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星眠无话可说了。他向后一仰,躺在车板山,缓缓闭上双眼:“那就随你的便吧……我要睡觉了。”

但他很快又睁开眼睛:“还有一个问题,李翰遗言里提到的须弥子是什么人?”

“我从未听说过,这或许是个江湖人吧,我对江湖中事不是很了解。”章浩歌回答。

安星眠重新闭上眼睛。这次是真的以闪电般的速度睡着了。

青石城距离南淮并不远,几天后的下午,马车驶入了南淮城门。这是东陆最为繁华的城市,甚至超过了万年帝都天启,历史上曾经是多个盘踞宛州的重要公国的都城。这里商业发达,人居兴旺,无数富豪定居于此,享受着夜夜笙歌的金粉生活。

长门僧通常情况下都会远避城市,多行走于山野荒郊,章浩歌也仅仅是在替总督的儿子治病时到过南淮一次。但安星眠显然对南淮十分熟悉,一进城就指挥车夫赶车去往城西。

“城西有南淮,不,是整个宛州最好的客栈怀南居,我好久没在那里住过了。”安星眠半闭着眼睛,一脸怀恋。

“我记得我们有约定,你跟着我修行的时候,住哪里由我说了算,”章浩歌说,“我吗随便找一处能避雨的屋檐,就可以将就一晚了,明天我就去求见总督,你可以继续去你想要去的瀚州……”

“现在到处都在抓长门僧,你住在屋檐下,是唯恐别人认不出你么?”安星眠懒洋洋的说,“人人都知道长门僧吃苦修行,人人都知道长门僧一文不名,所以我们住在怀南居才是绝对安全的,因为谁都想不到。你难道不想活到明天去见总督么?”

章浩歌想了一会儿,勉强点点头:“好吧。就这一晚上。”

于是两人住进了怀南居。这的确是南淮城最好的一家客栈,装饰华贵而不俗气,光是大堂里挂的名家字画,据说每幅就值好几百铢。晚餐的时候,安星眠点了一桌子菜,以免住这样的好客栈吃的却过于俭朴引人怀疑,但他实质上只挑了几样做法精致的名菜吃,其余的大鱼大肉一概不动,甚至对他偷偷贿赂伙计把茶水换成酒的伪劣行径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自己只吃了两个馒头和几片青彩。

“平时和我呆在一起的时候,你还能和我一起箪食瓢饮,从来不挑剔半点饮食,看上去蛮像那么回事,这会儿你才真正有点有钱人的做派了,不是贵的你不吃。”章浩歌看着桌上那些几乎动没动过的碗碟,难免有些心疼。

“人生苦短,对酒当歌。再说你有说错了,我吃的是‘好的’,而不是贵的,南淮城街头巷尾一样能找到只花几个铜锱就能迟到的好货,”安星眠优雅的放些筷子,“好啦,饭也吃完了,我们出去走走吧。”

“你要去哪儿?”章浩歌看着安星眠打开房门。

“不是我,是我们,我们一起出去走走,”安星眠说,“也许今晚就是我们最后相聚的日子了,你能不能少说教,陪你的弟子聊聊闲话?”

这番话说出来居然颇有些伤感,纵然章浩歌一向心清如水,生死临别的关头,也难免受到一些感染。他迟疑了一阵,终于还是点了点头。

两人踱出了怀南居的大门,安星眠领着章浩歌一路向东而行。大约走出两条街后,章浩歌开始生疑:“你不像是随便走走的架势,倒像是要带我去哪里。”

“没错,我要带你来到的就是这里。”安星眠伸手一指。前方是南淮城颇有名气的戏院“梨生院”,平时总有各种各样的演出,有时候是唱戏的,有时候是表演杂耍的,一般都是宛州各地的名角名班,普通的草班子是混不进去的。

长门僧以苦修锻炼自己的精神,从来不会去观看这样的娱乐表演,但章浩歌却似乎领会到了安星眠的用意。他的脸色变得有点难看,但又掺杂了一丝喜悦:“她今晚会在这里表演,是么?我就知道,你不管走到哪里,都会有办法了解她的行踪。”

“我当然很想见她,但这一趟却并不是为了我自己,”安星眠的笑容有些忧郁,“送死之前,你总该见一见自己的妹妹,留下点临终遗言什么的吧?”

章浩歌有些感动,轻轻地叹了口气:“我算是明白你为什么那么痛快就跟我到南淮来了,原来是早就知道秋雁班这些日子会在这里表演,谢谢你。不过我还是那句话,你应该收收心才是。”

“长门僧可是不禁婚娶的,你活了四十岁还没娶媳妇是你自己的事儿,我为什么要重蹈覆辙?”安星眠拍拍章浩歌的肩膀。

“因为你虽然表面上看上去很稳重,却始终难以做到内心的安宁,恋爱这种事会大大拖累你的修行。”章浩歌说。

“内心的安宁……那可不是恋爱、婚娶这样的事情能影响的。”安星眠的笑容消失了,但也没再多说。

说话间,两人已经到了戏院的门口。安星眠掏出两买了门票,一起走进去。今夜表演的是宛州知名的杂耍班子秋雁班,一向以擅长各种高难度的杂技与超卓的驯兽技艺而闻名。此刻演出已经进行到中段,戏台上腾空拉起一更细长的绳索,一个红衣女郎手里撑着一把伞,正在这细细的绳索上行走,并不时做出一些金鸡独立之类的高难度的动作,引得观众一阵阵惊呼。这位女郎看年纪约莫十八九岁,容颜俏丽,眉目如画,细看和章浩歌的脸型并没有半点相似。更何况章浩歌多年苦行,一张脸已经粗糙苍老如五十岁,倒像是这位女郎的父亲了。

“幸好她没有跟着你一起去做个长门僧,”安星眠感叹着,“那可真是暴殄天物啊。”

“用词不当。”章浩歌说。两人从进入戏院之后,目光就没有离开过那位红衣女郎,但是目光截然不同。章浩歌的眼里充满了慈爱的亲情,安星眠却表现出一种迷恋——同时还有些许的无奈。

两人耐心的等到演出结束,人群散尽,这才走入后台。后台里一团忙乱,人来人往,安心眠拦住了一个杂工:“请问一下,唐荷姑娘在哪里?”

杂工走右看看,向着后台的角落里一指,那里放着一个装老虎的兽笼。红衣女郎已经换了一身素净的白衣,独自一人站在兽笼外,好像是在和笼中的老虎对话。看到两人向她走来,她先是微微一愣,然后兴奋的跑上前,认出了章浩歌:“哥哥!你怎么来了?”

章浩歌显然很不习惯这样的拥抱,赶忙挣脱出来,安心眠在一旁叹了口气:“我也来了,你为什么装作没看见?”

唐荷看都不看他一眼:“我哥哥是你的老师,按照礼节,你该叫我一声师姑。”

安心眠笑了笑,没有再说下去。眼前的情形任何人都能看的很明白,用八个字就可以形容:落花有意,流水无情。

三人离开了戏院,找了一个僻静的街角席地而坐。章浩歌说明了这次来到南淮的意图,唐荷很是意外,半天没有说话。

“所以还真是巧了。我也没想到你也在南淮城,正好还能再见你一面。”章浩歌说。

唐荷听出了这句话中诀别的含义,眼神中一时间充满了忧郁,但最终她只是咬了咬嘴唇:“既然你一定要这么做,那就去做吧。”

“你为什么不劝劝他?”安心眠终于忍不住了,“你以为我问什么一定要带他来见你?现在除了你,已经没有人可以劝说他了!”

“这就是为什么我总是没法喜欢你的原因,”唐荷侧过脸来,第一次认真的看着安心眠,“你是一个长门僧,是我哥哥的弟子,但你从来没有真正的了解过他。允许你真的很聪明,能把长门经在嘴上解释的很通透,但你根本不知道我哥哥所追求的到底是什么。”

“而你自己,也根本算不上一个真正的长门修士,只不过因为不愿违抗你父亲的遗命才加入的而已,”她接着说,“你加入长门,只是为了告慰你死去的父亲,而根本不是你心里有坚定的信仰。”

安心眠并没有反驳。他沉默了一会儿,最后对章浩歌说:“你们两抓紧时间聊聊吧,我困了,先回客栈睡觉去了。”

正像章浩歌所说的,安心眠人如其名,是个非常喜欢睡觉的货色。他经常自称自己可以一边走路一边睡觉,而只要无人打扰,他每一天在睡梦中度过的时间能轻易的超过五个对时。

可惜的是,自从加入长门之后,他每一天的睡眠时间不得不大幅缩减。对于这位富家子弟来说,其实他可以忍受简朴的衣装,也可以忍受粗劣的饮食,唯独不能放弃的就是睡觉的爱好。偏偏章浩歌眼光毒辣,能够看出徒弟最大的弱项在哪儿,于是从不限制他的吃穿,唯独就是逼他天天早起,晚上熬夜学习,搞得他苦不堪言。对于他来说,最幸福的时候大概就是有事外出的日子,他能够抛开手里的一切事情,甚至饭都不吃,在床上躺一整天。

现在,章浩歌正在和妹妹谈心,这原本是抓紧时间睡觉的好时机。可是他再也睡不着了。

安心眠躺在床上,眼睛一会儿睁开一会儿闭上,脑子里一半想着唐荷决绝的话语,一半想着章浩歌愚蠢的执着,只觉得心里乱纷纷的,失去的固执的父亲,慈和的章浩歌,冷若冰霜的唐河,三张面孔搅作一团,令他难以安眠。在翻了十多次身之后,他终于从床上坐起来,嘴里骂了句什么,披上外衣走了出去。

夜色渐深,热闹繁华的南淮城也渐渐安静下来,虽然那些灯红酒绿之所会一直闹腾到天亮,但多走几步,步入僻静的小巷,就可以抛开那些令人烦躁的声音了。

现在安心眠走在一条静谧的小街上。周围是两排普通民居,里面的住户大概早已进入梦乡。

这条街并不长,他很快从街的一头走到另一头,前方另一条街上隐隐传来一点呼和饮酒的声音,并且能看到酒馆的灯光,安星眠犹豫了一下,转身走了回去。以他现在的心境,即便是那一丁点的人声与灯火,都会让他平添惆怅。

最后他在小街中央的街边坐了下来,背靠着一家住户的强,一脸垂头丧气。他回想起了自己被父亲逼迫着加入长门的情景。当时他拜入章浩歌的门下学习,后来在和其他门派交流的时候,以为同样年纪轻轻就加入长门的同门曾经问过他:“你为什么想做一个长门僧?”

“不是我想,是我父亲的意思,所以我也没办法。”安星眠一摊手。

“哦?你的父亲也是一个长门僧吗?”同门问。

“我的父亲么……并不算是一个严格意义上的长门修士,因为他并没有一个明确的导师,只是在家修行的居士而已。日常生活中很少有人了解他信奉长门,大多数只知道他是一个很成功的富商而已。”安星眠答。

“一个富商,怎么会想到把儿子送来做苦修士呢?”同门不太明白。

安星眠哼了一声:“我父亲的人生顺风顺水,唯一的缺憾就是始终没有儿子,到了四十岁这一年,妻子好容易怀孕了,临盆的时候却难产了,接生的稳婆束手无策,眼看就要母子皆亡。这个危急的时刻,以为路过的长门僧听闻此事,主动登门相助,想方设法救下了孩子,那个孩子就是我了。”

“原来是这样,是想报恩吧?”同门恍悟。

“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安星眠没精打采的说,“尽管母亲还是不幸亡故,父亲仍然对长门僧的高义感恩不尽,当场许下誓愿,等这个孩子年满十六岁之后,就要他拜师加入长门,成为真正的长门僧。喏,你看到了,我现在就是个真正的长门僧了。”

同门感叹一声:“你可是一个生于富贵人家的孩子啊,肯定不情愿来过这种苦日子吧?”

安星眠叹了口气:“我当然不情愿去过苦行的日子,哪个小孩会拿长门僧作为自己未来人生理想呢?我从小就策划着要在十六岁前离家出走,过自由自在的生活。但到了十五岁这一年,距离我的完美出逃计划只差最后三个月的时候,父亲生了重病,而且一病不起,两个月后就已经到了生命的尽头……”

弥留之际,奄奄一息的父亲躺在病床上,握着安星眠的手,已经说不出话来,但眼神里的殷切希望却丝毫不减。正是看着那样的目光,安星眠心里一痛,终于认认真真的答应了父亲的要求,而没有选择出逃。十六岁生日一过,他把家业交给忠心耿耿的管家打理,找到了章浩歌,成为他的弟子。

他又回想起自己拜章浩歌为师后第一次见到唐荷时的情景。唐荷并不是章浩歌的亲妹妹,而是他的义妹,她还只有五岁的时候被亲生父母卖给了人贩子,被章浩歌看见了,他免费替人贩子治好了脸上的一个瘤子,收养了这个孤苦伶仃的小女孩。他不愿意做唐荷的义父,因为“即便父母不仁,生养之恩仍不可替代”,于是两人最终以兄妹相称。章浩歌在自己苦行的生活之外,尽心竭力的抚养唐荷,兄妹感情身后,后来到了唐荷十二岁那年,秋雁班看上了她,,她便主动要求加入这个杂耍班子,以免再给原来就身无长物的章浩歌增加负担。但此后一有机会,她仍然会去探望这位可敬的义兄,也因此见到了跟随章浩歌修行的安星眠。

唐荷是个可爱而坚强倔强的姑娘,和安星眠在富贵人家交际圈中所见过的有钱人家的较弱千金小姐不相同,他慢慢对她产生了好感。说起来,安星眠长得不错,脑子很聪明,性情也是和蔼稳重——除了有时候会发表几句尖刻的见解,绝不是寻常富家子弟那种跋扈飞扬的模样,但不知道为什么,他还始终不喜欢他,一和他见面就总是忍不住要挖苦他,安星眠自然是从来不会还嘴,只是听着对方的数落,在心里默默叹息。

正在想着这一番让自己很不愉快的心事,他忽然听到前方传来一阵喧哗喝骂声。安星眠好奇心起,循声到了下一条街,向前一看,不由得一下子热血上涌,怒从心起。

他看到了自己的同门,五位系着粗麻腰带的长门僧,他们正被几名士兵从一间便宜的小客栈里驱赶出来,看起来,他们也听到了皇帝抓捕长门僧的消息,想要躲一躲,这才改掉了露宿的习惯住进了旅店。但他们显然没有安星眠想的那么远,这样廉价的旅店并不安全,终于还是被抓住了。

这几名长门僧一看就是不会武功的,但士兵们毫不客气,对他们拳打脚踢,并且用铁链把他们捆在一起。惊呼声惊起了不少附近的居民,但他们看见是官家在拿人之后,都又迅速的重新关门熄灯,没有人敢过问阻止。

我远远的跟着他们,到了僻静无人处把那几个长门僧救下来,安星眠想着。但就在这时,他却听到头顶传来一阵很轻微的瓦片松动的声音——有人正在施展轻功从屋顶上踩过。

他开始以为是半夜出来发财的飞贼,不管是放在往常,还是眼下的这种特殊的情况,他一般都是没有兴致管这种闲事的。但他渐渐的发现不对劲,这个屋顶上的“飞贼”似乎并不是出来夜盗的,他一直都在紧跟着那群官兵。

安星眠猛地意识到,可能除了皇帝之外,还有第二波人对长门僧感兴趣。权衡之后,他果断作出决定,不去管那几位可怜的同门了,而是要来个黄雀在后,全力跟紧这个神秘的夜行人,因为此人可能知道一些抓捕的内幕。能够弄清楚原因,才能对症下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这比救回几个长门僧要重要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