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尽快把赵壮捉拿归案。”丁局长说,“对了,王小美呢?”

话刚落音,桌上的手机铃声突然响了起来。王鹏一把抓起,随即脸上变了颜色。

“怎么了?”丁局长看出了王鹏表情的变化。

王鹏挂断电话,懵懵地说:“王法医打来的,说他们刚才出勘的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死者是赵壮。”

“什么?”丁局长几乎跳了起来,“怎么一查到一个人就被打成植物人,再查到一个人,就死了?这事儿能没有蹊跷吗?王小美说得对,几个巧合在一起就一定不是巧合了!调集原专案组成员回来,我们等法医的尸检结果,确定下一步工作。这个案子要跟到底,看看到底幕后有没有黑手!”

法医有一项日常工作就是出勘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现场。这一天王小美也是像往常一样,接到一个110指挥中心的电话,就拿起勘查箱,和丁全民、赵伟、杨光一起赶赴位于市郊一处出租屋的现场。

根据房东的描述,死者是一个月前刚刚租住在这里的。因为总是有一些痞子样的小孩子在这里逗留,所以房东早就想把租房子的这个胖子给赶走了。果然,房东的不祥之兆很快就应验了,这个该死的胖子,居然死在这里了,这让房子以后还怎么租得出去啊!

“你租房子的时候,不问房客要身份证抵押的吗?”派出所民警皱皱眉头。

房东一脸委屈:“他说他的身份证丢了,正在补办,要三个月,说是三个月后一定会把身份证复印件给我。我租房子时,也没想那么多啊。”

可见,这个房东对于这个死了的房客毫无所知。在听见说有很多小痞子在这里逗留时,王小美的心头也涌起了一丝不祥之兆。而且,这丝不祥之兆在半个小时后得到印证了。

在派出所的协助下,王小美对出租房进行了现场勘查。现场是个对开两居室,中间是客厅的平房结构。东西两个卧室虽然很凌乱,但是并没有打斗的痕迹。只能说明主人很邋遢,并没有发现什么不平静的迹象。显然,东间卧室是死者的住处,而西间卧室是常常有小痞子逗留的地方。

“是你最先发现的吗?”王小美看着客厅中央躺着的尸体问房东。

房东做出一副恶心状,说:“不知道啊,我来的时候,房门大开。不知道是不是那些小痞子发现了就跑了,没人报警吧。”

“尸僵已经缓解,说明死者死亡48小时以上了。”赵伟说,“今天是12日,那么他是10号早晨之前就死亡了。”

“确实。”王小美说,“都死了两天多了,按理说应该有人发现了呀。除非这是个犯罪团伙,其他成员看见有人死了,作鸟兽散,没人报警罢了。”

“那幸亏我今天来一下,不然等人都臭了就完蛋了。”房东说,“真倒霉,麻烦你们赶紧把尸体弄走吧。”

王小美没有搭话,指着地上的尸体说:“尸体处于一种强制状态。虽然现在已经尸僵缓解了,但是因为尸体没有被触动的关系,一直保持着尸僵前形成的姿态。这个姿态是一种角弓反张的姿态,很不正常,就像是抽搐着死亡一样。”

“一桌酒菜啊。”杨光指了指一张小方桌上几个盘子里已经变色的食物,说,“这个人生活条件还真不错啊。”

“会不会是心源性猝死啊?”赵伟说,“很多心源性猝死的人,生前都会有挣扎,有抽搐,所以被发现时候的姿态也是这样。”

“可是,心源性猝死,不会呕吐啊。”王小美蹲下来,扭转了一下尸体的脑袋,看见嘴角有清晰可见的呕吐物的流注痕迹。尸体的脑后也有一摊呕吐物。

“是啊,抽搐和呕吐并存,会是什么死因呢?”赵伟说,“从尸表看,还有窒息征象呢!”

“中毒。”王小美说,“法医毒理学的理论,毒鼠强中毒,就会出现严重的抽搐和呕吐。而抽搐会导致死者的呼吸功能迅速衰竭,从而死亡。”

“明白了。”杨光说,“桌子上就一个酒杯、一双筷子、一个碗,说明他一个人在吃东西。吃得这么丰盛,从行为分析学角度看,他应该是在给自己送行吧。自杀的可能性大吧?”

王小美没吱声,在现场走了一圈,又去厨房打开了碗橱,对碗碟进行逐一查看。

“你们拿几个物证袋来,把这几个碗碟、酒杯送去DNA实验室。”王小美说。

“为什么啊?”赵伟想了一会,不解,于是跟在王小美身后问道。

王小美此时正在初步检查尸体的衣着,并且从死者裤兜里拿出一个钱包,钱包里有死者的身份证。“呀!他有身份证啊!那他就是骗子!他有身份证还不给我!”房东叫道。

王小美没有回答房东,因为她正死死地盯着身份证,身边的法医和技术员们也都是一样的表情。

身份证上印着:赵壮。

第20章 第二十讲 法医毒理学

说到法医工作环境的艰苦时,有一个例子:无论现场多血腥或者尸体有多臭,法医都不能戴口罩来遮挡异味,因为法医要从尸体散发出的气味中,分辨死者是否死于中毒。

之前老秦说过,中毒作为常见死因之一,举足轻重。除了可以作为死因以外,某些毒物导致的中毒也可以提示案件性质。比如一个死者死于缢死,尸体全身并没有发现约束伤和抵抗伤,那么他是否就是自己上吊导致死亡,而不是别人强行将其挂在绳索上缢死的呢?这就需要法医进行一个常规的毒物排除,防止是凶手给死者下了安眠药,待其昏睡之际,将其吊死。可见,排除死者是否中毒的情况的鉴定在一起案件的侦查,以及案件的定性中,尤为重要。

随着科技的发展,公安机关已经掌握了很多种毒物化验的方法,也拥有很多可以检出毒物的先进仪器。所以现在的法医,已经告别了“狗鼻子”的时代,不用再去靠嗅觉判断死者是否死于中毒了。化验部门虽能检出毒物,但必须要有个检测方向。世间有千万种毒物,死者究竟死于哪一种,要检测出来没那么简单。为了给化验部门提供检测方向,法医必须要能够通过尸检来初步判断死者是否死于中毒,以及可能是属于哪种毒物中毒。

主要研究以自杀、他杀为目的和意外、灾害事故引起中毒的一门学科就叫做法医毒理学。研究的内容是常见毒物的性状、中毒原因、中毒途径、毒理作用、中毒症状、中毒量和致死量,中毒所致的组织病理学变化等。每一种毒物,上述方面的问题不尽相同。

毒物种类繁多,但目前还没有一个完善的分类方法。法医在实战中,常常遇见的毒物主要有:腐蚀性毒物、金属毒物、脑脊髓功能障碍性毒物、呼吸功能障碍性毒物、农药、杀鼠剂、有毒动植物和细菌、真菌性毒素。

毒物可以通过多种途径进入人体,比如经消化道吸收、经呼吸道吸收、经皮肤黏膜吸收或经注射入血液吸收。每种毒物是如何被机体吸收的,要根据具体的现场和尸检情况来判断,有的时候也需要根据具体毒物的性质来决定。比如蛇毒,如果人体的消化道内没有溃疡或没有破碎,那么即便是喝入人体,也不会被吸收。这就是电视剧里,为什么能够用嘴去把蛇毒给吸出来的原因。

毒物进入人体之后,根据其性质不同,对人体造成的损害也不同。最常见的损害是细胞损伤。毒物可以作用于全身各种器官和组织,导致细胞代谢的异常或停止,最终细胞坏死,直接导致组织器官功能丧失,从而使机体死亡。其次,还有炎症反应、血液循环障碍因素等。最后,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一些慢性毒药,可以导致癌症及导致细胞突变和畸形。

那么,究竟要多少毒物才能致人死亡呢?这就是涉及中毒量和致死量的问题了。凡能使机体发生中毒症状的最小剂量叫作中毒量;凡能导致机体死亡的最小剂量叫作致死量。每种毒物的致死量是不同的,因为个体差异的存在,所以致死量的毒物也并不一定能导致机体死亡。比如某种毒物的致死量是1克,那么并不是说明所有的人服用了1克该毒物都会死亡。但是法医检验尸体时,如果可以排除损伤、窒息和疾病,体内毒物已经达到了该毒物的致死量,法医就可以下达死者死于该种毒物中毒的结论。法医在实战工作中,最常遇见的就是服毒自杀的非正常死亡事件,也经常遇见投毒杀人的案例。另外,在一些意外、灾害事故中,或者在非法行医、环境污染的个案中,也会遇到中毒的事件。

每一类毒物导致人体死亡,都会出现不尽相同的尸体现象。法医在利用尸体现象初步判断中毒的案件中,首先需要侦查员对死者的死亡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再结合尸检情况,为毒物化验人员指明化验方向。

比如,法医在尸体检验中,发现尸体的瞳孔缩小成针尖状,肺脏有明显水肿,胃内容物可以嗅见有农药味。现场勘查时,发现死者身边有呕吐物。同时,侦查部门调查得知,死者在喝了一瓶不明液体后,立即出现了抽搐、昏迷的症状,并且迅速死亡。根据这些,法医应该考虑死者死于有机磷类农药中毒。再比如,法医在对尸体进行检验时,发现死者指甲青紫,仿佛有窒息征象,血液呈暗褐色流动性,多器官血管扩张,有点状出血。结合调查,死者死亡前,有面部潮红、烦躁不安、头痛、出汗等症状,法医则会分析认为死者系呼吸功能障碍性毒物——亚硝酸盐导致的中毒。

当然,法医不能仅靠尸体现象来判断,法医组织病理学也可以帮助法医明确死者内脏器官的损害状况,从而判断死者可能死于何种毒物中毒。

所以,在疑似中毒案件的办理中,要求法医不仅仅要对每一种毒物的特殊病理现象了如指掌,还必须要全面掌握死者死亡前状态的调查情况以及死者死亡过程的调查情况。另外,法医对该类案件的现场勘查工作也必须认真细致。

在法医到达现场后,首先要确认死者是否已经死亡,如果没有死亡,必须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果死者已经死亡,首先应该对尸体的位置、姿态以及衣着进行全面检验。另外,在尸体周围可能存在的药瓶、药水、药粉、呕吐物或排泄物要做到第一时间收集。因为这些物件上可能保存有对案件侦破有关键作用的痕迹物证。另外,如果现场封闭,疑似自杀的案件,要注意在现场收集遗书、信件、日记等物件,并且要对周围可能存在的毒物来源进行查找。

【案例】某女子和丈夫吵架后,在娘家里服农药自杀。死者家属对死因不服,认为是其丈夫将其杀死。法医在现场勘查的时候,发现死者身边有一个农药瓶,从该农药瓶上只提取到了她自己的指纹。另外,在现场发现了一个存放农药的柜子,而这瓶农药就是从柜子里取出来的。死者丈夫肯定不知道存放农药的柜子所在,加之农药瓶上只有死者的痕迹物证,说明这是一起自杀案件。

说到这里,就有读者要问:法医如何确认死者是自己服农药自杀的,还是被别人灌服的呢?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如果要让一个清醒的人喝下毒药,那么必须要对其进行约束,防止其抵抗,这样就会在尸体上留下抵抗伤和约束伤。如果强行把毒药灌进死者的嘴里,死者的口腔黏膜势必会因为反抗而出现损伤。药物进入口腔后,不会顺畅地进入消化道,而会有部分灌入呼吸道,这样就会引起死者的剧烈呛咳,而在气管、口鼻腔里形成大量泡沫。如果是让一个昏迷的人喝下毒药就更难了,失去了意识的人,很难有吞咽动作,同样也会引起剧烈的呛咳。而且,让一个人昏迷,必须要用到另一种致昏迷的毒药(也可以检验出来),或者打击其头部(可以发现损伤)。

但如果骗服无色无味的毒药杀人的话,法医则不能在尸体检验方面予以区分了,必须结合现场勘查以及对死者生前状况的调查来进行判断。

法医在常规尸检的过程中,都会常规采取尸体的心血、胃内容和部分肝脏,为的就是对死者有无中毒进行常规排查,所以法医毒理学所涉及的内容是法医学分析的一个必须考虑的内容,十分重要。

第十一章 最后的真相

◎刑侦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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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案组都在等待我们的检验结果,所以我们要尽快给他们答复。”王小美说,“赵壮的死亡原因究竟是什么,死亡方式又是什么?”

王小美一边说,一边熟练地打开了赵壮尸体的胸腹腔。为了工作能够统筹开展,王小美先取了部分胃组织和肝脏,让丁全民快马加鞭地送往市局毒物化验实验室,进行毒物确认。

“死者全身未见明显机械性损伤,”王小美说,“就连四肢部都没有抵抗伤和约束伤。头部也是好的,没有任何损伤。虽有窒息征象,但这是一种内窒息,而不是外部窒息。因为他的口鼻腔和颈部都没有任何损伤。”

“排除了机械性损伤、机械性窒息,”赵伟说,“那就只剩下中毒或疾病死亡了。”

“是的。”王小美说,“通过尸检,我们没有发现死因,死者的肝脏有囊肿,但是不能致死。现在就寄希望于毒化了。如果毒物化验没有检出毒物,那么很有可能就是心脏病猝死了。”

在侦查破案中,排除法经常会被应用。排除法是不朽的方法,连福尔摩斯也热衷于这种办法。他曾说过,排除了一切可能,剩下的那个,即便再不可思议,也是真相。本案中,如果中毒也被排除,就会是疾病死亡。当然,法医也有办法确证死者是否存在潜在性的疾病,这个办法就是法医组织病理学,通过这一特殊检查,可以清楚地查明死者是否患有疾病,有没有可能因为疾病发生猝死。

王小美仔细地进行完常规解剖,又把尸体的四肢和后背进行了解剖,没有发现一丝损伤。这具尸体就和现场一样,非常平静。

“这个案子好复杂。”杨光打了个哈哈,“但看透了也简单。你看,除去那个丈夫杀妻子的案子不说。就从石倩倩的案子开始,毛俊抢劫石倩倩,导致了石倩倩死亡,然后赵壮不知道什么原因打伤了毛俊,但他以为打死了毛俊,所以他就畏罪自杀了。哈哈,破案。”

赵伟说:“看起来好像是这样,但是你说的这3个案子之间没有什么关系啊。”

杨光说:“不一定有关系啊,为什么不能是孤立的案件呢?”赵伟说:“王姐说了,我们说话得有依据。”

王小美点点头,说:“杨光的分析也许是对的,但也许不对。因为最关键的赵壮的死亡方式还没有明确,你们谁也不能排除是他杀。”

杨光说:“你看,死者是吃饭的时候中毒死亡的,没有任何打斗的痕迹,也没有灌服的痕迹,怎么会是他杀呢?即便是中毒,自杀的可能性也大得很啊!”

王小美摇摇头,说:“如果真的是中毒死亡,那么很有可能是毒鼠强中毒。毒鼠强无色无味,少量即可致死。所以,不能排除是别人趁其不备投毒。而且,作为法医,我们不要随便下结论是其一,在现场和尸检中要明察秋毫是其二!我有发现,但现在还不是说出来的时候。”

“尸检已经结束了,我们该做些什么呢?”赵伟说。

王小美说:“回专案指挥部,静静等待实验室检查的结果。”

第21章 第二一讲 法医组织病理学

在前文中,我们说过,法医病理学还有一门分支,叫“法医组织病理学”。那么,相对于我们花了大篇幅介绍的法医病理学,什么才是法医组织病理学呢?法医病理学是运用临床病理学的技术方法,对死者的组织器官进行镜下检验。主要运用于死因不明、伤病关系分析的案件中。有的时候也会利用法医组织病理学对一些尸体现象、生前死后伤的诊断等发挥作用。

我们在介绍死因的时候,说过什么是直接死因,什么是间接死因,什么是联合死因,什么是诱因。其实这些概念的意思,就是要研究伤与伤、病与病或者伤与病,究竟哪一个才是导致死亡的最主要的因素。

在很多案件中,死者并没有机械性窒息的征象,也没有致命性的机械性损伤,那么这种死亡,通常是内因(疾病)引起的。但是死者的家属可不这样认为,一般猝死的人,所患的疾病都是潜在性的。也就是说,在死者生前,并不一定表现出来,体检也可能检不出来,其家属也并不一定知道他患有这种潜在性疾病。那么,法医要证明死者是内在潜在性疾病导致死亡,就一定要拿出证据。这些疾病,通常是不能被肉眼所发现的,那么怎么获取这样的证据呢?法医组织病理学会帮助法医解决了这个问题。

比如,一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在简单肢体接触后,就有一方突然倒地死亡。显然外伤不足以致死,那么就要通过法医组织病理学对死者的内脏器官进行检验,确定死者的猝死缘于何种疾病,从而界定行为人应负的责任。如果死者是患有潜在性的心脏疾病,那么说明行为人和死者发生纠纷这一行为,诱发了死者潜在的心脏病突然发作,导致死亡。行为人的行为只是死亡的诱因,一般不能按照故意伤害致死定罪,那么根据具体案情的不同,按照过失致人死亡定罪,或者只负责民事赔偿责任。

那么,法医组织病理学是怎么开展的呢?显然用法医现场勘查箱里的那点儿玩意,是不可能解决这一高科技问题的。

之前,我们介绍过尸检的程序。如果法医在尸体检验的时候,发现外界因素并不能导致死者死亡,并且通过毒物化验,确定死者并不是死于中毒,那么法医就要决定对尸体进行组织病理性检验。这样,法医会通过尸检工作,逐个或者整套取下尸体的全套内脏器官,比如:心、肝、脑、肺、肾、脾、胰腺、甲状腺、肾上腺等等。当然,取下的脏器,如果不妥善处理,不仅会腐败,而且会组织自溶。所以,法医会立即将取下的内脏放置在一个桶里,桶里装着准备好的福尔马林溶液,这样的工序,会把组织固定,防止组织的腐败和自溶。

固定后的组织,会变成灰褐色,质硬。总之,和学校生物实验室里瓶瓶罐罐里泡着的差不多。固定完成后,法医会对器官进行观察,然后在一些常规的部位或者怀疑有问题的部位进行取材。也就是把那些部位切成小块状或者小条状,这一步工序,叫作取材。取材也是比较辛苦的工作之一。因为组织器官经过福尔马林的浸泡,充满了刺眼冲鼻的味道,而在这种工作环境里,法医还需要仔细认真地发现、辨别可能有异常的组织部位进行取材。但取材毕竟只取一小部分,所以如果取不到异常部位,那么所有的后续工作都是白费,最后的观察检测也不可能发现异常。

取材后,为了防止组织器官细胞死亡后引发的水肿而影响镜下的观察,法医要对取下的检材进行“脱水”。这道工序是把组织器官里的水分都去掉,用的仪器设备是脱水机。

脱水完毕后,法医要进行“包埋”的工序。包埋的工具类似于大家冰箱里用于制作冰块的格子盒,法医将这些格子盒里装满加温融化的石蜡,然后将脱水后的检材放进去,等蜡凝固,检材就被石蜡包埋在里面,就像是琥珀一样。做好的蜡块就是一个一个小立方体,人体组织就在立方体的中间。这道工序,是为了方便下一步切片。

切片使用的仪器是切片机。

切片机

切片机对一个法医很重要,别看只是个小小的机器,它能把蜡块中的组织切成很薄很薄的片。这些薄片薄到只有一层细胞,为了不出现在镜下多层细胞重叠并有碍观察的情况,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切下来的薄片,放在摊片机里,就会因为水的张力作用而张开,周边的蜡融化,只剩下一层薄薄的组织。切片和摊片是技术含量最高的两步工序,如果法医的技术好,则可以一次成功,如果技术不好,则要反复切、摊。当然,取下来的检材有限,所以也由不得法医不停地去切,所以技术好可以节省检材,以备今后复核检验。

法医这时候会拿着一张载玻片放进摊片机里,小心翼翼地把组织薄片放置在载玻片上,这一步要求组织片不能打皱或者重叠。把组织片成功地放置在载玻片上以后,法医就要进行最后一步工序——染色。因为未经染色的细胞没法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所以只有用一些特定的染色方法(常用的方法是HE染色),把细胞质和细胞核分别染色了,才能更清楚地观察细胞形态、分辨细胞种类,以及判断细胞是否正常。染色干燥后,在载玻片的中央组织片处,覆盖上一层盖玻片,就可以在显微镜下进行观察了。之前所有的工序,都是定式,只要学习操练过都可以进行。最难的一步,就是最后的阅片。必须具有大量组织病理学知识的法医,才能准确、客观地通过阅片而诊断出死者组织器官的异常情况,从而明确死因。就像是病人之前的挂号、分科、引导工作,都很简单,而最后的诊断则必须要由经验丰富的医生来进行。

有的时候,真相就在这一张张切片中,慢慢呈现。当然,法医组织病理学检验的意义,远远不止分辨伤病关系这么简单。有的时候,法医对于损伤的判断,甚至对于生前伤死后伤的分辨也要依靠法医组织病理学来进行。

【案例】某人在接受警方询问的时候,趁警察不注意,突然从窗户一跃而出,高坠死亡。但因为是在警务工作中突然死亡的案例,所以检察院介入了调查。经过检察院法医检验,认为死者确实符合高坠死亡的特征。家属为了索取赔偿,对这一结论并不满意,所以通过私人关系找到了某知名法医。令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法医仅仅通过尸体照片,就判断死者手上的两个黑点是电流斑,从而枉言死者在生前遭受过警方电棍的电击。这一事件曾经在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两名民警也冤屈入狱。为了查清真相,相关部门组织法医专家,对死者手上的黑点进行了法医组织病理学检验。通过检验,确定这两处黑点只是生理特征,并没有电流通过的组织病理学特征,从而用确凿的证据证明了死者生前并没有遭受过刑讯逼供。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法医组织病理学在很多时候会发挥重要作用。同时,这个故事也教育我们,凡事要以科学说话,要以证据说话,信口雌黄只会被别人用证据来猛扇耳光。

◎刑侦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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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幕已经降临,专案组一片死寂,大家都在焦急地等待着实验室的检验结果。

终于,实验室的刘柳主任走进了实验室,满脸凝重。

大家都坐直了身子,等待着刘主任发话。

刘主任说:“经过毒化检验,死者赵壮死于毒鼠强中毒。”

实验室里哗的一声开了锅,有的民警猜测是他杀,有的民警猜测是自杀。

王小美说:“我觉得,这起案子很蹊跷,我们的目标锁定谁,谁就出事,这肯定不应该是巧合。”

“你有什么看法吗?”丁局长问。

王小美说:“其实在现场勘查的时候,我就觉得有些问题了。现场出奇的平静。如果说是死者为了给自己送行,准备了酒菜,不应该准备那么多菜,一个人是不可能吃得了的。第二,我注意到现场有一个白酒瓶,里面少了小半瓶酒。但是在之前出来的酒精测试中,赵壮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很少。结合我们尸检时看到的情况,赵壮是个有肝病的人,不宜饮酒。那么这将近半斤酒是谁喝了呢?第三,现场桌上确实只有一套餐具,但是我看了现场的碗橱,居然发现了一个碗、一个酒杯有问题。这个碗明显是用过没有洗的,还有油渍黏附。那个酒杯甚至还可以看到挂壁酒滴干涸以后的痕迹。”

“你是说有人在伪装现场?”黄支队问。

王小美点点头,说:“我觉得这个人应该有着很强烈的反侦查意识,他可能在和赵壮吃饭的时候投了毒。然后掩盖藏匿了他在现场的所有线索,把现场伪装成一个独自吃饭喝酒自杀的现场。同时,从我的工作经验来看,凡是采用投毒杀人的凶手,通常是对自己的体力不自信,一般都是孩子、妇女或老人。我觉得这可以作为一个犯罪分子的刻画内容。”

“熟人作案?”丁局长说,“那杀人动机可以判断出来吗?”

王小美摇摇头,说:“尸体死亡方式很简单,现场也被打扫过,所以无法进行现场重建,也无法进行犯罪行为分析。究竟为什么要用这种方式杀人,不太好判断动机。”

“毒鼠强是禁药,能不能从毒鼠强获取的途径找一找线索?”丁局长问。

“我们这里在十几年前,还是个毒鼠强制造、交易现象严重的地方。”黄支队说,“以前搞过一次统一行动,对毒鼠强进行了全面清缴。所以现在几乎看不到了,但是如果有藏匿在家的毒鼠强的话,因为毒鼠强性质稳定,现在拿出来还是可以害人的。这样,就没办法从获取途径来查了。”

丁局长是3年前从外地调过来的,对于这一情节自然不甚了解。

“那我们手上就没有一点点线索吗?”丁局长说,“没法查?”

话不多的刘柳主任再次开了口:“不,有线索。王小美在现场提取了那个脏碗和酒杯,我们从这里提取到了一个陌生男子的DNA。”

“太好了!”丁局长高兴地说,“有了这个,我们就好甄别犯罪分子了。不过,想用这个来排查嫌疑人却很难,毕竟全市有300万人口,没法查。”

黄支队凝思了一会儿,说:“出租屋附近的位置,是交通比较乱的地方,我记得两个月前交警部门为了治理那一块地方,加装了不少摄像头。不如我们请视频侦查的同事,对那一块的视频进行研判,看看有没有线索。”

丁局长点点头,说:“今晚大家都休息,给视频侦查部门一晚上的时间去分析研判,明天一早我要看结果。”

第二天一早,专案指挥部就移到了视频侦查指挥室。指挥室的一面墙上有数十台显示屏组成了一个大屏幕。大屏幕里正播放着一些并不是很清楚的视频。

“这是4月9日晚餐时间之前通往赵壮临时住所的必经之路的路口监控录像。”视频侦查指挥员说,“我们昨晚做了个初步统计,往赵壮临时住所方向过去的行人大约是100多个。”

做了简单的快进播放后,指挥员切换了一个画面,说:“这是从赵壮临时住所往回走的路口监控,考虑到犯罪嫌疑人有清扫现场的过程,所以时间设定在晚餐时间后一两个小时。”

“等等,等等。”黄支队要求指挥员点击了暂停,说,“直奔主题吧。对于这两个画面,有没有技术处理过?能不能确定有多少人在特定的时间过去,又在特定的时间回来?”

指挥员点了点头,说:“经过分析研判,有21个人符合条件。我们分别对这21个人进行了截图,并且经过清晰化处理。下面,我把这21张截图发给大家看。”

屏幕的中央,开始幻灯片似的播放着截图。

截图播放得很慢,在每张截图播放完后,大屏幕会再播放一次原始视频,这是黄支队特别要求的。因为他认为一个人的外形固然重要,但是行走步态也很重要。

在播放到第17张的时候,黄支队和王小美同时惊呼了一声。

这是一个穿着环卫工人橘黄色马甲的老人,头发花白,步履蹒跚。

“眼熟吗?”黄支队侧脸对王小美说。

王小美凝神思考,点了点头。

见到这一情景,指挥员迅速选择了反复播放键,视频里不断重复着老人走过摄像头,又走回摄像头的画面。

黄支队突然拍了下桌子,说:“老王头!”

“对!老王头!”王小美说。

丁局长一脸疑惑,说:“怎么?你们认识?什么人?”

“这个人就是第一个在凉亭公园发现血迹和女式高跟鞋的人。”黄支队说,“同时,他也是报警人。和他一起报警的是一个跳广场舞的大妈,据大妈说,她到现场的时候,正看见老王头在发呆,因为大妈没带手机,所以催促老王头报的警。我当时还在奇怪,一般人看到现场的情况,第一反应就是报警,这个老头发什么呆呢?”

“你们是在怀疑这个环卫工人?”丁局长说。

赵伟说:“那个老头老实巴交的,不会是杀人犯吧?”

王小美笑了笑,说:“杀人犯不会把这3个字刻在脑袋上,杀人犯也不是不能老实巴交。我同意黄支队的观点,这个老王头有嫌疑。首先我们说过,多种巧合碰在一起就不再是巧合了。第二,老王头的工作地点是城西,他和我们聊的时候说一般不离开这块地界儿,而他此时在城东出现,必然有一些原因。”

“虽然21个人没有看完,但我还是很怀疑这个老头。”黄支队说。

丁局长笑了笑:“没关系,别忘了我们有撒手锏——DNA证据。”

“那么,我们现在就传唤老王头,用重复报警经过为借口,等他来了取一下他的口腔擦拭物,做个DNA比对一下,什么都明了了。”

老实巴交的老王头骨子里是很狡猾的,但是再狡猾的狐狸也逃不过猎人的眼睛。在负隅顽抗了一个小时后,DNA结果摆在面前时,老王头终于崩溃了。

老王头出身贫寒,从小就是孤儿。他出生的时候,新中国刚刚成立不久,百废待兴。他就是在要饭中逐渐长大的。

改革开放以后,老王头做过一些小生意,赚过一些钱,但是在一次长途迁徙中,自己攒的存款全部被小偷偷了去。老王头恨得咬牙切齿。作为报复,老王头开始偷别人的东西,有几次差点被抓。于是他想出了一个办法,他找到一些游荡的少年,训练他们的盗窃能力,并且作为团伙首领,坐享其成。少年即便被抓,也很难追究刑事责任。而他分配均匀赃物,少年们一直没有把他供出来。

盗窃团伙的成员更新很快,老王头也逐渐老了。于是,他把团伙首领交给了自己的“徒弟”——赵壮。

赵壮继承了老王头的管理制度,把犯罪团伙逐渐扩大,并且定期上供给老王头。而老王头则去环卫局找了份工作,以环卫工人的身份做掩护,一来可以寻找方便下手的地点和目标,二来能掩护自己,甚至连团伙成员都不知道老王头这个真正的“无冕之王”的存在。

4月8日清晨,当老王头发现凉亭里的血迹时,就知道他的团伙出事了。虽然盗窃、抢夺无恶不作,但是杀人越货这种事情还是牵扯很大的。所以,老王头约见了赵壮,让赵壮除掉作案的毛俊,以免自己被牵连出来。毛俊是团伙里的骨干成员,但是在这种关系到犯罪团伙生死存亡的时刻,他们还是决定除掉毛俊。

4月9日,按照老王头的部署,赵壮袭击了毛俊,以为毛俊已死,便邀请老王头来他的出租屋小聚,顺便商讨下一步行动计划。

在赶往赵壮所在出租屋的路上,老王头看见了毛俊被救护车拉走。于是他开始忧心忡忡。毕竟毛俊有人命在身,如果他苏醒过来,一定会供出犯罪团伙的存在,一定会供出他们的“首领”赵壮。而在这个犯罪团伙中,唯一知道他的存在的,就是赵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