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日她都在想这个始终得面对问题,她倒是挺想回归凤家的,那样更有机会顶着凤尘晓之名行明珠郡主之事,只是自己刚刚重生附体,心中发虚,不敢贸然回去。所以对着沈诚的问题只是淡然一笑道:“公子你也说这天下凤姓人不多,可也不是没有,我又怎会是那世家之女,尘晓不过是被弃之身,父母早亡的孤女,实不敢冒充凤家之名,只愿能在此休养生机,等天气好转之后,便会自行离去。”
至于离去后如何生存,那是以后的事了。这个沈诚倒是会想,一下子便想到那些,不然以后她换个名字?
沈诚当然不信她的说辞,这女子虽然脸庞尚显稚嫩,也可看出将来的风华,行为修养必定高门大户出来的,不愿承认身份定是因为她被人休离。念及此处他不由对她多了几分怜惜,再加上人是自己救的,也算有缘,便道:“凤姑娘不必着急,多歇养些日子,凡事往好处想,需要什么便让丫鬟知会我,这几日我都在隔壁的客院。”

迷离

是夜,凤尘晓辗转不能入睡,身下的热炕床也抵挡不住冷意袭来,这几日下来,她才知道自己身下睡着的是北方特有的炕床,外形似床,其实四面燃着火,这里的冬天最是难熬,一不小心能把人的耳朵冻掉,所以光点火盆是不行的。
此时紫韵和绿若两个正偎在火炉边看一本奇异志的插图,里面讲的是鬼怪故事,她偶然瞄到房中书架上有此奇书,便拿来细看,又挑了些鬼怪与人、狐狸与书生的奇缘逸事讲给两个丫鬟听,二人着迷那些奇遇,不住回味,晚晚自己吓自己,弄得不敢单独去睡,便在凤尘晓房中打了地铺,美名其曰服侍她。
从前楚云和楚月从没在她面前这样放肆过,她们总是将无声地将一切侍候得当,有事才来说话。
凤尘晓她靠在被窝里手中摩挲着一个金项圈,这东西一直在脖颈里系着,下端附着一块玉石和几绺璎珞,玉石上有凤纹,看来是凤家特有的佩饰。比起以前做郡主时候拥有的东西,这个不算珍贵,不过却是目前她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
若是她将此物卖掉,应该能支撑几天?虽没有去过当铺,可也听说过世间有这样的地方,若要自食其力,便得先将此物当了,应该能换不少钱银。可看这凤尘晓的本尊冷冻饿死也没将此物当掉,她这么做会不会对这项圈真正的主人不敬?
她摸摸左肩上那朵铅华印记,不禁苦笑,几天前沐浴的时候发现身上有这个东西,只是看起来挺美,又不能当饭吃,阎罗说什么逢凶化吉,若真如此,变些钱给她吧。
才刚想到这里,未燃尽的烛火忽然熄灭,两个丫鬟齐声尖叫,把凤尘晓的魂差点吓跑,缩在床上连声问怎么了,听得紫韵讪讪道:“定是适才出门小解未关好门,烛火被吹熄,小姐莫怕,我和绿若这就把灯点上。”
谁料火刀火石落在厢房,二人谁也不敢独自去拿,尘晓忍住笑意:“你二人同去吧,我这里不要紧的。”
二人这才拉着手一同出去。
屋子里一下子没有了人气,饶是她历经奇遇,也心生暗魅,不由抱紧臂膀,突然屏风猛地倒地,吓得她终于尖叫出声,慌乱间听到一男一女两道声音同时响起:“凤姑娘,你没事吧?”
“明珠,别怕!”
有人来了就好,急切之间无法细辩为何有两道声音,只闭着眼胡乱伸手出去,发觉抓住了一双温热的手,又闻到一股清洌的气息,似有几分熟悉,便急忙抓紧。
来的人是沈诚,他听得隔壁客院隐约有几声惊呼,怕是山中野兽来袭,这里偶尔会发生这样的事,放心不下便唤人跟来查看。刚到门口发现门是开着的,正要在门外问一声是何情形,里面却又有了动静和凤尘晓的尖叫,情急之下冲进去,正好抱住了凤尘晓,刹那间满怀清香叫他心悸。
紫韵和绿若也掌着盏灯过来,沈诚带来的人将屋内灯点上查看是什么东西扰了凤小姐清静,一时间屋内灯火如昼,全照在紧紧靠在一起的男女身上。
凤尘晓只着中衣,长发散乱,脸埋在沈诚胸膛上无法看清,沈诚侧坐在床榻边缘两臂微环着她小小的身躯,一只手轻拍她后背安抚道:“没事了,别怕。”
众人瞠目,沈诚公子果然与这个女子关系不一般,早先说是无意间救下的,如今看来那只是个借口,不然这女子如何能近得了他的身?
一名庄中管事轻咳一声:“沈公子,奴才发现这屋中地上有几个淡淡的爪印,想是山猫等物半夜跑了进来,撞翻了屏风,现下已不知所踪,你看……”
沈诚点点头,皱眉道:“你们还不快来扶着凤姑娘。”
紫韵和绿若没想到这一会儿功夫就来了这么多人,赶紧过去帮忙,将凤尘晓扶过一旁躺下,沈诚带人离去前,又看了一眼床上女子,只见她紧闭双眼,微微瑟缩,白日里的镇定早不见踪影,有心想上前询问,又觉不合时宜,狠狠心离去。
彼时凤尘晓已不受控制,她倒在沈诚怀中时,突然清醒,那句“明珠”似乎是叶细刚才在唤她,不然怎么会有人叫她明珠?刚想坐直却觉身子不听使唤,叶细的声音在脑中响起:“明珠啊,这男人是谁,长得不错,来,机会难得,咱们多靠一会儿。”
她着急也没办法,叶细既然出现在这里,一定是她在搞鬼,自己才会靠在沈诚的身上动弹不得,她在心里暗叫:阎君啊阎君,你老人家怎么会放她来人间?难道阴间出事了?
叶细得意地笑:“明珠,别叫了,老鬼他现在没空,哈哈。”
你能听到我想的话?那快让我坐起来!
“我当然能,也只有我能,坐起来干嘛,这个男人拍着你的背很体贴,看来是个好男人,明珠,我本来对你很不放心,没想到你可以啊,潜力大大的,唔,那朵叫什么铅华的,应该改成叫桃花,多带来些桃花才好。”
凤尘晓只能庆幸叶细没有在丫鬟将她扶开时死巴着沈诚不放,而是安份地躺回被窝。众人散去,两个丫鬟将门窗关紧,她长长地在心里吐出一口气,又狠狠地想道——她现在还是只能想,不能说:我已经有夫君了。刚才是不是你在吓人?!
叶细嘿嘿笑道:“答对了,就是我,呵呵,主要是实验成功,心情太过激动,想和你开个玩笑,啊,我看你气色不错嘛,这个身体用着还可以吗?我看还成,你一下子年轻了三四岁,而且比原来的你可好多了,嗯,看来你适应的很好。有夫君又怎么样,看你的样子就知道和老公没啥感情。”
凤尘晓没有吭声,她不大愿意去想重生这回事,因为那是用死亡换来的新生,虽然已逐渐接受了新的身体,可内心仍不时会痛。年轻了三四岁吗,她却觉得这个秘密让自己的内心更加苍老,比做明珠的时候还要苍老。有时想法甚至很颓废,即便是顶着凤尘晓的身份活几十年,又有多大意义?能去接近自己的亲人?能让夫君把心放到她身上?报了仇以后又能怎么样?到头来还不是照样要重归阴曹地府?
叶细自然是听到了她这些内心独白,收起玩笑之心:“明珠,没想到你会有这样的困扰,其实这样的轮回永远不会停息,重要的是我们在那个过程中能收获的亲情、感情和爱情,这样每一次生命结束的时候才不会遗憾,许多人都是带着遗憾而亡,象我就是,你机缘巧合,能重生人世,算是了不得了,更应该珍惜这次难得的机会,或许你会有意外的收获,不论是金钱,还是爱情,这都是实实在在,做鬼无法得到的啊。你可以去见你的亲人,用另外的身份,至于夫君,感情的事不好说,你不如试试把他重新弄上手?”
凤尘晓有些感动,叶细啊叶细,在这尘世中,也只有你才会叫我明珠了,没有人知道我是谁,唉。
“是不是从来没人说过这样精彩的言论?哇,我都被自己感动了,好了,时间不多,老鬼可能在下一秒就会把我召唤回去,还是给你说些有用的,免得你以后遇上凤家的人而不知该如何应付。”
凤尘晓无奈地同她商量:我是很感激你这么关心我,不过以后你能不能不这样出现,身不由主的感觉真不好,而且你就这么上了我的身,过后会不会对我有什么不好的影响?我还是比较满意目前这个身体。
叶细摇头叹气:“才说没信心,一会儿又这么爱惜身体,很好,我对你越来越放心了。”
也许是这样子精神交流太过伤神,也许是夜已太深,在叶细唠唠叨叨地讲着凤尘晓从前过往的时候,当事人却不给面子慢慢地进入了梦乡。
故事很老套,凤家女儿的青梅竹马恋人家世没落,当家长的要悔婚,女儿不愿便与家中闹翻,后去投奔即将要赴京赶考的恋人,岂料恋人为了前程为了面子,不愿再与她多做纠缠,竟一纸休书断了两人的婚约后,义无反顾地绝决离去,她年纪虽小,性子却更狠,躲过自家人不断的寻找,存了死意将自身弃与荒野,如今阎罗王已安排她投胎去也。
凤尘晓以往将自己唯一的不幸都怪在貌丑上,如今长了见识,不管美丽与否,只要你生为女子,一生与眼泪和哀愁都无法分开。这一纸休书现如今还在凤尘晓的身上,她打算留着它,提醒自己是为何有机会重生。
凤尘晓与沈诚二人深夜相拥一事第二天便传遍了秋冷山庄,上至秋庄主的夫人下至门房的老婆,都以为这次沈诚公子好事已定,任谁都知道这位爷对女人从不假辞色,沈家老太爷有意给他定的亲事几回都被他给婉拒。
秋陌云后知后觉地找到客院求证,沈诚喝着茶眉毛都没有动一下:“你哪只眼睛看到我们抱在一起?”
“哈哈,别不承认了,那么多人瞧着呢,软玉温香在怀,我就不信你没感觉?”
沈诚没有言语,他一直提醒自己救她不过是因为她的姓氏——虽然她本人并不承认,本意送佛送到西,待她好了之后送她回去。直到昨天晚上发现她同一般女人没有什么不同,竟然动不动就往男人身上靠,立刻起了厌烦之心。
“我明天就走。”他没头没脑说了这么一句。
秋陌云没反应过来:“走?雪刚停你想走哪儿去,咱们那几日在外面狩猎我还没有过瘾呢,再说了,那位姑娘还没好利索,且得养几日。”
沈诚一向自制,做事从不拖泥带水,他认定的事,绝不回头:“她跟我没关系,你爱留多久就留多久,再着很快就要过年,我还得赶回通州,不能再耽搁了。”
说到回家,秋陌云也不好说什么,沈家家中长辈极为重视年节,祭祀这样的头等大事也放在过年的时候,族中子弟,任谁也不能缺席。他只得在心里叹息,看来这位凤姑娘,终究没有打破沈老弟的心防啊。
凤尘晓第二日醒来后有些踌躇,不知再见到沈诚后该如何相处,她竟然会与夫君以外的男子相拥,但又不能对人家解释道那时候的自己并不完全是自己,说出去太过匪夷所思。
叶细没有再出现过,看来是已经离去,不知下次再出现会是何时何种情形,她在这世间可以算是无亲无故,反而同这个开朗的女鬼做上了朋友。至于昨天晚上她说的那些,凤尘晓有些记住,有些并未听清,但那又何妨,只要跟凤家打交道的时候注意着不就行了?
第三日她还不敢出客院的门,直到中午时分,绿若慌慌张张地从外面回来,向她报告沈公子已离开秋冷山庄,自行回家去了。
她先是长长出一口气,太好了,总算不用见面有尴尬。后来又有些小小的不舒服,她已经是美女了不是吗?为何这个沈诚反倒避着她似的,笑话。
秋陌云的夫人来看过她一次,这位庄主夫人很和善:“妹妹且安心休养,沈公子临走交待要好好招待你,他有些急事,不得不早走。”
凤尘晓自觉并无大碍,这上下她早已不是什么郡主,不愿替别人添麻烦,想了想道:“尘晓得遇庄主与夫人大恩,无以为报,这几日瞧着庄里花草遇寒,死了不少,愿尽一已绵薄之力。”
秋夫人惊喜,在这边远苦寒之地,养花是件很奢侈的事,她是女人,早先没嫁过来之前在家也是极爱花的,如今生活在这里已有几年,每年春天都要花上一笔钱银从很远买新的花卉,因为这些花草过了一个冬天便冻死的差不多,请的花匠也没有好办法,如今听了凤尘晓的话,自然很乐意。
花匠也知道花草不能冻,所以是将所有好些的盆栽花草都搬进了一间房里,可到了此时,只剩下少许还活着。
凤尘晓先是让花匠将盆栽的牡丹搬出来,埋入向阳的花圃中,修理枝叶,然后用草绳围拢枝条,再找来些宣纸包裹好,这样子不伦不类的竖在土里甚是怪异。
秋夫人问:“这却是何故?”
答曰:“牡丹只有在花蕾含苞欲放时才能挖出搬入室内观赏,否则不经冷冻是不易开花的。”
凤尘晓心中嘲,做不了郡主,她还可以做个花匠,原来自己不是无用之身。
她轻轻摸摸这些花枝,仿佛又回到以前无忧无虑的日子,不由轻声道:“你们要乖乖地,明年开出美丽的花来,知道吗?”
秋夫人笑道:“它们能听懂你说的话吗?”
凤尘晓赫然:“尘晓犯傻了,夫人见笑。”
转身将盆栽月季移入室,告诉跟在一旁的花匠:“这花入秋后便搬进内屋,开始的时候环境不要太热,待它熟悉一段时间再逐渐加温。”
“小姐,如何加温,小人闻所未闻。”
凤尘晓停顿一下:“具体如何我不太清楚,只知京中莳花苑研有此法,许多花草可在冬季开花呢。”
她入得莳花苑,便是想学习这一法子,还未等到有此机会,便已身死,想起前尘往事,不由怔忡。
将所有能留下的花安置好后,已到了年关,再加上秋庄主夫妇一意挽留,凤尘晓便厚着脸皮住到过完年再走。
其实人跟花在某种程度上很相似,世间万物都是如此,都有各自的能力适应变化的环境,在它适应的环境里它才能正常生长。她以前就好比是生长在温室中的花朵,突然间被抛到了冰天雪地中,是放弃开出绚丽的花朵,还是用尽全力生存下去?凤尘晓毅然先择的是后者,就象叶细所说,女人在任何时候,都要独立。虽然这话怪了点,却很实在。
她这一住不要紧,庄子里的女人都议论纷纷,各种猜测都有,最后结论便是沈公子弃她而去,这样不上不下地放在庄子里,不知是何意思。等到年后凤尘晓独自带着个包裹离开秋冷山庄,众人又觉得她很可怜,说实话这个凤姑娘长得可真不错,沈公子真是郎心似铁,冰山一样的人物。
这日午后,秋陌云去花房寻找爱妻。自从凤尘晓大显身手后,自己的庄院中便多了花房这个东西,而自己的老婆日日都要在这里呆上半天,说实在的,他还是感激凤尘晓建了这么个花房,花花草草有了生机,他每年也能省笔银子。
秋夫人叹道:“莫不如当时留下那个凤姑娘就好了,她巧手弄花,也能给我做个伴。”
秋陌云苦笑:“夫人,你倒是想,但是你看人家象是个花匠吗?”
“哦?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不成你知道她的来历?”
秋陌云揽住爱妻:“今日有客来访,竟然是郴州凤家派出来的,你道他们是何来意?”
“凤姑娘不是说了只是姓氏巧合,与那个凤家并无关系吗?”
“人家的家事,我也不好多问,他们一路找来,想是找了许久才找到这里,细问了凤姑娘的情况,大致能确认是他们要找的人,凤家有个小姐,不知为何流落在外,还差点丧命在这里。”
“后来呢?”
“后来就走了,反正凤姑娘早离开庄子,跟咱们是半点关系也无。”
“她为何不想承认与凤家的关系?想来若不是沈公子早知她姓凤,她一定不会说的。啊呀,我居然让凤家小姐给我当花匠!”秋夫人随即又懊恼道:“也不知她一个人孤零零地往哪里去了,我就说不能让她走。”
秋陌云安慰爱妻:“好了夫人,你给她包裹里放的银两也够她应付段日子,我又将她托给大商队照应着,她也主意挺大的样子,一定不会有事。”
其实他心里在想着一会儿要不要给沈诚去封信,讲一下这件事,虽然他走的时候说的那般冷淡,可人毕竟是他带来的。

入世

“包子,馒头,热乎乎的包子、馒头哎!”
“大娘,要不要来点吃的?”
“哟,你这肉又涨了三文?还让不让人活了?”
“卖花卖花……”
清晨的集市充斥着各种早起生意的叫卖声,凤尘晓一身布衣钗裙地走在集市中,这里是明德镇,早离了开州地界,是通州与河州的交界。那日秋庄主听闻她有意进京,便托了一个相熟的商队将她带至定州再转往京都,可到了定州城她没有按原来的路线走,就这样随着商队往南走,天气逐渐变暖,到了明德镇时,一方面被附近漫山遍野的杜鹃花吸引,另一方面不想离天锦城太远,便脱离了商队,暂居小镇。
在路上她一会儿想着如何将暮璟公子扼杀,一会儿想着扑到爹娘怀里哭诉,一会儿又为了左文华的冷淡而哀伤。包袱里虽然有秋夫人给的银两,足够她很长一段时间的路费和生活费,不用再考虑是否将项圈当掉,但该何去何从,她心中还是没底。
以前要什么就有什么,如今……
“尘姑娘,你又上山吗,来来,带上些糕点,路上饿了吃。”卖糕点的徐大娘拉住她塞给她一包小点心。
她细声细气地道:“谢谢徐大娘。”
卖鱼的柳柳一身绿色春衫正在摆摊:“小尘,今儿早我爹打了几尾新鲜的鱼,晚上给你做鱼汤喝,记得早些回来。”
“嗯。”
说话中间会抬头看人一眼,而后便依然埋着头继续走路。她不觉得这样是受打扰,反倒在她心中是种享受,低垂着的脸嘴角含着淡淡笑意。流落在外的日子虽然清苦,可自有其乐趣在里面,这是以前在天锦城从来没有感受到的。
来到明德镇后,她找到这片的里长租下间房子住,是一个只用篱笆围起来的三间土房小院。正是刚才那摆摊少女柳柳家的,柳柳和老爹靠打渔卖鱼为生。那卖糕点的徐大娘家就住在她东邻,早年丧夫,膝下无子,独个儿守寡至今。柳柳家在西墙,凤尘晓一人独居,自称尘晓,并不开火,跟着柳柳父女在徐大娘家搭伙。这里民风淳朴,只一个多月,他们便待她如同自家人。
也许是因为她换了副皮囊,变得招人喜欢了?不仅如此,甚至到了有人爱慕的地步。
往前路边是个小小花店,一个褐衣少年正打开铺子准备开张,瞄到布衣少女婷婷走过来,紧张地把门板往店里一放,跳出店外站好,装作无意看到她,想同她打声招呼,孰料凤尘晓头也未抬就从他面前走过,凉得少年手抬在半空,张着嘴沮丧不已。
“你这臭小子,不打开门做生意,站在那里发什么愣!”身后王老爹的叫声让他回过神来,只好转身继续完成刚才的工作。
王老爹骂骂咧咧地道:“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想什么,哼,人家一看就不是一般人,咱们小门小户的就别想了,听见没有?改明儿我找王家大娘给你说个水灵灵的媳妇……小子,咱家好歹也是生意人,差不到哪儿去吧,啊?”
凤尘晓走过花店很远,才容许自己稍微将嘴咧大些,那个王生自见她第一次后,便成了这样,害她不敢再进花店,其实那里有几本花草很好,不知道是如何养的,她好想再去看看。
重生后柳柳是最爱直接夸她的人:“小尘,你真美。”
若有朝一日有个男人在她耳边低语:“明珠,你真美……”
当然这是奢望,此生再不会有男人轻唤她明珠,明珠郡主早死了一年有余。
良辰美景奈何天,便赏心乐事谁家院?此刻她是往山上的杜鹃花林去,去看那姹紫嫣红。
“杜鹃花时夭艳然……”她走在枝叶扶疏的山路上,闻听得自己吟出诗句,立马伸手捂住自己的嘴,左右张望见无人后,有些放心,有些懊恼。
这是她的另一个发现,以往对着花朵从未有闲情将之与各个诗句相联系,如今见到一些情景时,会不由自主地在心中吟诗,仿佛有种冲动想将此情此景书写下来,只能说她不仅身子变了,魂魄也多多少少有了些变化。而且似乎这具新身体擅长的是精绣呢。前两日柳柳想要裁件新衣,布匹买了回来,凤尘晓在一旁鬼使唤神差地说可以试试自己做,捉起剪刀来一点也不含糊,随便那么一剪,做成后居然十分合身,要知道她以前可从没动手拿过针线。
这算不算是再世为人的好处?到底是好还是坏?她无从去商量,也许她可以等着叶细下次出现的时候讲讲心事。
晚上,柳柳殷切地同她攀谈:“小尘,你天天上山去做什么?”
“看那些杜鹃花啊。”还有锻炼身体,这凤尘晓的身子真的很弱,不然也不会差点冻死在冰天雪地里了。
“花有什么好看的,还不是天天长在那里。”
“这里的杜鹃与别处不同,我发现这里的杜鹃花有的花瓣每瓣上面都有细细的血丝,若是能培育得当,或可得出新品。”
她话一出口,徐大娘就道:“尘姑娘,你还会种花,真是能干,都不知道还有什么是你不会的。”
柳柳如今十七岁,自觉是平时是个很能干的大姑娘,在凤尘晓面前却满心羡慕:“就是啊小尘,那天我听到你吟诗来着,还有你的手这么嫩,看不出来会养花,咱们镇上只有那个王生家里做种花这门生意,很挣钱的,城里的员外老爷家里都买他们的花,我还听说啊,他马上要到通州城一个大商人家里去做事,到了那里便能飞黄腾达,唉,怕是不会回来了。”
柳老爹皱眉头:“柳柳,你这丫头又去和王生说话?”
“爹,干嘛,说句话又不会死。”柳柳无比委曲,她爹自从几年前和王老头吵了一架后,就再也不准他们说话。
“我说不行就不行!”
柳老爹犯起倔来很吓人,正做饭的徐大娘想劝都劝不住,凤尘晓忙打岔道:“会养花和商人有何关系?”
柳家父女谁也不吭,徐大娘笑着道:“咱们举国上下,都爱花草,哪家不养个花啥的,所以就有了花商这一说,听说有个四大世家什么的,霸着这门生意,一家管一方,任谁有什么好花奇花都争着送给他们来种植,然后往外卖,咱这家不富裕,买不起贵的,逢着节庆也会去买点寻常的花,连我这老太婆都知道,你怎么不知道?”
凤尘晓为自己的无知羞涩,她以为花是种来让人看的,谁想卖就卖,谁愿买就买,那四个世家子弟她也见过许多,青天城的邬家便是其中之一,她在莳花苑认识的邬溶月便是邬家小姐。不过种花这也好算生意?她以为这些个世家子弟加入莳花苑不过是为了更有面子而已。
“不会吧,这花长于天地,又不是归了哪家哪府,谁想种都可以嘛。”
柳柳看看屋里摆着的一盆杜鹃,为她解释道:“你以为随便一个人就能种植出好花来?只要一有奇花,就会贡献给朝廷,凡俗之花才会遍植民间。你知道那个王生家里那株碧玉菡萏要多少钱?足足五十两!够我和爹爹过好几年呢。通州那位富商就是看中了他那株花才找上的,听说现在花也归人家了,这次要跟他一起去通州。”
“为何叫碧玉菡萏?”
“因为花开是绿色的,除了没有香味,其他都好。”
听闻有这样的花,凤尘晓想见识一下实物,她这样一个沉闷无比的人,实在是缺乏想像力,以前书中提到的花姿态如何如何,凭空想像半天也不得头绪。
柳老爹哼声不已:“树挪死,人挪活,带那么远一准会败死。”
“才不会哩,王生他对种花可在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