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站在空无一物的高台上,我低头看着手里的黄铜钥匙,逐渐冷静了下来。和出现在《安诺拉的邀请》里时一样,它看上去只是一把普通的古代黄铜钥匙,柄上阳刻着罗马数字“I”。我把它拿在手里翻看,火炬的光芒在数字边上不断跳动,映射出两行小字。我大声把它们读了出来:“你要找的东西,藏在达格格拉斯最深处的垃圾堆里。”

“藏在垃圾堆里”指的大概是坦迪无线电公司七十年代末八十年代初发售的电脑TRS-80。那时的电脑用户还把它戏称为“垃圾80”。

你要找的东西藏在达格格拉斯。

哈利迪的第一台电脑就是16K内存的TRS-80。我很清楚在绿洲的哪里可以找到TRS-80。每一个猎手都知道。

在《绿洲》开服的时候,就存在一个叫作米德尔顿的星球,这个名字不但来自于哈利迪俄亥俄州的家乡,甚至连整个模型都是八十年代的米德尔顿的重建。人们总说再也回不到过去,但哈利迪找到了解决之道,他花了数年时间来重建地图。此外,所有人(至少所有猎手)都知道,整个米德尔顿复刻得最最精确的地方就是哈利迪童年时代的家。

我此前从未参观过那里,但看过不少截图和视频。哈利迪的卧室里有一台TRS-80彩屏电脑二代——就是他的第一台电脑。第一道门肯定在那里。而黄铜钥匙上的其他字告诉了我该怎么打开它:

在达格格拉斯的最深处。

达格拉斯是托尔金在《指环王》中创造的精灵语,意为“战斗”,不过托尔金只写了一个“格”,而不是两个。所以“达格格拉斯”只可能是一样东西:1982年的一款电脑游戏。而且这款游戏只登录了一个平台,那就是TRS-80彩色电脑。

哈利迪在年鉴中写道:正是达格格拉斯让我立志成为游戏设计师。

重建的卧室里,达格格拉斯正躺在电脑旁的鞋盒中,和其他的游戏混在一起。

所以我要做的就是传送到米德尔顿,打开哈利迪的家门,坐在TRS-80面前,启动游戏,来到地下城最底部,然后……在那里找到第一扇门。

至少我觉得是这样没错。

米德尔顿在七号分区,离卢德斯很远。不过以我现在拥有的金钱,付上个几百次传送费都不费吹灰之力。按照之前的标准,我已经成了个超级阔佬。

我看了看时间:晚上11:03,OST(绿洲标准时,也就是东部标准时)。离上课还有八个小时,应该足够去那儿的了。我准备离开地下城,全速冲向最近的传送站,直接传送到米德尔顿,这样也许用不了一个小时,我就能赶到哈利迪家的TRS-80面前。

我知道自己该先睡一会儿,毕竟在《绿洲》里已经待了差不多十五个小时了。明天就是周五,等到放学后再去的话,我有整个周末的时间供自己支配。

可开什么玩笑?我今晚是绝对睡不着了,明天也不可能安分地坐在教室里待上一天。我现在焦躁着呢。

我跑向出口,但马上就定在了房间中央。因为我看到门外的墙上拖着长长的影子,脚步声在走廊上回响,不断逼近这里。

片刻之后,一个人影出现在门前,我意识到手中还攥着黄铜钥匙,于是把它塞进腰带上的袋子里,然后从剑鞘中拔出火焰剑,剑锋指着来人的方向。

这两部电影分别拍摄于1981和1982年。

指亚瑟王。

《龙与地下城》的设定中,半神巫妖拥有名为“捕捉灵魂”的特殊能力,可以吸收三十码内未通过坚韧豁免检定生物的灵魂。

美国惊奇漫画公司的动画作品,主要角色包括超人、蝙蝠侠、罗宾、闪电侠等。

美国成人幻想漫画杂志,创刊于1977年。

出自世界上第一款即时3D第一人称角色扮演游戏《达格格拉斯的地下城》。该游戏制作于1982年,为TRS-80电脑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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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什么鬼玩意儿?”那个人影问我,是个年轻女人,声音听起来还挺文气。

正在犹豫如何作答时,女人走出阴影,进入了房间。她体格匀称,乌黑的头发并不长,尚未及肩。这一切让她看起来像是从二十世纪后半叶穿越而来的青年。靠近时,我突然认出了她的脸。我们从没见过面,不过我认得她放到博客上的那些截图。

阿尔忒密丝。

她身穿泛着铜绿的装甲——我猜它应该出自某部科幻作品,背负弯刀,腰侧皮套里则插着两把光束手枪。至于那露指手套和老式墨镜给人的感觉,就好像她才从《公路战士》里走出来一般。但总的来说,就算装得再酷,她依然像个邻家女孩,而不是哪个在八十年代玩赛博朋克风的嬉皮士。而对她,我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性感。

她继续向我走来,战靴鞋跟踏在石面上发出梆梆的响声。她走到剑刃之前,却没有拔刀相对的意思,而是把墨镜抬到了额前——这只是个姿态,因为墨镜并不会真的影响玩家的视线——上下打量着我。

我几乎呆若木鸡。为了表现得得体一些,我提醒自己来人甚至未必是个女人,这个我暗恋了三年的女孩,其实是个正在抠着脚丫的中年秃顶大汉也不一定。光是想象这场面,就让我打个激灵,把注意力重新集中到了眼前。她怎么会在这儿?彩蛋搜索行动已经开始了五年,而我们居然在同一天晚上发现了黄铜钥匙的藏身之处?这概率实在太说不过去了。

“不会说话吗?”她问我,“再说一遍:你、是、什么、鬼、玩意儿?”

我隐藏了自己的名字,她也一样。这种情况下显然没人愿意自报家门。

“欢迎,”我微微躬身,“我是胡安·桑切斯·维拉-洛波斯·拉米雷斯。”

她扬了扬嘴角,“西班牙国王查理五世的首席炼金术士?”

“见到您很荣幸。”我回答道。她不但听出了我引用的高地人对白,还原样重复了片中人物的回答。不愧是阿尔忒密丝。

“好玩儿,”她的视线扫过我身后空无一物的高台,然后又转回我身上,“那么,我就不拐弯抹角了,你还好吗?”

“什么还好吗?”

“当然是阿瑟瑞拉克。你以为我在说什么?”她好像早就知道了一样。

突然间,我明白了。这不是她第一次到这里,我也不是第一个解开谜题并找到恐怖之墓的猎手。阿尔忒密丝比我更早,她知道这些游戏,也曾经和巫妖对战过。但如果她已经拿到了黄铜钥匙,干吗还要回来呢?所以事情很明显,一定是因为她在《鸟蛋之争》中败给了巫妖才不得不回来重新挑战。据我推断,她大概尝试了许多次,否则不会这么自然而然地相信我是巫妖的另一个手下败将。

“嘿,”她不耐烦地跺了跺脚,“回答我啊。”

我想从她的右侧冲出,逃离迷宫。但这么一来,她八成会猜到我已经取得了钥匙,接下来也许就会为了夺走它而让我血溅当场。卢德斯是非PVP区,可鬼才知道这个坟墓算不算卢德斯的一部分,这个地下城甚至不在星球地图上。

阿尔忒密丝看起来是个难缠的对手。全身甲、光束手枪,背上那刀搞不好就是大名鼎鼎的精灵斩首者。如果博客上有一半内容是真的话,她至少有五十级了。我俩等级差距太大,PVP起来毫无希望。

所以我得扯点小谎。

“被干爆了,”我说,“《鸟蛋之争》不是我的强项。”

她稍微放松了一点,似乎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答案。“嗯,我也是,”她同情地说道,“哈利迪这个老不死写的A.I.可真损,不是吗?超级难打。”她瞄了一眼我还举着的剑,“可以把它收起来了,我没兴趣和你打。”

我没有听她的,“这个坟墓能PVP吗?”

“不知道啦,你是我在这里见到的第一个人。”她歪着头微微一笑,“我想只有一个办法可以得到答案。”

她以迅雷之势拔剑,举手,转腕,锐利的剑锋迎面而来,速度快得看不清。我想抬剑格挡,但是我们的剑都被某种不可见的力量挡开了,仅隔半尺,却永远无法相交。屏幕上闪过一条信息:此处不允许PVP!

我松了一口气。(后来我才知道钥匙是不能易主的。它不能被丢弃、交易。如果你被杀死了,钥匙也会跟着你的身体一起消失。)

“好了,你知道了。”她露齿一笑,然后舞了个漂亮的剑花,把武器收回背上。还真是爱炫啊。

我也收回了自己的剑,但什么花式也没做。“哈利迪根本不想让人战胜巫妖。”我说。

“嗯,”她笑了,“你真幸运。”

“我?”我重复了一遍,双手抱胸,“什么意思?”

她朝我身后空荡荡的高台甩了甩头,“打完阿瑟瑞拉克,你自己也伤得差不多了吧。”

啊……这么看来,如果没在《鸟蛋之争》中赢过半神巫妖的话,我现在就得创建个新角色了。

“没什么,”我扯道,“我血厚得很,巫妖伤不到我。”

“真的?”她怀疑地说,“我都五十二级了,打他的时候也还得玩命。每次来这里,我都会带上几组药水。”她又盯着我看了一会儿,“但你的剑和盔甲,它们都是这座地下城里的吧?这说明你以前的装备更加破烂。你不过是个新手,胡安·拉米雷斯,我想,你有些真相没说出来。”

现在我知道这里不能PVP了,于是开始考虑要不要告诉她事实。为什么不把黄铜钥匙拿出来给她看呢?当然,最明智的选择依然是直接走人,去米德尔顿开始新的任务。对手这种东西,甩得越远越好。如果我不是练了那么久的《鸟蛋之争》,鬼才知道我要用多久才能打败阿瑟瑞拉克呢,所以她短时间里是追不上我的步伐的。

“这个你得自己分析,”我从她身边走过,“也许哪天我们会在外面相遇,那时候再告诉你吧。”我轻轻向她摇手,“再见。”

“你要去哪里?”她跟着我。

“回家。”我没有停下来。

“那巫妖呢?黄铜钥匙呢?”她指向空荡荡的高台,“还有几分钟就刷新了。如果你在这儿等着,就可以马上重新打他一次,省得再通过那堆陷阱。我半夜过来也是因为这原因。”

很聪明。换作我的话,会怎么办呢?“我想我们可以轮着来,”我说,“我刚打完一把,现在轮到你了,如何?我明天午夜再来好了。我们隔一天来一回,公平吧?”

“我想,”她端详着我,“你怎么说都应该待在这儿,如果半夜时分这儿有两个人,事情可能会不太一样。安诺拉会考虑到意外事件的,也许会有两个巫妖?又或者——”

“鄙人喜欢单干,”我说,“轮流来,好吗?”快到出口的时候,她突然跑到面前,堵住了我的去路。

“好啦,陪我一会儿嘛,”她的声音软了,“好吗?”

我本可以径直离开去米德尔顿寻找第一扇门的,但怎么说呢?面前的可是阿尔忒密丝,我的梦中女神啊。而且她甚至比我想象的更富有魅力。我很想和她待在一起,我很想,嗯,如同八十年代的诗人霍华德·琼斯说的那样,更加地了解她。毕竟今日一别,来日就未必能再相见了。

“好啦,”她低头盯着自己的靴子,“之前叫你新手是我错了,对不起。”

“没关系。事实上你说对了,我只有十级。”

“那不要紧,你也是猎手,而且聪明过人,不然就不会站到这里来了。让我为之前的话道歉吧。”

“我接受道歉,别担心了。”

“谢谢。”她看起来轻松了一些,阿尔忒密丝的面部表情极其生动,肯定是被同步到了《绿洲》里的真人表情,而非系统的模拟。“我只是有点惊讶罢了,”她顿了一顿,“我是说,我知道总会有人找到这里的,但是没想到这么快。我才独享了这个秘密没多久。”

“多久?”我随口一问,没指望她会回答。

她犹豫了一会儿,然后突然爆发了出来。“三周!”她生气地说,“见鬼。我已经来这儿三周了!每次都在和这只蠢巫妖玩他的蠢游戏!你也知道,他的人工智能还这么变态!我以前没玩过《鸟蛋之争》,现在快要被这玩意儿折磨疯了!天啊!几天前我离爆掉他只差那么一点点一点点,但是……”她烦恼地挠了挠头发,“啊!我吃不下,睡不着,成绩也烂了,都怪这个《鸟蛋之争》——”

我正想问她是不是也在卢德斯读书,她已兀自继续说了下去,而且越来越快,好像洪水决堤,滔滔不绝,连气都不喘几口:

“——我还在想着自己今晚能不能搞定它,拿到黄铜钥匙呢,却发现入口已经被人撬开了。最糟糕的事情终于发生啦,别人也找到了这个坟墓。所以我一路狂奔进来,都快疯掉了。我是说,我没有很担心啦,我不觉得有人能第一次就干掉阿瑟瑞拉克,但是——”她停下来吸了一口气。

“对不起,”她停顿了一秒,“我紧张的时候容易胡扯,激动的时候也会。而现在我又激动又紧张……我想找个人说上一堆话,但这些内容又很明显不能到处宣扬,对吧?我不能在聊天的时候提到自己——”她闭上嘴,“天哪,这么多闲言碎语!我还真是管不住自己的嘴!”她咬住下唇,做出上锁的动作,然后随手一挥,把那想象出来的锁钥匙丢到了一边。我不假思索地弯腰俯身,装作拾起了钥匙的模样,又对着她比划了个开锁的动作。这把她逗乐了——笑声真诚而爽朗。我也跟着大笑了起来。

她好可爱,这语无伦次的天然呆,和《天才反击》里最受人待见的角色乔丹简直如出一辙。无论在现实还是绿洲,我从没觉得和人如此亲近过,连埃奇也一样。我的头脑一片空白。

过了好一会儿,她才止住笑,“我得搞个插件来过滤自己的声音。”

“不需要啦,”我告诉她,“你笑得很好听,真的。”我犹豫了一会儿,但还是补充道:“我笑起来也很白痴。”

很好,韦德,我对自己说,你刚刚把她的笑形容成“白痴”。真棒。

但她只是害羞地笑笑,吐出了“谢谢你”三个字。

我突然有种想吻她的冲动。虚拟世界中又怎样!我才不管那些呢!正准备鼓起勇气向她发出好友申请时,她却先伸出了手。

“忘了介绍自己,”她说,“我叫阿尔忒密丝。”

“我知道,”我握住了她的手,“其实我好些年前就开始看你的博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