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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世陆之昀通常会用鞭刑来责罚陆朔熙的种种恶劣行径,但这一世的他,与沈沅有着约定,他不能再这样对儿子做。

  好在陆朔熙已经会认字了,他天资聪颖,三岁就能识得四书五经上的所有汉字,而廖哥儿今年八岁,却还没将字认个完全。

  其实陆朔熙的才智,要比尉迟靖强上数倍。

  陆之昀不得不承认,虽说他这个儿子的性情是难驯了些,但在培养他的过程中,因他领悟能力极快,他还是很省心的。

  但配上他这样暴戾不仁的性情,这种天资聪颖的材质就会变得很危险,也很可怕。

  思及此,陆之昀也忖出了责罚陆朔熙的方式。

  ——“世子顽劣不驯,伤及无辜生灵,回去后,罚抄三十卷经文。”

  ***

  入夜后,滇境的气温渐渐转凉。

  沈沅宿的拔步床厢却很是温暖,她听着枕边人均匀清浅的呼吸声,却丝毫都没有睡意。

  离开京师前,沈沅又与念空见了一面,亦得知了,前世在她死后,陆朔熙做的那些残暴不仁的祸事。

  沈沅难以相信,在自己眼前那么乖巧可爱的孩子,竟然会在登基后烹食妃嫔做肉羹,也难以想到皇宫檐角下悬着的那些灯笼,都是拔了人皮做的。

  一想到这处,沈沅便有些犯恶心。

  她怕会扰醒了陆之昀,便用纤手捂住了双唇。

  念空还说,陆朔熙未来的命数难以预见,他还请求她一定要将他教导好,不要再让他成为这人世间的祸害。

  沈沅觉得,自己和陆之昀却然对朔哥儿这个孩子亏欠太多。

  但陆之昀今日给他的惩戒也很公允,得让朔哥儿知道,他做错了。

  沈沅正专注地想着事情,男人宽阔且健硕的身躯也从身后覆了上来,陆之昀的体温渐渐将她缠裹,他指骨分明的大手也轻轻地覆了她隆起的肚子上。

  纵是她有了身子,也比此前丰腴了些,陆之昀的体量也比她强壮和高大了太多太多。

  更遑论一入滇境,他更是时常与江氏兄弟练武健体,甚至褪去了文臣的那身绯袍公服后,陆之昀干脆重操旧业,也命人新造了副铠甲,前阵子巡视边境就是金戈铁马,亲自上阵的。

  一个行伍出身的藩王,总能在军队中获得将领们的信众和爱戴,沈沅还听说,自陆之昀亲自巡视过边疆后,周遭那些环伺的小国也都收敛了许多,近来那处,也已许久都未发生过疆民被骚扰挑衅的事了。

  其实陆之昀如果不入内阁做文臣,做个将军,也定是武将中顶出色的。

  沈沅却还同从前一样,虽然不会再被心疾困扰,但或多或少,体质还是娇弱了些。

  尤其是同陆之昀一比,她便如扶风弱柳般,风一吹就要倒似的。

  沈沅正这般想着,陆之昀亦将她往怀里又拥了几分。

  他拥她的双臂结实虬劲,却丝毫都不会伤到她,克制小心,且极有分寸。

  沈沅的身子因而渐渐变软,等纤弱无依地缩在了他的怀里后,却听男人的声线倦意尚浓,嗓音低醇地问道:“怎么还不睡?”

第100章 甜甜日常(4) 捻了捻她软小的耳垂

  沈沅纤瘦的背脊, 紧紧地贴合着陆之昀宽阔健硕的胸膛,在这万籁俱寂之际,她亦能清晰地感受到男人强而有力的心跳声。

  寝殿的氛围, 静谧而温馨。

  陆之昀在外人的眼里, 或许是强势冷峻的镇南王, 但在私底下与沈沅相处时,他总是温柔且体贴的。

  约莫着旁人也想象不到,他对待妻子的态度竟会这般的温和。

  沈沅仍未有任何困意, 但适才心中陡然加剧的不安却渐渐消弭, 面上的忧色也褪了几分, 软声回道:“嗯, 是有些睡不下。”

  “有什么心事吗?”

  男人的声音在深夜里很显低沉,极富磁性。

  沈沅如实回道:“朔哥儿今日做的事,我已经知道了…那只海东青的伤势可有大碍?”

  陆之昀低声道:“没什么大碍,医师说了,伤好了后,也能同从前一样,照常飞。”

  他的嗓音不再透着倦哑, 语气也恢复了平素的沉定。

  但当沈沅提起了陆朔熙后, 她亦明显能够觉出, 陆之昀的声音不易察觉地严肃了些。

  沈沅想,前世陆之昀比她活得长,与陆朔熙相处的时间也比她多,等她去世后,这孩子就愈发顽劣,想必那时的陆之昀也很头疼。

  只朔哥儿这孩子,在她的面前向来是乖觉的。

  前世她隐隐发现了陆朔熙的性格有些小问题, 也督促了他几次,他每回都在她的面前承诺会好好改正,她也便放心了下来。

  她前世生朔哥儿时,与今世不同,那时的她或多或少有些难产的迹象,产后身子也亏空了不少。

  陆之昀为了让她能够好好地养身体,便一直让乳娘抚养着他,她同朔哥儿相处的时间,也不敌今世要多。

  思及此,沈沅不禁叹了口气,话音幽幽地道:“唉,好在朔哥儿还小,我们以后不能再让他像以前那样了……”

  话音甫落,沈沅却觉,男人环着她的双臂,正不易察觉地渐渐收拢,将她拥得又严实了几分。

  她亦能明显觉出,陆之昀在听罢这话后,身体也是明显一僵。

  沈沅忽地反应了过来。

  这才意识到,自己真的是说错了话。

  她连眨了数下的眼皮,故作镇定道:“季卿…我有些倦了,便先睡下了,我们明日再聊。”

  陆之昀却将两指并拢,眸色深沉地看着怀中的美人儿,捻了捻她软小的耳垂。

  沈沅阖上了眼眸,佯装睡下。

  “以前?”

  陆之昀低声问罢,又道:“以前,是什么意思。”

  沈沅虽闭着眼睛,却仍能觉出,陆之昀已然撑起了身子,也正在观察着她的神情。

  她的心跳加快了许多,却依旧装着一副淡然的模样,回道:“就是…他几个月大时,就用手将雀鸟砸死的那次……”

  “这么大点儿的孩子,就做出这般暴虐的行径,多可怕啊……”

  说罢,沈沅能明显觉出,陆之昀应是放松了不少。

  “嗯,睡罢,我已经罚了他抄经文了。”

  沈沅颔首后,虽阖上了眼眸,可心脏却仍在怦怦地跳着。

  陆之昀复又缄默地看了沈沅半晌,终是低首吻了吻她柔顺的乌发。

  ***

  三日后,华阳殿。

  晨鸟啾鸣,天朗气清。

  廖哥儿刚一起身,便瞧见陆朔熙已然端坐在案,衣发皆一丝不苟,正挺着小身子板,在书案前朝着经文。

  陆朔熙的神情有些严肃。

  廖哥儿觉得,堂弟现在的神情很像他的五叔。

  堂弟虽然没有五叔那么令他害怕,但这么小的他,竟是做出了这样一副的神情,还是让廖哥儿觉得又些不寒而栗。

  廖哥儿边揉着惺忪的睡眼,边问道:“朔哥儿,你还抄经呢?”

  陆朔熙回道:“嗯。”

  廖哥儿面上显露了惊异:“你昨夜…难道一晚都未睡?”

  立侍在一侧的乳母答道:“世子昨夜在您睡下后不久,也睡下了,只是一起来,就开始抄经文了。”

  “哦。”

  廖哥儿回罢,想起在陆朔熙刚刚出世的那年,他也曾担忧过沈沅这个婶母待他的态度会不敌从前。

  担忧归担忧,却也知道,如果沈沅真的更偏爱亲子一些,也是无可厚非。

  几年过去了,沈沅对他同陆朔熙的态度是一样的,她不偏不倚,一并将他视若自己亲生的儿子。

  廖哥儿也悄悄地,将沈沅当成了自己的母亲。

  五叔陆之昀亦是如此。

  他对谁都是那副严厉冷肃的模样。

  朔哥儿这个弟弟性情虽然暴戾了些,却也没欺负过他,两个人宿在一间寝殿时,相处得也很融洽。

  不经时,惠竹来了华阳殿一趟,唤了两个孩子一并去沈沅的寝殿用早膳。

  陆朔熙听罢,只面无表情地撂下了手中的狼毫笔。

  而廖哥儿胖乎乎的小脸上,却显露了几分惧色,他软声问向惠竹,道:“惠竹姑姑,我五…镇南王殿下会一起用吗?”

  惠竹笑意温柔地回道:“殿下已经去军营了,只有长公主殿下在。”

  廖哥儿这才松了口气。

  两个孩子到了沈沅的寝殿时,八仙桌上已经摆满了各式各样丰盛的淮扬点心。

  廖哥儿和朔哥儿都随了沈沅的口味,喜食淮扬菜,这一桌子的珍馐都是那年陆之昀带着沈沅回扬州探亲时,请回京师的厨子做的。

  两个男孩的面前都摆着碗儿甜蜜的桂花糖藕粥,食碟里也摆着五丁包、鸡丝卷子、蟹黄汤包等淮扬名点。

  两个孩子最喜欢吃的,是黄桥烧饼,内馅是用松子仁和胡桃仁剁碎了制成的,混着冰糖碎和熟猪油,口感香甜可口,外皮酥脆。

  这么大点儿的男孩最是喜欢吃这种点心,但沈沅怕吃多了,他们的牙齿会生蛀虫,便只让廖哥儿和朔哥儿每人最多吃两块。

  孩子们吃得都算开心,廖哥儿吃到了喜吃的食物,面上显露了餍足。

  朔哥儿肉嘟嘟的脸上,却显露了与年岁不符的淡淡阴郁。

  等他吃完了沈沅夹给他的那个五丁包后,便道:“孩儿还要抄经,便先回去了。”

  沈沅却唤住了他,柔声道:“你和廖哥儿都等会儿再走,我有礼物要送给你们俩个。”

  听罢这话,廖哥儿的小脸儿上即刻就显露了兴奋之色。

  朔哥儿的神情也多了些好奇。

  沈沅已然唤婢子将要送给两个孩子的礼物引进了殿中

  却见,沈沅要送予廖哥儿的,是他一直都想要的白羽鹦鹉,这只鹦鹉一直被驯兽师豢养着,已经会说好几句话了。

  廖哥儿教了它几句,它便一直廖哥儿、廖哥儿的唤着,逗得内殿里的婢子都笑出了声来。

  而送给朔熙的,却是一只毛绒绒的松狮小犬。

  却见它鼻眼都皱成了一团,有着松狮犬独有的愁苦表情,却因着身形胖乎乎的,显得格外的憨态可鞠。

  等它长大后,毛色会变得更深。

  婢子将怀中的松狮幼崽放在了地上后,它立即便迈着四只小短腿,哒哒哒地跑到了朔哥儿的面前。

  朔哥儿垂首看向它时,沈沅语气温柔地问道:“朔哥儿,你喜欢它吗?”

  朔哥儿到底还是个小孩子,眼睛就没离开过这只松狮犬,点头回道:“喜欢。”

  沈沅暗觉,她在像朔哥儿这么大时,最想要的,就是只玩宠了。

  但舅母罗氏却对猫毛狗毛过敏,不仅不准她来养,也不许其余的姨娘豢养玩宠。

  如今能让朔哥儿实现自己当年的心愿,沈沅的心中倍感欣慰。

  “不过,朔哥儿在收下这个礼物前,能不能答应娘一个要求?”

  朔哥儿扬起小脸儿,看向了沈沅,不解地问道:“什么条件啊?”

  沈沅却用纤手抚了抚自己隆起的肚子,回道:“松狮犬与其他的犬类不同,如果不耐心地豢养它,它很难会与主人亲近。有时它还会很顽劣,惹你生气。朔哥儿,你若想豢养它,让它成为信任你的玩伴,在同它相处的过程中,一定要耐心些,千万不能对它动粗。”

  动粗这两个字,语气稍重了些。

  沈沅瞧着儿子的脸蛋上显露了迟疑和懵然,又添了句:“朔哥儿,当初你还在我的肚子里时,经常会用小胳膊腿闹我,可是因为你是我珍爱的孩子,所以娘对你也很有耐心,将你辛辛苦苦地生了下来。你若真的喜欢它,就要尝试着将它当成自己的孩子来对待,就算它顽劣了些,也要温柔地待它。”

  “朔哥儿,你能答应娘吗?如果不能,我这就差人将它送回原先的地界去。”

  朔哥儿看着向它摇尾乞怜的松狮犬,还是忍不住蹲身,摸了摸它毛绒绒的脑袋。

  半晌后,终是奶声奶气地道了句:“能!我能待它好!”

  ***

  日暮时分,陆之昀已卸甲从军营折返回府。

  行至王府花园处时,便听见了几声奶声奶气的犬吠之音,他蹙着眉宇,循声看去,见陆朔熙正在同一只松狮幼崽嬉闹玩耍。

  陆之昀走到了儿子身前,沉声问道:“你从哪儿弄来的这只犬?”

  陆朔熙微微挑了挑眉,稚嫩声音竟带了些许的得意:“是我母妃送给我的。”

  “你母妃送给你的?”

  陆朔熙将松狮犬抱进了怀里,奶声奶气地回道:“对啊,母妃送你的是一只蠢鸟。送我的,是能长成雄壮猎犬的松狮犬。我的松狮犬,可比你的海东青要强多了。”

  陆之昀:“……”

第101章 甜甜日常(5) “想我了吗?”

  镇南王府建在有着春城之称的昆明, 滇境刚入冬时,沈沅平安地生下了一女,整个生产的过程也没什么波折。

  产女的那日, 陆之昀在洱海卫的军营视阅, 而沈沅则在偏殿的罗汉床处, 边同陆蓉聊叙着家常,边给肚子里未知性别的孩子织着小帽小衣。

  沈沅发动的日子要比医师预期的日子早了好几日,身为王府右长史的江丰立即就派人将她即将就要生产的消息快马加鞭地禀到了军营的那处。

  洱海卫的军营离镇南王府尚有段距离, 且云南府这地界, 本就比京师大了二十几倍, 除却洱海卫, 滇境还有左卫、右卫、后卫、临安卫、大理卫等几十余个军营卫所。(1)

  陆之昀却在女儿未出世前,就及时地赶回了王府。

  沈沅生这胎时,比生朔哥儿时还要顺遂,但她身子到底娇弱了些,孩子出世后,还是昏睡了数个时辰。

  等沈沅清醒后,额前已经被惠竹绑上了绣着福禄纹样的抹额, 她挣扎着想要坐起身时, 是陆之昀将她扶起来的。

  男人一直坐姿挺拔地坐在拔步床侧的圆凳上, 去军营视阅的那身赤色拽撒还未换下来,陆之昀的眉眼本就生得高鹜深邃,再穿上纹饰如此鸷狞的衣物,整个人的气场略显凌厉。

  但当他对待身娇体弱的妻子时,却格外的小心和珍护。

  沈沅靠着软枕坐定后,想着朔哥儿的名字既是她自己取的,那女儿的名字, 就应当让陆之昀来取。

  “季卿,我们女儿的名字,你来取吧。”

  沈沅温柔地说着,亦从乳娘的怀里接过了温香软小的女儿,眼带笑意地凝睇着她的眉眼。

  陆之昀缄默地看着母女二人,待静忖了片刻后,方才嗓音低沉地开口道:“你既喜欢蝴蝶,就叫她慕蝶吧。”

  “慕蝶。”

  沈沅念了遍陆之昀为女儿起的名讳。

  这名字倒是蛮好听的。

  只是,怎么变成她喜欢蝴蝶了?

  难道不是陆之昀对蝴蝶这种生物有偏好吗?她这才依着他的喜欢,常戴蝴蝶颤簪,领缘、马面裙的裙边处的绣样,也都以蝴蝶为主。

  沈沅将怀中的女儿递给陆之昀抱着后,倒也没过多地询问男人缘由。

  想起这一世,在还未京师沈家之前,沈沅见唐府那些宝蓝色的蝴蝶格外的灵动美丽,便提笔绘了几个花样,等在乘船去京师的路上,闲来无事,便在两方白帕上绣了两只,打发打发时间。

  她第一次试探陆之昀对她的态度时,便是用了其中的一方蝴蝶软帕。

  第二次试探时,也是将蝴蝶软帕故意落在了公府荣晏堂的圈椅上。

  莫非,陆之昀便是因为这个缘由,才认为她喜欢蝴蝶?

  可之前她分明问过他的,陆之昀自己也说过,他是喜欢蝴蝶的。

  好在慕蝶这个名字,取得很好听。

  沈沅决意不再思忖那么多。

  她只希望,她和陆之昀的这只小蝴蝶能够平安地长大,一定要健健康康的,不要像她的身体这般柔弱。

  ***

  沈沅出月后,身体也完全休整过来时,已是初春。

  她听闻高鹤洲成为内阁首辅后,手头上的政务一下子就变得繁冗了不少,尉迟靖的性情毕竟比先前的幼帝要强势许多,也是个多疑善断的冷酷帝王。

  是以,等高鹤洲做了宰辅时,既达不到陆之昀在位时的权势和地位,做决策时难免也会被束些手脚,既劳心又劳力。

  这倒也不是因为高鹤洲能力不足。

  而是因为,陆之昀做首辅时,祈朝各方面的朝局已然稳固,且他的身份毕竟是外戚,皇帝年岁还小,诸多条件加在一处,便使他的权势能够凌驾于六部之上,可谓权倾朝野。

  但高鹤洲面对的局势就全然不同了,新帝的朝廷中,还有从燕国来的旧臣,皇帝对这些大臣的态度也难免会更亲厚些。

  沈沅听闻,唐禹霖进了礼部,做了正三品的侍郎。

  唐文彬从扬州来信时,对他这位长子的顺遂仕途格外的满意,就是唐禹霖的婚事一直没个下落。

  都言先成家,再立业。

  唐禹霖的婚事一直是舅舅惦念的事。

  高夫人也往云南寄了封信,信上说,高鹤洲屡次想称病请辞,大不了就做个富贵闲人。

  高夫人却劝他,为了儿女的婚事,也得在任上再做几年。

  高鹤洲忖了一番,年轻时再怎么放荡不羁,人近中年,最先考虑的,也自然是他那几个儿女,便也没再同高夫人提出过致仕之事。

  虽说内阁首辅的权势不敌从前,但高鹤洲在朝中的地位也是极有威望的,再加上他后面的背景还有个广宁侯府。

  故而,高鹤洲的几个儿子,包括庶子,也都获得了入国子监治学的机会。

  留远侯杜家那处的消息,沈沅也略知个一二。

  尉迟靖已经登基近半年了,后宫的后位却一直空悬着,也并未纳任何妃嫔,却也得到了留远侯府杜家和与杜家亲厚的文臣世家的支持。

  蓁蓁寄予沈沅的信上说,她已经同意了杜家人的请求,还有尉迟靖一二再,再而三的央求,即将入宫为后。

  她在信里并未明说,但沈沅还是隐约猜出,留远侯和卫氏也定是在皇帝和蓁蓁的关系中搀和了不少。

  这对夫妇,骨子里的虚荣和趋炎附势,到底是难改的。

  沈沅知道蓁蓁是喜欢尉迟靖的,只是有些担心她在后宫该如何自处,但这半年的时日中,她也在京中同杜家磨合了许久。

  卫氏身为她的亲生母亲,也总会将京中世家背后那些隐晦的规则告诉蓁蓁。

  杜家就算念着对蓁蓁的愧疚,也能成为她在京中强大的母族靠山。

  ***

  盛春时节,惠风和畅。

  沈沅如今,也早已从首辅夫人的身份转变了过来。

  她现在的身份,到底同从前不同,若只是陆之昀的妻子,镇南王的王妃,那做起事来,还是会受些限制。

  但她长公主的身份,却代表着皇家。

  身为皇室子孙,自当为祈朝出力。

  云南府在几十年前,境内的汉人还不是很多,书院的数目只寥寥几所,近年来书院的数目虽有增多,但是州学和府学却仍未兴办,不敌大祈其余布政使司。

  沈沅的身子恢复过来后,便同藩地的提学官,去了滇境那几家有名的官办书院,也接触了这些书院的掌院,还帮陆之昀留意了些优秀的生员。

  前阵子去了五华书院、象山书院、榕城书院和龙吟书院,今日则来了石屏的玉屏书院。(2)

  滇境逢春时,各地的风景灵秀动人。

  虽说昆明四季如春,但在白日时,天气总归还是有些阴寒。

  玉屏书院的杨掌院对沈沅恭敬道:“书院的夫子多从《四书》中择选经文,还会教生员五言律诗,玉屏书院中的童生们,会掌六韵即可。”

  沈沅颔首,柔声回道:“嗯,史书也不要落下,《春秋》、《左传》、《公羊》、《谷梁》里的内容,也可让夫子教授于生员们。”

  杨掌院赞许似的点了点头,刚要接着同长公主殿下说话,却听见长窗外,竟是传出了喧闹声。

  旋即,便是利刃出鞘的森寒之音。

  镇南王府的侍从呵声道:“都退后!胆敢透过明瓦窥伺长公主殿下者,格杀勿论!”

  沈沅不禁颦起了眉目,不解地问向杨掌院:“外面发生了什么事?生员们这时不该在听夫子讲经义吗?”

  杨掌院的面上显露了几分难色,无奈地回道:“回长公主殿下,这些生员都是滇境的本土人,没去过别的地界,也没怎么见过世面。得知…得知长公主殿下至此,自是想看看,何谓天家风采……”

  听罢这话,沈沅的眉目稍舒,回道:“那我也不在此多扰了。”

  “恭送长公主殿下。”

  等沈沅出了这间寮室后,却见虽有侍从拦着,可那些少年书生们就算被泛着银光的长刀阻拦着,却仍不肯离开这处地界。

  而沈沅,则身着一袭妆花罗的交领短袄,外罩纹绣着蝶栖芙蓉的孔雀蓝比甲,身下是袭芽白色的马面裙。

  虽不是顶华贵的鞠衣,但却更能衬出美人温柔娴静的古典气质,沈沅那双秀如芝兰的眉眼,也透着带着智性的书卷气。

  肤白胜雪,云鬟如雾,气质独特,偶尔流露的神情,也蕴着淡淡的慵恹。

  这样的气质总归比寻常的少女要成熟些,刚过双十年华的美丽妇人,其实最是这些少年书生们的梦中情人了。

  等杨掌院随后而出后,不禁用袖角拭了拭额边的冷汗。

  都说镇南王极其宠爱长公主殿下,甚至有些惧内,这长公主殿下身份尊贵,又是才貌双全的大美人。

  从遥远的京师来了这处,总归会让这些毛头小子们心向往之的。

  因着听见了别的书院的传闻,所以杨掌院也曾明令禁止,不许任何生员窥伺长公主的相貌。

  却没成想,这些毛头小子们,哪怕不要命了,也要来此,一睹长公主殿下的芳颜。

  ***

  玄武殿。

  陆之昀在与臣子议完事后,江丰便将近来各个书院中发生的事都一五一十地禀给了他。

  甚至还网罗了数首那些书生们,写给沈沅的情诗,虽然内容很隐晦,但是个有脑子的,都能知道他们写的人到底是谁。

  等江丰将那一沓子的帛纸放在了桌案后。

  却见陆之昀额前的珠旒左右微碰了几下,薄冷的凤目中,沁着的寒意更甚。

  “念。”

  陆之昀沉声命罢,江丰就随意地拿出了一页帛纸,略扫了眼后,便无奈道:“王爷…这…这比唐家大表哥的信还要酸呐,属下真的念不下去了。”

  陆之昀横眉睨了江丰一眼。

  江丰又道:“一封比一封酸……”

  正此时,舍人恰时将匠人刚打好的一把双月画戟呈了上来。

  这双月画戟,又叫方天画戟,是一种杀伤力极强的兵器,一般的武将都用不得此种兵器,很考验用者的身体素质。

  却见那舍人虽然也是个身强体壮的,却明显有些拿不住这把玄铁打的长戟。

  陆之昀伸出右手时,却很轻松地将它接过,没费任何的力气。

  边境有小国寻衅滋事,且这事愈演愈烈,陆之昀决意率军亲自去一趟,灭灭那小国的气焰。

  江丰觉着,许是因为陆之昀的心中本就生着闷气,那画戟的尖端也溢着股凶煞的戾气。

  一时间,整个玄武大殿的气氛变得压迫,且充斥着即将杀戮的森意。

  陆之昀穿着庄重的黯色章服,气场强势阴沉,虽未发一言,江丰的心中却有了数。

  他且得在王爷回府之前,将外面那些书生的事都给解决。

  说到底,长公主在京中就是如此,虽然都已经嫁人了,却仍是会被旁的男人肖想。

  ***

  五日后,陆之昀得胜归来。

  沈沅恰时从梅花书院处归府,甫一进了内殿,便见陆之昀也回来了。

  男人穿着墨色的缎料寝衣,应当是刚沐浴完,等往她的方向走过来时,沈沅还能清晰地感受到他身上清冽的皂荚香,陆之昀的体温也比平常高了些。

  沈沅其实一直都很想知道,青年时的陆之昀到底是什么样的,眼下的他,应当就有些他年轻时的气质。

  是武将都带着的淡淡戾气,和不怒自威的压迫感。

  沈沅还未来得及同他开口讲话,陆之昀不由分说地,便用结实的长臂圈住了她的腰肢,原本薄凉的唇在覆上她的唇瓣时,也比平素温热了些。

  他在她的唇瓣处厮磨了一番,哑声问道:“想我了吗?”

  问罢,却又没给沈沅任何回话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