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龙灯

楔子
民国四年,正月十五,津门,子夜。
海河边小船上的渔夫陈满仓正蹲在船头,捻着干瘦的指头,扒拉着掌心里的几块大洋。元宵夜,可是天津卫的大节日,海河两岸的华灯齐放,有若白昼,数不清的游人来来回回,只做这一夜的摆渡艄公,便抵得上大半年的卖鱼钱。
后半夜,浓云渐渐遮住了月亮,街市上灯会的喧嚣渐渐散去,只剩下三三两两的酒客踉跄着脚步摇头晃脑地哼着小调。
陈满仓叹了口气,意犹未尽地收了工,轻轻一撑竹篙,小船便离了岸。
突然,河面上亮起了一点诡异的灯火!是一盏红色的花灯!
海河由津门入海,河上放灯本是老一辈传下来的习俗,但诡异的是,这盏灯不是自西向东——向着海的方向漂,而是逆着水流自东向西而来……
陈满仓一脸好奇地嘬了嘬牙花子,划着船向那花灯靠去。
头上月光昏暗,陈满仓从船舱里取了一只手提电筒,向那花灯照去,模模糊糊中,陈满仓好像看到了一抹红色的影子在花灯底下沉浮。于是,陈满仓靠得更近了些,俯身趴在甲板上,脸贴着水面向下看去。
“哗啦——”小船在水上轻轻一晃,陈满仓终于看清了那花灯下面的东西!
那是一个裹着红衣的尸体,早被河水泡得发胀,惨白的脸上瞪着一双通红的瞳孔,额头上被钻了一个大洞,嵌入了花灯的灯座!
陈满仓的后脊骨猛地蹿起了一道寒气,一段津门的童谣在他的脑海中猛地飘了出来:
“挂红袍、过龙灯、人出海、鬼还生……”
“啊——”一阵声嘶力竭的惨叫响起,打破了河面上的沉静。


“呕——”
小雨风寒,海河边上支起了简易的帆布帐篷,底下停着捞上来的红袍尸首,旁边蹲了三两个穿着制服的警员,个个捂着嘴巴扶着树桩子干呕。
在不远处,一个梳着分头的中年警长,缩在伞下,皱着眉头,用一块白色的锦帕捂着鼻子,不停地看着手上的腕表。
不多时,尸棚子里走出了一个戴着口罩的高挑女子,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到了中年警长身前,一边说话,一边摘下脸上的口罩和手上染着血的胶皮手套。
“曹警长,有发现,请您跟我去尸体那里看看!”女子长得英挺,说话也清脆有力。
“那个……啊……宋小姐,有什么话……就在这儿说吧,我听一听就得了!你这切得血肉模糊的,怎么看啊?”
曹警长皱着眉头,微微向后躲了一躲,故意错过身去,不看那女子手里染着血的手套。
那女子皱了皱眉头,冷着脸说道:
“死者是男性,四十岁左右,死因为脑后重击,从后脑塌陷的形状大致可以推断是榔头一类的凶器。经解剖发现,死者的胃部和肠道内并未发现有毒物质,也无酒精性液体残留,可知死者是在清醒状态下被击杀的。由于尸体在水中浸泡的时间过长,死亡时间还有待进一步确定,我提议将尸体带回警察局,做进一步解剖……”
曹警长打了一个激灵,咽了口唾沫,苦着脸说道:“宋小姐,是这样的,我知道,你是法国留学回来的高才生,但是这个……法医解剖吧,在咱们国内吧……还不是那么能接受,老祖宗讲啊,人嘛,入土为安,最重要的是得留个全尸,哪怕搁在前清,那砍头的死刑犯下葬前都还得把脑袋瓜子缝回去呢!”
“曹警长,法医解剖是科学!”那女子一脸执拗地强调。
“对对!是科学,我知道,可是吧……咱这警察局可没有保存尸体的地方,你这拉回去,还没研究明白,就都得臭了啊!这味儿一传开了,我这警察局还办不办公了?再说了,堂堂警察局,你放一尸体剖来剖去,算嘛事儿啊?”曹警长打断了女子的话,不住地叫苦。
“那这尸体运到哪儿去啊?”女子追问道。
“要不……要不就埋了吧!”曹警长苦着脸说道。
“不行!凶手尚未抓到,怎么能处理尸体呢!”女子的态度很坚决。
“那你看这……”
正当两人争执不下的时候,旁边打伞的小警员眼珠一转,凑上前来,弯下腰,仰着脖子,冲着曹警长说道:
“警长,要不咱把这尸体送北沽龙王庙去吧,白九那儿有冰窖,能存住!”
曹警长眼前一亮,一拍那小警员的后脑勺,拍着手笑道:
“还是你小子机灵,让弟兄们赶紧的,把那漂子(河里捞上来的尸体)弄到龙王庙去,多给白九两银圆,就存他那儿了!”
眼看着那小警员小跑着去停尸棚子里张罗,女子连忙向曹警长问道:
“这龙王庙是个什么地方?白九又是什么人?”
曹警长一脸神秘地说道:
“宋小姐,你在国外长大,这津门的掌故啊,多有不知。这北沽的龙王庙旧址本是前清的义庄,专停凶杀横死的冤尸,北沽的百姓怕闹鬼索命,特地筹钱在义庄前院修了一座海龙王庙,镇上一镇,守庙的是个前清衙门里的老仵作,老仵作死后呢,这义庄就由他的徒弟白九接手,津门百姓家里的丧事,比如什么停尸搭灵、选地择坟、下葬立碑的白活儿,大多都去找白九操办。听说那白九还会审尸招魂、入梦寻冤,灵验得很。那龙王庙后面的义庄有冰窖,正是存尸体的好地方。你也累了一天了,先回去休息,抓凶手的事,咱们从长计议!”
曹警长一面说着,一面将那女子送上了一辆小轿车。
停尸棚子里收拾尸体的小警员里,有人小声嘀咕道:
“那女的是谁啊?怎么看着面生?指手画脚的,曹警长竟然忍了!”
旁边一个嘬烟头的老警员啐了口唾沫,斜着眼说道:
“能不忍?那女的叫宋翊,市长家的千金,在国外待得都傻了,二十好几的姑娘不爱别的,就好摆弄死人。听说来咱们这儿实习,是市长打了招呼的!”
小警员啐了口唾沫,小声骂道:
“都是有钱烧的!”
老警员捻灭了烟头,不耐烦地说道:
“别磨蹭了,赶紧收拾,呕——”


次日凌晨,宋翊起了一个大早,收拾好了相机和解剖的工具,叫了一辆黄包车,直奔龙王庙而去。
一入龙王庙后院,一阵艾草燃烧的烟味熏得宋翊直皱眉头。
昏暗的冰窖内,一个瘦削的青年男子正举着一把冒着浓烟的艾草,绕着躺在床上的尸首做法事。他脚踏七星、手掐指诀,喝了一口酒,“噗”的一口喷在了艾草上,浓烟伴着火星“呼”的一下奔着尸体冲去,只听那青年男子摇头晃脑地念道:
“尘归尘,土归土,一点真灵拜父母,两脚阴阳……”
“砰——”宋翊一脚踢翻了窗前的香炉,冲上前去夺下了青年男子手里的艾草,扔在地上踩灭,冷声喝道:
“你在干什么?”
“哪来的疯娘们儿?没看见爷们儿这儿做法事吗?”青年男子一瞪眼,转过身来。
那青年男子生了一张小脸,却偏偏配了一双大眼,对襟的白麻小短褂,配着一双灯笼裤,眼白一翻,活脱脱的一副市井无赖范儿。
宋翊懒得理他,一把掀开了盖在尸体上的白布,解开了尸体衣服的扣子,一脸惊怒地指着尸体身上被缝得整整齐齐的刀口,一脸怒容道:“这是你干的?”
青年男子一头雾水地答道:“对呀!也不知道是哪个伤天害理的狗东西,人都弄死了,还不行,非得把尸体都千刀万剐,连胃和肠子都翻开了,哎哟,这得多大的仇,多狠的人啊,亏得这位死者入土前,遇到了我这么一个菩萨心肠的好人,点灯熬油地缝了半宿,才给他伺候成一全尸,还给他弄了一场法事,唉……不对啊!你还没告诉我,你干嘛的啊?”
“我就是那个伤天害理的狗东西!”
宋翊一把推开了青年男子,从随身的皮箱里取出了口罩、手套和手术刀,作势就要开始解剖。
“你要干嘛?你出去打听打听,敢跟我白九在龙王庙耍横儿的,没有一个是囫囵个儿的!”
原来这个市井男子,就是白九!
宋翊深吸了一口气,冷声说道:“凶手还没有抓到,我需要线索!不要妨碍我,请你出去!”
“找线索?就凭你个小娘皮!你就不怕惊了冤魂,回头再缠上你……”白九瘪着嘴,神神秘秘地吓唬道。
“不凭我,还指望你不成。呵呵,白九,我想起来了,都说你会审尸招魂、入梦寻冤?切,少拿骗孩子的东西糊弄我!”
宋翊瞪了白九一眼,继续手中的工作,就在她的手术刀快要接触到尸体的一瞬间,一截青铜的烟袋杆抵住了她的刀锋。
“你知道我在干什么吗?请不要挑战我的底线!”宋翊一脸肃容地说道。
“我知道,不就是洋仵作吗?”
“这是法医解剖,是科学,和你们仵作那套装神弄鬼的东西不一样!”
白九一眯眼,拨开了宋翊的手,捏住了尸体的下巴,左右翻转了一下,将鼻子凑到了尸体的口鼻处,轻轻嗅了嗅,随即用手指轻轻地按压了一圈死者的脑袋,沉声说道:
“死者为四十岁的中年男性,后脑塌陷,乃是遭重击而死,口鼻有苦腥味,说明死前有过大量饮酒!”
宋翊不屑地笑道:“这些我也知道!”
白九一咧嘴,迎上了宋翊的目光,沉声说道:“死者为乞丐,常年吸食鸦片烟,有拐卖女子和孩童的案底,生前最后到过的地方是彩霓虹……这些,你不知道吧?”
宋翊神思一恍,绕着尸体仔细打量了一圈,张口说道:“我怎么知道你不是胡诌的呢?”
白九晃了晃脖子,抱着膀子说道:“尸体有花绣,文的是一个黑衣大氅的干瘦汉子,在月下倒提着一只竹竿生撕恶犬的情形,这是丐帮中人惯文的样式,那个黑衣大氅的干瘦男子叫范丹,相传孔子游列国,在陈蔡断粮、困顿无援之下,命颜回向当地丐首范丹借粮,孔夫子许诺,欠范丹的粮,由孔门弟子偿还:凡是门头上有字、墙上挂画、家内藏书的,尽是孔门弟子,讨之无错。孔子问范丹:‘你的门徒是何等样人?’范丹说:‘凡衣衫褴褛、蓬头垢面者,皆范氏门下。’范丹问孔子:‘书香门第多有恶犬守门,上门讨粮食,该怎么对付?’孔子正色道:‘持棒杀之。’所以,这丐帮门人文花绣,多文范丹大狗,以示正朔。怎么样?这江湖掌故,你的刀子能剖出来否?”
宋翊不服气地撇了撇嘴,不屑地说道:“少得意,你别告诉我其余几条,也是你从这文身上看出来的!”
白九微微一笑,上前拎起了尸体的右手,指着指头缝和指节内侧的少许明黄色斑点,张口问道:“你可知这是什么?”
“某种染料?”宋翊皱着眉头猜测道。
“不是染料,是一种果子汁儿!”
“果子汁儿?”
“对,小韶子,也叫野荔枝,产自云贵,肉薄多汁,汁液明黄,染色难褪,其果仁入药,有致幻和麻醉的效用,民间俗称——疯人果!是一种迷药里最重要的材料!”
“什么迷药?”宋翊脱口问道。
“拐子(贩卖人口的)惯用的——拍花粉!”白九一脸笃定地答道。
“所以你推断,死者有拐卖人口的案底?”宋翊将信将疑地问道。
“能自己配药的拍花党,绝对是拐子堆儿里拔尖儿的老油条,你看这斑点,明暗相叠,都沁进皮肤纹路里了,说明这人常年配迷药,案底少不了!”
“那你又是怎么断定他死前去过彩霓虹的呢?”宋翊不解地问道。
白九一笑,俯下身去,从尸体的脚腕上解下了一根五色的细麻花绳,在宋翊眼前晃了晃,笑着说道:“这叫胭脂扣,青楼女子拴恩客的信物!这彩霓虹打前清本就是咱天津卫最大的风月地,原名唤作:第一楼!那可是王公豪商捧花魁的地方,就因为这几年流行洋舞厅,才改了名字叫彩霓虹!”
“这种五色细绳多的是,你怎么确定它来自彩霓虹?”宋翊不服气地问道。
白九得意地一笑,轻轻捻开了麻花绳,从里头抽出了一缕发丝,晃着脑袋说道:
“五色绳多的是,里面缠着美人儿头发的仅此一家。这里有个名堂,唤作:一刻春宵一晌恩,一寸相思一寸灰!”
“风月场的事儿,你怎么知道得这么清楚?”宋翊一把抢过了白九手里的五色绳,不屑地问道。
白九咳了咳嗓子,尴尬地瘪了瘪嘴:“听……听朋友讲的!”
宋翊瞪了白九一眼,冷着脸说道:“敢做不敢当,不要脸!”说完,一扭头,拎起随身带的小箱就要出门。
“哪儿去啊?”白九喊了一嗓子。
“彩霓虹!”
“那地儿不接女客!”
“我是去查案!不是去……你就不想知道凶手是谁吗?”宋翊停住了脚步,回头说道。
白九一缩脖子,从坎肩兜里摸出了一把花生仁,扔在嘴里嚼得嘎嘣响,摇晃着脑袋说道:“没兴趣!”
“烂泥扶不上墙!”宋翊一声冷哼,转身出了龙王庙。


华灯初上,莺莺燕燕的中西歌舞,环肥燕瘦的南北姑娘,穿花引蝶一般地在大厅里左右逢迎。扮作男装的宋翊将耳后的头发小心地向帽子里塞了塞,压低了帽檐,选了一处偏僻的角落,点了些酒水,眯着眼睛打量着彩霓虹的情形,正思量间,一只柔弱无骨的玉手便搭上了宋翊的肩膀……
“先生!一个人?”一个穿着梅红色旗袍的女子撩了撩肩膀上的波浪卷儿,坐在了宋翊对面,两眼直直地盯着宋翊。
宋翊有些紧张,含糊地点了点头,算是回应。
“我叫荷香,跳舞吗?”那女子笑着问道。
宋翊摇了摇头。
“唱歌?”
宋翊摇了摇头。
荷香一愣,随即会心一笑,扭动腰肢,一屁股坐在了宋翊的腿上,笑着说道:“小哥哥性子可够急的!”
宋翊左手一把捞住了荷香游鱼一般探向自己后颈的手腕,右手从衣兜里摸出了一张照片——那具尸体的照片。
“见过这个人没有?”
荷香被照片上尸体的惨状吓了一跳,一边一脸惨白地摇头道:“您是干什么……我……没见过……”一边斜着眼睛向宋翊的手腕处瞟去……
宋翊皱了皱眉头,顺着荷香的眼神低头一看,瞬间会意。
“把你知道的仔仔细细地讲给我,它就是你的了!”宋翊摘下了腕上的手表,拍在了桌面上。
“这人我见过,也算是我们这儿的熟客了,灯会那天晚上喝得醉醺醺的,进了屋就要找我们老板!”
“你们老板?”
“乐寒衫,乐老板呗!”荷香将腕表贴在耳边,听着秒针的走动,抿着嘴笑。
“他找你们老板干什么?”
“那我就不知道了,那天晚上,我们乐老板在宴客,趁着上厕所的工夫就把他打发了!他下楼进了小白兰的屋子,天不亮就走了!”
“宴客?请的都是些什么人?”宋翊追问道。
“有天津商会的聂宝琛聂会长,有税务司的王立王司长,还有英吉利船公司的大副汤祥林和他的太太,还有警局的曹敏德曹警长。十几位爷呢,都是天津城里有头有脸儿的人物。”荷香在表盘上哈了一口气,轻轻地捻着旗袍的衣角擦拭着表面儿。
宋翊沉思了一阵,正要起身离开,突然一阵嘈杂的喧闹声从二楼临河的窗边传来。
“那是什么?”宋翊问。
“好像是盏灯!不对啊,怎么是逆着飘上来的?”
“是……过龙灯!过龙灯了!”二楼的人七嘴八舌地乱喊,宋翊猛地站了起来,抬腿蹿出了大厅,绕过彩霓虹前门,向着河边上跑去!
此刻,河边上也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宋翊费劲地拨开人群,扒着河堤向水里看去。
明明灭灭的花灯浮浮沉沉,在漆黑如墨的河里上下摇晃,一抹暗红色的阴影在灯下缓缓移动!
“那灯底下跟着漂子呢!”有眼尖的看客大声叫喊道。
宋翊一着急,从兜里摸出了钱袋,举在头顶高声喊道:
“谁把尸体捞上来,我给他二十个大洋!”
宋翊话音一落,人群顿时静了下来,看热闹的人相互嘀咕了一阵,个个露着为难,没一个敢下去的,且不说这“过龙灯”透着诡异,怕怨鬼缠身,单说这初春的河水,刺骨的寒,游不出去多远,四肢就得僵硬,被河底下暗流一裹,便再也浮不上来了。没点真本事的老水鬼,谁敢逞这个能?
眼看那龙灯越漂越远,众人正犹豫间,一道身影从彩霓虹的二楼窗口一跃而下,落在地上打了个滚,跑进人堆,“唰”的一下抢过了宋翊手里的钱袋,一个大跳蹿上了河堤,“扑通”一声入了水。
宋翊还没来得及看清那人面貌,便听见一阵打水声从河面响起,水下一道游鱼般的身影,赤裸着脊背,直奔那花灯游去,到了花灯左近,猛地一沉,合身潜到了花灯底下,花灯的火光一晃,慢慢向着岸边飘来,不多时便到了堤坝边上,看热闹的几个壮汉蹚着浅水,七手八脚地将花灯底下一具裹着红布袍子的尸体拖了上来,水底下一个精瘦的男子抹了一把脸上的水渍,甩着脑袋,一步步走上了岸。那男子将嘴里叼着的宋翊的钱袋取在手里,捻出两个银圆,嘬嘴一吹,放在耳边听响。
“是你?”宋翊终于看清了那男子的相貌,正是龙王庙里的白九!
“怎么着啊?想赖账吗?”白九死死地攥紧了钱袋,下意识地后退了半步。
“这点儿小钱,我还不至于。对了,你来这儿干什么?”宋翊掏了一块手帕,递给白九擦脸。
白九神情一肃,一脸正气地说道:“死者含冤未雪,我来这里自然是为了追查凶手,还死者一个公道!”
“想不到,你还挺有正义感,那你还说对查案没兴趣?”
“唉,我虽是对查案没有兴趣,却知道多抓住一个凶手,就能让这世上少死一个无辜的人。”白九负着两手,背过身去,一脸忧郁地望着漆黑的河面,嘴里的话还没说完,只听身后的彩霓虹上,一个头发散乱、衣着不整的舞女倚着窗口,一手拽着旗袍的领口,一手拎着一件白色的麻布坎肩,冲着白九一脸嗔怪地喊道:“白爷,急的什么劲儿啊,衣服都顾不上披了?”
“咳咳……”白九尴尬地咳了咳嗓子,一瞥眼,正看见面如寒霜的宋翊。
“真不要脸!”宋翊狠狠地剜了白九一眼,猛地抽走了白九手里的帕子,转身就走。
“哎……你这人,听我说啊,九爷不是你想的那种人!”白九还没说完,作势欲追,二楼的舞女一脸不耐烦地敲着窗框喊道:“白爷,我知道您手头紧,您要是没带钱,我只能留您这褂子当个念想了!”
白九一跺脚,一边小跑着向彩霓虹大门走去,一边皱着眉头喊道:“小芸豆,爷有钱,有钱,爷这不刚挣了二十个大洋嘛!”
河堤下面,手指粗的麻绳缠在四块青砖上,围着死尸拦出了一小块场子,宋翊瞥了一眼从人堆里挤进来的曹警长,一边戴着手套,一边问道:“曹警长,您这是打哪儿来啊?”
曹警长抹了一把脑门上的热汗,挤了挤眼睛,沉声说道:“办公室啊!怎……怎么了?”
话音未落,一旁拎包的小警员拧着眉毛,不住地向曹警长打着手势,比画着自己的脖子,曹警长一脸迷茫地伸手在脖子底下抹了一把,将一个通红的唇印搓成了一片殷红。
宋翊蹲下身来,捏住死者歪曲的脖子,扶着颈椎,将那尸体的脑袋摆正,露出了一张眼球突出、口齿大张的脸!
“乐老板!”曹警长猛地一惊,指着那尸体下意识地喊了一声。
“乐老板?是彩霓虹的老板乐寒衫?”宋翊问道。
“是。”曹警长惨白着脸,不自主地向彩霓虹望了一望,涩声说道,“刚才他还挨着包间地敬酒,怎么会……”
宋翊沿着乐寒衫的颈骨,一节节地向下抹去,自言自语地说道:“重手法,从背后下手,掰断颈椎,一击致命!”
突然,宋翊好像想起了什么,抬眼说道:“曹警长,你最后一次见乐老板是在几点钟?”
曹警长摸了摸光头,正要说话,一旁拎包的小警员连忙咳了声嗓子,小声说道:“办公室,办公室,您打办公室过来的……”
曹警长一翻眼睛,一推小警员,瞪着眼睛说道:“狗屁!都这时候还编啥瞎话啊?事儿重要还是面子重要啊?那个……我刚从彩霓虹出来,喝……喝了点儿酒,俩小时前,我见过他,他带着俩姑娘来包厢敬酒!”
“乐老板可有什么异样?”宋翊追问道。
“没异样,连干三杯白兰地,眉头都没皱一下!”曹警长笃定地答道。
“那你知不知道他从你们包厢离开后去了哪里?”宋翊一边摆弄着尸体,一边问道。
“这个……我真不知道!”曹警长晃了晃脑袋。
眼看宋翊站起身,摘下了手套,曹警长连忙问道:“这尸体咋办?”
“送龙王庙去吧,也许他能有些别的发现。”宋翊小声嘟囔道。
“那个宋小姐,我今晚喝花酒的事……”曹警长有些羞恁地搓了搓手,偷眼瞟了瞟宋翊的眼色。
“放心!我不会告诉我爸爸的!”宋翊甩了甩手,叫了一辆黄包车,消失在了夜幕之中。
清晨,龙王庙。白九蹲坐在窗台上,捧着手里的破瓷碗,伸着舌头舔碗沿上的粥花儿。
宋翊放下了手里的手术刀,抬起眼来,看着白九问道:“不是刚赚了二十个大洋吗?怎么又穷得像只狗一样!”
白九呵呵一笑,敲着碗底、拉着嗓子说道:“钱财不过身外物,千金散尽还复来!娘们儿家家的,懂个屁!”
说完这话,白九一个翻身,落到了院子里,撅了一根枯枝,目不转睛地逗弄着屋檐下养在水缸里的两条鱼,那两条鱼周身呈暗黄色,上覆黑灰色斑点,圆头小口,背扁腹圆。
宋翊的眼光穿过窗口,深深地看了一眼白九,摇头道:“玩物丧志,酒色之属,白瞎了这颗聪明的脑袋!”
正感叹间,宋翊不经意地掀起了乐寒衫的衣袖,从他的食指根部发现了不少暗色的老痕,围绕指节半周!
“白九!你过来,看看这是什么?”
白九一愣,转身走了过去,细细地分辨了一阵,沉声说道:“这是受过刑的痕迹,这东西在清朝叫——拶,说白了就是夹犯人手指的刑罚,又称拶指,采用五根圆木为之,各长七寸,径圆各五,贯以绳索,施用时夹住犯人的手指,急速收紧。剧痛之下,筋骨分离,十指连心,痛不欲生,乃是过堂拷问的惯用手法,这个乐老板,在清朝的时候,怕是犯过大案子啊!”
宋翊思索了一下,看着白九问道:“前清的案子,在哪儿能查到底子?”
白九晃着脑袋说道:“卷宗是没地儿找了,不过……还有个前清天津卫衙门的老捕快还活着!兴许还能问出来点儿什么。”
“叫什么?人在哪儿?”
“人叫瓜叔,住海光寺后巷。”
白九的话还没说完,宋翊已经出了殿门,站在路边,叫了一辆黄包车,疾奔而去!
“这脾气,真够急的啊!”
白九“咕哝”了一句,继续蹲下身来,摆弄着水缸里的游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