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鬼船突破了雾的界限,来到了郭老幺这艘小渔船的旁边。在这样的近距离里,郭老幺可以看清楚,船上有许多的船工在忙碌。突然之间,他失声惊呼起来:“叔叔!”

他在鬼船上看到了他的叔叔!仿佛是为了印证传说的正确性,十二年前失踪的叔叔,此刻果然出现在了这条迷雾中的鬼船上。叔叔正在甲板上拉动着一条缆绳,动作显得僵硬而怪异,脸上没有丝毫表情。最让郭老幺感到吃惊的是,叔叔失踪的时候已经有四十多岁,十二年过去了,他原本应该是一个接近六十岁的老人了,但那张脸竟然和他记忆中最后见到时一模一样,没有丝毫变化的痕迹。

浓雾中出现的鬼船……抓走所有闯入雾界的人……把这些人变成魔鬼的奴隶……永远不老……永远不死……

黑色的传说竟然是真的!郭老幺浑身发抖,只觉得心脏快要从胸腔里跳出来了。他想要大声呼喊叔叔,却又不敢出声,一时间也忘记了赶紧驾船逃离。当他终于想起应该火速逃命的时候,他发现,叔叔的脸转向了他。

难道叔叔看到我了?他猜测着,甚至开始充满侥幸地想,叔叔会不会看在过往亲情的份上饶他一命。但他很快发现,自己的判断是错误的。因为叔叔手里已经放下了缆绳,而多了另一样东西。

那是一根又长又细的乌黑的套索。叔叔正以冷酷的姿态甩开这根绳索,在空中挥舞着,毫无疑问已经瞄准了他。

末日来临的那一瞬间,郭老幺居然还来得及冒出这样一个念头:看来什么人到了魔鬼手下,都能长本事啊。叔叔一辈子都只是个老实巴交的普通渔民,曾经被强制征兵,后来却被赶了回来,因为他笨手笨脚又胆小懦弱,完全不是当兵的料,放在行伍里也只能影响士气。

可是现在,面无表情的叔叔完全就是一个视生命如无物的冷血杀手。他挥舞着套索的双手如磐石般稳定,似乎是在校正着最佳的方向,然后,套索像流星一样飞出,准确地套在了他侄儿的脖子上。

郭老幺最后所能感觉到的,是套索勒紧了他的脖子,一股巨大的力量把他的整个身子拽得飞了起来,飞向那艘吞噬生命的鬼船。

大约一个对时之后,大雾散去,海面恢复了平静,平静得就像什么都没有发生过。只有郭老幺那空无一人的渔船孤零零地随着波涛飘荡着,仿佛还在等待着永远不可能回来的主人。

【第一章】 被离奇分尸的领主

墓穴里没有一丝一毫的光亮。空气中飘散着香料的气息,但香料也掩盖不住弥漫在所有角落的尸臭,记载着一个家族的历史。

两条人影穿行在巨大的墓穴中。他们并没有点亮火烛,却拥有可以在黑暗中视物的眼睛,熟练地在一间间墓室中穿行,打开一口口石棺,寻找着之前的陪葬物,并不时发出惊喜的低叹。宁南城汤氏家族是羽族最早开始和人类进行通商的贵族之家,数百年来积累了非常可观的财富,虽然羽人并不像人类那样喜欢使用大量的陪葬品,但按照传统,死者身上通常都会携带一两件生前最钟爱的物品——对于贵族及爱听而言,那往往会是珍贵的玉器、珠宝、古董之类,能卖出大价钱。

两名盗墓贼等待这个机会几乎等了半辈子,现在,命运的大门终于向他们敞开了。

花家兄妹是宁州小有名气的一对盗墓贼,当然,这种名气仅限于业内流传。作为羽人,花家兄妹没有一般羽人心目中那种对尸体的尊敬和避讳,所以在这一行里干得顺风顺水。两人对你宁南汤氏的家族墓穴垂涎已久,但汤氏财大气粗,专门请了东陆人类的机关专家布置墓穴里的各种机关暗器,数百年来,死在汤氏墓穴里的知名盗墓贼得有好几打,所以他们也只是垂涎而已,始终不敢轻举妄动。

但十几天前,机会却从天而降。汤氏的三公子汤祺在宁州南部森林打猎时不幸被老虎咬伤,伤重不治而死。就在他的尸体被放在长满防腐药物的棺木中运回宁南,准备按族规下葬时,一名汤氏家族的老管家找到了花家兄妹。

“我儿子最近欠下了一大笔赌债,还不出债就得拿命去偿,”老管家开门见山地说,“所以我想要二位合作,从汤家的墓里弄出点东西来,我只要留下还债的钱,其余的全部归二位。”

“怎么个合作法呢?”花家兄妹的大哥花胜云强压着内心的激动,淡淡地问。他知道,对于一个外行人来说,要找到他们这两位行踪不定的专家可不是容易事,足见其诚意。

“我掌握了开启墓道内主机关的方法,”老管家说,“再过三天,三少爷就要下葬了,我将作为随员把棺材送进墓穴,换成家族特制的石棺。到时候我就有机会在离开墓穴之前悄悄关闭主机关。”

“光是关闭主机关有什么用呢?”妹妹花裳追问说。

“这个墓穴里最厉害的机关,都由主机关来发动,”老管家说,“关闭了它,剩余的边角料想来也难不住两位这种级别的高手。”

这个高级马屁拍得花氏兄妹十分受用。在汤家历代珍宝的诱惑下,两人最终和管家订约,答应了此事,并选在汤三公子下葬的当夜掘洞潜人。就眼下的情况来看,管家,没有食言,两人一眼并没有遇到特别厉害的机关,轻松潜入墓穴的核心部位——按时代划分的墓室,并且成功找到了不少好东西。

终于,兄妹俩来到了最后一副石棺前,这里面装的正是新近去世的三少爷汤祺的尸身。这位可怜的年轻人,本可以享受一辈子奢华幸福的生活,却因为一头浑身臭烘烘的畜生而丢了性命。最惨的是,眼下连他随身陪葬的物件都得被人偷走啦。

花裳手脚麻利地撬开了石棺,把手探了进去。按惯例,汤氏家族的死者入殓后都会正面仰卧,双手交叉放于胸前,陪葬的纪念物一般会握在手心里。所以花裳如法炮制,几乎看都不看,伸手就去掰死者的手指头。然而,完全出乎她预料的一幕发生了。

——棺材里的死者陡然间手腕一翻,一把拧住了她的手腕!

尸变了!这是花裳的第一反应。虽然入行多年后早已不惧怕死尸,但复活的僵尸显然在她的承受能力之外。她一下子发出一声心胆俱裂的尖叫,拼命甩手想要甩掉对方的手腕,但这具“僵尸”的手身为怪异,就像是黏在了她的手腕上,怎么甩也甩不开。

“小声点!怎么啦?”花胜云连忙问,还不忘先警告妹妹不要发声惊动了外面的人。

“快救我!哥哥!”花裳拼命喊叫着,“诈尸啦!救命啦!”

他妈的,这个胆小的女人!花胜云很恼火,这么叫下去的话,搞不好会被墓穴外的人听到,那可就真是瓮中捉鳖啦。他顾不上去想诈尸是怎么一回事,第一反应是想先把妹妹的嘴捂住再说,可更古怪的事情出现了:僵尸竟然先他一步,抢先伸出另一只手,在花裳的后颈处捏了一下。

这一下迅若闪电,花裳根本来不及躲闪就被击中,随即似乎感到有些窒息,一下子蹲在地上,发不出声来。而石棺里的僵尸更是紧接着跳将出来,花胜云连忙迎上前去,伸手去扭僵尸的双手关节,这是力量不足的羽族所擅长的近身技法。

但这具僵尸的关节技法好像比花胜云还要熟练,手腕一震,已经挡开了对方的双手,随即顺势反扭。花胜云手上一阵酸麻,登时使不出力气来。他连忙变招,抬腿向僵尸腰间踢去,僵尸却早有防备,分出左手,在他膝关节上轻轻一敲,他的腿也变得酸软无力,倒在了地上。

看来这还是一具武艺高强的僵尸!花胜云绝望不已。但僵尸并没有乘势追击,而是向着花胜云做了一个奇怪的手势。虽然黑暗中看不清僵尸的可怖面目,但那个手势的意义是明白无误的。

僵尸把食指放在自己的嘴唇上,示意花胜云“别出声”。

这是在干什么?一个僵尸命令活人闭嘴?花胜云糊涂了。更加令他糊涂的是,僵尸又做了一个动作:从怀里掏出了一张纸,递给花胜云。

盗墓贼犹豫了一下,转头看看妹妹,她只是一直在痛苦地揉着脖子,似乎也没有大碍,自己的手和腿好像也正在恢复直觉,没受什么大伤。他想了想,接过了那张纸,细细一看不由得惊呆了——那赫然是一张面值一千金株的银票。

还没等他反应过来,将是已经开口说话了,听上去像是正常的年轻男人的声音:“辛苦二位跑这一趟帮忙,这一千金株就算是谢礼。”

过了好一会儿,花家兄妹才反应过来:这并不是一个复活的僵尸,而是一个活人,只不过一直睡在汤祺的石棺里,才让两人误会了。

“你到底是什么人?”花裳这时才终于发声,语声里充满了怒意,“干什么要来消遣我们?”

“消遣?你可真冤枉我了,”“僵尸”说,“两位这次可是帮了我的大忙啊。如果没有你们,我在这墓穴里没法出去,就只能变成真的僵尸了。”

兄妹俩面面相觑,“僵尸”轻轻一笑,一面活动着筋骨一面继续说:“我在宁州呆了有些日子,一直在想法子进入宁南城,但是最近城里的守备一场森严,无论是人还是货物都要细细检查,除了躲在汤家三少爷的棺材里之外,我是在想不到别的法子了。可剩下的问题在于,我混进来了,又该怎么从这个墓穴里出去……”

“所以你让那个老管家来找我们,其实只是想利用我们替你挖洞!”花胜云恍然大悟,“他妈的,那个死老头子果然没安什么好心!”

“他其实倒也不算说谎,”“僵尸”说,“他的儿子确实欠了很多赌债,以至于他不得不离开宁南城,厚着老脸四处找亲戚借钱。我就是在齐格林遇上了他,再加上刚好听闻汤三少爷的死,才想出了这个主意。我替他还了赌债,让他想法子因你们二位来盗墓,然后自己钻进了棺材,一路被送到这里封闭起来,事情经过就是如此。当然,我答应了他,不会任由二位带走这里的陪葬品,请多多原谅。”

“僵尸”谈吐斯文,彬彬有礼,但语声中有一种不容人拒绝的力量,花家兄妹并不是愣头愣脑的憨货,知道自己的武技和对手差得太远,索性懒得抗辩了,再说啦,一千金株的面额着实不小,这一趟也不断白忙活。

“你的意志还真够坚强的,”花胜云长出了一口气,“就算是有防腐药物,那么多天里一直和一具尸体挤在一个小小的棺材里……我折在你手里,算是心服口服了。不过你有没有想过,万一那个老头没找到我们,又或者找到之后我们不同意,你该怎么办?”

“那就大不了死在这里和汤家的历代英灵做伴呗,”“僵尸”说得很轻松,“人活一世,总有一些值得用生命去冒险的事情要做。”

花胜云不再多说,过了一会儿,才想起还没有问对方的姓名身份:“我被你耍得团团转,也算帮了你个小忙 ,能否告知一下尊姓大名呢?”

“僵尸”笑了笑:“抱歉,在棺材里憋太久了,连这都忘了,真是有失礼数。我姓安,叫安星眠,是一个长门僧。”

“看你的发色,你该是个人类吧?”花裳好奇地问,“可是为什么你的武技像是我们羽族的关节技法呢?”

“这位姑娘好眼力,”安星眠没有否认,“这些关节技法就是一位羽人教我的。他总是教训我说,‘你们人类的拳头再大再硬又有什么用?只要能扭断拳头不就行了?’”

“有道理……”花胜云喃喃地说,“不过你冒着那么大的风险非要潜入宁南不可,是为了什么呢?”

花裳的脸上浮现出一丝坏笑:“总不会是为了见你心爱的姑娘吧?”

安星眠先是一愣,接着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好一阵子,他才停下来,一本正经地对花裳说:“你猜对了。”

“砰”的一声,又大又硬的拳头挥了出去,狠狠地打到了身体上,于是身体飞了出去,撞翻了一张桌子,然后重重摔在满地的残羹冷酒中。身体的主人,一个手里握着钢刀的彪形大汉,已经昏厥过去。

“看清楚了吧,在这里混,别指望着手里拿把亮晃晃的刀子就能吓唬人!有种拿点硬货出来,不然就乖乖地装怂做软蛋!”拳头的主人轻蔑地说,“小二,打坏的东西记在账上!”这是一个矮瘦精悍的红脸汉子,虽然个子矮,拳头却着实不小,而且上面每一个指节都布满硬茧,显然是个练家子。

拿刀大汉的同伴们连忙把这个昏迷的家伙扶起来,半拖半拽地送回房间。他们都对红脸汉子怒目而视,但也仅限于此,没有谁敢上去再自取其辱。坐在这间客栈大堂里的的其他人大多装作什么事都没发生,只是无奈地望着大门之外,望着黑黄色的天空。在那里,沙粒与风搅在一起,疯狂地舞蹈着,发出瘆人的啸叫声,仿佛一个远古巨怪,随时准备着张开大嘴把整个大地吞进肚子里。

“看来这风暴还得持续好几天呢,”客栈伙计一边手脚熟练地收拾着这场斗殴造成的一地狼藉,一边无奈地感慨着,“但愿各位大爷别把房子给拆没了。”

这座客栈位于宁州和瀚州交界的西南隔壁边缘,翻过分隔两州的勾戈山脉,就能到达这片广漠荒芜的戈壁。从瀚州到宁州,穿越戈壁是一条十分快速的捷径,但同时也是最危险的选择。勾戈山脉山势险峻,高处终年积雪,由于是战略要地,常年还有士兵巡逻。西南戈壁千里无人烟,有各种野兽毒虫出没,不过近几百年来,这里的环境越来越恶劣,野兽毒虫倒是少多了,戈壁却也已经渐渐演化为了比野兽更可怕的大沙漠。人们之所以还将它称之为戈壁,不过是沿袭过去的习惯而已,也许在未来的某一天,这里将会直接改名为西南沙漠。

然而,为了节约宝贵的时间,许多大胆的行商或是身怀特殊任务的武人还是会冒险穿越这片名为戈壁的沙漠,一些遭到追杀或是缉捕的热也会试图借助恶劣的自然环境逃出生天。此外,据传说,在西南戈壁的中心地带,还潜藏着一座黑市,人们可以在这里交易些危险的、不被律法允许的物件。

西南戈壁边缘有一座小集市,里面有一些流动的商人,贩卖穿越戈壁必需的食水和水袋等用具,价格自然也不会便宜。此外,这里本来有好几家客栈,但因为敢来此地的基本都非善类,在客栈里打架的人太多,不只砸坏东西,伙计也时常被误打,所以其他的客栈都陆陆续续关闭了,只剩下了这孤零零的一家。有人传说是因为店主好热闹,看到有人大家反而欢喜,但事实上,很少有人能见到店主的面,平时客栈都是由掌柜的和伙计们打理。瘦得像根豇豆一样的老掌柜总是睡眼惺忪,算账之外的其他时间都在打盹,看上去就算闹事儿的把客栈拆了他也能照睡不误。

此时正是九月,西南戈壁风沙最密集的季节,偏偏今年的沙尘比往年来的更加猛烈,连续十多天,天空就像是被一张深色的幕布遮挡住了,一眼望去,有种令人窒息的压迫感。一批又一批的旅人被挡住了前路,因为冒着沙暴在茫茫沙海里寻路无异于找死,他们只能住进这家唯一的客栈,等待风沙止息再继续前行。于是客栈从房间到大堂挤得满满当当,甚至马棚都住进人了。幸好现在刚刚到九月,天气不算冷,不然更加难熬。

刚刚发生的那一场斗殴,只不过是这些日子里大家见惯了的一种小插曲。武人们挤在一起总是难免磕磕绊绊,见多了也就不在乎了。怕惹麻烦的人会在这时候把锋芒都藏起来,另外一些人却巴不得挑点事儿来活动筋骨——反正闲着也是闲着。

这一架打完,客栈里总算清净了一小会儿,当然这种清静是相对的。没有人打架,剩下的人都三三两两坐在一起,聊天吹牛的、玩牌赌钱的,仍然显得颇为嘈杂。这样的嘈杂一直持续到了午后,直到羽族的巡逻士兵到来为止。

这是这些天来每日的例行公事,一向对这座边境小集市管理极松,或者说压根不愿意管的羽族官方,不知道怎么的,突然开始严格筛查起过往的人员。愿意走这条道的,大多身上都或多或少带点污点,被兵士们排查自然心中惴惴。但第二点奇怪的在于,士兵们并没有对他们过分为难,一旦确认身份后就不再纠缠,哪怕多问两句就可能发现此人身上背有命案。人们很快得出了结论:这些羽人所要寻找的,是某一个特定的目标,而且他们的兴趣只在这一个目标身上。不找到此人,他们决不罢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