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知道的浪漫》


发表于:小说选刊2008

  我对于浪漫的恐惧始于童年时代。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我一听到浪漫这个词就会小腿抽筋、胃部痉挛,这都要感谢了不起的琼瑶阿姨。那时候我刚上小学三年级,每天晚上都要为了黄金时段的电视节目和家里人扯皮。我很想看一部女主角画得很漂亮的动画片,而由我妈、我姑、我姐组成的妇联却执意要看一部琼瑶阿姨的连续剧。而最后的结果往往是正不压邪,受到排挤的总是可怜的我。

  直到现在,我都能够很清晰地记得那时候的场面。该剧的女主角——也许叫雪颗,也许叫雪块,也许叫雪球,姑且认定她叫雪球吧——与剧中一干痴男怨女终日哭得声嘶力竭,比夏日的鸣蝉还要让人心烦。我妈、我姑、我姐紧紧地挤在沙发上,一人手执一方手帕,通红的眼圈紧盯着荧光屏,时不时使唤我:“飞飞,去给我把手帕拧一把。”我正坐在小板凳上,出神地怀想我的动画片,怀想那个穿得很凉快的女主角和她漂亮的长腿,听到此言极不乐意,迫于我妈的淫威,只好磨磨蹭噌地站起来,接过三张仿佛从泡菜坛子里捞出来的手帕。一股海水的气息冲入我的鼻孔,使我忍不住嘟哝了一句:“女人啊,真是……”这句话的结果是灾难性的。我妈霍然暴起,咬牙切齿:“小兔崽子你说什么呐!”我姑双眼放出珈玛射线,瞪得我汗毛倒竖、两腿发软。我姐,仅仅比我大一岁的姐,充满鄙夷地看了我一眼,说出了那句我终身难忘的诤言:“小孩子家,懂个屁……”

  这句话令我大受刺激。我胡乱搓了几把手帕,搬着板凳坐到了院子里。太阳落山未久,地面还有残留的热力。去年搭的葡萄架上,还未成熟的青涩果实在微风里轻轻摇摆。几只麻雀飞到我身边,跳了几跳,又机警地飞走了。后来月亮慢慢升了起来,漆黑的天幕之上也渐渐有了些许闪烁不定的星光。我嗅着夜风送来的稻田清香,脑海里始终响着我姐的话:“小孩子家,懂个屁……”我姐仅比我大一岁,其时尚未开始发育,容颜稚嫩、胸部平坦,正是人们嘴里所说的黄毛丫头。如此黄毛丫头,公然义正词严地指斥我“小孩子家,懂个屁”,真是让人难以接受。我那会儿年轻,也没有浪漫这个概念,只是觉得该“雪球”动辄哭哭啼啼,愁肠百结,其言行举止无一处不透出虚假和扭捏,让我有无法抑制的恶心感觉。按照我姐的说法,我是个小孩子家,故而“不懂”。我在心里暗暗想道,要我像她们那样陪着“雪球”一块凄凄惨惨戚戚,我还是永远不懂的好——浪漫或许是个好东西,但为此得内伤,以我的价值观看来不大值得。

  随着剧情不断深入,手帕的面积越来越大,后来换成了浴巾,我的工作量也不断增大。我一面费力地在水龙头下拧着盐分极重的手帕或浴巾,一面在心里发出最为恶毒的诅咒:“‘雪球’啊‘雪球’,你不是被人砍死就是自己把自己捅死、吊死、淹死……”如是诅咒数日,全剧接近尾声。上天怜我用心至诚,居然大显神通,在最后一集里安排了“雪球”以剪刀捅自己的腹部。在我看来,这几乎是全剧唯一的一个亮点,倘若不是怕挨打,我便要跳将起来,狂歌一曲。而我妈、我姑、我姐则神情呆滞、目光黯然,泪水噼里啪啦地打在地上,令我禁不住突发奇想:倘若电视台每天都放琼瑶阿姨的东西,若干年后,我家就会留下一个水滴石穿的动人故事了。

  我畅快地遐想着,等待着垂死挣扎的“雪球”最终变成一具挺尸,正在这关键的时刻,电视信号居然出了故障,屏幕上的“雪球”变成了一大片雪花。这时候我比我妈她们还要着急,上窜下跳地检查线路,还爬到屋顶上去看是不是卫星天线被鸟撞歪了,令三个女人感动莫名,夸奖说:“这个孩子终于懂了点事了!”我折腾了一通,也没有能够把信号搞出来,这部电视剧的结局也就成了悬案,不过我还是固执地坚信该“雪球”已经一命呜呼,作为我对这个世界的最后的一点信念。后来我和一个姑娘聊起这桩往事,该姑娘神情肃穆地说:“告诉你一个不幸的消息,那位女主角最后被救活了……”我登时如泄气的皮球一般一蹶不振,感到世界上已经没有公理存在了。

  我小的时候,知道我在害怕一样东西,但是并不能够给它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后来我终于领悟了,我所害怕的东西就叫做浪漫。后来有人问我:“你干吗那么害怕浪漫哪?浪漫招你惹你了?”我仔细想想,我对于浪漫的反感确实理由不充分。我可以说,许多年前,有一个叫做琼瑶的女人编造了一个叫做雪球的女人,这两个浪漫的女人联手霸占了我家的电视机,使我的童年生活陷入了一片黑暗之中。我可以说,我天性浪漫的老姐,在她月经初潮都还没有到来的时候就开始对我的情商横加指责,给我幼小的心灵造成了难以抚平的创伤。但是这些理由看起来都很可笑,也并不具备说服力。但是不管怎么说,事实是这样的,我在三个浪漫得一塌糊涂的女人中茁壮成长,最后变成了一个丝毫也不浪漫的人。这也是我的家族教育的一大失败。我妈和我爸谈恋爱的时候每天要写三封情书,到了我谈恋爱的时候她还在村里开办情书速成培训班;我姑为了追求我姑父,竟然把自己用了二十年的名字改成了红豆——我姑父叫南国,这些都是我光辉的榜样。可惜我太不争气,败坏门风,真是个孽子。

  我坐在星光下感慨的时候,不过九岁而已,我姐也只有十岁。但是她就可以狐假虎威地在大人面前数落我的不是。这让我无比地愤怒和失落,最后慢慢演变成了一种强烈的逆反心理。意思就是说,从此以后,我开始排斥一切与浪漫有关的情节,反感一切形式的浪漫。等到我长大以后,我开始感觉到了浪漫的必要,但是用我第一个女朋友分手时的话说,我已经朽木不可雕也。

  我和我第一个女朋友分手的经过是这样的。那时候恰逢她老人家了不起的生日,我想了想,鉴于她的身份特殊,我似乎应当送她一件礼物。那一年的夏天闷热的让人窒息,我们刚经过军训,一个个晒得像食人部落的生番。为了培养我们吃苦耐劳的精神,军训基地在三十天内只安排我们洗了三次澡,意思大约是说不脏就不能算革命,如此磨练的结果是绝大多数人都磨出了一身革命的痱子。由于军训期间禁止任何形式的男女关系,我只是趁着连队间拔河的乱哄哄的时候,找到她聊了几句。她怒气冲冲地说,洗不成澡,她长了一背的痱子。而学校买的痱子粉效果实在太差,除了刺激蚊子的食欲之外没有别的作用。后来河拔完了,我们就匆匆归队了。

  好容易熬到军训结束,我恍悟第二天就是她的生日。我们知道,男女之间的久别重逢通常是十分美好的,假如有一件浪漫的礼物作点缀就会更加美好了。可惜我当时完全不明白这个道理。

  那一天晚上夜色如水,整个航院的受虐群体都如猛虎下山一般倾巢而出,在学院路上横行无忌。我和她一起吃了顿饭,把军训三十天的种种怨愤都发泄到了这顿饭上,因而心情颇为愉快。随后我想起了我给她买的礼物,就把它拿了出来:一大罐名牌痱子粉。

  我说不清楚我的第一任女朋友在收到我这件不平凡的礼物的时候的表情究竟是哭还是笑。不过我看到她的嘴一直撅到了天花板上,两条眉毛拧在一起打了个水手结。此后的整个晚上她都一言不发,比曹营里的徐庶更为深沉。没过几天她就提出和我分手,理由如下:“从来没见过你这样的木头!”她斩钉截铁地下了结论,那就是我这样的木头一辈子都不能理解浪漫是怎么一回事儿,和一个不懂浪漫的人呆在一起不单没什么乐趣,还非常丢脸。我虽然不同意这种观点,但是看来我已经没办法说服她了。所以我同意了她的要求。

  后来我才知道,那罐痱子粉让她在姑娘们中名誉扫地。每天都会有人挤眉弄眼地对她说:“哎哟!阿戴是个多么懂得体贴的男人啊!瞧瞧这罐痱子粉,还是名牌哦!”那罐害得她丢尽了脸的痱子粉被扔到了垃圾堆里,后来被不明真相的耗子们当作五香粉吃了个精光,很快那栋楼的耗子都食物中毒死光了。一直到现在,我想起那次分手还忍不住耿耿于怀,为了那罐痱子粉而心痛。那的确是一罐价值不菲的名牌呐。虽然最后起到了灭鼠的妙用,客观上为改善北京城的环境做出了贡献,我还是一点也不开心。

  后来我一个哥们好好地教育了我一顿。此人在中学时代被称为平衡之王,原因是能同时踏稳若干只船。该平衡之王见我分手后心绪不佳,拉我出去喝酒,顺道给我讲解了一下所谓浪漫是什么。

  平衡之王说,其实女人要的浪漫并不是很困难,只要你把握住恰当的时机,很容易搞定。比方说每年有五个非过不可的重要日子:情人节、妇女节、圣诞节、元旦节以及对方的生日。哪怕你整个一年表现不佳都没什么关系,但是必须要把握住这五个日子。

  平衡之王说,痱子粉这种东西,买给她不是不行,但是绝对不能当作礼物。礼物应当送什么?应当选择那些有浪漫色彩的。比如说玫瑰花,比如说首饰,比如说名牌香水,比如说手表。以他自己为例,历史上送出去的礼物包括价值近千元的紫水晶项链、六百块钱一小瓶的香奈儿香水,甚至包括送过一部手机。即使没钱送那些贵重的,至少也应该是玫瑰花啦,小首饰啦,音乐盒啦之类有点情调的。

  平衡之王说,你可以在一年中和女朋友吵吵闹闹,但是在那关键的五天里无论如何一定要服服帖帖,令行禁止,说上一大堆甜言蜜语,这样就算差不多了。吃一堑长一智,阿戴,重头再来!

  平衡之王说的那些,我都记住了,可惜后来始终没有照他的话去实践。在得内伤的恐惧中,记住的东西我又忘掉了。

  我九岁的时候,我姐对我说:“小孩子家,懂个屁……”我十九岁的时候,我的第一任女友对我说:“你根本不懂得浪漫是个什么东西。”我姐用的是感叹句,我前任女友用的是陈述句;我姐没有明示,我前任女友则说得清清楚楚。但是无论是谁,都在表达同一个意思,那就是我是个注定与浪漫无关的人。对于她们说的话,我无从反驳。许多年前,当我第一次被我老姐羞辱的时候,我就得出了与她们相同的结论。唯一不同的是,她们以为这样很不好,我却没有发现这样有什么不对。

  现在得出这个结论的人还有叮叮。她几乎每天都要在我面前长吁短叹:“我说兄弟,你什么时候才能浪漫一把,也给我长长脸……”我的回答千篇一律:“等到下一次哈雷彗星回来的时候。”

  叮叮对我的不满体现在许多方面。比方说,她把自己的玉照精心修剪到大小适宜,想要叫我放到钱包里,以便表达我对她的忠贞爱情,但是剪好之后才发现我根本就不用钱包。她送给我的那个号称真皮的钱包,被我带回家去吹嘘一通,结果拉在家里忘记带过来了。我对于钱包的看法是:这玩意儿忒麻烦。付账的时候要先掏钱包,然后再打开钱包,最后才能掏钱,足足需要三个工序,远不如直接在兜里装钱来的方便。所以我的兜里总是塞满了零钞、钢镚、饭卡之类五花八门的东西,走路的时候一不小心就会蹦出个什么。不过即使我用了钱包,我也决不肯把叮叮的照片放进去——每天都见着面呢,放它干吗。当然如果一定要放的话,我情愿放李嘉欣的或者是藤原纪香的,她们长的都比叮叮漂亮,身材也好。这番话把叮叮气得头发根根直立起来,当即一记下劈向我攻来——她上学期刚选修了跆拳道,已经形成了条件反射。由于身高方面的显著差距,这一记动作标准的下劈没有踢到我的肩膀,却分毫不差地落在了我的胃上,导致我连续两天什么东西都吃不进去,险些一命呜呼。

  又比如,她不知道跟何方闲人学会了用线和小石子编手链,费了一周的时间,给我编了一根出来,上面五花八门地缀着一些五彩斑斓的小石头,据说还可以用来避邪。那根手链我勉强戴了几天,最后觉得太丢脸了,于是找颜料涂红了手腕,骗她说是皮肤过敏,从此就不肯再戴了。我总觉得一个大老爷们在手上缠这些花里胡哨的玩意儿显得不伦不类,容易让人误会我是个玻璃。我脸皮虽然很厚,但是决不愿意和玻璃扯上什么关系。至于说到避邪,我也并不相信这个。我本命年的时候,我姥姥特地跑到庙里给我求了一枚护身符,说是高僧开过光,可以驱妖去邪云云。这枚护身符被我戴了一个月,很快到了村里的电子游戏室老板手中,代价是一大把游戏币。高僧尚且不入我法眼,况乎毫无道行的叮叮。当然后来我也为此付出了代价。有一天我一时疏忽,当着叮叮的面洗手,结果把颜料洗掉了。叮叮二话不说,一脚侧踢踹到我的胳膊肘上,两个人都痛到了骨头里。

  按照叮叮的说法,我这个王八蛋前世欠扁,所以需要有那么一个人来好好敲打敲打,她和我在一起正是为了顺天而动,为民除害。而在我看来,我受到的敲打已经足够多了。以我姐为例,从我九岁那年开始敲打我,一直到现在还不放过我。而我也是活该倒霉,鬼迷心窍地选择了航院,和我姐在北京城撞了个正着。那时候我被高考弄得焦头烂额,只求能找到一所不错的大学混进去就算万幸了。等到填报完志愿,头脑略微清醒了一点,立刻发现了这个严重的问题。一年前,当我姐考到广院去的时候,我在家里差点沐浴焚香,眼下我却自己羊入虎口,真是自作孽不可活也。事实证明,我姐对于我的自寻死路显得开心之极,因为终于又有人可以任她蹂躏了。我在航院呆了三年,几乎每周都要忍受我老姐的唧唧歪歪。一直到后来她被她浪漫无比的男朋友无情地抛弃了,她才终于放过了我。而从那个时刻起,我和我姐的地位就互易了。我姐开始停止敲打我并且转而接受我的敲打。

  我姐对我的敲打和叮叮的敲打颇有不同。叮叮之所以敲打我,好歹还算是为了我好,想要我在姑娘们心中的形象稍微光辉一点。我姐却仿佛与我不共戴天一般,一说到我就是这种口气:“得了吧小孩,你懂什么。”这句话和她年轻时候说的略有不同,那时候她说的是“你懂个屁”。现在她老人家长大了,成熟了,开始装淑女了,就不再说脏话了。但是不管怎么样,中心意思都是不会变的,我在她心目中还是十多年前那个愁眉苦脸地坐在板凳上,随时待命搓手帕的小屁孩。

  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有一个怪癖。每当电视屏幕上出现与琼瑶阿姨有关的东西时,我的双手便会神经质地合在一起,不停搓呀搓呀。到后来凡有琼瑶阿姨的连续剧的时候,我们宿舍的一班混蛋就会把盆子、肥皂、脏衣服准备好,霸住电视不许换台,一待我开始发作就把衣服塞到我的手里,还理直气壮地说这是在爱护我,理由是“你这样干搓容易把皮搓掉”。所以倘若我不勤勤恳恳地洗完衣服并且对他们感恩戴德的话,我就成了狼心狗肺之徒、狗咬吕洞宾之辈。这都是拜我妈、我姑、我姐所赐。现在我妈和我姑都不在身边,只有我姐和我一样在北京念书,偏偏我没办法去怪罪她,只有她持续不停地敲打我,真是把我郁闷死了。

  如前所述,几个浪漫的女人培养出了我这块不解风情的木头,堪称家族教育史的一大失败。而我姐则苗红根正,继承了几位长辈的优良家风,并且将其发扬光大。

  我说过,我姐说我懂个屁的时候,自己也是个乳臭未干的黄毛丫头,如今已经出落得亭亭玉立,除了肤色稍微黑了点,其他方面都很出色,至少身材凹凸有致,和我认识的日本三级明星都有得一拚。作为弟弟,这样评价自己的老姐似乎有点不够尊重,而且容易让人产生天马行空的联想,但我只是在实话实说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