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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过正午,日头西斜,一丝热气从窗户中溜进树屋,洛瑞尔的内眼睑被热气熏成了鲜红色。她坐起来,却迟迟没有起身离开。艾莉丝的威胁击中了她的软肋——母亲烤的维多利亚海绵蛋糕相当美味,洛瑞尔对此没有任何抵抗力。可她心里并不怕,因为她知道,切蛋糕的刀落在厨房的桌子上了。先前大家忙着找野餐篮、地毯、气泡柠檬水、浴巾和新收音机,随后又像退潮似的蜂拥出家门,刀子就是在那时落下的。借着捉迷藏的名头,她折回这间凉爽昏暗的屋子拿包裹的时候,看见蛋糕刀就躺在果盘边上,果盘的把手上还系着红色的蝴蝶结。

这把蛋糕刀很有些年头,它切过尼克森家族的每块生日蛋糕、每块圣诞蛋糕,乃至所有庆贺时刻的蛋糕,母亲是它的忠实拥趸。所以,洛瑞尔清楚,除非有人被支使回来找这把刀,否则她都是自由的——为什么不享受这难得的自由呢?在他们这样的家庭里,安静的时刻比母鸡的牙齿还稀少,家里总是有人在进进出出,他们挥霍着隐私就如同在亵渎圣物。

今天,她尤其需要时间独处。

包裹是和上周四的邮件一起送过来的。感谢苍天,遇见邮递员的是洛丝,不是艾莉丝或黛芙妮;谢天谢地,更不是妈妈。拿到包裹的时候,洛瑞尔就知道是谁寄的了,她心里明镜似的,脸“唰”的一下就红了。但她还是故作镇定,嘴里结结巴巴地说着雪莉、乐队,还有她借来的唱片。她这番含糊其词压根儿没必要,洛丝的注意力早就转移到篱笆桩子上停着的蝴蝶上去了。当然,这样再好不过了。那天晚上,一家人坐在电视机前看脱口秀节目《音乐评审团》,艾莉丝和黛芙妮争论克里弗·理查德和亚当·费斯谁更厉害,吵得热火朝天。父亲感叹亚当的美国口音糟透了,又悲叹整个大英帝国的口音越发粗俗不堪。洛瑞尔悄悄溜了出去,她钻进卫生间,反锁上门,然后蹲在地板上,后背紧紧抵着门。

她颤抖着手指拆开了包裹。

一本包了书皮的袖珍书掉落在她手中。透过包装纸,她看见书名——《生日聚会》,是哈罗德·品特【1】的作品。洛瑞尔激动得有些发抖,忍不住想要尖叫。从那天开始,她就把这本书放在枕套中,每晚枕着它入眠。虽然这样并不舒服,但她就想离它近些,她需要靠近它,这很重要。

洛瑞尔虔诚地相信,人有时候会遇上十字路口,有些事会突然发生,猛然改变生命的进程——品特的剧本首次上映就是这样的十字路口。在报纸上看到这条消息后,她就一门心思想去观看。个中缘由,她自己也说不清道不明。她告诉父母,自己要去拜访雪莉;另一边,她又要雪莉发誓一定守住这个秘密,然后她就搭上了去剑桥的汽车。

这是她第一次独自外出。坐在昏暗的艺术剧院里,看着斯坦利的生日聚会一步步变成噩梦,洛瑞尔感到一种前所未有的精神上的觉醒。面色潮红的巴克斯顿家的小姐们每周日早晨在教堂经历的就是这样的觉醒吧!洛瑞尔发现,让小姐们激动的是新来的年轻牧师,而不是上帝的教诲。坐在剧院的廉价座位上,剧中人物的命运在她的心中百转千回,最终和她自己的命运纠缠在一起。这时候,她的脸欣喜地红了起来。这种感觉无法言喻,但她心里非常清楚:生命中原来有许多值得期待的事情,它们在静静地等待着她。

这种精神上的觉醒成了她独自守护的秘密,但她心里并不清楚该拿它怎么办,也不知该如何将这一切告诉别人。直到那天晚上,比利拥抱了她,她的脸紧紧贴在他的皮外套上,她忍不住把这种感觉告诉了比利……

洛瑞尔从书里取出比利的来信,又读了一遍。信中只有寥寥数语,说周六下午两点半他会骑着摩托车在小巷尽头等她,他要带她去海边看他最喜爱的那个可爱地方。

洛瑞尔看了一下腕表,距离约定的时间不到两个小时。

当洛瑞尔讲《生日聚会》和她的观后感时,比利点点头,跟她聊起伦敦的事,聊起剧院和他在不知名的夜店里见到的乐队。洛瑞尔觉得希望在眼前闪闪发光。之后,他吻了她——这是她的初吻。她脑子里似乎有灯泡炸开,整个世界一下子变得煞白煞白。

她溜到黛芙妮放化妆品的地方,那儿立着一面小镜子。洛瑞尔打量着镜中的自己,检查两边眼角处的黑色眼影是否均匀,那可是她费了好大一番工夫画的。眼影看上去无可挑剔,洛瑞尔用手抹了抹刘海,让它更顺滑一些。同时,她尽力回想,看自己有没有忘记什么重要的事情。毛巾已经准备好了,泳衣也已经穿在连衣裙里面了。她告诉父母,要在霍奇金斯夫人的沙龙上多待几个小时,帮她清扫清扫。

洛瑞尔从镜子前扭过头,咬着指甲尖儿。偷偷摸摸不是她的性格,真的不是。她是个好女孩儿,每个人都这么说——老师、朋友们的母亲,还有霍奇金斯夫人。但她有什么办法?她该怎么向母亲和父亲解释这件事呢?

虽然父亲和母亲非常喜欢讲述他们相遇的爱情故事,但洛瑞尔敢确定,他们从来不知道爱为何物。噢,他们的确深爱着彼此,但他们的爱情是安安分分波澜不惊的老式爱情,那种爱情不过是肩膀靠着肩膀,一杯茶接着另一杯茶,就那样过完一生。她才不要那样子。洛瑞尔厌恶地叹了口气。或许,父亲和母亲都不知道这世界上还有另一种爱情,充满了绚烂的花火,装着两颗怦怦跳跃的心,还有——想到这儿,她的脸红了——肉体的欲望。

一阵热风传来远处母亲的笑声。恍惚之间,洛瑞尔觉得自己站在了人生的一道峭壁前,这种感觉让她很欢喜。亲爱的妈妈,她美好的青年时代蹉跎在了战争中,但这并不是她的错。她跟父亲相遇结合的时候已经二十五岁了。孩子们到了需要鼓励的年龄时,她往往还茫然无知,还在炫耀自己折纸船的手艺。今年夏天,她的头等大事就是赢得了乡村园艺俱乐部的奖项,报纸刊登了她的照片——不仅是当地报纸,伦敦的报刊也在当地新闻板块大幅刊登了妈妈的照片。雪莉的律师父亲兴致勃勃地将这篇报道从报纸上剪下来,送到洛瑞尔家人面前。父亲把报道贴在新买的冰箱上,母亲对此颇为尴尬,一副半推半就的模样,却并未主动把它揭下来。母亲种的红花菜豆特别长,她对此非常自豪。瞧吧,这就是母亲。洛瑞尔从嘴里吐出一小块指甲。对一个会为红花菜豆感到骄傲的人来说,欺骗比强迫她接受世界已经改变的事实要好些。

洛瑞尔在撒谎这方面没什么经验。无论人前还是人后,她所有的朋友都认为,洛瑞尔一家子的关系十分亲密。如果相爱是场罪的话,在外人看来,尼克森家的人早已罪孽深重。但最近,洛瑞尔的感觉变了。虽然她的行为举止一如既往,但她心里清楚,自己和家里人之间出现了一种陌生的距离感。夏天的微风将一缕发丝吹上洛瑞尔的脸颊,她皱起眉头。晚上,大家围坐在餐桌旁,父亲慈爱地讲着蹩脚的笑话,大家非常捧场地哈哈大笑。洛瑞尔觉得自己仿佛是个局外人,对这一切冷眼旁观。那些欢笑着的家人像是共坐在一节火车车厢里,一起摇响古老的家庭节奏。只有洛瑞尔独自站在站台上,看他们逐渐远去。

事实上,即将远行的人是她。洛瑞尔已经做好了功课:皇家中央演讲和戏剧学院就是她要去的地方。她想,如果父亲和母亲知道自己要离开,会说些什么呢?他俩都没多少社会经验,洛瑞尔出生之后,母亲连伦敦这样近的地方都没有去过。别说是让他们在昏暗的剧院看演出了,就连洛瑞尔这个家中长女有搬去伦敦的想法,都足以让他们俩急得中风。

树屋下面,刚洗好的衣服湿漉漉的,在晾衣绳上晃来晃去。牛仔裤的两条裤腿相互触碰,那只有一只翅膀的母鸡被吓得咕咕直叫,在原地兜来兜去绕圈子。尼克森奶奶很讨厌这条裤子:“你这样特别掉价,洛瑞尔,一个女孩子穿着这样的裤子整天瞎晃悠实在不成样子。”洛瑞尔将白框太阳镜往鼻梁上推了推,背靠在树屋的墙壁上。

战争是父母心头的隐忧。虽然它的硝烟已经散去了十六年——洛瑞尔也已经十六岁了——世界早已今非昔比。防毒面罩、制服、配给卡以及战争所留下的一切,都被父亲装进卡其色行李箱,扔到阁楼上。但悲哀的是,有些人还是意识不到这一点。所有二十五岁以上的人都是如此。

比利说,他们那辈人是不会懂这些道理的。他说,这就是所谓的“代沟”,跟他们解释自己的想法没有任何意义,他一直带在口袋里的亚伦·西利托【2】的那本书里就是这样说的。大人没法理解自己的孩子,要是哪天他们真的理解了,一准儿是你哪里出了问题。

本质上,洛瑞尔还是个听父母话的乖女孩儿,所以她内心习惯性地想要反驳比利的观点。但她并没有这样做。相反,她的思绪飘忽到自己偷偷离开妹妹们的那些晚上。她一脚踩进温暖芬芳的夏夜,宽松的衬衣下藏着收音机。她偷偷爬上树屋,心里怦怦直跳。她把收音机调到卢森堡频道,然后躺在黑暗里,让乐声在身边流淌。随后,音乐声流进乡下静谧的空气中,最新的流行歌曲就这样包裹住这古老的风景。有一个天大的密谋,一个秘密组织,而她是其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这让她内心涌起一种神圣的陶醉感,皮肤随之传来一阵刺痛。新一代的人此刻都在听着收音机,他们知道,生命、世界还有未来,都在外面等着他们。

洛瑞尔睁开双眼,回忆仓促地离开了,但它带来的温暖感觉还在周围萦绕。她心满意足地伸了个懒腰,凝视着白嘴鸦在天空中的飞行轨迹。飞吧,小鸟。飞吧。完成学业之后,她也会成为这样自由的小鸟。她凝视着空中的鸟儿,直到它变成了湛蓝天空中的一个小黑点才眨了眨眼睛。她刚才所说的密谋是一项壮举,事成之后,父亲和母亲就会站在她的立场来看待问题,未来就会毫不拖泥带水地展现。

洛瑞尔的双眼湿润了,这是胜利的泪光。她扭头打量着家里的房子,看见自己卧室的窗户,她和妈妈种的紫菀,下面埋着那只名叫“警察”的可怜小猫。她看见砖墙上的缝隙,说起来真是难为情,她曾在那里给精灵们留过言呢。她脑子里浮现出很久以前的记忆,有小小的她在海边的池子里捡海螺的身影,有他们一家在奶奶的海边公寓里吃晚饭的画面。但这一切都像一场远去的梦,这座农舍是她所知的自己唯一的家。每天晚上,父亲和母亲都会坐在各自的扶手椅上,虽然洛瑞尔对扶手椅并没有多少好感,但她很喜欢这个场景。家里的墙壁很薄,睡觉的时候总能听见父亲母亲在隔壁低声碎语。而她只要一伸手,就能惊醒睡梦中的妹妹们。

离开后,她会想念大家的。

洛瑞尔眨了眨眼。她会想念大家的——这个念头飞快地掠过心头,然而却是沉甸甸的,她心里像是塞了块石头。虽然妹妹们还借着自己的衣裳没还,虽然她们弄断了她的口红,刮花了她的唱片,但她还是会想念她们的。想念她们的吵闹和热情,想念她们之间的口角和打闹嬉戏。她们像是一群小狗崽,在大家同住的房间内滚作一团。她们联起手来在外面战无不胜,大家对此都非常开心。她们是尼克森家族的姑娘,洛瑞尔、洛丝、艾莉丝还有黛芙妮,父亲开玩笑说家里成了女儿国。假期她们去看望奶奶,老人家却觉得这么多女儿太可怕了。

她听见远处的呐喊和尖叫,还有夏日里小溪的潺潺流水声。她心里传来一阵紧缩感,像是一根被勒紧的绳子。她能想象出大家此刻的模样,就像一幅幅年代久远的肖像画。女孩们把裙子扎在短裤里,在树荫下追逐嬉戏。洛丝跑到岩石上的安全地带,用一根蘸了水的棍子在石头上写写画画,纤细的脚踝在水中摇摆。艾莉丝身上湿透了,非常恼火。一头鬈发的黛芙妮在一旁哈哈大笑。

带格子图案的野餐垫此刻肯定被平放在长满青草的岸边,她们的母亲弯腰站在齐膝深的溪水中,放刚叠好的小纸船扬帆起航。那是溪流的拐弯处,水流是最急的。父亲肯定在一旁观看,他的裤腿卷起来,嘴里叼着一根香烟。洛瑞尔能够清楚地想象出父亲现在的模样,他肯定带着那副惯有的温和又迷惘的表情,好像不相信自己能有在此时此刻置身此地的好运气。

在父亲脚边上戏水、尖叫和欢笑,并伸出胖乎乎的小手去捞取母亲放逐的船儿的那个,肯定是家里的小男孩,他是大家伙儿的心肝宝贝。

小男孩当然也有名字,他叫格拉尔德,但家里没人这样叫他。格拉尔德是大人的名字,他还那么小。他今天已经两岁了,但小脸儿还是圆圆的,一笑就露出两个酒窝,一双调皮的眼睛忽闪忽闪,双腿肉乎乎的,十分讨人喜欢。洛瑞尔经常忍不住想捏上一把,又怕下手太重捏疼了他。家里人都争着想成为小男孩最爱的人,大家都说自己才是他的最爱。但洛瑞尔知道,小男孩脸上的笑容大部分是因为她这个大姐姐。

洛瑞尔竟然会错过他的两岁生日,这怎么可以?在即将和比利开溜的关键时刻,她在树屋里躲了那么久,她脑子里究竟在想些什么?

洛瑞尔皱了皱眉,内心的自责让她感到一阵燥热,不过想到和比利离开的决心,很快便镇定下来。她会弥补这一切的——她打算从树屋里爬下来,去厨房拿上蛋糕刀,然后直接去小溪边。她会是一个乖巧的女儿,是无可挑剔的大姐。要是能在十分钟内做完这一切,她肯定会在内心的表扬册上给自己好好记上一笔。微风吹在她被太阳晒黑的双脚上,暖暖的。她行动起来,双脚飞快踏上楼梯最上面的那级阶梯。

*?*?*

洛瑞尔后来一直在想,那天,自己若是再慢一些的话,结局会不会不同?她若是再小心些,整件可怕的事情或许能就此改变。但世上没有后悔药,所以事情还是按照原来的轨迹发展。她当时很着急,所以后来发生的事令她非常自责。但那时候,她根本无法控制自己,之前她有多渴望独处,那时候她就多想跟大家在一起,享受热闹的时刻。近来,她的心思就像格林埃克斯农场塔楼上的风向标一样摇摆不定,一会儿一个主意。这种感觉很奇怪,有时甚至很吓人,但也有几分刺激的味道,就像是在海边晃晃悠悠地骑车一样。

这种情况下也很容易受伤——比如这时候,她迫不及待地想加入小溪边的生日聚会,膝盖在树屋的木地板上磕了一下。伤口很疼,她皱着眉头低头看见鲜血流了出来,红得触目惊心,只好折回树屋检查伤口。她一动不动地坐着,看着鲜血从膝盖渗出来。她一边咒骂自己粗心大意,一边担心比利会不会留意到这个丑陋的大伤疤,自己又该怎么遮掩它。这时候,灌木丛那里忽然传来一阵喧哗,声音沙沙簌簌,像是风吹过树叶的响动,但其中还夹杂着别的声音。这声音立马引起了她的注意,她从树屋的窗户往外瞄了一眼,看见巴纳比在宽敞的草地上溜达,光滑的耳朵耷拉在脑袋旁,像两只天鹅绒做的翅膀。母亲穿着自己缝制的夏裙,跟在后面不远的地方。她稳稳当当地抱着小男孩,大步迈过草地,朝花园走来。弟弟穿着一套连体裤,天气炎热,光着一双小脚丫。

尽管母女俩还隔着一段距离,但一阵轻风吹来,母亲嘴里哼的小调清晰地传到洛瑞尔耳中。家里每个孩子都听她哼过这首歌。母亲的手指爬过弟弟的肚子,抚弄着他的下巴,他于是高兴地笑起来,大声喊着:“还要,还要!”母子俩的注意力全在彼此身上,阳光洒满草地,他们的身影充满了田园之美。洛瑞尔看见母亲和弟弟亲密互动,心里既感动又因自己不在而略感嫉妒。

母亲拔掉门闩,朝屋里走去。洛瑞尔意识到,母亲回来拿蛋糕刀了。

母亲每往前走一步,洛瑞尔弥补的机会就少了一分,她因而有点生闷气。因为这,她既没开口叫住母亲,也没从树屋上爬下来,反而就在树屋上待着了。母亲走进屋子的时候,洛瑞尔就在树屋的地板上坐着,心里既烦闷又开心。

一个呼啦圈轻轻掉在地上,洛瑞尔觉得呼啦圈也支持自己这样。她决定就在树屋待着,哪儿也不去。就让他们多想念她一会儿吧!她心情好起来自然会去溪边的。她决定再看一遍《生日聚会》,想象在远离格林埃克斯农场的地方,她的未来会怎样。她会是个见多识广的美人儿,膝盖上也不会有疤痕。

*?*?*

那个男人,刚出现的时候,像地平线上一个模糊的黑点,站在车道的另一端。后来,洛瑞尔回想起这件事的时候,一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忽然看向那里。她看见男人朝农舍后面走来,以为是比利提前过来接自己了,心里顿时紧张起来。那人的身影慢慢变得清晰,她看清楚他的穿着打扮——深色长裤、长袖衬衣,还戴着一顶黑色旧帽子——这才长舒了一口气。不是比利。

放松下来,洛瑞尔随之感到一阵好奇。家里很少有客人来访,步行过来的就更少了。男人走近时,洛瑞尔总觉得在哪儿见过他,却始终想不起他究竟是谁。于是,洛瑞尔忘了自己在生气,也忘了躲藏,自顾自地打量起那个男人来。

她把胳膊支在窗沿上,双手托着下巴。这个中年人长得不赖;步子不徐不紧,显然是有意而来。洛瑞尔不认识这个男人,他不是父亲村子里的朋友,也不是附近农场的人。他可能是个迷路的旅人,正在找路。但他怎么会往农舍的方向来呢?这里离大路那么远。他难道是吉卜赛人?或者是流浪汉?曾经有流浪汉误打误撞走到农舍来,感激父亲给了他们工作。又或者——洛瑞尔被自己的想法吓得打了个冷战——又或者,他是个精神病人?她在本地的报纸上看到过类似消息,这些人经常去惊扰野餐的人,在下游拐角独自散步的女人往往被吓得不轻。

洛瑞尔打了个哆嗦,吓了自己一跳。随后,她又打了个哈欠。这男人应该不是坏人——现在,她连他身上背的皮包都看得清清楚楚。他可能是个推销员,来向母亲介绍最新的百科全书,尼克森家可离不了这个。

于是,洛瑞尔把目光移开了。

*?*?*

过了几分钟,她听见巴纳比在树下低声吠叫。洛瑞尔爬到窗户边,看见家里的西班牙猎犬站在砖石小径的正中央,十分显眼。男人离农舍更近了,他捣鼓着通向花园的铁门,巴纳比就站在他面前吠叫。

“安静点,巴纳比,”母亲在屋内训斥着小狗,“我们马上就出来了。”她从昏暗的大厅里走出来,走到门口时对着小男孩的耳朵说了句悄悄话,亲了亲他胖嘟嘟的脸颊,孩子于是咯咯笑起来。

房子后面,鸡圈旁边早该上油的大门吱吱嘎嘎地响,小狗于是又咆哮起来,背上的毛顺着脊柱散向身体两边。

“够了,巴纳比,”母亲说,“你到底怎么了?”

男人转过屋角,母亲朝小径看去,脸上的笑容立马消失了。

“你好。”陌生人停下来,用手绢擦拭着鬓角,“今天天气真不错。”

小男孩看见这个陌生的男人,脸上绽放出笑容。他伸出肉乎乎的小手,一张一合,激动地表示欢迎,没人能够拒绝这种邀请。男人于是将手绢放回口袋里,又走近了些。他轻轻地举起手,像是要为小家伙洒圣水。

母亲慌忙走开,速度快得惊人。她拉开孩子,粗暴地放在身后地面上。孩子的光脚丫下面就是砂石地。对这样一个只懂得温柔和爱的小孩来说,这种待遇不啻为一场酷刑。他耷拉着脑袋,哭了起来。

哭声牵动了洛瑞尔的心,但她整个人冻住了一般,迈不开手脚,只感觉后颈上的毛孔一阵刺疼。母亲的脸上浮现出她从未见过的表情。那是恐惧,母亲在害怕。

洛瑞尔觉得有些异常,她一贯的安全感化成青烟散去,冰冷的恐慌取而代之。

“你好,桃乐茜,”男人朝母亲打招呼,“好久不见。”

他知道妈妈的名字,他不是陌生人。

他又说些了什么,声音很低,洛瑞尔听不见,母亲则轻轻点了点头。洛瑞尔歪着脑袋,继续偷听。阳光照在她扬起的脸上,她的眼睛闭了那么一秒钟。

接下来的事发生得非常突然。

洛瑞尔永远都记得那道亮晃晃的银色光芒,阳光照在金属的刀刃上,那一瞬间异常美丽。

接着,尼克森家族那把别致的刀子划下来,深深刺进了男人的胸膛。时间似乎慢了下来,尔后又加速流淌。男人一声惊呼,他扭曲的脸上夹杂着吃惊、痛苦以及恐惧。他伸手想去握住骨制的刀把,却发现鲜血沾染了他的衬衣。他倒在地上,温暖的风吹翻他的帽子,吹落进尘土里。

狗儿狂吠起来。小男孩在砂石地面上号啕大哭,通红的小脸儿闪着泪光,伤心极了。但在洛瑞尔耳中,这些声音越来越远,像是隔着她膝盖伤口上流血的汩汩之声。她只听见自己的呼吸声乱成一团,在一片模糊中分外刺耳。

刀柄上的蝴蝶结散开,丝带的尾巴拖在花坛边缘处的碎石上。这是洛瑞尔最后看见的画面。随后,金星闪烁,眼前一黑。

2 2011年,萨福克郡

此时的萨福克郡烟雨蒙蒙。在她童年的记忆里,这里似乎从未下过雨。医院在镇子另一边,汽车只好沿着坑坑洼洼的街道缓慢地行驶,在转弯处稍作停留,随之又拐入那边的车道。洛瑞尔打开粉盒,照起镜子来。她把一边脸上的皮肤往上推,冷静地看着皱纹堆积起来,松手的时候它们又散开。在另一边脸颊上,她重复了一遍刚才的动作。经纪人告诉她,观众喜欢她的皱纹。选角导演看见她的脸会变得伤感,化妆师在这样的脸上挥舞着粉刷和青春的时候也会忍不住感伤低唱。几个月前,一家网络媒体发起一项民意调查,号召读者投票选出“全英国最喜爱的面孔”,洛瑞尔名列第二。报纸称,她脸上的皱纹让人们觉得很安心。

这对外人来说自然很好,可却让洛瑞尔觉得自己老了。

自己的确老了,洛瑞尔一边想着,一边合上粉盒。但这种老不是当年扮演鲁滨逊太太【3】时那种老法。在国家剧院参演《毕业生》已经是二十五年前的事了,时间是怎么溜走的呢?一定是有人趁她不注意的时候将该死的时钟调快了吧?一定是这样。

司机打开车门,在她头顶撑开一把黑色大伞,领着她往前走。

“谢谢你,马克。”走到雨棚前,她向司机道谢,“你知道周五该在哪儿接我吗?”马克放下她的旅行袋,把伞收起来。“知道,在镇子另一边的农舍。那儿的路很窄,农舍就在车道尽头。还是两点钟来接你吗?”

她说是,马克点点头,然后匆忙穿过雨帘,走到车门前。车子发动起来,她看着车子远去,突然渴望在潮湿的公路上体会温馨愉悦的感觉,漫无目的地走。随便去哪儿,但肯定不是这儿。

洛瑞尔打量着入口处的大门,但却迟迟没有走过去。她掏出香烟点上,贪婪地吸了一口,优雅的淑女不该这样抽烟的,但她刚经历了一个可怕的夜晚。凌乱地梦到了母亲,梦到了这个地方,还有尚且年幼的妹妹们以及还是小男孩的格里【4】。幼小的格里虔诚地拿着亲手做的宇宙飞船,对洛瑞尔说,他以后要发明时间胶囊,穿越回过去,弥补那些该弥补的事情。什么事情需要弥补呢?在梦里,洛瑞尔问格里。你说是什么?当然是那些出问题的事情咯。要是洛瑞尔想去的话,可以跟着。

她真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