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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臻小声道:“六皇子好。”

  祁赏手中提着的鹦鹉五颜六色,翅膀流光溢彩,颇为华丽,明臻也见过不少鹦鹉,首次见到这样的。

  祁赏逗弄着鹦鹉:“阿臻姑娘漂不漂亮?”

  “漂亮!”鹦鹉的声音嘹亮,“漂亮!”

  明臻用手帕掩唇,一时忍不住笑了。

  祁赏道:“这是五彩鹦鹉,阿臻你数数,它身上是不是五种颜色?”

  明臻认真的数了数,果然是五种颜色。

  鹦鹉圆溜溜的黑色眼珠滴溜溜的转,偏头看看明臻,明臻也与它对视:“还会说什么?”

  鹦鹉张嘴:“什么都会说!”

  祁赏把笼子递给明臻:“借花献佛,就送给阿臻妹妹了。”

  讨好明臻,也就相当于讨好秦王了,哪怕是亲兄弟,祁赏也要多刷一些存在感,不能只让秦王庇护自己,自己也要做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明臻知晓,外人的东西不能随便收。

  哪怕真的很喜欢,她仍旧摇了摇头:“我不能要。”

  祁赏道:“为什么不能要?放心好了,你是秦王的妹妹,就等同于本皇子的妹妹。”

  明臻仍旧摇头。

  新夜接了过来:“姑娘放心,六皇子与秦王殿下关系交好。”

  明臻不太清楚:“真的吗?”

  祁赏见明臻这么乖,忍不住笑了:“当然是真的,你回去问问秦王就知道了。”

  明臻和新夜带着鹦鹉回去,李福一见这么华丽的鸟儿,就知道是祁赏送的:“六皇子殿下这么大方,居然真送了明姑娘?”

  新夜道:“自然是看秦王殿下的面子。”

  祁崇回来,本以为明臻白天又要哭哭啼啼,结果看到明臻对着一只鸟儿在说话。

  这是鸟儿花里胡哨,还会模仿人开口,大概就是祁赏那天说的五彩鹦鹉了。

  明臻看到祁崇回来,乖乖从榻上跳下来:“殿下,阿臻已经让他们收拾好东西了。我要带小兔子,两件衣服,还有——”

  似乎过分懂事了,昨天哭过之后,今天闹也没闹。

  按照明臻容易忘事又没心没肺的性子,大概过不了两个月,就将他抛在了脑后。

  明臻又充满希冀的道:“阿臻可以带这只鹦鹉吗?”

  祁崇从明臻的面上看不出其他情绪来,突然抬手捏了她的下巴:“不可。”

  下巴上多了清晰的指印,明臻吃痛,两眼泪汪汪。

  祁崇松手。

第22章 明臻看他一时失神,唇角……

  明臻揉了揉自己的下巴,心中委屈:“殿下对阿臻不好了。”

  祁崇垂眸看她:“哪里不好?”

  明臻细细去数:“殿下不陪伴阿臻,让阿臻走,还弄疼阿臻……”

  她肌肤上的指痕久久不消,一片绯红,越说明臻越气,眼泪扑簌簌的掉了下来,拿了手帕去擦:“哼。”

  祁崇按住明臻的手,拿了她的帕子给她擦一下:“好了,不要哭。这鹦鹉太招摇,孤让人还给祁赏,你不能留着玩。”

  京城仅有一只的五彩鹦鹉,原本在祁赏手中,如果让明臻带着回安国公府,只怕会引人注目。

  五彩鹦鹉还在尖着嗓子叫唤:“明姑娘!明姑娘!”

  只怕祁赏教了它好多天。

  祁崇扫了鹦鹉一眼,这家伙似乎感觉出了祁崇不好惹,第三句“明姑娘”叫唤了一半,就把嘴巴给闭上了。

  聒噪。

  不过,祁赏素来风流,身边漂亮的姑娘从来都没有断过,怕不是觉得明臻好看又好骗,所以才弄了这些讨巧的东西来勾引明臻。

  明臻不太舍得:“这是送给我的,不能还。”

  祁崇捏了捏明臻的鼻尖:“你就是孤的,你的东西自然也属于孤,还回去。”

  明臻原本就哭红的鼻尖被他捏得更红了。

  之后祁崇在一旁看公文,明臻凑了过去。她总爱在祁崇忙的时候烦他,指着一行字问祁崇这是什么意思。倘若祁崇不说,明臻会在他耳旁一直问。

  确确实实是个小烦人精。

  明臻见祁崇写字,自己拿了笔蘸了墨,也在一旁写了一个一模一样的。

  写的都是“可”,不过祁崇是用朱笔在批,明臻用的是墨笔。祁崇字体笔势凌厉,霸气磅礴,这些年越发展现锋芒,明臻仿的不说是十成,九成九也是有了。

  她从小就是祁崇拿着手写字,从身到心都留着祁崇带来的印记,想和祁崇写一样的字倒也不难。

  祁崇扫了一眼。

  明臻俏皮一笑:“像不像?”

  祁崇道:“像。”

  不过本身明臻写的是清丽漂浮的小字,一笔一划跟没骨头似的,一直仿写祁崇字迹实在太累。

  李福进来送茶,一抬眼就看到明臻把玩祁崇桌子上放着的一把玉骨扇,小丫头还跃跃欲试想在扇子上留下她拙劣的字迹,李福把茶放下:“今儿天好,姑娘出去玩多好,外边蓝孔雀开屏姑娘去看看吧,丫鬟们聚了一堆都在看,殿下正忙,就不要打搅了。”

  明臻突然抱住祁崇的腰,把脸埋在祁崇怀里:“我不。”

  祁崇手中笔一滑,晕染一片,把她的手分开:“淘气。”

  李福把茶奉上。

  明姑娘是淘气了一些。可还不是祁崇惯的,倘若祁崇真的冷下脸斥责她一番,小姑娘肯定抹着眼泪跑出去,以后再也不烦他。

  李福把茶放下出去,明臻尝了一口,眉头皱起来:“冷的,没有加糖,又苦又涩。”

  这是给祁崇准备的,所以是凉茶,祁崇不喜甜,一般人喝茶也不会故意加一些糖来。但明臻嗜甜如命。

  “吃糖过多会牙疼。”祁崇敲明臻的额头,“以后少吃。”

  幸好早晚漱口刷牙,杨柳枝蘸了牙香药膏细细清洁,明臻的贝齿才莹白如旧。

  明臻否认:“才没有。”

  祁崇掰开她的唇瓣,贝齿如玉,莹白两列,樱色唇瓣柔软湿润,与雪肤映衬,别样的纯美。

  明臻看他一时失神,唇角弯了弯:“殿下看到了,果真没有吧?”

  祁崇捏住她的后腰,将她放在一边垫子上:“老实坐着。”

  他喝了口茶,房间本来清凉,书房内本该只有提神醒脑的清凉冷香,因为明臻在旁边一坐,整室的旖旎软香。

  明臻头发长且密,所以梳上去的很多,留下来的仅到腰间,她抓了自己一缕头发玩,不一会儿就倚靠着垫子睡着了。

  窗子是打开的,外面凉风吹进来,带着竹林内的冷气,一下午的时光悠悠然过了大半。无论朝堂之上还是朝堂之下,祁崇都要保持勾心斗角的状态,上有天子,平有兄弟,下有诸臣,每个人想法不一,心怀鬼胎,有的是想要他的性命,有的是想从他身上获取某些好处,这个世上来来往往都是利益。

  大概只有明臻不同,他一手放在身边带她,看她从话语不清的小姑娘长成了如今才艺双绝的少女,自己也从当初四面楚歌的少年变成了男人。

  大概是觉出了冷,明臻往角落里缩了缩,祁崇将她抱起来,放在了自己的床上。

  她脚上还套着绣花鞋,软鞋上绣着些芍药,祁崇给她脱了下来,塞进了被子里。

  明臻一向有说梦话的习惯,睡熟了又是会嘟嘟囔囔一些话语,今天却没有,埋在被子里安安静静的。

  鹦鹉自然差人送还回去。

  李福没有让其他人跑腿,因为是退还东西,怕祁赏觉得被驳了面子,所以他自己亲自去的。

  祁赏在花树下喝酒,身边一名年轻的公子,李福上前:“六皇子,陈公子。”

  这名陈公子看着温文尔雅,身份来历也不简单,只是不知道怎么和祁赏走到了一块儿,大概祁赏人豪爽大方,和谁都玩得来,李福上下打量了一番,之后道:“六皇子,这只鹦鹉,我们殿下让奴才给您送回来。”

  “阿臻妹妹玩腻了?”

  “这倒不是。”李福道,“咳,秦王殿下不喜欢这种叽叽喳喳学人口舌的小东西。至于明姑娘——六皇子殿下,明姑娘是长得好看,可好看的姑娘那么多,您别只瞧着她,秦王殿下不乐意。”

  祁赏眼珠转了转,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大概是让秦王给误解了。他逗明臻开心的本意其实还是讨好秦王。

  不过——女大当嫁,祁赏自己虽然不是什么好情郎,但家世样貌都一等一,自己的兄长不至于特地的让人把东西还回来吧?

  在情场上混迹了这么久,祁赏可是个中老手。

  他咳嗽了一声,示意身边这名陈公子退下。之后才问李福:“老实告诉我,皇兄是不是喜欢阿臻?”

  李福一脸菜色:“奴才……奴才怎么知道。”

  祁赏笑着道:“你不知道?就你离皇兄最近,告诉本皇子,不然以后,本皇子无意靠近阿臻姑娘,惹了皇兄不满,兄弟感情岂不是受了影响?”

  “唉,您就别逼奴才了。”不管大事小事私密事非私密事,只要是祁崇的事情,只要没有得祁崇允许,李福都不可能对外透露半点,能在祁崇身边伺候这么久,保命的本事他还是有的,“殿下聪慧过人,自己想必清楚。况且,咱们秦王心胸宽广,与您更是感情深厚,岂会因为一些事情受影响?”

  祁赏知道李福这个人精,他抓了一把金瓜子打赏他:“好了,你回去吧。”

  天色将晚,李福赶紧走了。

  祁赏嘬嘴继续逗弄鹦鹉。

  李福还记挂着明臻的事情,这几天,明臻还要送回安国公府,据说余竹那边也很急,担心晚了无法同安国公交代。

  天琴和新夜两个丫鬟要带上,就说是余竹买来的,她们两个有点本事,能够保护明臻安全。

  衣物首饰这些不能带,莫说乡下庄子里,就连京城里的大家闺秀都罕见明臻平日用的这些,带回去太招摇了,只怕引来麻烦。明臻夏天爱穿的罗衣,秋日爱穿的锦缎,手艺精巧的妇人三月才能制成一匹,更不要提各种各样的首饰。

  李福唯一担心的是,明臻在秦王府久了,等回安国公府之后,上有精明能干的嫡母罗氏,又有几个不好交际的姐姐,会不会又受欺负。

  这段时间,趁着还没有回去,李福也要新夜她们知晓安国公府内部人员,让她们好好教一教明臻,莫要到时候说岔了话。

  安国公府也知晓了明臻要回来的消息。起初是明义雄让罗氏收拾出一个院子出来给阿臻住,有下人多嘴多舌告诉了明荟。

  明芙已经出阁,明荟倒是还没有,她刚刚订了不错的婚事,对于明臻,明荟的记忆不太深,依稀是个漂亮的蠢笨小丫头。

  下面的丫鬟都在道:“一名姓温的公子频频上门,据说老爷有意将九小姐许配给他。这名温公子虽然家境贫寒,人却聪明上进,九小姐在庄子里这么多年,风吹日晒不定成了什么野丫头,加上人又天生笨,没有半点大家闺秀的样子,真是可惜了这名温公子。”

  明荟得意洋洋:“可惜他做什么?他还不是攀龙附凤为了前途?不然怎么愿意娶一个乡下过来的傻丫头,和我家结亲也便宜了他。前两天他遇见我要和我搭话,一脸的巴结相,我就没有理他,配阿臻倒也正好。”

  罗氏不喜明臻,掂量了一下明臻在安国公心中的分量,所以给明臻安排了一处僻静的院子,院子虽然小,但是整洁干净,里面的东西比明荟平常用的差一些。

  明义雄也写信催了余竹两次,余竹总是说要回了要回了。

第23章 隔着被子将明臻抱在了怀……

  明臻详细听天琴和新夜讲了许多,也晓得了回安国公府后的规矩。

  但她还是不太舍得祁崇。

  明臻一向很依恋祁崇,害怕了,高兴了都要同祁崇讲。

  离开头一天晚上,明臻又悄悄抱着枕头去了祁崇的房间。

  祁崇刚沐浴,一掀开帐子就看到明臻的大眼睛望着自己,他有些无奈:“怎么又跑来了?”

  明臻道:“阿臻想陪着殿下。”

  祁崇也意识到,自己对明臻的教育似乎出了差错。

  她无条件的信赖别人,与喜欢的人接近,却完全忘了男女有别。哪怕是同性别的人,也要有相应的距离感。

  明臻却完全不懂这种距离感。

  祁崇道:“荒谬。阿臻,你长大了,不能再与旁人这样亲近。”

  明臻偏头道:“殿下不是旁人,殿下是我哥哥。”

  与她而言,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要靠近。哪怕是天琴和新夜,晚上明臻害怕了也不同她们挤在一起睡。

  她对祁崇更有一种憧憬仰慕的感觉,因为祁崇无所不能,对于她的错误无所不包容。害怕了之后,只有在祁崇的身侧,明臻才会感到一种安全感。

  发自内心的安定,这会让她不再恐惧夜晚的黑暗。

  祁崇正要叫丫鬟过来将明臻带走,明臻却突然皱眉捂住了肚子:“殿下,我肚子痛。”

  她一贯的撒谎小手段。

  祁崇知晓明臻缠人时喜欢找一些小借口,但看她可怜巴巴的模样,实在不忍心将她再赶走。

  低头看了看地上,没有她的绣花鞋,再看看床上,明臻脚上连袜子也没有套,又是光着脚跑过来的。

  往年留京的时间短,陪伴明臻的时间也更短一些。今年时间较长,陪伴明臻的时间却也不算很长,祁崇平日太忙了。

  他握住明臻冰凉的小脚:“下次记得穿鞋。”

  明臻乖乖点头:“他们刚擦的地。”

  这么多太监丫鬟,房间自然会被擦得一尘不染。重点却不是这个,而是地上冰凉,脚踩在上面,身体也沾了凉气。

  祁崇将她塞进被子里,在她小腹揉了揉:“哪里痛?”

  明臻蹙眉:“就是很痛嘛……”

  连哪里都说不出来,八成又在撒谎了。

  祁崇没有拆穿她,隔着被子将明臻抱在了怀里:“孤陪着你,快睡觉。”

  第二天早上,祁崇还没有醒,明臻有气无力的推他肩膀:“殿下,我流血了,是不是要死了?”

  祁崇:“?”

  明臻醒来觉得湿湿的不舒服,隔着衣物摸了摸,一手的血。

  同龄的女孩子不等及笄,早在两三年前就来了月事,明臻身子一直虚,体寒多病,所以迟迟未来。天琴和新夜也忽略了这一茬。

  祁崇身为男子自然不知晓这种事情。

  好在没事。明臻喝了一碗药,在丫鬟的照顾之下擦洗更衣。

  之后就悄悄的被带了回去。

  在马车上不大舒服,等从小门进了安国公府,明臻第一时间被带去了安国公夫人罗氏那里。

  罗氏的房间里还有几名小妾,她们也知道明臻今天回来,不过都没有将这个失去母亲后又被放在庄子里养的庶女看在眼里。

  明荟也在一旁,她最近倒也安静些,不过仍旧用恶意的想法去揣测明臻,想知道明臻如今究竟变成了什么模样。

  张姨娘道:“在庄子里,九小姐肯定被养得大字不识,现在谁家的姑娘还以无才是德。太太,回头得派个女先生临时教教她。”

  “对呀,”另一个陈姨娘附和着道,“我听说,老爷看中了一名姓温的公子,人家境贫寒了些,却很孝顺家中老母亲,有才又有品行。九小姐如果不懂事,人家说不定会嫌弃,说公侯家的小姐怎么像村姑似的。”

  正说着,一名丫鬟进来通报:“太太,九小姐被带回来了,郑嬷嬷引着人过来。”

  这名丫鬟的脸蛋红扑扑的,额头上也挂着汗珠,似乎特别激动。

  罗氏冷眼瞧了瞧她:“小翠,什么事情把你弄得一脸红霞?”

  唤做小翠的丫鬟摇了摇头:“为了给太太传消息,跑得快了一些。”

  实际上是见到了明臻。

  用尽她所有的词汇,都难以形容九小姐的美貌。甚至在此之前,她压根想不到天底下居然有这么美的人。

  明臻下了轿子后,天琴托着她的手臂,前面三名嬷嬷带路,她悄然打量了一下四周,全部都没有了回忆,这些在明臻的脑海里全部都没有什么印象了。

  三名嬷嬷先进来:“九小姐来了。”

  安国公夫人放下了手中喝了一半的茶。

  一时间,整个房间的人都静默了。罗氏知道明臻她娘长得好看,小丫头肯定难看不到哪里去。不过十年的乡野生活,足以让这个小丫头与豪门贵族格格不入。

  但明臻姿态绝佳,一举一动甚至走路的姿态都如莲花绽放,美得让人挑不出毛病来。

  又因为今日失血好多,一张素面胜雪,又让人怀疑大声说话或者多呵一口气,她就会化了一般。

  当年白氏出现在罗氏的房间,整个房间似乎都失去了光彩,变得暗淡无比,只剩她一人的耀眼。如今的明臻却比当年白氏更盛。

  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明臻眉眼唇鼻都不似白氏那般清冷淡雅,她的眉眼似乎带有一股妖冶艳丽,但气质温软无辜,矛盾重重,让人难以形容这种韵味。

  明荟也是见过被称作“第一美人”的宁德公主和“第二美人”的嘉寒郡主,但见另外两人时,完全没有见到明臻的震撼来得大。

  只见明臻白衣胜雪,发间也簪着一朵白芍药,简素银簪绾发丝,纤腰美面,不胜娇怯。本朝人也喜爱素色,常常有文人墨客以诗赋描写一些美人,并不像前朝一般觉得这颜色丧气。但很少有人穿出这分洁净感来。

  旁边说道过明臻的姨娘们都觉得局促。明臻这样的美人,姓温的那小子,肯定是配不上的。

  别说大字不识,就算真的痴傻一辈子,姓温的肯定都觉得自己捡了宝贝。

  这种倾国亦倾城的祸水,哪怕帝王身边都罕见。

  明臻对安国公夫人盈盈行了一礼:“阿臻见过太太。”

  一把甜美温软的嗓子,音色靡丽,轻轻撩拨过众人心头。

  罗氏似笑非笑道:“原本还觉得将你送去庄子里可惜了,如今看来,你养得不错。”

  一旁陈姨娘细细打量了一下:“哎呀,我记得阿臻小时候软绵绵的可丰润,现在完全瘦了下来,真漂亮啊。不过,是不是太瘦了?”

  “对啊,太瘦了。”另一名姨娘接着道,“太瘦也对身子不好,不容易生养。”

  又有一名姨娘站了起来,走到明臻的身畔,抬手握住了明臻一把墨发:“这头发养得可真好,比缎子还漂亮,而且很多,不用假髻就能梳成好看的样式。”

  明臻实际上不喜欢这些陌生人靠近自己,她的头发只有祁崇能摸,丫鬟梳头时可以摸,旁的时候别人都不能乱碰。

  但她的涵养却不能让她流露出任何生气,只能安静在一旁站着。

  一旁天琴道:“姑娘身体不大好,平日里就恹恹的在房间躺着,很少出门。”

  罗氏道:“阿臻坐下吧,都是自家人,也不必客气。”

  她又问了一些问题,明臻听不懂的,都是天琴和新夜在一旁代为回答。

  天琴温柔稳重,新夜伶俐讨喜,这两名丫鬟长得也不俗,高挑个子白净面庞,穿得干净打扮也朴素,比一些人家的小姐还要出彩些,谈吐举止也没有半点儿轻浮或者胆怯,全都落落大方。也不知道安国公手下的人如何买来这么好的丫鬟。

  明臻由这样两名丫鬟照顾,也难怪出落得这般好。

  明荟如今已经订婚,跟了明荟十几年的丫鬟也不错,以后也要当陪嫁丫鬟跟着她一起去到郎君家里。不过相比之下,还是和天琴与新夜差了一些。

  所以安国公夫人也有意拉拢这两个丫鬟,把她们两个换到明荟身边来。

  等要送明臻回房的时候,罗氏让嬷嬷给天琴和新夜抓了两把银钱:“这些年辛苦你们照顾九小姐了,将她教得这般好。”

  天琴笑笑:“照顾小姐是我们的本分。”

  等进了给明臻安排的小院,余竹也早让人将明臻的东西放在了院中,天琴和新夜忙碌着将东西给搬到屋里收拾好,明臻也想帮忙,天琴把她按到了榻上:“姑娘休息吧,我们来就好。”

  大概还没有怎么通风,房间里略有些潮气,而且一股淡淡的老旧木头味道。

  明臻也觉得小腹隐隐作痛,一人在榻上坐了一会儿。

  等到天黑才完全收拾好。明臻晚饭没有吃下去,长时间坐马车也觉得身上不大舒服,擦洗了身子就去睡了。

  第二天醒来,她觉得身上有些痒,床上物品受潮,她身体敏感,所以红了一片,起了一些疹子。

  天琴和新夜赶紧拿了东西晒洗。

  明臻回安国公府几日的情况,也都让人告诉了祁崇。

  李福倒是有些欣慰,将消息与祁崇传达:“明姑娘也是可以吃苦的,回去之后不哭不闹,很是安静。明家嫡小姐挑衅了两次,明姑娘也没听懂,所以未放在心上,倒让嫡小姐自己觉得没趣,讪讪走了。”

  “听说安国公选了个不错的年轻人,去年的进士,家境虽贫寒却清白,还是个大孝子,他看上了,也不知道咱们明姑娘能不能看上。”

  祁崇手中笔杆不知为何断成了两半:“她没有日日哭闹着回来见孤?”

  “哪儿能,明小姐偶尔淘气些,大多时候还是很懂事,怎么会在外人面前哭。”

第24章 入V通告

  明臻前几天晚上,等天琴和新夜睡着了就咬着手帕偷偷哭,因为她不喜欢安国公府的气氛,无论是丫鬟还是太太,看她的目光里都有些许冷漠。

  而且,她很想念祁崇。

  晚上做了噩梦,明臻也不敢悄悄溜出去,房间里一片漆黑,因为担心走水,连油灯都没有点燃,先前在秦王府,夜明珠会让房间充满柔和的光辉。

  她只能在黑暗中抓着被子的一角,夜夜吓得睡不着觉来,等白天懒洋洋的,再回到床上来补觉。

  罗氏那边并不将明臻这个小丫头片子放在心上,长得再美又有什么用呢?终归是庶女,嫁给一个老实人就是此生最好的结局了。明臻隔两日去她那里请安,请安的时候,罗氏也没有刻意为难,看明臻一副恹恹的脸色苍白我见犹怜的模样,就摆摆手让她回去了。

  倒是明荟,十分嫉妒明臻的美貌。

  这个年龄的少女都在意外表。罗氏和明荟说了很多次,每次都说明臻身份低,又在庄子里养大,无论如何都无法凭借样貌越过她这个正儿八经的嫡女。但明荟总没有放在心上,看到明臻总要讽刺一番。

  其结果嘛——明荟自然不会觉得愉快,因为明臻听不懂她话语里的讽刺,姐姐说什么,明臻就点点头说“是呀是呀”,倒显得明荟没有礼数没有气量,故意欺负年龄小又不懂事的妹妹。

  倘若明荟不主动犯贱,也不会有这些事儿,但没办法,她看到明臻,总想彰显彰显自己。

  明臻回到安国公府,衣着首饰都很简素,如今天气还热着,她平日就穿素色衣衫,简简单单一根银簪或者玉簪将梳上去的墨发固定住,这样简单的装扮倒引来不少丫鬟私下里模仿。

  这日明荟听说家里来了客人,趁着明臻用过午膳出来散步的当儿,又过来假装偶遇。

  新夜跟在明臻的身旁,她也很烦明荟平时翘着下巴看人的劲儿,所以很不喜欢她。

  眼见着穿得像蝴蝶一般的明荟过来了,新夜就要抓着明臻离开。

  明荟笑笑,喊住了明臻:“阿臻呀,你知不知道,家里来了稀客?”

  明臻回眸:“啊?”

  明荟上前握住明臻的手,明臻不喜别人这般,所以缩了回来。

  明荟只好双手抱胸:“是一名公子。”

  明臻没有放在心上,她也不太喜欢明荟这两天说的话,本能的抵触罢了。不过一家姐妹,明荟过来说话,明臻总不能掉头跑了。

  所以她仅仅点头。

  明荟凑到她耳边:“我听别人说,爹爹很中意他,想把你许配给他。”

  明臻从小的生活方式特殊,以至于她对于“许配”“成亲”这些词语没有太大的概念。

  日头有点晒,明臻香汗细细,只想回去歇息,所以“嗯”了两声想把明荟给糊弄过去。

  糊弄人嘛……明臻最在行了。

  明荟见明臻又没有反应,自己又像是一拳打在了棉花上。

  她想要的可不是这个。

  她想要明臻热烈的打听对方人品家世和才学,明荟再说出那书生不仅家境贫寒,心术也不正。

  心术不正是明荟看出来的,她都不敢告诉安国公,担心父亲觉得自己势利眼瞧不起贫寒子弟。倘若是明臻告诉,安国公肯定是认为明臻嫌贫爱富,嫌弃这个穷酸书生。

  明荟自然不愿意自家和这种人结亲,人品差对整个家族而言终究成祸患,倘若姓温的真做出什么不得体的事情来,抹黑的会是安国公府。

  虽然讨厌明臻比自己出挑,可也不至于为了一己之欲让整个家族跟着被拖累,嫁个真正老实普通人就完事了,反正不能比自己好。

  可她不想自己破坏,既是明臻的就让她自己去破坏好了。

  明荟用手帕扇了扇风:“对方长得还可以,就是人轻浮了点儿。那天我打对面桥上过,那穷酸书——公子居然不避开,还主动搭话,夸了我一句什么清水出芙蓉,我都没有理他。”

  明臻也觉得热,她没有思考,懒懒的点了点头:“是呀,姐姐清水出芙蓉。”

  明荟气结。

  是个屁呀,瞎子都能看出自己长得美。但重点是这个吗?

  明荟又道:“他和爹爹在凉亭里喝茶,阿臻,你随我偷偷看看?”

  新夜知晓明荟不安好心,所以给拒绝了:“姑娘,今天太热了,我们还是回去休息吧。”

  “正是不晒太阳,所以阿臻的肤色才这么苍白。”明荟上下打量了新夜,“都是你们两个丫鬟给惯的,再管主人家的事情,小心把你们给卖了。”

  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新夜勉强扯了扯唇。

  明臻不愿意再连累新夜被责骂,仅仅走几步路的事情:“算了,去看看吧。”

  这件事情当然随了明荟的心。

  亭中一名着蓝色衣袍的男人正在和另一名着青色衣袍的男子交谈,前一位威严雄壮,不怒自威,正是安国公明义雄。后一位身体单薄人又稍微个矮一些的是众人口中的“温公子”温鸿。

  温鸿五官端正,看起来也温文尔雅,一副书生的气质。

  他倒是听说过明臻。据说这个庶出的九小姐身体弱,又没有母亲,人又痴傻,所以送去了庄子里傻。

  正常男人谁会愿意娶一个傻子,只怕生下孩子也是傻的。

  但是,温鸿出身贫寒,在朝中没有一点根基。京中人才济济,想要在朝中立足获得人脉,唯一的办法大概就是得一个有力的老丈人。其他像安国公府一样的家族才不舍得将小姐嫁给他这样无权无势的年轻人,凭借着清白的家世和不错的文章,温鸿居然入了安国公明义雄的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