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出身有本领的林央,很快谋了个差使,带着知趣一行去了南炎洲西北关防,职位不高,妙在军中任职,有点儿小小兵权。

水伯道,“刀枪,就是地位。”

水伯造反经验丰富,但有句老话,师父领进门,修行在个人。连水伯都得说,“林央天生就是这块料。”

能狠能忍,对于他人的弱点有极敏锐的观察力。

林央第一次令知趣刮目相看在于,他杀死了一个“仙师”。

这个“仙师”自然不是神仙,大约是凡世的修真者,约摸炼气二三层的样子,凝水诀、锐炎诀摸了门,口喷火球,手送清风,被来犯的敌军引以为“神仙”。

林央亲帅大军,杀尽来犯敌军,再引重弓,连珠三箭!“仙师”用术法避开第一箭、第二箭后,第三箭时法力不济,一箭穿心而过,钉死在地上!

此一举,全军震动!

林央身上的戎装半边披红,凤鸳尽心尽力的服侍他家凤神换去重甲,再打来温水,给林央擦去皮肤上的血迹。林央喝过半壶温茶,见知趣进来,咧嘴一笑,“知趣,你看见没?”

知趣点头,“看到了。”

林央利箭一样锐利的眼神轻轻的扫过苏云殊的脸,未有片刻停留,淡淡道,“仙师,也没什么可怕的。”

苏云殊自知自己修为远胜被林央射死的小炼气,但不知为何,听到林央这话,苏云殊心中一阵惊悸,竟连笑都笑不出来,头微微一低,道,“这次大胜,又要升职了吧?”

林央已换了便服,问苏云殊,“不是西南有人反了吗?”

“不回,回去也是做皇帝掌中的刀,难道拿我的人去跟西南硬碰硬,叫别人捡便宜。”林央摸着木椅扶手,“想的美。”

林央二十五岁时,已是国家瞩目的将领,手握重兵。

为了拉拢他,朝中公主下嫁至西北。林央看都没看一眼,反是跑去知趣的屋子,拉着知趣说话。如今的林央早不是先时说到感情便面红耳赤的毛头小子,他坦荡非常地,“知趣,咱们上辈子就好过。你对我的心,我都知道。我这辈子会变老,不过,我是朱雀,总有转世。夏春秋虽是个小人,可有一点我服他,他等了阿伯几百年,也找了阿伯几百年。知趣,先时,你都肯陪我死。我们,我们…”

紧紧的攥住知趣的手,林央掌中有淡淡薄汗,他郑重无比地,“知趣,我们在一起吧。”

罗妖在知趣的识海轰的爆发了,林央不禁皱眉,“知趣,你怎么突然这样热?”

知趣脸烧的跟红烙印似的,在识海中不断的安抚罗妖后,方道,“我,我,我有话,一直想跟你说,阿央,就是不知要如何说。”

林央以为知趣是害羞了,接下来要跟他表白爱意呢,遂一笑如花开,“说吧,我听着呢。”

知趣把林央拽到紫金鼎,一五一十的将罗妖的推测跟林央说了,“以前我脑子受过伤,失忆了一段时间,后来才渐渐想起的。阿央,你或许是我的爱人转世,还有一种可能,你或许是仙界朱雀转世。”

“如果,你是我的爱人,咱们能在一处…但,如果你是仙界妖神,那我们不能。不然,你命中注定的是青龙,而我的爱人也许在什么地方等我。我们若现在在一起,那他们怎么办?”知趣推托道。

林央漂亮的眉宇皱出个小小的川字纹,“怎么可能?”

“我,”林央急的嗑巴了一下,将知趣的手攥的更紧,“我,知趣,我说这话,并不是胡说。其实,在我第一次看你时就觉着眼熟亲切,就情不自禁的想对你好。你不喜欢的事,我一件都不做,就是担心你不高兴。知趣,若非我上辈子与你生情,怎会初次见面就觉着你熟悉?”

“前世的事,我是记不得了。但是,那种感觉是不会忘的。”林央脸上没有半分含糊,他郑重到了极致,“知趣,我是真的喜欢你。你想想,若非前世之情,我今世怎会一样的爱上你!”

“阿央,你觉着亲近,是亲近我,还是亲近他?”说着,知趣从怀里取出一根黑色的翎毛,这支翎毛是正宗的玄色,漂亮至极,近看仿若玉雕,周身有淡淡的光华微耀。

“这是什么?”

“凤凰毛。”知趣道,“是以前,我的爱人留给我的。你前世是朱雀,这上面也有朱雀的气息,你们是同族,你是亲近我,还是亲近这上面的同族气息呢。”

林央眉间闪过一丝厌恶,别过脸,“说到底,你就是不喜欢我,才找出这些理由”

知趣并不给林央留什么遐想空间,当断则断,道,“我说过,对你,犹如对我的儿子。”

林央怒道,“我又不缺爹!”一把推开知趣,直接起身,跳出紫金鼎去。

知趣微微叹口气,罗妖气地,“他再敢打你主意,我非烧死他不可!”

“说这没用的做什么,我又不会应他。”

罗妖稍稍气平。

林央作战更加勇猛,他麾下聚集了更多的能臣武将,甚至不乏有同道中人,人族,或者妖族。

林央的地盘得到了极迅速的扩充,

因为是同道中人,知趣跟这些人算是熟悉,其中一个女修,名唤凌云,与知趣的关系尤其好。知趣道,“修士多是与世无争,倒不是争不过这凡世,实在是凡世无甚可争之处。你们怎么还特意涉凡,莫不是日后想留在朝中做官?”

凌云生的很漂亮,拢一拢被风吹乱的发丝,与知趣并肩坐在草地上,笑,“谁说凡世无甚可争之处,知趣,你是修真界来的人。凡世与修真界比,灵气浓郁之地少了些,但也不是没有。同样的,凡世的修士也不多。这些地方,有的是人争。我们涉凡,倒不是为做官,结交好凡世帝王,给我们一片清静之地,足矣。”

知趣很快明白,“看来,你们现在住的地界儿不够好。”

凌云哈哈一笑,“非也。”

罗妖在知趣识海里道,“真个笨,这些修士是两头下注。同一门派,有帮朝廷的,自然有帮林央的。这样,不论哪边胜,与人家都不影响。洞府是修士的根本,哪里有换来换去的。”

知趣没理会罗妖,继续跟凌云说话,凌云望着跟在林央身后的凤鸳,笑道,“我们凡世修士,也就这点儿小心思了。来的妖族朋友,才是尽心竭力报君王。”

凤鸳喊知趣,“罗先生,凌姑娘,有贵宾到了。”

知趣拍拍屁股从草地上站起来,顺势扶了凌云一把,两人一并朝林央走去。林央握住知趣的手,淡然道,“是孔雀王的儿子。”

知趣惊喜的叫了一声,“唉呀,小白来啦!!!!”挣开林央的手,知趣急吼吼的朝会客厅跑去!他已经迫不及待的想看到小白与黑豆儿了,他的孩子们!

番外:结婚记上

知趣细心时是真细心,有些事,大条起来时,也大条的令人发指。

当然,发指者并不是别人,正是知趣的爱人,罗妖罗凤凰。

孩子们都大了,一个个的成亲的成亲、恋爱的恋爱、做事业的做事业,有了自己的世界,就不乐意总是跟着知趣爹住了。对于孩子们的离开,知趣很有一番小小的感伤。不过,对于他们搬出家独立的事,黑豆儿有自己的解释,“要是不走,天天看罗凤凰酸白菜一样的脸色,饭都吃不香,堵心的很。”

这话,黑豆儿也只敢私下说说,嘿嘿,为了能让他跟他家小白这对万年钉子户搬走,罗凤凰还是给了他们不少好处滴。不过,这事儿可不能跟知趣爹说。要是让知趣爹知道,依知趣爹的抠门,再抢回去都有可能滴。

万年钉子户都搬了,罗妖的心情啊,就如同天宫的金乌一样,只能用俩字来形容:灿烂啊灿烂!每天跟知趣腻腻歪歪、亲亲热热,没了那些碍眼的吃货,那小日子,别提多美多甜了。

不过,日子虽甜美,罗妖却又生出一桩心事来。

罗妖这人要面子,他还不直接跟知趣说,反是不停的用同心印跟知趣发信息。

知趣给他闹的心烦,道,“老夫老妻的,都在一处几千年了,办什么婚礼啊?叫别人知道,咱们之前没办婚礼,岂不是无媒苟合了。多丢脸!”

“怕什么?谁敢说嫌话啊?”

“防民之口,甚于防川啊,妖妖。”总归,知趣就是不想办婚礼,他嫌麻烦。

罗妖眼珠一转,早成竹在胸,搂着知趣的肩道,“黑炭,你想想,凭咱俩的地位,这婚礼要是一办,谁敢不送大礼呢。这一场婚礼下来,可是一笔不小的收入哪。”

知趣有些动摇,罗妖再道,“还有,你前儿不是念叨黑豆儿他们么,咱们成亲,孩子们也正好回来聚上一聚。”罗妖口是心非、面目僵硬地,“说起来,我还真想他们了呢。”

知趣痛快的应下,“好!办吧!”

罗妖把知趣忽悠的点了头,接下来,接下来…就没他啥事了,反正庶务啥的,知趣比谁都在行。这些,罗妖却是不懂的。

于是,罗妖只等着做新郎官儿便好。

知趣已忙的团团转,他先是跟自家的孩子们透了个信儿,大意是:你们老爹要成亲了,回来吃喜酒吧?

接下来,知趣的儿女们反应如下:

黑豆儿惊的啊啊叫两声,险些从榻上跌下去,问小白,“不是早就在一起睡几千年了么?成啥亲啊?”

小白大凤眼微眯,“这还用说,上次咱们回去,流氓趣根本没提成亲的事,肯定是罗妖弄的花样,生怕流氓趣甩了他呗。”

黑豆儿很会往自己身上扯,将脸凑过去在人家小白嘴巴上香一口,欢喜万分的对小白道,“肯定是知趣爹他们看到咱俩成亲,心痒了呗。”

小白一把推开黑豆儿的大脸,“说话就说话,离这么近做甚!”

“小白小白,我喜欢你嘛。”

小白整理下衣袖,高傲的一扬下巴,“我知道就行啦,不必天天说。”

黑豆儿道,“那咱们赶紧回去吧,要是回晚了,好吃的肯定都被那参胖子吃光呢。”

“笨蛋,参加流氓趣的婚礼,怎么着也要准备礼物呢。要不然,罗妖不定又怎么在流氓趣耳边挑拨呢。”

小金对镜理妆,漂亮的蛇尾蜿蜿蜒蜒静伏于地上,灿灿生光,对身畔的凌云道,“把我酿的百花酿取两坛,做贺礼。我走后,宫里的事暂且你来打理。”

“金皇,要去很久么?”

“罗凤凰靠美色上位,又没啥本事,以为成亲的事上嘴唇一碰下嘴唇就行了么?”小金怅然一叹,“喜酒、席面儿、请贴、各种规矩礼仪,都是要操心的事呢。要我说,知趣爹这样的人,偏在姻缘上差了一点,被罗凤凰得了先手,他一向重情重义,我们这些做儿女的,只得随他高兴罢了。”

凌云默默腹诽:金皇,你真不是在记恨先时被凤帝说心机深的事么。

小金已说道,“唉,以前也没有先例,知趣爹的身份,要成亲,恐怕典仪仙君那里,还有一番纠缠呢。知趣爹一个人哪里操心的过来。知趣爹就我们几个子女,我粗粗一算,黑豆儿不添乱就是好的了;孔白就一张嘴脸自大,实际不顶大用;水仙祖师、鹤师叔跟龟小绿离的远,估计现在还没收到信儿呢;再有参胖子,那就是个吃货;参老头儿更不必提,到哪儿不占点儿便宜,他得糟心的晚上睡不好觉了,若是他去了,不把知趣爹坑个半死才怪呢。余下两个,更不必提。唉,还是我先过去看看吧。”

想到知趣爹养的这些没啥用的家伙们,小金发一时愁,想着能为知趣分忧的,除了自己,竟已无可用之人。当天便金光闪闪、瑞气千条的赶去天帝宫。

第一九零章

知趣恨不能腾云驾雾的过去,奈何会客厅很近,有腾云驾雾的折腾灵力的时间,他跑跑更快。

站在会客厅门口,知趣呆了。

这,这…

林央已跟上来,再次挽住知趣的手,带知趣进了会客厅。林央坐在右上首之位,知趣于左上首,与林央平起平坐。林央介绍道,“这是梧桐城孔雀王的大公子,孔蓝。”

知趣望着孔蓝俊美魁伟的容貌身量,方从来者不是小白与黑豆儿的失落中回过神来,勉强笑笑,“真是巧,上回见到孔雀王,有些狼狈,也没来得及与孔雀王说话打声招呼。时久不见,孔雀王身体可好?”

“家父一切安好。”孔蓝长发是幽幽深蓝,夜空一样的颜色,发束玉冠,笑容得体。眉宇与小白有几分相似,知趣却觉着很陌生。

知趣迫不及待的问,“小白还好吗?”

“很好。”

“黑豆儿呢?”想一想,可能人家不大认得黑豆儿,知趣道,“小白身边儿有一只灵鸦,脑袋上毛儿不大多。”

孔蓝微微一笑,“一会儿,我再跟你细说他们的事吧。”

“好。”

知趣在林央军中地位特殊,又与孔蓝早有渊源,大家厮见毕,知趣就请孔蓝去了自己的房间,神思不属的找茶出来给孔蓝吃。

“哦,你喜不喜欢吃松子,小白以前很喜欢。”知趣去拿桌上的干果匣子,才却突然一滑,一匣子松子、榛果、葡萄干、瓜子摔到地上,洒了一地。

孔蓝温声道,“不必忙了,知趣。”

知趣别开脸,眼眶有一点红。

孔蓝轻轻叹了口气,自怀中珍重的取出一封信,递向知趣,声音暗沉,“这是父王命我交给你的信,很抱歉,黑豆儿在梧桐城出了事。黑豆儿已经死了,孔白带着他离开了梧桐城,我们也一直在找他。”

知趣怔怔的接过信,喘息既轻且急,他看向孔蓝,张张嘴,没说出话。孔蓝有些难以面对知趣那双眼睛,再次道,“知趣,对不起。”

知趣一手握着信,一撑榻板,刚起身,还未送客,忽就一头栽到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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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趣现在依旧没啥修为,虽然他在紫金鼎里勤奋修炼,奈何先时伤的太重,如今不过是炼气五层。初遇林央时,知趣自然是林央仰慕的对象。但是搁到现在,林央身畔的修士,金丹都有,何况孔蓝是真正的化形灵禽,这样一比,知趣实在有些不够看。

但,这些人都明白,知趣是林央最重要的人。

他修为不高,却是林央的师父,平日里,只有知趣能与林央平起平坐。

知趣突然昏迷,第一个通知的人就是林央。林央连忙请了金丹修士沈流白帮知趣诊视,沈流白来自凡世,一握知趣的腕部,便道,“将军,罗先生体内灵力有些紊乱,我替他梳理了一番,并没有大碍。”

林央摸了摸知趣的额头,命手下好生照看知趣,送走沈留白,方私下问了孔蓝事情的来龙去脉。这事儿,孔蓝也是苦主,孔白是他亲弟弟呢。

林央问,“知趣待你弟弟与那只灵鸦很好吧?”

“是啊。”孔蓝感慨,“很好。”

令孔蓝去休息,林央独自守在知趣床边。身边的人越来越多,他却觉着知趣离他越来越远,或者知趣的确是不喜欢他的吧。

知趣不知道,林央从苏云殊的嘴里打听到了许多知趣以前在罗浮界的事,可惜苏云殊所知亦是有限。林央只听说知趣以前养过许多小动物,什么孔雀乌鸦乌龟白鹤小金蛇的一大堆,但是,林央不知道,知趣对他们的感情这样深。

林央不禁想,若是他出了事,知趣也会这样为他牵挂为他伤心吗?

大概是不会的吧?

知趣从来不肯与他亲近,甚至,知趣从未爱上他。

知趣不知道,他是…

多么的喜欢他。

林央俯□,在知趣的唇上轻轻烙下一个吻。

若不是林央躲的快,他非被火烧死不可。林央手猛一撑榻,头猛然一偏,一道烈焰斜擦着林央的鼻尖儿射出。烈焰的高温,只是一瞬,都几乎要点燃他。林央目眦欲裂,腹中忽然一道温暖的力量涌出,堪堪卸去烈焰的高温。

但这房间强大的灵力波动已经惊动了林央身边的修士,孔蓝来的最快,“将军,你可好?”

林央早已喜怒不形于色,淡淡一点头,“我很好。”

孔蓝本是想问问刚刚的灵力波动是怎么回事,不过,看林央的模样,并不想多说。孔蓝低声道,“将军,请务必控制住你体内的力量。待回到羽族,才最为安全。”

林央淡然道,“这一世,我只是个凡人。”

林央一挥手,孔蓝与沈留白便退下了。

林央盯住知趣闭目沉睡的脸庞,忽而一勾唇角,再次俯□去,于知趣耳畔低声问,“你就是躲在知趣体内的那个东西么?原来,我的感觉并没有错。”

罗妖的虚影在知趣脸上一隐而没,冷声道,“知趣不是你能碰的人,他并非你的命中之人。”

林央冷笑,“你说是就是,你说不是就不是?你们修道之人不都讲究缘法吗?若是我与知趣无缘,就不会有这一世的相遇。若无缘,上苍不会让我爱上他。”

罗妖反问,“你觉着,他爱你?”

“他会爱我的。”林央咬牙低语,“倒是你,看在知趣的面子上,看在我们同族的面子上,你乖乖的给我藏好!不然,给夏春秋发现,谁也保不住你!”

罗妖微惊,“你恢复了朱雀的记忆?”

“若我恢复了朱雀记忆,你以为你还能安生的躲在知趣的身体里!”林央冷声低笑,“能诱发我体内朱雀力量的,只有同族的朱雀!知趣一直不接受我,无外乎另有爱人!你以为我现在才知道我并不是你吗?早八百年前,我猜也猜着了!”

林央不是一般程度的难对付,罗妖道,“难道你不想找到青龙么?”

“命运,指引我爱的人,是知趣。”

“可笑,你竟不知,青龙早就在你的身边。”

林央一愣,罗妖随之道,“青龙就是水伯,他才是你的命中之人。”

饶是林央也被这消息惊到了,罗妖淡淡道,“你也知道,水伯曾是开国之君,他身上有真龙气息。”

林央讥诮一笑,反问,“如果水伯是我命中之人,夏春秋又是怎么回事?”

“夏春秋夺了水伯身上的真龙气。”

林央早不是当年那个由人教导教导的少年了,他低声道,“难道你还不明白吗,罗妖?青龙朱雀之间,并不是良缘,而是孽缘。天命?就算知趣先时跟我说的是真的,难道是天命让朱雀青龙在一起的吗?是他们违逆了天命,才在一起!”

“青龙朱雀身上,本就没有天命!”

“所以,这一世,即便有青龙出现,我们也没有彼此生情!我与青龙之情,早已了断!”林央沉声道,“天命给我的良人,是知趣!”

“而你与知趣,你想一想,你们在一起,如果是被天命祝福的,知趣不会被你牵连的一身伤痛,沦落至此!你得到他的爱,但这份爱却是你们厄运的开始,罗妖,如果你要跟我讲天命,还是先想一想自己与知趣之间有没有天命吧!”

林央平日里话并不多,以至于罗妖并不知他有这样的好口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