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故,孙菀的童年几乎是在父母的争吵中度过的。

这对夫妻为了向对方证明自己的价值观是对的,在教育孙菀的问题上,采取了极端迥异的方式。孙大成立志将漂亮可爱的女儿培养有学识的淑女,不是教她唐诗宋词,就是给她讲各种名著故事。黎美静则向孙菀灌输金钱至上论,逼着小小的孙菀在外公店里打杂,将她指使得团团转,寄希望女儿早日成为她的一只“抓金手”。

孙菀虽然继承了妈妈的皮相,性情却随爸爸,是以见弃于黎美静。

孙菀九岁那年,孙大成调去了北京,在通州一所中学任教,孙菀也跟爸爸去了北京。从此,水火不容的孙大成和黎美静开始了名副其实的分居生活。

*

和爸爸一起生活的日子是孙菀记忆中最富有浪漫色彩的一段时光,看似木讷沉闷的孙大成每周末都会带孙菀出去感受北京的文化底蕴,他不是带她去首博看展览,就是带她去北海划船看荷花,再不就是携一本郁达夫,带孙菀听听什么是潭柘寺的钟声,看看什么是卢沟桥的晓月。父女二人虽穷,却也快活,志趣相投的二人攒了一大堆性价比高的好去处:积水潭的徐悲鸿纪念馆不收钱,好多画随便看,水墨珍品更是海了去;北京画院可以看齐白石的真迹,五块钱,冷气大得不得了;中戏附近有的是便宜小剧场,可先锋了!

孙大成的言传身教让孙菀真切地体会到了什么叫幸福与金钱无关。

和爸爸的三观越近,孙菀和妈妈就越疏远,以至于每年春节,一家相聚时,孙菀和黎美静都没有什么话可说。

只可惜,孙菀和孙大成的父女缘在她十四岁那年戛然而止。

孙大成死于心脏性猝死。

黎美静继承了孙大成留在北京的二居室,处理完孙大成的后事后,她把养父的餐馆搬来北京,一己肩负起抚养女儿的义务。

然而,五年的隔阂让这对本来就不甚投契的母女变得更加生分。

不负已故的孙大成所望,进入青春期的孙菀俨然化身孙大成2.0升级版,成了黎美静最讨厌的文艺少女。

在旁人看来,孙菀敏而好学,干净而安静,虽有些拒人千里的冷漠,但在长辈亲朋那里却从不失礼节。可黎美静完全看不到孙菀这些优点,她只觉得女儿过于深邃冷静的眼睛带着攻击性,甚至是带着戾气的,像是随时都在挑衅她的权威。她不喜欢,甚至很讨厌这样骄傲的女儿,所以她采用了一系列很富心计的手段来摧毁女儿的骄傲。

她先是以洗长j□j费水和洗发液为由逼孙菀去理发削了个男式寸头,然后借故家里经济紧张,不再给孙菀添置一件新衣。

为了让“家贫”这个借口更显真实,黎美静以身作则,也不再给自己添置任何衣裤。从初二到高三,孙菀都穿着妈妈的旧衣旧裤,因为身材差别大,那些衣服穿在孙菀身上不是太过肥大,就是样式过时可笑。学们经常拿她的穿着打趣,不是笑她的花马甲像新疆姑娘的夹袄,就是笑她可以去跳HIP-HOP。

更让孙菀难为情的是,她只有一双“蜘蛛”牌的男式黑球鞋,一年到头穿不完地穿着,鞋面磨出洞,便拿黑线补上接着穿。以至于她在同男生说话时,总是眼神飘忽,神情拘谨,恨不得还没说完话,就在人家眼神没有注意到她鞋子前就彻底消失。

年少时雍容娴静的孙菀渐渐死在了这些琐碎的细节里。

*

孙菀从高一开始有了反抗精神。

正常女孩的身体发育到高中阶段,都趋于成熟,必须穿上文胸才可免于凸点的尴尬。黎美静却从未给孙菀买过一只文胸,任由她傻不愣登地真空上阵——怕什么,反正她一年到头不是穿校服就是穿着那些足够掩盖胸口那点起伏的肥大衣服。

懵懂的孙菀也没意识到自己应该穿文胸了,直到高一下学期的期末,因为天气太热,她翻出爸爸当年给她买的一件印有草莓图案的粉色短袖T恤,穿上它去了学校。

结果,一路上都有神色怪异的男女盯着她看,她起初以为自己哪里脏了,只好羞赧地垂着头。好不容易熬到教室,很多男女同学也用那种闪闪躲躲的怪异目光看她。

一节课后,她的语文老师,一个脾气温和中年男人终于忍不住将他的“爱将”叫到门外,欲言又止好几次才说:“孙菀啊,你会不会有点穿得太少了?我是说,会不会有点冷啊?”

一头雾水的孙菀忙摆手说不冷,那男老师又不能点破,犹豫了半晌只好隐晦地说:“学生还是穿着朴实点好,你以前那样穿就很好,这些过于艳丽的衣服,还是不要穿了。再说,也小了……回去让你母亲给你买点大的衣服,一定记得转告她是我说的。”

最后,还是孙菀班上的一个女同学看不过眼,趁中午去学校附近的市场买了一个便宜的棉布文胸,把孙菀带去女厕所叫她换了。这个女同学,就是孙菀以后的至交闺蜜厉娅。

知道自己丢了多大的人后,孙菀的骄傲与自信彻底分崩离析。从那以后,她再也不敢抬起头来正视任何一个男生,每到上语文课的时候,她都如坐针毡。她的眼睛里不再有以前那种对美、对未来、对自由的憧憬,不再敢有对庸俗、虚假、丑恶的审视批判,她整个精神世界都开始委顿下去,低入尘埃。

好不容易熬到高二分科,文理都很出众的她选了文科,因为那样她就可以远离男同学,远离高一时代的屈辱记忆。

她终于意识到贫穷的可怕,她开始羡慕同学们的随身听,羡慕他们可以穿“名牌”美特斯邦威,羡慕他们可以在体检时大大方方地脱鞋称体重,因为每到这时她都要绞尽脑汁逃掉体检,她死也不能在全体师生前露出颜色不同、破了好几个洞的袜子!

她开始向妈妈要求新袜子、新衣服,不无例外,换来的全是黎美静的叫穷诉苦声。孙菀在接受了这个说法后,便不再向她提出任何物质要求。

然而高考前的一次意外,彻底颠覆了孙菀的认知,也彻底摧毁了她对黎美静的信任和依赖。

高考前,校方要求考生办理身份证。孙菀跟黎美静提了几次这件事情,都被忙于餐馆生意的黎美静抛之脑后。老师向孙菀发最后通牒的时候,正巧黎美静有事不在北京,无奈之下,孙菀决定自己拿家里的户口本去派出所办身份证。

她进了妈妈的卧室,没头没脑地开始里外翻找户口本,无奈她如何翻找,都找不到那个暗红本子。情急之下,她只好把妈妈壁橱里的衣服全都清了出来,这时,她才发现壁橱最里面有一个暗格,她钻进壁橱里,打开那个暗格,终于找到了户口本和家里所有的证件、存折,以及……十根金条。

已经十八岁的孙菀早不是懵懂孩童,她知道那些金条的市值,更加知道存折上的数字是个什么概念。

她保持着半跪的姿势,双手僵僵地垂在两侧,愣愣盯着那个暗格里的世界,直盯得眼睛发胀、发涩,才木木地回头望向卧室外的阳台。

阳台上,白亮的盛夏日光刺得她几乎睁不开眼,一根锈蚀了的长铁丝上挂着两条属于她的、破了洞的红色内裤。

那样炽烈的白日光,那样刺眼的红色,就像烙进了她的脑子里,只要她一闭上眼睛,那一幕就会浮现在眼前,永不褪色。

*

孙菀始终没有正面戳穿所谓家贫的真相,只在心底多添了些许凉薄。

那算命的倒也舌毒,轻描淡写地就算去了她的父母缘。

高中毕业后,孙菀毫无意外地考入了A大,国内最顶尖的几所大学之一。

高考完那个暑假,孙菀打了几份工,在大学开学前赚够两千块,然后,她带着那笔钱去动物园批发市场买了一大堆四五十块钱,却在她看来潮爆了的衣服入了学。

A大离通州家里不过两小时车程,住校的孙菀却尽量避免回家,她将全部精力都投注到学习和打工赚钱中。

她受够了贫穷,受够了灰扑扑的衣服,受够了自卑畏缩的青春。她发誓她要凭一己之力过上焕然的新生,做回真正的自己。

从十九岁到二十四岁,她一步步实现了对自己的承诺,她拥有了体面的生活,体面的社会地位,也从未再因任何事情卑怯凄惶,她长成了爸爸期待的样子。只是连她也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她有了囤积袜子和内裤的怪癖。

她总是无意识地买来一打打的高档袜子和内裤,堆放起来,仿佛只有这样,她的内心才能得到某种怪异的安宁。

第三章(1)

周五,孙菀将稿子的清样送去校对室,见手头暂时没事,便跟老夏打了个招呼,打着采访外出的幌子提前下班了。

她心里到底还是放不下黎美静,去药房买了些驱风湿的药,又买了黎美静最喜欢的梅州盐焗鸡,顶着烈日,一路赶到通州。

她刚走到自家餐馆外,就见卓临城的黑色奥迪停在了门口。她估摸是黎美静朝她要钱无果后,又打电话给了他。她气得掉头就想走,可不知怎么的,脚步还是不听使唤地走进了店。

刚走进店里,就见黎美静趴在躺椅上,一个中年按摩师正在给她做着排寒按摩,黎美静眯着眼睛,一副不要太舒服的模样。听见响动,她半睁了眼睛瞄了眼孙菀,又瞄了眼她手上拎着的东西,不咸不淡地哼了一句:“来了?哼哼,真是旱时旱死,涝时涝死,你俩也不知道错开点来。”

那按摩师笑着说了句:“您有福气啊,女儿女婿都孝顺。卓总昨天听说你不舒服了,今天一大早就开车接我来给您看看。”

孙菀放下东西,问:“他呢?”

黎美静朝后院的厨房努了努嘴,顺带又装出那种病痛缠身,有气无力的模样:“店里赶巧没人了,我叫他帮我拾掇豆角去了。”

孙菀摇了摇头,暗想她到挺会指使人,想来就算卓临城的亲妈也舍不得让他干这种事吧?

她看不得黎美静造作的样子,推开后门,穿过小院子,往厨房走去。

走到厨房门口时,她顿在了半开的门口,有些进退无据。

院子里种着几畦豆角,满院浓翠,本来极幽静,却让七月的蝉噪衬得这静多了几分滞重,堪堪压在了她的身上。

也不知道黎美静跟他说了什么?会不会开口要钱了?呵,不要才怪。自几年前身陷赌桌后,十赌九输的她恨不得连苍蝇腿上那点肉都刮下来,又哪里会放过这个金龟女婿?

孙菀这样一想,心里的尴尬与别扭拧成了绞j□j,在她心底翻搅着。她的额角,竟冒出了一点汗。

犹豫了良久,她鼓起勇气朝厨房门缝里张望。

只见卓临城板正地立在案板前,无比专注地在那里择着豆角。也不知道他择了多久,择好的豆角都堆成小山样了。

他今日没有着正装,一件休闲衬衣搭条米色西裤,面貌年轻讨喜。此时,午后的阳光透过窗户,照进阴暗逼仄的厨房里,落在他身上脸上,映得他整个人明亮得快要发出光来。说了二十几年的“蓬荜生辉”,今天倒算得了个正解。

他做事一向心无旁骛,完全没有留意到门外的视线。孙菀的目光便久久停在他脸上,他的眉眼垂着,露出内双眼皮的一抹褶痕,那双狭长透亮的眼睛因故生出一些深沉的温柔来。

这么多年来,孙菀从没这样心平气和地长久凝视过他,以至这会儿看着这样的他,有些陌生。

兴许,她也从未真正摒除偏见,好好看过这个人吧?

她不愿放任自己这样想,打开门走了进去:“你怎么来了?”

卓临城讶然看着这个不速之客,言简意赅地说:“妈说风湿病犯了,我过来看看。”

孙菀脱口而出:“她没问你借钱吧?”

话音刚落,她也觉得自己此话显得小家子气,有些下不来台,只好装贤惠,走到案板前帮他择豆角。心浮气躁地择了几下,她将手里的豆角丢下,问:“你不答就是借了……你到底给了她多少?”

卓临城捡起她丢下的豆角,慢条斯理的返了工,才搭腔:“十万。其实你大可不用紧张这个,她也是我妈,给得更多些也在情理中。”

这样贴心的话,换一个女人听了只怕要感动得一塌糊涂,可是听在孙菀耳朵,却像有一只无形的手狠狠抽了她一耳光。

她哑着嗓子反问:“你给她钱之前为什么不先告诉我?你明知道她要钱是做什么,为什么还要纵容她?你这样,她以后会越玩越大,最后把自己玩进去的!诚然,十万块对你而言是不算什么,那一百万呢,一千万呢?你都要替我来买这个单吗?”

“你有点偏激了。”卓临城云淡风轻地说,“你根本不了解你妈妈,她不是一个那么没有底线的人。这些钱就当给她买个教训,再有下次,我自然会用别的办法来处理。”

他倒是很了解黎美静,无论她怎么输钱,她都不会动自己的老本,只会想尽办法从周围人身上敛财填账。

孙菀此时根本听不进去他的话,情绪激动地说:“你明知道我最介意什么,为什么偏要在我的伤口上撒盐?”

卓临城也敛了神色,看定她问:“孙菀,你到底在介意什么?”

孙菀声音哽了哽:“卓临城,这里没有别人,我们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我为什么会嫁给你,你自己最清楚,不过是一个要卖女儿,一个要满足自己的征服欲!她帮你把那些卑鄙下流的事情全做了,你落得两手干净,必要时,还可以一脸无辜地装纯情!”

说到这里,孙菀胸口那股压抑多日的不平之气再也按捺不住,“过去的事情,我不想重提,但是请你摆正自己位置,不要插手我和她之间的事情,更不要用你的钱来提醒我是个批发给你的高级j□j!”

卓临城听完,顿了好一会儿,却也没有发怒,悠悠出了口气,神色自若地哂笑道:“我们这样纯洁的婚姻关系,怎么从你口中说出来就这么不堪?”

孙菀被噎了一下,脸色难看得厉害。她一早就知道他有唾面自干的高超情商,寻常人、事根本触及不到他的七情六欲,却也不料到了这种剑拔弩张的时候,他还能维持这么一副八风不动的模样。这样两相比较,倒显得她百般拙劣,情商为负。她只能将火气吞回肚里,保留最后的风度。

见孙菀不再发作,他走去自来水管旁,将双手仔细洗干净:“以后少看那些没营养的八点档,少说些看似煽情其实很无理取闹的话。过来洗洗手,我一会儿送你回家。”

第三章(2)

两人前后脚出了厨房,见按摩师正在用艾条给黎美静做悬灸,便各居一隅坐下静候。

孙菀心里有气,有心要揭黎美静的画皮,便问那按摩师:“她的风湿,不严重吧?”

按摩师实事求是道:“也不怎么严重,最近连着下了几天雨,有些阴潮,很多老人家或多或少都有点风湿痛。”

听他这么说,黎美静忽然哼哼了起来,一双纹得歪歪扭扭的眉紧蹙着哼道:“哎哟,你这位师傅好会说风凉话,不是痛在你身上,你当然不晓得痛字怎么写了!”

说罢,又侧过脸白了眼孙菀:“什么叫不严重吧?你以为就这两天下雨痛一下就完了?你也不去看看咱家那老房子,阴潮得跟地府似的了,我有时候睡到半夜醒过来,都以为自己提前躺棺材里了!实话告诉你吧,我天天都疼得睡不着觉,刀割似的!”

黎美静且说着,自觉委屈无限,眼泪说来就来,一点水光含在眼眶里久久不落,“我也是命苦,一辈子早赶早,夜赶夜,做牛做马,养儿养女,熬干了心血到头来连套像样的房子都住不上。我求的不多啊,就想要套干点、新点、亮堂点的房子,哪怕是个鸽子笼呢?”

耳听她刚要到十万块又要讹房子,孙菀腾地站了起来,气咻咻地就要开口,卓临城眼明手快地抓住了她的手,不着痕迹地将她带在自己的怀里,将她轻轻按坐了下去,拍了拍她的肩膀,示意她冷静。

他笑容和煦地顺着黎美静的话说:“您要实在不想住老屋,我帮您联系买家卖了,回头我和孙菀再添点钱,凑笔款子给您买套大点的电梯房,也不费什么周折的。”

黎美静听说要卖她的旧房子,没再接茬,丧着脸,好像注意力全在浑身的疼痛里去了。

等半个多小时的艾灸做完,卓临城忙带着忍耐良久的孙菀告辞。

黎美静伸了伸胳膊,像想起什么似的说:“等等。我去给你们装点豆角带走。”

孙菀简直忍无可忍,脱口而出:“不要!”

卓临城自然地牵住她的手,对黎美静说:“您别动,我自己去后院拿。”

黎美静平白拿了女婿十万块,着实有些无以为报,在亲自装豆角这件事情上表现得很坚决。等到她磨磨蹭蹭装了几斤豆角回来时,孙菀的肝儿都憋疼了。

黎美静看都不看孙菀,讪笑着把那袋豆角递给卓临城:“我种的豆角又肥又甜,和市场上那些不同,孙菀小时候就特别喜欢吃我煮海米豆角。”

孙菀使劲儿挣着被卓临城钳得死死的左手,见不是他的对手,伸出大拇指毫不留情地往食指上掐。

卓临城好像完全不能理解她着急要走的心境,“哦”了一声,笑吟吟地向岳母大人请教:“海米豆角?听着新鲜,怎么做的?”

黎美静很满意这位女婿虚怀若谷的态度,几分自得地说:“这是她姥爷当年的当家菜,其实做起来不难,把豆角斜着切丝炒半熟,把泡好的海米放在炝过葱蒜的油里炸一下,炸出海鲜味儿后,加汤煮豆角就成,一定记得加白糖,去腥提鲜。”

孙菀一边忍受着黎美静的絮叨,一边不屈不挠地挣着,直挣得两人指缝里全是热汗,她终于在黎美静唠叨完的那一瞬抽出手指,当下头也不回地往外去了,中跟鞋铿锵有力地踩出几个字:

没、完、没、了、了、还!

*

孙菀站在卓临城的奥迪边,闷闷踢了轮胎一脚出气,车“滴”了一声,她一惊,抬头见是卓临城出门解了车锁,便黑着脸拉开后车门,二话不说地钻了进去。

卓临城一边跟按摩师聊着什么一边将他往副驾驶上延请,等到他二人上了车,孙菀才听见他们还在讨论黎美静的风湿病。

她不想参与他们的谈话,将头懒懒靠在车窗上,装起睡来。

一路的奔波再加大动过肝火,乍然坐在凉爽舒适的车里,她浑身放松了下来,沉沉倦意席卷而来,她明明很想就此睡了,心底某处又绷着根弦,怎么也不肯在他的车上表现得太大意了。

于是,她保持着眯一会儿觉又睁眼看下四周的状态。她朦朦胧胧的思绪随着他们的交谈时起时伏,慢慢的,那声音高了、远了、再也听不见了。她再想睁开眼睛,眼皮却完全不听使唤,重重耷拉在下眼睑上,饶是如此,她还是隐隐觉得有一道意味复杂的视线落在自己的身上,像一根无形的细线,轻轻地绕着自己缠着。

这种感觉让她觉得自己还是清醒的,甚至较之平日里,还要清醒。

孙菀一觉醒来时,已是黄昏时分,她半眯着眼睛看向车窗外,只见车子停在一片废墟里。前排的按摩师早已不见了踪影,卓临城靠坐在车头盖上,背对着她,望着夕阳抽着烟。

他不喜欢抽烟,但某些时候也会抽上一支。认识他这么多年来,她只见他吸过几次烟,每每都是轻描淡写地吸几口就丢去地上碾灭,再抽下一支。

她动了动脖子,这才发现脖子上不知道何时套了个U形枕。她拿掉枕头,坐直身子,他恰巧回身拿车盖上的烟,深沉的眼神来不及掩饰,直直撞进她眼底。

片刻后,他打开车门问:“醒了?”

她还带着点刚睡醒的腔调:“这是哪儿?来这里干吗?”

“我也不知道是哪儿,刚送完他,开车路过这儿,就停一会儿。”

孙菀没有接话,开门下车,走进废墟里。

在北京这种寸土寸金的地方,能找到这么一处长满野草花的残垣断壁,却又未见被命名圆明园,委实是个稀罕事儿。

孙菀一脚深一脚浅地往前走了几步,站在一片狗尾巴草里仰望西天。夕阳将坠未坠地沉在一片雾霾里,透过城市上空的尘埃看那酡红霞光,仿佛又成了抽象的紫色。远处的城市陷在这样奇妙的光芒里,只露出一点点高楼的尖。疲于在这座城市里奔命,偶尔能站在这种抽身事外的角度看看它,确实别有一番滋味。

两人很有默契地保持着沉默,一并与夕阳对峙,直到暮色四合,孙菀才返身回了车里。

卓临城紧跟着她上了车,发动车子,掉转车头往路面上驶去。

*

车开到家附近时,天已经黑透,卓临城体恤孙菀,提议在外面吃饭,孙菀一贯的悉听尊便,卓临城便就近挑了一家西餐厅。

因周五的关系,这家高端西餐厅竟也门庭若市。服务生彬彬有礼地将他二人往里引,但是眼风里或多或少透露了些对孙菀衣着的疑义。

因满心的不得意,孙菀要了瓶洋酒后,将菜单推给卓临城,她单手抵着额头,闷闷望向楼下的火树银花。

不久,服务生端来头盘——四只对虾,并为孙菀斟好酒。

她看了眼高脚杯里的暖色液体,端起来一饮而尽,冰冷的液体滑过她的咽喉一路往下燃烧。她呛得咳了几声,连带着眼圈开始泛红。

见她伸手去抓酒瓶,卓临城放下刀叉,按住她的手,将去了壳的虾放进她的餐盘里,又为她舀了一碗奶油芦笋汤。

孙菀并不承他的情,生硬地拽过酒瓶,又为自己斟了满满一大杯。

不远处,一位着香槟色长裙的美女诧异地看了她一眼,她对面的男士也顺着她的视线看了过来。孙菀依然不管不顾地端起酒杯,将那杯酒一饮而尽。

在这种场合里,卓临城不便与她起争执,索性不再管她,认真用起餐来。

胃里翻腾的酒精烧得她面色酡红,透亮的眼里闪出些泪光来,她用手背掩住嘴,轻轻抽噎了一下,又要给自己斟酒。

就在这时,一直慢条斯理吃着东西的卓临城忽然停了下来,将刀叉扣在了餐桌上,目光严厉地盯着她。

周遭的气氛骤然冷了下去,仿佛连刀叉匙上柔和的反光都在瞬间化为了刺眼的寒光。

孙菀被吓得颤了一下,憋着一股气含泪瞪着他,下巴微微抽搐着,却不敢再坚持给自己斟酒。对峙了好一阵,一行眼泪终于忍不住从她眼里落了下来。她推开椅子,快步往洗手间的方向跑去,她无视侍应生惊诧的目光,推开门,将自己关了进去,蹲在门边失声恸哭起来。

直哭到精疲力竭,眼眶干涸,她才缓缓靠着门站起来,开门走到洗手台前,鞠一捧清水将脸上的泪痕洗净拭干,神色冷静地往外间走去。

卓临城一个坐在偌大的餐桌前,神色寥落地望着窗外。

她笔直地在餐桌前坐下,见餐盘里的牛排已经被他切成整齐划一的小块,僵僵地拿起叉子,一块块往嘴里塞去。

第四章

孙菀最后是被卓临城架着回家的。

那洋酒后劲很大,等到酒性发作时,孙菀连站起来的力气都没有了。

好不容易把孙菀弄进门,卓临城衬衫后面都湿透了。她瘦归瘦,可是双臂非常有力量,又是挣扎又是赖在地上不愿走,打在他身上,力道不输两根铁条子。

卓临城一手圈着她,一手去关门,哄小孩子那样在她耳边说:“不闹了,到家了。”

且说着,他将她带至沙发边按坐下,扶着她的肩说:“在这里躺着不要动,我去给你冲一杯蜂蜜水。可以听见吗?听见点点头。”

孙菀红着脸,被酒精烧得明亮的大眼扑闪了一下,委委屈屈地低声说:“听到了。”

卓临城心里动了一下,揉了揉她的头顶,转身去了厨房。

他前脚刚走进厨房,孙菀就快步冲进了卫生间,她重重地将卫生间门落了反锁,在里面干呕起来。

卓临城蹙了眉,从冰箱里拿出蜂蜜,兑上温水,端着走到卫生间门口问道:“孙菀,还好吗?”

“走开,别管我。”里面传来她有些不耐的声音。

听她有了抵触他的力气,他放下心来,将蜂蜜水放在客厅里的茶几上,回楼上的主卧洗澡。