六个,并不十分介意;但特别对剩下的那一个终於‘驾驭’了这名‘杀妻大王’的女人,很是忿忿,更是耿耿。

阿里虽然没有爸爸,但他还有一个‘叭叭’。

————小狗‘叭叭’。

而且,他还有一个妈妈。

一个好妈妈。

——因为这妈妈才能使他可以镇日无所事事,关起门来呃芝麻。

阿里除了有一位好妈妈之外,还有一位正义、正直、正派的好舅父。

拐子老何本来不是瘸的。

早些年的时候,他发现某个‘善人’的恶行。那人正在做着令人发指、人神公愤的事—

—奸污女童,并杀而灭口,老何上前揭发他,并要抓他送衙。在缠战的过程中,那人的亲友、乡民和所有的人,都不相信这向有‘善名’的德高望重的人,会做出这种无异於禽兽的事来。於是,他们蜂拥而上,对付老何,殴打他,折磨他,甚至放恶狗来咬他,老何拼死抓人,还是不伤无辜,并仍然拿下了那伪善的人,直至对簿公堂、真相大白之后,老何的左腿早已给噬打得残缺不全了。

跋脚的老何,他的心并没有跛。

他仍是乐於助人。

也许就因为他太正直之故吧!所以一直都只是个牌头,并没有升为捕头。

他也无所谓,常拍着自己的头,摇头摆脑的说:“只要我这颗顶上人头在就好。’因为他乐於帮人,所以容易交上朋友。

他不但把人人都怕沾上的殷动儿收容在家,还把老点子父女以及老福父子都接了过来一起住。

本来,是猫猫和穿穿,跟着‘四人帮’和小刀、小骨、冷血,进入危城里来,俟阿里和他妈妈找上了老何,才知道老何已收留了老点子和老福。

这一来,他们正好父(子)女团聚。

——老点子和老福本拟死守老渠,但后来还是守不下去了,老瘦也给冲散了;他们得到一些不欲多残害自己乡民的乡兵暗地里协助,逃了出来。

逃是逃出来了,可是天下虽大,何地容身?

老点子想到危城。

因为危城是危险之地。

——官兵绝不会想到他们还敢进入危城。

危险有时候就是通向安全之路。

老福选择了危城。

因为他想要报仇。

——既然已跟大将军为敌了,现在就算他放弃,但身负血海深仇,大将军那一夥也决然不会放过他的了。

与其大将军的人来找他,不如他去‘找’大将军。

面对有时候比逃避更不费力。

其实,老福和老点子心中不约而同,存有一种更重大的、更能左右他们意志和选择的理由:

他们的儿女!

他们认定猫猫和穿穿既是跟随‘四人帮’逃脱的,那么,阿里、耶律银冲、侬指乙、二转子势必会与但巴旺会合。现在‘屠村’的事既然发生了,老渠给踩平了,以但巴旺的个性,一定会上危城找大将军的晦气。‘四人帮’要与但巴旺集合,也多半会赶去辅京危城—

—小刀、小骨既是大将军的儿女,有他们同行,安全应无大虞。

不过,老点子和老福,仍是牵肠挂肚。

他们急着上辅京去找爱子与爱女。

要进入危城,并不容易。

他们得到老何的相助,顺利进入了危城——这主要都因为老何的职分虽然不高,但人面却好得不得了。

——看来,人多做好事就算没有好报还是会有些好处的。!

何况,老何现在有了个“钦差大臣”作“靠山”。

他们到了危城不多久,便因阿里妈妈之故,老点子跟他的女儿、老福跟他的儿子重逢了。

重逢的时候,他们是多么高兴,开心。

“既然度过了这次危难,我们还是能够在一起。”老点子老泪纵横的说:“以后,没有什么事情是可以叫我们分离的了。”

於是,老何觉得自己这‘一家人”应该要好好的为这两家人庆祝重逢。

所以他去买酒。

——他别无所好,就喜欢喝点酒;自从他跛了一条腿后,他也没有什么其他嗜好了:没有人知道他那一回,给咬断的不只是腿筋,连“命根子”都给咬去一截了。

而他只是为了抓那么一个凶残的人,却给人凶残的对待一至於斯。

老福很感动的跟他说:“老何,我欠你的,不知下辈子还不还得了!”

老何笑说:“你这辈子还长着呢!”

阿里妈妈更调侃着说:“在这里,人人都欠他的;你不欠他点,他反而像赊了你点什么呢!不欠他就笨咯。”

这时候,他们当然不知道,大祸就要临头了。

这时候,阿里正关起门来,嚼他的芝麻,以致阿里妈妈啐了一句:“这小乌鸦,一关起门来就是有芝麻没有妈妈!”

阿里自小长得黑,而且一出世哭声一如乌鸦般难听,所以长辈都呢称他为“小乌鸦”。

这回,他是关了门,但不止是因为嚼他的芝麻,而是为了穿穿。

可怜的穿穿正向他倾吐心事。

——一向不饮酒好脾气的穿穿,正分不清是酒是泪,也不知道是对酒还是对人的说着话。

狗说的话

——谁在真的醉了之后,都是个疯子

像惊怖大将军这种人则不然,因为像他那种人,是从来都不醉的,醉,对他而言,也是一种可资利用的技巧,也是高明的手段,而且绝对十分“政治”。

他会趁醉(其实充其量是只带二三成酒意,并把人灌得醉了七八成——绝对不是十成,因为一旦完全醉倒了,他说的“肺腑之言”便完全白费了)对他的敌人/朋友/部下,说一些对他何等有情、极其惜重、十分有意、万分体恤的话:对某某他要把棒子交给他,所以才待他这般严苛;对某某的身体欠佳,他是知道的,可是他强忍着不常慰问他,但内心何其关切;对某某爱上了某个女孩,他乐意成全;对某某透露另一个某某正向他进谗,可是他就是信任他!

他也会乘对方被他感动得涕泪四溅之时(要是对方心硬眼干,他就不惜先行落泪,以他那英雄的虎泪,化为引发各路好汉的同声一哭——这一哭,可哭出了他们对他的真情来,不过,这可绝不是他对他们的真义),向他倾吐出隐藏於内心的不满,向他流露出真正的感受。这可十分管用。收买人心,此正其时。要看出谁有异心,最好的办法,就是先让对方大鸣大放;能够瞒住大家行恶事的,才叫大奸大恶。

他让对方说真话,以便对症下药:能补救的就补救,不能补救的便铲除。他的一番说话,连自己都给感动得哭出来了,难道哭出来的话还不算是肺腑之言?他带着醉意叫对方不要见笑(对方还笑得出才怪呢!可是他这样一说,对方就会更加巴不得挖颗真心给他看!),他是生平第一次(虽然他忘了是第几次说这句话)禁不住要流露真情:因为对方是他的亲信、兄弟、至爱的人,他忍不住要流泪了(大将军的泪一向要比珍珠珍贵);他甚至为了要感动对方,不遗余力得要说明他己练功练得走火入魔、以致自知时日无多,他要把一生基业、打算都托付於正在聆听他说这番“遗言”的衣钵传人。

当然,所有的话都为了一个效果:你听了我的话,就得乖乖的给我卖命。

对大将军这种人而言,喝酒就有这种效果。

甚至可以说,喝酒就是为了这个效果。

他喝酒,甚至除了佯醉之外,还会脸红(要是不够红,他用内力“炬”红它!),这招在他年轻时成了要打动女孩(甚至女人)的“绝学”:

———个喝酒会脸红的男子,还会奸到什么地步去!

於是,不知道他的奸,也只有让他“奸”了。

——当然,他手下也有不少精明能干的人,不见得都瞧不出大将军常玩和爱玩的这一套“玩意”,但他们既是精明能干,自然也懂得作出适当的反应,让这“游戏”可以继续“玩”下去,他自己自然也可“活”下去了。

大将军因为“身分上的许多不便”,所以很多时候要靠点酒意来激发“豪情”:很多话,是醉了之后才比较方便说的;万一说了和做了些可能要承提后果的话,他也大可以“酒后醉话”的理由,不必负什么责任。

所以,这种人在酒后的话,比他未喝酒前还清醒,喝了酒之后,只是更不负责任而已;这种人的醉话,事实上,比狗说的话还不如。狗至少还说狗话,但这种人却不说人话。

偏是这种人,绝不少见,也绝不可小觑。

穿穿在说话。

他说的当然是人话。

他是一个很朴实的青年。他的脸很方正,但眼珠很圆,也很亮。他所有的精华像都聚集到眼珠里去了,又或者是他只用眼睛吸取一切精华,所以眼珠越是灵,越是反衬出他那张脸其他部位何等拘谨、忸怩以及憨直。

他一向爱做事,不爱说话。也许他只会做事,不会说话。世上既有会说话但不会做事的人,反过来也很平常。只不过,会说话但不会做事的人,要比会做事但不会说话的人占些便宜。但穿穿今晚却绝对不正常,他说很多很多的话,他说了很多很多他心里一直想说但没有说的话。

他平时没有喝酒,也不会渴酒,可是,他今晚看阿里在房里以陈年绍兴送嚼芝麻烧饼,他也过去咕咯咕咯的喝了数大口,然后,他开始喃喃、而后嘀咕、之后忿愤、接着咆哮、并且大吼、而后低语、不久呢喃、最后终不知所云的说了许多话:

“都是那些有钱少爷,要害猫猫的。他们有的是钱,我?我有什么!”(阿里这时想到小刀,也想到冷血,当然也想到他自己。)

“猫猫变心了。她以前对我很好的,但那个有钱少爷一来了,什么、什么都完了。呜呜……”(他的哭声比我的好不了多少!)

“我绝对不能哭给她知道。猫猫会嫌我没志气,旁人也会笑我的……我哭,我只能在心里哭——”

(你不也在我面前哭吗?)

“猫猫,你不能变心。我知道你心里还是爱着我的……”

(冷。秋未了吧!)

吱,都怪我,一直以来,都没跟她说过:我如何的喜欢她、我如何的仰慕她、我如何的朝思夜想着她,没有你,猫猫,我会死的……)

(可是听下去我也会冷死的。我又不是猫猫,你去跟她说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